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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新世纪学校主题文化“创新广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项目名称:茂名市新世纪学校主题文化“创新广场”绿化工程招标人:茂名市新世纪学校二〇一八年二月29
第一章招标公告茂名市新世纪学校主题文化“创新广场”绿化工程招标公告茂名市新世纪学校主题文化“创新广场”绿化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1.采购项目编号: 1718282.项目名称:茂名市新世纪学校主题文化“创新广场”绿化工程。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4.项目内容:科学楼一楼占地约3000平方米的空地的绿化。5.招标控制价:311933.18元。6.合格承包商:6.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在相关部门备案。6.2 项目负责人具有校园园林绿化工程多年经验和良好信誉,有相应的资质。6.3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6.4 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在采购方完成过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中,没有不良记录。6.5投标人自行到现场勘察,并取得建设单位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书29
,在开标之日和投标书一并交给建设单位。投标人提交招标文件时,如无现场勘察证明书出示,招标文件无效。 6.6现场勘察时间为:2018年2月26日至2018年2月28日; 勘察地点:茂名市新世纪学校 6.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报名要求及联系方式:7.1 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7.2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 日至2018年3月6日(上班时间)须由企业法人到茂名市新世纪学校报名。7.3 报名地点:茂名市新世纪学校总务处。7.4 联系人:黄老师。7.5 联系电话:0668-2995298,13824882008。投标文件投递及项目评审时间(暂定):2018年3月8日下午3:00。开标地点:茂名市新世纪学校小学会议室。 茂名市新世纪学校 2018年2月24日29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茂名市新世纪学校主题文化“创新广场”绿化工程2建设地点茂名市新世纪学校科学楼一楼占地约3000平方米的空地3建设规模茂名市新世纪学校主题文化“创新广场”绿化工程,经茂名市投资审核中心审核招标控制价为:311933.18元。4工程造价项目绿化工程招标控制价:311933.18元。5招标方式该施工项目属部门采购,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招标。6施工目标投资控制目标:不超过工程预算。进度控制目标:2018年5月前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质量控制目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园林绿化质量验收标准合格以上。7招标范围中标人为本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并在合同期限内负责对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建设。8计划工期30日历天(2018年3月12日至4月12日,共30天)。9资金来源单位自筹。一、投标须知前附表29
10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校园园林绿化工程多年经验和良好信誉,有相应的资质。12报价方式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茂名市新世纪学校主题文化“创新广场”绿化工程最高投标报价值为人民币311933.18元;暂列金额按茂名市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报告书中所列金额。13招标文件答疑不设集中答疑。14投标有效期为:5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5投标文件份数一套。16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至:茂名市新世纪学校总务处地址:茂名市高水公路168号大院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3月2日17时00分17开标开标时间:2018年3月7日15时00分地点:茂名市新世纪学校小学会议室18评标办法详见投标须知。29
二、招标文件说明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格式第四章技术规范及要求第五章投标文件投标函及辅助资料格式附件:诚信投标承诺书三、投标报价说明1、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应是监理服务费包干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报价视为无效的投标报价。2、投标人应根据茂名市投资审核中心审核的工程预算报告书和要求进行报价。3、在本合同执行完毕时,按合同专用条款的有关条款支付和结算工程费用。4、投标货币: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位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函和辅助资料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函部分:(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3)工程施工投标报价书(二)辅助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五、投标文件的提交29
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1)所有投标文件均用A4纸装订,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规定的顺序和格式装订成册,并编有目录和页码。2、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密封。3、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4、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六、开标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通知所有投标人参加。2、开标程序:(1)开标由招标单位领导主持。(2)由投标人代表和局纪监室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七、评标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照茂名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工作在市教育局纪检部门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组织进行。2、从学校各部门、各年级、各科组等代表组成9人以上单数成员评标委员会,并现场推荐评标委员会负责人。3、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4、评标办法(一)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无记名投票产生招标参考价29
:(1)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当场在-12%至+3%之间任选一个百分数(小数点之后最多只能两位数),表明个人建议此项目招标参考价应该是招标控制价再上浮或再下浮多少百分比;(2)当场回收并公布每个评标委员会成员建议上浮或下浮的百分比;(3)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所建议的百分比相加之和除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公式算出此项目招标控制价最终浮动系数;(4)按照“招标控制价×(1+最终浮动系数)”的公式算出最终的招标参考价并当场公布。(二)按照收到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当众开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如发现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宣布为无效投标。(三)按照最接近招标参考价原则确定中标人,中标价为招标控制价、招标参考价、中标人投标价三者之中的最低者。(四)有效投标人的开标情况全部按接近招标参考价的先后顺序当场公开列名并作为备选。如果事后发现并确认中标人有不符合投标条件的按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或中标人在签订项目合同之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备选投标人按顺序递补。(五)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中标情况上签字确认。5、评标结果公示在评标结束的第二天,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学校校园网及学校公示栏上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6、中标通知书(1)公示期满后,招标人按规定重新核对中标人投标条件,如果没有发现任何违法行为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设定的,招标人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3)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7、合同的签订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前往与招标人签订委托施工合同。所签服务合同的价格为招标控制价、招标参考价、中标人投标价三者之中的最低者。如中标人在签订项目合同之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备选投标人按顺序递补。29
第二章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格式工程编号:合同编号: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发包人:承包人:2929
第一部分协议书29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29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书。29一、工程概况29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规模:结构形式: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资金来源:单位自筹二、工程承包范围29承包范围:茂名市新世纪学校主题文化“创新广场”绿化工程,具体详见预算书及现场修改。29三、合同工期29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从年月日开始施工,至年月日竣工。29四、质量标准29工程质量标准:国家园林绿化质量验收标准(GB50500-2013)合格以上。29五、合同价款29合同总价(大写):(小写):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29
√详见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预算书(非招标工程)。29六、组成合同的文件296.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协议书;2、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签证等修正文件);3、中标通知书;4、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5、专用条款;6、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工程量清单;10、本工程最高限价报告或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文件。6.2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词语含义29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29八、承包人承诺29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本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29九、发包人承诺2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29十、合同生效29订立合同时间:年月日订立合同地点: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9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户号:户号:行号:行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略)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合同通用条款执行自2013年施行的《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13版)内容,见(茂园建字[2014]22号)文。29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定义1.53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1、文书、2、传真、3电子邮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2.2(10)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1.本工程施工预算;2.本工程施工现场修改、变更。4.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4.3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500-2013)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5.施工预算5.1施工预算由发包人提供(1)施工预算提供的时间:合同签订后3天内提供,在不影响施工进度的前提下。5.2施工预算书由承包人提供6.通讯联络6.2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1)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发包人: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承包人: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监理单位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造价咨询单位: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2)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派人面交、特快专递、挂号信。7.工程分包7.5(1)指定分包工程:(2)分包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13.交通运输13.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29
13.2场外施工道路的约定:13.4超大件和超重件运输的约定:14.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14.2(1)专项批准事件的监理工程师:具体人选:印章样式:签字样式:授权范围:(2)专项批准事件的造价工程师具体人选:印章样式:签字样式:授权范围:(3)专项批准事件的建造师的:具体人选:印章样式:签字样式:授权范围:(1)办理工作现场指挥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2)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开工前5天内发包人负责把水、电接通至施工现场红线外30米内。(3)开工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的约定:开工前与相关部门协调,具备能满足施工实施的需要。(4)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5)办理有关所需证件的约定。(6)现场交验的时间:承包人进驻工地后3天内进行现场交验。(7)提供施工设计图纸、设计文件的时间:合同签订后5天内提供。(8)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承包人领取施工设计图纸后7天内,发包人组织承包人和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29
(9)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形关系问题和做好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的约定:。(10)接收已完工程支付工程相关价款的约定:按合同专用条款第81.1条规定付款。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部分工作有:配合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有关报建手续。19.3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在开工前完成。19.4支付期及支付方式的约定:(1)工程价款支付期限:按合同专用条款第79条预付款及第81条进度款的规定期限支付。(2)工程价款支付方式:按协议书所注明的银行帐号转帐。20.承包人20.2承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5)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时间和要求:。20.4承包人完成设计的约定(1)承包人负责的设计有:。(2)承包人提交设计图纸的时间:不要求。22.发包人代表22.1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1)发包人任命()为发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2)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所有施工过程中的签证。23.监理工程师23.1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单位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1)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2)任命()为监理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23.3(11)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所有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图纸会审纪录、施工组织设计等及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变化可能导致合同价款调整的,必须先经发包人同意,否则,结算时不予认可。24.造价工程师29
24.1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任命的造价工程师(1)造价咨询单位:法定代表人:(2)任命()为造价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24.3(4)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工程进度及结算资料应报经发包人认可,结算要经发包人审阅后方可签字。25.承包人代表25.1承包人任命()为承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26.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不可抗力是批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除了通用条款26.1条包含的不可抗力因素外,包括担不限于:地震、海啸、火山爆发、泥石流、暴雨(雪)、台风、龙卷风、水灾等自然灾害;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污染;瘟疫等。27.保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无。担保内容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28.进度计划和报告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29.开工在本合同签订后的(7天)内签发开工令。30.暂停施工和复工发包人、承包人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暂停施工的其他情形:无。31.工期及工期延误合同工程的工期约定为()天。(1)(工程名称)单项(位)工程的工期约定为天。(2)(工程名称)单项(位)工程的工期约定为天。32.提前竣工29
计划竣工日期:33.质量目标工程质量标准:《园林绿化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500-2013)合格以上。34.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治安管理的约定:35.测量放线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的时间:测量放线误差的约定:36.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发包人是否供应材料设备发包人不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本条不适用。□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合同工程结算方式:无。37.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按通用条款本条规定要求。承包人供货与清点要求:按通用条款本条规定要求。发包人指定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38.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时间和地点:39.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无。40.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质量应达到相关验收规范合格以上等级标准。41.工程变更承包人提出合理建议应得的奖励:无。42.竣工验收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验收合同工程无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本款不适用。29
□合同工程有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各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范围、计划竣工时间如下:(1)(工程名称)工程,计划竣工时间为其范围包括:(2)(工程名称)工程,计划竣工时间为(3)其范围包括:43.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工程保养的约定:按《合同书》约定的工作内容执行。44.暂列金额合同工程的暂列金额为0元,以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分部分项项费为计算基础的计算,不列入投标竞争的范围,由发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发生各种情形按合同通用条款本款相关规定支付使用。45.暂估价合同工程含有专业工程的暂估价金额为元。46.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提前竣工奖的约定:误期赔偿费的约定:47.优质优价奖优质优价奖的约定:没约定优质优价奖的,本款不适用;□约定优质优价奖的等级:优质优价奖的计提与支付:无。48.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1)工程量的偏差;(2)工程变更;(3)费用索赔事件或发包人负责的其他情况;(4)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造价调整;(5)政府对工程结算的政策性调整;(6)其他调整因素:包括非承包人原因确需临时变更施工组织设计或其它特殊工序的施工方案有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对工程的影响。29
49.工程变更事件工程变更,导致综合单价调整的方法:□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按以下方法调整: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因设计变更或发包人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工程施工期间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指定材料规格、品牌施工的,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中标综合单价进行结算。预算包干费执行最高限价计算。施工图范围以外,若由于非承包人原因确需现场签证的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及工程量清单中指定材料规格、品牌等改变,茂名市投资审核中心审核的工程预算审核报告书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按审核报告书已有的价格调整;审核报告书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可以参照类似价格调整;审核报告书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由承包人依据变更工程内容、按现行定额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套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同期建设信息材料价格与承包人投标报价的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内容,经上级主管部门及发包人确认后才能进行调整,原则上增减工程不能超过10%,总结算价不能超过合同总价,否则,结算时不予认可。50.工程量的偏差事件工程量的偏差,导致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调整的方法:√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按以下方法调整:工程量的偏差,导致措施项目费调整的方法:□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按以下方法调整:图纸范围内工程量的偏差或因工程材料的型号、品牌的更换或材料价格的调整而导致合同价款的调整,措施项目费(包括技术措施费与其它措施费)不进行调整;图纸范围以外增减工程量,措施项目费可以调整。51.现场签证事件现场签证报告确认约定的时间:所有合同以外的零星项目、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等涉及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变化或材料的更换可能导致合同价款调整的,承包人在收到书面变更通知和相关资料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现场签证报告,发包人在3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并在该事实发生后5天内经发包人签,才可作为合同价款调整的依据,否则,结算时不予认可。52.物价涨落事件29
调整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材料设备、施工机械费的方法:施工期间若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台班价格涨落较大,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标准《园林绿化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主要材料在施工期间的信息价平均值增减超出投标截止日期上月信息价±5%时,超出±5%部分的价差按实计算调整;对施工机械使用费超出±10%时,超出±10%部分的价差按实计算调整。施工期间主要材料信息价的平均值增减低于投标当月信息价的5%,施工机械使用费介格涨落低于10%时,合同价款不作调整,风险范围内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包人各自承担。调整合同价款日期√招标工程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非招标工程的合同订立时间:53.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内容、范围和金额的约定(1)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和范围(2)承包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的报价总额:元。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预付金额、支付办法和抵扣方式54.进度款支付期间55.竣工结算与结算款结算的程序和时限:办理结算程序和时限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交齐有关竣工图纸资料、结算文件等送交发包人,发包人在收到结算资料后10天内审核完毕,并向承包人提出完整的核实意见(包括进一步补充资料和修改结算文件),承包人在收到核实意见后的10天内按照发包人提出的合理要求补充资料,修改竣工结算文件,并再次递交给发包人。发包人将竣工结算文件和完整竣工结算图纸资料,报送茂名市投资审核中心审核,经三方定案后15天内一次性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56.履约承诺金履约承诺金的金额及扣留(1)履约承诺金的金额(2)履约承诺金的扣留履约承诺金的返还时间:29
投标人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需向采购人提交中标价的5%的金额作为履约承诺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后,履约承诺金转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则采购人在10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全额质保金给承包人。56.最终清算付款最终结清申请报告提交份数:一式四份。提交期限:57.合同争议争议调解或认定机构√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合同双方认可为:双方同意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争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8.保密要求提供保密信息的期限:无.59.合同份数提供合同文本□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由发包人提供。√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提供方式为:由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合同内容、格式及其投标文件的有关内容编写合同文本。双方约定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副本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正本与副本均具有同等效力。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60.补充条款附件1廉政合同廉政合同29
根据国家、广东省、茂名市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茂名市新世纪学校(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承包人的义务(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9
(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政府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本地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附件2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合同为在茂名市新世纪学校主题文化“创新广场”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29
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有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各种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5、本合同正本贰份,副本肆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贰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其授权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29
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a)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城市园林绿化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500-2013b)对材料的质量和试验要求按合同给定三、其它说明若以上技术规范与施工图不符,则以施工图为准;若国家出台最新技术规范,则以国家出台最新技术规范为准。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29
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项目编号:商务、经济报价投标书(正本)/(副本)项目名称: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第一部分投标函29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至年月日签发日期:年月日单位(盖章)附:法定代表人性别:男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经济性质:主营(产):兼营(产):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兹授权同志,为我单位代理人,其权限是:授权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有效期限:至年月日签发日期:附:代表人性别:职务: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经济性质:主营(产):兼营(产):说明:1、委托书内容要填写清楚,涂改无效。2、委托书不得转让、买卖。3、将此委托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三)工程施工投标报价书29
工程名称茂名市新世纪学校主题文化“创新广场”绿化工程投标报价合计招标单位茂名市新世纪学校投标单位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四)投标书茂名市新世纪学校:29
1、我方在研究了茂名市新世纪学校主题文化“创新广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及了解工程相关情况后,我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了该施工投标文件并愿意遵守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并完成该施工服务。2、我公司承认投标函及辅助资料成为我公司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我们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同时也理解,贵方不承担我方的任何投标费用。3、我方同意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30天内保持投标文件有效,在此有效期内我们将严格遵守投标文件的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文件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中标。4、除投标文件所提交的资料外,我方同意随时接受贵方的检查、询问,并根据评标的需要补充贵方要求提交的资料。5、一旦中标,我公司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与招标人签订的委托施工合同,成立本工程的施工项目部,保证按投标文件内规定的期内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工作。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二部分辅助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注:投标单位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有造假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投标(中标)资格。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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