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5.50 KB
  • 57页

新监理规范主要内容

  • 57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 新监理规范主要内容新规范共分9章和3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4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5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及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6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7监理文件资料管理8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9相关服务等。 本规范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1.增加了相关服务和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2.调整了部分章节的名称;3.删除了部分不协调或与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不一致的内容;4.强化了可操作性。 1、总则1.0.6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应遵循下列主要依据:1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1.0.7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1.0.8建设工程监理宜实施信息化管理1.0.9工程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2、术语 注册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等活动的人员。总监理工程师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监理实践经验的监理人员。 专业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岗位的监理工作,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的监理人员。监理员从事具体监理工作,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监理人员。 3、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 3.2监理人员职责总监理工程师职责: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3、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排监理人员进场,检查监理人员工作,调换不称职监理人员;4、组织召开监理例会;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7、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9、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10、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11、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费用与工期索赔;12、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13、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14、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1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2、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排监理人员进场,调换不称职监理人员;3、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4、签发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5、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6、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费用与工期索赔7、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8、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3、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4、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5、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6、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 7、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8、进行工程计量;9、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10、填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11、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12、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监理员职责:1、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状况;2、进行见证取样;3、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4、检查和记录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5、处置发现的施工作业问题;6、记录施工现场监理工作情况。 4、监理规划及监理细则 4.2.1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4.2.2监理规划编审程序: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2、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由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4.2.3监理规划主要内容:1工程概况。2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3监理工作依据。4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5监理工作制度。6工程质量控制。7工程造价控制。8工程进度控制。9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10合同与信息管理。11组织协调。12监理工作设施。 4.2.4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修改,经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建设单位。 4.3监理实施细则4.3.1对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4.3.2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应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4.3.3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依据:1、监理规划;2、相关标准、工程设计文件;3、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4.3.4监理实施细则主要内容:1、专业工程特点;2、监理工作流程;3、监理工作要点;4、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4.3.5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5、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及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5.1.6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基本内容: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2、施工进度、施工方案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施工合同要求;3、资源(资金、劳动力、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4、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5、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科学合理。 5.1.8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令1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2施工组织设计已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3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管理及施工人员已到位,施工机械具备使用条件,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4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老规范内容(5.2.8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以下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1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2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3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4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5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5.1.10分包单位资格审核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2安全生产许可文件。3类似工程业绩。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5.2.1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现场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及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5.2.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方案,符合要求后应予以签认。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的基本内容: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2.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应符合附录A1表的格式。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需要调整的,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程序重新审查。 5.2.5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的检查、复核,应包括下列内容1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资格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2施工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及控制桩的保护措施。 5.2.7试验室的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试验范围。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3试验室管理制度。4试验人员资格证书。 5.2.12项目监理机构应安排监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巡视。巡视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施工单位是否按工程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2.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特别是施工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到位。4.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2.19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1、工程概况;2、工程各参建单位;3、工程质量验收情况;4、工程质量事故及其处理情况;5、竣工资料审查情况;6、工程质量评估结论 5.5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5.5.1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并应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方法和措施纳入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5.5.2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并应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同时应核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 5.5.3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专项施工方案,符合要求的,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检查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情况,以及是否附具安全验算结果。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专项施工方案需要调整时,施工单位应按程序重新提交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2、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5.5项目监理机构应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发现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5.5.6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 6、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 6.2工程暂停及复工6.2.1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可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停工范围,并应按施工合同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签发工程暂停令。6.2.2项目监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2.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3.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4.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5.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6.2.3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应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应在事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作出书面报告。 7、监理文件资料管理 7.2.1监理文件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勘察设计文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3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纪要。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报审文件资料。5分包单位资格报审文件资料。6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文件资料。 7.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复工令,工程开工或复工报审文件资料。8.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文件资料。9.见证取样和平行检验文件资料。10.工程质量检查报验资料及工程有关验收资料。11.工程变更、费用索赔及工程延期文件资料。12.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文件资料。 13.监理通知单、工作联系单与监理报告。14.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等会议纪要。15.监理月报、监理日志、旁站记录16.工程质量或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文件资料17.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竣工验收监理文件资料。18.监理工作总结。 7.2.2监理日志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天气和施工环境情况。2.当日施工进展情况。3.当日监理工作情况,包括旁站、巡视、见证取样、平行检验等情况。4.当日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5.其他有关事项。 7.2.3监理月报监理月报是项目监理机构定期编制并向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提交的重要文件。监理月报的具体内容:1、本月工程实施概况,包括:(1)工程进展情况;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施工单位人、机、料进场及使用情况;本期在施部位的工程照片。(2)工程质量情况;分项分部工程验收情况;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检验情况;主要施工试验情况;本期工程质量分析。(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评述。(4)已完工程量与已付工程款的统计及说明。 2、本月监理工作情况,包括:(1)工程进度控制方面的工作情况;(2)工程质量控制方面的工作情况;(3)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工作情况;(4)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方面的工作情况(5)合同其他事项的管理工作情况;(6)监理工作统计及工作照片。 3、本月工程实施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处理情况,包括:(1)工程进度控制方面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处理情况;(2)工程质量控制方面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处理情况;(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处理情况(4)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方面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处理情况(5)合同其他事项管理方面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处理情况。4、下月监理工作重点,包括:(1)在工程管理方面的监理工作重点;(2)在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管理方面的工作重点。 7.2.4监理工作总结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工程概况。2.项目监理机构。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履行情况。4.监理工作成效。5.监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6.说明和建议。 表A.0.6旁站记录(1)本表是监理人员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踪监督活动的实时记录。(2)本表中的施工单位是指负责旁站部位的具体作业班组。(3)表中施工情况是指旁站部位的施工作业内容,主要施工机械、材料、人员和完成的工程数量等记录。 (4)表中监理情况是指监理人员检查旁站部位施工质量的情况,包括施工单位质检人员到岗情况、特殊工种人员持证情况以及施工机械、材料准备及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是否按(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等情况。 表A.0.4监理报告(1)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发出《监理通知》或《工程暂停令》后,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工时,应当采用本表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2)情况紧急下,项目监理机构可先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事后应以书面形式监理报告送达政府主管部门,同时抄报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