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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5434-2009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与《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差异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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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5434-2009)与《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差异对比章节号《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内容《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内容差异对比3术语和定义3.0.1监理单位具有烦人资格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无增加对监理单位的定义。3.0.3注册监理工程师经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及其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监理人员。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更明确。3.0.4总监理工程师取得电力行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增加“取得电力行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要求。3.0.5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取得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授予权力的项目监理机构中的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的项目监理机构中的监理工程师。增加“取得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要求。3.0.6专业监理工程师取得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根据项目监理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监理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项目监理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监理工程师。增加“取得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要求。3.0.7监理员监理员 经过电力建设工程监理业务培训取得电力行业监理员岗位证书,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从事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专业知识,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对监理员资质提出具体要求,并且是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下开展工作。3.0.8监理大纲监理单位在电力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投标过程中,为承揽监理业务而编制的项目监理方案性文件。无增加对监理大纲的定义。3.0.9监理规划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监理规划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缺少编制及批准责任划分。3.0.10监理实施细则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监理实施细则根据监理规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缺少编制及批准责任划分。3.0.11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监理由项目监理机构实施的,对电力建设工程中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工作的监督,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无增加对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监理的定义。3.0.12工地例会由项目监理机构主持,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针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合同管理及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等事宜定期召开的、由有关单位参加的会议。工地例会由项目监理机构主持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针对工程质量、造价、进度、合同管理等事宜定期召开的、由有关单位参加的会议。增加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的内容。无设备监造监理单位依据委托监理合同和设备订货合同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的监督活动。费用索赔根据承包合同的约定,合同一方因另一方原因造成本方经济损失,通过监理工程师向对方索取费用的活动。未体现相关内容。 临时延期批准当发生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持续性影响工期的事件,总监理工程师所作出暂时延长合同工期的批准。延期批准当发生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持续性影响工期事件,总监理工程师所作出的最终延长合同工期的批准。4总则4.0.2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制。无明确编制依据。4.0.5监理工程师必须遵守“手法、诚信、公平、科学”的职业准则,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不损害其他有关单位的合法权益。监理单位应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监理遵守原则不同。5项目监理机构及监理设施5.1.1监理单位履行委托监理合同时,应监理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单位履行施工阶段的委托监理合同时,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在完成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可撤离施工现场。缺少对监理机构撤离的要求。5.1.4监理单位应在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时间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等书面通知期限不同。 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于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5.1.5勘察、设计阶段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相应专业十年及以上你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相应专业五年及以上勘察、设计工作经验。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三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具有二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一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对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师的要求更细化、标准更高。5.1.6施工、调试阶段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五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其中同类工程监理实践经验不少与三年。5.1.7项目监理机构应按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职责或权限开展工作,直至完成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无增加履约要求。5.1.8项目监理机构应制定与监理工作内容相适应的监理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无增加对程序和制度的要求。5.1.9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两项。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兼任的工程项目数量不同。5.2.1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3审查分包项目及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增加对分包项目的审查。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和竣工结算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取消对支付证书的审核。 5.2.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审查本专业设计文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增加审查本专业设计文件内容。5负责本专业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增加对本专业检验批验收内容。11检查本专业质量、安全、进度、节能减排、水土保持、强制性标准执行等情况,及时监督处理事故隐患,必要时报告。无对检查工作提出新要求。5.2.5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2参加见证取样工作;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增加见证取样工作内容。5担任旁站工作,核查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检查、监督工程现场的施工质量、安全、节能减排、水土保持等状况及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予以纠正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细化旁站工作内容。6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6.1.1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报送建设单位;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明确监理规划的编制权限,但取消报送的期限限制。6.1.2监理规划编制依据 1与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强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4与工程项目相关的建设单位管理文件。无增加建设管理单位管理文件的依据。7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总程序及主要方法和制度7.1监理工作总程序监理工作总程序如下:1签订委托监理合同。2组建项目监理机构,任命总监理工程师。3编制监理规划,编制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4施工准备阶段监理。5施工实施阶段监理。6调试阶段监理。7启动验收与移交阶段监理。8审核工程竣工结算。9编写监理工作总结,监理文件归档、移交。电力建设工程监理程序框图兼附录B。无概述整个监理过程。7.2.1文件审查。项目监理机构依据国家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报审的工程文件进行审查,并签署监理意见。无增加文件审查内容7.2.3见证取样。对规定的需取样送试验室检验的原材料和样品,经监理人员对取样进行见证、封样、签认。见证由监理人员现场监督某工序全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两个规范对见证的范畴不同。《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针对的是材料或试件取样,《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针对的是工序。7.2.4旁站。监理人员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安全实施连续性的现场全过程监督检查。旁站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强调了连续性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并涵盖安全项目。 7.2.6签发文件和指令。项目监理机构采用签发会议纪要和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等形式进行施工过程的控制。无新增的术语解释。7.2.7协调。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通过一定的活动及方法,使各方协同一致,实现预定目标。无新增的术语解释。7.2.8签证。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的质量验评资料、变更、洽商、申请等进行审签。无新增的术语解释。7.3.1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以下主要监理工作制度:1技术文件审核制度。2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开箱验收制度。3工程质量验收制度。4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签证制度。5会议制度。6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和报告制度。7隐蔽工程验收制度。8旁站监理、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9工程信息管理制度。10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管理制度。11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制度。12应急预案与响应制度。无新增应建立的监理工作制度。7.3.2项目监理机构可根据工程特点或施工监理的要求,增加其他监理工作制度。无制度汇编应具有灵活性。8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8.0.1明确图纸问题的提出形式及处理的方式。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纸会检工作,对图纸会检纪要进行签认,对发现的设计问题或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督促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8.0.3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审核承包单位现场项目部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满足要求时予以确认。对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应审核以下内容:2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1)组织机构。2)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制度和程序。3)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上岗证。4)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应急预案及演练方案。5)环境因素识别、环境因素评价、应急准备和响应措施及演练方案。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对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应审核以下内容:增加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的审核内容。8.0.5对机组容量大、电压等极高、新能源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宜由监理单位组织审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报建设单位。无明确对重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权限。8.0.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规定,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强化对分包单位安全资质的要求。 ,报建设单位批准后,分包工程予以开工。对电力建设分包单位资格应审核以下内容:2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4安全施工许可证,分包单位的业绩和进三年安全施工记录。5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组织机构及其人员配备。7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含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工器具及安全防护措施、用具的配备。8有关管理制度。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8.0.7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包单位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基准点进行复测,并审批承包单位控制网或加密控制网的布设、保护、复测和原状地形图测绘的方案。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实测过程进行监督和复核,并主持厂(站)区控制网的检查验收工作。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要求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予以签认:  1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2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对施工前的复核工作要求更加细致。8.0.8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参加或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规定第一次工地会议可由监理主持。8.0.9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以下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以下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1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各有两项不同,《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规范》重点放在监理自身可完成的施工准备任务。《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重点放在工程项目开工的政府审批手续。 4施工图纸已满足开工需要,并经设计交底、图纸会检。5现场测量控制网已复核合格。2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9施工实施阶段的监理工作9.1.2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质量计划和工程质量验收及评定项目划分表,提出监理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监督实施。无明确对质量计划和工程质量验收及评定项目划分表的审核要求。无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与准备阶段工作有重复。9.1.6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主要工程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生产厂商的资质,符合后予以签认。无明确对供货商的资质审核要求。9.1.8项目监理机构应参与主要设备开箱验收,对开箱验收中发现的质量缺陷,督促相关单位处理,无对开箱检查提出要求。9.1.9项目监理机构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理。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对需旁站的项目不同。9.1.1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消缺清单对承包单位的消缺方案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并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消缺报验申请表和自检记录进行检查验收。无对消缺工作提出要求。9.1.16项目监理机构硬组织工程竣工初检,对发现的缺陷督促承包单位整改,并审查无提出做好初检工作。项目监理机构应接受并配合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活动,无明确要求配合监检工作。 9.2.1项目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编制总体工程施工里程碑进度计划。无配合里程碑进度计划编制的要求。9.2.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审查施工图交付计划、设备材料供应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调试进度计划。1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2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编制的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进度计划应审查的项目细化。9.2.3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工程进度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分析,当发现偏差时,应督促责任单位采取纠正措施。3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分析;4当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时,应要求承包单位编制下一期进度计划;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纠偏的对象改为责任单位,且不仅仅在滞后的情况下进行调整。9.2.5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进度控制过程中,发现实际进度严滞后于计划进度,并涉及对合同工期控制目标的调整或合同商务条件的变化时,应及时报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研究解决方案,制定相应措施,并经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并记录实际进度及其相关情况,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承包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及时报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细化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时的处理方式,并有承包单位研究解决方案。9.2.6当工程必须延长工期时,承包单位应报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承包合同约定,与建设单位共同签认,承包单位应重新调整施工进度计划。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度和所采取进度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合理预防由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及其相关费用索赔的建议。明确在延长工期时的具体要求,但未明确延期索赔的内容。9.3.1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承包合同有关条款、设计及施工文件,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向建设单位提出防范性对策和建议。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应制定防范性对策。所依据的内容发生变化,明确提出防范性的对策和建议的对象。 9.3.2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承包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审核和签认。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款进行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是审核和签认,《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是计量及支付,说法有变化。9.3.5总监理工程师应从质量、安全、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和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的方案,并宜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总监理工程师应从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的方案,并宜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增加安全方面的审查。9.3.6项目监理机构依据授权和承包合同约定的条款处理工工程变更等所引起的工程费用增减、合同费用索赔,合同价格调整事宜。无增加授权和约定下的造价管理内容。9.3.7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调试和监理资料,为处理合同价款、费用索赔等提供依据。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增加收集调试资料,处理项目增加合同价款。9.3.8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建立工程量、工作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情况和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向建设单位提出调整建议。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并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未对期限进行规定。9.3.9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督促承包单位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竣工结算,承包单位提供的竣工结算文件应符合承包合同的约定,否则不得进行竣工结算审核。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按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竣工结算,并应对竣工结算的价款总额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当无法协商一致时,应按本规范第6.5节的规定进行处理。提出不得进行竣工结算的条件,但删减处理方式。9.4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监理无新增内容9.5工程协调新增内容10调试阶段的监理工作新增内容11工程启动验收与移交阶段的监理工作 新增内容,代替《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竣工验收内容12承包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12.1.1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按照承包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签署意见,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执行。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按照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签发。明确总监签署意见,执行由建设单位批准执行。12.1.5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或其他非承包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暂停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实际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工程复工申请表,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承包单位继续施工。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或其他非承包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暂停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实际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明确建设单位是批准复工的权限单位。12.1.6由于承包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暂停,在具备恢复施工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复工申请及有关材料,满足要求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复工申请,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承包单位继续施工。由于承包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暂停,在具备恢复施工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复工申请及有关材料,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明确建设单位是批准复工的权限单位。12.2.1工程变更的一般规定:1工程变更可以由建设单位、也可以由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2工程变更的申报、审查、批准等过程与依据文件,必须是有效的书面文件。3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变更的审查、批准权限及审批程序,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和建设单位的授权进行。无新增加的内容 4工程变更指令由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建设单位批准后发出。12.2.2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处理工程变更:1建设、设计、监理、承包等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内容时,应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处理工程变更:  1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变更统一至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增加涉及消防的内容。12.3.3项目监理机构接到索赔报告后,应在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无增加对审核的时限约定。13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13.1.1保修期的起算按承包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或按工程项目移交生产交接证书中注明的保修起算日期。无新定义项目13.1.2保修期的延长若保修期满后仍存在施工期的施工质量缺陷未修复或有其他约定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与承包单位协商后,做出相关工程项目保修期延长的决定。无新定义项目13.1.3保修期的终止保修期或保修延长期满,承包单位提出保修期终止申请后,项目监理机构对承包单位进行修复或重建的工作进行验收,合格后,保修期终止。无新定义项目13,2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该部分内容代替《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内容。 对责任归属、缺陷处理及费用、验收、保修期终止等进行了详细的说明。14勘察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新增内容15设备采购监理与设备监造15.1.1设备采购监理应根据设备采购计划,做好采购质量和进度控制。无对设备采购监理的总体要求。15.1.2监理单位应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任命总监理工程师,并组建项目监理机构,开展监理工作。监理单位应依据与建设单位签定的设备采购阶段的委托监理合同,成立由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组成的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应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并应明确监理人员的分工及岗位职责。简化组织机构内容。15.1.4项目监理机构应协助委托单位编制设备采购方案和设备采购计划,明确设备采购的原则、范围、内容、程序、方式和方法及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采购进度,报建设单位批准。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设备采购方案,明确设备采购的原则、范围、内容、程序、方式和方法,并报建设单位批准。增加部分对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要求。无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建设单位批准的设备采购计划组织或参加市场调查,并应协助建设单位选择设备供应单位。无该项内容的说明。15.1.6当采用招标采购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审核招标文件、进行资格预审、确定中标单位、起草和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当采用招标方式进行设备采购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设备采购招标。细化招标采购时的监理工作。无项目监理机构应在确定设备供应单位后参与设备采购订货合同的谈判,协助建设单位起草及签定设备采购订货合同。无该项内容的说明。15.2.2无增加设备建造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履行的职责。 建设单位应书面通知设备制造单位,说明有关设备监督的方式、范围、内容、监造单位的名称、主要人员及权限,并及时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供设备供货合同、技术协议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15.2.3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熟悉设备供货合同、技术协议和有关标准,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图纸交底。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熟悉设备制造图纸及有关技术说明和标准,掌握设计意图和各项设备制造的工艺规程以及设备采购订货合同中的各项规定,并应组织或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备制造图纸的设计交底。仅参加交底。15.2.4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设备监造规划,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报送建设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设备监造规划,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在设备制造开始前十天内报送建设单位。缺少时效性。15.2.5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批准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的监造实施细则无明确监造实施细则的审批权限。15.2.6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设备制造单位报送的特殊设备制造工艺方案,提出审查意见。符合要求后予以批准,并报建设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设备制造单位报送的设备制造生产计划和工艺方案,提出审查意见。符合要求后予以批准,并报建设单位。方案审查针对特殊设备制造工艺方案。15.2.7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设备制造单位或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生产能力进行审查。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核设备制造分包单位的资质情况、实际生产能力和质量保证体系,符合要求后予以确认。审查对象增加设备制造单位而不仅仅是分包单位。15.2.9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已批准的工艺方案和质量控制计划对设备制造单位的检验方法、检测仪器设备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对设备制造和装配场所的环境进行检查,对主要检验、试验人员的上岗资格进行审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设备制造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要求,确认各阶段的检验时间、内容、方法、标准以及检测手段、检测设备和仪器。审查项目有所不同,增加对检验、试验人员资格审查。 15.2.1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设备隐蔽部分质量,在制造单位自检合格后,与制造单位共同验收签认。无对隐蔽工程验收提出要求。15.2.1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关键路径上可能引起进度延期的关键工序、零件、部组件实施重点进度监控。无对进度控制的要求15.2.19设备制造过程中对原设计进行修改,应由设计单位提出修改通知单,并经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会签后,交制造单位执行。设备制造过程中如需要对设备的原设计进行变更,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核设计变更,并审查因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减和制造工期的变化。缺少对变更费用的要求。16监理文件及信息管理该部分内容与《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相比,更切合电力建设工程实际,对原有要求有补充和扩展。同时对监理文件的管理、信息管理工作提出的要求。附录AA类表增加:单位资质报审表、人员资质报审表、工程控制网测量/线路复测报审表、主要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报审表、主要测量计量器具/试验设备检验报审表、质量验收及评定项目划分报审表、主要设备开箱申请表、中间交付验收交接表、计划/调整计划报审表、设备/材料/构配件缺陷通知单、设备/材料/缺陷处理报验表B类表增加:设计文件图纸评审意见及回复单、旁站监理记录表。取消: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费用索赔审批表。C类表为设计单位用表,全部是新增表式。D类表增加:工程联系单。增加部分表式,但与07版监理表式有出入。附录B电力建设工程监理程序框图全部为新增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