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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点击此处添加ICS号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DB 地方标准DBXX/XXXXX—XXXX福建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规范Fujianprovinceinformationsystemprojectsurveillancestandard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发布
目 次目次I前言IV福建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规范1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语24监理对象及工作内容65监理工作流程76监理工作内容和监理实施要求166.1应用软件开发项目监理监理工作内容和要求166.1.1招标阶段166.1.2设计阶段186.1.3实施阶段236.1.4验收阶段246.2硬件系统集成项目监理实施工作内容和要求276.2.1招标阶段276.2.2设计阶段286.2.3实施阶段306.2.4验收阶段326.3通用布线项目监理工作内容和要求346.3.1招标阶段346.3.2设计阶段366.3.3实施阶段386.3.4验收阶段416.4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和要求426.4.1招标阶段426.4.2分部工程后续实施监理446.4.2.1供配电系统工程监理446.4.2.1.1设计阶段446.4.2.2空调系统工程监理516.4.2.2.1设计阶段516.4.2.2.2实施阶段516.4.2.2.3验收阶段546.4.2.3装饰装修系统工程监理546.4.2.3.1设计阶段546.4.2.3.2实施阶段556.4.2.3.3验收阶段596.4.2.4消防系统工程监理636.4.2.4.1设计阶段636.4.2.4.2实施阶段646.4.2.4.3验收阶段69
6.4.2.5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监理706.4.2.5.1设计阶段706.4.2.5.2实施阶段706.4.2.5.3验收阶段746.4.2.6环境系统工程监理756.4.2.6.1设计阶段756.4.2.6.2实施阶段756.4.2.6.3验收阶段777监理专项工作实施内容和要求787.1信息系统工程进度控制787.1.1监理实施范围787.1.2进度控制监理实施内容和要求787.1.2.1工程招标阶段进度控制787.1.2.2工程设计阶段进度控制797.1.2.3工程实施阶段进度控制807.1.2.4工程验收阶段进度控制837.1.3进度控制主要流程图847.1.3.1招标阶段进度控制流程图847.1.3.2设计阶段进度控制流程图847.1.3.3实施阶段进度控制流程图857.1.3.4验收阶段进度控制流程图857.2信息系统工程投资控制857.2.1监理实施范围857.2.2投资控制内容和要求867.2.2.1工程招标阶段的投资控制867.2.2.2工程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867.2.2.3工程实施阶段的投资控制867.2.2.4工程验收阶段的投资控制内容及程序877.2.3监理投资控制流程图877.2.3.1投资控制流程877.2.3.2工程支付流程887.2.3.3工程索赔流程897.3信息系统工程变更控制897.3.1项目变更的原则897.3.2各阶段变更控制的主要工作内容及流程917.3.2.1招标阶段的变更控制917.3.2.2设计阶段的变更控制917.3.2.3实施阶段的变更控制917.3.2.4验收阶段的变更控制927.3.3各类型变更的监理工作内容及要求937.3.3.1需求变更控制的工作任务937.3.3.2进度变更控制的工作任务947.3.3.3成本变更控制的工作任务957.3.3.4合同变更控制的工作任务967.3.4项目暂停与复工的管理977.3.4.1项目暂停管理977.3.4.2项目复工管理987.3.5变更控制的一般流程98
7.3.5.1变更控制的一般流程概述987.3.5.2变更控制流程图997.4信息系统工程合同管理1007.4.1合同管理的内容和要求1007.4.1.1项目招标阶段的合同管理1007.4.1.2项目设计阶段的合同管理1017.4.1.3项目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1027.4.1.4项目验收阶段的合同管理1037.4.2合同纠纷的主要工作内容1037.4.2.1合同索赔1037.4.2.2合同争议1047.4.2.3合同违约1047.4.2.4建设单位违约管理1047.4.2.5承建单位违约管理1057.4.2.6对其他违约的管理1067.4.2.7知识产权保护管理1067.5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信息管理1087.5.1信息管理的内容1087.5.2各阶段监理信息管理内容和要求1097.5.2.1工程招标阶段的信息管理1097.5.2.2工程设计阶段的信息管理1097.5.2.3工程实施阶段的信息管理1097.5.2.4工程验收阶段的信息管理1097.5.2.5信息管理的要求1107.5.6监理实施文档的归类和说明1117.5.6.1总控类文档1117.5.6.2监理实施类文档1117.5.6.3监理回复(批复)类文件1127.5.6.4监理日志及内部文件1127.5.6.5监理控制文档列表1128附件:监理实施表格114
前 言本标准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本标准起草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福建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规范1 范围本规范结合福建省信息化建设的特点,规定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实施流程、实施要点及具体实施步骤,本规范的制定,旨在福建省范围内制定相对统一、合理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促进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本规范适用于福建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实施过程。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668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GB/T11457-2006信息技术软件工程术语GB/T9387.2—1995信息处理系统开放系统互连基本参考模型GB/T19716-2005信息技术信息安全管理实用规则GB/T18336.1-2001信息技术安全性评估准则ISO13335-1:1996IT安全的概念与模型ISO/IEC21827:2002信息技术系统安全工程-成熟度模型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YD5079-2005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5098-2005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50235-2010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2011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4-1997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50274-2010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25-20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54-GB5025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300-200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T19688.1-2005信息与文献书目数据元目录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2011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343-200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A308-2001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B4824-2001工业、科学和医疗(ISM)射频设备电磁骚扰特性的测量方法和限值
GB/T15540-2006陆地移动通信设备电磁兼容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GB13837-2003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有关设备无线电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GB17743-200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GB4343.1-2003电磁兼容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要求第一部分:发射GB9254-200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GB13836-2000电视和声音信号电缆分配系统GB17625.1-2003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T15540-2006陆地移动通信设备电磁兼容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39-2003质量验收规范表格1 术语和定语监理实施相关名字定义建设单位具有信息化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单位监理单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相应等级资质证书,为建设单位提供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的单位承建单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相应等级资质证书,为建设单位提供信息化工程建设服务的单位监理机构监理单位承担信息化工程项目时,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信息化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总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的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某一专业知识,并从事该专业监理工作的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经过信息化工程监理业务培训,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专业知识,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人员。监理规划在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下编写,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书面批准,用来指导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监理实施细则根据监理规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批准,针对工程中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监理例会由监理机构主持、有关单位参加的,在工程监理过程中针对质量、进度、投资、合同管理和协调等事宜定期召开的会议。工程变更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承建合同约定的程序对工程的设计和实施做出的改变。费用索赔
根据承建合同的约定,合同一方因另一方原因造成本方经济损失,通过监理机构向对方索取费用的活动。监理意见在监理过程中,监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的见解和主张。监理报告在监理过程中,监理机构对监理工作出现的事件、事态的观察、调查形成的书面形式陈述,如质量评估报告、监理总结报告等。监理记录在监理过程中,监理机构用于阐明所取得的结果或证明所完成活动的文件,如会议纪要、日志等。规范涉及行业相关名词定义里程碑工程项目有关人员或管理人员负责的在预定时间将发生的事件,用来标志工作进度。认定监理机构对建设单位或承建单位所提供的信息的理解、认可和确定。人机工程学关于人如何适应工作环境、发挥工作效能的研究。信息资源规划针对现行和预期的业务模式所需要的信息,从采集、处理、传输到使用的全面规划。业务流程再造为保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而对业务模式和业务流程进行必要改进或重新构造的过程。业务持续改进为有效实现业务目标而持续对业务模式及业务流程进行必要改进的过程。业务指标评价体系定义、采集、处理和分析业务模式及其运行过程中关键因素的量化指标数据的方法和手段。通用布缆系统能支持广泛应用范围的结构化信息布缆系统,一般是由双绞线、光缆、同轴电缆、无线(无线微波局域网)、电力线(用于电力局域网)等介质组成。通用布缆系统工程涉及通用布缆系统建设的系统工程项目。隐蔽工程通用布缆系统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施工后形成不可见的部分。抽检测试按照约定的抽样原则,对工程所用材料或需要检测的对象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监理巡查监理人员按照监理实施细则确定的原则,对承建单位正在进行的施工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活动。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工程在信息系统工程中,为保证计算机、电信等所有电子设备的安全有效运行而提供的配套工程,包括以下内容:空调系统工程、消防系统工程、装饰工程、供配电系统工程、安全防范工程、环境系统工程。供配电系统工程为电子设备机房中所有有源设备和设施提供符合要求电源的系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配电柜(箱)、换流设备安装、测试;不间断电源(UPS)设备安装、测试;蓄电池安装、测试;电缆桥架安装和桥架内电缆敷设;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线;电缆头制作、接线和绝缘测试;照明、开关、插座安装、检查;防雷、接地装置安装。空调系统工程
为满足电子设备机房内所有电子设备对运行环境的温度、湿度要求而进行的空调系统工程,电子设备机房内空调系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空调机组设备安装;风管制作;风管及部件安装;管道安装;风管、管道保温;空调系统调试及综合效能试验。装饰装修系统工程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和饰物,对建筑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电子设备机房内装饰装修系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地面工程;吊顶工程;隔断墙工程;抹灰工程;门窗工程;涂饰工程。消防系统工程电子设备机房消防系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气体消防;火灾自动报警、广播;火灾早期报警;干粉灭火及消防联动。安全防范系统工程以设备安全为目的,运用安全防范产品和其他相关措施以维护电子设备机房产品安全所构成的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全防范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防爆安全检查系统等;或由这些系统为子系统组合或集成的电子系统或网络。环境系统工程电子设备机房的室内环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室内空间环境、室内电磁环境、室内空气环境、视觉照明环境和室内噪声环境。计算机网络系统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按一定协议互连的计算机组成的复合体。包括网络基础设施、网络服务、网络安全和网络管理系统。注:摘自GB/T11457-2006。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涉及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新建、升级、改造的项目。网络基础设施为计算机网络系统的运行提供支撑的基本软件、硬件资源。包括通信线路、网络设备、主机、操作系统及其他支撑软件。网络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提供的服务或应用,如名字解析服务、WWW服务、文件传输服务、电子邮件服务、多媒体服务等。网络安全采用某种安全机制保护计算机网络系统使其提供安全服务。本部分定义的网络安全包括网络基础设施的安全、网络服务的安全和网络管理系统的安全等。注:摘自GB/T9387.2—1995网络管理系统对某一计算机网络各组成部分的监视和控制(包括网络的配置和整个网络中资源的分配)的软件或硬件系统信息安全保持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保密性确保信息仅被已授权访问的人访问。完整性保护信息及处理方法的准确性和完备性。可用性确保已授权用户在需要时访问信息和相关资产。注:引自GB/T19716-2005。保障可交付件满足其安全目标的置信度。注:引自GB/T18336.1-2001。
资产对组织有价值的任何东西。注:引自ISO13335-1:1996。威胁threat一种潜在的对安全的侵害。注:引自GB/T9387.2-1995。脆弱性能够被某种威胁利用的某个或某组资产的弱点。注:引自ISO13335-1:1996。风险某种威胁会利用一种资产或若干资产的脆弱性使这些资产损失或破坏的可能性。注:引自ISO13335-1:1996。风险分析识别安全风险、判断其程度并且确定需要采取防护措施的领域的过程。注:引自ISO13335-1:1996。安全策略关于如何在组织及其系统内管理、保护和分发资产(包括敏感信息)的规则、指令和惯例,特别是影响到系统和相关要素的规则、指令和惯例。注:引自ISO/IEC21827:2002。有效性系统或者产品的属性,反映系统或产品在其推荐的或者实际的运行使用背景下提供安全的程度。注:引自ISO/IEC21827:2002。信息系统安全工程以保障信息系统安全为直接目标的信息化工程项目。1 监理对象及工作内容4.1软件工程工程招标阶段的监理对象包括:需求认定、招标文件、评标标准、招标过程、合同准备、合同签订。工程设计阶段的监理对象包括:项目开发计划、软件质量管理体系、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软件配置管理、综合软件管理、系统需求说明书、软件分包合同、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测试计划和软件编码规范。工程实施阶段的监理对象包括:软件编码、软件质量、软件测试、试运行和培训。工程验收阶段的监理对象包括:系统初验、验收组织、验收配置审核、验收测试、系统终验、系统移交和系统保障。软件生存周期支持过程中的文档管理过程、配置管理过程、质量保证过程、变更控制过程也是软件工程的监理对象。4.2通用布缆工程招标阶段:工作内容及重点:协助确定建设单位明确需求,协助做好招标准备工作,参与开标评标,参与承建合同签订。设计阶段:工作内容及方式:推动建设和承建单位明确需求,督促承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化设计,并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主要采用现场调研和三方协调会议的方式开展工作。
实施阶段:工作内容及方式:审核施工组织实施方案,制定监理规划,依据合同,设计方案及施工组织实施方案等对承建单位的工程组织、实施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和协调活动,主要采用现场旁站、巡查、抽查、测试、现场协调及三方协调会议等方式开展工作。验收阶段;工作内容及方式:确认验收条件是否满足,审核承建单位验收方案、验收材料和施工过程文档,协助第三方测试,协助建设单位组织验收,主要采用参与测试,检查承建单位验收文档,检查试运行请况,并出具监理总结报告等方式开展工作。4.3硬件系统集成本部分主要由硬件系统集成监理的招标阶段、设计阶段、实施阶段、验收阶段四个阶段展开,根据每个阶段特点,明确该阶段的监理任务、监理目标和监理要点。招标阶段,监理机构主要是协助建设单位明确硬件系统集成应用需求,协助完成招投标,最终选出具有硬件系统集成能力的承建单位。本阶段监理的重点是明确用户硬件系统集成的应用需求,协助确定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设计阶段,监理工作主要是监理机构规范设计过程,审核设计方案。本阶段监理的重点是利用监理单位自身的技术能力和经验,审核确认设计方案。实施阶段,监理工作主要是监理机构根据监理实施细则,依据硬件系统集成承建合同、系统设计方案、安装调试方案,及相关的技术标准,对承建单位的系统实施开展监理活动。本阶段的监理重点是承建单位系统设计方案和具体业务系统集成活动的相符性、所采购硬件设备的验收、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以及试运行和用户方人员培训的监理工作等组成。验收阶段,监理工作主要是组织三方进行项目系统测试,协助建设方对项目成果进行验收,完成系统的移交。本阶段的监理重点是测试系统性能、确定验收方案、竣工资料的完备性,及系统的移交等。4.4电子设备机房工程电子设备机房工程招标阶段质量控制:监理机构主要是协助建设单位明确电子设备机房工程项目需求,协助完成招投标,协助签定承建合同,最终选出合适的承建单位。本阶段监理的重点是明确建设单位对电子设备机房工程的项目需求,协助完善电子设备机房工程的技术招标文件。电子设备机房工程设计阶段质量控制:监理机构主要工作是协助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明确工程建设的具体需求,规范工程设计过程,审核设计文件最终为工程实施提供优化的设计方案。本阶段监理的重点协助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明确工程建设的具体需求;规范工程设计过程,审核设计文件是否满足建设单位的具体需求;审核设计文件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与工程建设合同相符,具有可验证性。电子设备机房工程实施阶段质量控制:监理机构依据工程建设设计文件以及承建合同的要求,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促成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本阶段监理的重点是促使电子设备机房工程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符合承建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电子设备机房工程技术规范与标准;促使电子设备机房工程实施过程满足承建合同的要求、并与工程设计方案、工程实施组织方案、工程实施计划相符。电子设备机房工程验收阶段质量控制:监理机构主要工作是审查承建单位是否达到验收条件,明确电子设备机房工程测试验收方案,协助建设单位对项目进行验收。本阶段监理的重点确认承建单位达到验收条件,明确电子设备机房工程测试验收方案(验收目标、责任双方、验收提交清单、验收标准、验收方式、验收环境等)的符合性及可行性;确认按照验收方案所规定的验收程序实施验收,最终功能和性能符合承建合同、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1 监理工作流程5.1项目招标阶段监理实施流程
5.2项目设计阶段监理实施流程
针对应用软件开发工程设计阶段包括需求调研及详细设计2个阶段,现将软件开发工程设计阶段监理工作流程独立描述:
5.3项目实施阶段监理实施流程根据软件开发项目及硬件系统集成、通用布缆、机房建设等工程类项目的实施特点,先将监理流程分为软件开发监理流程及工程监理流程。
5.4项目验收阶段监理实施流程项目验收阶段分为初步验收及竣工验收量个部分组成
1 监理工作内容和监理实施要求6.1应用软件开发项目监理工作内容和要求6.1.1招标阶段监理内容(1)本阶段监理工作主要内容是监理机构协助建设单位明确软件系统需求,确定项目建设的的预期目的、范围、内容、工期、投资、效益。(2)监理机构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软件系统集成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内容,可以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招标工作。如有必要,在招标过程中,监理机构可以对投标书和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向建设单位提出监理意见;(3)协助建设单位签订承建合同。监理实施要求1)监理方应协助建设单位初步定义系统建设的预期目的、范围、内容、系统需求和约束条件。系统需求应包含如下内容:l目标和范围;l业务、组织和用户需求;l安全性、保密安全性要求;l测试有关的要求;l应遵循的标准、规程等。2)协助建设单位进行软件工程项目的招标准备工作,审核招标文件,并依据国家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信息系统工程特点出具专业监理意见。项目招投标活动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编制合理的招标文件。监理方应根据项目前期相关可研报告相关文件及建设单位项目实际需求,并针对招标文件中的以下内容进行重点核实:l工程总体进度、工作量评估、评价标准;l工程计划总投资规模;l工程初步验收策略和验收条件。l确定招标书中初步制定的合同执行里程碑,作为监督承建单位进度的关键依据。l评价准则和符合需求的程度;l对文档的要求;l对知识产权的要求;l对此软件产品的服务和支持要求。3)协助建设单位做好软件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参与项目招标过程,确认项目招标过程。监理方应根据招投标活动的实际情况参与协助确认招标工作的有效性。参与招标活动过程中,监理方应重点对以下过程和文档进行核实,并做相应记录:l招标活动的人员组织包括:各方代表、评标专家及评标流程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
l监理方应协助建设单位对投标单位资质进行审查,审查应包含:资质文件是否真实、有效、齐全;投标单位的技术资质及等级应与本工程需要的工程技术相符合,并符合相关特殊要求;参与工程的人员资格应与本工程的需要相符合。l如果工程涉及分包,监理方应协助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进行审查。l协助建设单位代表共同确认评标结果。2)协助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合同,依据国家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招、投标文件的要求审核项目建设合同稿件,并出具项目专项监理意见。项目招标活动结束,确定中标方并经过有效的公示后,监理方应督促并协助项目建设、承建双方签订项目承建合同。在此过程,监理方应对合同稿件进行审核,并重点对以下内容提出相应的监理意见:l明确项目监理方对本项目建设实施过程的监督与管理职权。l如果工程涉及分包,监理方应要求承建单位对分包单位进行管理,并承担责任。l明确应用软件系统的功能要求;l明确应用软件系统的技术要求;l明确应用软件系统的测试标准和验收要求;l明确应用软件系统的质量责任;l明确应用软件系统的工程阶段划分;l明确应用软件系统的质量和进度要求。l合同中的系统需求覆盖用户的系统建设目标;l合同中的系统需求描述的一致性;l为处理变更问题规定适当的处理方法;l工程的里程碑进行了划分和界定,并作为工程阶段性付款依据。项目承建合同签订后监理方应存档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项目合同文件有效复印件,作为项目监理工作实施重要依据。6.1.2设计阶段监理工作内容本阶段监理内容是监理机构推动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明确工程建设的具体需求,规范工程设计过程,对设计方案提出要求,并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监理机构对经过审核的设计方案进行签认。监理实施要求(1)项目实施计划(方案)监理方应要求承建方及时编制和提交项目开发计划,以确保项目建设能够有序进行,在审核项目实施计划的过程中,监理方应重点对项目开发计划的以下内容进行审核,并提供监理意见和建议:a)软件开发团队的组织结构(包括外部组织)、人员职责;b)任务分解安排,软件规模和相关的任务进度安排,系统范围及工作任务分解的完整性;c)进度安排、跟踪和阶段行文档输出;
a)软件质量管理体系;b)软件产品或服务的质量特性的管理,可以制订独立的软件质量保证计划;c)软件配置管理;d)软件产品或服务的安全、保密安全和其他关键需求的管理,可以制订独立的安全、保密安全措施;e)软件生存周期过程及重要里程碑划分的合理性,包括适宜的软件生存周期模型;f)软件估计方法的正确性,对项目任务和工作产品规模、时间安排、资源的估计;g)对工程风险进行了必要的识别、分析、应对措施。在确定项目开发计划后,监理方应根据项目开发计划的相关承诺,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监理规划,对项目监理的组织划分和人员工作分工进行阐述和明确并制定阶段性监理目标。(1)软件需求调研监督承建方系统需求调研过程,督促承建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合作完成系统需求分析,促使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能够相对准确、完整的反映系统最终用户的实际需求。需求调研过程需要项目承建方及项目建设方业务代表共同完成,监理方除监督承建单位按照项目开发计划的要求开展系统需求分析活动外,同时应积极协调建设方相关业务代表完成需求提交工作。监理方应审核承建单位分析系统需求后所形成的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文档,并针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a)系统目标是否已定义;b)是否对关键术语和缩略语进行了定义和描述;所使用的术语是否和用户/客户使用的一致;c)需求的描述是否清晰、不含糊;d)是否对整套系统进行了功能概述;e)是否已详细说明了软件环境(共存的软件)和硬件环境(特定的配置);f)如果有会影响实施的假设情况,是否已经声明;g)是否已经对每个业务逻辑进行了输入、输出以及过程的详细说明;h)是否列出了系统所必须的依赖、假设以及约束;i)是否对每个提交物或阶段实施都进行了需求说明;j)需求说明书是否已包括了主要的质量属性,如有效性、高效性、灵活性、完整性、互操作性、可靠性、健壮性、可用性、可维护性、可移植性、可重用性和可测试性;k)该文档是否遵守了该项目的文档编写标准;l)需求说明是否存在直接相互矛盾的条目;m)本需求说明书是否与相关需求素材一致;n)所描述的所有功能是否必要并充分地满足了客户/系统目标;o)需求说明书的描述的详细程度是否足以进行详细的设计;p)已知的限制(局限)是否已经详细说明;
a)是否已确定每个需求的优先级别;b)是否将需求分别陈述,因此它们是独立的并且是可检查的;c)是否所有的需求都可以回溯到相应的需求素材,反之亦然;d)是否已详细说明需求变更的过程。《需求规格说明书》文件将作为项目实施、测试、验收等各个阶段的主体依据文件,监理方应就《需求规格说明书》文件做出评价,形成监理意见。并督促项目建设方进行需求确认工作。(1)软件设计过程在《需求规格说明书》得到建设确认后,监理方应督促承建方按照项目开发计划的进度安排,组织设计,并在规定时间里形成《概要设计说明书》和《详细设计说明书》。监理方对承建单位的《概要设计说明书》文档,要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并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评审,出具监理方意见:a)是否所设计的架构,包括数据流、控制流和接口被清楚地表达了;b)是否所有的假设、约束、策略及依赖都被记录在本文档中了;c)是否定义了总体设计目标;d)是否所有以前的待确定条目都已经解决了;是否设计已经可以支持本文档中遗留的待确定条目有可能带来变更;是否仍存在可能不可行的设计部份;e)是否已记录设计的权衡考虑?该文件是否包括了权衡选择的标准和不选择其他方案的原因;f)是否遵守了项目的文本编写标准?数据元素、流程和对象的命名和使用在整套系统和外部接口之间是否一致?g)该设计是否反映了实际操作环境(硬件、软件、支持软件)?从速度、预算和技术角度上看该设计是否可行?h)是否存在错误的、缺少的或不完整的逻辑;i)所有复合数据元素、参数以及对象的概念是否都已文档化;是否还有任何需要的但还没有定义的数据结构,反之亦然;是否已描述最低级别数据元素?是否已详细说明取值范围?j)是否对每一下级模块进行了概要算法说明,所选择的设计和算法能否满足所有的需求?k)操作界面的设计是否有为用户考虑(如词汇、使用信息和进入的简易)?是否已描述界面的功能特性?界面将有利于问题解决吗?l)是否所有界面都互相一致,与其他模块一致,以及和更高级别文档中的需求一致?是否所有的界面都提供了要求的信息?是否已说明内部各界面之间的关系?界面的数量和复杂程度是否已减少到最小?m)该设计是否是模块化的?这些模块是否具有高内聚度和低耦合度n)是否已经对继承设计、代码或先前选择工具的使用进行了详细说明o)主要性能参数是否已被详细说明(如实时、速度要求、磁盘输入/输出接口等)p)该设计能否提供错误检测和恢复(如输入输出检查)q)是否已考虑非正常情况?是否所有的错误情况都被完整和准确地说明?
a)该设计是否满足该系统进行集成时所遵守的约定b)是否能够对该系统进行测试、演示、分析或检查来说明它是满足需求的c)该套系统是否能用增量型的方法来集成和测试?是否各部份的设计都能追溯到需求说明书的需求?d)是否所有的设计决策都能追溯到原来确定的权衡因素e)所继承设计的已知风险是否已经确定和分析监对承建方的《详细设计说明书》应进行如下检查,并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评审,出具监理方意见:a)所有单元或过程的目的是否都已文档化;b)包括了数据流、控制流和接口的单元设计是否已清晰地说明;是否已定义和初始化所有的变量、指针和常量;c)是否已描述单元的全部功能;是否已详细说明用来实现该单元的关键算法(如用自然语言或PDL);是否已列出该单元的调用?d)该文档是否遵循了该项目已文档化的标准?e)是否采用了所要求的方法和工具来进行单元设计?数据元素的命名和使用在整个单元和单元接口之间是否一致?所有接口的设计是否相互一致并且和更高级别文档一致?f)是否处理所有条件(>0,=0,<0,switch/case)?是否存在处理“casenotfound”的条件?是否正确地规定了分支(逻辑没有颠倒)?g)是否所有该单元的数据结构都被详细说明?是否所有修改共享数据(或文件)的程序都考虑到了其他程序对该共享数据(或文件)的存取权限?h)是否所有逻辑单元、时间标志和同步标志都被定义和初始化?i)接口参数在数量、类型和顺序上是否匹配?是否所有的输入和输出都被正确定义和检查?j)是否传递参数序列都被清晰描述?是否所有参数和控制标志由已描述的单元传递或返回?k)是否详细说明了参数的量度单位、取值范围、正确度和精度?共享数据区域及其存取规定的映射是否一致?l)单元是否具有高内聚度和低耦合度(如对该单元的更改不会在该单元有任何无法预料的影响并对其他单元的影响很小)m)是否该单元的所有约束(如过程时间和规模)都被详细说明n)初始化是否使用到默认值,默认值是否正确o)是否在内存访问的时候执行了边界检查(如数组、数据结构、指针等)来确保只是改变了目标存储位置p)是否执行输入、输出、接口和结果的错误检查?是否对所有错误情况都发出有意义的信息?q)对特殊情况返回的代码是否和已规定的全局定义的返回代码相匹配?是否考虑了意外事件?r)是否能够对每个单元进行测试、演示、分析或检查来说明它们是满足需求的?s)该设计是否包含检查点来帮助测试(如有条件的编译代码和数据声明测试)?是否所有的逻辑都被测试?是否已描述测试程序、测试数据集合测试结果?
a)是否设计的每一部分都能追溯到其他项目文档的需求,也追溯到更高级别文档的需求?b)是否所有的设计决定都能追溯到更高级别的文档?更高级别文档的需求是否已经在单元中体现(1)测试方案/计划在完成概要设计方案和详细设计方案后,承建方应根据项目开发计划的进度,提交《测试计划》。监理方应对承建方提出的《测试计划》做如下检查,并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评审,出具监理方意见:a)该测试计划是否详细说明测试的大体方法和策略b)该测试计划是否详细说明所有测试活动的顺序c)该测试计划是否描述了将使用的软硬件系统环境d)该测试计划是否描述了测试活动中断和恢复的条件/情形e)该测试计划是否为所有测试定义了成功标准f)该测试计划是否充分地描述了被测试的功能g)该测试计划是否明确地描述了不被测试的功能h)该测试计划是否充分地描述了测试基线i)对于阶段交付,该测试计划是否在每一阶段建立了测试基线给下一阶段使用j)该测试计划是否定义了足够和正确的回归测试k)该测试计划是否依从了与开发有关的所有说明书、标准和文档l)该测试计划是否充分地描述了测试基线m)该测试计划是否和更高级别的测试计划文档一致n)该测试计划的进入和退出条件是否实现o)是否所有的驱动程序和桩都已被定义且可利用来测试制定的功能p)测试用例是否完整覆盖了所有功能,是否覆盖了被测试功能的正常执行情况q)测试案例集是否覆盖了足够的非法和冲突的输入r)测试案例集是否包括了足够的默认输入值的使用s)测试案例集是否考虑到了足够数量的程序错误路径t)测试方法是否可行u)是否所有被认为不可测的需求都被详细说明并说明原因v)是否对获得测试软件、方法和工具分配了足够的时间并形成了进度计划w)测试所要求的资源是否已经详细说明和估计x)测试所包含的所有人员的角色和职责是否都已详细说明y)在已计划的测试人员之间是否存在进度冲突z)测试是否有执行/演示在适当级别文档所说明的需求aa)测试验收标准是否可追溯到更高级别的文档
6.1.3实施阶段监理工作内容(1)监督承建方严格按照工程设计阶段所制订的进度计划、质量保证计划、系统设计进行开发工作,检查承建单位是否按照设计中制订的规范与计划进行编码与测试。(2)通过代码走查方式检查编码规范的执行情况,检查单元测试、集成测试和确认测试是否按计划进行并有测试与修改记录,系统测试是否按计划进行并有测试与修改记录;(3)检查承建方的版本控制工作是否按质量保证计划的要求进行。监理实施要求软件质量监理包括监督承建单位确定软件产品的质量目标,制订实现这些目标的计划,并监控和调整软件计划、软件工作产品、活动和质量目标以满足建设单位对高质量产品的需求和愿望。a)定期审查软件质量管理活动;b)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跟踪和审查软件质量管理活动;c)评审和审核软件质量管理活动和工作产品,并报告结果。软件测试监理主要检查承建单位是否按照设计中制订的规范与计划进行测试。a)定期审查软件测试的工程活动和工作进度;b)根据实际需要对软件测试工程活动进行跟踪、审查和评估;c)对软件测试工程活动和产品进行评审和审核,并报告结果。这些评审和审核至少包括:①软件测试工程任务的准备就绪和完成准则得到满足。②软件测试符合规定的标准和需求。③已完成所需的测试。④检测出的问题和缺陷已建立文档,并被跟踪和处理。⑤通过软件测试,软件产品符合软件需求的需要。⑥在软件产品提交前,依据软件基线验证了用来管理和维护软件的文档。6.1.4验收阶段监理内容(1)跟踪培训过程,促使培训工作按照合同相关条款展开实施。l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建单位确定培训的类型、水平以及需要培训人员的类别。应制订实施进度安排、资源需求和培训需求的培训计划,并形成文档。l监理机构应监督承建单位按照计划的要求开展培训阶段的活动。l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建单位确保拥有合理搭配的、各种类别的、拥有相关培训能力的合格的培训的讲员。l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建单位对培训进行记录并保存。l监理机构应依据培训的需求、培训的计划和培训的记录评价培训效果。评价结果应形成监理意见。
(1)审核验收申请对初验方案的符合性及可行性进行评价;协助建设单位进行系统初验,验证是否符合系统的需求。l监理机构应对承建单位的初验申请进行审查。初验条件应符合合同规定的初验条件,还宜包括如下内容:a)软件实施工作已经结束;b)合同规定的各类文档齐全;c)软件产品已置于配置管理之下;d)已经过系统测试评审,必要时,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建单位提交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l监理机构应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验收方案的符合性(验收目标、责任双方、验收提交清单、验收标准、验收方式、验收流程、验收环境等)及可行性。l监理机构应对承建单位提交的文档进行审核,并形成文档。(2)第三方测试机构应经建设单位和监理机构同意。l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通过测试软件产品在目标环境的选定区域中的适用性,以确认软件产品满足它的预期用途,评价时应参考业务指标评价体系并宜考虑下列准则。评价结果应形成文档。a)与合同的一致性;b)与系统需求的一致性;c)与预期结果的符合程度,包括但不仅限于与信息资源规划、业务流程再造需求及业务持续改进需求和业务指标评价体系的符合程度;d)与业务需求的符合程度;e)运作和维护的可行性。(3)阶段性跟踪试运行情况,促使发现的问题得到解决.l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建单位为系统试运行过程的实施制定详细的计划。l监理机构应监督承建单位协助建设单位的系统安装活动。安装活动和结果应形成文档。l当安装的软件产品正在代替现有系统时,监理机构应检查承建单位支持合同要求的并行运行活动。l监理机构应协助承建单位和建设单位按照计划实施试运行活动。l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建单位配合建设单位试运行过程中的测试,测试的结果应形成文档。l监理机构应监督承建单位解决系统试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和不合格项,跟踪系统修改情况。(4)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最终验收,验证软件系统的最终功能和性能符合软件工程项目需求以及承建合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l监理机构要求承建单位按合同中的规定提供评价、评审、审核、测试和解决问题的报告。并审核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验收条件,验收条件还宜应包括如下内容:a)满足初验的条件;b)初验合格;c)试运行正常并且出现的问题已经得到解决;l监理机构协助建设单位根据已确定的验收策略和准则准备验收,且必须包括准备测试用例、测试数据、测试规程和测试环境。
l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对可交付软件产品或服务进行验收评审和验收测试,并形成文档。l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验收系统,评价时应参考业务指标评价体系并宜考虑下列准则。评价结果应形成监理总结报告。a)与合同的一致性;b)与系统需求的一致性;c)与业务需求的符合程度;d)与预期结果的符合程度,质量、进度、投资实现目标情况;(1)协助建设单位进行软件工程项目的移交工作,促使软件系统顺利投入正式运行。l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建单位提交交付文书,交付文书宜包括软件交付清单、相关工程文档和必要的联系信息。l监理机构应依据合同中的有关条款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工程决算及处理相关事宜。l工程移交是正常的工程收尾过程,对于非正常终止工程需要进行工程清算工作。对于中途清算的工程,监理应依据合同中的有关条款,进行责任确认、损失估算、索赔方案拟定等事宜的协商,协商成功后形成工程项目清算报告,各方签发生效。l监理机构应协助工程参与各方完成对工程的总结和后续系统运行的建议。l监理机构应完成工程监理总结,整理完成与工程有关的全部监理文档,并交付。监理实施要求a)软件配置审核1)配置审核在认真审查需求规格说明、确认测试和系统测试等过程中形成的产品的变更管理及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审计。2)配置审核组完成物理配置审核,检查程序和文档的一致性、文档和文档的一致性、交付的产品与“合同”要求的一致性及符合有关标准的情况。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l可执行程序、源程序、配置脚本、测试程序或脚本。l主要的开发类文档。l主要的管理类文档3)监理方对验收测试工作计划的审查内容可包括如下项目:l项目中是否有专职的测试人员;l项目实施计划中是否对测试工作时间进行了合理的安排;l测试的质量目标与策略是否合理;l内部测试与第三方测试的衔接是否合理,能否保证整个测试过程的有效性;l是否为应用系统单元测试安排了单独的时间与资源;l是否考虑了使用了仿真技术与系统工具进行测试,是否可行;l是否为每个节点确定了回归测试内容与时间,是否可行;l对于检测到的所有缺陷,是否有相应的管理系统跟踪相关活动,直至缺陷被解决;l是否已建立好测试通过的标准,标准是否可行。
a)系统移交的监理l审查承建单位的项目资料清单;l协助建设和承建单位交接项目资料;l确保软件文档和软件的一致性;l开发软件做好备份,保管在安全的地方,文件资料归档;b)系统保障期监理l督促承建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及时进行系统保障,抽查系统保障的执行情况;l对项目建设方提出的质量问题进行登记;l督促承建单位进行修复和维护;l对承建单位进行修复的内容进行确认。6.2硬件系统集成项目监理实施工作内容和要求6.2.1招标阶段监理内容(1)本阶段监理工作主要内容是监理机构协助建设单位明确硬件系统集成应用需求,确定项目的总目标;(2)监理机构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硬件系统集成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内容,可以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招标工作。如有必要,在招标过程中,监理机构可以对投标书和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向建设单位提出监理意见;(3)协助建设单位签订承建合同。监理实施要求(1)明确硬件系统集成应用需求1)监理机构应了解建设单位硬件系统集成的应用需求。协助建设单位明确硬件系统集成的应用需求并考虑如下方面:l该项硬件系统集成的应用要求;l该项硬件系统集成对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的要求;l硬件集成系统运行的环境情况;l新建硬件集成系统与原有子系统的兼容关系等。(2)监理机构应审查建设单位硬件系统集成的需求相关文件,并向建设单位提出该项硬件系统集成需求的监理意见。(3)招标准备工作1)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做好招标准备工作;2)监理机构可以根据建设单位硬件系统集成应用需求,对建设单位的项目预算、项目工作计划等,提出监理意见;3)
监理机构可协助建设单位编制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或审核建设单位编制的招标文件内容与硬件系统集成应用需求的相符性,并提出监理意见;1)监理机构可对招标文件中承建单位的能力要求提出监理意见。(4)开标和评标若监理机构相关人员参与硬件系统集成项目的开标和评标工作,监理机构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的程序下,可以向建设单位或评标委员会提出对于投标书与建设单位需求相符性及评定标准的监理意见。(5)承建合同签订监理机构应参与硬件系统集成项目承建合同的签订,在承建合同签订过程中,监理机构的监理要点是:1)承建合同中应明确承建单位应接受监理机构的监理。2)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在承建合同中明确如下方面内容:l合同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l硬件系统集成项目建设的目标、范围、内容;l系统集成项目的质量要求;l硬件系统集成项目建设依据的标准;l硬件系统集成项目验收的标准、方式和条件要求;l项目款及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等。6.2.2设计阶段监理内容本阶段监理内容是监理机构推动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明确工程建设的具体需求,规范工程设计过程,对设计方案提出要求,并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监理机构对经过审核的设计方案进行签认。监理实施要求(1)工程设计协调1)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确定工程各方往来文档的种类、格式、签批人等事宜;2)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确定专题会议讨论的内容及范围。一般情况下,专题会议针对硬件系统集成中专项问题的讨论、确定;3)监理机构应组织建筑设计单位和系统集成承建单位召开技术交流会。(2)现场调研和需求分析1)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建单位组织设计人员到建设单位现场勘察,了解用户系统集成业务需求情况,分析和评审设计方案。主要监理工作为以下内容:l设计组织人员与职责的评审;l需求分析符合程度的评审;l风险分析;l技术经济分析;
l设计进度的检查;l系统边界清晰和完整性评审;l系统安全性评审;l知识产权保护建议等。1)承建单位应提交硬件系统集成基础情况调研报告,经监理机构审核确认后,作为项目设计的参考材料。(3)设计方案确认1)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单位、承建单位根据工程合同的要求,参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结合硬件系统集成项目建设环境的调研情况,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设计方案必须经评审确认;2)监理机构应组织承建单位、建设单位,召开设计技术交流会,澄清设计技术细节,并做会议纪要;3)承建单位应提交经承建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应包括:l项目名称、范围、内容、目标;l设计依据;l设备型号选择说明;l集成工作要求说明;l设备清单表及应用情况;l系统测试方案;l系统图(系统结构图、网络拓扑等)等。4)监理机构审查系统集成项目设计方案的主要工作为:l结合系统集成项目特点,收集设计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料;l配合设计单位对方案设计进行经济分析,优化设计;l协助建设进行设计文件的评审;l参与主要设备、材料的选型工作;l审核方案中主要设备、材料清单;l审核系统设计方案及其他详细设计文件;l组织设计文件的报批;l对方案设计内容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监督;l审核技术方案中的信息安全保障措施;l协助建设对工程建设周期总目标进行分析讨论;l审核承建方编制的工程项目总进度计划,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控制其执行。如果与合同有冲突,应督促承建方调整工程进度计划;l审核承建方编制的各分项工程阶段进度计划,根据实际环境的变化,督促承建方及时调整进度计划。
l审核工程设计和承建方的设备材料清单和采购计划,并检查、督促其执行。6.2.3实施阶段监理内容(1)本阶段监理的主要任务是监理机构审核承建单位工程组织实施方案,提出监理意见;(2)根据工程实施方案及相关标准制定监理实施细则;(3)依据硬件系统集成承建合同、设计方案以及工程组织实施方案、监理实施细则等文件对承建单位的工程组织、实施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和协调活动。监理工作要求(1)实施方案的评审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建单位提交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及其他有关方参加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核。1)承建单位应提交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一般包括如下内容:l项目组织结构;l项目人员资质;l项目进度计划;l项目实施制度;l施工质量、施工安全保证措施;l项目风险分析与风险规避;l测试方案;l系统维护计划及培训等。2)监理机构应组织对承建单位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核,审核项目实施方案的以下方面:l项目组织结构配置的合理性,应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l项目管理、技术人员应有相应资质;l项目进度计划应合理,应包括人力配备计划、设备供应计划、实施进度计划等;l项目实施技术应符合技术规范,工序合理,符合设计方案要求;l应有项目安全保障措施和项目质量保证措施;l测试计划方案应满足相关标准及设计方案要求;l系统维护计划及培训计划合理。(2)检查承建单位质量保障体系1)监理机构根据承建单位的设计方案、实施方案以及项目组织计划等文件的情况,对承建单位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提出相对应的要求,检查承建单位质量保障体系的情况;2)监理机构审查承建单位的质量保障管理文件,文件中应包含主要内容有:设备到货开箱验收方案、系统集成环境的质量检查措施、软硬件设备现场安装的检验纪录文件、系统测试方案的报检文件等。
(1)审查分包单位工程实施资格监理机构应及时对硬件系统集成中的分包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具备完成所分包工程的能力。(2)施工准备情况监理1)监理机构应及时检查承建单位工程施工准备情况,如满足要求,应签认承建单位的开工申请。2)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建单位的下述准备内容:l实施方案的审核情况;l关键的实施工具、项目人员到位情况;l关键的项目软硬件设备到货情况等。(3)控制材料、设备质量1)监理机构在项目主要设备到场后,应及时组织建设单位、承建单位代表进行验收,检查相关证明材料,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设备方能加电使用。2)监理机构对承建单位所采购软硬件设备的监理检查要点主要包括:l设备的品牌、型号、性能与合同、相关技术标准、设计方案的符合性;l设备的合格证明、规格、供应商保证和授权书等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l设备系统要按照合同规定准时到货;l配套软件包(系统)和相关附件是否成熟的、满足规范的。3)必要时,监理机构对不同批次的设备进行抽检。抽检时,专业监理工程师从到货的设备中随机抽取样品依据设备相关标准进行检测。(4)系统安装调试监理1)在安装调试之前监理方应协助建设方确定项目的系统逻辑设计方案,该方案涉及全部的网络设备,并具体到每一台网络设备和每一个物理端口的配置。2)监理方组织三方对设备进行加电测试,通过加电测试可以检测出到货损坏的设备,及时解决问题排除隐患;3)设备安装调在系统集成项目建设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监理方主要从硬件系统安装调试和软件系统安装调试两个方面进行监理,监理主要注意的事项有:l硬件系统安装调试注意事项:a)机箱是否有损坏;b)内存、硬盘能否正常运行;c)显示器能否正常显示;d)系统加电能够正常工作。l软件系统安装调试注意事项:a)软件系统与主机系统是否匹配;b)软件能够正常安装;c)软件功能是否能否实现;
a)软件资料是否齐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建单位报送的安装调试方案进行检查,符合设计要求的进行签认,并在现场对安装调试过程进行旁站监理,监督承建方依据方案完成安装调试工作;6.2.4验收阶段监理内容本阶段监理主要任务是监理机构协助确定验收的条件,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验收方案,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硬件系统集成的检测,协助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监理实施要求(1)承建单位自测1)由承建单位提出测试方案交监理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测试方案涉及的测试工具检查承建单位的测试仪器的有效性和可用性;2)承建单位应对项目内的所有系统都进行测试,包括网络设备测试、服务器存储测试、操作系统测试、防病毒系统测试、网络管理系统和网络相关服务的测试,并提交内测报告。监理机构对提交的内测报告进行审核,测试应符合设计方案依据的验收标准。3)对于测试不合格的系统,承建单位需在内测报告中标明,并采取整改措施,并复测。4)监理机构可对任意系统进行抽检测试,验证承建单位实施及测试情况。(2)监理方组织三方代表进行项目整体测试1)承建方自测通过后,监理方根据测试方案及承建方内测报告结论组织项目组三方代表对项目进行系统三方测试,并形成测试报告。2)对于测试不合格的系统,纪录在测试报告中,要求承建单位查明原因,限期整改,并复测,直至所有系统测试通过。(3)监理机构审查初验条件1)承建单位竣工资料完备性;2)承建单位自测完成,并已提交内测报告;3)完成三方测试,测试报告通过。4)承建单位竣工资料内容:l设计方案l项目实施方案l变更记录l设备清点验收材料l安装调试方案(纪录)l测试方案l内测报告l三方测试报告l试运行文档
l培训文档l系统图纸(4)审核验收方案承建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提交验收方案,监理机构对承建单位提交的验收方案的如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核:1)验收目的、范围、内容与承建合同的一致性;2)验收的标准;3)验收测试的方法和工具;4)验收计划安排的合理性(5)验收测试验收测试按照确认的验收方案规定的标准和计划,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6)协助组织工程验收1)监理机构应要求建设单位编制工程建设报告、使用情况报告;2)监理单位编制工程监理总结报告、测试报告,总结工程监理的过程,提出对验收工作的意见;3)承建单位提交竣工文件;4)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召开验收会议。5)由验收组根据确定的验收方案逐项进行验收。对于不符合验收方案的项,监理机构责令承建单位整改,直至符合验收方案规定要求。6)硬件系统集成验收后,监理机构、承建单位应将各自的工程相关文档移交建设单位。(7)协助完成工程移交1)硬件系统集成验收后,监理单位应及时敦促承建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文档;2)监理机构整理监理文档并提交建设单位,硬件系统集成主要监理文档有:监理规划、监理总结报告、监理检查记录、会议纪要、对验收申请的意见、对系统验收的意见、付款申请等;3)三方签署项目移交记录。6.3通用布线项目监理工作内容和要求6.3.1招标阶段监理内容(1)本阶段监理工作主要内容是监理机构协助建设单位明确通用布线系统工程应用需求,确定项目的总目标;(2)监理机构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通用布线系统工程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内容,可以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招标工作。如有必要,在招标过程中,监理机构可以对投标书和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向建设单位提出监理意见;(3)协助建设单位签订承建合同。监理实施要求(1)明确通用布线系统工程应用需求1)监理机构应了解建设单位通用布线系统应用需求。协助建设单位明确通用布线系统应用需求并考虑如下方面:
l该项布线系统支持的应用要求;l该项布线系统对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的要求;l新建建筑物的相关图纸和建设规划,考查原有建筑的功用、结构、图纸等信息;l施工环境和施工限制情况;l新建布线系统与建筑物其他子系统的关系等。1)监理机构应审查建设单位布线系统工程需求相关文件,并向建设单位提出该项布线系统工程需求的监理意见。(2)招标准备工作1)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做好招标准备工作;2)监理机构可以根据建设单位布线系统工程应用需求,对建设单位的工程预算、工程工作计划等,提出监理意见;3)监理机构可协助建设单位编制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或审核建设单位编制的招标文件内容与布线系统工程应用需求的相符性,并提出监理意见;4)监理机构可对招标文件中承建单位的能力要求提出监理意见。(3)开标和评标若监理机构相关人员参与通用布线系统工程的开标和评标工作,监理机构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的程序下,可以向建设单位或评标委员会提出对于投标书与建设单位需求相符性及评定标准的监理意见。(4)承建合同签订监理机构应参与布线系统工程承建合同的签订,在承建合同签订过程中,监理机构的监理要点是:1)承建合同中应明确承建单位应接受监理机构的监理。2)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在承建合同中明确如下方面内容:l合同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l布线系统工程建设的目标、范围、内容;l布线系统工程质量要求;l布线系统工程建设依据的标准;l布线系统工程验收的标准、方式和条件要求;l工程款及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等。6.3.2设计阶段监理内容本阶段监理内容是监理机构推动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明确工程建设的具体需求,规范工程设计过程,对设计方案提出要求,并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监理机构对经过审核的设计方案进行签认。监理实施要求(1)工程设计协调
1)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确定工程各方往来文档的种类、格式、签批人等事宜;2)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确定专题会议讨论的内容及范围。一般情况下,专题会议针对通用布线系统工程中专项问题的讨论、确定;3)监理机构应组织建筑设计单位和通用布线系统工程承建单位召开技术交流会。(2)现场调研和需求分析1)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建单位组织设计人员到工程现场勘察,了解建筑物情况。根据建筑物图纸等资料及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如下内容:l配线间的布局及位置;l信息插座的位置;l布线路由情况;l电源提供情况;l无线链路上障碍物的情况;l周围无线环境和同类设备情况;l室外无线中心点的经纬度、方位角、距离;l无线架设点的位置及高度;l无线设备放置的地方和位置;l工作环境的粉尘、温度、湿度情况等。2)承建单位应提交通用布线系统工程基础情况调研报告,经监理机构审核确认后,作为工程设计的参考材料。(3)设计方案确认1)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单位、承建单位根据工程合同的要求,参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结合通用布线系统工程各建筑物环境的调研情况,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设计方案必须经评审确认;2)监理机构应组织承建单位、建设单位,召开设计技术交流会,澄清设计技术细节,并做会议纪要;3)承建单位应提交经承建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应包括:l工程名称、范围、内容、目标;l设计依据;l线缆材料选择说明;l施工要求说明;l设备材料表及应用情况;l测试验收方案;l设计图纸(系统结构图、平面布置图等)等。4)监理机构应审查的工程设计方案的技术关键点:l通用布线系统设计等级与建设单位需求,符合相关设计规范要求的相符;l
建筑群通用布线系统设计一般应包括园区主干、楼宇主干、水平布线三个布线子系统,各子系统设计与相关设计标准的符合性;l通用布线系统的结构应能支持不同的拓扑结构,如总线型、星型、环型等;l通用布线系统结构化分布详细说明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l线缆材料的选择,应符合设计方案依据的标准或文件;l设备间内配线柜、配线架和信息插座等设计布局应符合设计方案依据的标准或规范;l图纸和实际环境的符合性,设计的合理性;l屏蔽系统的接地措施应符合设计方案依据的标准或规范。l关键施工点的工艺流程;l工程质量检验方法及流程、质量纠偏措施、隐蔽工程实施方案等。1)监理机构应审查工程设计方案中无线布线系统技术关键点:l每一无线点的天线增益、高度、方位是否合适;l信道选择是否合适;l在接收发射信号方向上,要求没有遮挡物,如建筑物、高压线、铁塔、树木等;l周围无线干扰小,尽量避开工厂、公路等嘈杂区;l天线架设位置是否合适,所有天线位置应在避雷针的保护角内;l架设天线的支架或铁塔应与接地系统良好连接,天线接地电阻满足标准要求;l是否进行了链路损耗计算、天线高度计算;l设备与天线的选型。2)对于电力线(用于电力局域网)的通用布线工程设计参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审核。6.3.3实施阶段监理内容1)本阶段监理的主要任务是监理机构审核承建单位工程组织实施方案,提出监理意见;2)根据工程实施方案及相关标准制定监理实施细则;3)依据通用布线工程承建合同、设计方案以及工程组织实施方案、监理实施细则等文件对承建单位的工程组织、实施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和协调活动。监理实施要求(1)实施方案的评审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建单位提交施工方案,并组织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及其他有关方参加施工方案的审核。1)承建单位应提交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一般包括如下内容:l施工组织结构;l施工人员资质;
l施工进度计划;l施工工艺及工序;l施工质量、施工安全保证措施;l测试仪器设备;l测试计划方案;l系统维护计划及培训等。1)监理机构应组织对承建单位施工方案的审核,审核施工方案的以下方面:l施工组织结构配置的合理性,应配备项目经理、安全员和质量检查员等要符合工程建设要求;l施工管理、技术人员应有相应资质;l施工进度计划应合理,应和其他系统建设的进度计划协调一致。施工进度计划应包括人力l配备计划、设备配备计划、材料供应计划、实施进度计划等;l施工工艺应符合技术规范,工序合理,符合设计方案要求;l隐蔽工程工序应合理,有质量检验保证措施;l测试仪器设备精度应满足设计方案中规定的测试规范要求;l测试计划方案应满足相关标准及设计方案要求;l系统维护计划及培训计划合理。(2)检查承建单位质量保障体系1)监理机构根据承建单位的设计方案、实施方案以及工程施工组织计划等文件的情况,对承建单位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提出相对应的要求,检查承建单位质量保障体系的情况;2)监理机构审查承建单位的质量保障管理文件,文件中应包含主要内容有:布线产品入场质量检查措施、关键施工点的质量检查措施、隐蔽工程的工序及质量报检措施、通用布线链路测试措施等。(3)审查分包单位工程实施资格监理机构应及时对通用布线工程中的分包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具备完成所分包工程的能力。(4)施工准备情况监理1)监理机构应及时检查承建单位工程施工准备情况,如满足要求,应签认承建单位的开工申请。2)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建单位的下述准备内容:l施工方案签批情况;l关键施工工具、施工人员到位情况;l关键质量检测设备到位情况;l关键施工线材、设备订购、到货情况等。(5)控制材料、设备质量1)监理机构在通用布线系统工程主要材料到场后,应及时组织建设单位、承建单位代表进行验收,检查相关证明材料,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材料方能进场使用。
1)监理机构对承建单位所采购的线材、设备的监理检查要点主要包括:铜缆、光缆、信息模块、各种接插件等材料和设备与合同、相关技术标准、设计方案的符合性;线材、设备的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的真实性、有效性;2)必要时,监理机构对不同批次的材料、设备进行抽检。抽检时,监理机构从到货的布线材料中随机抽取线缆样品、信息模块样品,由承建单位施工人员使用采购的工具制作成待测链路,交由监理机构进行检测。(6)隐蔽工程监理1)承建单位应在隐蔽工程开工前进行报验;2)监理人员应及时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在隐蔽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现场监理;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建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验收记录进行检查,符合设计要求的进行签认;4)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隐蔽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拒绝签认,承建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实施。(7)施工过程监理实施要求1)监理机构应对承建单位的施工进行随工检查,做随工检查记录。2)监理机构应对承建单位的施工进行阶段性的监理抽检,并形成报告。3)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对通用布线系统保护设施安装的检查工作,主要包括如下要点:l安装位置、路由和设计方案的符合性;l桥架与线槽的联接的紧密性;l金属桥架接地联接的可靠性;l桥架及线槽的密闭性;l室外立杆或管道施工符合相关标准。l如是屏蔽布线系统,屏蔽和等电位联结应完整、可靠且连续。4)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对通用布线系统机柜、机架安装的检查工作,主要包括如下要点:l安装符合技术规范要求;l安装牢固程度;l接地极进行可靠连接;l连接牢固可靠;l配线架标识规范。5)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对通用布线系统电信插座安装情况的检查工作,检查主要包括如下方面:l安装位置和设计方案的相符性;l安装应牢固;l施工符合施工规范;l电信插座应做标识;
1)监理工程师应对通用布线系统中连接硬件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包括如下要点:l园区主干、楼宇主干和水平布线的设备间内的连接硬件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l连接硬件应使用交叉压接跳线、快接跳线进行跳接。l连接硬件应有标识和管理手段。2)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对通用布线系统线缆敷设情况的检查工作,主要包括如下要点:l路由与设计方案的符合性;l线缆标识应满足技术标准的要求;3)线缆敷设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l线缆在管、槽中的填充量应符合规范要求;l线缆敷设转弯处弯曲半径应符合设计规范;l安装时应有消除拉伸、急剧弯折和紧捆线缆引起的线缆张力的保护措施。l铜缆与其他系统线缆之间的距离应满足相关技术标准要求。4)监理工程师应对通用布线系统工程中的信息进行管理:l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方对通用布线系统工程的所有线缆、配线架及其他组件进行标识并记录。标识可采用名称、色标、编号、字符串等形式,标识应唯一;l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方对变更的线缆或组件进行记录;l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方对测试结果进行记录,并专人保存。5)无线布线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要点如下:l设备放置的位置应保持温湿度在合适的范围,馈线尽量的短;l天线、馈线安装时不能有碰撞,防止受力变形,影响技术性能;l检查天线安装的高度和方位,各安装部件要紧固良好;l馈线弯曲和扭转时,弯曲半径和扭转角度要符合馈线厂家要求;l天馈线接地要可靠良好,馈线固定要牢固;l每根馈线衰耗值不能高于设计值;l所需线缆的类型应合适,走线应规范;l天线应对准(大体对准和精确对准)。6.3.4验收阶段监理内容本阶段监理主要任务是监理机构协助确定验收的条件,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验收方案,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布线系统的检测,协助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监理实施要求(1)承建单位自测
1)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建单位的测试仪器的有效性和可用性;2)承建单位应对通用布线系统工程包括的所有链路都进行测试,并提交测试报告。监理机构对提交的测试报告进行审核,测试应符合设计方案依据的验收标准。3)对于测试不合格的链路,承建单位需在测试报告中标明,并采取整改措施,并复测。4)监理机构可对布线系统进行抽检测试,验证承建单位施工及测试情况。(2)监理机构审查初验条件1)承建单位竣工资料完备性2)承建单位自测完成,并已提交测试报告(3)承建单位竣工资料内容l设计方案l施工组织方案l工程施工报告l隐蔽工程记录l变更记录l自测报告l信息点分布图(表)l园区、楼宇、水平配线表l竣工图纸等(4)审核验收方案承建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提交验收方案,监理机构对承建单位提交的验收方案的如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核:1)验收目的、范围、内容与承建合同的一致性;2)验收的标准;3)验收测试的方法和工具;4)验收计划安排的合理性(5)验收测试验收测试按照确认的验收方案规定的标准和计划,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6)协助组织工程验收1)监理机构应要求建设单位编制工程建设报告、使用情况报告;2)监理单位编制工程监理总结报告、抽测报告,总结工程监理的过程,提出对验收工作的意见;3)承建单位提交竣工文件;4)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召开验收会议。5)由验收组根据确定的验收方案逐项进行验收。对于不符合验收方案的项,监理机构责令承建单位整改,直至符合验收方案规定要求。6)通用布线系统工程验收后,监理机构、承建单位应将各自的工程相关文档移交建设单位。(7)协助进行工程决算
监理机构应认真整理工程各项变更,对涉及投资变化的内容提交专项报告,以便进行工程决算。(8)协助完成工程移交1)通用布线系统工程验收后,监理单位应及时敦促承建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文档;2)监理机构整理监理文档并提交建设单位,通用布线系统工程主要监理文档有:监理规划、监理总结报告、随工检查记录、监理抽检记录、会议纪要、图纸会审记录、隐蔽工程检查记录、付款签证等;3)三方签署工程移交记录。6.4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和要求6.4.1招标阶段监理内容1)协助建设单位明确项目需求;2)宜参与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协助建设单位编制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工程的工作计划;3)协助建设单位编制本阶段的工作计划,并对本阶段的工作进度提出监理意见;4)宜了解建设单位估算的工程总投资;5)可协助建设单位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或提出监理意见;6)可参与招标和评标过程的基础准备工作、文件审查工作以及与监理相关的信息管理工作;7)可协助评标,对投标书与招标书的符合性及投标书的合理性提出监理意见;8)应参与承建合同的签订过程,促使合同相关条款符合建设单位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在承建合同中应明确要求承建单位接受监理机构的监理;9)与建设单位、承建单位以及相关单位尽力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机制,明确本阶段需要各方提交的文档要求,并向建设单位提供所需信息。监理实施要求(1)项目需求1)监理机构应了解建设单位对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工程的项目需求,包括:l工程建设目标;l工程建设范围;l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工程的功能、性能需求;l工程投资规模;l工程进度计划;l程建设应遵循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l若存在现有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应考虑目标电子设备机房系统与现有电子设备机房系统的延续性,以保护建设单位的投资。(2)招标文件监理机构宜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并对如下内容提出监理意见:
l项目需求;l技术和质量要求;l时间和进度要求;l主要设备和软、硬件产品及服务的要求;l协助建设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包括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工程相关资质、业绩以及人员要求等;l协助建设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要明确建设对装修工程的全部需求、合同格式条款、验收标准等内容;l评标流程和评标标准;l协助建设评标,对投标书的符合性及合理性提出监理意见;l协助建设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建合同,提出对合同的监理意见。6.4.2分部工程后续实施监理6.4.2.1供配电系统工程监理6.4.2.1.1设计阶段监理内容(1)审核承建单位的资质和设计人员资格,必须满足相应工程等级的要求;(2)协助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沟通,将建设单位的需求形成书面意见,由建设单位签认;(3)协助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工程设计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及设计文件的质量要求;(4)审核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的合理性和建设单位投资能力的可行性;(5)全面审查设计合同的执行情况,核定设计费用。监理实施要求(1)配电、换流设备的设计阶段监理实施要求1)协助建设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承建单位提供经建设签字的设计所需基础数据和原始资料;2)审查设计文件中配电、换流设备的容量配置、各项技术指标是否满足用电设备、设施的需求。(2)不间断电源(UPS)设备的设计阶段监理实施要求1)协助建设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承建单位提供经建设签字的不间断电源(UPS)需求数据和原始资料;2)审查设计文件中UPS类型、容量、负荷计算、冗余、运行时间、转换时间、充放电时间、远程监控接口、维修旁路、噪声等是否满足要求;3)检查不间断电源(UPS)设备型号规格及安装位置,其检查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3)蓄电池的设计阶段监理实施要求:审查设计文件中蓄电池的类型、电池容量、运行环境是否满足使用、维护和安全的需要。(4)电缆桥架和桥架内电缆敷设的设计阶段监理实施要求:检查
电缆桥架的设计规格是否满足电缆敷设数量要求;设计的路由走向、标高是否符合现场要求。(5)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及线缆敷设的设计监理实施要求:检查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的设计规格是否满足电线电缆敷设要求。(6)电缆头制作、接线和绝缘测试的设计阶段监理实施要求:1)低压电线和电缆,其线间和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必须大于0.5MΩ,2)电线、电缆接线必须准确,并联运行电线和电缆的型号、规格、长度、相位应一致;3)芯线与电器设备的连接应符合规范GB50303-2002中有关条款的规定;4)电线、电缆的芯线连接管和端子,规格应与芯线的规格适配,且不得采用开口端子;5)电线、电缆的回路标记应清晰,编号准确。(7)照明、应急照明的设计阶段监理实施要求:1)检查设计的照度水平、亮度分布、照度均匀度、灯具型号、灯具布置位置是否符合电子设备机房要求;应急照明的设计是否符合消防要求;2)应急照明灯的电源除正常电源外,应另有一路独立正常电源之外的电源供电。(8)开关、插座的设计阶段监理实施要求:1)检查设计的开关、插座的规格型号、数量、安装位置是否符合电子设备机房要求;2)各类型号的开关、插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交、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的插座安装在同一场所时,应有明显区别,且必须选择不同结构、不同规格和不能互换的插座。(9)防雷及接地装置的设计阶段监理实施要求:1)检查防雷及接地装置的设计等级是否满足电子设备机房内各类设备的要求;2)电子设备机房的防雷及接地装置的设计必须符合规范要求。6.4.2.1.2实施阶段监理内容(1)组织监理人员进场,熟悉监理合同和承建合同,对监理人员进行合理分工,建立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编制和审批监理实施细则;(2)审查承包商的资质,符合国家相应的规定方准进场施工;(3)审核承包商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签署意见,督促承包商实施,其审核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l施工采用的标准是否适宜;l施工计划编制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要求;l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l施工安全保护措施是否全面和可行性;l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配置是否满足施工要求,相关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或上岗证;(4)组织图纸会审,并形成图纸会审纪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行使质量监督权,对于在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签发监理通知书,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问题严重者,应签发停工令。对于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监理实施要求(1)配电、换流设备的实施阶段监理要求:1)检查配电、换流设备的型号规格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2)检查配电、换流设备安装的垂直度和水平度及牢固性,检查设备内部开关、器件及配线排列的合理性、整齐性及稳固性;检查一次线路及二次线路连线是否正确;3)检查设备外壳及基础槽钢的接地可靠性,对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的连接应采用裸编制铜线,且有标识;4)检查配电、换流设备是否应有可靠的电击保护,保护导体的最小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或规范要求;检查配电、换流设备线路的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2)不间断电源(UPS)设备的实施监理要求:1)检查不间断电源(UPS)设备安装水平度、垂直度及牢固性;其结果应符合规范GB50303-2002的要求;2)检查不间断电源(UPS)设备内部器件排列合理性;各电器应标明编号、名称、用途及操作位置,内部接线正确,连接牢靠,配线整齐、美观、无损伤;3)不间断电源(UPS输出端的中性线(CN级)必须与由接地装置直接引来的接地干线相连接,做重复接地;4)检查不间断电源(UPS)装置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其结果应符合规范GB50303-2002的要求,可接近裸露导体应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有标识。(3)蓄电池的实施监理要求:电池架的安装监理要点包括:5)电池架排列位置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6)电池架排列平整稳固,其垂直偏差、水平偏差符合规范YD5079-2005的要求;7)电池铁架安装后,漆面脱落处应补喷防腐漆;8)在要求抗震的地区,蓄电池架应采取抗震措施加固。电池安装监理要点1)检查电池安装型号规格及安装位置,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2)电池安装应平衡,且受力均匀,连接条及抽头的接线正确,螺栓紧固;3)电池外壳不得有损坏现象,极板不得受潮、氧化、发霉;4)电池各列要排放整齐,前后位置、间距适当,符合设计要求;电池应保持垂直与水平,底部四角均匀着力;5)电池标志、比重计、温度计应排在外侧(维护侧);6)检查阀控式密封蓄电池电池端电压和极性,防止接线错误和接触不良;7)检查电池监控器各对应信号线与相对的输出铜排连通情况,防止接触不良或者短路。(4)电缆桥架和桥架内电缆敷设的实施监理要求:1)对超过规范规定长度电缆桥架设置伸缩节;电缆桥架跨越建筑物变形缝处设置补偿装置;2)电缆桥架穿越不同防火区域,应按设计要求位置,有防火隔堵措施;3)
电缆敷设应检查敷设时是否损坏绝缘;严禁出现电缆绞拧、恺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现象;1)电缆敷设转弯时应保证转弯半经符合要求,严禁乱敲或强力硬弯,以防损害绝缘。(1)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及线缆敷设的实施监理要求:1)电线电缆导管不得有裂纹、结疤、烧伤和深的划痕,管口边缘应平滑,镀、涂层完整;2)金属导管不得采用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薄壁钢管(壁厚2MM以下)不得套管熔焊连接;3)电气导管的管与管、管与盒之间连接的应符合设计文件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4)导管线槽敷设时线路应根据图纸及现场情况选择最优路线,应尽量减少弯曲和交叉,超过规范规定长度和弯曲数量时应增加接线盒;5)暗配导管埋设深度符合规范要求,明配导管应排列整齐,固定间距均匀,安装牢固;在规范规定位置设置管卡;6)导线敷设前应疏通、清理导管、线槽,做到管(槽)内无积水、无杂物,管口、槽内光滑、无毛刺,导管畅通;7)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刚导管内;8)导管穿线时不同电压等级、不同回路或交流与直流不应穿入同一根导管;导线接头应在盒(箱)内,不得在导管、线槽内接头;9)采用多相供电时,同一建筑物、构筑物的导线绝缘层颜色应一致;同一相的相线颜色应保持一致,保护地线(PE)必须采用黄绿相间色、零线(N)用淡蓝色。(2)开关、插座的实施监理要求:1)当接插有触电危险电器的电源时,采用能断开电源的带开关插座,开关断开相线;2)同一机房内的照明开关采用同一系列的产品,开关的通断位置一致,操作灵活、接触可靠,相线经开关控制;3)开关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其安装距离、高度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4)暗装的开关面板应贴紧墙面,四周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装饰帽齐全。(3)电缆头制作、接线和绝缘测试的实施监理要求:1)电线、电缆接线必须准确,并联运行电线和电缆的型号、规格、长度、相位应一致;2)电线、电缆的芯线连接管和端子,规格应与芯线的规格适配,且不得采用开口端子;3)电线、电缆的回路标记应清晰,编号准确。(4)照明、应急照明的实施监理要求:1)灯具内配线严禁外露,灯具配件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和灯泡破裂等缺陷;2)安装灯具的预埋螺栓、吊杆和吊顶上嵌入式灯具安装专用骨架等完成,按设计要求做承载试验合格,才能安装灯具;3)疏散照明由安全出口标志灯和疏散标志灯组成。安全出口标志灯距地高度不低于2cm,且安装在出口上方;4)疏散标志灯的设置,不影响正常通行,且不在其周围设置容易混同疏散标志灯的其他标志牌等;5)应急照明灯具、运行中温度大于60摄氏度的灯具,当靠近可燃物时,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当采用白炽灯,卤钨灯等光源时,不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物件上;6)
应急照明线路在每个防火分区有独立的应急照明回路,穿越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有防火隔堵措施;1)疏散照明线路采用耐火电线、电缆,穿管明敷或在非燃烧体内穿刚性导管暗敷,暗敷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电线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的铜芯绝缘电线。2)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1)防雷及接地装置的实施的监理要求:1)电子设备机房的防雷及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测试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2)电子设备机房内设备的防过流、过压的接地装置、防电磁干扰屏蔽的接地装置、防静电接地装置应连接可靠,其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2)安全监理要求:1)审查承建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一项施工方案,特别是临时用电方案和登高作业方案,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检查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落实情况;3)检查安全交底落实情况;4)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5)现场安全施工的抽查。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承建单位整改或暂时停止施工;6)检查承建单位的日常安全检查记录。6.4.2.1.3验收阶段监理内容电子设备机房供配电系统工程验收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协调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在验收计划、验收目标、验收范围、验收内容、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达成一致,并填报工程备忘录;(2)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验收申请,审核其中的验收计划、验收方案等,并签署监理审核意见;(3)审核并确认承建单位达到验收条件;(4)敦促建设单位、承建单位按照事先约定、编制、签署并妥善保存验收阶段的各类工程文档,敦促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及时整理并妥善保管整个工程相关文档。监理实施要求(1)配电、换流设备的验收测试的监理要求:1)配电、换流设备的测试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规范GB50303-2002,YD5079-2005及设计文件的要求;2)配电、换流设备等电气设备系统交接试验结果应符合相关交接试验标准、设计文件和产品技术文件要求。(2)不间断电源(UPS)设备的验收测试的监理要求:
不间断电源CUPS>的输入、输出各级保护和输出的电压稳定性、波形崎变系数、频率、相位、三相平衡、过载能力、噪声、静态开关的运作等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的测试结果必须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及产品技术文件要求。(1)蓄电池的验收测试监理要求:蓄电池充电试验的监理要点包括;1)充电前应检查蓄电池单体电压、温度、比重、极性是否符合设计和产品说明书的要求;2)初充电期期间如停电,必须立即启动备用供电;3)新装蓄电池应根据产品说明规定的方法进行充电;4)充电过程中要经常检查蓄电池各项技术指标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蓄电池放电试验的监理要求包括:1)放电测试应在电池初充电完毕,静置1小时后进行;2)检查放电用负载应安全可靠,易于调整;放电时注意电流表指不,逐步调整负载,使其达到所需的放电电流值;3)放电开始时应立即测试电池组总电压、总电流,并记录开始时间,后每隔1小时进行标测,每2小时全测,但当电压降至十1.9V以下时,应每15分钟全测一次;4)初放电应符合出产品技术说明书的规定。5)为了防止放电过量,初次放电终了电压及电解液比重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6)放电容量应大于或等于额定容量的70%,放电3小时后的电池内阻应符合技术要求。(2)电缆桥架和桥架内电缆敷设的测试验收监理要求:1)检查桥架安装定位是否应符合设计要求,电缆桥架的支、吊架间距均匀、固定牢固,其间距符合规范GB50303-2002的要求;2)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和引入或引出金属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LC可靠或接零CPLN)可靠,且应符合GB50303-2002中12.1.1的规定;3)电缆敷设应排列整齐,水平敷设、垂直桥架内电缆敷设的固定点应符合规范GB50303-2002的要求;4)电缆的首端、末端和分支处应按规定设置标志牌。(3)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及线缆敷设的测试验收监理要求;1)金属导管和线槽必须接地(PLC或接零CPLN)可靠,不同导管和线槽其接地符合规范GB50303-2002中的相关条款的规定;2)刚性导管经柔性导管与电气设备、器具连接时,柔性导管在照明工程中不能大于1.2米、动力工程不能大于0.8米。(4)电缆头制作、接线和绝缘测试的测试验收监理要求:1)低压电线和电缆,其线间和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必须大于0.5MΩ,2)芯线与电器设备的连接应符合规范GB50303-2002中相关条款的规定。(5)照明、应急照明的测试验收监理要求:1)导线绝缘测试合格,才能进行灯具接线;灯具的导线线芯最小截面应符合规范GB50303-2002中的相关条款规定;2)灯具的安装高度、位置和使用电压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满足规范GB50303-2002中相关条款的规定;
1)应急照明在正常电源切断后,电源转换时间为:疏散照明≤15s;备用照明≤15s;安全照明≤0.5s;(1)开关、插座的测试验收的监理要求:插座接线应符合规范GB50303-2002中相关条款的规定;(2)防雷及接地装置的测试验收的监理要求:1)电子设备机房的防雷及接地系统应引接依规范GB50303-2002验收合格的建筑共用接地装置采用建筑物金属体作为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宜不应大于1Ω;2)电子设备机房电源系统中各设备应按规范YD5098-2005中相关规定加装避雷器和浪涌吸收装置;3)电子设备机房电源系统所装防雷避雷器的残压应符合规范YD5098-2005中附录B的规定;4)电子设备机房电源系统耐雷电冲击指标应符合规范YD5098-2005中的规定;5)电子设备机房的接地装置应符合规范YD5098-2005中的规定;6)电子设备机房与建筑物作等电位联结应符合规范GB50303-2002中的相关规定。6.4.2.2空调系统工程监理6.4.2.2.1设计阶段监理内容(1)审核承建单位的资质和设计人员资格,必须满足相应工程等级的要求;(2)协助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沟通,将建设单位的需求形成书面意见,由建设单位签认;(3)协助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工程设计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及设计文件的质量要求;(4)审核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的合理性和建设单位投资能力的可行性;(5)全面审查设计合同的执行情况,核定设计费用。监理实施要求承担电子设备机房空调工程的承建单位和设计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1)协助建设制定电子设备机房内空调工程项目的需求及空调设备、主要材料的质量目标要求;(2)空调设备的选型及设备性能的稳定性需保障电子设备机房的需求,为保证机房正压要求而引入的新风须经预处理;电气控制应有缺相保护、停电自动延时启动等功能;冷负荷较大的机房配套的风冷空调室外机须有冬雨季防结冰装置;(3)上送风空调系统采用们_流静压箱将各单体上送风柜式空调设备合并为一个完整互为备用系统时,各空调机组出风段应设双层帆布软接头及止回装置;(4)下送风空调系统选用应结合通信机架结构及内部通信部件安装方式,须满足进出机架内部送风气流顺畅,以保证机架垂直温差最小;各台专用下送风空调机组应实现主从控制;(5)上送风送风口平均风速控制在2.5米/秒左右,回风口处平均风速控制在2米/秒左右,进出空调机房防火隔墙送风管段及回风口处均设置带电信号之防火阀;(6)
上送风空调机房须设冷凝水排水地漏及机房排渗溢水地漏,空调设备或机房地面须设漏水探测装置,空调机房回风口及防火门下须设防水门坎高度200-300mm;(1)下送风架空地板选取优质重型产品并保证铺设严密不造成气流短路现象,架空地板下地面及四周墙角保温材料应选用不燃、不易碎裂、不变形、不易脱落产品,厚度及传热系数满足下楼板底面不结露要求;(2)分体式空调室内机组设计定位应避开下方通信设备及电源设备。(3)审查设计图纸的合理性、可靠性及安全性,且设备安装定位能够满足运行维护的方便检修及电子设备机房安全要求。6.4.2.2.2实施阶段监理内容(1)工程实施阶段监理的准备工作1)组织监理人员进场,熟悉监理合同和承建合同,对监理人员进行合理分工,建立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编制和审批监理实施细则;2)审查承包商的资质,符合国家相应的规定方准进场施工;3)审核承包商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签署意见,督促承包商实施,其审核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l施工采用的标准是否适宜;l施工计划编制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要求;l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l施工安全保护措施是否全面和可行性;l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配置是否满足施工要求,相关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或上岗证。4)组织图纸会审,并形成图纸会审纪要。(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行使质量监督权,对于在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签发监理通知书,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问题严重者,应签发停工令。对于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监理实施要求(1)通用监理要求1)组织或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领会设计意图,了解工程特点和工程质量要求,对图纸问题提出监理意见;2)审查承担电子设备机房空调工程的施工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特殊工种人员需持证上岗;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重点审查有无可靠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有无完整的质保体系。经批准后方可实施;4)电子设备机房空调工程所使用设备、主要材料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产品型号、规格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设计要求及合同规定要求,随带技术文件齐全,进口设备还应有商检证明。(2)空调机组设备安装监理控制要求1)设备基础的位置、强度,尺寸、标高、预留孔洞及预埋件应符合设计要求;
1)设备的搬运和吊装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和规范GB50243-2002中的规定;2)设备稳固性、设备安装垂直及水平度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3)组合式空调机组及柜式空调机组的组装应符合设计规定顺序和要求;各功能段之间的连接应严密,整体应平直;机组与供回水管的连接应正确,机组下部冷凝水排放管的水封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机组内空气过虑器(网)和空气热交换器翘片应清洁完好;4)分体式空调机组的室外机和风冷式空调机组冷却器的安装,固定应牢固、可靠;除应满足冷却风循环空间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卫生环境保护有关的规定;5)分体式空调机组的室内机的位置应正确、并保持水平,冷凝排放应畅通,管道穿墙处需有相关防雨水措施;6)风冷式空调机组管道的连接应严密、无渗漏,四周应留有相应的维修空间。(1)风管制作监理控制要求1)风管制作的材料品种、规格与性能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2)风管下料、咬口、加固、法兰制作应按GB50243-2002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及施工。(2)风管及部件安装监理控制要求1)检查水平风管安装后的水平度,垂直风管安装后的垂直度;检查风管安装的位置、标高、走向;检查支、吊、托架排列距离,预埋件或膨胀螺栓牢固度;检查法兰连接风管的连接垫片及连接后的严密性和牢固性,其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43-2002的要求;2)检查双层活动百叶风口叶片松紧程度;检查风口与风管连接的严密度、牢固度;其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43-2002的要求;3)检查各类风阀的安装位置;检查转动装置灵活和可靠性及阀板关闭的严密性;检查防火阀、止回阀安装位置及安装方向;其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43-2002的要求。(3)管道安装监理控制要求1)管料切口表面应平整,不得有裂纹、重皮、毛刺、熔渣等缺陷;2) 管道布放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管道排列安装工艺及管道焊接工艺应符合GB50235-2010、GB50236-1998的要求;3)制冷管道的接驳工艺检查。若空调室内外机存在一定高差,应保证回油不受影响;烧焊铜管时宜加轻微氮气防止内面氧化,尽可能减少弯头数量,所选用弯头为大通径型;4)冷凝水管走向应避免在电源及设备上方安装以保证机房设备安全,冷凝水管坡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接驳到设备冷凝水管管径须大于设备排水口尺寸一号,数台合用总排水管须加大管径;5)支吊架的型式、位置、间距、标高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6)管道穿墙或楼板应设钢制套管,并固定牢固;7)各种管道密闭性检查应符合设计及规范GB50235-2010的要求。(4)风管、管道保温监理控制要求1)风管、管道粘接保温层前,应擦净风管外表污渍,适时粘贴保温层;2)保温材料切口应保证平整,保温胶水涂层保证完全均匀彻底,拼缝处粘贴胶带;3)制冷剂管道及冷凝水管等保温,保温层外绑扎扎带应严实,制冷剂铜管不可合并保温;4)
保温管道与支吊架应垫以绝热衬垫,其厚度应与绝热层厚度相同,表面平整,衬垫接合面的空隙应填实;1)若选用h送风空调设备须在架空地板h地面及四周墙角仔细粘贴防碎裂保温材料;2)除以上施工要求外,其它详见GB50264-199707。6.4.2.2.3验收阶段监理内容电子设备机房空调系统工程验收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协调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在验收计划、验收目标、验收范围、验收内容、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达成一致,并填报工程备忘录;(2)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验收申请,审核其中的验收计划、验收方案等,并签署监理审核意见;(3)审核并确认承建单位达到验收条件;(4)敦促建设单位、承建单位按照事先约定、编制、签署并妥善保存验收阶段的各类工程文档,敦促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及时整理并妥善保管整个工程相关文档。监理实施要求(1)根据不同空调机型,空调系统调试记录主要由以下内容组成:测试时间、地点、测试人员、见证人员、空调品牌、机型、冷凝水排放情况、电压、运转部件各相电流、噪声;高压压力、低压压力、排气温度、回液温度、吸汽温度、高低压保护开关试运作情况、过热过流保护开关试运作情况;停电恢复供电后自动延时启动情况;冷冻水进出水温度;冷却水进出水温度;空调设备回风口平均风速、温度、相对湿度;送风口温度、相对湿度;加湿器试运作情况、再热器运作情况、除湿运作、漏水探测器工作状况、就地联网及远程监控情况、室外机模拟冬雨季防结霜工作情况、机外余压、消防火灾信号联锁运作情况、低气流保护装置、空气过滤器脏堵报警情况。其检查测试结果必须符合设计、通信机房的安全可靠特殊性要求、GB50243-2002及GB50274-2010的要求;(2)空调系统综合效能试验应检测通信机房内送、回风口空气状态参数(温度、湿度、洁净度、风速);检测评估空调机组性能;检测、调试以保证电子设备机房内平面温差(≤3℃)及机架垂直温差(≤5℃);检测通信机架内部最高温度值是否满足通信设备附带技术手册要求;检测机房工作区域正压值、噪声;其检测调试结果必须符合空调设备技术文件、设计文件及在保证通信机房安全、可靠情况下节能高效运行。6.4.2.3装饰装修系统工程监理6.4.2.3.1设计阶段监理内容工程设计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审核承建单位的资质和设计人员资格,必须满足相应工程等级的要求;(2)协助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沟通,将建设单位的需求形成书面意见,由建设单位签认;(3)协助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工程设计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及设计文件的质量要求;
(1)审核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的合理性和建设单位投资能力的可行性;(2)全面审查设计合同的执行情况,核定设计费用。监理实施要求(1)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承建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建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或进行加固处理;(2)审核承建单位的资质和设计人员资格,必须满足相应工程等级的要求;(3)工程设计前,协助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沟通,将建设单位的需求形成书面意见,在工程设计前由建设单位签认;(4)协助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工程设计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及设计文件的质量要求;(5)审核设计文件与建设单位需求的符合性,重点审查平面及大花布置、墙体分隔、装修标准是否满足建设单位的需求;(6)审核设计文件的质量及设计深度是否满足设计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7)装修系统工程设计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6.4.2.3.2实施阶段监理内容电子设备机房装饰装修系统工程的主要监理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地面工程;吊顶工程;隔断墙工程;抹灰工程;门窗工程;涂饰工程。监理实施要求(1)通用监理要求1)组织或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领会设计意图,了解工程特点和工程质量要求,对图纸问题提出监理意见;2)审查承担电子设备机房空调工程的施工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特殊工种人员需持证上岗;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重点审查有无可靠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有无完整的质保体系。经批准后方可实施;4)电子设备机房空调工程所使用设备、主要材料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产品型号、规格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设计要求及合同规定要求,随带技术文件齐全,进口设备还应有商检证明。(2)实施阶段监理的准备工作1)组织监理人员进场,熟悉监理合同和承建合同,对监理人员进行合理分工,建立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编制和审批监理实施细则。2)审核承建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作出相应的批复或监理意见。3)
审查承建单位的施工资质、施工组织架构及人员配置、施工机械是否满足施工合同及投标书的要求,并作出相应的批复或监理意见。1)组织图纸会审,并形成图纸会审纪要。2)审查承建单位的施工基线、标高,对承建单位的施工基线、标高进行复测和验收。3)审查承建单位的进场材料是否满足施工合同及设计文件的要求。(1)地面工程的质量控制要点1)基层找平铺设找平层前,检查其h一层的强度和密实度;有防水要求的地面铺设前检查楼板、管道井的防水处理;检查用于找平的水泥砂浆或混凝土的质量;检查找平层与其下一层结合的牢固度;检查找平层的强度、表面平整度、密实度、坡度;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GB50209-2002的要求。2)磨石地面工程检查水磨石地面的颜色、图案及选用的水泥;水磨石拌和料的体积比、水泥砂浆的质量;检查水磨石地面的厚度和磨光遍数;检查水磨石地面与基层结合的牢固度;检查水磨石地面的表面平整度、光滑度、密实度、均匀性;检查踢脚线的高度、出墙厚度的一致性及与墙面粘结的牢固度;检查检查水磨石地面的偏差。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09-2002的要求。3)大理石、花岗石、瓷砖等板材地面工程检查板材的颜色、图案、花纹、光泽度;检查板材的试编结果;检查板材的防护处理;检查铺贴板材的水泥砂浆质量;检查板材与基层结合的牢固度;检查板材的完整性、表面平整度、分缝的均匀性和一致性;检查踢脚线的高度、出墙厚度的一致性及与墙面粘结的牢固度;检查板材地面的偏差。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09-2002的要求。4)活动地板地面检查活动地板的支座柱与横梁的整体性;检查活动地板的表面平整度、承载力(包含抗冲击荷载能力)、系统电阻值;检查活动地板的耐磨、防潮、阻燃、耐污染、耐老化、导静电的性能;检查金属支架抄平后的高度、与基层连接的牢固度;检查活动板块与横梁接触搁置处的平整度、严密性;活动地板不符合模数时,检查切割边的处理及可调支撑和横梁的装配;检查活动地板在门口或预留洞口处的构造;检查活动地板行走时的声响、摆动情况;检查接缝的均匀性、周边的平顺性;检查活动地板的安装偏差。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09-2002的要求。5)塑料板地面检查塑料板材的胶粘剂,应符合GB50325-2010的规定;检查表面图案、色泽、接缝、阴阳角收边;检查镶边接缝的严密性、接缝的顺直性;检查塑料板地板的安装偏差。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09-2002的要求。(2)吊顶工程的质量控制要点1)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吊顶的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10-2001的要求。2)吊顶工程的吊杆、龙骨、饰面材料的安装必须牢固,饰面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应满足设计要求。3)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及GB50210-2001的要求。吊杆、龙骨表面须做防锈或防腐处理。4)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消防喷头、风口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5)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应满足GB50210-2001的要求。
1)采用上走线方式的电子设备机房不应吊顶,大花工程执行涂饰工程的监理标准。(1)隔断墙工程的质量控制要点1)砖隔墙工程检查灰缝的砂浆饱满度、错缝、接搓做法;检查预埋拉结筋及构造柱;检查墙体的垂直度及平整度。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03-2002的要求。2)b)板材隔墙工程检查板材所需的预埋件、连接件的位置、数量及连接方法;检查板材的安装牢固度、与周边墙体的连接方法、接缝材料;检查隔墙上的孔洞、槽、盒的安装位置;检查板材的垂直度及平整度。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10-2001的要求。3)c)骨架隔墙工程检查边框龙骨与基体结构的连接;检查龙骨间距、构造连接方法、管线处及门窗洞口等部位的加强龙骨;检查墙面板的牢固度、接缝方法;检查木龙骨及木墙面板的防火及防腐处理;检查隔墙上的孔洞、槽、盒的安装位置;检查墙内填充材料的干燥度、密实度、均匀度;检查板材的垂直度及平整度。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10-2001的要求。4)活动隔墙工程检查活动隔墙轨道与基体的连接位置、连接牢固度;检查用于组装、推拉及制动的构配件的安装位置、牢固度;检查活动隔墙的制作方法、组合方式、推拉的灵活性;检查隔墙上的孔洞、槽、盒的安装位置;检查板材的垂直度及平整度。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10-2001的要求。5)玻璃隔墙工程检查玻璃砖的砌筑或玻璃板的安装位置及牢固度;检查玻璃砖砌筑中埋设拉接筋的位置、与基体结构连接的牢固度;检查玻璃板隔墙胶垫的安装;检查玻璃板隔墙嵌缝及玻璃砖隔墙勾缝的密实度、均匀度;检查玻璃隔墙的垂直度及平整度。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10-2001的要求。(2)抹灰工程的质量控制要点检查抹灰用水泥砂浆的质量;检查抹灰层与基层及各抹灰层之间的粘结牢固度;检查抹灰表面质量;检查护角、孔洞、槽、盒、管道周围抹灰面的整齐性、光滑度;有排水要求的部位,检查滴水线(槽)的宽度、深度、棱角;检查抹灰工程的质量偏差。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10-2001的要求。(3)门窗工程的质量控制要点1)木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检查木门窗的含水率、防火、防腐、防虫处理;检查木门窗的结合处及安装处的材质;检查木门窗的制作;检查木门窗的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开关灵活度、关闭严密性、安装牢固度;检查预埋木砖的防腐处理、木门窗固定点数量、位置及固定方法;检查木门窗配件的安装位置、牢固度;检查木门窗的割角、拼缝的平整性、严密性;检查木门窗上的槽、孔的整齐性、平顺性;检查木门窗与墙体缝隙的填嵌材料的密实度、牢固度;检查批水、盖口条、压缝条、密封条安装的平顺性、严密性、牢固度;检查木门窗制作和安装偏差。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10-2001的要求。2)金属门窗安装工程检查金属门窗的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检查金属门窗的防腐处理及填嵌、密封处理的合理性;检查金属门窗框和副框、门窗扇安装的牢固度;检查门窗扇开关灵活性、密封性、推拉门窗扇的防脱落装置;检查金属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缝隙填嵌的饱满度、密封性;检查金属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的安装;有排水孔的金属门窗,检查排水孔的数量和位置;检查金属门窗的安装偏差。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10-2001的要求。3)塑料门窗安装工程
检查塑料门窗的性能、开启方向、安装方式、连接方式、内衬增强型钢的壁厚及设置;检查塑料门窗的填嵌、密封处理的合理性;检查塑料门窗框和副框、门窗扇安装的牢固度;检查门窗扇开关灵活性、密封性、推拉门窗扇的防脱落装置;检查塑料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安装位置;检查塑料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缝隙填嵌的饱满度、密封性;检查排水孔的数量和位置;检查塑料门窗的安装偏差。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10-2001的要求。1)特种门安装检查特种门的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防腐处理;带有机械装置、自动装置、智能装置的特种门,检查其机械装置、自动装置、智能装置的性能;检查特种门的安装牢固度及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检查特种门配件的数量、位置、安装牢固度;检查特种门功能及使用要求的符合性;检查特种门的安装偏差。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10-2001的要求。(1)涂饰工程的质量控制要点1)基层处理检查基层的含水率、抗碱封闭底漆或界面剂;检查基层腻子的平整度、垂直度、坚实度、牢固度;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墙面检查腻子的耐水性能。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JG/T-3409的要求。2)水性涂料涂饰工程检查涂饰工程的颜色、图案;检查涂饰工程的均匀性、粘结牢固度;对涂饰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检查。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10-2001的要求。3)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检查涂饰工程的颜色、光泽、图案;检查涂饰工程的均匀性、粘结牢固度;对涂饰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检查。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10-2001的要求。4)美术涂饰工程检查涂饰工程的套色、花纹、图案;检查涂饰工程的均匀性、粘结牢固度;检查仿花纹涂饰饰面纹理的符合性;对涂饰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检查。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GB50210-2001的要求。(2)安全监理要求1)审查承建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一项施工方案,特别是临时用电方案和登高作业方案,应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2)检查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落实情况;3)检查安全交底落实情况;4)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5)现场安全施工的抽查。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承建单位整改或暂时停止施工;检查承建单位的日常安全检查记录。6.4.2.3.3验收阶段监理内容电子设备机房装饰装修系统工程的主要监理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地面工程;吊顶工程;隔断墙工程;抹灰工程;门窗工程;涂饰工程。监理实施要求
(1)通用监理要求1)组织或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领会设计意图,了解工程特点和工程质量要求,对图纸问题提出监理意见;2)审查承担电子设备机房空调工程的施工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特殊工种人员需持证上岗;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重点审查有无可靠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有无完整的质保体系。经批准后方可实施;4)电子设备机房空调工程所使用设备、主要材料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产品型号、规格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设计要求及合同规定要求,随带技术文件齐全,进口设备还应有商检证明。(2)实施阶段监理的准备工作1)组织监理人员进场,熟悉监理合同和承建合同,对监理人员进行合理分工,建立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编制和审批监理实施细则。2)审核承建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作出相应的批复或监理意见。3)审查承建单位的施工资质、施工组织架构及人员配置、施工机械是否满足施工合同及投标书的要求,并作出相应的批复或监理意见。4)组织图纸会审,并形成图纸会审纪要。5)审查承建单位的施工基线、标高,对承建单位的施工基线、标高进行复测和验收。6)审查承建单位的进场材料是否满足施工合同及设计文件的要求。(3)地面工程的质量控制要点1)基层找平铺设找平层前,检查其h一层的强度和密实度;有防水要求的地面铺设前检查楼板、管道井的防水处理;检查用于找平的水泥砂浆或混凝土的质量;检查找平层与其下一层结合的牢固度;检查找平层的强度、表面平整度、密实度、坡度;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GB50209-2002的要求。2)磨石地面工程检查水磨石地面的颜色、图案及选用的水泥;水磨石拌和料的体积比、水泥砂浆的质量;检查水磨石地面的厚度和磨光遍数;检查水磨石地面与基层结合的牢固度;检查水磨石地面的表面平整度、光滑度、密实度、均匀性;检查踢脚线的高度、出墙厚度的一致性及与墙面粘结的牢固度;检查检查水磨石地面的偏差。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09-2002的要求。3)大理石、花岗石、瓷砖等板材地面工程检查板材的颜色、图案、花纹、光泽度;检查板材的试编结果;检查板材的防护处理;检查铺贴板材的水泥砂浆质量;检查板材与基层结合的牢固度;检查板材的完整性、表面平整度、分缝的均匀性和一致性;检查踢脚线的高度、出墙厚度的一致性及与墙面粘结的牢固度;检查板材地面的偏差。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09-2002的要求。4)活动地板地面检查活动地板的支座柱与横梁的整体性;检查活动地板的表面平整度、承载力(包含抗冲击荷载能力)、系统电阻值;检查活动地板的耐磨、防潮、阻燃、耐污染、耐老化、导静电的性能;检查金属支架抄平后的高度、与基层连接的牢固度;检查活动板块与横梁接触搁置处的平整度、严密性;活动地板不符合模数时,检查切割边的处理及可调支撑和横梁的装配;检查活动地板在门口或预留洞口处的构造;检查活动地板行走时的声响、摆动情况;检查接缝的均匀性、周边的平顺性;检查活动地板的安装偏差。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09-2002的要求。
1)塑料板地面检查塑料板材的胶粘剂,应符合GB50325-2010的规定;检查表面图案、色泽、接缝、阴阳角收边;检查镶边接缝的严密性、接缝的顺直性;检查塑料板地板的安装偏差。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09-2002的要求。(1)吊顶工程的质量控制要点1)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吊顶的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10-2001的要求。2)吊顶工程的吊杆、龙骨、饰面材料的安装必须牢固,饰面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应满足设计要求。3)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及GB50210-2001的要求。吊杆、龙骨表面须做防锈或防腐处理。4)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消防喷头、风口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5)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应满足GB50210-2001的要求。6)采用上走线方式的电子设备机房不应吊顶,大花工程执行涂饰工程的监理标准。(2)隔断墙工程的质量控制要点1)砖隔墙工程检查灰缝的砂浆饱满度、错缝、接搓做法;检查预埋拉结筋及构造柱;检查墙体的垂直度及平整度。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03-2002的要求。2)板材隔墙工程检查板材所需的预埋件、连接件的位置、数量及连接方法;检查板材的安装牢固度、与周边墙体的连接方法、接缝材料;检查隔墙上的孔洞、槽、盒的安装位置;检查板材的垂直度及平整度。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10-2001的要求。3)骨架隔墙工程检查边框龙骨与基体结构的连接;检查龙骨间距、构造连接方法、管线处及门窗洞口等部位的加强龙骨;检查墙面板的牢固度、接缝方法;检查木龙骨及木墙面板的防火及防腐处理;检查隔墙上的孔洞、槽、盒的安装位置;检查墙内填充材料的干燥度、密实度、均匀度;检查板材的垂直度及平整度。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10-2001的要求。4)活动隔墙工程检查活动隔墙轨道与基体的连接位置、连接牢固度;检查用于组装、推拉及制动的构配件的安装位置、牢固度;检查活动隔墙的制作方法、组合方式、推拉的灵活性;检查隔墙上的孔洞、槽、盒的安装位置;检查板材的垂直度及平整度。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10-2001的要求。5)玻璃隔墙工程检查玻璃砖的砌筑或玻璃板的安装位置及牢固度;检查玻璃砖砌筑中埋设拉接筋的位置、与基体结构连接的牢固度;检查玻璃板隔墙胶垫的安装;检查玻璃板隔墙嵌缝及玻璃砖隔墙勾缝的密实度、均匀度;检查玻璃隔墙的垂直度及平整度。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10-2001的要求。(3)抹灰工程的质量控制要点检查抹灰用水泥砂浆的质量;检查抹灰层与基层及各抹灰层之间的粘结牢固度;检查抹灰表面质量;检查护角、孔洞、槽、盒、管道周围抹灰面的整齐性、光滑度;有排水要求的部位,检查滴水线(槽)的宽度、深度、棱角;检查抹灰工程的质量偏差。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10-2001的要求。
(1)门窗工程的质量控制要点1)木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检查木门窗的含水率、防火、防腐、防虫处理;检查木门窗的结合处及安装处的材质;检查木门窗的制作;检查木门窗的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开关灵活度、关闭严密性、安装牢固度;检查预埋木砖的防腐处理、木门窗固定点数量、位置及固定方法;检查木门窗配件的安装位置、牢固度;检查木门窗的割角、拼缝的平整性、严密性;检查木门窗上的槽、孔的整齐性、平顺性;检查木门窗与墙体缝隙的填嵌材料的密实度、牢固度;检查批水、盖口条、压缝条、密封条安装的平顺性、严密性、牢固度;检查木门窗制作和安装偏差。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10-2001的要求。2)金属门窗安装工程检查金属门窗的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检查金属门窗的防腐处理及填嵌、密封处理的合理性;检查金属门窗框和副框、门窗扇安装的牢固度;检查门窗扇开关灵活性、密封性、推拉门窗扇的防脱落装置;检查金属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缝隙填嵌的饱满度、密封性;检查金属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的安装;有排水孔的金属门窗,检查排水孔的数量和位置;检查金属门窗的安装偏差。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10-2001的要求。3)塑料门窗安装工程检查塑料门窗的性能、开启方向、安装方式、连接方式、内衬增强型钢的壁厚及设置;检查塑料门窗的填嵌、密封处理的合理性;检查塑料门窗框和副框、门窗扇安装的牢固度;检查门窗扇开关灵活性、密封性、推拉门窗扇的防脱落装置;检查塑料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安装位置;检查塑料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缝隙填嵌的饱满度、密封性;检查排水孔的数量和位置;检查塑料门窗的安装偏差。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10-2001的要求。4)特种门安装检查特种门的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防腐处理;带有机械装置、自动装置、智能装置的特种门,检查其机械装置、自动装8置、智能装置的性能;检查特种门的安装牢固度及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检查特种门配件的数量、位置、安装牢固度;检查特种门功能及使用要求的符合性;检查特种门的安装偏差。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10-2001的要求。(2)涂饰工程的质量控制要点1)基层处理检查基层的含水率、抗碱封闭底漆或界面剂;检查基层腻子的平整度、垂直度、坚实度、牢固度;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墙面检查腻子的耐水性能。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JG/T-3409的要求。2)水性涂料涂饰工程检查涂饰工程的颜色、图案;检查涂饰工程的均匀性、粘结牢固度;对涂饰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检查。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10-2001的要求。3)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检查涂饰工程的颜色、光泽、图案;检查涂饰工程的均匀性、粘结牢固度;对涂饰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检查。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10-2001的要求。4)美术涂饰工程检查涂饰工程的套色、花纹、图案;检查涂饰工程的均匀性、粘结牢固度;检查仿花纹涂饰饰面纹理的符合性;对涂饰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检查。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10-2001的要求。(3)安全监理要求1)审查承建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一项施工方案,特别是临时用电方案和登高作业方案,应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
1)检查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落实情况;2)检查安全交底落实情况;3)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4)现场安全施工的抽查。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承建单位整改或暂时停止施工;检查承建单位的日常安全检查记录。6.4.2.4消防系统工程监理6.4.2.4.1设计阶段监理内容(1)协助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明确工程建设的具体需求,并签订项目委托设计任务书;(2)规范工程设计过程,控制工程造价,审核设计文件是否满足建设单位的具体需求;(3)促使设计文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为工程实施提供优化的设计方案;(4)审核设计文件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与工程建设合同相符,具有可验证性。监理实施要求(1)消防系统工程的设计应针对电子设备机房的特点,遵循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2)电子设备机房的耐火等级为特级和一级,设有自动灭火设备时,可按二级耐火等级的要求。电子设备机房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一级保护进行设计。电子设备机房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宜按集中报警系统或控制中心报警系统进行选择;(3)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在消防控制室内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l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l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l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l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l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m-v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离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安装应牢固,不得脱落;l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安装在地面上时,箱底宜高出地面0.1m-0.2m。安装时应垂直,不得倾斜。(4)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l联动控制信号和火警信号在同一线路上传输时,传输总线应按消防控制线路要求敷设,而不应按报警信号传输线路要求敷设。即:采用暗敷时,宜采用金属管或阻燃硬塑料管保护,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的结构层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当采用明敷时,应采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保护,并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上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当采用阻燃控制电缆时,可不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竖井内或吊顶内的有防火保护措施的封闭式线槽内;l对联动控制设备应设置手动直接控制装置;l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动作状态信号,均应在控制屏上显示;
(1)火灾应急广播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l消防广播应设置在走道和大厅等公共场所,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3W;走道内最后一个扬声器距走道末端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2.5m;l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的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2)工程设计前,协助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沟通,尽可能将建设单位的需求形成书面意见,在工程设计前由建设单位签认;(3)协助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签订工程设计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及设计文件的质量要求;6.4.2.4.2实施阶段监理内容电子设备机房消防系统工程的主要监理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气体消防;火灾早期报警;干粉灭火。监理实施要求(1)通用监理要求1)审查承建单位的施工基线、标高,对承建单位的施工基线、标高进行复测和验收。2)消防产品及设备,应采用经国家有关产品监督检测单位检验合格的产品。3)消防系统工程的施工,必须受国家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及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监督,且在交付使用前必须经过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的监理要点5)管线工程: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施工应符合(GB50254-GB50259)-96及GB50166-2007国家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b)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时,对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进行检查。具体是:l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线路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额定工作电压不超过50V时,导线的电压等级不应低于交流250V,额定工作电压超过50V时,导线的电压等级不应低于交流500V;l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传输线路的线芯截面选择,除应满足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的技术条件要求外,还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铜芯绝缘导线、铜芯电缆的线芯最小截面见表1:
a)在管内或线槽内的穿线,应在建筑的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穿入导线之前,应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b)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c)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得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d)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e)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l管子长度每超过45米,无弯曲时;l管子长度每超过30米,有1个弯曲时;l管子长度每超过20米,有2个弯曲时;l管子长度每超过12米,有3个弯曲时;f)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g)线槽的直线段应每隔1.0-1.5m设置吊点或支点,在下列部位也应设置吊点或支点:l线槽接头处;l距接线盒0.2m处;l线槽走向改变或转角处;h)吊装线槽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线槽安装应保持平直;i)采用钢管敷设时,钢管不应有折扁和裂口,管内外均应刷防腐漆(埋入混凝土内的管外壁除外),切断口应锉平,管口应刮光,不应留有毛刺;j)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在活动地板下时,每一回路及每层楼线路均应绑扎,并做标记;k)穿管绝缘导线或电缆的总截面积,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敷设于封闭线槽内的绝缘导线或电缆的总截面积,不应大于线槽的净截面积的50%;l)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后,应对每回路的导线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1)设备安装工程:a)点型火灾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l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l探测器的正下方及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l探测器至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探测器至回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4m;l在宽度3m内的走廊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l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l探测器距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l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度;
a)探测器的底座应固定牢靠,其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b)探测器的“十”线应为红色,“一”线应为蓝色;c)探测器的确认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d)报警按钮,应安装在墙上距地(楼)面高度1.5m处,且应安装牢固,并不得倾斜;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0cm的余量,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e)火灾报警控制器(简称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不应小于1.5m;落地安装时,其底宜高出地坪0.1-0.2m。安装应牢固,不得倾斜;f)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l配线整洁,不应交叉,应绑扎固定;l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l线缆应绑扎成束且留有不小于20cm的余量,管口应封堵;g)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标志;h)消防控制设备的外接导线,当采用金属软管作套管时,其长度不宜大于2m,且应采用管卡固定,其间距不应大于0.5m。金属软管与消防控制设备的接线盒(箱),应采用锁母固定,并应根据配管规定接地;i)消防控制设备外接导线的端部,应有明显标志;j)消防控制设备盘(柜)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端子,应分开,并有明显标志;k)工作接地线应设专用接地干线,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其芯线截面积不应小于25mm2,不得利用镀锌扁铁或金属软管。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姆。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欧姆;l)工作接地线与保护接地线,必须严格分开,保护接地导体不得利用金属软管。消防电子设备凡采用交流供电时,设备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等应作保护接地,接地线与电气保护接地干线((PE线)相连接;m)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GB50116-98,GB50166-2007及设计文件的要求。(1)气体灭火系统工程的质量监理要求1)一般规定:a)气体灭火系统应采用洁净气体灭火剂:惰性气体、一匕氟丙烷、三氟甲烷、二氧化碳;b)防护区宜为单个封闭空间,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m2,容积不宜大于2000m3;防护区内的围护结构应能承受1.2Kpa的压力;防护区内应设置泄压口,并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2)对系统组件进行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a)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b)表面保护涂层完好;c)外露接口均设有防护堵、盖,且封闭良好,接口螺纹和法兰密封面无损伤;d)铭牌清晰;e)保护同一防护区的灭火剂贮存容器规格应一致,其高度差不宜20mm;
a)启动瓶的气体贮存容器规格应一致,其高度差不宜10mm;1)安装前应检查灭火剂贮存容器内的充装量与充装压力,且应符合下列规定:a)贮存容器的充装量不应小于设计充装量,且不得超过设计充装量的1.5%;b)贮存容器的实际压力不应低于相应温度下的贮存压力,且不得超过该贮存压力的5%;2)气体灭火系统安装前应对选择阀、液体单向阀、高压软管和阀驱支装置中的气体单向阀逐个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a)水压强度试验的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气压严密性试验的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b)进行水压强度试验时,水温不应低于5℃,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时间不应少于lmin,在稳压期间目测试件无变形;c)气压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强度试验后进行,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时间不应少于5min,无气泡;d)系统组件试验合格后,应及时烘干,并封闭所有外露接口;3)在气体灭火系统安装前应对阀驱动装置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a)电磁驱动装置的电源电压应符合系统设计要求,通电检查电磁铁芯,其行程应能满足系统启动要求,且动作灵活无卡阻现象;b)气动驱动装置贮存容器内气体压力不应低于设计压力,且不得超过设计压力的5%;c)气动驱动装置中的单向阀芯应启闭灵活,无卡阻现象。4)灭火剂贮存容器的安装:a)灭火剂充装与增压宜在生产厂完成;b)墙或操作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0m;c)压力表应朝向操作面安装高度和方向应一致;d)支、框架应固定牢靠,且应采取防腐处理措施;e)正面应标明设计规定的灭火剂名称和贮存容器的编号;5)集流管的制作与安装:a)集流管宜采用焊接方法制作,焊接前,每个开口均应采用机械加土的方法制作。在焊接后应进行内外镀锌处理;b)按规定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c)集流管应固定在支、框架上。支、框架应固定牢靠,且应做防腐处理;d)h)阀的安装:e)阀的操作手柄应安装在操作面一侧,当安装高度超过1.7m时应采取便于操作的措施;f)采用螺纹连接的选择阀,其与管道连接处宜采用活接头;g)选择阀上应设置标明防护区名称或编号的水久性标志牌,并应将标志牌固定在操作手柄附近;h)电磁装置的电气连接线应沿固定灭火剂容器的支、框架或墙面固定;
a)加压介质采用氮气或空气,试验压力不低于驱动气体的贮存压力;b)压力升至试验压力后,关闭加压气源,5min内被试管道的压力应无变化;1)灭火剂输送管道的施工:a)无缝钢管采用法兰连接时,在焊接后应进行内外镀锌处理;镀锌钢管不宜采用焊接连接,采用法兰焊接连接时,应对被焊接损坏的镀锌层做防腐处理;b)管道穿墙、过楼板处应安装套管。穿墙套管的长度应和墙厚相同,过楼板的套管长度应高出地面50mm。管道与套管间的空隙应采用柔性不燃材料填塞密实;c)管道支、吊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l管道支、吊架的最大间距规定:l管道末端喷头处应采用支架固定,支架与喷头间的管道长度不应大于500mmd)不宜进行水压强度试验的防护区,可采用气压强度试验代替;e)进行管道强度试验时,应将压力升至试验压力后保压5min,检查管道各连接处应无明显滴漏,目测管道应无变形;2)喷嘴的数量和口径应满足喷嘴最大保护半径和灭火剂喷放量的要求,喷嘴的最大安装高度为5m,超过5m时应在高度方向另加装喷嘴。(1)施工安全监理要点1)检查承建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施工方案,特别是临时用电方案和登高作业方案。予以签认或提出监理意见;2)检查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落实情况;3)检查安全交底落实情况;4)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5)现场安全施工的巡视;6)检查承建单位的日常安全检查记录。6.4.2.4.3验收阶段监理内容(1)协调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在验收计划、验收目标、验收范围、验收内容、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达成一致,并填报工程备忘录;(2)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验收申请,审核其中的验收计划、验收方案等,并签署监理审核意见;(3)审核并确认承建单位达到验收条件;(4)敦促建设单位、承建单位按照事先约定、编制、签署并妥善保存验收阶段的各类工程文档,敦促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及时整理并妥善保管整个工程相关文档。
监理实施要求(1)监理工程师应按GB50166-2007,GB50300-2001的有关标准和检验办法对已完成的消防系统工程进行检验评定,保证工程质量;(2)消防系统工程的施工,必须受国家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及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监督,且在交付使用前必须经过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3)在保修阶段,定期同承建单位一起对工程质量进行回访,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4)协助建设对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划分质量问题的责任承担程度;(5)对工程整改的质量控制与实施阶段一致。对工程整改的质量作出评价;(6)各阶段的进度与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与信息管理及协调工作参照GB/T19688.1-2005的相关条文进行。6.4.2.5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监理6.4.2.5.1设计阶段监理内容工程设计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审核设计单位的资质和设计人员资格,必须满足相应工程等级的要求;(2)协助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沟通,将建设单位的需求形成书面意见,由建设单位签认;(3)协助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签订工程设计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及设计文件的质量要求;(4)审核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的合理性和建设单位投资能力的可行性;(5)全面审查设计合同的执行情况,核定设计费用。监理实施要求(1)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的防护级别必须符合被保护对象的风险等级,配置先进、可靠、合理、适用;(2)审核设计文件与建设单位需求的符合性,重点审查门禁控制的房间以及通道、摄像机监视范围、入侵报警探测范面和巡更路线是否满足建设单位的需求;(3)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必须符合国家公共安全行业的有关规定。6.4.2.5.2实施阶段监理内容(1)工程实施阶段监理的准备工作:1)组织监理人员进场,熟悉监理合同和承建合同,对监理人员进行合理分工,建立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编制和审批监理实施细则;2)审查承包商的资质,符合国家相应的规定方准进场施工;
3)审核承包商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签署意见,督促承包商实施,其审核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a)施工采用的标准是否适宜;b)施工计划编制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要求;c)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d)施工安全保护措施是否全面和可行性;e)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配置是否满足施工要求,相关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或上岗证。4)组织图纸会审,并形成图纸会审纪要;(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行使质量监督权,对于在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签发监理通知书,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问题严重者,应签发停工令。对于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应按有关规定办理。(2)安全防范系统施工质量检查和观感质量验收,应根据合同技术文件、设计施工图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监理:1)电(光)缆敷设与布线应检验管线的防水、防潮,电缆排列位置,布放、绑扎质量,桥架的架设质量,缆线在桥架内的安装质量,焊接及插接头安装质量和接线盒接线质量等;2)对接地线应检验接地材料、接地线焊接质量、接地电阻等;3)对系统的各类探测器、摄像机、百台、防护苹、控制器、辅助电源、电锁、对讲设备等的安装部位、安装质量和观感质量等进行检验应符合GB50348-2004的有关规定;4)同轴电缆的敷设、摄像机、机架、监视器等的安装质量检验应符合GB50198-2011的有关规定;5)控制柜、箱与控制台等的安装质量检验应遵照GB50303-2002的有关规定执行;(3)督促承包商对各类探测器、控制器、执行器等部件的电气性能和功能进行自检,自检采用逐点测试的形式进行;监理实施要求(1)工程实施阶段质量监理要求1)检查承包商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现行标准的要求,并与正式设计文件、工程合同的内容相符合;2)督促承包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把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都纳入受控状态;3)安全防范系统线缆敷设、设备安装前,现场应具备下列条件:预埋管、预留件、桥架等的安装符合设计要求;机房、弱电竖井的施工已结束;4)安全防范系统的电缆桥架、电缆沟、电缆竖井、电线导管的施工及线缆敷设必须符合GB50303-2002的有关规定,如有特殊要求应以设计施工图的要求为准;5)检查现场的设备安装必须符合GB50339-2003的有关规定和设计文件要求;6)系统功能与主要性能检验必须由国家或行业授权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合格判据符应执行GB50348-2004的有关规定;7)检查设备和系统的防雷接地必须符合GB50057-2010和GB50343的有关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1)工程实施阶段各子系统监理检测要求1)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a)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的功能检测:l系统主机在离线的情况下,出入口(门禁)控制器独立工作的准确性、实时性和储存信息的功能;l系统主机对出入口(门禁)控制器在线控制时,出入口(门禁)控制器工作的准确性、实时性和储存信息的功能,以及出入口(门禁)控制器和系统主机之间的信息传输功能;l检测掉电后,系统启用备用电源应急工作的准确性、实时性和信息的存储和恢复能力;l通过系统主机、出入口(门禁)控制器及其他控制终端,实时监控出入控制点的人员状况;l系统对非法强行入侵及时报警的能力;l检测本系统与消防系统报警时的联动功能;l现场设备的接入率及完好率测试;l出入口管理系统的数据存储记录保存时间应满足管理要求;l根据安全管理的要求,出入口控制系统必须与消防报警系统联动,保证火灾情况下的紧急逃生;b)系统的软件检测:l演示软件的所有功能,以证明软件功能与任务书或合同书要求一致;l根据需求说明书中规定的性能要求,包括时间、适应性、稳定性等以及图形化界面友好程度,对软件逐项进行测试;l对软件系统操作的安全性进行测试,如系统操作人员的分级授权、系统操作人员操作信息的存储记录等;l在软件测试的基础上,对被验收的软件进行综合评审,给出综合评审结论,包括:软件设计与需求的一致性、程序与软件设计的一致性、文档描述与程序的一致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标准化程度等。2)视频监控系统a)系统功能检测:百台转动,镜头、光圈的调节,调焦变倍,图像切换,防护屏功能的检测;b)图像质量检测:在摄像机的标准照度下进行图像的清晰度及抗干扰能力的检测;c)系统整体功能检测:l功能检测应包括视频安全防范监控系统的监控范围、现场设备的接入率及完好率;矩阵监控主机的切换、控制、编程、巡检、记录等功能;l对数字视频录像式监控系统还应检查主机死机记录、图像显不和记录速度、图像质量、对前端设备的控制功能以及通信接口功能、远端联网功能等;l对数字硬盘录像监控系统除检测其记录速度外,还应检测记录的检索、回放等功能;d)系统联动功能检测应包括与出入口管理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巡更管理系统等的联动控制功能;
a)视频安全防范监控系统的图像记录保存时间应满足管理要求。1)入侵报警系统a)探测器的盲区检测,防动物功能检测;b)探测器的防破坏功能检测应包括报警器的防拆报警功能,信号线开路、短路报警功能,电源线被剪的报警功能;c)探测器的灵敏度检测;d)系统控制功能检测应包括系统的撤防、布防功能,关机报警功能,系统后备电源自动切换功能等;e)系统通信功能检测应包括报警信息传输、报警响应功能;f)现场设备的接入率及完好率测试;g)系统的联动功能检测应包括报警信号对相关报警现场照明系统的自动触发、对监控摄像机的自动启动、视频安全防范监视画面的自动调入,相关出入口的自动启闭,录像设备的自动启动等;h)报警系统管理软件(含电子地图)功能检测;i)报警信号联网上传功能的检测;j)报警系统报警事件存储记录的保存时间应满足管理要求。2)巡更管理系统a)按照巡更路线图检查系统的巡更终端、读卡机的响应功能;b)现场设备的接入率及完好率测试;c)检查巡更管理系统编程、修改功能以及撤防、布防功能;d)检查系统的运行状态、信息传输、故障报警和指示故障位置的功能;e)检查巡更管理系统对巡更人员的监督和记录情况、安全保障措施和对息外情况及时报警的处理手段;f)对在线联网式巡更管理系统还需要检查电子地图上的显示信息,遇有故障时的报警信号以及视频安全防范监控系统等的联动功能;g)巡更系统的数据存储记录保存时间应满足管理要求。3)防鼠害a)机房内所有的孔洞在施工完后都必须及时封堵;b)所有的线槽都必须盖好、密封;c)所有电缆竖井都必须用防火泥封堵。6.4.2.5.3验收阶段监理内容电子设备机房安全防范系统工程验收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协调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在验收计划、验收目标、验收范围、验收内容、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达成一致,并填报工程备忘录;(2)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验收申请,审核其中的验收计划、验收方案等,并签署监理审核意见;(3)审核并确认承建单位达到验收条件;(4)敦促建设单位、承建单位按照事先约定、编制、签署并妥善保存验收阶段的各类工程文档,敦促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及时整理并妥善保管整个工程相关文档。监理实施要求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验收应按照GA308的有关规定执行,以确认其符合承建合同、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的要求。6.4.2.6环境系统工程监理6.4.2.6.1设计阶段监理内容(1)协助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签订工程设计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及设计文件的质量要求;(2)全面审查设计合同的执行情况,核定设计费用。监理实施要求审核设计文件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与工程建设合同相符,具有可验证性。6.4.2.6.2实施阶段监理内容电子设备机房环境系统工程主要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室内空间环境、视觉照明环境、室内噪声环境、室内电磁环境和空调环境系统工程等。有关空调环境系统工程请参见本规范第6章电子设备机房空调系统工程监理的相关内容。监理实施要求(1)室内空间环境1)结构工程掺加剂的控制。不宜使用早强剂、膨胀剂,严格控制掺加剂用量;2)围护结构玻璃的控制。不宜使用浮法透明玻璃;3)装饰材料进场和使用控制,应符合GB50305的规定;4)装饰材料放射性抽样检验报告(原件)的检查;5)装饰工程结束后有害气体的检验报告(原件)的检查;检测值应符合设计要求;6)室内通风和日照条件的满足情况检查:
1)室内净空高度应符合要求;2)门窗设置须满足窗台高度和外墙面积比要求。(1)电磁环境1)材料、设备质量控制检查,应符合国家有关电磁辐射防护标准和设计文件技术要求,宜进行相应的检验;2)传输线缆应检查布置位置、防干扰接地质量;3)进线管道的布置位置和施工质量的检查;4)强弱电线管的走线方式和接地装置质量的检查;5)卫星接收天线、自动移动通信接收发射设备、电器设备是否满足防电磁干扰或抗电磁干扰性能指标。对达不到防干扰标准的设备应采取屏蔽措施;6)卫星接收天线、自动移动通信接收发射设备、电器设备的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7)相关设备的无线电干扰测试的要求:a)信息技术设备、金融和贸易结算电子设备应满足CISPR22-1985要求;b)陆地移动通信设备传导发射(CE)、辐射发射(RE)应满足GB/T15540-2006的要求;c)射频设备应满足GB4824-1996的要求;d)声音、电视广播接收机和有关设备应满足GB13837-2003的要求;e)电源设备及照明设备应满足GB17743-2007的要求;f)空调制冷设备应满足GB4343.1-2003的要求;8)相关设备的无线电抗扰度测试的要求:a)信息技术设备、金融和贸易结算电子设备、安全防范设备应满足GB9254-2008要求;b)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设备与部件应满足GB13836-1992的要求;c)电源设备、空调制冷设备及照明设备应满足GB17625.1-2003的要求;d)陆地移动通信设备的传导敏感度(OS),辐射敏感度(RS)应满足GB/T15540-2006的要求;9)各类主机房及监控室室内电磁场强的检测;10)ITE分级检测指标中准峰值、平均峰值、准峰极限值、测量距离的检测。(2)室内空气环境1)室内空气洁净度和有害气体的检验检测。包括室内空气负离子浓度检测、甲醛含量检测、氨气含量检测、CO含量检测、CO2含量检测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其检验检测结果应符合GB50325-2001的规定。2)室内通风条件和换气条件检查验收;3)室内日照条件检查验收;4)室内温、湿度条件的检查验收;5)室内风速的检查验收;6)相应检查验收、检验测量的书面报告(原件)的检查复核。
(1)室内照明1)材料、设备验收:a)应满足工作环境的特殊要求和设计指标要求;b)硬件设备,包括灯具、遥控/手动开关、红外线传感器、同步门锁、控制接收器、自然光控设备等质保材料验收和设计技术性能指标的满足性验收;2)安装位置和光源控制质量验收:a)照度质量验收包括:照度水平、亮度分布、照度均匀度、阴影、眩光控制、颜色和照度稳定性;b)自然采光系统质量验收和相应控制设备设施的质量验收。(2)室内噪声1)降低噪声,防止噪声扩散的措施检查验收;2)建筑布局和设备安装位置对噪声控制的影响以及处理措施的检查验收;3)高噪声环境中的特殊措施的检查验收;4)隔绝材料和隔绝措施的质量验收;5)室内噪声控制测试控制值应满足相应规范和设计技术标准要求。6.4.2.6.3验收阶段监理内容(1)协调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在验收计划、验收目标、验收范围、验收内容、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达成一致,并填报工程备忘录;(2)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验收申请,审核其中的验收计划、验收方案等,并签署监理审核意见;(3)审核并确认承建单位达到验收条件;(4)敦促建设单位、承建单位按照事先约定、编制、签署并妥善保存验收阶段的各类工程文档,敦促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及时整理并妥善保管整个工程相关文档。监理实施要求依据工程承包合同、设计文件以及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上述相关文件的要求。7监理专项工作实施内容和要求7.1信息系统工程进度控制7.1.1监理实施范围本部分适用于信息化工程新建、升级、改造过程各监理阶段的进度控制。主要包括工程招标、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和工程验收四个阶段的监理工作。
工程招标阶段进度控制:监理机构通过参与建设单位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协助开标评标、审核工程合同等监理工作,促使建设单位按计划完成招标及合同签定等工程招标阶段的工作。本阶段进度控制部分监理工作重点是促使建设单位确定招标阶段的进度计划;协助建设单位明确项目进度需求、确定工程进度计划。工程设计阶段进度控制:监理机构通过协助建设单位确定设计阶段的进度安排、审核设计单位的设计进度计划、对设计进度实施控制等监理工作,促使设计阶段工作按进度计划完成。本阶段监理工作重点是协助建设单位确定合理的设计时限要求,协调、监督各承建(设计)方进行整体性设计工作,使项目能按计划要求完成。工程实施阶段进度控制:依据承建合同对实施阶段进度计划进行审核;通过检查工程准备情况、检查记录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处理延期申请等监理工作对实施过程进行进度控制,使本阶段的工作能按承建合同要求进行。本阶段监理工作重点是依据承建合同、项目进度计划对实施过程进行进度控制,通过各种有效措施保障工程项目在计划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验收阶段验收控制:监理机构通过审核承建单位初步验收、最终验收和工程整改计划的可行性、合理性,监督验收及整改过程等监理工作,保证验收按计划进度完成。7.1.2进度控制监理实施内容和要求7.1.2.1工程招标阶段进度控制监理内容(1)参与建设单位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协助编制本项目的工作计划。(2)协助建设单位分析项目的内容及项目周期,并提出安排工程进度的合理建议。(3)对本阶段的工作进度提出监理意见。(4)要求对建设合同中所涉及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周期等做出详细说明,并建议建设单位做出合理的安排。(5)监理应对招标书中的工程实施计划(包括人员、时间、阶段性工作任务等)及其保障措施提出建议,并在招标书中明确规定。(6)在协助评标时,应对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进度安排及进度控制措施等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监理实施要求(1)协助建设单位分析项目的内容及项目周期,并提出安排工程进度的合理建议。(2)监理机构宜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对招标书中的工程实施计划(包括人员、时间、阶段性工作任务等)及其保障措施提出建议,并在招标书中明确规定。(3)协助评标时,应对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进度安排及进度控制措施等进行严格审查,提出审核意见。具体工作如下:l审查投标文件中的人员配备计划;l审查投标文件中的项目时间安排;l审查投标文件中的阶段性工作、其里程碑工作成果及其可验证性。(4)
协助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建合同,监理机构应要求对工程合同中涉及的产品和服务的提供时间作出说明,并对建设单位的安排提出监理意见。具体工作如下:l审查合同中对产品的到货计划时间说明;l完成产品到货及安装达到初步验收条件的时间说明,l完成试运行达到最终验收的时间说明。7.1.2.2工程设计阶段进度控制监理内容(1)根据工程总工期要求,协助建设单位确定合理的设计时限要求。(2)根据设计阶段性输出,由粗而细地制定项目进度控制计划,为项目进度控制提供前提和依据。(3)协调、监督各承建(设计)方进行整体性设计工作,使集成项目能按计划要求进行。(4)提请建设单位按合同要求向承建单位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和数据。(5)协调各有关部门,保证设计工作顺利进行。(6)根据方案设计制定项目总进度监理计划;(7)督促建设单位提供项目必须的资源并监督执行;(8)编制建设单位软件、材料和设备采购监督计划,并实施控制;(9)编制本阶段工作监督计划,并实施控制;开展相应的组织协调活动等。(10)协调承建单位及时提交设计阶段的实施计划,依据合同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审核,审核意见提交建设单位。监理实施要求(1)审查设计阶段的实施计划中的人员配备计划是否合理;(2)审查设计阶段的实施计划中的项目时间安排;(3)审查设计阶段的实施计划的阶段性工作、里程碑工作成果及其可验证性。(4)评审承建单位的项目计划,包括各阶段工作内容的可行性及其进度的合理性。(5)审核各阶段是否有工作成果的判定依据及其可操作性,评审结果应记录并由三方确认,对于不合理的内容,监督承建单位进行整改。(6)根据承建单位项目计划确定阶段性进度监督、控制的措施及方法。(7)审查承建单位项目计划中进度纠偏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提出审核意见,并监督承建单位按计划进行整改。7.1.2.3工程实施阶段进度控制监理内容(1)
根据工程招标和施工准备阶段的工程信息,进一步完善项目控制性进度计划,并据此进行实施阶段进度控制。(1)督促承建单位应根据工程建设合同的约定,按时编制项目总进度计划、季度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或阶段作业计划,并按时填写、《项目进度计划报审表》,报工程项目监理部审查。(2)审查承建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确认其可行性并满足项目控制性进度计划要求。(3)审核承建单位的工程实施申请,检查工程准备情况。如满足工程实施条件,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代表共同签署开工通知,并正式通知承建单位。(4)审查承建单位进度控制报告,监督承建单位做好施工进度控制,对施工进度进行跟踪,掌握施工动态。(5)研究制定预防工期索赔措施,做好处理工期索赔工作。(6)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对人力、物力、资金的投入控制工作及转换控制工作,做好信息反馈、对比和纠正工作,使进度控制定期连续进行。(7)开好进度协调会,及时协调各方关系,使工程施工顺利进行。(8)及时处理承建单位提出的工程延期申请;(9)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实际进度及其调整情况进行必要的分析,提供阶段性进度报告、进度月报、进度调整报告等进度报告。监理实施要求(1)对承建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的完整性进审查审查,进度计划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1)项目综合进度计划。该计划是一个综合性的进度控制计划,它将项目所有的专业单项(网络、软件、集成等)按顺序排列,明确其相互制约的关系,计算出每一专业单项所需的时间,进而计算出各单项工程所需的工期,以此为基础计算整个项目所需的工期,直到达到计划目标确定的合理工期。若达不到合同工期要求,则应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施工方法、技术、运货途径,增加工作班次等,但要注意费用的控制。2)设备(材料)采购工作进度计划。该计划使根据项目流程图、系统图,编制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清单并编号,按照工程项目总进度计划中对各项设备(材料)到达现场的时间要求,确定各设备到达项目现场的具体日期。3)项目实施(开发)进度计划。该计划根据工程预算中各专业单项所需的实施(开发)工期,以及计划投入的资源,求出各专业单项顺序的实施(开发)工期,然后根据施工(开发)流程的要求,制定整个工程的实施(开发)进度计划。4)项目验收和投入使用进度计划。该计划是对项目的软件系统、硬件主要设备和各项设施进行验收、投入使用的进度进行安排的计划。它可以使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及监理单位做到心中有数,据此安排好各自的工作。(2)对承建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的可行性进审查审,进度计划应满足如下要求:1)保证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实现项目的目标要求。2)实施进度安排必须满足连续性和均衡性的要求。3)实施顺序的安排应进行优化,以便提高实施效率。4)应选择适当的计划图形,满足使用进度计划的要求。(3)对承建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的合理性进行查审,进度计划应满足如下要求:
1)应该对所有大事及其期限要求进行说明。2)确切的工作程序能够通过工作网络得以详细说明。3)全部进度必须体现时间的紧迫性。可能的话要详细说明每件大事需要配置的资源。4)项目越复杂,专业分工就要越细,就更需要全面综合管理,需要有一个主体的协调的工作进度计划。(1)督促承建单位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审核承建单位的工程实施申请,检查工程准备情况,重点对以下施工准备工作进行审核:1)实施管理人员到位情况2)施工设备到场情况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情况(2)监督承建单位对工程实施的关键过程或流程的执行情况,审核承建单位阶段性进度计划的合理性,提出监理意见,以控制关键进度。具体工作如下:1)在实施计划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将对承建单位实际进度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对实际情况做出记录。2)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检查的结果对工程的进度进行分析和评价。3)如发现偏离,应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承包商及时采取措施,实现计划进度的安排。4)要求承建方每两周报一份《工程实施进度动态表》,报告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5)及时处理工程变更,并分析其对工程进度的影响。6)要求承建单位对施工程序和施工内容进行细化,并按周制定阶段性的施工计划。(3)定期检查、记录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监督承建单位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实际进度与计划相一致。(4)多专业、多单位交叉施工时,监理应及时协调各专业、各单位的配合施工,重点要合理协调前后工序的衔接,应避免相互扯皮事件的发生。(5)做出工程延期批准之前,应与建设单位、承建单位进行协商,共同商议。具体工作如下:1)召开三方进度协调会,分析总结造成进度延期的原因2)三方共同协商,对工程延期事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及意见3)形成监理会议纪要,三方签署(6)及时受理承建单位的工程延期申请,根据工程情况确认其合理、可行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执行。(7)阶段性工程延期造成工程总工期延迟时,应要求承建单位修改总工期,修改后的总工期应经过审核,并报建设单位备案。(8)延期事件发生时,监理机构应及时分析原因,并采相应措施,具体工作如下:1)当工程延期事件发生是由于工程质量的影响,监理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协调相关单位明确质量指标,防止质量标准的随意变更、过于严格的质量要求以及不切实际的质量目标因素的发生。2)
设计变更的影响造成工程延期事件发生时,监理工程师应加强设计变更对进度、质量、成本的风险管理,严格控制随意变更。当变更无法避免时应及时村注承建单位修改进度计划,并审核其可行性和合理性。1)当资源投入造成进度计划无法实施时,时实监控承建单位对资源的投入,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对人力、部件和设备按时、按质、按量供应。2)当资金的影响造成工程进度拖延时,监理单位应及时协调建设单位及时按合同要求给付预付款,或是阶段性工程款。避免影响承建单位资金的周转,进而殃及进度。协助承建单位对进度计划安排与资金供应状况进行平衡,对占用资金的各要素进行计划管理。进度目标的确定要根据建设单位资金提供能力及资金到位情况确定,以免因资金供应不足而拖延进度,发生工期延误索赔。3)与建设项目进度有关的单位较多,包括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实施单位、设备供应单位、资金供应单位、监理单位、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政府部门等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单位及单位之间的协同配合都可能对项目的进度带来直接和间接的影响。监理单位应做好相关单位的协调组织工作。4)协助建单位做好风险防范措施,监理单位要加强风险管理,对发生的风险事件给予恰当处理,有控制风险、减少风险损失及其对进度产生的影响的措施。5)当承建单位管理水造成进度拖延时,监理单位应协助承建单位及时总结分析教训,及时改进。6)工程延期造成费用索赔时,监理应提出建议并按规定程序处理。7.1.2.4工程验收阶段进度控制监理内容(1)监理机构应对验收阶段进度安排提出监理意见。(2)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初验、终验和工程整改计划的可行性,以监理通知单的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3)监理机构应要求建设单位、承建单位以初验合格报告作为启动试运行的依据,以终验报告作为工程验收结束的依据。监理实施要求(1)审核承建单位的工程初验、终验计划的可行性、合理性,并出具监理意见;(2)对承建单位的工程整改计划的可行性、合理性等进行严格审查,并出具监理意见;并督促承建单位按整改计划完成工程整改。
7.1.3进度控制主要流程图7.1.3.1招标阶段进度控制流程图协助建设单位编制招标文件参与招标过程确认招标单位协助签订承建合同审核完成承建合同签订是否7.1.3.2设计阶段进度控制流程图召开三方会议,确定三方联系人,确定设计进度计划监理方对设计过程进行进度控制设计进度是否满足要求三方确认设计方案监理意见否是
7.1.3.3实施阶段进度控制流程图承建单位提交工程实施计划监理机构对进度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分析是否满足要求承建方提交验收申请监理机构审查工程实施计划修改审核不符合符合不满足满足7.1.3.4验收阶段进度控制流程图承建单位提交验收申请(验收计划)监理机构审核按验收计划对工程进行验收偏离协助确认验收结果、项目移交、提交监理总结报告修改是是否否7.2信息系统工程投资控制7.2.1监理实施范围监理阶段监理阶段主要包括工程招标、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和工程验收四个阶段。投资控制的监理工作范围:l参与项目总投资的分析、论证、审核(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再作详细的分析和论证);l对项目总投资的切块、分解规划进行确认、监督和实施建议;l审核工程估算、预算、标底等。
l审核招、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有关投资的条款;l审核并确认工程支付文件;l计算、审核各项索赔金额。具体的监理工作范围应根据项目监理合同的约定具体实施。7.2.2投资控制内容和要求7.2.2.1工程招标阶段的投资控制(1)根据项目监理合同的规定决定是否参与建设单位或者设计单位编制投资控制性目标及投资实施计划;(2)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的目标、范围和功能进行界定,并确定工程的预算;(3)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根据工程预算,在招标书中对工程的目标、范围、内容和产品及服务的技术要求做出明确说明。7.2.2.2工程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1)监理机构应依据招投标文件、承建合同,审核工程计划、设计方案中所说明的工程目标、范围、内容、产品和服务,对可能的投资变化,向建设单位提出监理意见;(2)监理机构应控制设计变更,变更应由三方达成共识,并做工程备忘录.7.2.2.3工程实施阶段的投资控制(1)总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承建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阶段性报告和付款申请,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款支付意见,报建设单位签认;(2)监理机构应从目标系统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由于变更引起投资的改变应按照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在合同中没有规定的,应在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协商确定变更导致的投资变化,并做工程备忘录;(3)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索赔申请,应按下列程序处理:1)申请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理机构提交索赔申请;2)总监理工程师指定监理工程师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3)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索赔审查,与承建单位和建设单位协商索赔费用;4)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承建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签发索赔通知,或在承建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出要求申请方提交详细资料的监理通知;5)当申请方的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综合考虑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的关系,做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建议。7.2.2.4工程验收阶段的投资控制内容及程序(1)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阶段性付款申请,根据承建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签发工程款支付意见;
(1)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工程决算。(2)工程付款控制1)按照哪个工程标志性任务完成结算:信息系统工程中多以合同签订、需求调研完毕、系统测试成功、通过验收等里程碑任务作为结算条件,监理方应根据项目建设合同的具体约定审核项目里程碑实施完成情况,确认付款申请。2)按月预支,按月结算:工程实施阶段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中结算工程价款的方法,即每月上、中旬旬末,由承建方按照当月的计划工作量列支工程价款和预付账单,列明工程造价、完工进度、预支工程款和实际支出情况送监理方及建设方审核,计算已完成工程价值,编制完工工程月报,填列工程造价结算账单,送监理方及建设方审核后,进入付款结算。3)按月预支,完工一次结算:该付款手段适用于项目成本少,周期短,技术比较简单的工程,采用这种方法应注意分次预支的款项大体同工程施工进度相适应。4)按工程进度预支,完工后一次结算:当承建方完成了一定的实施段落后就可以按照该实施段落的预算造价进行预支,即由承建方填写工程造价预支账单,送监理方及建设方审核,确认后方可办理支付程序。当整个工程完工后再办理竣工结算。5)无论采用哪种工程计算办法,都应该建议保留一定比例的工程尾款,待竣工验收通过后再做结算。7.2.3监理投资控制流程图7.2.3.1投资控制流程
业主确定投资目标投资目标论证了解投资目标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主要技术方案、技术经济分析审核已完工程实物量审核已完工程结算单实际投资与合同价比较分析投资偏差原因采取纠偏措施未完工程投资预测投资目标是否要调整提出投资目标调整方案审核工程决算文件竣工结算施工单位编制决算文件业主确定资金使用计划施工单位提出索赔文件审核索赔文件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有无偏差无有不合理处修改7.2.3.2工程支付流程
开始受理施工合同价款支付履约资料走访施工现场检查施工合同价款支付履约情况确认付款申请手续资料归档整理资料移交造价审价科结束核发“限期整改通知书”不合格7.2.3.3工程索赔流程工程师收到索赔报告工程师审查索赔报告与证明监理人返回索赔处理结果承包人是否接受索赔处理结果发包人完成赔付转入争议解决程序补充理由与证据是否7.3信息系统工程变更控制7.3.1项目变更的原则变更控制是一个复杂的工程,因为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的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各方都能够提出变更的请求,而监理方更要对可能发生的变更保持预控能力。任何部件或流程的变化不仅会影响该部分或流程本身,同时也会给与其相关联的部件或流程产生影响,因此要做好信息系统变更控制,我们需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对变更请求快速响应
信息系统监理在处理变更请求的时候,需要进行快速的响应。监理工程师在接到变更请求后,首先要进行项目变更对项目的影响做一个大概的判断,初步判断变更是否有必要进行。如果完全没有必要,就可以在第一时间与变更请求者进行沟通,尽快达成一致的共识,避免项目对变更请求的等待。如果项目变更影响的范围比较广,监理工程师要尽快召开专题会议,邀请三方代表和技术专家对该项变更进行深入讨论,以获得一致、可行的变更方案。(1)三方书面确认项目中出现的变更往往涉及到质量、进度、成本这三者的变化,这三者对于项目角色中每一方都至关重要,因此任何变更都要得到三方的书面确认才能生效,并且要在接到变更确认通知后才可以执行,严禁擅自变更。在任意一方或两方同意下做出变更而造成损失的因由变更方承担。(2)明确变更目标任何变更决定之前,要思考变更的原因和变更的结果,明确变更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否能够通过变更有效解决。监理工程师在建设方提出不合理的变更请求时,不要一味的同意,要与变更请求提出者进行充分沟通,跟其解释为什么该变更部分不是必需的,在充分获取变更请求者理解的基础上达成共识。监理工程师在承建方提出目标比较模糊,充分性不够的变更请求时,应与承建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和论证之后,再让对方主动地将变更请求撤销,这样既保护了项目的投资,又能获得承建单位的理解。(3)防止变更范围的扩大在做变更决定前,一定要仔细考虑该项变更将可能引起的其他的变更,如果真的是一处变化导致其他地方大量的改变,这种变更则严格控制。(4)三方都可以提变更虽然变更绝大部分都是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提出,但是监理单位也是可以提出变更请求。监理作为信息化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专家,有能力对信息系统的建设过程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在获得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的一致确认后,然后在项目中实施。(5)加强变更风险及变更效果的评估变更将对整个项目的各方面产生影响,甚至给项目带来风险。在任何变更实施前,都需要对变更所带来的风险进行详细的分析,如果变更将引入很大的分险,则应该另外选择其他的解决方案,以便有效的控制项目风险。加强对项目变更效果的评估有助于从客观数据上来反映变更的可行性。如果对变更效果的评估结果显示出变更无法带来更好的实现效果和节约投资成本,那么这样的变更我们可以进行严格控制。(6)及时发布变更信息项目变更的信息要及时公布,要让项目的所有干系人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变更的信息,只有这样才能够让变更得到有效的执行。(7)选择冲击最小的方案在作出项目变更时,应该力求在尽可能小的变动幅度内对这些主要因素进行微调。如果他们发生较大的变动,就意味着项目计划的彻底变革更,这会使目前的工作陷入瘫痪状态。而项目的质量目标、成本和进度则是监理评估变更方案的主要因素。7.3.2各阶段变更控制的主要工作内容及流程7.3.2.1招标阶段的变更控制
项目在招标阶段中发生的变更情况通常表现为由于部分原材料的涨价或缺货需要替换,以及发现新的项目需求引起的系统和相关设备增加,而最终造成签定的合同总价与投标文件总价的不一致。监理方通常以以下方式进行控制:l首先应审查相关材料核实造成合同价格变更的原因;l根据项目目标进行评估该增加或更换的部分是否符合项目需求且不多余,并将变更部分的金额控制在项目中标总价的10%;l进一步评估该部分变更是否造成项目进度和质量以及相关因素的影响;l情况属实且满足项目质量目标、进度目标和投资目标后,最后协助建设方确定并签署项目合同。7.3.2.2设计阶段的变更控制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交与建设单位投入使用前或使用后,均会出现由于建设单位要求,或现场施工条件的变化,或国家政策法规的改变等原因而引起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可能由设计单位自行提出,也可能由建设单位提出,还可能由承建单位提出,不论谁提出都必须征得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同意并且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凡涉及施工图审查内容的设计变更还必须报请原审查机构审查后再批准实施。为了保证实施阶段项目建设的质量,监理单位应对设计变更进行严格控制,并注意以下几点:l应随时掌握国家政策法规的变化,特别是有关设计、施工的规范、规程的变化,有关材料或产品的淘汰或禁用,并将信息尽快通知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避免产生设计变更的潜在因素。l加强对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特别是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核。l对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提出设计变更要求进行统筹考虑,确定其必要性,同时将设计变更对建设工期和费用的影响分析清楚并通报给建设单位,非改不可的药调整施工计划,以尽可能减少对工程的不利影响。l要严格控制设计变更的签批手续,以明确责任。7.3.2.3实施阶段的变更控制项目实施阶段的变更控制是整个变更控制的主要内容,它对提高合同管理的质量与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该阶段的变更常常伴随着成本变更、进度变更、需求变更,是监理方维护建设方和承建方合法权益、促进项目顺利进行的重点和难点。该阶段变更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l更改项目有关设备的型号或安装位置;l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l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内容;l改变工程质量、性质或工程类型;l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l市场主要材料设备价格的调整;l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以上原因造成的项目变更可能导致项目进度、成本或质量的改变。因此,必须对项目变更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监理单位在项目变更控制中,主要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l管理和控制那些能够引起项目变更的因素和条件;l分析和确认各方面提出的项目变更要求的合理性和可行性;l当项目变更发生时,应对其进行管理和控制;l分析项目变更而引起的风险,例如造成质量、进度、成本等因素的风险。根据以上考虑该阶段监理对变更控制的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内容:l审查和确定项目合同所包含的对应的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内容。l审查和确定施工组织设计所涉及的相关费用。l发生不可抗力的风险因素时,要及时从投资高度确定增减投资额,以便确定投资控制的基础。l在发生重大的设计变更和基础工程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时,对新的方案和措施及产生的工程费用应及时进行确认和控制。l加强设计变更控制,无论是总价合同,单价合同还是成本加酬金合同,一旦发生工程变更,将不可避免地使工程造价和工期发生变化。因此,在变更审批时,要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检查变更的理由、依据,单价、数量和金额的变化情况,确认变更不会从根本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以及投资目标。l严禁工程变更内容在未得到确认前,即已施工造成既成事实。对工程变更应做到事前把关,主动监控,规范操作。7.3.2.4验收阶段的变更控制项目在验收阶段中发生的变更情况通常表现为对合同验收条件中验收方式的变更。由于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或某些重点项目的特殊性,项目在验收阶段可能出现验收方式的变更,例如合同约定的测试验收变更为会议集中验收或书面集中验收(会议集中验收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到场参加验收答辩,由验收专家组成员讨论并形成验收意见。书面集中验收由专家组成员审查项目验收资料,讨论并形成验收意见)。对该阶段变更监理方通常以以下方式进行控制:l首先应审查造成验收方式变更的原因及相关依据;l根据相关政策或指令法规确定验收方式的详细内容;l评估该验收方式的变更造成的进度、成本和质量影响;l根据变更后的验收方式确定验收流程,最后协助建设方和承建方完成项目验收工作。7.3.3各类型变更的监理工作内容及要求7.3.3.1需求变更控制的工作任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方时常要面对许多变更,而需求变更是一个无法避免的事实,它会导致信息系统的建设过程中产生成本增加、质量不过关等风险,而且越往后的变更产生的风险将越大。因此解决问题的方法应该以控制风险为出发点,可能产生越大风险的事情就要越早解决。监理内容需求变更控制的主要内容是监理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分析和解决由需求变更所带来的影响。监理单位评估评估引发需求变更的因素可简单地划分为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
(1)内部因素:项目计划阶段,由于建设表达不清、承建单位理解有误、双方沟通不够,或者由于承建单位的粗心大意等原因,需求分析发生错误或遗漏,未能准确、全面地表达建设的实际需求。项目实施时发现了需求偏差,需要纠偏。(2)外部因素:项目实施阶段,由于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如国家新发布了有关的标准规范)、建设改变业务流程或增加业务范围等原因,建设提出改变或增加系统的功能及非功能需求。(3)由内部因素引发需求变更请求时,表明原来的需求分析文档未能准确、全面地表达建设的实际需求。监理单位处理变更确立的主要原则是:l需求变更目标对于承建合同的可追溯性和一致性。l需求变更目标对于建设单位业务目标、系统建设目标的可追溯性和一致性。(4)由外部因素引发需求变更请求时,表明建设改变或增加系统需求。变更确立的主要原则包括:l需求变更确实是必要的,而不是可有可无的。l需求变更确实是不可推迟的,而不是可早可晚的。l需求变更的技术方案是可行的。l需求变更所引发的进度变更与投资变更是建设能够接受的。l需求变更的潜在风险是可控的。(5)需求变更控制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l建立需求基线、变更控制策略和变更控制系统。l需求变更以规定格式提出。l变更控制委员(三方专业技术代表组成的)评估论证需求变更。l需求变更以书面方式获得批准并修改进度成本等项目计划。l定期评估需求变更对项目绩效的影响。监理实施要求监理人员在控制需求变更时,必须遵守以下一些规则:(1)每个项目合同必须包括一个控制系统,它对项目计划、流程、预算、进度或可交付成果的变更申请进行评估。(2)每一项项目变更必须用变更申请单提出,它包括对需要批准的变更的描述以及该项变更在计划、流程、预算、进度或可交付的成果上可能一起的变更。(3)变更必须获得项目各方负责人的书面批准。(4)在准备审批变更申请单前,监理工程师必须与总监理工程师商议所有提出的变更。(5)变更申请单批准以后,必须修改项目整体计划,使之反映出该项变更,并且使该变更单成为这个计划的一部分。7.3.3.2进度变更控制的工作任务
在信息系统工程的实施方案中,承建单位经常会制订一些不切实际的进度计划,造成在项目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实际工期无法达到计划要求,在这些进度变更中,监理方需要通过一系列的实际检查来进行管理和控制。监理内容进度变更控制的主要内容反映在监理单位在各个阶段中对项目进度变化的应对上。(1)项目招标阶段。监理方对项目的进度计划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审核,然而这时的进度计划是个草案,只能通过对它的检查了解项目最初的进度期望值,并依次做相应的投资估算等。(2)项目设计调研结束阶段。在监理的监督下要求承建单位对原有的进度计划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用以指导项目的实施过程,这是比较具体的实施进度计划,具有可操作性。(3)项目实施阶段。监理通过项目的定期会议听取、审查有关项目进展方面的信息,了解项目中各项活动是否严格遵守进度计划安排,并采取预防性的措施。当出现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严重冲突时,监理必须提请建设单位并要求承建单位解决冲突,制定必要的整改措施,修正实际进度。监理实施要求(1)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单位、承建单位根据项目合同的要求,参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结合项目实际建设的进度情况,分析评估项目进展情况,对进度变更方案进行评审,进度变更方案必须经评审确认;(2)所提交的进度变更方案应由提交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进度变更方案应包括:l进度变更的时间、范围、内容、目标;l变更原因及依据;l所造成的影响,是否会造成质量、成本影响;l变更后新的进度计划等。(3)新的进度计划也是变更方案的评审内容,三方代表需对新的进度计划目标达成一致,随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三方确认的变更方案;(4)变更申请批准后,监理方根据新的进度计划严格控制项目实施进度监督承建方实施项目建设。7.3.3.3成本变更控制的工作任务项目成本变更的控制工作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成本变更管理尽量使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变更在预算范围之内的监理工作。监理内容(1)监理单位通过审查承建方提交的变更项目详细清单,包括产品型号、规格、数量、价格等,对照技术方案,避免不合理的选型,力求使变更部分的概预算既有合同依据,又公平合理,能够客观地反映实施成本以及竞争、供求等因素对价格的影响,使项目总价控制在概算或投资估算的范围之内。(2)如何确定变更价款。变更部分的价款确定按以下方法进行: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部分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变更部分的价格,由集成商提出适当变更价格或报价,监理及建设对第三方产品进行询价、对软件开发费用进行估算,通过性价比的比对,以此为基础进行商务谈判,最终确定变更价款。
(1)成本变更控制主要有以下方法:l偏差控制法。该方法是在制定出计划成本的基础上,通过采用成本分析方法找出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间的偏差,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与变更发展趋势,进而采取措施实现目标成本的一种科学管理方法。l成本分析表法。包括日报、周报、月报表、分析表和成本预测报表等。这是利用表格的形式调查、分析、研究项目成本的一种方法。l进度-成本同步控制法。可以运用成本与进度同步跟踪的方法控制分项工程部分的实施成本。监理实施要求(1)监理单位可以在项目的进展中结合项目实际建设的进度情况,来掌握成本变化,应对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偏差;(2)监理单位在接到成本变更申请时,应及时组织三方代表进行变更评审,对变更的内容和造成的影响进行讨论,并确定变更方案。监理单位对变更价款的确定主要是根据项目合同的价款部分条款,参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货物价款进行确定;(3)所提交的成本变更方案应由提交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变更方案应包括:l造成成本变更的内容、金额,所涉及产品的名称、产品型号、数量;l变更原因及依据;l若是产品变更造成成本变更则要将变更前后的产品进行参数对比;l所造成的影响,是否会造成质量、进度影响;l附加该部分变更内容的实施计划等。(4)监理单位对成本变更方案进行审查估算,由总监理工程师下发变更报告双方签字确认;(5)变更申请批准后,监理方根据变更内容对涉及的产品货物进行严格报审和检验,监督承建方实施项目建设。7.3.3.4合同变更控制的工作任务监理内容合同变更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和履行完毕以前由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的内容所进行的修改,包括合同价款、工程内容、工程的数量、质量要求和标准、实施程序等的一切改变都属于合同变更。监理单位对合同变更的控制是指监理方在监督合同执行情况的过程中,定期向建设单位、承建单位通报合同执行情况,及时纪录合同变更情况,并进行审查确认。(1)变更条件监理在监督合同执行情况的过程中,通常发生以下条件可以进行合同变更:l双方当事人确实自愿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而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l由于不可抗力致使项目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l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且在被允许的推迟履行期限内仍未履行;l项目合同的变更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责的外应由责任方进行赔偿。
(1)项目合同进行变更一般有以下程序:l当事人一方要求合同变更时,应当首先向另一方用书面的形式提出;l另一方当事人在接到有关项目变更合同的建议后,应即使做出书面答复,如同意,即表明项目合同的变更发生法律效力;l变更项目合同的建议与答复,必须在双方协议的期限内,或者在法律和法令规定的期限之内;l项目合同变更如涉及国家指令性项目时,必须在变更项目合同之前提交有关部门批准;l因合同变更发生的纠纷依双方约定的解决方式或法定的解决方式处理。监理实施要求合同变更控制的监理工作宜按以下程序处理变更。(1)建设单位或承建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应编制变更文件,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2)监理应了解项目变更的实际情况,收集相关资料或信息。(3)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实际情况,参考变更文件及其他有关资料,按照项目合同的有关条款,指定监理工程师完成下列工作后,对项目变更的费用和工期做出评估。l确定项目变更范围及其实施难度;l确定项目变更内容的工作量;l确定项目变更的单价或总价。(4)监理就项目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建设单位、承建单位进行协调。(5)项目变更内容经建设单位、承建单同意后进行签认。(6)监理应根据项目变更单监督承建单位实施。(7)总监理工程师签发项目变更单之前,承建单位不能实施项目变更。(8)监理应根据项目变更文件监督承建单位实施。(9)监理应及时协调合同纠纷,公平地调查分析,提出解决建议。7.3.4项目暂停与复工的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有许多不确定性因素的存在,将会造成项目的暂停与复工,监理方应根据相关准则来实施项目暂停与复工管理的监理工作。7.3.4.1项目暂停管理在下列情况发生时,总监理工程师可以签发“项目停工令”(1)应承建单位的要求,项目需要暂停实施时;(2)由于项目质量问题,必须进行停工处理时;(3)发生必须暂停实施的紧急事件时。在监理合同有约定或必要时,签发“项目停工令”
前,应征求建设单位意见;签发项目暂停指令后,监理工程师应协同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处理好因项目暂停所诱发的各类问题。7.3.4.2项目复工管理在项目暂停后,经处理达到可以继续实施,复工办法如下:(1)如项目暂停是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或非承建单位原因时,监理工程师应在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指令承建单位复工;(2)如项目暂停是由于承建单位原因,承建单位在具备复工条件时,应填写开(复)工申请报项目监理部审批,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审批意见;(3)承建单位在接到同意复工的指令后,才能继续实施。总之,项目变更的控制不应在出现变更后才进行,而应在项目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合同条款的拟定,项目实施及结算过程中长期不间断的进行,只有采用科学的方法,本着合同优先、公平合理,兼顾项目综合效益的原则,才能做好信息系统工程变更控制的监理工作。7.3.5变更控制的一般流程7.3.5.1变更控制的一般流程概述(1)项目建设单位或承建单位对项目提出项目变更申请,变更申请书应包含有变更的原因、变更的范围、变更所造成的影响以及相关附件和资料,交由监理方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2)监理方应了解实际情况并收集有关材料;(3)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实际情况,参考变更文件及其他有关资料,按照项目合同的有关条款,指定监理工程师完成下列工作后,对项目变更的费用和工期做出评估,若评估后所提变更相关依据不足,或与实际情况不符则驳回申请。l确定项目变更范围及其实施难度;l确定项目变更内容的工作量;l确定项目变更的单价或总价。(4)监理就项目变更费用、项目质量目标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建设单位、承建单位进行协调,确定变更方法。(5)由总监理工程师编制签发项目变更报告,承建方和建设方共同书面确认后正式下达变更通知;(6)承建方接到变更通知后开始实施变更内容,未签发变更之前承建方不得实施变更;(7)监理方将变更后的内容纳入新的计划和方案,根据变更文件监督承建方实施变更,并对变更效果进行评估和分析。7.3.5.2变更控制流程图
7.4信息系统工程合同管理本部分主要是针对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的合同管理的实施规范。信息系统工程合同是承建单位进行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建设单位支付价款的合同。从信息系统工程的不同范围和数量进行划分,可以分为信息系统工程总承建合同、信息系统工程承建合同、分包合同。合同是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之一,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实际上就是项目建设合同的执行过程,监理工作的目标就是通过项目监理实现项目合同目标。因此,合同管理必然是贯彻于监理活动的始终。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的合同管理就是指对工程的设计、实施、开发有关的各类合同,从合同条件的拟定、协商、签署,到执行情况的检查和分析等环节进行组织管理的工作,以达到通过双方签署的合同实现信息系统工程的目标和任务,同时也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及其他关联方的正当权益。本部分的工作内容包括:项目招投标阶段、项目设计阶段、项目实施阶段、项目验收阶段的合同管理。使用者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参考选择相应的内容。7.4.1合同管理的内容和要求7.4.1.1项目招标阶段的合同管理监理内容和要求该阶段监理方的主要任务是参与项目招投标工作,并协助建设方完成承建合同的签订过程。(1)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监理方首先根据项目可研报告和立项文件对项目的相关概进行详细了解,明确项目质量目标,投资概算和工期并协助建设方确定中标单位。(2)之后开始协助建设方制定项目合同,与承建方对合同进行分析、谈判、协商、拟定、签署。以下是信息系统项目合同签订的监理审查要点:l质量验收标准。质量验收标准是一个关键的指标。如果双方的验收标准不一致,就会在系统验收时产生纠纷。在某种情况下,承建单位为了获得项目也可能将信息系统的功能过分夸大,使得建设单位对信息系统功能的预期过高。另外,建设单位对信息系统功能的预期可能会随着自己对系统的熟悉而提高标准。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更清晰地规定质量验收标准对双方都是有益的。l验收时间。承建单位按期完成了开发工作,需要按期进行验收,因此验收期限也是合同必须明确规定的内容。对于承建单位交付的系统,如果建设单位难以确定是否已达到质量标准,迟迟不验收,承建单位就不能结束开发。反之,如果建设单位发现了系统中的问题,承建单位无力修正系统的内在错误,就会给建设单位带来很大的损失。因此,明确的验收时间是督促双方自觉工作的重要条款。l技术支持服务。对于开发完成后发生的技术性问题,如果是因为承建单位的工作质量所造成的,应当由承建单位负责无偿地解决。一般这一期限是半年到一年。如果没有这个期限规定,就视为建设单位所有的维修要求都要另行收费。l损害赔偿。原则上委托方和被委托方都具有这一项权利,为避免双方的利益受到损害,双方都应当有自我保护意识,这是一个必要的条款。实际的赔偿方式可由双方另行协调。信息系统工程项目中应提倡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可以调动承建单位的积极性,并且有效保证了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由于确立了分期付款的方式,双方对项目实施范围和实施功能的界定,以及每个阶段验收标准的规定,都应该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度量性,把相关条款规定得越细越好。比如,某一个阶段必须实施哪几个模块,这些模块中必须包括哪些更细节的模块;而且,这些模块必须在建设单位的哪些部门或哪些地点实施完毕,实施完成后应该达到什么效果,如果达不到这些要求,应该实行什么样的违约处罚等。l保密约定。双方都不得向第三者泄漏对方的业务和技术上的秘密,包括建设单位业务上的机密(例如商业运作方式、客户信息等)以及承建单位的技术机密。为了实现自我保护和提高保密意识,最好是双方另行签订一个《保密合同》。关于保密的期限应当特别规定:在信息化项目履行完后若干年或长期继续有效。l软件的合法性。软件的著作权和所属权是不同的。一般来说建设单位支付了所有的开发费用之后,软件所属权将转给建设单位,但软件的著作权仍然属于承建单位。如果要将软件著作权也移交给建设单位,在合同中应当写明这一条款。有时候,承建单位要保留软件的著作权,或者著作权属双方共有,这时都应当在合同中说明。如果采用的是已经产品化的软件系统,则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记载该软件的著作权登记版号。如果没有进行著作权登记,或者信息化项目是由建设单位委托承建单位独立开发的,则应当明确规定软件承建单位承担软件系统的合法性的责任。l技术标准及工程依据。对合同中质量条款应具体注明规格、型号,适用的标准等,避免合同订立后因为适用标准是采用国家、地方、行业还是其他标准等问题产生纠纷。l合同附件。如果合同有附件,对于附件的内容也应精心准备,并注意保持与主合同一致,不要相互之间产生矛盾。对于既有投标书,又有正式合同书、附件等包含多项内容的合同,要在条款中列明适用顺序。l签约资格。签订合同时还应了解签约对方(项目建设方)的主体资格,即在合同上签字的人是否具备签署合同的资格。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均具有签约主体的资格。其他人员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签订合同时,必须持有建设单位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l法律公证。为避免合同纠纷,保证合同订立的合法性、有效性,当事人可以将签订的合同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经过公证的合同,具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1)根据以上审查要点,监理单位可以以监理报告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项目建设合同的合理性修改建议,建设单位确认后可依据监理方建议对项目建设合同初稿进行修改,并与承建单位进行协商,直至最终定稿签署。7.4.1.2项目设计阶段的合同管理监理内容和要求(1)本阶段监理内容是监理机构推动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明确工程建设的具体需求,了解合同中的设计标准及规范,对不熟悉的设计标准及规范尽快了解、熟悉、掌握,并及早向参与设计的承建方专业人员提醒、宣贯,要求他们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开展设计工作。(2)在仔细研究全部合同后,如发现合同中约定的工作范围模糊不清或前后冲突,应该按照合同中的合同文件效力的顺序进行判断,同时尽快提出书面报告向建设说明。(3)及时处理建设单位或承建单位合同变更的申请,协助保持合同、协议及其附件内容的时效性、一致性并及时对合同的变更结果作工程备忘录。(4)若出现合同分包情况,监理机构应根据合同的分包部分对分包商相关条件进行审核。监理单位通常依据以下条件进行审核:l分包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条件。l分包单位是否经过建设方同意。
l所分包内容是否为项目主体内容。l分包范围、双方的权责划分界定清楚。l分包单位是否将分包内容再次转包。7.4.1.3项目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监理内容和要求本阶段合同管理是整个项目合同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监理方应借助于高效、科学的合同管理,并将其与其他项目管理的子模块如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可有效地规避项目风险,最大程度地实现合同预期的项目利益。监理方在该阶段需监督项目是否严格遵照合同进行实施,避免违约。内容包括:(1)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格式,及时提交各种保函,如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等。(2)协同承建方项目经理,做好设计、采购、安装及施工、进度的监控及呈报工作。(3)督促并管理合同要求提交的任何承建方文件。协助采购部门完成现场交货工作。并注意保管好验收证明。(4)根据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及项目进度,协助建设方及承建方办理项目进度款的结算。(5)对合同实施进行跟踪,对承建方项目组内工程进度、质量和费用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各相关部门,并督促责任部门进行纠正。(6)按照合同要求及承建方自行选择的投保要求及时办理保险。收集并保存原始记录以备保险索赔。(7)牵头并组织相关部门对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突发事件进行处理。(8)函件及文件管理:处理并保存承建方、建设方与其他各方之间因合同实施而产生的所有的来往信函、传真、电报、邮件、会议纪要等文字交往凭证。保管好与合同有关的各类文件。(9)监理方收到合同变更后应准确地评估该变更对项目的进度、成本的影响,积极与双方沟通交流,在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并将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然后按照规定的变更程序进入实施阶段。7.4.1.4项目验收阶段的合同管理监理内容和要求本阶段合同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协助建设方确定验收的条件,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验收方案及相关文档,配合项目组其他有关部门做好工程移交及验收工作事宜。监理方对承建方初审条件有以下要求:l承建单位验收资料完备性;l承建单位自测完成,并已提交内测报告;l完成三方测试,测试报告通过。承建方的验收资料应提供以下内容:l设计方案l项目实施方案
l变更记录l设备清点验收材料l安装调试方案(纪录)l测试方案l内测报告l三方测试报告l试运行文档l培训文档l系统图纸验收工作结束后继续协助承建方完成项目移交工作。7.4.2合同纠纷的主要工作内容7.4.2.1合同索赔索赔是在信息系统工程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1)信息系统工程合同的索赔主要包括几个内容:l工期延误索赔。l实施缺陷索赔。l对指定分包人的付款索赔。l建设单位合理终止合同或承建单位不正当放弃项目的索赔。(2)处理索赔事件的时候的原则:l预防为主的原则。l必须以合同为依据。l公平合理原则。l协商原则。l授权的原则。l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l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7.4.2.2合同争议合同争议是指合同当事人对于自己与他人之间的权利行使、义务履行与利益分配有不同的观点、意见、请求的法律事实。
发生合同争议时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监理工程师,并将另一副本提交另一方。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文件后在规定时间内将自己的裁定通知建设方和承建方。如果任何一方不满监理方的仲裁或监理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做出回应,建设方和承建方都可以通知另一方,给监理工程师一份副本供其参考,说明自己要根据规定中争议问题开始仲裁意向。合同争议的解决无论是仲裁或诉讼,任何一种解决包办都对合同争议双方产生法律效力。7.4.2.3合同违约违约是指信息系统工程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合同违约主要有建设单位违约、承建单位违约、其他违约。7.4.2.4建设单位违约管理建设单位违约是指建设单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无故不按时支付项目预付款、项目款等情况,致使承建单位的实施(可能包括设计单位的设计)无法进行或给对方单位带来经济损失的行为。监理方如遇建设单位违约的情况时,应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处理:(1)建设单位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有关设计的文件、资料及工作条件等,应承担由此造成承建单位设计停工的损失;(2)建设单位由于改变计划或提供的资料不准确,而造成设计返工或增加工作量,应按实际工作量增加设计费用;(3)建设单位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实施场地、实施条件、技术资料、设备、资金等,除将项目日期顺延外,还应偿付承建单位因此造成停工、窝工的实际损失;(4)由于建设单位的原因造成项目中途停建、缓建,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5)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验收或拨付项目费超过期限,应偿付逾期违约金。当建设单位违约导致实施合同最终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就承建单位按实施合同规定应得到的款项与建设单位和承建进行协商,并应按实施合同的规定确定承建单位应得到的全部款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在处理建设单位的违约过程中,监理单位应积极协助承建单位与建设单位沟通与配合,公正合理地帮助因建设单位违约而给承建单位造成损失的补偿。7.4.2.5承建单位违约管理承建单位的违约是指承建单位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人为原因使项目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者无视监理工程师的警告,一贯公然忽视合同对顶的责任和义务;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随意分包项目,或将整个项目分包出去,都视为承建单位的违约。监理方如遇承建单位违约的情况时,应根据一下原则进行处理:(1)承建单位违约因项目质量不符合规定,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承建单位限期无偿返工、完善,由此造成逾期交工的,应偿付逾期违约金,具体逾期违约金的支付标准依照该实施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执行。(2)项目未按规定期限全部竣工的,也应偿付逾期违约金。(3)
在承建单位严重违约的情况下,监理方协助建设单位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指示承建单位将其为履行合同而签订的任何协议的利益(如软、硬件及各种配套设施的供应服务提供等)转让给建设单位,认真调查并充分考虑建设单位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间接的费用影响后,办理并签发部分或全部中止合同的证明。在合同中止后,监理方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清理承建单位的应得款项和偿还建设单位的相关款项:l实施合同中止时,清理承建单位已按实施合同规定实际完成工作所应得的款项和已经得到支付的款项;l实施现场余留的材料、软硬件设备及临时项目的价值;l对已完项目进行检查和验收,移交项目资料、该部分项目的清理、质量缺陷修复等所需的费用;l实施合同规定的承建单位应支付的违约金。总监理工程师按照实施合同的规定,在与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协商后,书面提交承建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款项的证明。7.4.2.6对其他违约的管理其他违约是指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或非建设、承建单位原因导致实施合同终止时(如相关政策的变化导致合同必须终止等其他因素),监理单位应按实际合同规定处理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1)项目本身的损害、因项目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实施场地用于实施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建设单位承担;(2)建设单位、承建单位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承建单位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其承建单位承担(4)停工期间,承建单位应监理单位要求留在实施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项目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但监理单位应特别注意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7.4.2.7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在需求方案、集成方案、选型采购、软件设计等方面涉及较多的知识产权问题,这些问题主要为专利、版权、商标权、商业秘密、专有技术的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原则上这些问题应该在有关合同中规定,并加以管理。监理机构在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的监理实施工作中根据以下几点执行:(1)在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和应用过程中,监理单位要树立为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维权的意识。(2)在知识产权的保护管理方面,监理要建议建设单位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让建设单位明白建立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性。(3)监督承建单位实施知识产权管理制度。(4)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监理措施。主要分为政策措施和技术措施。l政策措施:
1)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的知识产权工作。2)对项目执行中形成的资料、数据的保管和使用,专利申请、新品种登记、软件登记等保护手续的履行等,要做出明确规定,使项目实施各阶段所产生的各种形式的成果能够及时、准确、有效的得到保护。3)监督处理好项目执行中涉及的其他成果的关系,确保计划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权属清晰。4)规定项目承建单位随时跟踪该领域的知识产权动态,如发生原拟定的技术目标已被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应当报请计划管理单位及时向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报告,重新掉正研究开发方案。5)对参与项目人员应当进行知识产权培训,并就项目的知识产权归属、资料数据保管与使用、技术秘密的保密义务等签订协议。计划管理部门将对该项目的知识产权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l技术措施:1)保护建设单位的知识产权权益。监理方会根据该建设项目的性质审查承建单位的资质,要求承建单位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正版软件,坚决不使用盗版。2)项目文档的知识产权保护控制。协助建设单位在承建合同中明确知识产权及其相关资源如何所有或共享,建立严格的项目资料管理制度。3)外购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控制。监理方要在外购软件订单之前,对采购软件的用户数、许可证书数和软件升级年限做好事前检查,维护项目各方的权益。同时要检查非自主产权软件的使用权合法文件和证明。4)待开发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控制。监理方要及时提醒建设方在承建合同中明确规定知识产权归属,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知识产权纠纷。
7.5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信息管理7.5.1信息管理的内容信息系统工程信息是对参与各方主体(如建设方、承建方、监理方等)从事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管理或监理提供决策支持的依据和载体。在信息系统工程中,能及时、准确、完善的掌握与信息系统工程有关的大量信息,处理和管理好各类项目建设的信息,是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工作,也是监理方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信息化工程在实施过程中,项目参建者必须了解项目建设的进度、存在的问题和预期目标实现情况。每个阶段的定期报告提供了项目的可见性,定期报告和提醒各参建单位注意对该项目承担的责任以及该单位效率的重要性,如果开发文档有遗漏。不完善或者内容陈旧,管理者将失去跟踪和控制项目的重要依据。按照项目建设信息的用途,信息系统工程建设信息可划分为投资控制信息、进度控制信息、质量控制信息、合同管理信息、组织协调信息及其他信息等。(1)投资控制信息投资控制信息包括了:费用规划信息,如投资计划、投资估算、工程预算等;实际费用信息,如各类费用支出凭证、工程变更情况、工程结算签证等。(2)进度控制信息进度控制信息包括了:工程进度规划,如总体进度计划、分目标进度计划、各实施阶段进度计划、单项工程及单位工程实施进度计划等,工程实际进度的统计信息,如工程日志、实际完成工程量、实际完成工作量等,进度控制比较信息,如工期定额、实现指标等。(3)质量控制信息质量控制信息包括了:信息工程项目实体质量信息,如质量检查、测试数据、隐蔽验收记录、质量事故处理报告以及材料、设备质量证明及技术验收单等;信息工程项目的功能和使用价值信息,如有关的标准和规范,质量目标指标、设计文档等,信息工程项目的工作质量信息,如质量体系文件,质量管理工作制度,质量管理的考核制度,质量管理工作的组织制度等。(4)合同管理信息合同管理信息包括了:合同管理法规,如招投标法、合同法等,信息系统工程合同文本,如设计合同、实施合同、采购合同等,合同实施信息,如合同执行情况、合同变更、签证记录、工程索赔等。(5)组织协调信息组织协调信息包括:工程质量调整及信息工程项目调整指令,工程建设合同变更及其协议书;政府及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指令、审批文件,有关信息系统工程有关的法规和技术标准。(6)其他信息其他信息指上述五类用途信息外,对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决策提供辅助支持的相关信息如工程中往来的函件等。7.5.2各阶段监理信息管理内容和要求7.5.2.1工程招标阶段的信息管理工程招标阶段的信息管理内容如下:(1)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建立信息沟通机制,保持双方对工程目标、范围和业务需求等理解的一致性;
(1)监理机构应向建设单位提供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等信息;(2)监理机构应妥善管理工程招标阶段所产生的与监理相关的文档资料,包括需求说明、招投标文件和监理文档等;(3)监理机构应向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明确应提交的文档要求。7.5.2.2工程设计阶段的信息管理工程设计阶段的信息管理内容如下:(1)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并要求各方在以后的项目工作中贯彻执行;(2)监理机构应对设计阶段三方共同参与的过程和活动作工程备忘录,并由三方签认;(3)监理机构应要求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妥善保管有关的文档资料;(4)监理机构应妥善保管工程设计阶段的文档,如工程计划、设计方案及监理文档,并监督检查工程文档的时效性和可用性;(5)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共同对工程中其他方提出保密要求的信息实施保密,尊重其他方的知识产权。7.5.2.3工程实施阶段的信息管理工程实施阶段的信息管理内容如下:(1)监理机构应妥善管理工程实施阶段所产生的开工令、停工令、监理通知、监理报告、监理日志和工程备忘录等资料;(2)监理机构应对工程实施阶段三方共同参与的过程和活动作工程备忘录,并由三方确认;(3)监理机构应监督建设单位、承建单位按照既定的要求编制和管理工程文档,如实施计划、实施方案、产品及服务验收报告、索赔申请和变更申请等。7.5.2.4工程验收阶段的信息管理工程验收阶段的信息管理内容如下:(1)监理机构应管理工程验收阶段的文档,如初验申请、初验报告、终验申请和终验报告等相关文档;(2)监理机构应敦促建设单位、承建单位按照事先约定,编制、签署和妥善保存验收阶段的工程文档;(3)监理机构应敦促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及时整理工程文档;(4)监理机构应整理与工程有关的全部监理文档,并提交建设单位。7.5.2.5信息管理的要求(1)明确责任,资料管理由专人负责总监理工程师作为监理资料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对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对整个监理资料管理提出目标要求和指导性意见,同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随时检查。对规模较大的工程设立专职资料员,对规模较小的工程可设兼职资料员。
(2)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要及时、可靠监理资料应随着工程不断实施而同步收集整理,坚决杜绝事后突击整理。实时收集、整理的资料可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发现有不足之处可以及时补充,如果等工程完工后再去整理资料,许多细节性的资料将无法收集完整,有些隐蔽性较强的问题也容易被忽略,给工程的后期管理带来诸多隐患。(3)资料管理员的承上启下工作至关重要资料管理员应该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准确把握总监理工程师的意图,把资料收集、整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以便取得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和帮助。同时,资料员要充分调动监理部成员的积极性,发动大家参与到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中。对于一线的监理工程师提供的原始信息,要及时进行整理、分析、归档,资料存在问题或需要进一步完善的要向相关人员及时反馈,以确保原始资料的全面性和可靠性。(4)要做好信息的及时沟通资料管理员还要对整个项目管理工作中来自各方面的信息做好接收、转达、整理、汇报、回复等工作,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对项目管理中各方提出的问题、要求等,做出及时、准确的信息反馈。(5)对承包单位工程文件进行审查资料管理员应该对承包单位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立卷进行监督检查。为了保证工程顺利实施,承包单位也应有专人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监理资料员应重点督促承包单位做好以下工作:工序报验是否跟上工程的进展;见证取样频率是否满足有关规定;试验检验报告上的数据是否符合规范设计;资料的分类、归档是否符合档案馆的有关规定,同时还要督促承包单位及时绘制工程竣工图。(6)不断提高资料管理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作为监理资料员,要注重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特别是计算机网络及数据库等相关知识。现代社会科学技术更新速度很快,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弥补自身知识缺陷,才能适应越来越繁琐、复杂的监理信息管理工作的需要。平时也要注意与其他监理机构的相互交流、学习,取长补短、不断完善自身素质,真正做好监理信息管理工作。(7)运用计算机技术作为主要管理技术手段随着监理工作的普遍开展和业务的不断扩大,监理信息来源也变得更加广泛,形式多样,其中包括文字图形信息、语言信息、新技术信息等。如此大的数据量仅靠人工处理是远远不够的。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使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探索和开发管理信息系统成为一种可能。全面运用计算机技术作为主要管理技术手段,摒弃计算机仅作为辅助管理手段的旧管理观念,应用先进的项目管理软件,通过内部联网实现内部数据共享,建立外部共享数据库,通过网络平台与建设、承包商及项目问进行信息共享、信息处理、信息传递以及相互沟通,从而保证工程优质、高速的完成。7.5.6监理实施文档的归类和说明理单位的信息管理工作是指收集并整理本工程的监理信息,作为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信息的一部分;督促承建单位建立以信息系统工程项目作为目标系统的管理信息系统,在工程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对所产生的、面向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信息进行收集、传输、加工、储存、维护、使用和整理;协助建设单位建立信息管理制度,接收信息系统工程信息资料,对这些资料进行归整、保管和使用。7.5.6.1总控类文档总控类文档是指承建合同、总体方案、项目组织实施方案、技术方案、项目进度计划、质量保证计划、资金分解计划、采购计划、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等文档。其他文档逻辑上都是从总控文档派生出来的或者说是该文档的上层文档。
7.5.6.2监理实施类文档监理实施类文档(工程作业记录)主要包括:项目变更文档、进度监理文档、质量监理文档、质量回归监理文档、监理日报、监理月报、专题监理报告、验收报告、总结报告等。(1)工程项目变更监理文档所有己评审通过的文件,包括评审项目开发计划书、需求分析说明书、数据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用户手册、操作手册、模块开发卷宗、测试方案、测试计划、测试分析报告、开发进度月报、项目开发总结报告等,如果在实际开发过程中集成商需要变更某项内容,须经监理对其提出的变更内容和变更方案进行评审,并提出监理意见,经三方确认后实施。(2)工程进度监理文档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是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主要是通过进度审核、纠偏、纠偏过程审核的过程,使工程进度趋于正常。工程进度监理文档主要包含进度监理和进度纠偏两部分,如果监理意见认为存在进度偏差,则必须包含进度纠偏。在进度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对某一工程阶段的进度情况进行客观描述,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对进度情况进行评审和分析,并提出进度监理意见。如有进度纠偏的意见经三方确认后实施,监理单位应同时把纠偏过程纳入进度监理和质量监理范围之内。工程进度纠偏监理主要对纠偏效果和纠偏过程进行审核,如仍未达到计划目标,则还应继续提出纠偏措施。(3)工程质量监理文档工程质量监理文档是按照工程质量过程控制和测试技术是进行工程质量控制的主要手段。过程控制依靠检测、分析、评审、回归修改、再测试的循环来实现。检测技术是进行过程控制的基础。工程质量监理文档主要包含两部分:质量监理和回归情况监理。如果监理意见认为存在质量缺陷,则必须包含回归情况监理。(4)工程监理日报工程监理日报由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需要每日编写,主要针对近期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合同管理、现场问题的协调解决及其他事项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必要的意见。(5)工程监理月报工程监理月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由各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对本月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合同管理及其他事项进行综合、分析,总结本月监理结论,并提出下月的监理计划。(6)工程验收监理报告工程监理验收报告是信息工程项目验收阶段产生的主要监理文件,此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是监督合同各方做好竣工准备工作,组织三方对工程系统进行验收测试,以检验系统及软硬件设备等是否达到设计要求。验收采用定量或定性分析方法,针对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最后提出监理报告。(7)工程监理总结报告工程监理总结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由各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综合各工程月报和所有的监理资料,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合同管理及其他事项进行统一的综合分析,总结出整体监理结论。7.5.6.3监理回复(批复)类文件监理回复类文件是指监理单位在收到承建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的工程文档时,由监理单位负责回复或批复意见的文件。监理的主要回复文件可分为:总体监理意见、系统集成监理意见、软件开发监理意见、培训监理意见、专题监理意见、其他监理意见、提交资料回复单等。
7.5.6.4监理日志及内部文件监理单位为开展工作在监理单位内部发行的各种文件,主要记录现场监理工作情况,如当天的大事、要事、活动以及监理资源投入情况,由现场监理工程师编写。7.5.6.5监理控制文档列表序号一级类别二级类别1常规类监理工作联系单2监理通知单3会议纪要4开工令5复工令6停工令7工程备忘录8工程款支付证书9工作联系单10监理通知单回复单11报审类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12试运行计划报审表13专项实施方案报审表14项目变更报审表15培训计划报审表16竣工资料报审表17系统移交报审表18报验类成品软件/材料/购配件/设备到货报验单19隐蔽工程报验单20工程报验单21工程竣工报验单22工程进度控制类开工/复工报审表23进度计划报审表24项目延期报审表25工程投资控制类工程款支付申请表26项目变更费用报审表27费用索赔报审表28监理审核类设计图纸/方案审核意见29合同审核意见30用户手册审核表31竣工资料审核表32过程记录表设计图纸会审记录表33设备开箱检查记录表34监理旁站记录表35监理测试记录表36项目培训效果监理跟踪反馈表37报告类监理规划38监理细则39阶段性监理报告
40专题技术评估与建议41系统质量评定报告42监理工作总结报告8附件:监理实施及评审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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