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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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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人:104国道瑞安段(南塘大道瑞安段)改建工程指挥部招标代理:温州市方略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二○○九年七月说明一、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上、下册)(以下简称《范本》)和招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自编的《项目专用本》共同组成。两者是一个整体,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项目专用本》与《范本》对同一条款的规定和要求或数据有不一致之处,以《项目专用本》规定为准;《项目专用本》未列入的,仍按《范本》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二、《范本》中的投标人须知、合同通用条款、技术规范和相关的表格格式是供所有招标文件通用的标准化条款和规范;针对本项目实际对《范本》所作的修改、补充和具体化,分别编在《项目专用本》的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投标人须知修改表、合同专用条款数据表、合同专用条款、技术规范专用条款及有关表格中。三、投标人应将《项目专用本》与《范本》结合阅读,并按《范本》和《项目专用本》的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完整地反映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内容,避免投标文件因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而被拒绝。四、《范本》由投标人自备。招标人:104国道瑞安段(南塘大道瑞安段)改建工程指挥部-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目录(含分册目录)卷次篇次目录分册目录内容《范本》《项目专用本》页码页码一1招标公告格式招标公告62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上册13~287投标人须知资料表7投标人须知修改表9附件1工程说明18附件2施工合同段划分表19附件3主要工程数量表20附件4项目地理位置图21附件5评标办法22附件6投标文件目录和排版、装订的规定263合同通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上册33~784合同专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数据表27合同专用条款29二5技术规范技术规范下册1~390技术规范专用条款38三6投标书与投标担保格式A.投标书格式上册89~9045B.投标书附录46C.投标担保格式上册9247D.授权书格式上册93477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488投标书附表格式投标书附表格式上册123~131559合同格式A.合同协议书格式上册135~13656B.廉政合同格式上册137~13856C.安全生产合同格式上册139~14056D.项目经理委任书格式上册14156F.工程质量责任合同格式57G.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书5910履约担保格式A.履约银行保函格式上册14560B.开工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上册14660C.农民工工资支付银行保函格式60附篇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书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书(含附表)上册149~1566111资格后审资料62四12施工图纸-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上、下册)交公路发[2003]94号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投标人自备)人民交通出版社北京.2003-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工程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招标人:104国道瑞安段(南塘大道瑞安段)改建工程指挥部招标代理:温州市方略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二○○九年七月-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第1篇招标公告第2篇投标人须知(正文见《范本》上册)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投标人须知修改表附件1—工程说明附件2—合同段划分表附件3—主要工程数量表附件4—项目地理位置图附件5—评标办法附件6—投标文件目录和排版、装订的规定第3篇合同通用条款(正文见《范本》上册)第4篇合同专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数据表合同专用条款-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1篇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工程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工程名称: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2、建设单位:104国道瑞安段(南塘大道瑞安段)改建工程指挥部3、工程地点:104国道汀八村(三桥北接线口)至上山根村(瑞枫公路起点)(K1941+700~K1943+440)4、立项文号:浙交复[2000]331号5、工程概况:投资金额:约180万元6、招标内容、范围:K1941+700~K1943+440,路线全长1.74公里,工程内容为种植土回填及苗木种植绿化等,本次招标设1个施工合同段。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8、工期: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9、资质要求:浙江省范围内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本合同段的投标。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2、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各投标单位以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时间:自2009年7月7日开始。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500元的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相应补遗书将及时补充至本招标公告,请各投标单位时刻关注本招标公告。13、刷卡时间:2009年7月28日,上午:08:30-9:00 地点: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瑞安市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2009年7月28日上午9:00保证金金额:叁万元整注:交易员必须持2007年度已年检更换的瑞安市招投标中心新卡进行刷卡,请未换卡和办卡的各有关投标单位抓紧做好备案和换办卡事宜,未刷卡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4、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业主不统一安排。 15、建设单位联系人:杜先生0577-  代理单位联系人:陈强0577-    16、中心咨询电话:0577-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本招标公告。104国道瑞安段(南塘大道瑞安段)改建工程指挥部温州市方略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09年7月6日-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2篇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投标人须知条款号具体信息或数据1.1招标人名称:104国道瑞安段(南塘大道瑞安段)改建工程指挥部地址:瑞安市交通大厦四楼电话:0577-传真:0577-邮编:联系人:杜先生1.1工程项目名称: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1.2工程说明:全长1.74km。详见附件1-工程说明。1.3计划工期: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2资金来源:本项目由浙交复[2000]331号文批准建设,已列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资金来源为:财政和上级拨款。3.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必须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三卷第11篇强制性资格条件的要求。5.1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安排。6.1不组织标前会议,如有疑问以书面形式提出。11.6本项目在合同执行期间,不调价。12.1投标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13.1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3万元(银行汇票或转帐)。开户名称: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瑞安市支行营业部帐号:3300162613505900008814.1有无技术性选择方案:无。15.1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16.3(1)送交投标文件的地址:瑞安市外滩满庭芳大楼3楼(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6.3(2)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投标文件-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6.3(3)开标时间:2009年7月28日9:00时。17.1投标截止期:2009年7月28日9:00时。17.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7天前。20.1开标时间:2009年7月28日9:00时,地址:瑞安市外滩满庭芳大楼3楼(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8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办法见投标人须知附件5。32.1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10%;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的金额:2万元。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书之前。33.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34.4监督机构:瑞安市交通局地址:瑞安市交通大厦邮编:电话:0577-监督机构:瑞安市监察局地址:瑞安市府大院内邮编:电话:0577-监督机构: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地址:瑞安市外滩满庭芳3楼邮编:电话:0577--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修改表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对第2篇《投标人须知》的修改如下:条款号原条款修改后的条款2资金来源(见《范本》上册第13页)本项目由浙交复[2000]331号文批准建设,并已列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和上级拨款。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的工程价款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工程款支付每期均由瑞安市会计核算中心核对后汇出。3.1投标人的合格条件(见《范本》上册第13页)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必须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三卷第11篇的强制性资格条件。3.2投标人的合格条件(见《范本》上册第13页)删除3.2款。本项目不适用。3.3投标人的合格条件(见《范本》上册第14页)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投标人的合格条件(见《范本》上册第14页)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禁止挂靠和以他人名义投标。如发现投标人违反上述规定,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3.6投标人的合格条件(见《范本》上册第14页)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提交一份投标文件,不允许投标人以任何方式参与其它投标人的投标。5.2现场考察(见《范本》上册第14页)取得《考察资料》和查阅详细资料的地点:本项目不适用。6标前会议(见《范本》上册第15页)本项目不适用。-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1招标文件的内容(见《范本》上册第15页)招标文件由《范本》及《项目专用本》共同组成,分卷装订。除本款下述各卷篇的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编号的补遗书和其它正式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各卷册的内容如下:卷次篇次内容第一卷第1篇招标公告第2篇投标人须知(含“资料表”和“修改表”及“附件”)第3篇合同通用条款(范本)第4篇合同专用条款(含“数据表”)第二卷第5篇技术规范(含《技术规范专用条款》)第三卷第6篇投标书与投标担保格式第7篇工程量清单第8篇投标书附表格式第9篇合同协议书格式(含《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格式)第10篇履约担保格式(含履约银行保函、开工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和农民工工资支付银行保函格式)附篇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书格式第11篇资格后审资料第四卷第12篇图纸7.2招标文件的内容(见《范本》上册第15页)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范本》和《项目专用本》共同组成,投标人应仔细对照阅读。凡《项目专用本》与《范本》对同一条款的规定和要求的数据有不一致之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项目专用本》未列入的,按《范本》的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不符合,则投标人应自行负责。凡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重大不符合的投标文件,将按本须知有关重大偏差的规定办理。7.3招标文件的内容(见《范本》上册第16页)投标人应该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投标人的任何原因未及时向招标人提出,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负。8.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见《范本》上册第16页)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的投标人,应在2009年7月10日17时前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书面(包括传真或信函)以无记名方式送达温州市方略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传真:0577-。投标人可在2009年7月13日后在www.raztb.com(进入“建设工程交易/招标公告”/点击工程名称/链接)上下载书面答复以编号的补遗书,如投标人的任何原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9.1招标文件的修改(见《范本》上册第16页)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7天前,招标人可能会因任何原因,以发出编号的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9.2招标文件的修改(见《范本》上册第16页)补遗书由投标人自行下载(在www.raztb.com(进入“建设工程交易/招标公告”/点击工程名称/链接)上下载),如投标人的任何原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各次补遗书将按时序编号,若前后各号补遗书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的补遗书为准。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0.1投标文件的组成(见《范本》上册第17页)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内容如下:(1)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2)投标担保;(3)授权书(如有,随后附公证书);(4)调价函及其工程量清单(如有,应单独装订);(5)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含说明);(6)招标文件第8篇投标书附表中的:表1.拟为承包本合同工程设立的组织机构图;(7)施工组织设计:表1.施工组织设计的文字说明;表4.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表7.施工总体计划表;(8)资格后审资料;(9)按本招标文件规定需填报的其它资料;以上内容在投标时都必须使用《范本》第三卷中提供的格式或大纲,除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修改。11.1投标价(见《范本》上册第17页)投标人的投标价,应是本须知第1条中所述的本工程所投合同段的全部工程的投标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额价为依据。投标人的投标价超出本合同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不含)的,视为超出招标人的支付能力,按废标处理。本合同招标人的投标控制价上限在开标前3天公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在www.raztb.com(进入“建设工程交易/招标公告”/点击工程名称/链接)上下载)。投标人的投标价在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含)至80%投标控制价(含)之间的为有效投标人,反之则按废标处理,其投标价也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1.3(1)投标价(见《范本》上册第17页)投标人的投标价中应含各种保险费,并将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摊入相关的工程项目报价中,不单独列项。-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1.6投标价(见《范本》上册第17页)本项目在合同实施期间,不予调价。11.8(2)投标价(见《范本》上册第17页)调价函应明确调价后的最终报价,且只能有一次调价的机会。调价函必须附有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且每页必须盖单位印章和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否则调价无效,调价函应装订成册,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包装成袋。11.9投标价(原条款无)投标人的投标价中应含的安全生产费用按如下规定办理:安全生产费用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安全生产费用)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的1%,安全生产费用在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中列有一个单独的支付细目,由投标人填入总额价。13.2投标担保(见《范本》上册第18页)投标担保为银行汇票或转帐,银行汇票或转帐必须是由投标人单位直接汇出,投标人必须确保上述款项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能到达招标人指定的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账号上,并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以银行进账回单换取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收款收据。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交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收款收据,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为便于投标人顺利递交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交纳投标保证金,领取收款收据。13.5投标担保(见《范本》上册第18页)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在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退还;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10天内凭合同协议书办理退还手续;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10天内退还。投标担保均为无息退还,办理退还手续均在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3.6投标担保(见《范本》上册第18页)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2)投标人不接受依据本须知第23条的规定对其投标价算术性错误的修正;或(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并经查实的;或投标人有串标、抬标等违法行为,经纪检、监察或公安部门查证属实的。(4)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第32条和33条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书。14.1选择方案(见《范本》上册第18页)本项目招标人(业主)不要求也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任何选择方案。-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5.1投标文件的签署和标记(见《范本》上册第19页)投标人应按本须知10.1款及附件6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份数按资料表规定,其中一份为正本并标记,其余为副本,副本应是正本的复制件。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6.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见《范本》上册第19页)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分别包装在内层封套里,并在内层封套上分别注明“正本”、“副本”标记,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然后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并加贴封条,外层封套上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16.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见《范本》上册第19页)删除16.2款。本项目不适用。20.1开标(见《范本》上册第20页)招标人将按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和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或按17.2款通知延后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对所有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准时出席(授权的代理人出席时应带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在开标时检查投标文件,确认开标记录,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如开标后,投标人拒绝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20.4开标(见《范本》上册第21页)开标时,由监督机关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当众拆封,对投标文件的签署及投标担保的提交情况等进行核查。未按投标人须知第16条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标。开标后,如果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或者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并加盖公章,或者未在投标书上填写投标总价,经监督机构核实确认后,招标人将当场宣布为废标。20.5开标(见《范本》上册第21页)只对符合第16条要求的投标文件开标,招标人将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并宣读合同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调价函(如有)、工期、工程质量目标、项目经理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细节。未经宣读的调价函(如果有)一律不在评标中考虑。招标人应做好开标记录,并要求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存档备查。-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0.8开标(见《范本》上册第21页)开标时,投标人不论何种原因,未能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开标,但投标担保予以退还。-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2资格审查(原条款无)评审范围的界定如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在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以下的投标文件按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取前5名进行资格审查(当出现得分完全相同时,以评标价较低者优先)、初步评审、详细评审,每个程序始终限定为前5名(有效投标人数量充足),若评审过程中有废标的,按评标价得分的排序先后依次递补,直至产生5名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招标人依法组织的评标委员会首先对评审范围内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才能进入初步评审。(1)符合性审查: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a.投标人企业资质等级应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其注册资金符合工程规模要求;b.投标人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应有效;c.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主要人员的证件彩色打印件或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第二代身份证须双面复印;d.投标人是独家投标;e.非由投资参股招标项目的施工企业提交的投标文件;f.资格后审资料内容必须逐页签字;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强制性资格条件评审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要求,包括业绩、主要人员资历、财务能力等强制性条件的要求,强制性条件要求见招标文件第11篇的规定。a、已完工程交(竣)工验收项目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a)已完工程交(竣)工验收证书;b)合同协议书。c)工程的规模解释顺序如下:交(竣)工验收证书、项目合同协议书。若上述文件均未体现工程的规模时,可以用业主提供的证明文件来体现。b、主要人员资历要求提供下列证明材料:所有人员的身份证(新版身份证必须双面复印)及项目经理的技术职称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书;安全员的岗位证书。所有提供的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不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a、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接管、冻结的;b、在招投标活动或工程建设过程中,有不良行为被我省交通厅、省发改委或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通报限制投标,并在限制投标期内的。c、自2008年2月1日以来,有行贿行为并构成犯罪的(以法院判决书为准);-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2.1初步评审(见《范本》上册第21页)评标委员会还应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才能进入详细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补遗书编号、工期、投标最终报价、投标有效期、投标担保金额、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姓名及工程质量目标,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字,并盖有法人章;b、投标书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表格不能少,若无,则填无);c、投标书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d、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2)投标文件(正本)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含小签)或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凡投标书、投标书附录、投标担保、授权书(如有)、工程量清单、调价函及其工程量清单(如有)、投标书附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逐页签字。(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a、投标担保为无条件式投标担保;b、投标担保的受益人名称与招标人规定的受益人一致;c、投标担保的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d、投标担保有效期为投标文件有效期加30天;e、投标担保票据的出具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其授权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的公证书;c、公证书必须对授权人和被授权的代理人同时公证,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之后。(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限;(6)工程质量目标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7)投标人提交的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有):a、必须附有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b、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逐页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字;c、必须声明哪个报价是最终报价;d、只能有一次调价。(8)一份投标文件中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9)评标价通过评审:-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a、招标人开标宣布的投标人报价,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经投标人确认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终报价即为投标人的评标价。b、投标人报价算术性差错绝对值累计在1%投标价以内,在投标价不变和报价平衡的前提下,投标人对相关单价、合价、总额价和暂定金(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修正。c、报价各细目单价构成和各章合计价构成合理,无严重不平衡报价。(10)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经三分之二(含)以上评委认定投标文件有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应对其作废标处理。23.1算术性修正(见《范本》上册第22页)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校核,并对有算术上的和累加运算上的差错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1)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文字表示的金额)一经开标宣布,无论何种原因,不准修正;(3)当算术性差错绝对值累计在1%投标价以内时,在投标价不变和注意报价平衡的前提下,允许投标人对相关单价、合价、总额价和暂定金(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修正;(4)当算术性差错绝对值累计在1%投标价(含)以上时,属重大偏差,则投标无效。(5)要求投标人对上述处理结果进行书面确认。如投标人不接受,则其投标文件不通过评审。投标人应重视投标报价的算术性计算和校核工作,由于投标人的疏忽造成算术性差错而导致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3.2算术性修正(见《范本》上册第22页)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的处理,应取得投标人的确认。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并没收其投标担保。24.1详细评审(见《范本》上册第23页)评标委员会还应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件、技术能力以及投标人以往施工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按通过或不通过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4.2详细评审(见《范本》上册第23页)对合同条件进行详细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不得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不得增加业主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不得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不得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不得含有欺诈行为;   f.投标人不得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经三分之二(含)以上评委认定投标文件有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应对其作废标处理。25.1细微偏差(见《范本》上册第23页)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算术性复核中发现的算术性差错在1%以内;(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3)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或所报单价增加或减少了报价范围;(4)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增加了某些支付号的工程数量;(5)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减少了某些支付号的工程数量;(6)除资格后审强制性条件规定之外,拟投入本合同段的设备、人员略微不足;(7)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不够完善。25.2细微偏差(见《范本》上册第23页)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在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属于25.1款(1)项的偏差按本须知第23.1条规定对算术性差错予以修正;(2)在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属于第25.1款(2)项的偏差,视作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之中;(3)在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属于第25.1款(3)、(4)项的偏差,按招标文件给定的工程数量与投标人所报单价计算合计,合计后纳入暂定金进行处理;(4)在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属于第25.1款(5)项的偏差,按该支付号投标人所报的合价除以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得出该支付号的单价予以修正投标人所报单价;(5)对25.1款第(6)、(7)项的偏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经招标人认可后,并由三分之二(含)以上评委认定,按通过处理。25.3细微偏差(见《范本》上册第24页)删除25.3款。本项目不适用。26.1评标价(见《范本》上册第24页)招标人开标时宣布的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价即为投标人的评标价。-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8评标方法(见《范本》上册第24页)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见“附件5”。28.1评标方法(见《范本》上册第24页)具体评标办法见“附件5”。28.2综合评估法(见《范本》上册第25页)具体评标办法见“附件5”29.1授予合同(见《范本》上册第26页)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投标文件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并且经综合评估得分最高的并经主管部门核准的投标人。31.1中标通知书(见《范本》上册第27页)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前向中标单位发出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中标通知书中将写明业主将支付给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修复的总价(即合同价格)。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如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本项目拟委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其他项目(未交工验收)中担任相关职务的,应取得①、在建项目的项目业主同意人员更换的书面证明;②、中标候选人对上述人员到位的承诺书。③拟委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本人对本工程到位的承诺书。若中标候选人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32.1履约担保(见《范本》上册第27页)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10%;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的金额:2万元。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书之前,应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和额度,向业主(招标人)提交一份由县、市级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的有效履约保函,所需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2.2原条款无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书之前,应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和额度,向业主(招标人)提交一份由县、市级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所需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包。33.1合同协议书的签署(见《范本》上册第27页)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应与业主签订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协议书。在签订上述合同之前,应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33.3合同协议书的签署(见《范本》上册第27页)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业主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书,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农民工权益保护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34.4纪律与监督(见《范本》上册第28页)监督机构:瑞安市交通局地址:瑞安市交通大厦邮编:电话:0577-监督机构:瑞安市监察局地址:瑞安市府大院内邮编:电话:0577-监督机构: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地址:瑞安市外滩满庭芳3楼邮编:电话:0577-34.5原条款无增加34.5款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三天,公示内容包括各合同段推荐中标候选人前3名及其最终报价等内容。-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附件1工程说明一、项目情况简介1、项目环境(1)项目地点: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104国道汀八村(三桥北接线口)至上山根村(瑞枫公路起点)(K1941+700~K1943+440)。(2)地形、地貌:本合同段为平原微丘地段。(3)地质、地震:地震强度小于Ⅵ度(4)气象、水文:地处东南沿海,境内主要河流是飞云江。属中亚热带海洋型季风气候,温暖湿润,雨量充沛,四季分明。气温的日差和年差不大,降雨量大,持续时间长,且受台风影响较大,7-9月份为台风活动期,多大风天气。温州地区年平均气温17.9摄氏度,极端最高气温39.3摄氏度,极端最低气温-4.5摄氏度,冬季山区气温较平原低2-5摄氏度。全年无霜期为310天,多年平均降雨量1700.2mm,降雨集中,5-6月份的雷雨期和7-9月份的台风期,主要风向为东南风,最大风速为2m/s。每年3-4月份为大雾,11月与次年1月为枯水期。全年日照时间1849.8小时,年平均蒸发量1310.5mm。(5)交通、动力和服务设施沿线交通便利,电力、电话通达各行政村,但承包人须自备动力。2、工程概况(1)工程简介本工程全长1.74公里,路基宽度60米,工程内容为种植土回填及苗木种植绿化等。(2)技术标准公路等级:平原微丘二级(加宽)公路计算行车速度:8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3、计划工期、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绿化工程范围和标段划分如下:绿化工程包括种植土回填及苗木种植绿化等,施工计划工期:60日历天,项目完工一年后进行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12个月(竣工验收后开始计算缺陷责任期)。-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附件2合同段划分表合同段号起止桩号主要工程内容备注K1941+700~K1943+440种植土回填及苗木种植等-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附件3合同段主要工程数量表工程主要数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卷第7篇工程量清单,即“第700章绿化及环境保护数量表”。-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附件4项目地理位置图-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附件5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工作,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及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浙交[2009]33号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评标办法。第二条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第三条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联,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一切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进入评标地点和评标人员住地干扰评委和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公正评标,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视作无效标处理。第四条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第五条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受瑞安市交通、监察部门以及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办公室的监督管理。第二章评标组织及职责第六条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第七条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或从评标委员会成员中随机抽取产生一名负责人,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开展评标工作前应进行合理分工,对每一份投标文件的评审至少应有两位评委对其交叉审查。第八条评标委员会主要职责:(一)认真审核投标文件信息和资料,全面评审在评审范围内的投标文件;(二)否决不合格投标或界定废标;(三)推荐中标候选人1~3人,并标明排列顺序;(四)建议是否重新招标;(五)根据主管部门和招标人的要求对招投标中的投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提出建议意见;(六)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第三章评审程序和内容第九条评标委员会首先必须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文件编制单位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数据和评标工作所需的各种表格,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的如下内容:(一)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办法;-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及其它与评标有关的内容。第十条评审范围确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在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以下的投标文件按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取前5名进行资格审查、初步评审、详细评审,每个程序始终限定为前5名(有效投标人数量充足),若评审过程中有废标的,按评标价得分的排序先后依次递补,直至产生5名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第十一条评审程序第一阶段资格审查第二阶段初步评审第三阶段详细评审第四阶段综合评估第十二条资格审查(一)符合性审查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1.投标人企业资质等级应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其注册资金符合工程规模要求;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应有效;3.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主要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第二代身份证须双面复印;4.投标人是独家投标;5.非由投资参股招标项目的施工企业提交的投标文件;6.资格后审资料内容必须逐页签字;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二)强制性资格条件评审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要求,包括业绩、主要人员资历、财务能力等强制性条件的要求,强制性条件要求见招标文件第11篇的规定。1、已完工程交(竣)工验收项目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①已完工程交(竣)工验收证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工程的规模解释顺序如下:交(竣)工验收证书、项目合同协议书。若上述文件均未体现工程的规模时,可以用业主提供的证明文件来体现。2、主要人员资历要求提供下列证明材料:所有人员的身份证(新版身份证必须双面复印)及项目经理的技术职称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书;安全员的岗位证书。所有提供的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不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三)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1、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接管、冻结等的;2、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过程中有不良行为,被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改委或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通报限制投标,并在限制投标期内的;3、自2008年2月1日以来,有行贿行为并构成犯罪的(以法院判决书为准);第十三条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还应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才能进入详细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一)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补遗书编号、工期、投标最终报价、投标有效期、投标担保金额、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姓名及工程质量目标,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字,并盖有法人章;2.投标书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表格不能少,若无,则填无);3.投标书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4.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并标明连续页码。(二)投标文件(正本)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含小签)或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凡投标书、投标书附录、投标担保、授权书(如有)、工程量清单(含调价函)、投标书附表、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必须逐页签字(含小签)。(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1.投标担保为无条件式投标担保;2.投标担保的受益人名称与招标人规定的受益人一致;3.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4.投标担保有效期为投标文件有效期加30天;5.投标担保票据的出具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其授权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1.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2.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的公证书;3.公证书必须对授权人、被授权的代理人以及单位公章进行公证,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之后。(五)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限。(六)工程质量目标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七)投标人提交的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有):1.必须附有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2.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逐页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字;3.必须声明哪个报价是最终报价;4.只能有一次调价。(八)一份投标文件中应只有一个投标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九)评标价通过评审1、招标人开标宣布的投标人报价,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经投标人确认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终报价即为投标人的评标价。2、投标人报价算术性差错绝对值累计在1%投标价以内,在投标价不变和报价平衡的前提下,投标人对相关单价、合价、总额价和暂定金(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修正。3、报价各细目单价构成和各章合计价构成合理,无严重不平衡报价。(十)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经三分之二(含)以上评委认定投标文件有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应对其作废标处理。第十四条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还应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件、技术能力以及投标人以往施工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按通过或不通过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一)对合同条件进行详细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不得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2.投标人不得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3.投标人不得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4.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不得提出异议;5.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不得含有欺诈行为;6.投标人不得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经三分之二(含)以上评委认定投标文件有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应对其作废标处理。(二)对财务能力、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和以往施工履约信誉方面进行评审。经三分之二(含)以上评委认定投标文件有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对其作废标处理。1.承诺的质量检验标准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2.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3.关键工程技术方案不可行;4.施工业绩、履约信誉证明材料存在虚假。第十五条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则其投标作废标处理。第四章综合评价第十六条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即对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后评标价得分前5名的投标文件,按其评标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值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值相同时,评标价低者优先),依次推荐前1-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第十七条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所有在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含)以下,投标控制价的80%(含)以上的投标报价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上述范围以外的投标报价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的确定:C=(A*K+B*(1-K))(100-i)/100式中:C为评标基准价A为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乘以随机抽取的调整系数。调整系数在0.90、0.91、0.92三值中,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产生其中一值);B为投标人的投标价(不含高于投标控制价和低于投标控制价80%的报价)的算术平均值;K为复合系数(从0.40、0.45、0.50三值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一个值);i为下浮系数(从1、2、3三个连续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一个值)。以上均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产生。第十八条本项目按投标人评标价进行评分,投标人评标价100分。计算方式如下: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的计算(保留两位小数):1、投标人的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投标人的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下浮一个百分点扣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扣到0分为止。3、投标人的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上浮一个百分点扣1.2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4.自2008年4月1日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围标、串标、低价抢标、弄虚作假、随意放弃中标行为被地(市)级或以上单位(部门)书面通报,未被限制投标的,但在处罚期内的,隐瞒不报的扣3分,如实填报的扣1分或在本工程其他标段投标活动中被瑞安市交通局及有关部门处罚的,隐瞒不报的扣3分,如实填报的扣2分。5.自2008年4月1日以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规分包、违法分包以及发生过质量事故被省级或以上单位(部门)书面通报,隐瞒不报的扣2分,如实填报的扣1分。6.自2008年4月1日以来,在工程建设领域中,发生过行贿受贿行为的(以县级及以上法院书面判决书为准),但未构成犯罪的,隐瞒不报的扣2分,如实填报的扣1分。第五章推荐中标候选人第十九条对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评标价得分前5名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计算出每一投标人的综合评分值,经监督部门当场签证后,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前1-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出现得分完全相同时,评标价低者优先。第二十条同一标段中有效投标不足3个,以致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该合同段的全部投标,并建议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第二十一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结果,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标明排列顺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一)项目概况(包括招标项目基本情况和数据表);(二)招标过程(包括开标记录);(三)评标工作(包括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标准与办法、资格审查、初步评审、详细评审,以及废标说明);(四)评标结果;(五)向投标人的澄清记录及评标附表。评标委员会全体评标委员应在(三)、(四)、(五)项的每一页上签字。-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附件6投标文件目录和排版、装订的规定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对投标文件目录顺序规定如下:(一)封面(二)目录;(三)投标书(四)投标书附录(五)投标担保(六)授权书(如有,随后附公证书)(七)调价函及其工程量清单(如有。应单独装订)(八)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含说明)(九)投标书附表表1拟为本合同工程设立的组织结构图;(十)施工组织设计表1施工组织设计的文字说明;表4施工总平面布置;表7施工总体计划表。(十一)资格后审资料1、表1强制性资格条件-业绩要求表2、表1-1自2005年6月1日以来已完成类似工程经历表3、自2005年6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4、表2强制性资格条件-主要人员资历要求表5、表2-1拟委任的本合同主要负责人资历表6、表3强制性资格条件-财务能力承诺书7、表4履约行为表8、表5投标人一般情况表9、营业执照、资质证书10、表6财务状况表(近三年资料)11、近三年(2006年、2007年、200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12、其他资料投标人必须按本规定装订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须知有关规定作出处理。-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4篇合同专用条款专用条款数据表说明:本数据表是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合同专用条款》的组成部分。序号条款号信息或数据11.1(1)a业主:104国道瑞安段(南塘大道瑞安段)改建工程指挥部地址:瑞安市交通大厦四楼邮编:21.1(1)d监理工程师:签订合同后书面通知中标人单位:地址:邮编:310.1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10%。提交履约保函的时间: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书之前。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县(区、市)级支行及以上银行。414.1工程进度计划提交时间:承包人在与业主签订合同协议书后14天内提交给监理工程师。514.2工程进度计划修订提交时间:在确保合同工期的前提下,每一月修订一次,并应在上个进度计划的5天前提交给监理工程师。614.4提交合同用款计划的时间:承包人在与业主签订合同协议书后14天内提交给监理工程师。721.1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不单列。第三方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不单列。835.3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2万元。提交保函的时间: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书之前。出具担保的银行级别:县、市级支行及以上银行。941.1发出开工令期限:签订合同协议书之日后21天内1041.1开工期:接到开工令之日算起7天内-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142.3临时用地费用投标人自行调查决定,计入工程量清单各有关项目单价内,不另支付。-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续上表序号条款号信息或数据1243.1工期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1347.1拖期损失偿金:人民币800元/天,工期提前不奖。1447.1拖期损失偿金限额:合同价格的10%1549.1缺陷责任期:12个月1650.2保修期:本项目不适用1760.2监理工程师签发期中支付证书的时限14天期中支付证书最低限额:本项目不适用。1860.3扣留保留金百分比:月支付额的15%。1960.3保留金限额:工程交工验收后扣留结算价15%,竣工验收通过并经审计后扣留结算额5%。2060.5开工预付款比例:本项目不适用。2160.7材料、设备预付款:本项目不适用2260.15支付期限:监理工程师签发期中支付证书后14天内监理工程师签发最后支付证书后42天内2360.15未付款的利率: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不计复利)2467.3仲裁机构:温州仲裁委员会2568.2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地址、邮编:同本表第1、2序号2670.1本合同在合同实施期间不调价。-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专用条款是对《范本》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修改和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编号的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如果本合同专用条款与合同通用条款不一致时,以本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为准。定义和解释定义1.1(1)a业主104国道瑞安段(南塘大道瑞安段)改建工程指挥部1.1(1)d监理工程师:合同签订后,书面通知承包人分包分包4.1删除本款原内容,改为:本工程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否则按63.1承包人违约处理合同文件合同文件5.2删除本款原内容,改为:的优先次序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果出现含糊不清,应由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下述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书及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4)合同专用条款及数据表(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5)合同通用条款(《范本》);(6)技术规范专用条款(含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及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部分的内容);(7)技术规范(《范本》);(8)图纸(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部分的内容);(9)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0)投标书附表(含附篇);(11)资格后审资料;(12)-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可能规定的构成本合同组成的其他文件。图纸和技术6.1在本款后增加:资料的提供在发给缺陷责任证书时,承包人应将业主提供的所有图纸、规范和其它文件还给监理工程师。承包人提供7.2在本款后增加:的施工图纸没有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承包人不得对施工图的任何部分进行修改,否则,按63.1款承包人违约处理。一般义务承包人的一般责任8.1删除本款第二自然段原内容改为:本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成活率目标为98%(经济价值高的苗木必须达到100%)。承包人应为本合同的施工全过程建立强有力的质保系统和质检系统,认真执行国家和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有关加强质量管理的法规与文件,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苗木成活率达到98%(经济价值高的苗木必须达到100%)。若由于承包人不重视质量管理,工程验收成活率未能达到98%(经济价值高的苗木必须达到100%),则按63.1款对承包人作违约处理。现场作业和施工8.2在本款后增加:方法凡合同段内与已建公路(包括高速公路)等有交叉干扰的地段,承包人应在不干扰公路(包括高速公路)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和运营安全,并在必要时疏导现有交通流。承包人应将采取的措施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业主将不另行支付。如因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力,影响公路(包括高速公路)正常安全运营而给其他部门或个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由于上述原因造成工期的拖延或施工费用的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履约担保10.1删除本款原内容,改为: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含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书)之前,应向业主提交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10%,担保采用履约银行保函形式,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所附的格式。履约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从县(区、市)级支行及以上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保函的正本由业主保存。执行本款各项要求所需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进度计划的提交14.1删除本款原内容,改为: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含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书)后14天内,根据合同工期要求编制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2份其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工程师规定的工程进度计划,以及为完成该计划而建议采用的实施性的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的说明。计划中应包括工程的施工时间、方法和顺序,材料、设备及人员的安排。工程进度计划应按照关键线路网络图和主要工作横道图两种形式分别编绘,列出各主要工程项目的计划开工、完工时间,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该计划后的7天内审查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并报业主批准。合同用款计划的提交14.4删除本款内容,改为:  承包人应提供实施性的合同用款计划供监理工程师查阅并保证工程进度。工程进度记录和报告增加14.6款工程进度记录和报告承包人应保持每日、每月和其他定期的工程进度记录和每月的工程进度报告,这些记录和报告包括下列有关资料:(a)气象条件。(b)施工记录。(c)施工设施和设备状况。(d)劳务报告(按合同通用条款35.1款要求)。(e)现场材料,材料搬移记录、交货期、发票及有关资料。(f)周、旬、月等定期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报告等(g)所有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事项。承包人对合同工程的管理15.1在本款前增加: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14天内为本合同实施设立现场项目经理部,该项目经理部应成为承包人授权的代理人或代表的合法机构,承包人应保证该项目经理部始终健全运转直至合同期满为止。承包人的施工机械15.2在本款后增加:尽管承包人已按投标文件的承诺提供了上述机械、设备和仪器,但监理工程师认为仍不能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或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继续调遣或购买、租用某些机械、设备和仪器,承包人不得拒绝。若承包人在接到指令14天内未按要求执行,将按第63.1款承包人违约处理。承包人的机械、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三无车辆不得进场,否则按63.1款承包人违约处理。承包人的职工16.1增加第(4)(5)子款,内容为:(4)本项目对计量、支付、信息发布等工作采用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承包人必须为本项目配备专职信息系统管理员,并配备实施信息管理系统所需的设备。(5)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前,承包人需将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资质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存放指挥部,直至工程完工后予以返还。安全、保卫19.1在本款(1)子款中增加f、g、h、i、j项,内容为:-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与环境保护f.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坚持人员入场教育,坚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事故苗头的安全教育会议,针对定期检查出来的问题召开分析会,并针对事故苗头或险情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施工意识,将安全工作落实到全体职工和生产环节。g.加强安全法制观念,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合同,必须坚持特殊安全操作持证上岗;h.加强施工管理人员安全意识,避免违章指挥;i.建立定期检查、突击检查和特殊检查相结合的安全检查形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j.根据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2007年1号令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浙政发2004]21号等文件的规定,安全生产管理经费为第100章至第700章合计金额(不含安全生产费用)的1%,专款专用。使用范围参照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2007年1号令。本款(4)子款中“900章”改为“700章”。在本款(4)子款b中增加(e)、(f)项,内容为:(e)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必须封闭包扎并覆盖,不得沿途泄漏、遗洒。卸运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f)施工过程中燃油料的储存和使用应符合有关方面要求,防止出现跑、冒、滴、漏现象,避免污染道路和地下水体。增加(5)子款,内容为:(5)承包人进驻施工现场后三天应根据本条款要求制定工地规则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告示全体工作人员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切实遵守。工地规则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a.安全保卫制度;b.施工安全制度;c.工地出入管理制度;d.环境卫生制度;e.防火、防暴制度;f.周围及邻近环境保护规则。g.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工程的保险21.1删除本款第3自然段原内容,改为: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承包人自行投保,其费用摊入相关的工程项目报价中,不单独列项。项目审计、稽26.2增加26.2款项目审计、稽查、执法监察和检查等配合查和检查等配合(1)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审计、稽查和执法监察,承包人应高度重视并委派专人积极予以配合,对审计、稽查和执法监察的有关意见承包人应无条件及时整改。(2)有关单位对本项目的各种检查和视察等活动,承包人有义务予以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3)本项目有关的各类统计报表和汇报材料包括项目后评价报告,承包人有义务配合业主做好编制工作并提供相应的资料。-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4)承包人和监理单位应按业主和有关文件要求,建立相应的计量、支付和变更台帐,同时承包人和监理单位应配合业主建立相应的台帐,并保持其持续有效直至工程决算完成。料场使用费28.2在本款后增加:业主协助办理的成功与否,不免除根据合同文件规定的承包人的一切责任。旧路改建的维护和管理增加29.2款旧路改建的维护和管理29.2承包人在旧路改建过程中,必须采取一切措施确保车辆正常通行,做到施工、通车两不误。承包人应针对通车路段的施工特点,提出通车路段的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并认真组织实施。施工方案和措施应包括:(1)成立维护、管理组织,负责正常道路维护和交通管理工作;(2)落实施工布置,根据实际情况分段、分幅安排施工,要控制施工长度,要维持足够宽度,确保车辆能顺利交会,保持良好平整度,使车辆平稳通过,做到排水顺畅,路面无低洼积水;(3)配备交通管理标志,指定专人维护交通秩序;(4)加强与交警联系,争取交警参与,建立交通管理制度。由于承包人措施不力,导致阻车和事故频发,影响交通安全和正常运行,并造成重大影响,引起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及工程拖延或施工费用增加时,应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防止和避免增加30.5款防止和避免电力、供水、通讯线路非正常中断。电力、通讯30.5承包人应根据业主提供的地下各种管线资料和有关部门设置的地面标记,施工中提前与有关方面协调配合,避免纠纷。若施工中挖到资料显示以外的管线,应立即停工并报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报告业主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在监理工程师按业主意见回复承包人后,承包人方可按指令开工。线路非正常中断遗留问题的增加33.3款遗留问题的处理处理33.3工程完工后,承包人所在合同段遗留的问题,承包人应积极主动地进行处理和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如上述问题特别是与地方有关的遗留问题承包人在业主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妥善处理的,业主有权单独或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发生的全部费用从承包人保留金中相应扣回,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劳务卫生与供水34.4在本款后增加承包人应至少设一名专职的、具有一定卫生常识及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卫生督查员,负责与当地卫生部门联系,并在当地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承包人所在施工现场的传染病检查、控制、报告。-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一旦爆发任何具有传染性的疾病时,承包人应遵守并执行当地政府或卫生防疫部门为防治和消灭上述传染病蔓延而制订的规章、命令和要求。建立人员流动登记制度、信息报告制度,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积极合作,做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工作。劳务和承包35.1在本款后增加:人装备的统若监理工程师认为承包人的装备和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进度、安全生产和质量要求,应向承包人发出增加人员和装备的指令,承包人在接到指令后14天内,必须按指令要求增加人员和装备。否则,按第63.1款承包人违约处理。计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增加35.3款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35.3.1为落实国家有关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有关精神,承包人应在本工程中严格执行浙交[2006]73号《关于解决交通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问题的若干意见》,同时承包人还应与甲方签署《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书》,格式见第9篇G《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书》与合同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到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且承包人提供了已结清农民工工资的证明为止。承包人应加强劳务合同管理,规范公路建设用工行为。不拖欠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否则,按63.1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书》的规定进行违约处理。35.3.2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向业主提交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担保金额为2万元,担保采用银行保函形式,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所附的格式。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从县、市级支行及以上的银行开具,并保证有效。保函的正本由业主保存。执行本款各项要求所需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材料、设备和操作工艺质量抽检增加37.6款质量抽检:37.6浙江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及其委托的市质量监督站有权对承包人施工质量随时进行抽检,并通过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实施否决,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并免费提供试验用的试样。开工和延误临时用地的租用42.3删除本款,本工程不适用。工期的延长44.1删除本款(3)子款原内容,改为:(3)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a.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对本项目而言,是指发生六级(含六级)以上地震、8级及以上大风持续时间3天以上、12级及以上大风、超过桥梁设计洪水位以及不利的降水等引起延误的情况。不利降水的衡量标准为:(a)按本省气象部门统计的本项目所在地降水资料,取最近二十年的年平均降水天数为标准;-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b)本项目所在地按实际统计的年降水天数与(a)所指的年降水天数之差,每年计算一次。异常恶劣气候的时间,监理工程师将根据承包人的申请和提交的证明予以评定,但在评定时还将考虑按同等标准,用施工期限内其它月份良好的气候的时间予以抵补。异常气候在每个月对工程进度影响的评定,应在整个合同期内予以累计。b.若恶劣气候只是对局部工程有影响,承包人应采取合同措施予以弥补,而不能推迟工程的总工期。c.受本子款所述的恶劣气候影响的分项工程,必须在工程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监理工程师方能考虑延长工程总工期。工程进度过慢46.1在本款的第2自然段的末尾增加:涉及到附加的监理费用时,有监理工程师提出相应的费用报业主审定,并通知承包人。业主将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费用中扣除,拨付给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竣工文件48.3在本款后增加:竣工文件应按省交通厅《浙江省公路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办法》编制。承包人还应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交财发[2000]207号《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编制(由承包人实施的部分)竣工决算一式六套,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时应提交全套竣工资料的电子文档刻录光盘或其他电子存储介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竣工文件中涉及施工及监理文件的有关表式,应按《浙江省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统一用表管理系统》(光盘)和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局检测中心规定的统一试验用表(光盘)选用。光盘由承包人自备。缺陷责任与保修完成未完工作和49.2在(2)子款后增加:修复缺陷若承包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及时修复存在的缺陷、病害或不合格之处,则业主会同监理工程师,指令承包人延长缺陷责任期,如果只是工程的一部分,则责任期的延长只适用于那一部分。缺陷的调查50.1在本款后增加:如果调查结果确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责任,则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第52条的规定,在与承包人协商并报业主批准后,确定合同价格的增加额,通知承包人并抄送业主。变动、增加和取消变更超过15%52.3删除52.3款,本项目不适用。计日工52.4 删除52.4款,本项目不适用。工程量的增减55.2增加本款:工程数量的增减对应的项目单价不予调整。计量工程量55.1在本款后增加:-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错误和遗漏,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图纸规定完成单项工程的义务。工程的计量56.1删除本款第二、三自然段原内容,改为:经监理工程师验收质量合格的工程才能计量。工程的计量应严格按工程计量与支付办法进行。计量工作由监理工程师主持,业主认为有必要时,将委派合同管理人员到现场确认,并按要求提供记录、图纸等资料。工程计量单应有监理工程师、承包人代表的签名。填土沉降部分由承包人自行承担。隐蔽工程的计量增加57.3款隐蔽工程的计量对于重大的隐蔽工程的计量,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要事先书面通知业主,业主认为有必要时,将委派合同管理人员到现场确认。证书和支付月结帐单60.1将本款第一自然段中“每月末”修改为“每月20日”。月支付60.2删除原内容,改为:监理工程师在收到上述月结账单后14天内应签发期中支付证书,签发时应写明到期结算的价款及需要扣留和扣回的款额并报业主审批。绿化工程支付办法分三期进行:第一期:工程开工后,按月支付,支付至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工程价款的85%;第二期:竣工验收后,成活率达98%以上(经济价值高的苗木必须达到100%)且补植后支付至实际完成且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工程价款的95%。第三期:竣工验收后至缺陷责任期满后,成活率达98%以上(经济价值高的苗木必须达到100%)且补植后支付至实际完成且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工程价款的100%。开工预付款60.5删除本款第三自然段原内容,改为:本项目无开工预付款。的支付开工预付款的扣回60.6删除本款原内容,改为:本项目无开工预付款。材料、设备预60.7删除本款,本工程不适用。付款的支付材料、设备预60.8删除本款,本工程不适用。付款的扣回承包人违约承包人的违约63.1删除本款原内容,改为:如监理工程师向业主证明(抄送承包人)认为承包人有下述情况,业主将向承包人课以违约金:(1)违反第8.1款关于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成活率98%(经济价值高的苗木必须达到100%)的规定,则课以2%合同价的违约金;或(2)-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违反第8.4款关于承包人工程资金的管理的规定,除及时追回挪用资金外,业主将向承包人课以挪用资金10%~20%的违约金。(3)违反第15.1款关于按投标文件及时配备称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规定,或违反第15.2款承包人承诺配备的关键施工机械设备或承包人的机械、车辆必须证(照)齐全的规定,则课以1%合同价的违约金;或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未向监理工程师请假,未经业主同意擅自离开工地,每天课以违约金800元/人;若每月在工地天数不足20天(特殊情况经业主同意例外)者,每不足一天课以违约金800元/人;承包人未经业主书面同意更换项目经理课以7万元的违约金,更换技术负责人课以3万元的违约金,更换其他主要人员课以每人次1万元的违约金。或如果承包人违反15.1款,却在接到通知后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更换经业主与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新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则课以2%合同价的违约金。或(4)无视监理工程师事先的书面警告,一贯或公然忽视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或(5)在接到根据第37.3或39.1款关于修复或运走、替换不合格材料、设备的规定发出的通知或指令后的21天内不遵守该通知或指令;或(6)无正当理由而未能根据第41.1款规定开工;或在第46.1款规定的通知后的14天内,无正当理由未能采取措施加快进行本工程或其他关键部分的施工;或(7)发生了第4.1款规定的违规分包的情况;或(8)违反第7.2款关于承包人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得对施工图进行修改的规定。或(9)违反第35.1款关于要求承包人的人员和装备必须满足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的规定。或(10)违反第35.3款关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条款。或若承包人在执行合同中,有(3)、(4)、(5)、(6)、(7)、(8)、(9)、(10)等情况,在业主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的14天内未见纠正后,业主将按每一情况酌情向承包人课以0.5%~1%合同价的违约金。即使缴纳了违约金,承包人仍应按合同规定继续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修复。上述违约金将在履约担保中索扣,或在本期计量支付中扣除。合同纠纷的解决仲裁67.3在本条款后增加:本项目仲裁机构为温州仲裁委员会,在仲裁时,双方的任何一方向仲裁人申诉的证据或论据均不应限于按第67.1款的规定为取得监理工程师的上述决定曾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的证据或论据。监理工程师的前述任何决定,均不应取消他作为证人在仲裁人面前就凡是与该争端有关的任何问题作证的资格。通知致业主和监(1)业主地址:瑞安市交通大厦-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邮政编码:电话:0577-传真:0577-(2)监理工程师地址:待定理工程师的通知费用和法规的变更费用的增加和减少删除70.1款原内容,改为:本合同在合同执行期间,不调价。后继的法规删除70.2款,本项目不适用。工程拖期的删除70.3款,本项目不适用。价格调整其他廉政建设72.1在本条款前增加以下内容:业主与承包人在签订工程合同协议书的同时必须按《廉政合同》格式签订《廉政合同》,《廉政合同》作为合同协议书的附件,与合同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为止。安全生产合同增加72.2款 安全生产合同72.2根据有关规定,业主与承包人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并作为施工合同协议书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双方务必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合同》格式见范本第九篇。工程质量责增加72.3款工程质量责任合同任合同72.3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省交通厅浙交[2001]516号文要求,业主与承包人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作为施工合同协议书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双方务必认真执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设计使用年限之日止。《工程质量责任合同》格式附后。共同的和各自73.1删除73.1款,本项目不适用。分别的责任-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第5篇技术规范(正文见《范本》下册)技术规范专用条款-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5篇技术规范专用条款1.《技术规范专用条款》是对“《范本》技术规范”的补充和修改,应对照“《范本》技术规范”中同一编号的章、节、小节、条、款、项、目一起阅读和理解。本《技术规范专用条款》与“《范本》技术规范或设计图纸有矛盾时,以本《技术规范专用条款》的规定为准。2.本《技术规范专用条款》,在下列章、节对“《范本》技术规范”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增加:第100章总则第101节通则第102节工程管理第104节承包人驻地建设第700章绿化及环境保护第702节铺设表土第703节撒播草种和铺种草皮第704节种植乔木、灌木、攀缘植物第705节植物的养护和管理-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专用条款第100章总则第101节通则101.01范围删除本小节第1条原内容,改为:1.本《技术规范专用条款》结合本工程特点编写,连同本规范适用于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项目。101.04标准与规范删除本小节第4条原内容,改为:4.当适用于本工程的下列标准与规范出现意义不明或不一致时,应以下列标准和规范中较严者为准,下列技术标准和规范存在不足之处或未能达到国家最新出版的标准或规范时,承包人应采用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或规范,并提供所采用的国家标准或规范。a.本《技术规范专用条款》;b.本技术规范﹝简称本规范﹞(范本);c.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d.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e.有关部门的规范和标准。第102节工程管理102.02分包、转包、劳务、人员培训删除102.02-2条原内容,改为: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工程的任一部分进行分包。102.05施工方法与质量控制增加第1条:1.承包人是工程质量责任的主体,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控制有效”的质量自检体系,严格执行“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原第1条改为第2条,内容不变。原第2条改为第3条,并在后增加:承包人应组织现场施工人员(包括劳务人员)进行所在岗位和工序的应知应会教育。质量检查活动中应对现场人员的岗位职责、工序应知应会知识进行检查。施工及质量经理应佩戴证件上岗。特殊工种都应持证上岗,并应保持证件的有效性。原第3、4条改为第4、5条,内容不变。增加第6条:6.承包人应重视质量通病的防治,对绿化早期破坏、成活率不高、覆盖率不足以及对已完工程的破坏等必须根据技术规范要求制定预控措施。原第5条改为第7条,内容不变。-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02.08工程记录与竣工文件删除本小节全部原内容,改为:1.承包人应与施工进程同步形成、积累、整理及保管工程进度、隐蔽工程、试验报告、障碍物拆除以及所有影响工程的记录(包括资料、设备的来源),以备需要评定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时查阅。凡所有种植树木必须做好施工记录,内容包括:种植时间、土壤特性、气象状况、苗木规格、施工人员等。2.当分项(或分部)工程完工时,承包人须按监理工程师规定的分项工程资料目录和表式,将上述施工记录、检验报告、抽查试验记录以及竣工图表等有关的所有资料编订成册,并复印2份,提交监理工程师作为该分项工程中间交验和计量支付的书面依据。其中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各保存一份,资料的原始件由承包人保存。3.当工程接近完成时,承包人须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2004年第3号发布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浙江省交通厅发布的《浙江省公路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办法》的规定,编制交工验收(质量鉴定)所需的竣工文件6套,其内容为浙江省交通厅文件中带★号的部分。该部分竣工文件应在交工验收前30天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还应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交财发[2000]207号《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编制(由他实施的部分)竣工决算一式六套,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核。4.竣工文件的组卷成册,如档案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内容按上述文件要求编制外,还应符合档案部门的要求。5.竣工文件的原始件应单独集中编订在一套内,归业主所有(留存)。6.当工程通过缺陷责任期评估后,承包人应提供缺陷责任期的竣工文件资料6套。其内容包括缺陷责任期内所进行的修复、返工或新增的工程项目应具备的资料。该文件资料应在竣工验收(竣工检验)前10天送交监理工程师审查。7.有关本工程的情况,承包人不能以任何手段出版任何资料和刊物。承包人应将合同的所有细节作为保密资料对待,没有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合同的任何部分不应在任何商业或技术文献上刊登或披露,包括工程技术详图。承包人不得用工程照片作宣传,除非事先得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增加102.14小节102.14安全生产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还必须按照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2007年1号令的要求填报安全生产费用,该费用为第100章(不含安全生产费用)至第700章合计金额的1%,专款专用。合同实施过程中依据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1号令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考核。原102.14计量与支付改为102.15计量与支付第103节临时工程与设施103.04临时用地增加第3条:3.如承包人临时用地退还时因未复垦而与当地发生纠纷,导致业主发生额外支出时,业主将从对承包人的支付金额或保留金中扣除相应的金额。-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03.05计量与支付本节工序包含在其他各道工序中,不另计量支付。第104节承包人驻地建设104.04医疗卫生与消防设施2.防火在本条后增加:本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生产区、生活区和运输车辆里设置有效的防火、灭火等消防设施。第700章 绿化及环境保护第702节 铺设表土702.02材料删除第1款原内容改为:1、表土应为疏松、透气、排水良好并含有一定有机物质的肥土,且无有害物质及大于25mm的石块、棍棒、垃圾等;采集时,表土上生长有茂盛农作物、草或其他植物时,则证明该土质是良好的。702.04计量与支付1、计量增加(3)表土铺设中的有机肥和多余黄泥利用及运输,为承包人应做的附属工作,不另予计量。第704节 种植乔木、灌木、攀缘植物704.02材料2、植物品种增加第(5)款:各种苗木的冠幅、径粗应严格按设计规定的规格,并应达到表704-3表所描述的外观要求:表704-3乔木类树干树冠根系病虫害主干挺直树叶茂密、层次清晰、冠形丰满土球符合要求无灌木类自然式整形式植株姿态自然优美,生长均匀,无病虫害,树叶茂盛,根系发达冠形规则、饱满、根系发达,土球符合要求地被苗龄1-2年生、色泽嫩绿、鲜艳,每丛不少于5支(书带草、马尼拉草)-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04.03施工要求2、提供植物、检查及运送删除(1)款原内容,改为:(1)承包人应在种植工作前14d,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有关种植物供应来源的全部资料。苗木引进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区有关植物检疫法规和法令办妥植物检疫手续。监理工程师可随时前来检查。所有种植物应符合现行关于植物病害及昆虫传染检疫的法规,承包人应送交监理工程师必要的全部检疫证明。6、栽植增加:(13)苗木的种植数量和规格、位置均应符合图纸规定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如果缺少规定的植物,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用其他植物替换。(14)灌木色块应按设计要求的密度种植,一般每平米在25-36株之间。增加:7.技术档案(1)凡所有种植树木必须做好施工记录,内容包括:种植时间、土壤特性、气象状况、苗木品种、苗木规格、施工人员等。(2)绘制竣工图纸(3)业主制定的有关计量单据,补植记录以上资料按业主要求整理成册,作为验收资料存档。704.04计量与支付“704.04计量与支付1、计量增加(4)除分隔带以外,种植乔木、灌木等植物树坑回填种植土作为承包人种植植物的附属工作,不予另行计量。”(5)栽植苗木中挖坑、黄泥回填(不包含材料费)、整形清理及多余土方外运等所有项目,为承包人应做的附属工作,不另予计量。。第705节 植物养护和管理705.01范围删除本小节原内容,改为:本节工作内容包括从开始种植到缺陷责任期终止这段时间内,对所有按本规范第703节及第704节施工的植物进行管理和养护。705.03施工要求删除第1条原内容,改为:1、承包人应负责做好从植物种植开始到缺陷责任期终止这段时间内的养护和管理工作,并在绿化工程完工后3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管理和养护植物的详细计划,请示批准。承包人在植物种植开始到缺陷责任期终止这段时间内应进行有效的管理,使植物保持良好的生长态势。在管理期间,监理工程师认为有病或已不符合生长条件的植物,应由承包人立即清除。一旦季节许可,要立即补种同样种类规格的植物,此项补种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删除第2条原内容,改为:-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缺陷责任期终了之后的验收,所有栽植的树木和花草其种植的位置、规格以及数量应符合图纸的要求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其存活率应为98%(经济价值高的苗木必须达到100%)以上。删除第3条原内容,改为:3、植物管理及养护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灌溉与排水:应根据不同树种和地形条件及气候情况适时、适量灌溉、浇水,为保持公路绿化景观,对乔木、灌木、色块叶面也要经常喷水,发现雨后积水应及时排除。(2)除草:为了保持公路绿化的景观应勤除杂草,做到除早、除小。(3)施肥:应视生长情况和观赏要求适当施肥,为扩大树冠可施氮肥;为促进开花结果,可多施磷、钾肥,以上应以有机肥为最佳,若用化肥应以复合肥为主。(4)修剪、整形a、新种树木可通过冬剪调整树形,并促进生长,冬剪时应注意不要破坏自然树形或原有造型。b、主梢明显的乔木类应保护顶芽,孤植树应保留下枝,保持树冠丰满。c、灌木色块修剪整形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要及时剪去生长不良的陡长枝和弱枝。(5)防治病虫害:要及时防治病虫害蔓延,影响公路景观,宜做到治早、治小、治初。(6)应采取措施防范人为的破坏和牲畜的践踏、啃咬。(7)应保持种植区的清洁,经常清扫及清除垃圾、保护表土。(8)补栽:本合同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交工验收后至竣工验收期和缺陷责任期内应及时按原树种规格补植,不能拖延,以确保绿化景观美的持续性,完整性。至缺陷期满成活率应达98%(经济价值高的苗木必须达到100%)以上。增加第7条7、以上工作,承包人应按计划进行,特别是要随时补植丢失、损坏或枯死的苗木。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有权在交工验收后至竣工验收期和缺陷责任期内随时检查植物的管理和养护工作,当在交工验收后至竣工验收期和缺陷责任期内业主或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方需补植、修剪、除虫等工作时,承包方须在10天内完成否则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有权自行组织并由承包方负担相关费用。承包人应将养护用材料的样品和检验证明(如除草剂、化肥、农药等)及时送交监理工程师审查。-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三卷第6篇投标书与投标担保格式A.投标书格式(正文见《范本》上册)B.投标书附录C.投标担保格式(正文见《范本》上册)D.授权书格式(正文见《范本》上册)第7篇工程量清单第8篇投标书附表格式(正文见《范本》上册)第9篇合同格式A.合同协议书格式(正文见《范本》上册)B.廉政合同格式(正文见《范本》上册)C.安全生产合同格式(正文见《范本》上册)D.项目经理委任书格式(正文见《范本》上册)F.工程质量责任合同格式G.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书第10篇履约担保格式A.履约银行保函格式(正文见《范本》上册)B.开工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正文见《范本》上册)附篇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书(正文见《范本》上册)第11篇资格后审资料-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6篇投标书与投标担保格式A.投标书格式一、投标书采用《范本》规定的格式。二、删除《范本》第1条原内容,改为:1.在研究了(项目名称)第合同段的招标文件(含补遗书第号、第号)和自行考察了工程现场后,我们愿意按人民币(大写)元(元)的投标总价,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复工作。2.第合同段由K+至K+,长约Km,技术标准级,路面。包括生态防护以及种植绿化等。三、删除《范本》第8条原内容,改为:8.随同本投标书,我们出具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担保。如果我们在本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拒绝接受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对投标价算术错误的处理;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4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能提交履约担保,你单位有权没收投标担保金,另选中标单位。增加第9条、第10条:9.拟委任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10.本合同工程质量目标为。-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B.投标书附录序号事项合同条款数据1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3万元2履约担保金额10.1合同价的10%3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35.3人民币2万元4发出开工令期限(从签订合同协议书之日算起)41.114天内5开工期(接到监理工程师的开工令之日算起)41.17天内6工期43.160日历天7拖期损失偿金47.1人民币800元/天8拖期损失偿金限额47.1合同价格的10%9缺陷责任期49.112个月10保修期50.2本项目不适用11期中(期进度)支付证书最低限额60.2本项目不适用12保留金的百分比60.3扣留保留金百分比:月支付额的15%。13保留金限额60.3保留金限额:工程交工验收后扣留结算价15%,竣工验收通过并经审计后扣留结算额5%。14开工预付款60.5本项目不适用15材料、设备预付款60.7本项目不适用16支付时间60.15期中支付证书开出后14天最后支付证书开出后42天内17未付款额的利率60.15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不计复利)投标书签署人签名:-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C.投标担保格式一、投标担保采用《范本》规定的格式。二、删除《范本》(b)、(c)款原内容,改为:(b)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按投标须知第23条规定的对其投标价格算术错误的处理;(c)如果投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①未能或拒绝签署合同协议书,或②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履约担保。三、若投标担保形式采用银行汇票,则投标银行保函可删除。D.授权书格式《授权书格式》采用《范本》规定格式。注:授权书必须公证,并符合以下要求:a.授权人和被授权的代理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的公证书;c.公证书必须对授权人和被授权的代理人同时公证,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之后。-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7篇工程量清单-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表1(封面)项目合同段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全称)(单位盖章)编制人:(全称)(单位盖章)编制时间:-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表2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项目名称:合同段:第页共页-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A、说明1、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款、计价规范、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2、-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计价规范、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尺寸、断面、数量计量,按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相应合同条款的规定,由监理工程师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3、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调试、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4、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及所投其他保险的保险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不在报价中单列。5、工程量清单中本合同工程列有的每一个细目,都需填入单价;有些细目数量未标出而要求填入总额价者,投标人亦应按要求将总额价填入。对于没有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细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总额价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6、除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细)目外,符合合同条款、计价规范、技术规范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项(细)目之中,未列项(细)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项(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7、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计价规范、技术规范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细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计价规范、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8、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细目标价前,应参阅招标文件中计价规范、技术规范的有关部分。9、对于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有计算方面的计算性差错,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予以处理。10、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不应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11、承包人对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12、在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暂定金额,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由监理工程师按相应合同条款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报经业主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定金额为10%的不可预见费。13、计量方法a.用于支付已完工程度计量方法,应符合计价规范、技术规范中相应章节的“计量与支付”条款的规定。b.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数量、做法、材料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14、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15、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中所有要求署名、盖章处,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署名、盖章16、安全施工费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安全施工费)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乘以1%费率。17、招标人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明显不报价,在总价保持不变的前提一,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调整。-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B、工程细目工程量清单第100章总则合同段:104国道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细目号细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总额102-1竣工文件总额1102-3安全生产费用总额1104-1承包人驻地建设总额1100章小计(结转至第页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人民币元-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700章绿化及环境保护合同段:104国道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编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总额702-1铺设表土-d种植土(包括有机肥)m38927703-3铺植草皮-a马尼拉草m22131.4-b书带草m2368704-1种植乔木-a樟树(胸径10cm、高度400cm、冠幅200cm)株368-b中东海枣(胸径40cm、筒高200cm)株6-c大中东海枣(胸径50cm、筒高300cm)株2-d大华棕(胸径40cm、筒高250cm)株20-e华棕(胸径30cm、筒高150cm)株78-f杜英(胸径8cm、高度450cm、冠幅250cm)株9-g四季桂(高度250cm、冠幅150cm)株21-h水杉(胸径6cm、高度350cm、冠幅120cm)株29704-2种植灌木-a海桐球(高度150cm、冠幅120cm)株71-b茶梅(高度30cm、冠幅25cm)株40425-c小蜡(高度40cm、冠幅25cm)株89394-d红花继木球(高度150cm、冠幅120cm)株386-e红花继木(高度25cm、冠幅20cm)株-f龟甲冬青(高度25cm、冠幅25cm)株20538-g金森女贞(高度30cm、冠幅30cm)株-h紫鹃(高度25cm、冠幅25cm)株2442-i春鹃(高度40cm、冠幅30cm)株6200-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00章小计(结转至第页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人民币元E.工程量清单汇总表合同段:104国道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章次科目名称金额1100总则2200路基03300路面04400桥梁、涵洞05500隧道06600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07700绿化及环境保护8第100章至700章清单合计9按上项(8)金额的10%作为不可预见费(暂定金额)10投标价(8+9)-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8篇投标书附表格式一、所有投标书附表均采用《范本》规定的格式。二、删除《范本》中:表7分包人表表8特殊分包人表;表9调价公式的近似权重系数表表10材料基期价格/指数表三、《范本》中下列表格列入资格后审的资料中表2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主要人员简历表-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9篇合同协议书格式A.合同协议书格式一、合同协议书采用《范本》规定的格式。1、第合同段由K+至K+,长约Km,技术标准级,路面。包括种植土回填以及种植绿化等。二、删除《范本》第2条原内容,改为: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即:(1)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书及合同谈判中澄清文件);(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含承包人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业主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4)合同专用条款及数据表(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5)合同通用条款(《范本》);(6)技术规范专用条款(含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7)技术规范(《范本》);(8)图纸(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9)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含说明);(10)投标书附表(含附篇);(11)资格后审资料;(12)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B.廉政合同格式《廉政合同格式》采用《范本》规定的格式。C.安全生产合同格式《安全生产合同》采用《范本》规定的格式。D.项目经理委任书格式《项目经理委任书》采用《范本》规定的格式。F.工程质量责任合同-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工程质量责任合同采用《项目专用本》规定的格式。附后。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保证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建设工程质量,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的建设单位104国道瑞安段(南塘大道瑞安段)改建工程指挥部(以下称甲方)与施工单位(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质量责任合同。第一条本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为合格工程,苗木成活率达98%及以上,施工单位对本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依法终身负责。施工质量责任人。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施工业务活动必须坚持科学、公正、诚信、平等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施工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五)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施工合同文件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三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二)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建设用地,及时解决对工程占地范围以内尚未拆迁的建筑物及其他障碍物。(三)甲方不得指使乙方不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规范进行工程的施工活动。(四)甲方须按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除施工合同的约定外,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克扣工程款或拖延工程款的支付。(五)甲方不得明示或暗示向乙方推荐单位或个人承包或分包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回扣或其它好处。第四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应具备与本工程项目相应等级的施工资质证书。(二)乙方不得允许其它单位或个人以乙方的名义承揽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本工程的项目施工任务。-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三)乙方必须严格履行施工合同,按投标承诺的施工技术人员及时到位。施工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得擅自调换,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调换的,须经业主书面同意方能换人。(四)乙方必须建立工地临时试验室,按要求配合相应的试验检测人员和设备,并取得工地临时试验室资质证书。按有关规定做好各类试验,试验资料应真实、完整,统一归档。(五)乙方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六)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七)乙方与甲方、承包人或指定分包人之间有关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的一切往来函件、报表均应分类编号归档保存;施工技术资料应真实、完整。(八)乙方应加强对甲方按合同规定指定采购的材料和设备的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乙方应拒绝使用。(九)乙方不得暗示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提供使用不合格或质量低劣的材料、设备。第五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四条,按管理权限,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自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设计使用年限之日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八条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监督单位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G.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书(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根据浙江省交通厅浙交[2006]73号文《关于解决交通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问题的若干意见》,就施工项目中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事宜,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的建设单位104国道瑞安段(南塘大道瑞安段)改建工程指挥部(以下称甲方)与施工单位(以下称乙方),订立本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第一条乙方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万元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第二条乙方应加强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管理,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第三条乙方应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支付农民工工资,决不拖欠或克扣。工程款中工资为优先支付款。保证不发生因欠薪而引发的集体上访事件。第四条乙方在发放农民工工资时,做到把工资发给农民工本人,保证不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第五条乙方在承包工程后,必须按《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缴纳工资保障金,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第六条乙方还应将每期计量款的10%以上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同时乙方必须于每月第20日前向甲方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包括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的姓名、工作天数、加班时间、应发的项目和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并保证支出项目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第七条乙方如果违反上述条款之一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的全部金额,并有权从乙方的计量支付款中直接扣除应支付的农民工工资,由甲方发放。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自签署之日志至该工程项目竣工之日为止。第九条本合同作为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合同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十条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监督单位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10篇履约担保格式A.履约银行保函格式履约银行保函采用《范本》规定的格式。(其中付款时间为“……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和付款凭证后14天内,……“)B.开工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开工预付款银行保函本项目不适用。C.农民工工资支付银行保函格式保函编号:致:104国道瑞安段(南塘大道瑞安段)改建工程指挥部(以下简称甲方)鉴于一、(以下简称乙方)已保证按《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书》(以下简称合同)的规定实施。二、(以下简称本银行)已同意为乙方出具担保书。因此:1、本银行同意作为担保人,并代表乙方向甲方担保总金额人民币20000元的保证金。本银行在收到甲方第一次书面付款通知书10日内无条件付款,即在上述担保金额范围内,向甲方支付任何要求给付的金额,甲方无须出具证明或陈诉要求付款的理由。2、在本银行向甲方支付要求给付的金额前,本银行不坚持甲方先要求乙方偿还上述金额。3、在担保书有效期至乙方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由其承担的一切义务之日止,任何索赔要求应在有效期内送达本银行。4、本保函不得转让,我行对除104国道瑞安段(南塘大道瑞安段)改建工程指挥部以外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承担担保责任。担保银行授权人:(银行公章)担保银行名称:银行法定地址:-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出具银行保函日期:附篇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书格式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书采用《范本》规定的格式,字数不限制。-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11篇资格后审资料-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一、资格后审须知1、投标人必须按本须知要求认真填写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资格后审表格,逐页签字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调查核实和澄清。2、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资格后审按通过或不通过两种方式进行评定,投标人的业绩、人员、财务三个方面的要求作为资格审查通过的强制性资格条件,经核实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为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二、资格后审资料格式资格后审资料目录表名表号备注强制性资格条件——业绩要求表表1自2006年4月1日以来已完成类似工程经历表表1-1自2006年4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强制性资格条件——主要人员资历要求表表2拟委任的本合同主要负责人资历表表2-1强制性资格条件——财务能力承诺书表3履约行为表表4投标人一般情况表表5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表(近三年资料)表6近三年(2006年、2007年、200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材料-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表1强制性资格条件——业绩要求表投标人:合同段: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合同段工程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达到程度的简述(投标人填写)12绿化工程自2006年4月1日以来按一个合同段成功地完成过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绿化工程或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注:1、工程业绩证明文件,必须附有下列证明材料:①已完工程交(竣)工验收证书;②合同协议书。如上述①、②缺其中之一,则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协议书与交(竣)工验收证书上的施工企业名称应一致(除法人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外)当名称不一致时,业绩不予认可;法人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的,必须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2、工程的规模解释顺序如下:交(竣)工验收证书、项目合同协议书。若上述文件均未体现工程的规模时,可以用业主提供的证明文件来体现。3、“自2006年4月1日以来”指“自2006年4月1日以来交工或竣工”。(下同)如查实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资料以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业绩要求的,取消中标资格,并建议主管部门予以通报。-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表1-1自2006年4月1日以来已完成类似工程经历表投标人:施工合同段:项目或指标单位123工程名称起讫地点(合同段)里程长度km技术等级/行车道数绿化万m2边坡生态防护万m2合同总价/合同结算价万元在工程中承担的比例%竣工时期年、月合同工期/实际工期月竣工质量评定业主、电话、地址监理工程师、电话、地址备注注:1、工程业绩证明文件,必须附有下列证明材料:①已完工程交(竣)工验收证书;②合同协议书。如上述①、②缺其中之一,则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协议书与交(竣)工验收证书上的施工企业名称应一致(除法人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外)当名称不一致时,业绩不予认可;法人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的,必须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2、工程的规模解释顺序如下:交(竣)工验收证书、项目合同协议书。若上述文件均未体现工程的规模时,可以用业主提供的证明文件来体现。-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3、本表中类似工程指交通绿化工程或市政园林绿化工程。-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表2强制性资格条件——主要人员资历要求表投标人:合同段: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人员人数资历要求投标人达到程度的简述(投标人填写)项目经理1绿化工程施工经验4年以上,担任过项目经理3年以上,及绿化工程二个及以上,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1绿化工程施工经验4年以上,担任过一个及以上绿化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1具有岗位证书、绿化工程经验2年以上。注:所有人员的身份证(新版身份证必须双面复印)及项目经理的技术职称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书;安全员的岗位证书。所有提供的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表2-1拟委任的本合同主要负责人资历表投标人:合同段:姓名年龄专业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工程担任职务毕业学校年月毕业于学校系(科),学制年经历年~年参加过施工的工程项目名称担任何职备注-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注:1、表2所列人员均须填写此表,并在本表后附有效证件的清晰可辨的彩色打印件或复印件(正本中必须为彩色打印件或彩色复印件),包括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岗位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明。2、“经历”一栏应如实详细填写,并应符合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否则作废标处理。-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3、投标期间,若查实项目经理在其它项目中已担任项目经理的,取消中标资格。-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表3强制性资格条件—财务能力承诺书致:(招标人全称)我谨代表(投标人全称)郑重承诺:若我单位有幸在(项目名称)工程投标活动中中标,将提供人民币(大写)元(¥)的流动资金,供本项目在施工需要时使用。特此承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注:本合同段要求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0万元的流动资金。-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表4履约行为表投标人:合同段:投标人应如实填写下列内容投标人应如实填写下列内容:1、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财产被接管、冻结等;2、有无被省级及以上单位(部门)通报并在限制投标期内的;3、自2008年4月1日以来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有无被中止合同或其它严重违约行为被省级及以上单位(部门)通报的;4、自2008年4月1日以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有无发生过质量事故省级或以上单位(部门)书面通报的;5、自2008年4月1日以来以来,有无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低价抢标、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随意放弃中标行为被省级及以上单位(部门)通报或或在本工程其他标段投标活动中被瑞安市交通局及有关部门处罚的;6、自2008年4月1日以来,有无行贿行为。-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表5投标人一般情况表投标人:合同段:投标人全称主要业务企业资质1.等级:2.证书号:3.发证单位:营业执照1.编号:2.营业范围:3.发证单位:建立日期现有职工总人数(人)固定资产净值(万元)法定代表人1.姓名:2.职务:3.职称:技术负责人1.姓名:2.职务:3.职称:联系方式1.地址:2.联系人:3.电话:4.邮编:5.电挂:6.传真:开户银行1.名称:2.帐号:下属施工单位简况(个数、专业、年完成工作量等)资产构成情况及投标人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组织机构框图注:1、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的清晰可辨的复印件。-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表6财务状况表(近三年资料)投标人:合同段:项目或指标单位2006年2007年2008年一、固定资产(原值/净值)万元二、经营资金1.固定资产万元2.流动资产合计万元3.用于周转的自有资金万元4.流动负债合计万元三、实际完成建安产值万元四、实现利润总额万元……………备注说明:1、本表的填写必须与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相一致;-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应在本表后附上近三年(2006、2007、2008年)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及其它财务资料。-91- 104国道瑞安段瑞祥大道二期续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四卷第12篇图纸所有图纸另行成册。-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