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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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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01153120161104011工程名称:玉皇山边坡绿化及山顶环境整治招标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凤凰山管理处(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人员:(签字)招标代理机构审核人员:(签字)招标代理机构技术负责人:(签字)日期:2016年11月3日2 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须知、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2.招标范围3.承包方式4.工程质量5.施工工期6.现场条件7.资金来源8.合格的投标人9.投标费用10.踏勘现场(二)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的组成12.招标答疑与招标文件的修改(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投标文件的组成14.投标报价15.投标有效期16.投标保证金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投标截止日期2 20.刷卡签到(五)开标21.开标(六)评标与决标22.评标准备23.评标24.评标过程的保密25.合同的授予26.履约保证金27.错误的修正28.合同履行三、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附:资格后审评标标准和方法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二、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第三部分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玉皇山边坡绿化及山顶环境整治21.1工程地点西湖景区31.1绿化面积约10000平方米项目类型其它绿化42.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53.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64.1质量要求合格75.1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完工日期:年月日—年月日87.1资金来源财政98.1投标人资质等级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108.3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1114.1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综合单价法)1215.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131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户名: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保证金专用账户账户:75828100067166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1410.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1512.1投标预备会(招标答疑)投标人请于2016年11月20日16时前提疑,招标人将于2016年11月23日17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开标前,请随时关注杭州建设工程交易网(www.hzctc.cn)上有关本工程的所有信息。2 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617.1投标文件份数文本格式: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光盘贰份。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文本格式:副本伍份。1719.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日期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备塘路333号(原88号)三号楼2楼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30日9时30分1821.1开标会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备塘路333号(原88号)三号楼2楼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开标时间:2016年11月30日9时30分1923.4评标标准及方法A、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2027.1履约担保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10%招标人提供的支付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10%(履约担保金额与支付担保金额须对等)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限价的80%作为风险控制价。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原则上以保函形式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2114.1投标最高限价236.0456万元2 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工程说明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第5项所述:1.21.2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为准。2、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的工程范围见前附表第4项所述;3、承包方式3.1本次招标实行包工包料总承包的方式发包。3.2本工程发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除在投标文件中列明并经业主同意外,承包人一律不得分包、转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包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4、工程质量4.1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市政园林绿化和其他工程的相关规范、要求。4.2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文件、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5.施工工期5.1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见前附表第7项。5.2投标人可根据工程特点,结合企业自身实力,按预计工期要求确定工期计划及投标工期,工期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时间。5.3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向业主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由业主会同有关单位组织验收,验收期间不作为工期累计。工程验收合格,则竣工验收的当天即为完工日期和保修养护期的起计日期。如验收不合格返工,返工工期将作为工期累计。6、现场条件6.1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场地已具备施工条件。施工用电用水将单独装表计量,按市场价结算,费用由承包人负担。7、资金来源7.1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工程资金通过前附表第8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8、合格的投标人8.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见前附表第9项所述;2 8.2投标人合格条件见本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8.3本工程采用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8.4当采用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报送资格后审的资料。8.5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第8.1、8.2款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共同推荐一联合体代表人,由联合体的各成员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代表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5)联合体代表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6)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7)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9、投标费用9.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0、踏勘现场10.1招标人将按前附表第14项所述时间、地点、方法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0.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0.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以踏勘为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的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10.4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二)招标文件2 11、招标文件的组成11.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部分投标须知、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三、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附件:资格后审评标标准和方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五、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第三部分工程量清单及图纸11.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被拒绝,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由投标人自负。12.招标答疑与招标文件的修改12.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对所有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及踏勘现场等存在的疑问,均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第15项的要求日期前登录杭州建设工程交易网(www.hzctc.cn),以不署名的形式在相关栏目中提疑。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第15项的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报杭州市绿化管理站备案后,方可将书面答复在杭州建设工程交易网(www.hzctc.cn)上公布,告知所有投标人。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2.2如有必要,招标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答疑的形式在投标预备会上进行解释。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按照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或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派出代表出席招标人主持的投标预备会;投标预备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3天,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招标人将做出澄清和解答;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为准,投标人在收到投标答疑纪要时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须知第12.52 款规定执行;未出席投标预备会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12.3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杭州建设工程交易网(www.hzctc.cn)上公布,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12.4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12.5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第15项的要求日期前在相关网站上公布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投标文件组成13.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等几部分文件组成。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2.1商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投标保证金递交函;(3)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本项无格式,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提出)(4)投标人承诺书;(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6)投标报价说明书;(7)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8)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9)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10)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11)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12)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13)计日工表;(14)总承包服务费项目及计价表;2 (15)主要工日价格表;(16)主要材料价格表;(17)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18)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19)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20)安全文明施工费分析表;(21)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22)措施项目工料机分析表;(21和22项纸质文件由中标人提供)(23)电子光盘(光盘有效可读,不可追刻)电子标书与纸质投标文件相同部分的内容应一致。在光盘上应清楚标明:(需用软笔写出)1、投标单位名称,2、项目招标编号,13.4技术标中涉及“措施”、“方案”、“方法”等内容,应针对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条件和要求,简单扼要列述投标人认为重要的、关键性的或不可疏忽的内容,施工及养护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废弃物如何妥善及时的处理,应避免照搬技术规程的泛泛概述。13.4.1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分析本工程的特点、难点,具体施工方案及措施;(2)特殊施工环境的具体措施、预防自然灾害(雪灾、台风、干旱及防汛等)及灾后重建的组织和技术措施;(3)苗木养护期和其他项目保修期内措施;(4)对本项目方案设计和具体施工合理化建议;(5)施工所需的设备和项目管理人员以及劳动力投入安排;(6)施工进度安排(包括赶工期措施)、苗木及主要材料供应计划;14.投标报价14.1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的投标单价采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进行报价。除非本招标文件对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报价另有说明的,否则,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报价。投标最高限价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1项。14.2苗木工程量清单中未在“备注”栏中注明为迁移或砍伐的苗木,一律为栽植苗木。14.3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苗木种植包括苗木采购、运输,种植前的种植环境准备,种植时的用工用料和机械使用,种植后绿化地周围的清理、养护、施肥、除虫、修剪、栽植树木支撑、水电费、管理费、利润和投标人认为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等(规费、税金单列)。苗木清单报价表中的综合单价应包括养护费用,并在苗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按格式单列养护费,不得优惠。2 14.4投标人填报的苗木种植工程量清单报价应包括苗木全部成活风险费用并达到本须知第4.1条的质量要求,中标后除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条款规定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报价或追加任何费用。14.5规费、税金按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定额的内容和标准计算报价。本工程的规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中“四、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规费费率”计取。税金按杭建市发【2016】216号关于贯彻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执行。14.6工料机分析表纸质文本(电子招标项目需通过杭州市园林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软件打印)由中标人于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前提交给招标人。14.7投标报价应根据下列依据进行编制:相关专业工程的国家标准《工程量计算规范》;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相关计价规定;《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本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达到规定设计深度的施工图纸;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规范、标准、技术资料;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工程特点和投标人自行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市场价格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其他相关资料。14.8投标人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具体经营状况、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视工程的实际情况、风险程度,自主报价。投标人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报价竞标。投标人应根据其投标报价情况提供书面报价说明。报价说明的主要内容包括: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对投标工期、质量、材料、施工等方面的承诺;综合单价中考虑的风险因素、风险范围(幅度);措施项目的依据;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4.9投标报价应按照以下原则计价:14.9.1投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投标人应根据综合单价的组成、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和工程内容确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一定的风险因素。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14.9.2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的费用所涵盖内容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定额确定。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计价文件对费用内容组成另有调整的,按其规定执行。14.9.3综合单价应包括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价款。招标文件提供暂定价的材料,投标人按暂定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暂定价材料如遇本省计价依据中无相类似的材料时,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文件报价说明中明确该暂定价材料的损耗率。2 14.9.4企业管理费、利润的费用计算由投标人自主确定或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费用定额和计算方法计算。14.9.5综合单价中的风险费计算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所明确的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和幅度由投标人自主确定。14.9.6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和投标人自行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填报数量和价格,不发生的措施项目金额以“O”计价。遇有措施项目清单未列项的,投标人可补充措施项目并报价。14.9.7技术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报价可参照综合单价的组成自主确定或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消耗量定额、施工费用定额和计算方法计算。14.9.8措施项目中凡属周转使用的设备、材料,均应按单次使用摊销量报价。14.9.9投标人应针对拟建工程编制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临时设施的技术措施方案,并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措施清单提供数量和报价。遇有缺项时,投标人可补充措施项目。14.9.10招标人应根据工程的不同实际,并结合现行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和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明确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要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是否需要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及创建等级等相关内容。报价中的创标化工地增加费应根据招标文件确立的创建等级要求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暂定费用金额进行统一填报。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创标化工地等级要求及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暂定费用金额的,投标人不需报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基本费和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包括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临时设施费用必须充分保证。14.9.11投标人措施项目各分项之间不得重复报价。14.9.12暂列金额,投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确定的金额填报;总承包服务费,投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确定的项目内容和要求自主确定费率并报价;计日工费,投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项目内容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报价。招标人对计日工费内容和数量未作要求的,投标人不需要作出报价。14.9.13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暂列金额和计日工,均为招标人估算、预测数量,投标时计入投标人的报价中,竣工结算时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结算。14.10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内容。工程量清单报价应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相符,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相符。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耗量定额向招标人提供具体的报价计算分析,其各项报价分析表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之间的金额(价格)应前后对应一致。2 14.11除《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对措施项目清单中不发生的项目,其费用报价允许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报“O”,但须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应并提供充分的说明和依据。14.12根据国家住建部、省级造价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标计价规范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报价书的,投标文件中应附情况说明、委托编制投标报价的咨询合同书及工程造价咨询人的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等。(2)如投标报价由投标人编制,编制人员必须是在编制单位注册的造价人员(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当编制人员是注册造价工程师时,由其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当编制人员是造价员时,由其在成果文件相应位置签字并盖资格专用章,并由注册造价工程师复核,在成果文件相应位置签字盖执业专用章;(3)如投标报价由投标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编制人员必须是在编制单位注册的造价人员(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当编制人员是注册造价工程师时,由其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并由另外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复核,在成果文件相应位置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即需两个造价工程师在成果文件上签字并盖章执业专用章);当编制人员是造价员时,由其在成果文件相应位置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并由注册造价工程师复核,在成果文件相应位置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4)投标报价文件不得由投标人的造价人员和受委托的咨询公司的造价人员混合编审,投标报价文件封面所盖的造价工程师及造价员只能是同一单位人员;(5)根据中价协颁布的造价员管理规定,造价员应从事与本人取得的资格证书专业相符合的工程造价活动,因此由造价员编制的成果文件,封面上所盖的资格专用章与成果文件的专业要求相符合。(6)工程造价咨询人不得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对同一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14.13其他按照《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执行。14.14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评定为废标。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算起)见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在特殊的情况下,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2 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投标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保证金16.1按照《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统一交纳和退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所在地基本账户转到招标文件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收费窗口咨询电话:0571—85085377,交费时请携带本工程的招标编号。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以人民币提交一笔不少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根据本投标须知第16.6条规定的条件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16.2投标保证金委托设立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的收费窗口统一代收代退,可采用除现金和投标保函外的任何一种形式提交。委托代收代退的投标保证金实行统一管理,专户统一收退。重新招标的项目,所有投标人需按规定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16.3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期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专户实际收到交纳资金为准。投标单位在交纳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所交保证金手续不得重复使用,一项目一收退。保证金交纳后,到“中心”统一收费窗口办理投标保证金递交函,作为投标单位已递交依据。办理投标保证金递交函时,投标人应向统一收费窗口提交“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为提高工作效率,投标人也可提前办理企业基本账户登记确认手续。今后,统一收费窗口将根据企业登记确认资料进行核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进帐凭证上的账号、投标人名称、开户行名称与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的账号、投标人名称、开户行名称不一致的,视为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是从企业基本账户银行转出。投标保证金不是从企业基本账户银行转出的,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16.4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经杭州市绿化管理站备案后五个工作日,该项目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即可退付。(投标保证金参照同期银行活期利率计息并退息);16.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投标须知第25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投标须知第26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并将相关资料提交银行后3日内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参照同期银行活期利率计息并退息);16.6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拒绝接受投标文件已确认的承诺或条款;(3)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5)投标人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串标或业绩作假骗取中标的。(电子招标项目采用)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 17.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提交前附表第16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17.2投标人应将商务标、技术标分别装订,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文件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17.3投标文件(包括封面)必须通过杭州市园林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软件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17.4本工程投标文件的技术标电子版采用暗标,严格按以下要求编写:17.4.1技术标表格(表5-1、表5-2、表5-3、表6-1、表6-2)可视内容需要自行增加行。技术标不设页眉、页脚,不设页码、边框;17.4.2技术标内容(含目录)的编制应采用A4纸张、宋体黑色小四号字,不能出现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明显标记,按照招标文件第13条的顺序要求编写,行距统一为1.5陪行距;17.5所有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7.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提交前附表第16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17.2投标人应将商务标、技术标分别装订,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文件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17.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者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技术标副本封面除外)。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其中技术标副本的内容必须与正本中相应的内容一致。17.4本工程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副本采用暗标,严格按以下要求编写:17.4.1技术标表格(表5-1、表5-2、表5-3、表6-1、表6-2)可视内容需要自行增加行。技术标不设页眉、页脚,不设页码、边框;17.4.2技术标副本封面统一采用“A4空白纸”,封面中不出现任何字样(包括“副本”字样);17.4.3技术标副本内容(含目录)的编制应采用A4白色纸张、宋体黑色小四号字,不得加盖任何印章,不能出现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明显标记,目录、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13条的顺序要求编写,行距统一为1.5陪行距;17.4.4所有技术标副本采用三颗订书钉均匀分布装订,不得采用其它装订方式。17.5除技术标副本外,所有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投标人应将所有的投标文件和电子光盘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递交给招标人。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2 (1)招标人名称:(2)工程名称:(3)201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18.2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18.3如果投标文件不符合本投标须知第18.1款或第18.2款规定,招标人将拒收。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9.投标截止日期19.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地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招标人按本须知第12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9.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条有关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投标撤回通知书也可采用传真的方式,只要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收到此传真,但此传真件应满足下列条件:传真件上应有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并有投标人印章;具有本须知第18.1款所要求的标注;非常清楚地标明“撤回”字样;有投标文件的签字人签字或随后有经签署的确认文本。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根据本须知第16.6款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将被没收。19.3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法定最少投标人数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0.刷卡签到20.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用随带的企业IC卡在签到机上刷卡签到。开标前未签到或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五)开标21.开标21.1本招标工程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即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公开举行开标会议。21.2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参加开标会议等内容),以证明其身份。2 21.3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开标前未刷企业IC卡签到;(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4)开标授权委托书或委托人不符合要求的;21.4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并按如下程序进行:(1)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是否符合本投标须知第21.2款规定;(2)由投标人或者其集体推选的代表检查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3)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1.5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投标文件开封后,如发现投标文件或光盘份数不符合要求,本份标书作废标处理;本份标书不进入评审区间计算。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21.6开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由投标人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六)评标与决标22.评标准备22.1开标会议结束后,召开评标会议,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22.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组织。23、评标23.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资格后审评标办法审查投标单位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23.2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根据本须知第27条,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3.32 开标后,投标文件经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1.3条规定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以评标办法中列举的废标条件为准;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将仅对确实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答辩,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答辩。23.4评标委员会依据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受招标人委托确定中标人。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投标须知附件: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23.5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施工招标,确定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国家计委等7部委第12号令、建设部89号令和市政府杭政(2001)18号文件中有关规定执行。23.6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3.4款所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人不受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或所有投标人约束,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任何时候均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招标人对决标结果也不作任何解释。24.评标过程的保密24.1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24.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如试图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4.3合同授予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情况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委或其他有关人员处获取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5.合同的授予25.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25.2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并报杭州市绿化管理站备案。25.3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25.2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2 26.履约保证金26.1中标人在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时,需向业主递交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等费用。26.2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26.1款及前附表20项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6.3招标工程如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也将在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同等数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提供支付担保金额在前附表第20项内规定。26.4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在签订业务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廉政责任书,明确作出廉政承诺。26.5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27.错误的修正27.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3)合价金额与单价金额和工程量的乘积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有明显错误的除外;(4)合价累计金额与小计(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累计金额为准,并修改小计(合计)金额及总报价。当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原则修正错误,发现其错误达到或超过原总报价0.5%时,将认定其投标文件质量较差,其错误不予修正,作废标处理。27.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28.合同履行28.1招标人应按照《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杭园文〔2006〕28号)的规定在开工前到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申报手续、按照《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验收备案移交暂行规定》(杭园文〔2006〕27号)进行验收、备案和移交。28.2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将重点检查受监项目的施工单位以下行为:2 中标人有无违法转包或者分包工程项目的行为;施工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有无擅自修改工程设计或偷工减料的行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对有关的沉降进行观测,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各种检测;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安全事故是否按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如实上报和认真处理;现场是否配齐与本工程相关的国家标准、规范、规程。28.3园林绿化工程实物质量安全监督以抽查、巡查方式为主,并辅以必要的检测手段。监督主要内容为:绿化栽植土、栽植材料、乔灌木树穴、土球或根系、园林电器喷灌、重要园林建筑、构筑物、假山叠石的基础、主体等重要的分项工程以及应属必须验收的隐蔽工程。三、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按国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杭州市有关规定执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凤凰山管理处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玉皇山边坡绿化及山顶环境整治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玉皇山边坡绿化及山顶环境整治。2.工程地点:西湖景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5.工程内容: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绿化工程等。6.工程承包范围:玉皇山边坡绿化及山顶环境整治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作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2月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16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十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捌份,承包人执肆份。2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1.2语言文字1.3法律1.4标准和规范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7联络1.8严禁贿赂1.9化石、文物1.10交通运输1.11知识产权2.发包人2.1许可或批准2.2发包人代表2.3发包人人员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2.6支付合同价款2.7组织竣工验收2.8现场统一管理协议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2项目经理3.3承包人人员3.4承包人现场查勘3.5分包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3.7履约担保3.8联合体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2监理人员4.3监理人的指示4.4商定或确定5.工程质量2 5.1质量要求5.2质量保证措施5.3隐蔽工程检查5.4不合格工程的处理5.5质量争议检测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2职业健康6.3环境保护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2施工进度计划7.3开工7.4测量放线7.5工期延误7.6不利物质条件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8暂停施工7.9提前竣工8.材料与设备8.1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8.3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接收与拒收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5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8.6样品8.7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替代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9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2取样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9.4现场工艺试验10.变更2 10.1变更的范围10.2变更权10.3变更程序10.4变更估价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0.6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10.7暂估价10.8暂列金额10.9计日工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2.2预付款12.3计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5支付账户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2竣工验收13.3工程试车13.4提前交付单位工程的验收13.5施工期运行13.6竣工退场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14.2竣工结算审核14.3甩项竣工协议14.4最终结清15.缺陷责任与保修15.1工程保修的原则15.2缺陷责任期15.3质量保证金15.4保修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2承包人违约16.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17.不可抗力2 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2不可抗力的通知17.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18.保险18.1工程保险18.2工伤保险18.3其他保险18.4持续保险18.5保险凭证18.6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18.7通知义务19.索赔19.1承包人的索赔19.2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19.3发包人的索赔19.4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19.5提出索赔的期限20.争议解决20.1和解20.2调解20.3争议评审20.4仲裁或诉讼20.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2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是用来指导施工项目全过程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和组织的综合性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规划红线范围内为实施本合同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指永久占地之外为实施合同工程需临时占用的土地。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130号(3)、《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物联网管理应用平台建设的通知》杭建工发【2012】426号(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推广应用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32号(5)、《关于落实建筑工棚安装空调事宜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237号(6)、《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杭建市【2011】198号(7)、《关于进一步明确杭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工程增加费计取规定的通知》。杭建市【2012】240号2 (8)、新工艺、新技术的约定:(9)、其他:地方政府或部门颁发的其他相关规定。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按通用条款约定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所有标准、规范除本文件提供外均由承包人自备。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所有标准、规范除本文件提供外均由承包人自备。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所有标准、规范除本文件提供外均由承包人自备。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详见设计文件和招标技术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发承包基本情况表)(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①施工组织设计;②其他: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生效后十四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五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份数,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施工图(详见签收表)。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详细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保证措施方案、工程进度计划、月工程量报表、月进度报表、周作业计划、发包人(监理)和政府规定要求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每月18日前提供月进度计划及当月工程量统计报表,上报发包方和监理核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2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承包人提供完备资料文件情况下,发包人收到14天内予以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不包括专用条款10.4工程变更文件审批,其审批流程按照杭州市政府和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凤凰山管理处工程变更相关制度文件)。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的图纸由承包人提供。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5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现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现场办公室或承包人所在地;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现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图纸红线为界。因承包人施工需要需场外借地修筑施工便道的,其借地费和修筑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出入口开设由发包人协助办理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建设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费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本工程的超大件:/本工程的超重件:/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2 (除发包人指明外)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包含在合同价款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专用合同条款10.4.1执行;调整合同价格的修正时间:结算审计或备案时。2.发包人发包人应根据工程所需配备发包人代表,同时配备1-2名相关人员到岗履职。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对工程进度、质量、成本及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签字后必须经发包人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在开工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含临设)用电、用水(含施工接水的水表)承包人自行考虑费用,发包人协助办理,变压器至施工场地电缆(根据图纸明示的范围)和接水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2 a、在交工验收前十五天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的的竣工资料(包括地下管线竣工测绘资料)。归档资料应符合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及发包人有关竣工工资料的要求。b、竣工图编制要求:当设计变更内容较少时,施工单位可采用杠(划)改或叉改法直接在原施工图上进行绘制修改,并加盖竣工图章;当设计变更内容较多时,施工单位应委托设计单位重新编制竣工图蓝图(修改部分),在设计图中注明“竣工阶段”,并应有绘图人、审核人的签字。相关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在投标报价中考虑,竣工图需提供电子版。c、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资料后,认为工程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或承包人提交人竣工验收资料不完整的,有权不组织竣工验收,直至工程符合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或竣工验收资料完整。若工程验收时,竣工验收资料尚不完整,或不完全符合主管部门要求的,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承包人仍应按要求提交完整的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承包人有义务配合发包人将该些资料存档备案。d、为工程竣工结算提供的竣工图应经监理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完整的竣工资料一式拾份(经监理和甲方确认),竣工图光盘2张,并提供不少于15张的工程照片以及不小于1小时的视频资料。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在交工验收前十五天。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向发包方提供竣工图、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并附光盘(含影像资料、图片等)。(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发包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绿化、杆线或地下管线的处理措施。如招标文件中未明确,承包人在进入施工场地后,要对施工范围内对施工有影响的杆线、绿化等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反映,经监理和发包人核实同意后,确定迁移方案。2.根据工程需要,负责安全保卫,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承担相应费用。3.向发包人提供必要的生活及工作便利。4.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管线的施工配合与协调,以及施工影响范围内、外的杆线、现状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程施工招标范围内、外不明管线,建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费用以现场工程师签证工程量以及本合同条款精神结算。如因违规施工或施工措施不力造成第三方人员或房屋、设备等财产损失,一切责任由施工方承担。5.对于招标前后明确的地下管线及需保护的建构筑物、古树名木,确因承包方施工中措施不力、违规施工而损坏,则发包方将对承包方处以罚款。根据损坏情况,第一次损坏罚1~3万元;第二次损坏罚2~6万元。使发包方声誉受到损害,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则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文明施工保证费用及投标书中的文明施工费用(可视其情况在工程款中先予以扣除,本合同条款中类似情况余同)。6.承包人必须根据发包人的指令,明确要求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及施工人员、做好与其他多家单位的施工配合等,无条件服从发包人代表及现场监理的指挥调度。出现一次不服从指挥调度的,罚1万元;发生三次以上,则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文明施工保证费用。2 1.承包人接受发包人委托,负责办理施工期间的临时占路证、交通施工许可证、管线监护卡、质监和安监的报监等手续。承包人需按市环卫、环保部门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2.承包人应执行发包人对工程管理所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3.负责办理封拆手续,工程结束,所有管道均应畅通,特殊情况需要变动,应办理签证手续,资料列入竣工档案。协助办理本标段内道路、下水道等市政设施交接手续。4.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引起第三方与发包人或承包人的纠纷或第三方向发包人或承包人提出的索赔等,由承包人全权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与发包人无关。5.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省、市颁发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管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按主管部门要求,如必要设立民工学校应按规定设立,费用自理。若在施工期间,由于承包人的责任发生违法、违规事件,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文明施工按市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文明施工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技术条款执行,施工时不影响经交管部门审批确认的道路交通的正常运行和保证排水畅通。施工区域范围内必须采取全封闭措施,搞好市容环境卫生,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和发包人、监理人的检查;环境控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损失或人身伤害,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发包人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应为本工程的专项专用资金,不得转移或挪做他用,监理人、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中介机构)随时有权到承包人处核查工程进度款使用情况,承包人须全力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如出现拖欠分包商、材料商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纠纷或发生维稳事件,发包人有权将同期工程进度款或履约保证金或工程结算款用于支付,同时对承包人进行处罚。工程竣工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申请报告,工程竣工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由发包人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相关政府管理部门、质量监督站进行验收,验收时间不作工期累计。工程验收合格,则承包人提交竣工报告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如验收不合格返工,则返工日期将作为工期累计。经过验收合格的工程,承包方有责任保护、管理至全部工程交付验收并获得通过为止。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2 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面负责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及成本控制,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承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宜。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到位率为90%(按每月30天,每天工作8小时考勤),重要施工工序或环节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必须到场。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责令承包人改正,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万人民币违约金,如不改正发包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天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1)承包人确需更换项目经理的,继任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的约定:在施工期间原则上不准更换,特殊情况要求更换的项目经理的,须经发包人同意并报招标办及相关部门认可备案;(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将被视为承包人违约,并按照5万元/人·次支付给发包人违约金,并优先从履约担保金中扣除。责令承包人改正,如不改正发包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人民币10万元违约金,如继续拒绝更换,发包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3.3.2承包人需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继任人员的数量、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的约定:在施工期间不准更换,特殊情况要求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须经发包人同意。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人民币2万元/人/次的违约金,如继续拒绝更换,发包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在施工期间不准更换,特殊情况要求更换的,须经发包人同意备案。承包人擅自更换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将被视为承包人违约,并按照2万元/人·次支付给发包人违约金,并优先从履约担保金中扣除。责令承包人改正,如不改正发包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技术负责人处罚1000元人民币/天/人,其他人员处罚500元人民币/天/人。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按通用条款执行。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2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如发现擅自分包,除立即取消分包人的分包资格外,承包人还应按合同价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原则上按通用条款执行,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约定。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承包人应按中标金额的10%(其中工程质量履约担保占履约担保总额的30%,工期履约担保占履约担保总额的20%,安全、文明施工履约担保占履约担保总额的30%,廉洁履约担保占履约担保总额的10%,稳定履约担保占履约担保总额的10%)的金额以银行保函的形式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在提交银行履约保函的同时必须以保函形式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履约担保有效期:履约担保从签订本合同至竣工验收合格后90天内有效。担保续保:工程仍在施工期内,保函或担保书原约定的有效期届满14天前,承包人应当按规定续保,并向发包人提交新的保函或担保书,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在工程进度款中暂扣相当于担保的金额。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监理合同约定实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合同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有关发包人授权给监理的职权,涉及工程变更以发包人签字盖章为准。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由承包人免费提供,如有其它费用由监理人自行承担。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2 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关于进一步明确杭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工程增加费计取规定的通知》(杭建市【2012】240号)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隐蔽工程必须做好影像资料收集、整理。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和《杭州市园林绿化技术规程(HBL/T002-1999)》。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杭州市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保证采取一切必要的安全预防措施,以防止承包人的雇员、发包人和工程师及其他人员因承包人的不当操作而受到伤害。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的原因而发生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其它一切事故,其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在投标文件中,须逐一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措施,并列明人员、设备及各项设施清单;工程实施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投标费用必须专款专用;发现未按投标文件实施的,根据投标清单予以扣除。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同时严格执行发包人制订的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检查程序及施工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监理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承包人必须按照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本工程顺利进行。2 承包人应根据本工程的实际安全施工要求,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10天内,报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防护施工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施工安全评估,安全预控及保证措施方案,紧急应变措施,安全标识、警示和维护方案等。对影响安全的重要工序和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承包人总工签字并报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承包人采取的施工安全措施,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监督,并向承包人提出整改要求,承包人必须积极整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承包人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规定要求的,发包方可委托第三方按规定标准进行代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承包人承担。发包方将在可支付的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内扣除。使发包方声誉受到损害,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扣除履约保证金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费用,并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承包商黑名单。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7天内共同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1、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安全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2、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小尘土和噪音污染,需要进行夜间作业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3、其他:(1)施工场地符合杭州市文明施工有关规定,符合杭州市创“清洁工地”要求,符合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要求,符合浙江省级文明达标工程要求,遵守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文明措施,并随时接受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在交工验收前由施工方承担场地清洁工作施工场地,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2)承包人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教育,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具,保证工程的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3)以打造文明工地、控制扬尘和施工现场场容场貌为目标,认真做好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严格遵守和执行杭建文领(2009)2号文“杭州市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综合整治评价暂行办法”。(4)承包人严格做到“七必须七不许”2 。七必须:施工作业必须设置标准围护;施工便道必须硬化;施工用的各种机械必须及时冲洗;施工场地必须及时洒水作业以防扬尘;必须配备专职的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场地(包括围护);施工车辆装载物品进出时车厢必须有遮盖物。七不许:施工车辆不许带泥出门;施工车辆不许超载;不许使用无证车辆,不许聘用无证人员;施工现场不许积水;不许现场焚烧垃圾;不许高空抛垃圾;不许现场拌制混凝土。承包人外聘的运输垃圾、渣土或土方单位,必须具备从业资质。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呈报各外聘运输单位的的运输资格证书原件、参与本工程的所有运输车辆车牌行驶证件原件及驾驶人员驾照原件,经核对后复印留底上交发包人,发包人将按此资料核对参与工程的所有垃圾或渣土运输车辆车牌及人员。承包人在渣土或垃圾运输中,需遵守有关部门关于垃圾、渣土或土方运输的有关规定,所有施工车辆必须按发包人指定的行车路线进出施工场地,承包人必须随时对施工车辆散落在公共道路上的杂物进行清扫,保持道路整洁,避免扬尘,如因违规受到各级管理部门的经济或行政处罚,承包人自行承担处罚后果。(5)若临设场地有变化,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无条件对硬化场地、场内道路、临时设施进行破除并清理完毕。4、上述手续办理费用约定如下:由承包人承担。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约定:(1)发包人应在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剩余部分支付按以下第(①)方式约定:①视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与进度款同期支付。②其他:(2)其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费随工程进度款支付,承包人不得挪作他用,该部分费用在申请时应注明,经发包人签证同意后方可支付,发包人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扣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1)投标报价必须与施工组织设计相一致,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未在投标报价中体现的均视同承包人优惠。(2)施工组织设计应按规定提交监理人和发包人工程管理部门审核,并按要求修改。所有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应该满足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满足现场施工环境的要求,针对承包范围内所有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在项目实施过程过程中,对于由于不能满足设计和规范、以及现场施工环境要求的方案变更所增加的费用,发包人不予考虑。承包人的施工方案,发包人有权组织专家进行方案论证,其论证意见所造成对原方案的变更、调整而引起的技术、经济风险,在投标时必须充分考虑,结算不作调整。(3)承包人应严格按已确认的施工技术方案实施,并无条件接受发包人派遣的现场代表及委托的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投资及协调方面的监督和管理。无条件服从建设单位对现场总平面的协调。由于现场交叉施工需要承包人调整局部施工安排时,承包人应积极配合落实调整。承包人如不按合同要求执行工程师的指令,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其他按按通用条款执行。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供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监理及发包人工程管理部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日内审核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修改后再行提交审核。监理及发包人工程管理部门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确认是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确认,并不是对所涉费用的确认,也不免除承包人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承担的责任。2 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3天。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12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7天。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重大设计变更引起的工期延误;②其他:a、因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而影响到施工进度的;b、因发包人未能提供施工条件而无法开工建设等原因影响进度的(承包人提出书面意见经监理工程师签署,发包人确认);c、发包人明确指令暂时停止施工的(不包括承包人因质量、安全和管理不善等因素引起的停工);d、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以上工程延期的审批,必须是非承包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程师才可以考虑是否受理承包人的延期申请;若只是局部工程受到影响,承包人应采取合同措施予以弥补,而不能推迟工程的总工期;延期工程项目如果不在工程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即使是关键工序但不在关键线路上的,工程师也不考虑延长工程总工期。工程延期审批最终以监理、发包人审批同意为准。“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是指在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的情况下,承包人同时向发包人、监理人发出书面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监理人仍未发出指示、批准。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使承包方产生了实际损失,双方协商处理。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一天,扣罚工程合同金额的万分之八。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直至扣罚完全部进度保证金。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1)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2)地下障碍物和污染物;(3)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4)其他。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日最高气温达到40度及以上的天气;(2)启动台风橙色及以上预警的天气;(3)启动防汛预案一级响应的天气;(4)启动防冻预案一级响应的天气;(5)其他:。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1)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新增的由发包人供应,并由承包人施工的材料设备,计取材料设备价的1%的费用(该费用已包含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安装过程中的二次搬运和设备就位费、检验试验费等费用);(2)因承包人原因发生材料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2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9.3.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试验、检测单位资质条件约定: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试验、检测单位选择约定: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试验、检测费用约定:材料及工程设备试验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检测费由发包人负责委托有检测资质的单位并承担费用。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约定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确定(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4)点规定情况的,按(4)点执行允许调整单价)。(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确定。(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其单价的确定,按以下约定:参照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的法令法规(包括工程定额、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造价信息等等,详见(5)其他g款重新组价,无价材料则参考结合市场水平组价计入,并按“直接费+规费+税金”进行结算。(4)工程量清单错误和(或)设计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以下情况的,其单价允许调整:凡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及以上时,或者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以上时。工程量偏差超过上述变化幅度之外变动部分的相应单价调整方法按以下方式约定:原招标工程量清单数量范围及上述变化幅度之内的完成工作量其竣工结算综合单价不做调整,直接采用适用的项目单价;增减超出超过上述变化幅度之外变动部分的工程量,工程竣工结算单价组价原则参照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的法令法规(包括工程定额、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造价信息等等)重新组价,无价材料则参考结合市场水平组价计入,并按“直接费+规费+税金”进行结算。(5)其他:2 a、联系单管理按《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杭财建【2013】1246号)和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凤凰山管理处联系单签证相关规定执行,未履行规定程序的联系单,不得纳入工程结算。b、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材料变化的仅调整材料的信息价(或市场价)差价,并计增减材料差价的税金。c、如工程量清单中相同工作内容及项目特征的子目出现多个不同报价的,变更时参照相同或相似项目中最有利发包人的综合单价;如同一人工、材料、机械在投标时有多个不同报价的,变更时参照最有利于发包人的报价确定相应价格。d、在招标范围发生重大变化或重大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增加或减少时,如发包人批准技术措施项目进行相应费用调整,原技术措施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有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发包人参照10.4.1第(3)条款进行确认后调整。如有甩项工程,招标人将对相应技术措施费按上述方法予以扣除。e、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的分项工程及工序内容均计入综合单价报价,若投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计算表及综合单价工料分析表没有详细分析的,招标人将对实际未实施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工序予以扣除,扣除部分的价格参考第10.4.1(3)条。f、本工程项目单价重新组价采用的定额为《浙江省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材料价有信息价的材料价格按照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信息价执行(信息价是指《杭州造价信息》正刊中的价格,如果《杭州造价信息》上没有价格的则按照《浙江造价信息》正刊执行),没有信息价的按市场水平进行组价。g、工程人工、材料价格异常波动结算调整参照杭建市[2011]19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执行,原则上本工程采用调价方式为竣工后一次性结算,特殊情况下可采用其余调价方式结算。h、根据《杭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内控管理办法》,对于单项变更金额超过合同价10%或投资增加额超过500万元,具备重新招标条件的工程,发包人有权重新招标。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2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是。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采用政策性文件进行价格调整。政府投资工程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以下第(一)种方式约定执行:(一)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杭建市[2011]198号)执行;(二)其他:/。其中:1、风险范围及幅度的约定:(1)人工费的风险幅度(6%)(2)材料价格的风险幅度(10%)2、材料价款动态调整结算方式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约定:(1)按时间进度分段结算:(2)按工程形象部位(目标)分段结算:(3)竣工后一次性结算2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应由承包人承担的工、料、机在投标编制期或预算书编制期与合同实施期间发生的价差波动。(2)其他a、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技术规范或国家有关建设的强制法令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b、所有招标文件或工程量清单明示要求报价的内容而承包商未予报价的,将被认为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结算时合同价款将不再追加;c、承包商对工程现场环境以及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作出错误的推论、理解而导致报价失误,属于承包商风险,结算时合同价款将不予调整;d、其他招标文件明示的合同价款中包含的风险。e.承包商应承担投标不平衡报价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以上风险费用已在投标报价时考虑,不再另行计取。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本合同11.1第3种方式的约定计算。(2)其他a、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人工费用发生变化,并由市级、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上述变化发布的政策性调整,承包人不承担此类风险,可按照调整规定执行;b、工程量变更应根据监理及发包人签证的联系单并参考投标报价或按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的法令法规,并参照本合同精神,如符合要求的按本合同第10.4.1约定,对合同价款予以调整;c、在招标范围发生重大变化或重大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增加或减少时,如发包人批准技术措施项目进行相应费用调整,原技术措施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有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发包人参照10.4.1第(3)条款进行确认后调整。如有甩项工程,招标人将对相应技术措施费按上述方法予以扣除。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2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其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应按国家标准工程量计算规范及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补充规定执行。(2)不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应按省、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各专业工程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上月15日至本月15日,按月计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每月18日提交经监理工程师核实后的完成工程量的统计报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7天内未完成审核的,承包人应同时向监理人、发包人发出书面催告,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催告函件后7天内予以回复。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12.4.2支付。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开工时间为2016年12月份,工程款支付要在财政资金下达后再给与支付工程款,估计财政资金下达时间为2017年10月份左右,故投标单位要综合考虑项目垫资问题。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完整合规的资料后14天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收到完整合规的资料,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后14天内。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不按通用条款,由双方协商另行约定。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逾期交付工程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损失。同时,承包人移交所有工程之前,发包人有权拒绝结算、支付工程款。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范围相一致,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14天。2 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并执行发包人的相关规定。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结算造价以审计确认为准,发包人在审计造价确认后且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供所有相关资料且无遗留问题28天内完成审批。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根据审计确认结论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14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按发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保修期满且审计结算造价确认按发包人要求提交。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算申请单且无遗留问题30天内完成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14天内完成支付。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5%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2 (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保修期满且审计结算造价已确认,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的规定返还质量保证金。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执行。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因发包人拆迁或者重大方案变更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工或者停工超过300天,经双方协商可解除合同。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2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如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份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重新采购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必须及时改正并承担相应损失。(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精心组织施工,严格把好每道工序的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经验收,如有不合格工程,承包人应无条件返工、整改、采取相应的补救、修复措施,直至验收合格,由此追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均由承包人负责。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承担发包人的所有损失。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发包人有权使用,费用双方另行约定。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6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及浙江省和杭州市的关规定办理。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必须投保承包方现场人员(包括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其他一切险(含地下开挖等)并支付保险费,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如出现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一切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和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2 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其他补充事项的约定(1)投标人应提供所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技术措施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分析表和工料机分析表。纸质工料分析表由中标人(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七天内提供(须与电子文本完全一致),但电子文本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所有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工日、材料(设备)、机械台班价格,且不得弄虚作假与投标书报价不一致。(2)如果投标人提供的工日、材料(设备)、机械台班价格及综合单价分析表和工料机分析表与综合单价矛盾,以综合单价为准,进行调整。(3)投标人如发现工程量清单漏项、漏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正确等质量问题应在招标答疑前及时提出。(4)本工程绿化养护期为壹年。(5)绿化施工要求:a、所有种植苗木必须符合招标单位提供的有关图纸及苗木清单中所注明的规格要求。所有苗木基本保持全冠移植,并尽可能少截枝(大型乔木种植前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所有种植苗木的树根必须留有规格泥球,并符合设计图纸的绿化工程施工说明。苗木种植时必须针对苗木的特性对工程现场的土壤进行局部改良或换土,并施加适合苗木生长的有机肥料,以保证苗木今后的长势茂盛。乔木、大灌木在栽后均应支撑,支撑材料要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支撑方式应尽量统一。树木栽植前,根据气候情况适当对树冠进行修剪。但修剪后的规格必须达到设计要求规格的最小值。苗木及地被植物的种植位置、标高必须符合招标方提供的图纸要求。(21)绿化养护要求I、所有植物应经常浇水以保持根部湿度。在干燥天气,每星期至少两次检查浇水是否充足。II、对竞争性和突出杂草随见随除,所有垃圾要清除干净。III、养护期间追施两次肥料。IV、每月检查一次树木支撑情况,替换所有损坏的、危险的或不能令人满意的支撑架和绳结。V、替换坏死干枯的植物和质量不能令人满意的植物。VI、对于土方沉降不匀的地方进行加土修复。VII、做好病虫防治工作,所使用药剂应符合环保要求。2 (6)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95%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自通过验收半年后的成活率必须达到100%,并达到《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和《杭州市园林绿化技术规程(HBL/T002-1999)》的要求。观赏植物的开花率在95%以上,观果植物的结果率在95%以上,树冠形状按设计要求。养护期(以移交给绿化接受管理单位时间中的后者为准)要求按《杭州市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标准》(试行)进行养护。(成活率达到100%)。(7)承包人一旦选定品牌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产品品质无法达到设计要求、产品生产能力无法跟上工期进度、该品牌无此类产品等理由要求换品牌,当出现不得不换产品品牌时,该品牌应在招标文件选定的品牌、规格范围内,且发包人需对其考察确认,单价不应突破原材料投标报价。(8)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已有成品(包括管线、道路、构筑物等所有设施)做好保护,处理好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关系,涉及成品损坏的按照原样复原,费用含在报价中。(9)关于文明施工的要求:(1)裸露土方及散装材料覆盖。非施工作业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或超过一天以上临时存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或绿化、固化措施。(2)施工现场应采取降尘措施。施工现场应当配备洒水设备。(3)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设置冲洗设施。(4)施工现场垃圾运输、存放措施以及排水排污控制。施工现场应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覆盖,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运输委托手续符合相关规定。(10)本工程位于景区,乙方应按照景区的要求做好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如遇数字城管或相关主管部门抄告问题的应急处理:1、乙方可以自行处理.若没有按照要求及时完成整改的,处以罚款1500元/个问题.2、发包人保留直接安排其他力量进行相关抄告问题处理的权力,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11)工程竣工结算总造价应控制在政府有关部门已批复的概算内,否则财政部门不予支付。(12)承包人在工程结算中应加强管理,本工程结算审计时,若工程结算审核核减率超过5%,承包人应承担核减额超过送审造价5%部分的核减追加费,核减追加费审查费以核减额超过送审造价5%部分为基数,按5%计算。承包人应承担的工程结算核减追加费,作为“其他收入”上缴财政专户,不列入工程成本。具体按《关于进一步明确本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审查费用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杭财基[2014]109号)执行。附件:资格后审评标标准和方法2 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一、评标前准备工作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中经济类专家不少于一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评标前应当熟悉招标工程的相关情况、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和方法等内容,并按照资格审查、确定评审区间、初步评审、商务标评审、技术标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完成评标报告的顺序依次开展评标工作。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须在评标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采用通过制。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按废标处理,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强制条件和标准的;(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三)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四)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的;(五)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其它情形。资格审查条件第(一)、(三)项根据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供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以及杭州市绿化管理站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审。资格审查条件第(二)项则根据银行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确认汇总表与本招标文件第16.3条款的要求进行评审。三、确定评审区间(一)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或等于5个的,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将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按其投标报价从低到高排序全部进入后续评审。若出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等时,则投标人的排序按照并列处理,紧跟其后的排序要按照并列的数量依次空缺。(二)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多于5个时,评标委员会首先按照“三次平均法”计算评标基准价。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将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先去除N个投标人(N=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个数*10%,数值四舍五入)的报价,再按投标报价从高到低的顺序去除N个投标人的报价;然后对剩余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投标价和一个最低投标价后进行一次算术平均作为投标第一次平均价A;(2)将低于投标第一次平均价A(不含A,不含先前去除的N2 个投标人的报价)的所有投标报价去掉最低报价后再次算术平均作为投标第二次平均价B;(3)投标第一次平均价A与投标第二次平均价B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最佳报价值即评标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到“元”,该评标基准价在评审过程中不作调整)。(三)选择以下2个方法之一来确定评审区间:1、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含)以上的数量多于或等于5个的,按从低到高的顺序,从中取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含)以上的投标人前5名进行评审;若出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等时,则投标人的排序按照并列处理,紧跟其后的排序要按照并列的数量依次空缺。2、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含)以上的数量不足5个的,从中取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绝对值最小的前5名,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进行评审。若出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相等时,则由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靠前;若出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也相等时,则投标人的排序按照并列处理,紧跟其后的排序要按照并列的数量依次空缺。四、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初步评审的要求和规定,对进入评审区间的5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采用通过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初步评审不予通过,按废标处理,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2)投标书商务部分没有编制人员签字、盖章的,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包括投标承诺书);(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5)投标人或组织结构与开标时提供的名称不一致的。(6)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7)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验收质量、施工工期、保修期等要求的;(8)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招投标管理规定必须废标的。初步评审予以废除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第(三)点原则依次替补满5名(少于5名时全部选取),直至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达到5个,当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不足5个的全部进入后续评审。五、商务标评审商务标评审主要对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理性以及相关费用核算进行核查,对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比分析。重点列出投标报价相对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重大偏差和有无严重的不平衡报价,通过质询、对比、判断做出书面评审意见。商务标评审采用通过制。2 (一)、投标报价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不予通过: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规定进行报价的;2、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3、投标人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与施工组织设计明显不匹配,经评标委员会一致决定或书面质询后,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其理由不成立的;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管理规定的通知》(杭建市[2016]25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基本费和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包括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临时设施费用,必须充分保证。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评定为废标。规费包括民工工伤保险、税金等不可竞争费用低于现行规定的作废标处理;企业管理费报价低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费用定额和相关取费计价文件规定的对应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弹性费率下限乘以20%的,作废标处理。5、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等);6、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的;7、当评标委员会发现其错误达到或超过原总报价0.5%时,将认定其投标文件质量较差,其错误不予修正,作废标处理;8、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9、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招投标管理规定必须废标的。商务标评审予以废除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第(三)点原则依次替补满5名(少于5名时全部选取),再对替补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商务标评审,直至通过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达到5个,当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不足5个的全部进入后续评审。六、技术标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商务标评审的投标文件逐个进行技术标评审,技术标评审采用通过制。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按废标处理,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一)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二)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三)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四)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五)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六)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七)不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的。2 评标委员会对不予通过的技术标书,应出具书面评标报告。对于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无明确规定,施工工艺、技术按照国家规范能满足招标项目施工要求的技术标书,不得随意废除。七、推荐中标候选人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技术标评审和商务标评审的投标文件按其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当出现投标报价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评标委员会应按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但有效投标不足3名的除外。2、经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时,评标委员会应该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八、完成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起草,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评标报告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开标记录;(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3)废标情况说明及依据;(4)询标澄清纪要;(5)中标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的问题;(6)评标情况公示内容;(7)其他建议。九、决标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若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除对其进行信用曝光、限制其政府投资项目市场准入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外,造成招标人损失的,应向招标人赔偿经济损失。2 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投标文件(商务标)工程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日期:年月日2 目录(1)投标函;(2)投标保证金递交函;(3)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本项无格式,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提出)(4)投标人承诺书;(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6)投标报价说明书;(7)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8)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9)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10)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11)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12)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13)计日工表;(14)总承包服务费项目及计价表;(15)主要工日价格表;(16)主要材料价格表;(17)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18)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19)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20)安全文明施工费分析表;(21)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22)措施项目工料机分析表;(21和22项纸质文件由中标人提供)(23)电子光盘(光盘有效可读,不可追刻)电子标书与纸质投标文件相同部分的内容应一致。2 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编号为的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招标答疑、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整(RMB:¥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工程质量标准达到《杭州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和《杭州市园林绿化技术规程(HBL/T002-1999)》的要求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达到标准;苗木养护期及保修期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并在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预计竣工日期完成和交付全部工程,即在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共计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全部工程。4.若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的履约保证金,承担相应履约责任。在我方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情况下,我方将按照规定以保函形式提交中标价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被没收。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7.我方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投标担保已于开标前递交。投标人:(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户: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日期:年月日2 投标保证金递交函投标保证金递交函粘贴处2 附表1:拟投入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表姓名本工程拟任岗位性别年龄学校所学专业专业工作年限职称安排上岗时间及到位率%持证情况2 投标人承诺书(格式)投标人承诺书招标人及杭州市绿化管理站:本投标人遵循诚信投标原则和对项目负责的态度,在参与项目的建设中对以下几方面内容给予澄清或承诺:1.如本公司有幸中标,将严格按照《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和《杭州市园林绿化技术规程(HBL/T002-1999)》的要求施工,同时遵循ISO9000质量体系管理程序,对项目建设全过程严格控制管理。2.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我公司承诺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所列的项目管理人员及时到位,持证上岗,并满足要求的出勤率。3.我公司中标后,会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确保工程如期完工;并在施工期间严格按照杭州有关安全施工规范和文明施工标准安排,将安全文明措施落实到位,随时接受监管部门监督检查。4.在养护期内按《杭州市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标准》(试行)接受招标人和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5.工程实施整个过程中保证执行杭州市建设部门的各项文件和规定,决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如有投诉并情况属实,我公司愿意接受相应处罚。6.我公司承诺投标文件中全部内容真实有效,投标文件中所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公章、法人章皆为真实有效,随时接受核查。我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以上条要求,并接受相应监督部门的管理。其中第条我公司无法接受,理由见附件。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日期:年月日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的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2 开标委托书兹委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为我单位参加(招标人及工程名称)开标会议的代理人,在代理范围内产生的民事法律责任由我单位承担。代理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委托书应与受委托人身份证一并在开标会上出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年月日(注:此委托书格式供投标人参考)2 投标报价说明书工程名称: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日期:年月日2 表1-1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序号内容报价(元)一园林工程1苗木工程2土建工程3安装工程…………二市政工程1道路工程…………三总计四投标总报价(大写):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执业资格章)全国造价员:(签字并盖执业资格章)日期:年月2 表1-1-1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内容报价合计(元)苗木土建……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二措施项目清单(1+2)1组织措施项目清单2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三其他项目清单四规费(3+4)3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4民工工伤保险费[(一+二+三+3)*费率]五税金[(一+二+三+四)*费率]六总报价(一+二+三+四+五)总报价(大写):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执业资格章)全国造价员:(签字并盖执业资格章)日期:年月2 表1-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号清单)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其中备注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1)(2)(3)(4)(5)(6)(7)(8)(9)(10)(11)合计注:表中(1)(2)(3)(4)(5)(6)栏由招标人提供。(11)栏由招标人按需提出要求,如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计算分析和工料机分析,请在(11)备注中明确。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 表1-3-1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其中备注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1)(2)(3)(4)(5)(6)反季节种植技术措施模板及支架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脚手架施工降水、排水其他合计注:投标人根据施工方案对具体项目可作补充。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 表1-3-2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金额(元)备注(1)一二三123456(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基本费和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其他组织措施项目提前竣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二次搬运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合计注:1、表中列项供参考,(1)(2)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按工程实际作补充。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 表1-4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2计日工明细表详见1-4-13总承包服务费明细表详见1-4-24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暂定费用合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 表1-4-1计日工表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编号项目名称单位暂定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1)(2)(3)(4)一人工123人工小计二材料123材料小计三施工机械123施工机械小计合计注:本表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 表1-4-2总承包服务费项目及计价表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价值(元)服务内容费率(%)金额(元)(1)(2)(3)(4)1发包人分包专业工程2发包人供应材料合计注: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 表1-5主要工日价格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工种单位数量单价(元)(1)(2)工日注:本表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 表1-6主要材料价格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备注(1)(2)(3)(4)(5)(6)(7)(8)注:本表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投标人可补充;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 表1-7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机械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1)(2)台班注:本表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投标人可补充。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 表2-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专业工程名称:清单号:第页共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1)(2)(3)(4)(5)(6)(7)(8)(9)(10)(11)(4)*(11)1(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2(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合计注:除苗木部分以外的工程量分析使用此表。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 表2-1-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养护费小计(1)(2)(3)(4)(5)(6)(7)(8)(9)(10)(11)(12)(4)*(12)1(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2(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合计注:苗木部分分析使用此表。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 表2-2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1)(2)(3)(4)(5)(6)(7)(8)(9)(10)(11)(4)*(11)1(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2(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合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 表2-3安全文明施工费分析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项目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冲洗设施,扬尘控制,污水处理,车辆冲洗、密封,清扫、冲洗,2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现场门楼,标牌,效果图牌,彩旗、彩带,现场整洁,现场围护(含搭拆),地坪硬化,文明施工教育,3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安全标牌、标识(志),安全标识(志),交叉口闪光灯,防护棚,防护栏杆,临边维护,安全隔离网,安全保护服装,安全保护用品,开关箱,单独供电系统,消防箱,灭火器,消防水泵,水枪、水带,其他消防器材、设施,大型机械监察费,现场安全保卫,安全教育培训,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中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设施等发生的费用。临时房舍(如办公用房、生活用房等),生产用房(如加工房)等,临时水电设施(如临地供水、排水等),合计1、此表格供参考,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调整内容。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表2-4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项目编码:计量单位:项目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元)单价合价人工一类工日二类工日三类工日1人工费小计主要材料其他材料费2材料费小计主要机械其他机械费3机械费小计4直接工程费(1+2+3)5管理费6利润7风险费用8综合单价(4+5+6+7)注:本表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表2-5措施项目工料机分析表项目编码:计量单位:项目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元)单价合价人工一类工日二类工日三类工日1人工费小计主要材料其他材料费2材料费小计主要机械其他机械费3机械费小计4直接工程费(1+2+3)5管理费6利润7风险费用8合计(4+5+6+7)注:本表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表2-6现场监控、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分析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费用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一施工现场在线监测监控系统1塔吊安全监控系统2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3其他监测系统二现场临时宿舍空调设施合计注:本表为分析表,由投标人根据市政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对于现场监控和现场民工宿舍空调的设置要求或标准规定进行相应数量和费用的报价。注:本表由招标人按需要提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投标文件(技术标)工程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日期:年月日 5—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编号名称型号/规格已使用年限产权情况配备数量计划进场时间计划退场时间5—2拟投入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表本工程拟任岗位性别年龄学校所学专业专业工作年限职称安排上岗时间及到位率%持证情况5—3劳动力投入计划表工种人数计划进场时间计划退场时间上述三张表格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展。 6—1施工进度计划表总工期天,分项工程施工时间段以开工日开始计序号施工内容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总需要时间备注6—2主要材料供应计划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供应地首批到场时间首批到场数量末批到场时间备注上述两张表格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