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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SDJC-DZCG-18110-1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SDJC-DZCG-18110-1)招标单位:平原县教育局、平原舜景公共建设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O一八年五月1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34-5011085
项目编号:SDJC-DZCG-18110-1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9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另附)20第五章谈判办法21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3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2643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34-5011085
项目编号:SDJC-DZCG-18110-1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一、项目名称: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二、项目编号:SDJC-DZCG-18110-1三、招标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共计一个标段。标号招标内容投标人资格要求控制价(元)1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持有园林、绿化等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公司注册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报名时即已不再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以往的类似工程项目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未列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黑名单;3、特别说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523165.14元43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34-5011085
项目编号:SDJC-DZCG-18110-1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1.报名及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18年5月11日至2018年5月15日(北京时间)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2.报名地点:网上下载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完成注册并审核通过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原县分中心系统针对本项目点击报名,未办理注册审核的投标人在信息库认证办理完成后方可进行报名。4.获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已报名投标人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网平原县分中心网免费下载本项目的谈判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采购公告下方的采购文件仅供报名前查看,投标人必须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报名后在“采购文件领取页面”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操作将被自动记录,逾期未在平台下载视为放弃报名,如参加投标/报价,将被拒绝。下载完成后刷新当前页面,即可获取当前项目(标段或包)的保证金账号。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1.递交时间:2018年5月17日14时00分至2018年5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递交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平原县东经济开发区经济管委会院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18年5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平原县东经济开发区经济管委会院内)七、联系方式:1.招标人:平原县教育局联系人:肖先生联系电话:0534-4202102平原舜景公共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534-2169333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德州经济开发区三八路董子文化街广仁街31号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534-5011085/15615189918电子信箱:sdjcxmglyxgs@163.com43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34-5011085
项目编号:SDJC-DZCG-18110-1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八、发布公告媒介: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德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dzzfcg.gov.cn/)、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原县分中心网(http://www.py.dzzyjy.gov.cn/)上同时发布。九、投诉质疑回复主体:平原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534-4202102平原舜景公共建设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4-2169333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4-5011085监督机构:平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34-4212123十、重要说明:1.投标人首次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报名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诚信库会员信息验证服务指南》(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并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左侧系统入口的“会员注册”栏目免费注册。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诚信入库咨询电话:0534-2223100,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2.谈判文件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原县分中心网上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谈判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原县分中心网上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发布人: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18年5月10日43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34-5011085
项目编号:SDJC-DZCG-18110-1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1招标人招标人:平原县教育局联系人:肖先生联系电话:0534-4202102平原舜景公共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534-21693331.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德州经济开发区三八路董子文化街广仁街31号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534-5011085/15615189918邮箱:sdjcxmglyxgs@163.com2项目名称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4施工地点甲方指定地点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出资比例100%7资金落实情况已到位8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10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523165.14元;(大写:人民币伍拾贰万叁仟壹佰陆拾伍元壹角肆分);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11质量标准合格12工程保修期两年13养护期一年14工期2018年5月31日之前完工15付款方式工程全部完工付至合同价款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经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审核并出具评审报告付至评审金额的90%,余款10%在工程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43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34-5011085
项目编号:SDJC-DZCG-18110-1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16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7勘察现场不安排统一勘察现场,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18谈判文件的修改代理机构根据项目情况可以补充、修改谈判文件,并将补充修改内容在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原县分中心网发布。19疑问与澄清各潜在投标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盖章扫描件及word文档格式文件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通知至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34-5011085;电子邮箱发至sdjcxmglyxgs@163.com,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疑问,将被视同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均无异议。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或依据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在公示期间,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修改,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原县分中心网统一回复,一经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答疑、修改文件等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0谈判文件澄清与修改注意事项1.因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代理机构无法获取下载谈判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如项目发布澄清、补充、修改信息,将在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原县分中心网进行公告。2.澄清、补充、修改信息等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原县分中心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原县分中心网下载各类文件及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1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另行发出的对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澄清等有关资料22是否允许分包/转包否23是否偏离否24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2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43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34-5011085
项目编号:SDJC-DZCG-18110-1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26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持有园林、绿化等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公司注册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报名时即已不再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以往的类似工程项目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未列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黑名单;3、特别说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7签字和盖章要求按照谈判文件中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在指明的地方盖章签字,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投标文件需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28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中标单位否,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43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34-5011085
项目编号:SDJC-DZCG-18110-1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29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小写:¥8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形式:网银转账或电汇(必须注明投标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2.报价保证金形式: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网上报名成功后,随机获取虚拟子账号,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按要求交纳至随机获取的虚拟子账号;3.开户名称: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开户银行: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原支行咨询电话:0534-78698064.报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16:00之前,逾期不予受理;报价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无效;未按以上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按无效标处理。5.投标人应持保证金交款凭证或电汇复印件及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开标现场,以备查验。6.报价保证金的交纳最终以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单据为准。7.未中标投标人的报价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中标投标人的报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合同为原件,请中标投标人在签合同时多签订一份,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规定的执行其规定)。8、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款项的银行交换时间,由此带来的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0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工程类”收费标准向中标单位收取代理服务费,最低不得低于人民币肆仟元整。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31投标文件份数1、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2、唱标一览表一式贰份;3、电子版投标文件一套(U盘)32装订及密封要求投标文件正、副本密封在同一个包封内;唱标一览表一式贰份密封在同一个包封内;电子版U盘(使用全新U盘)一份单独密封。投标文件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按无效标处理。43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34-5011085
项目编号:SDJC-DZCG-18110-1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封套上注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果投标人未按要求密封,按无效标处理。造成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注:参考详见密封格式(后附)。33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34开标时间2018年5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35投标及开标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平原县东经济开发区经济管委会院内)36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密封情况检查:开标时,将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在确认无误后唱标;(4)按照投标人签到顺序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会议结束。37审查证件资格审查的证件(原件)或公证件:1、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上述1.2.3.部分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4、资质证书(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持有园林、绿化等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的投标单位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6、项目经理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合格有效的安全考核B证;7、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注: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会,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8、提供企业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关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9、提供本单位2017年6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任意连续3个月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如投标人注册时间不足的从注册时间算起。);43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34-5011085
项目编号:SDJC-DZCG-18110-1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10、提供本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及授权代表人自2017年6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投标人注册时间不足的从注册时间算起。);11、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近三年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实现网上查询功能的,须提供查询用户名、密码或验证码等信息,可实现网上查询验证,否则无效;如投标人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算起。);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格式见附件。注:1、以上证件均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在开标现场必须按要求提供,未按要求提供或证件不合格,做无效投标处理。2、以上证件的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指定位置,在开标现场需提供一式三份完整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留存。3、以上证件正在办理年检或延期的,需提供年检或(延期)核准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4、涉及的原件或公证件需要单独一套放入档案袋中(可不密封),投标人对有关证件的真伪、有效性负相应法律责任。上述资格审查资料和类似项目业绩等资料应在投标时间截止前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概不接收与投标有关的其他任何资料。38谈判小组的组建谈判小组由3人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山东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9评标办法及标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40履约保证金无41合同价款的调整及结算方法固定单价。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变更签证,应经相关部门认可。变更签证调整办法:(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于目的,采用该于目的单价;(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于目,但有类似于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于目的单价,由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与发包方审核批准后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于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与合同双方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4)施工过程中如遇政策性规定不做调整,不执行上调标准。43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34-5011085
项目编号:SDJC-DZCG-18110-1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42报价说明本项目非一次性报价,投标人后一次的报价不得高于前一次的报价,以投标人最后一次报价及承诺作为推荐依据;否则按无效标处理43特别说明(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的同时,须提交评审办法中能证明资质、业绩等加分内容的基本材料原件电子版(与投标文件电子版独立设置,可放在一个U盘里)。(2)中标人须同意其投标文件中由谈判小组认定的能证明资质、业绩等加分内容的基本材料原件电子版内容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原县分中心网上进行公示。中标人认为有关合同业绩为保密资料,应递交不予公开的书面申请,经相关部门共同认定后,可不予公开或公开部分内容。44中小微型、监狱企业有关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规定执行;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3、按照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价格扣除幅度: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给予6%的扣除。一、总则1、项目说明1.1本招标项目综合说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各项所述。1.2本招标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执行,现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择优选定中标单位。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详见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4、踏勘现场:见投标人须知表。二、谈判文件5、谈判文件的组成43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34-5011085
项目编号:SDJC-DZCG-18110-1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5.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1)竞争性谈判公告;(2)投标人须知;(3)技术标准和要求;(4)工程量清单(另附);(5)评标办法;(6)合同条款及格式;(7)投标文件格式;5.2根据本谈判文件有关规定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6.1谈判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在获得谈判文件后,若对谈判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答疑时间”前提出澄清要求,并发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邮箱。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谈判文件做出澄清。6.2谈判文件的修改6.2.1招标单位可以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信息等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原县分中心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原县分中心网下载各类文件及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修改文件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6.2.2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共同负责。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报价7.1投标价格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谈判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投标报价的编制,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招标代理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招标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招标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投标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7.2投标价格采用方式:投标人所填写的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任何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7.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及承诺作为谈判小组确定中标人的依据,并根据“投标内容”确定中标候选人。7.4投标货币投标文件报价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43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34-5011085
项目编号:SDJC-DZCG-18110-1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8.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凡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以及业务洽商等均使用汉语及简体中文。8.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投标有效期:在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单位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1、投标保证金11.1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谈判文件而作无效标处理。11.3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1.3.1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11.3.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至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11.3.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1.3.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2、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2.1投标人按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并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唱标一览表”和“电子版”。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如果唱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正本有差异,以唱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中的唱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唱标一览表为准;贰份唱标一览表不一致的,按无效响应处理;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为准修正单价。12.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12.3投标文件在规定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2.4投标文件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必须胶装,以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的报价不予接受。12.5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13.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13.2未按要求密封或提供资格审查资料证明文件不全的取消其投标资格。13.3投标人如不按本谈判文件的要求,将被取消投标资格。13.4密封格式详见后附。14、投标文件的提交14.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14.2除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以退还。43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34-5011085
项目编号:SDJC-DZCG-18110-1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15、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15.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15.2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16、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7.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17.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17.4根据须知表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与谈判文件中规定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扣留。五、开标18、开标18.1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18.2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本章前述有关条款规定的资料出席开标会议。18.3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以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有关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18.4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密封情况检查:开标时,将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在确认无误后唱标;(4)按照投标人签到顺序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会议结束。六、评标19、谈判小组与评标19.1招标人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3人组成。谈判小组成员由有关技术、经济专家组成。本项目谈判小组专家由山东政府采购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3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34-5011085
项目编号:SDJC-DZCG-18110-1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19.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0、评标及内容的保密20.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0.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人确定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谈判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0.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谈判小组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1、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有关规定,凡属于谈判小组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2、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2.1评标时,谈判小组将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无效投标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1)谈判文件中要求必备的证件未能提供或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材料的;(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的;(4)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5)投标人串通投标或采取不正当竞争方式的;(6)投标人拒绝按谈判文件规定或谈判小组要求修正报价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23、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3.1谈判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3.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24、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比较和否决24.1谈判小组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43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34-5011085
项目编号:SDJC-DZCG-18110-1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和比较。24.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4.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4.1.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经理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24.2谈判小组依据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谈判小组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5.1本次谈判报价采用两轮(最终)报价法,投标人两轮报价均不应超出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超过第一轮报价。最终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提供一个方案,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提供多个报价或方案将作为无效报价。25.2投标人应按谈判文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工程清单一致。26.评审标准26.1本次谈判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26.2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中标投标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43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34-5011085
项目编号:SDJC-DZCG-18110-1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七、合同的授予27、合同授予标准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有关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28、中标通知书28.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共同盖章后生效。28.2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28.3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9、合同协议书的签订29.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谈判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9.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八、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30、重新招标30.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经谈判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报价的。(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谈判小组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0.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所有报价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九、纪律和监督3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31.1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1.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报价,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31.3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43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34-5011085
项目编号:SDJC-DZCG-18110-1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本项目“谈判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十、质疑和投诉32.1投标人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32.2质疑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文件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32.3质疑书应当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质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并不得以上述理由要求延长质疑有效期。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未参加后续采购活动,不得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2.4质疑人可以采取直接送达或者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书后,对质疑书进行审查,对符合质疑条件的将办理签收手续,自签收质疑书之日起即为受理。32.5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受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相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2.6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有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33.7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拆。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具体内容包括西围墙外侧道路铺装、驳岸修复及绿化工程。二、技术标准和要求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43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34-5011085
项目编号:SDJC-DZCG-18110-1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另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侧道路铺装、驳岸修复及绿化工程。二、编制原则依据现行的2008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1年《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及工程造价相关文件。【执行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6基价)现行山东省建筑工程2016年价目表(营改增),人工单价标准76.00元/定额工日计费程序及其配套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取费标准】。取费参考标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鲁建办字[2016]20号文件;工程类别按相应工程类别计入。3、规费(为不可竞争费用)以工程量清单中所列费率计取。三、编制内容1、依据建设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说明编制。2、混凝土按商品混凝土考虑。3、绿化工程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苗木购买、运输、树穴开挖、种植、包活、支撑、保温、遮阴、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一切费用。注:1、投标人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原县分中心网下载电子版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2、项目名称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43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34-5011085
项目编号:SDJC-DZCG-18110-1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第五章谈判办法谈判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名称与提供的各证件是否一致投标文件中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是否齐全、有效;与原件是否一致投标文件的装订及份数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投标文件签署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报价唯一投标文件中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3响应性评审标准招标内容与范围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评审细则如下:项目评分标准最低评标价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62号《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的,由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体与合格的投标单位分别进行同等轮次的谈判。谈判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原则,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当出现二次报价相同时,由谈判小组根据技术标优劣确定。说明:本项目非一次性报价,投标单位后一次的报价不得高于前一次的报价,以投标单位最后一次谈判的报价及承诺作为推荐依据;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注:二次报价清单同比例下调。43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34-5011085
项目编号:SDJC-DZCG-18110-1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详细谈判程序:(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1资格性检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竞争性谈判文件“投标人须知”有关合格投标人的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部分(资格审查资料)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1.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从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报价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报价。应注意,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竞争性谈判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3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竞争性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合格投标人分别进行竞争性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投标人平等的竞争性谈判机会。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及有关承诺。1.4谈判小组将根据投标文件按标准严格评审,推选出最终报价最低,企业信誉好、方案先进的中标候选人。认为所有投标文件均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有权否决所有投标,招标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1.5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谈判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报价。评分标准附件:政策功能类文件对评标的调整投标人须对提供的下列政策功能类文件对评标的调整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骗取中标,一经发现,取消成交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报相关部门,禁止其3年内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下列证明材料均须与中标公告一起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一、小、微企业等相关政策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规定执行;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后附);②《从业人员声明函》原件(格式后附);③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含)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格式后附);小微企业需同时提供上述①、②、③资料原件。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3.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4.价格扣除幅度: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给予6%的扣除。43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34-5011085
项目编号:SDJC-DZCG-18110-1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本合同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内容为准)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甲方、全称):平原县教育局、平原舜景公共建设有限公司承包人(乙方、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2.工程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6.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二、合同工期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付款方式六、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七、合同文件构成43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34-5011085
项目编号:SDJC-DZCG-18110-1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如有);(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八、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九、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18年月日签订。十一、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甲乙双方签章,还应满足以下条件时合同生效:1、乙方应提交:招标代理服务费。2、本合同须经监督部门审查。十四、违约条款43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34-5011085
项目编号:SDJC-DZCG-18110-1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1、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十五、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平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5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报平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核后确定。十六、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十七、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条的规定。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平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十八、本合同一式拾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贰份、平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叁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公章:公章: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备案方:平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鉴证方: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34-4212123电话:0534-5011085签定日期:年月日(二)通用条款(略)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内容。(三)专用条款(略)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条款”内容。43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34-5011085
项目编号:SDJC-DZCG-18110-1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正(副)本(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SDJC-DZCG-18110-1投标单位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3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34-5011085
项目编号:SDJC-DZCG-18110-1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目录一、投标人承诺函二、投标函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授权委托书五、投标保证金六、唱标一览表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八、施工组织设计九、项目管理机构十、资格审查资料文件十一、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十二、信用记录承诺十三、附件43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34-5011085
项目编号:SDJC-DZCG-18110-1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一、投标人承诺函(招标人):为维护平原县政府采购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保障依法有序的交易秩序,我单位(公司)将严格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这次(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在此,我单位(公司)郑重承诺: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中,我单位(公司)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保证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信息,严格按采购文件及我单位(公司)投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履行约定。保证依法依规及德州市平原县相关规定、严格按程序公平参与竞争;保证不进行虚假、恶意或无证据的质疑、投诉、保证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随意放弃中标资格以及不履行合同义务等相关内容。我单位(公司)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德州市平原县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约定,无条件接受没收保证金、罚款、公布不良信息记录、1-3年禁止参与平原县政府采购活动、吊销营业执照等相关处罚,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在处罚期间,若继续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并报名且缴纳投标保证金,自愿接受有关政府部门扣除全部保证金,禁止参与开标活动等相关处罚。投标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3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34-5011085
项目编号:SDJC-DZCG-18110-1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二、投标函致:(招标单位名称)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满足工期要求,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贵方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并签订承包合同,如果违约,贵方有权中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它投标人,没收我方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3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34-5011085
项目编号:SDJC-DZCG-18110-1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43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34-5011085
项目编号:SDJC-DZCG-18110-1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四、授权委托书致:(招标人名称)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委托代理人姓名和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招标人名称)的(招标项目名称)招投标活动,项目编号为:。该同志代表我单位全权处理本次招投标活动中与(招标人名称)的一切事宜,由他签字的一切文件,我公司均认可。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全称(公章):附: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3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34-5011085
项目编号:SDJC-DZCG-18110-1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五、投标保证金(招标单位名称):本投标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我方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不修改投标文件,并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不会以不正当的理由拒交规定的履约担保或拒签合同。否则,我方承担包括没收投标保证金在内的一切违约责任。特此保证!附:1、投标保证金收据或汇款凭证复印件2、投标单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保证金收据或汇款凭证复印件粘贴处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3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34-5011085
项目编号:SDJC-DZCG-18110-1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六、唱标一览表投标人: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元):大写;(小写:)工期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级别质量标准合格付款方式满足□不满足□注:请投标人在真实意思表示后面的□内打√。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声明完全响应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本唱标单除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外,还应以单页形式,一式贰份放入同一档案袋中密封(外封皮格式详见密封格式(后附))。各项内容务必填写详细,可以填满,但不允许添加附页。当唱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唱标一览表为准。本表无公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无效。43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34-5011085
项目编号:SDJC-DZCG-18110-1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已标价清单按“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清单包括“清单”有关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八、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自行编制。九、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自行编制并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43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34-5011085
项目编号:SDJC-DZCG-18110-1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十、资格审查资料文件(标书中需提供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上述1.2.3.部分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4、资质证书(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持有园林、绿化等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的投标单位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6、项目经理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合格有效的安全考核B证;7、提供企业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关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8、提供本单位2017年6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任意连续3个月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如投标人注册时间不足的从注册时间算起。);9、提供本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及授权代表人自2017年6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投标人注册时间不足的从注册时间算起。);10、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近三年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实现网上查询功能的,须提供查询用户名、密码或验证码等信息,可实现网上查询验证,否则无效;如投标人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算起。);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格式见附件。12、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证明材料。(如有)43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34-5011085
项目编号:SDJC-DZCG-18110-1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十一、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单位名称业务内容业务总额实施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注:本表后附项目业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3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34-5011085
项目编号:SDJC-DZCG-18110-1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十二、信用记录承诺致(招标人名称):我方郑重承诺,在参与项目(编号:)招标期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公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后附我方在上述任一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网站截图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网站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信用信息”搜索一栏输入企业全称后得出的查询结果页面、“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首页“信用查询”搜索一栏输入企业全称后得出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信用记录承诺必须附网站截图。2、截图中应显示网站域名,页面信息必须明确显示参与本项目的企业名称;如网上企业名称信息显示不全,应调整使其显示名称的前一部分。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截图或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截图附《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网站查询截图或43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34-5011085
项目编号:SDJC-DZCG-18110-1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十三、附件附件1:无违规违法声明致:(招标人名称)我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果以上声明不真实,我方全部承担虚假响应(投标)的责任,并接受依法施行的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年月日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3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34-5011085
项目编号:SDJC-DZCG-18110-1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附件2:(如有)小微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由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进行提供,非中小微企业无须提供此项。43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34-5011085
项目编号:SDJC-DZCG-18110-1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附件3:(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由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进行提供,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须提供此项。43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34-5011085
项目编号:SDJC-DZCG-18110-1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附件4:(如有)从业人员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工业和信息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公司从业人员数为。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年月日注:从业人员声明函由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进行提供,非小微企业单位无须提供此项。43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34-5011085
项目编号:SDJC-DZCG-18110-1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附件5:(如有)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含)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证明文件(时间以2017年出具为准)中小微型企业证明文件(如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确认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特此证明主管部门(公章):年月日注:由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进行提供,非小微企业单位无须提供此项。43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34-5011085
项目编号:SDJC-DZCG-18110-1平原县第七中学西围墙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附件6:密封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唱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投标文件电子版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封口格式:………………于2018年月日:之前不准启封………………43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34-5011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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