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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9668.4-2007ICS35.020L0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9668.4-2007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第4部分: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监理规范Informationsystemprojectsurveillancespecification-Part4:Computernerworksystemprojectsruveillancespecification2007-08-24发布2008-01-01实施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13
GB/T19668.4-2007目次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一般要求5工程招标阶段5.1监理目标5.2监理内容5.3监理要点5.3.1项目需求6工程设计阶段6.1监理目标6.2监理内容7工程实施阶段7.1监理目标7.2监理内容7.3监理要点8工程验收阶段8.1监理目标8.2监理内容8.3监理要点参考文献13
GB/T19668.4-2007前言GB/T19668《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分为六部分:―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通用布缆系统工程监理规范;一第3部分: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工程监理规范;―第4部分: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监理规范;―第5部分:软件工程监理规范;―第6部分:信息化工程安全监理规范。本部分为GB/T19668的第4部分。本部分由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总体组提出并归口。本部分项目召集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本部分项目副召集单位: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信息化办公室、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本部分专家组:葛酒康、张保栋、马应章、包兵、窦传义。本部分工作组秘书:徐全平。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软件学院、北京万博智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赛迪信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艾泰克信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信息工程协会、北京联合大学、铁道部信息、中心、深圳市星火电子工程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黄河、齐爱新、祁云峰、徐福生、卓兰、叶明芷、田绵石、周大忠。13
GB/T19668.4-2007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第3部分: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工程监理规范1范围GB/T19668的本部分规定了计算机网络系统新建、升级、改造工程中各阶段监理工作的目标、主要内容和监理要点。本部分适用于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中网络基础设施、网络服务、网络管理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理工作。本部分不对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中涉及的产品、服务的技术规格和条件做出规定或要求,有关内容参见相应的产品或服务的技术标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19668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T19668.1一2005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第1部分:总则GB/T19668.2一2007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第2部分:通用布缆系统工程监理规范GB/T19668.3一2007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第3部分: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工程监理规范GB/T19668.5一2007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第5部分:软件工程监理规范GB/T19668.6一2007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第6部分:信息化工程安全监理规范3术语和定义GB/T19668.1一2005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T19668的本部分3.1计算机网络系统computernetworksystem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按一定协议互连的计算机组成的复合体注1:改写GB/T11457一1995,定义2.274。注2:本部分定义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包括网络基础设施、网络服务、网络安全和网络管理系统3.2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computernetworksystemproject涉及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新建、升级、改造的项目。3.3网络基础设施networkinfrastructure为计算机网络系统的运行提供支撑的基本软件、硬件资源。注:包括通信线路、网络设备、主机、操作系统及其他支撑软件3.4网络服务networkservice计算机网络系统提供的服务或应用。注:网络服务的例子如WWW服务、文件传输服务、电子邮件服务、多媒体服务等。3.5网络管理系统networkmanagementsystem对计算机网络各组成部分的监视和控制的软件和硬件系统。4一般要求本部分遵循GB/T19668.1一20013
GB/T19668.4-20075的一般原则和要求,重点描述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各监理阶段的主要监理目标、监理工作内容、监理要点。在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的监理工作中,应同时使用GB/T19668.1一2005和本部分。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的监理对象包括网络基础设施、网络服务、网络安全和网络管理系统等部分。其中,网络基础设施中通信线路部分的工程监理应遵循GB/T19668.2-2007的要求;网络安全部分的工程监理应遵循GB/T19668.6-2007的要求。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中涉及软件开发的工程应遵循GB/T19668.5-2007的要求。网络系统核心设备的环境要求应遵循GB/T19668.3-2007。5工程招标阶段5.1监理目标监理机构通过监理工作,应实现如下目标:a)理解工程的需求、目标和范围。b)促使招标文件与工程的需求、目标和范围相符合;c)协助业主单位选定合适的承建单位;d)促使承建合同在技术、经济上合理有效。5.2监理内容工程招标接地的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如下:a)协助业主单位明确工程需求;b)宜参与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协助业主单位编制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的工作计划;c)对本阶段的工作进度提出监理意见;d)宜了解业主单位估算的工程总投资;e)协助业主单位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或对招标文件提出监理意见;f)可协助评标,对投标书与招标书的符合性及投标书的合理性提出监理意见;g)应参与承建合同的签订过程,促使合同相关条款符合业主单位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在承建合同中应明确要求承建单位接受监理机构的监理;h)与业主单位、承建单位以及相关单位建立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机制,明确本阶段需要各方提交的文档要求,并向业主单位提供所需信息。5.3监理要点5.3.1项目需求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理解业主单位对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的需求:a)工程建设目标;b)工程建设范围;c)计算机网络系统的需求,如网络基础设施的需求、网络服务和应用的需求、网络管理的需求、网络功能、性能、可靠胜和安全胜需求等;d)工程投资规模;e)工程进度计划;f)工程建设应遵循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g)若存在现有网络系统,应考虑目标网络系统与现有网络系统的兼容性,以保护业主单位的原有投资。5.3.2招标文件监理机构宜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并对如下内容提出监理意见:a)项目需求;b)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c)工程的技术和质量要求;13
GB/T19668.4-2007d)工程的时间和进度要求;e)主要网络设备、产品及服务的要求;f)验收方法、接收准则;g)投标文件的要求;h)分包合同的要求;i)合同主要条款或合同草案。5.3.3承建合同监理机构应参与承建合同的签订,协助业主单位对承建合同的如下内容进行检查,并提出监理意见:a)工程建设目标、范围;b)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的责任;c)工程使用的主要技术标准;d)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功能和性能要求、测试和验收要求;e)要求承建单位按照项目管理计划实施工程;f)明确监理机构在工程款支付中的作用;g)工程阶段划分及其质量和进度要求,以及和工程付款相关的约束关系;h)主要设备的保修条款以及系统的运行维护等相关服务的要求;i)各阶段需要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文档,以及需要完成的培训等相关服务内容;j)为工程变更和扩展问题规定的处理方法。6工程设计阶段6.1监理目标监理机构通过监理工作,应实现如下目标:a)推动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对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需求和设计进行规范化的技术描述,为工程实施提供优化的设计方案;b)促使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计划、设计方案满足工程需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与承建合同相符。6.2监理内容工程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如下:a)要求承建单位组织人员对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需求进行调研和分析,并形成文档。监理机构对其内容进行审核后提出监理意见。b)促使业主单位调动适当的资源,配合承建单位完成工程设计前期的需求调研和分析工作。c)要求承建单位提交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设计方案和工程实施组织设计方案(设计方案报审表见GB/T19668.1一2005表B.1)。监理机构对其内容进行审核后提出监理意见。d)必要时,协助业主单位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设计方案的评审,在投资允许的情况下优化设计方案,并且使用户了解由于其条件限制而存在的风险。e)确定项目阶段胜进度、质量、投资控制的措施及方法,并作为监理细则的内容。f)协调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就设计变更内容达成一致,并对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质量、进度和投资变化提出监理意见。g)监理机构应妥善保管工程设计阶段的文档,并检查工程文档的时效胜和可用性。h)监理机构应对工程中各方提出保密要求的信息实施保密,尊重各方的知识产权。i)与业主单位、承建单位确定工程设计阶段的协调形式和方法6.3监理要点6.3.1系统需求分析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设计阶段计算机网络系统需求分析;13
GB/T19668.4-2007a)网络服务和应用的需求,可列出网络服务以及网络系统建成后在其上运行的应用系统的类型、特性、对网络系统的要求等;b)网络用户的类型、特征和数量;c)网络地址和子网划分的要求;d)网络性能要求,如带宽、响应时间等;e)网络服务质量的要求,如服务质量模型、服务质量参数等;f)网络可靠性要求,如单点失效、故障恢复能力等;g)网络可扩展性要求;h)如适用,因特网的接人方式、带宽需求;i)网络安全性需求;j)网络管理的需求;k)若存在现有网络系统,应对现有网络系统及其业务进行分析,考虑目标系统与现有网络系统的兼容胜和互操作胜要求;l)网络系统的其他需求。6.3.2工程设计方案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对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设计方案提出监理意见:a)工程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及其与需求的符合性;b)如适用,是否考虑目标系统与现有网络系统的兼容性和互操作胜要求;c)网络系统的体系结构和网络拓扑的设计;d)网络地址规划和子网划分;e)网络系统的接口和整体连通性设计;f)网络基础设施,包括通用布缆的设计,以及主要网络设备、主机、操作系统的选择和配置等;g)网络应用层协议及网络服务的选择和配置;h)网络管理系统的选择和配置;i)网络安全性设计;j)网络可靠胜设计;k)工程关键技术的实现方法、流程及技术保障措施;l)工程实施的质量保证措施和进度计划的可行性、合理性及文档的完整性。6.3.3网络基础设施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审核工程设计方案中的网络基础设施:a)网络设备及其互连,包括:1)网络协议(指物理层、数据链路层、网络层协议包括路由协议和策略)的选择和配置;2)网络集成的设计,包括接入方式、带宽等;3)服务质量实现方式;4)故障恢复能力和措施;5)网络安全机制;6)网络设备关键部件的冗余能力;7)网络设备端口的可扩容胜;8)固件的维护、升级和可管理能力。b)主机硬件系统,包括:1)对网络服务和应用的支持能力;2)处理能力;3)可靠性指标;13
GB/T19668.4-20074)可扩充能力;5)冗余能力。c)操作系统,包括:1)软硬件资源配置和可管理性;2)系统组件的选择和配置;3)网络协议(指网络层、传输层和应用层协议)的选择和配置;4)安全性设计,包括安全等级、安全机制、安全策略、安全组件的选择等。6.3.4网络服务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审核工程设计方案中的网络服务:a)对应用系统的支持能力;b)与操作系统的兼容胜;c)应用层协议的选择和配置;d)网络服务软件的配置;e)网络服务的可靠性;f)网络服务的可扩展性;g)网络服务的可维护性;h)网络服务的安全性。6.3.5网络管理系统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审核工程设计方案中的网络管理系统:a)网络管理系统的功能,包括:1)故障管理:对网络系统中的故障进行检测、隔离以及对异常操作进行处理,包括维护和检查错误日志、接收错误检测通知并采取相应措施、跟踪和确定故障、执行诊断测试、排除故障等。2)记账管理:根据网络系统中资源的使用状况而确定开销收费,包括费用或消耗资源的通知、记账限额的设置、通信费用的确定等。3)配置管理:对网络系统进行识别、实施控制、从中搜集数据,为之提供数据,以便于准备、初始化、启动网络互连服务,提供网络互连服务的连续操作,以及终止互连服务。包括设置网络系统例行程序操作的参数、将名字与被管客体和被管客体组相关联、初始化和关闭被管客体、搜集网络系统当前环境信息、获得系统环境重大改变的通知、改变网络系统的配置等。4)性能管理:评估网络系统的资源行为和通信活动,包括搜索统计信息、维护和检查系统历史状态日志、确定系统在自然和人工环境下的胜能、改变系统操作模式以便实施胜能管理活动等5)安全管理:通过安全管理功能支持安全策略的应用,安全管理功能包括安全服务和机制的创建、删除与控制;安全相关信息的分发;安全相关事件的报告等。b)网络管理系统的性能,包括:l)统计信息搜索的准确性;2)故障处理的响应时间;3)网络管理数据的存储能力;4)日志存储能力;5)时间精度。c)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l)系统的开放性;2)系统遵循的网络管理协议和标准;13
GB/T19668.4-20073)系统的安全性;4)网络管理信息对网络吞吐量的影响。6.3.6网络安全性设计承建单位应针对业主单位网络安全方面的风险和需求,设计网络各部分的安全性解决方案,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提出监理意见:a)对业主单位的网络安全目标和安全要求理解的准确性;b)与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符合性;c)网络安全风险分析;d)所选网络安全技术的开放性,兼容性、可扩展性;e)网络安全所遵循的标准和达到的相应等级;f)网络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策略、组织的安全、资产分类和控制、人员安全、物理与环境安全、通信和操作管理等。7工程实施阶段7.1监理目标监理机构通过监理工作,应实现如下目标:a)加强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实施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与设计方案的符合性;b)促使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中使用的产品和服务符合承建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计算机网络技术规范与标准;c)明确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实施过程满足承建合同的要求,并与工程设计方案、工程实施方案、工程实施计划相符。7.2监理内容工程实施阶段的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如下:a)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实施方案和工程质量管理计划(包括质量管理、工程实施组织、工程实施阶段性进度计划等),组织召开工程实施准备会议,要求承建单位落实工程实施前的准备工作;b)进行工程实施过程监理,执行阶段胜质量控制措施,并做监理日志;c)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关键环节实施申请;d)进行承建单位工程实施状况、人员与实施方案的一致胜检查;e)组织对承建单位提供的主要网络设备、产品及服务进行验收,对验收结果做验收记录,对不符合承建合同或相关规定的设备、产品及服务拒绝签认;f)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阶段性报告和付款申请;g)处理工程变更申请,促使工程变更合理、受控;h)按照既定程序处理工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i)按照既定程序处理工程索赔;j)做好实施阶段的信息管理和协调工作。7.3监理要点7,3.1工程实施方案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对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实施方案提出监理意见:a)设备的安装调试,包括各类设备的采购、进场、配置、调试和管理等;b)网络系统集成,包括软硬件系统集成、系统连通性验证等;c)网络系统拓扑图、网络设备布局图、配线图;d)网络基础设施、网络服务、网络安全和网络管理系统各部分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与承建合同、工程设计方案的符合性;e)工程实施组织,包括实施人员,实施顺序、实施测量、安全措施、特殊处理措施等;13
GB/T19668.4-2007f)工程实施计划,包括实施步骤。实施方法、实施进度等;g)如适应,项目分包工程实施方案,包括实施组织、实施方法、实施进度,以及有关质量、安全等主要技术和组织措施等。7.3.2工程实施过程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开展监理工作:a)工程现场实施人员与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实施人员的一致性检查;b)检查设备的互连线缆是否经过测试并符合要求;c)设备安装环境和条件的检查,应检查主要网络设备的安放环境是否符合设备的运行要求;d)设备安装、调试和网络系统集成的检查;e)工程实施的安全性检查;f)定期检查、记录工程的进度情况;g)如适用,检查设备到货和工程实施的变更请求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评估变更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的影响,并提出监理意见。h)工程有分包单位时,监理机构应审核分包单位的工程实施资质,不具备工程实施资质的分包单位不得参与工程实施;i)按照既定程序(见GB/T19668.1-2005中的6.3.1)处理工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7.3.3主要设备到货验收设备到货验收中,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开展监理工作:a)监理机构应组织对承建单位提供的主要网络设备、产品及服务进行验收。对于重要网络设备可依据承建合同、网络技术标准或事先约定的方法检测其功能和性能。b)对于数量较大的同类产品,监理机构可进行抽样检查。必要时,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建单位提交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测试报告,并核验产品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有效性。c)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对主要网络设备进行到货验收,并提出监理意见:1)外包装检查;2)开箱检查,包括设备型号、类别、数量、附件及文档等;3)记录各个产品的唯一性标识,如产品序列号等;4)必要时,可确认主要设备的合法性;5)进行加电自检测试;6)三方共同填写设备到货验收单7.3.4系统安装调试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对网络系统的安装调试进行监理,确认其达到工程设计方案和实施方案的要求:a)网络设备和主机的安装、配置及调试;b)操作系统、网络管理系统、网络服务及其他软件的安装和配置;c)网络系统集成的调试。8工程验收阶段8.1监理目标监理机构通过监理工作,应实现如下目标:a)确认工程达到验收条件,明确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测试验收方案的可行性、与承建合同的符合性:b)确认按照验收方案所规定的验收程序,实施初验、试运行和终验,促使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的最终功能和性能符合承建合同、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c)推动承建单位所提供的工程各阶段形成的技术、管理文档的内容和种类符合相关标准。8.2监理内容13
GB/T19668.4-2007工程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如下:a)协调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在验收计划、验收目标、验收范围、验收内容、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等方面达成一致,填报工程备忘录,并经三方签认;b)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验收申请,审核其中的验收计划、验收方案等,并签署监理意见;c)检查并确认工程达到验收条件;d)协助业主单位按照工程验收方案所规定的验收内容和方式组织初验、试运行和终验,对其结果进行确认,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监理意见,并要求承建单位进行整改;e)敦促业主单位、承建单位按照事先约定,编制、签署并妥善保存验收阶段的各类工程文档,敦促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及时整理并妥善保管整个工程的相关文档;f)编制项目监理总结报告,整理并向业主单位提交与工程有关的全部监理文档;g)协助业主单位完成验收工作,协助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完成工程移交工作;h)督促承建单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培训。8.3监理要点8.3.1验收方案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验收(终验)方案,确认其符合承建合同、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的要求:a)验收计划和组织;b)验收目标;c)验收方式,包括测试方式;d)验收流程;e)验收环境;f)验收内容及合格指标,包括验收提交清单,网络系统的主要功能和性能指标等:验收报告内容约定。8.3.2验收条件工程验收(终验)前,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确认工程达到验收(终验)条件,包括:a)工程建设内容按照合同要求全部完成,各种技术文档和验收资料完备;b)系统已通过初验、试运行.用户已出具初验和试运行意见.并且初验和试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已解决:c)承津单位提交了符合要求的验收(终验)方案和计划,并目验收(终验)方案和计划已通过审核;d)业主单位同意进行验收。8.3.3验收测试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a)监理机构应参加由业主单位主持的系统验收测试方案生成过程,协助业主单位在初验和试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依照承建合同提出终验测试内容及相关指标(包括网络系统的功能测试、性能测试等),并同承建单位协商,最终形成工程终验测试方案,同时确定承建单位应提供的测试文档清单;b)工程终验的测试机构可以是三方共同成立的测试小组,或是业主单位聘请的专家测试小组,必要时可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测试机构;c)监理机构应对测试机构提交的测试报告进行审查,测试结果应经三方签认。13
GB/T19668.4-2007参考文献[1]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2]GB/T9387.4-1996信息处理系统开放系统互连基本参考模型第4部分:管理框架[3]GB/T11753-2006信息技术软件工程术语13
GB/T19668.4-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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