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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版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解读
ICS11.020C05WS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T367—2012《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8—2012《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2012-04-05发布2012-08-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
WS/T367《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管理要求5、 消毒、灭菌基本原则6、清洗与清洁7、 常用消毒与灭菌方法8、 高度危险性物品的灭菌9、 中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10、低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11、朊病毒、气性坏疽和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污染物品和环境的消毒12、皮肤与黏膜消毒13、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14、清洁用品的消毒附录A清洁、消毒与灭菌的效果监测附录B消毒试验用试剂和培养基配方附录C常用消毒与灭菌方法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消毒的管理要求:消毒与灭菌的基本原则;清洗与清洁,消毒与灭菌方法;清洁、消毒与灭菌的效果监测等。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6886.7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7部分:环氧乙烷灭菌残留量GB19258紫外线杀菌灯GB/T19633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GB5033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WS310.1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1部份:管理规范WS310.2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2部份: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310.3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3部份: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WS/T311医院隔离技术规范WS/T313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YY/T0506.1病人、医护人员和器械用手术单、手术衣和洁净服 第1部分:制造厂、处理厂和产品的通用要求YY/T0698.2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 第2部分:灭菌包裹材料要求和试验方法YY/T0698.4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 第4部分:纸袋 要求和试验方法YY/T0698.5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 第5部分:透气材料与塑料膜组成的可密封组合袋和卷材 要求和试验方法YY/T0698.8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 第8部分:蒸汽灭菌器用重复性使用灭菌容器 要求和试验方法
术语和定义(30)3.1清洁cleaning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3.2清洗washing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术语和定义3.4消毒disinfection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3.5消毒剂disinfectant能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并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
术语和定义3.6高效消毒剂:能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所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等,对细菌芽孢也有一定杀灭作用的消毒制剂。3.7中效消毒剂:能杀灭分枝杆菌、真菌、病毒及细菌繁殖体等微生物的消毒制剂。3.8低效消毒剂: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病毒的消毒制剂。
术语和定义3.9灭菌sterilization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3.10灭菌剂sterilant能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并达到灭菌要求的制剂。
术语和定义3.12斯伯尔丁分类法根据医疗器械污染后使用所致感染的危险性大小及在患者使用之间的消毒或灭菌要求,将医疗器械分为三类,即高度危险性物品(criticalitems)、中度危险性物品(semi-criticalitems)和低度危险性物品(non-criticalitems)。
术语和定义3.13高度危险性物品criticalitems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或有无菌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一旦被微生物污染,具有极高感染风险,如手术器械、穿刺针、腹腔镜、活检钳、心脏导管、植入物等。
术语和定义3.14中度危险性物品semi-criticalitems与完整黏膜相接触,而不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和血流,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如胃肠道内镜、气管镜、喉镜、肛表、口表、呼吸机管道、麻醉机管道、压舌板、肛门直肠压力测量导管等。
术语和定义3.15低度危险性物品non-criticalitems与完整皮肤接触而不与黏膜接触的器材,如听诊器、血压计袖带等;病床围栏、床面以及床头柜、被褥;墙面、地面;痰盂(杯)和便器等。
术语和定义3.16灭菌水平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达到无菌保证水平。达到灭菌水平常用的方法包括热力灭菌、辐射灭菌等物理灭菌方法,以及采用环氧乙烷、过氧化氢、甲醛、戊二醛、过氧乙酸等化学灭菌剂在规定条件下,以合适的浓度和有效的作用时间进行灭菌的方法。
术语和定义3.17高水平消毒highleveldisinfection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包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和绝大多数细菌芽孢。达到高水平消毒常用的方法包括采用含氯制剂、二氧化氯、邻苯二甲醛、过氧乙酸、过氧化氢、臭氧、碘酊等以及能达到灭菌效果的化学消毒剂在规定的条件下,以合适的浓度和有效的作用时间进行消毒的方法。
术语和定义3.18中水平消毒middleleveldisinfection杀灭除细菌芽孢以外的各种病原微生物包括分枝杆菌。达到中水平消毒常用的方法包括采用碘类消毒剂(碘伏、氯已定碘等)、醇类和氯已定的复方、醇类和季铵盐类化合物的复方、酚类等消毒剂,在规定条件下,以合适的浓度和有效的作用时间进行消毒的方法。
术语和定义3.19低水平消毒lowleveldisinfection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分枝杆菌除外)和亲脂病毒的化学消毒方法以及通风换气、冲洗等机械除菌法如采用季铵盐类消毒剂(苯扎溴铵等)、双胍类消毒剂(氯已定)等,在规定的条件下,以合适的浓度和有效的作用时间进行消毒的方法。
4管理要求4.1医疗机构应根据本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可操作的消毒、灭菌制度与标准操作程序,并具体落实。4.2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及消毒、灭菌工作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消毒、灭菌工作对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意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消毒与灭菌的基本原则与知识、消毒与灭菌工作中的职业防护等。
4.3医疗机构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应符合以下要求:a)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b)接触完整皮肤、完整黏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
4.4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应对消毒产品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存档备案。4.5医疗机构应保持诊疗环境表面的清洁与干燥,遇污染应及时进行有效的消毒;对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应定期进行消毒。
4.6医疗机构应结合本单位消毒灭菌工作实际,为从事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与灭菌的工作人员提供相应的防护用品,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4.7医疗机构应定期对消毒工作进行检查与监测,及时总结分析与反馈,如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
5消毒、灭菌基本原则基本要求重复作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先清洁,再进行消毒或灭菌。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按照特殊物品进行消毒灭菌工作。
耐热、耐湿的手术器械,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应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环境与物体表面,一般情况下先清洁,再消毒;当受到患者的血液、体液等污染时,先去除污染物,再清洁与消毒。
消毒、灭菌方法的选择原则根据物品污染后导致感染的风险高低选择相应的消毒或灭菌方法:a)高度危险性物品,应采用灭菌方法处理;b)中度危险性物品,应采用达到中水平消毒以上效果的消毒方法;c)低度危险性物品,宜采用低水平消毒方法,或做清洁处理;遇有病原微生物污染时,针对所污染病原微生物的种类选择有效的消毒方法。
消毒、灭菌方法的选择原则根据物品上污染微生物的种类、数量选择消毒或灭菌方法:a)对受到致病菌芽孢、真菌孢子、分枝杆菌和经血传播病原体(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艾滋病病毒等)污染的物品,应采用高水平消毒或灭菌。b)对受到真菌、亲水病毒、螺旋体、支原体、衣原体等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应采用中水平以上的消毒方法。
c)对受到一般细菌和亲脂病毒等污染的物品,应采用达到中水平或低水平的消毒方法。d)杀灭被有机物保护的微生物时,应加大消毒药剂的使用剂量和(或)延长消毒时间。e)消毒物品上微生物污染特别严重时,应加大消毒药剂的使用剂量和(或)延长消毒时间。
消毒、灭菌方法的选择原则根据消毒物品的性质选择消毒或灭菌方法:a)耐高热、耐湿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耐热的油剂类和干粉类等应采用干热灭菌。b)不耐热、不耐湿的物品,宜采用低温灭菌方法如环氧乙烷灭菌、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或低温甲醛蒸汽灭菌等。c)物体表面消毒,应考虑表面性质,光滑表面宜选择合适的消毒剂擦拭或紫外线消毒器近距离照射;多孔材料表面宜采用浸泡或喷雾消毒法。
职业防护应根据不同的消毒与灭菌方法,采取适宜的职业防护措施。在污染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回收、清洗等过程中应预防发生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处理锐利器械和用具,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避免或减少利器伤的发生
职业防护不同消毒、灭菌方法的防护如下:a)热力消毒、灭菌:操作人员接触高温物品和设备时应使用防烫的棉手套、着长袖工装;排除压力蒸汽灭菌器蒸汽泄露故障时应进行防护,防止皮肤的灼伤。b)紫外线消毒:应避免对人体的直接照射,必要时戴防护镜和穿防护服进行保护。c)气体化学消毒、灭菌:应预防有毒有害消毒气体对人体的危害,使用环境应通风良好。对环氧乙烷灭菌应严防发生燃烧和爆炸。环氧乙烷、甲醛气体灭菌和臭氧消毒的工作场所,应定期检测空气中的浓度,并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d)液体化学消毒、灭菌:应防止过敏及对皮肤、黏膜的损伤。
6清洗与清洁适用范围清洗适用于所有耐湿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洁适用于各类物体表面。
清洗与清洁方法清洗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由消毒供应中心(CSSD)及时回收后,进行分类、清洗、干燥和检查保养。手工清洗适用于复杂器械、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有机物污染较重器械的初步处理以及无机械清洗设备的情况等;机械清洗适用于大部分常规器械的清洗。具体清洗方法及注意事项遵循WS310.2的要求。
清洁治疗车、诊疗工作台、仪器设备台面、床头柜、新生儿暖箱等物体表面使用清洁布巾或消毒布巾擦拭。擦拭不同患者单元的物品之间应更换布巾。各种擦拭布巾及保洁手套应分区域使用,用后统一清洗消毒,干燥备用。
注意事项有管腔和表面不光滑的物品,应用清洁剂浸泡后手工仔细刷洗或超声清洗。能拆卸的复杂物品应拆开后清洗。清洗用水、清洁剂等的要求遵循WS310.1的规定。手工清洗工具如毛刷等每天使用后,应进行清洁、消毒。
注意事项内镜、口腔器械的清洗应遵循国家的有关规定。对于含有小量血液或体液等物质的溅污,可先清洁再进行消毒;对于大量的溅污,应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然后再清洁和消毒。用于清洁物体表面的布巾应每次使用后进行清洗消毒,干燥备用。
7常用消毒与灭菌方法8高度危险性物品的灭菌手术器械、器具和物品的灭菌*灭菌方法耐热、耐湿手术器械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耐热、不耐湿手术器械应采用低温灭菌方法。不耐热、耐湿手术器械应首选低温灭菌方法,无条件的医疗机构可采用灭菌剂浸泡灭菌。
灭菌方法耐热、不耐湿手术器械可采用干热灭菌方法。外来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应要求器械公司提供清洗、包装、灭菌方法和灭菌循环参数,并遵循其灭菌方法和灭菌循环参数的要求进行灭菌。
灭菌方法8.1.2.6植入物医疗机构应要求器械公司提供植入物的材质、清洗、包装、灭菌方法和灭菌循环参数,并遵循其灭菌方法和灭菌循环参数的要求进行灭菌,植入物灭菌应在生物监测结果合格后放行;紧急情况下植入物的灭菌,应遵循WS310.3的要求。8.1.2.7动力工具分气动式和电动式,一般由钻头、锯片、主机、输气连接线、电池等组成。应按照使用说明的要求对各种部件进行清洗、包装与灭菌。
手术敷料的灭菌棉布类敷料和棉纱类敷料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符合YY∕T0506.1要求的手术敷料,应根据材质不同选择相应的灭菌方法。
手术缝线的灭菌8.3.2灭菌方法根据不同材质选择相应的灭菌方法。8.3.3注意事项所有缝线不应重复灭菌使用。
中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9.1.1中度危险性物品如口腔护理用具等耐热、耐湿物品,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耐热的物品如体温计(肛表或口表)、氧气面罩、麻醉面罩应采用高水平消毒或中水平消毒。
9.1.2通过管道间接与浅表体腔黏膜接触的器具如氧气湿化瓶、胃肠减压器、吸引器、引流瓶等的消毒方法如下:a)耐高温、耐湿的管道与引流瓶应首选湿热消毒;b)不耐高温的部分可采用中效或高效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等以上的消毒剂浸泡消毒;c)呼吸机和麻醉机的螺纹管及配件宜采用清洗消毒机进行清洗与消毒;d)无条件的医院,呼吸机和麻醉机的螺纹管及配件可采用高效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等以上的消毒剂浸泡消毒。
注意事项9.2.1待消毒物品在消毒灭菌前应充分清洗干净。9.2.2管道中有血迹等有机物污染时,应采用超声波和医用清洗剂浸泡清洗。清洗后的物品应及时进行消毒。9.2.3使用中的消毒剂应监测其浓度,在有效期内使用。
低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诊疗用品如血压计袖带、听诊器等,保持清洁,遇有污染应及时先清洁,后采用中、低效的消毒剂进行消毒。
低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10.2患者生活卫生用品的清洁与消毒患者生活卫生用品如毛巾、面盆、痰盂(杯)、便器、餐饮具等,保持清洁,个人专用,定期消毒;患者出院、转院或死亡进行终末消毒。消毒方法可采用中、低效的消毒剂消毒;便器可使用冲洗消毒器进行清洗消毒。
患者床单元的清洁与消毒10.3.2医疗机构应对床单元(含床栏、床头柜等)的表面进行定期清洁和(或)消毒,遇污染应及时清洁与消毒;患者出院时应进行终末消毒。消毒方法应采用合法、有效的消毒剂如复合季铵盐消毒液、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或采用合法、有效的床单元消毒器进行清洗和(或)消毒,消毒剂或消毒器使用方法与注意事项等应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患者床单元的清洁与消毒10.3.3直接接触患者的床上用品如床单、被套、枕套等,应一人一更换;患者住院时间长时,应每周更换;遇污染应及时更换。更换后的用品应及时清洗与消毒。消毒方法应合法、有效。
患者床单元的清洁与消毒10.3.4间接接触患者的被芯、枕芯、褥子、病床隔帘、床垫等,应定期清洗与消毒;遇污染应及时更换、清洗与消毒。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患者、不明原因病原体感染患者等使用后的上述物品应进行终末消毒,消毒方法应合法、有效,其使用方法与注意事项等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或按医疗废物处置。
皮肤与黏膜的消毒穿刺部位的皮肤消毒有6种用浸有碘伏消毒液原液的无菌棉球或其他替代物品局部擦拭2遍,作用时间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消毒范围肌肉、皮下及静脉注射、针灸部位、各种诊疗性穿刺等消毒方法主要是涂擦,以注射或穿刺部位为中心,由内向外缓慢旋转,逐步涂擦,共2次,消毒皮肤面积应≥5cm×5cm。中心静脉导管如短期中心静脉导管、PICC、植入式血管通路的消毒范围直径应﹥15cm,至少应大于敷料面积(10cm×12cm)。
手术切口部位的皮肤消毒清洁皮肤手术部位的皮肤应先清洁;对于器官移植手术和处于重度免疫抑制状态的患者,术前可用抗菌或抑菌皂液或20000mg/L葡萄糖酸氯己定擦拭洗净全身皮肤。
手术切口部位的皮肤消毒消毒方法有4种12.1.2.2.1使用浸有碘伏消毒液原液的无菌棉球或其他替代物品局部擦拭2遍,作用≥2min。消毒范围应在手术野及其外扩展≥15cm部位由内向外擦拭。
病原微生物污染皮肤的消毒12.1.3.1彻底冲洗。12.1.3.2消毒 采用碘伏原液擦拭作用3min~5min,或用乙醇、异丙醇与氯己定配制成的消毒液等擦拭消毒,作用3min~5min。
黏膜、伤口创面消毒擦拭法12.2.1.1使用含有效碘1000mg/L~2000mg/L的碘伏擦拭,作用到规定时间。12.2.1.2使用有效含量≥2g/L氯己定-乙醇(70%,体积分数)溶液局部擦拭2~3遍,作用时间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12.2.1.3采用1000mg/L~2000mg/L季铵盐,作用到规定时间。
黏膜、伤口创面消毒冲洗法12.2.2.1使用有效含量≥2g/L氯己定水溶液冲洗或漱洗,至冲洗液或漱洗液变清为止。12.2.2.2采用3%(30g/L)过氧化氢冲洗伤口、口腔含漱,作用到规定时间。12.2.2.3使用含有效碘500mg/L的消毒液冲洗,作用到规定时间。
黏膜、伤口创面消毒注意事项12.2.3.1其他合法、有效的黏膜、伤口创面消毒产品,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12.2.3.2如消毒液注明不能用于孕妇,则不可用于怀孕妇女的会阴部及阴道手术部位的消毒。
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清洁和消毒方法13.1.1地面的清洁与消毒地面无明显污染时,采用湿式清洁。当地面受到患者血液、体液等明显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再清洁和消毒。13.1.2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室内用品如桌子、椅子、凳子、床头柜等的表面无明显污染时,采用湿式清洁。当受到明显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然后再清洁和消毒。
13.1.3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其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如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洁净病房、骨髓移植病房、器官移植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血液透析病房、烧伤病房、感染疾病科、口腔科、检验科、急诊等病房与部门的地面与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干燥,每天进行消毒,遇明显污染随时去污、清洁与消毒。地面消毒采用400mg/L~7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擦拭,作用30min。物体表面消毒方法同地面或采用1000mg/L~2000mg/L季铵盐类消毒液擦拭。
注意事项地面和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当遇到明显污染时,应及时进行消毒处理,所用消毒剂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清洁用品的消毒14.1手工清洗与消毒14.1.1擦拭布巾清洗干净,在250mg/L有效氯消毒剂(或其他有效消毒剂)中浸泡30min,冲净消毒液,干燥备用。14.1.2地巾清洗干净,在5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min,冲净消毒液,干燥备用。14.3注意事项布巾、地巾应分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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