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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简介山东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JTGG10-2016
2021/7/12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16监理工作的准则
2021/7/123行业标准、行政管理依据既有严格规定,也有推荐方法严格执行与灵活应用的和谐统一进入合同则具有法律属性(强制性条文)监理规范的作用和属性
2021/7/124监理规范的适用范围实施监理制度的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本规范适用于公路新建和改扩建工程监理。——本次修订不再强调养护工程参照执行,要根据养护工程是否实行工程监理制定来考虑。
2021/7/125监理工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工程设计文件等
2021/7/126监理的定位在FIDIC三、四版中:公正、独立的第三方在95版《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中:监理工程师与业主——被委托与委托的关系,各负其责,独立工作,相互尊重,密切合作。
2021/7/127监理的定位在2006版《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中:工程项目监理合同必须明确双方的职责与权限既非受雇也不是独立第三方监理工程师按照法律、合同等文件,监督实施。在某种程度上,替业主办事,为政府把关。
2021/7/128监理的定位在2016版《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中:工程项目监理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的职责与权限,应避免责权不清或交叉。自行监理的亦应以文件形式明确监理机构及其职责和权限。在不同的建设管理模式下,具体哪些工作由监理机构负责,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实际需要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确定。监理人员应全面熟悉监理合同,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
2021/7/129监理职业准则及原则监理职业准则: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监理原则:公正科学诚信自律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对照2006版2016版1总则1总则2术语2术语3一般规定3基本规定4施工准备阶段监理4施工准备阶段监理5施工阶段监理5.1质量监理5.2施工安全监理5.3施工环境保护监理5.4费用监理5.5进度监理5.6合同其他事项管理5施工阶段监理5.1一般规定5.2质量监理5.3安全监理5.4环保监理5.5费用监理5.6进度监理5.7机电工程监理6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6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7工地会议7合同事项管理8文件与资料管理8监理工地会议9公路机电工程监理9监理资料
2021/7/1211质量合同管理安全环保进度费用监理内容信息管理和协调
2021/7/12123基本规定监理机构设置公路工程项目监理均应设总监办,100KM以上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工程可设驻地办。当不设驻地办时,总监办应同时履行本规范规定的驻地办职责。监理机构人员配备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等宜安每年没7500万元建安费配备监理工程师1名,并可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需要在0.8-1.2系数范围内调整。
3基本规定2021/7/12132006版总监办职责2016版总监及总监办职责1主持编制监理计划1确定监理机构岗位职责及人员2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第一次工地会议2主持编制监理计划,审批监理细则3按合同要求建立中心试验室3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交底会4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及总体进度计划、重要工程材料及混合料配合比4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及总体进度计划,审验主要原材料和混合料5签发支付证书、合同工程开工令、单位或合同工程的暂停令和复工令5签发工程开工令、支付证书、单位工程和合同段的停工令及复工令6审核变更单价和总额以及延期和费用索赔6组织检查施工单位质量、安全和环保等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7协助建设单位审查交工验收申请,评定工程质量7审查交工验收申请,评定工程质量,参加交、竣工验收8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编制监理竣工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报告8审核工程分包、工程变更、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等9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10组织编写监理月报和监理工作报告,编制监理竣工资料11提供建设单位委托的其他工程管理咨询服务
3基本规定2021/7/12142006版驻地办职责2016版驻地及驻地办职责1主持编制监理细则1主持编制监理细则2主持召开工地会议2主持召开工地会议3按合同要求建立驻地试验室3审批月进度计划,审查一般原材料和混合料4审批一般工程原材料和混合料配合比、施工单位的机械设备、施工方案4审批分部分项工程开工申请,签发分部分项工程停工令及复工令5审批施工单位测量基准点的复测、原地面线测量及施工放线成果5核查施工单位测量、施工放线成果并进行复测6审批分项工程开工申请,签发分项和分部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6采取巡视、旁站、抽检和验收等方式,检查施工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情况7日常巡视、旁站、抽检,并做好记录7组织分项工程(中间)交工质量检验评定,进行分部工程质量评定8核算工程量清单,负责对已完工程进行计量8核算工程量清单,对已完工程进行计量9组织分项、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和质量评定,签发中间交工证书9组织填写监理日志,编写监理工作报告,归集监理资料
监理阶段划分公路工程监理应根据工程管理过程划分为下列三个阶段:1、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开工令确定的开工之日为施工准备阶段;2、工程开工之日至工程交工验收申请受理之日为施工阶段;3、工程交工验收申请受理之日至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之日为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2021/7/1216施工监理总程序流程图签订监理委托合同监理工作准备建立工地试验室熟悉合同文件填写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核查施工环境条件编制监理计划编制监理细则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参加设计交底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检查保证体系核查工地试验室核查复测结果验收地面线审批工程划分初审质量责任登记核算工程量清单签发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召开监理交底会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施工准备阶段
2021/7/1217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质量监理环保监理费用监理进度监理合同事项管理监理资料工地会议安全监理施工单位提交合同工程交工验收申请审查交工验收申请评定工程质量与编制监理工作报告参加交工验收签认交工结账证书缺陷责任期的监理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交工验收与
2021/7/12184施工准备阶段监理4.1监理准备工作监理计划监理计划应由总监主持编制,并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建设单位批准。当工程监理实施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监理计划应及时修订。监理计划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工程概况;监理工作的依据、范围、内容和目标;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监理人员岗位职责,监理人员和设备配备及进退场计划;监理工作制度、监理程序及工作用表;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和进度等监理工作方案,应明确巡视、旁站、抽检和验收等具体计划要求;合同事项管理和信息管理工作方案;监理设施等。
2021/7/12194施工准备阶段监理4.1监理准备工作监理计划监理计划是监理机构针对所监理工程的具体实际情况编制的指导、全面实施监理工作的总体计划,是对监理规范和合同要求的细化和补充,如明确巡视的人员、在不同情况下巡视的频次、巡视的范围和重点等具体计划和要求。与投标文件中监理方案等不同,监理计划的编制需要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行性,便于操作和实施,注重“五控两管一协调”之间的有机联系,既全面又重点突出。
2021/7/12204施工准备阶段监理4.1监理准备工作监理细则监对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分项工程,尚应编制专项监理细则,并报总监审批。监理过程中,监理细则应根据工程实际变化情况进行补充、修改。监理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工程内容和特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要点;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巡视、旁站和抽检等计划。巡视、旁站、抽检和验收的重点包括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完工后无法检测其质量或返工会造成较大损失的部位及其施工过程等。
2021/7/12214施工准备阶段监理4.2监理工作施工组织设计总监应对施工单位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批复。审查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审程序;质量、安全、环保、进度和费用等目标;技术、质量、安全和环保等保证体系;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桥梁和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的工程项目清单;施工人员、资金、主要材料和机械设备等资源供应计划;施工总平面布置、交通导改方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021/7/12225施工阶段监理5.1一般规定监理工程师应采取以巡视为主的方式进行施工现场监理,按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巡视施工现场,对施工的主要工程每天不少于1次,并填写巡视记录。巡视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特别是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使用的原材料或混合料、构配件和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是否与批准的一致;是否按技术标准、工程设计文件、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施工;质量、安全、环保和施工标准化等措施是否落实,施工自检和工序交接是否符合规定。监理机构应安排监理人员对附录A所列旁站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旁站,对主要工程的关键项目进行检测见证,并填写旁站记录,签认检测见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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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12275施工阶段监理5.2质量监理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测量放线数据和成果,对从基准点引出的工程控制桩的重点桩位应复测不少于30%,经复测不符合规定时应要求其重新测设。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原材料和混合料试验资料,对主要原材料独立取样进行平行试验,对主要混合料的配合比和路基填料的击实试验结果进行验证,审验合格、经批复后方可在工程上使用。监理机构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按下列规定进行抽检,并填写抽检记录(格式见附录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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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12295施工阶段监理5.2质量监理对钢筋、水泥、沥青、石灰和碎石等原材料及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合料和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等混合料,抽检频率按批次应不低于规定施工检验频率的10%。(此处为规范规定的主要原材料和混合料,监理的材料试验针对常规质量指标而非全部指标)对分项工程中的关键项目和结构主要尺寸,抽检频率应不低于规定施工检验频率的20%。当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材料或实体质量有疑问时,应进行抽检。
2021/7/12305施工阶段监理5.2质量监理对施工单位外部采购和委托制作的主要工程构配件或设备,监理工程师应核查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施工单位自检报告,进场后对关键项目进行抽检,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在施工现场不具备检测条件的,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到厂监督检验。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报验的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留存影像资料,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驻地办在收到分项工程交工或中间交工验收申请后,应对施工单位的检验评定资料进行检查,组织施工单位在监理抽检、检测见证和隐蔽工程验收基础上进行质量评定,对评定合格的签发《分项工程(中间)交工证书》(格式见附录C)。同一个分项工程中间验收不宜超过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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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12325施工阶段监理5.2质量监理驻地办应及时对已完分部工程进行质量检验评定,总监办应及时组织对单位工程和合同段进行质量评定。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不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施工合同约定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改正,并应符合下列规定:质量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不得在工程上使用;对工程质量缺陷,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指令单(格式见附录D),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对质量不合格的工程,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指令单,要求施工单位返工处理;对可能危及结构安全或存在重大隐患的质量问题,应签发停工令并向建设单位报告;当发生质量事故时,监理机构应依法按有关规定报告和处理;监理机构应建立质量问题处理台账。
2021/7/12335施工阶段监理5.2质量监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理机构没有对质量事故处理的职责和权限,因此将原“质量事故处理”修改为质量问题处理。内容针对监理人员在审查、巡视、旁站、抽检和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质量缺陷及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构配件等,从而把监理的质量否决权落到实处。质量不合格的材料、质量不合格的工程等的结论,其依据是本规范第5.2.3条“抽检”及附录B.3“抽检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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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12355施工阶段监理5.3安全监理5.3.1监理机构应确定主要安全监理人员并明确其岗位职责、监理内容等。5.3.2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应同时审查应急预案、桥梁和隧道等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中需专家论证、审查的,应检查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审查的情况。5.3.3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以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核查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以及施工机械设备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
2021/7/12365施工阶段监理5.3安全监理5.3.4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单位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发现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应签发监理指令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5.3.5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5.3.6分项工程交验时,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理未完成的,不得签发《分项工程(中间)交工证书》。5.3.7监理机构应由专人负责建立安全监理台账,及时记录安全专项检查和巡视、旁站中涉及施工安全管理的情况、存在问题、监理指令及施工单位处理情况等。
2021/7/12375施工阶段监理5.4环保监理5.4.1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是否按施工合同约定制定了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5.4.2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单位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是否落实了施工环保责任人,是否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环保教育。2施工场地布设、材料堆场设置和公路废旧材料处理是否符合环保要求。3施工通道、临时便道、料场等在干燥易扬尘时是否洒水降尘。4施工废渣、废料、废水和生活垃圾等的处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5是否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是否在拟定的取弃土场作业,取弃土完工后是否进行了防护和植被恢复。
2021/7/12385施工阶段监理5.4环保监理5.4.3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依法取得树木砍伐许可,并按许可面积或数量进行砍伐;应督促施工单位依法保护植被、水域和自然景观。5.4.4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违反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未按合同要求落实环保措施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停工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2021/7/12395施工阶段监理5.5费用监理5.5.1监理机构应以质量合格、手续齐全且符合结构安全和环保要求作为计量支付的先决条件。未经总监批准不得支付。5.5.2监理机构在按合同约定进行计量、支付时,计量、支付项目应不重、不漏,数量应准确。5.5.3监理机构收到施工单位计量申请后应按下列规定及时进行计量:1应根据施工合同约定、核定的工程量清单和签发的《分项工程(中间)交工证书》等进行计量,确定实际完成的工作量。2对路基基底处理、结构物基础基底处理等有争议需要现场确认的项目,应会同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现场计量确定。
2021/7/12405施工阶段监理5.5费用监理5.5.4监理机构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支付申请后,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复核,经总监审核后签发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5.5.5监理机构应建立计量支付台账,按月对计量支付数量与计划数量进行比较分析,发现明显差异时应提出调整建议,并报建设单位。
2021/7/12415施工阶段监理5.6进度监理5.6.1进度监理应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基础上以监督施工单位进度计划控制为主线进行。5.6.2监理机构应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进度计划,总体进度计划应由总监审批,月进度计划等应由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并报总监办。审查施工进度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1是否符合施工合同工期管理约定,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是否满足总体进度目标控制要求。2主要工程项目是否有遗漏,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等是否满足进度需要。3是否适合建设单位提供的资金、施工场地等条件。
2021/7/12425施工阶段监理5.6进度监理5.6.3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按月通过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进行分析评价,主要结论应写入监理月报。5.6.4进度计划调整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总体进度起控制作用的分项工程的实际进度严重滞后时,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指令单,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保证工程进度,并向建设单位报告工期延误风险。需要调整进度计划的应重新审批。2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程进度延误,且在监理机构签发监理指令后未有明显改进、工程在合同工期内难以完成的,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并按合同约定处理。
2021/7/12435施工阶段监理5.6进度监理3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工程进度重大调整时,应按合同或签订的补充合同执行。
2021/7/12446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6.0.1监理机构应按规定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合同段交工验收中请、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应根据监理工作情况及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是否同意交工验收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6.0.2监理机构应按工程验收办法等规定完成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归集整理工程监理资料、编写监理工作报告,并提交建设单位。6.0.3监理机构应参加交工验收工作,协助建设单位检查施工合同执行,并接受对监理合同执行情况的检查。6.0.4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签发后,监理机构应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合同段交工结账单,并在规定期限内签认合同段交工结账证书,报建设单住审批。
2021/7/12456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6.0.5在缺陷责任期,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单位遗留问题整改情况;应检查工程质量,对工程质量缺陷要求施工单位修复,并调查缺陷产生的原因,确认责任和修复费用。6.0.6在合同段缺陷责任期结束、收到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的终止缺陷责任申请后,监理机构应进行审查。对符合合同约定的,总监办应在规定期限内签发合同段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并向建设单位提交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总结。6.O.7监理机构应参加竣工验收工作,提交监理工作报告和工程监理资料,配合竣工验收检查。
2021/7/12467合同事项管理合同事项管理7.0.1总监办应依法按规定对工程分包计划和合同进行审查,同意后报建设单位审批。在监理过程中发现有转包、违法分包时,应要求施工单位纠正并报建设单位。7.O.2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应按施工合同检查施工单位人员履约情况,重点检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地试验室负责人及质量、安全和环保等现场管理人员到岗情况;应检查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约定,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是否满足施工质量、安全和进度等要求。
2021/7/12477合同事项管理合同事项管理7.0.3监理机构应按下列规定处理工程停工及复工:1监理机构签发停工令时,应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明确停工范围、期限及停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做的工作等,并报建设单位。2因施工单位原因停工时,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停工整改过程和结果进行检查、验收。3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的复工申请,当具备复工条件时签发复工令,并报建设单位。
2021/7/12487合同事项管理合同事项管理7.0.4监理机构应按下列规定处理工程变更:1监理机构应按权限审核、办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2对涉及修改工程设计文件的工程变更,应报建设单位组织处理。3监理机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设计变更的建议。4监理机构可对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变更提出意见。5由于工程变更发生的费用变化应按施工合同约定执行。7.0.5总监办应对符合施工合同约定的延期意向或事件进行现场调查,并应在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延期申请后,对延期原因和拟采取措施等进行审核并报建设单位。
2021/7/12497合同事项管理合同事项管理7.O.6总监办应受理施工单位提交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收集整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对索赔原因、费用测算等进行审核,编制费用索赔审核意见报告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损失提出索赔,宜征求总监办的意见。7.0.7监理机构应按合同约定核定价格调整和计日工。7.0.8发生违约事件时,总监办应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评估损失,提出处理意见。7.0.9总监办在处理争端时,应调查、收集相关资料,提出处理方案并进行协调。在施工合同争议仲裁或诉讼过程中,监理机构应按仲裁机关或法院要求配合调查取证。
2021/7/12507合同事项管理合同事项管理7.O.10施工合同解除时,总监办应根据合同约定,与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协商确定施工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款项,签发工程结账证书。补充:本次修订将原规范中“合同其他事项管理”一节单独作为一章,并将审查工程分包、人员配备和机械设备等内容移入,“审查”改为“检查”。本次修订将《工程暂停令》修改为《停工令》,签发停工令、复工令的要求以监理、施工合同的有关约定为依据。增补了建设单位提出索赔、事先征求监理意见的要求。
2021/7/12518监理工地会议一般规定工地会议是公路工程监理中形成的有效工作制度,是监理机构与参建各方重要的工作协调方式。通过会议检查工程实施情况与存在问题,研究下阶段工作计划,并对工程中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讨。8.1.1监理工地会议根据召开时间、会议内容及参加人员等,可分为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例会和专题会议等。工地例会及专题会议可采用视频会议形式。8.1.2监理机构应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应由各参加单位签认。会议决定执行的有关事项,应按规定的监理程序办理(经三方确认的正式会议纪要,作为监理文件下达时成为合同管理文件的一部分。但会议纪要中涉及合同条款变更和设计文件等内容时,仍需要在工地会议三方协调一致的基础上按规定监理程序办理必要手续)。
2021/7/12528监理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8.2.1第一次工地会议应按下列规定组织:1会议应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召开。2会议应由总监主持。3总监办应事先将会议议程及有关事项通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并做好会议准备,宜邀请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参加。4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出席,各方在工程项目中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等必须参加。
2021/7/12538监理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8.2.2会议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各方应介绍各自的人员、组织机构、职责范围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应宣布对总监的授权,施工单位应提交对项目经理的授权书。2施工单位应陈述开工的各项准备工作情况。3监理机构应说明监理工作准备情况。4监理工程师应说明主要监理程序、质量和安全事故报告程序、文件往来程序和工地例会等要求。5建设单位应说明工程占地、拆迁等与开工条件有关的事项。
2021/7/12548监理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6总监应进行会议总结,明确施工准备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措施要求。7具备开工条件的,可下达工程开工令。工地例会8.3.1工地例会应由总监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宜每月召开1次,建设单位代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应参加。8.3.2会议应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并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和合同事项等情况进行讨论,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并确定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1/7/12558监理工地会议专题会议8.4.1专题会议可由监理工程师主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代表及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8.4.2会议应针对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和合同事项等方面的重点、难点及需要协调的问题进行讨论,提出解决方案并形成意见。
2021/7/12569监理资料一般规定9.1.1监理资料应包括监理管理文件、质量监理文件、安全监理文件、环保监理文件、费用与进度监理文件、合同事项管理文件,以及监理日志、巡视记录、旁站记录、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报告等其他监理文件和影像资料。9.1.2监理资料应齐全、真实、准确、完整。9.1.3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监理资料管理制度,宜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9.1.4除人员签字部分和现场抽检记录外,监理资料可打印。现场原始记录应留存备查。
2021/7/12579监理资料资料内容9.2.1监理管理文件应包括监理合同,监理计划、监理细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综合性往来文件等。9.2.2质量监理文件应包括质量监理要求和往来文件,测量、材料等审查、试验资料,抽检记录,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质量问题处理资料等。9.2.3安全、环保监理文件应包括安全、环保管理制度、监理要求和往来文件,检查记录,事故、隐患及问题处理资料等。9.2.4费用与进度监理文件应包括费用与进度计划文件、监理要求和往来文件,工程计量、支付文件,工程开工令,进度检查文件等。
2021/7/12589监理资料资料内容9.2.5合同事项管理文件应包括工程分包、履约检查文件,停工令及复工令,工程变更、延期、索赔、违约和争端处理文件,价格调整文件等。9.2.6监理日志应按附录B.4格式填写,并应经驻地监理工程师或总监审核。巡视记录应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对总监办和驻地办的监理日志,分别由总监、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人负责审核。工程中将监理日志打印整理或编制成“监理日志本”的形式,在封面统一填写工程项目和监理机构名称等,是允许的。监理日记是个人化的、非规范的资料,经审核确认有效的属于对监理日志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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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12609监理资料资料内容9.2.7监理月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当月工程实施情况。2当月监理工作情况。3当月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监理和合同事项管理等情况统计。4发现施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5下月监理工作重点。
2021/7/12619监理资料资料内容9.2.8监理工作报告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工程概况。2监理工作概况,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备和设施情况等。3监理工作成效,包括质量、安全、环保、费用和进度监理及合同事项管理等措施,施工过程中检查情况,工程质量评定情况及问题和事故处理情况等。4交工验收时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5监理工作体会、说明和建议。
2021/7/1262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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