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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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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土经济学会文件中国国土培字[2011]21号关于举办全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宣贯与治理方案编制及技术评审培训班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管理,遏制、减少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切实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工作,国土资源部近日颁布了行业标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于2011年8月31日起实施。编号为DZ/T0223-2011。替代标准:DZ/T0223-2007《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规范》。本标准适用于编制新建、改(扩)建及生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闭坑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参照执行。为帮助各单位有关人员深入贯彻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掌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新政策与新技术,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审查及落实情况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情况现场检查工作, 进一步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我会决定举办“全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宣贯与治理方案编制及技术评审培训班”。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或选派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加对象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地质环境处(科)、地勘处(科)、水环处(科)、地质调查局、中心及所属队(所)局有关领导;各地质勘查局(地质矿产勘查局)、矿产开发管理局、地质矿产局、地质环境监测院、环境监测站、地质调查研究院、地矿地质研究所、水环所、岩溶所、地质大队、矿山企业、矿业公司技术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单位、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二、培训内容1.DZ/T0223-201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讲解;2.“治理方案”编制的有关技术规范、技术要求与实例分析;3.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报告编写及图件编绘;4.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5.矿山地质环境评估思路及治理要点、方案设计及监测方法;6.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7.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及竣工验收、质量检验评定;8.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及设计;9.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标准、验收报告与备用金管理;10.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方案编制与审查工作及管理中疑难问题;1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技术要点与案例分析; 12.矿区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项目设计、规划编制、技术方法及审查备案。三、举办方式与主讲专家1.培训班将由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水工环地质调查方面的专家做专题报告和业务授课,并组织讨论交流和参观考察。2.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四、时间及地点第一期2011年8月26日——8月30日长沙市第二期2011年9月15日——9月19日昆明市五、有关费用与报名办法1.培训费980元/人,会务资料费实收,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2.请各单位提前将填写好的报名回执表传真至:报名电话:(010)62716848、62716420传真:(010)62716848、62716420联系人:李建附件:报名回执表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主题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方案编制培训通知抄送:领导3份,存档5份,共印发300份。附件: 全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宣贯与治理方案编制及技术评审培训班报名回执表单位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参加人员名单姓名性别职务部门电话(手机)参加期次学习讨论内容征求意见调查您对学习讨论内容有何意见与建议您所希望增加的学习讨论内容与专题注:此表不够,可自行复制。如时间紧迫,可电话传真报名。电话(传真):(010)62716848、62716420李建15811589658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二○一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