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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润生路北段(人民路至翡翠山景)绿化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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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润生路北段(人民路至翡翠山景)绿化工程施工政府采购需求报告编制时间:2016年2月1日 项目名称:沂源县润生路北段(人民路至翡翠山景)绿化工程施工采购人:沂源县园林管理局联系人:李局长联系电话:136553335880533--324176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拟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拟采用的供应商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证件;2、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贰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效证件;3、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建造师注册证书》(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项目经理证书》(园林绿化专业三级以上);4、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付至工程总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内付至工程总价款的60%,经相关部门审计完成出具审计报告后付至审计定案值的80%,剩余20%作为质保金,三年后无息付清。说明:根据工程量清单据实结算,在中标合同价5%-10%以内的工程变更应由财政部门审核后给予调整,超过中标合同价10%以上的工程变更,由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区政府审批,应有区主管领导签批的书面意见。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分为一个包。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对全部内容做出报价响应,否则作废标处理。一、采购项目概况:1、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沂源县润生路北段(人民路至翡翠山景)绿化工程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土方挖运、回填;浇水管线安装;挡土墙;绿化苗木栽植及养护工程,道路全长约1.5km,宽度平均约为3-6米,总面积约为1.2万平方米。2、工程工期施工总工期:2016年6月底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为准。3、质量要求质量要求:合格。4、技术标准及要求:本工程的养护期为3年,养护期满后移交时,苗木成活率须为100%,养护等级达到一级养护标准。各景观须完好,并符合图纸(或样板)及验收规范的要求。施工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山东省、淄博市有关技术规范以及淄博市相关部门对本项工作的要求。应严格按照施工技术要求及设计图纸组织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注重景观效果和苗木成活率,按时完工。1、定点放线1.1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要准确,标记要明显。种植穴定点时应表明中心点位置。定点放线后应由设计或有关人员验点,合格后方可施工,道路交叉口、道路弯道处种植树木应满足行人的安全视距。各景观石的定点位置应准确,间距应准确。1.2规则式种植,树穴位置必须按设计要求排列整齐,横平竖直。1.3自然式栽植,定点放线应按照设计意图保持自然,其位置和形状应符合设计要求。1.4绿化施工时,如与地下管网发生矛盾,应适当调整树穴位置。2、栽植要求2.1植物材料选择,要求根系发达,生长健壮,规格及形态符合设计要求,植株丰满,无病虫害,以保证栽植后的效果。2.2栽植树木高矮,干径大小应搭配合理。树形好的一面应面向注视(观赏)面。 2.3栽植率、株行距应均匀,丰满的一面应向外,高矮,冠距大小搭配均匀。2.4栽植攀援植物后,应根据其生长的需要设置杆、架、格栅,进行绑扎或牵引。2.5乔木的质量标准:树木挺直,无明显弯曲,无机械或病虫害造成的损伤。树冠丰满,枝条分布均匀、无严重病虫害。根系发育良好、无严重病虫危害,移植时根系或土球大小,应为苗木胸径的8-10倍,土球完整,包扎正确牢固;裸根树木根系茂盛,完整。用于行道树木的乔木分枝点高度不低于4米,同一条道路行道树分枝点高差范围应在30厘米以内,苗木高度、胸径偏差小于5%。2.6灌木的质量标准:根系发达,生长茁壮,无严重的病虫危害,灌丛匀称,枝条分布合理,丛生灌木枝条应在4-5分枝以上。2.7绿篱苗的质量标准:苗木健壮丰满,发育正常,根系发达,无病虫害。2.8园林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3、种植土要求3.1绿化土方工程按照设计要求,人工整修,并整理成设计要求的地形,地形应自然流畅。绿化内种植土的表层要求圆滑、细腻、平缓、自然,凹凸不大于2cm,达到设计高程和坡度要求。3.2对不宜树木生长的建筑弃土或含有害成分及不利于植物生长的土壤,应置换适宜树木生长的种植土。种植土回填厚度应大于植物根系深度,以满足植物生长需要,树木定点位置遇有障碍物影响或地下水位过高,应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进行适当调整,或变更设计。3.3用于珍贵、珍稀树木的种植土应进行消毒处理。4、植物材料要求4.1种植前应进行苗木根部修剪,将劈裂根、病虫根、过长根剪除,并对树干进行修剪,保持地上地下平衡。乔木类修剪适当疏枝,保持原有树形;主干明显的,疏枝后侧枝短截1/3,主干不 明显的,可截干,分枝点上留3-4个侧枝,短截1/3;长绿针叶树,不宜修剪,只剪除病虫枝、生长衰弱枝、过密的轮生枝和下垂枝;带土球的花灌木不宜作重剪,枝条茂密的大灌木可适量疏枝,用作绿篱的小灌木,在裁后随即按设计要求整形修剪。苗木修剪剪口要平滑,不得剪裂;枝条短截时要留外芽,剪口距留芽位置以上1cm;修剪直径要2cm以上大枝及粗根时,截口必须削平并涂防腐剂。5、树木形态要求5.1要求保留全形态且不能挤压的树苗,从起树地移到栽植地采取机械与人工相结合的施工方法,保持其基本外形不变形。廊荫树与行道树、对树冠不加专门的整形工作而多采用自然树形。行道树的主干高度以不妨碍车辆及行人为宜。6、树木种植要求6.1树穴应事先挖好,树穴一般应大于泥球直径30-40cm,深度应与根系或土球直径相等,做到随挖、随运、随植,尽量缩短起挖与种植的时间。另外,树穴的尺寸还需依各树不同的生活习性区别对待。树穴形状为圆柱体要求壁直底平。挖掘时将表土,新土分开放置。种植穴必须垂直下挖,穴(槽)壁面平整,上口下底相等。6.2树木栽植:将挖出表土与符合营养土2:1拌和作为种植土,将已挖好的树穴回填一部分种植土并混入适量有机肥,将底土刮平,乔木回填土高20-30cm。灌木一般回填土高15-20cm。将苗木依主要观赏面标记方位置入树穴,放开绳,扶正后,加入种植土冲捣。应注意不能冲捣泥球,边加边冲,冲力四周均匀,边种边及时调整树姿方向。苗木种植深度一般是土球表面略高于穴顶面,以预留沉降高度。6.3中标供应商须对现有的苗木栽植所用土壤进行改良,达到苗木栽植的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关于种植土的化验报告。6.4绿地的地形整理及苗木栽植位置的放线工作由中标人负责,地形和放线经采购人、监理单位认可后方可按放线位置挖树坑,等待栽植。苗木运到施工现场后,中标供应商应即时安排卸车,卸车时轻拿轻放,注意保护苗木的根系。6.5苗木栽植时不能窝根,并将断根、伤根除掉,栽后应及时塌实,并合理修剪整形,处理剪口及有关的伤口。苗木质量:严格按照本次采购的技术要求和设计的要求选择苗木,苗木进入现场后,经采购人、监理单位验收签字后方能栽植。苗木种植:苗木的树穴尺寸要求、修剪要求等,按照有关标准执行。7、树木扶架要求7.1 苗木栽植完成后应根据树种分别对待,对大乔木可用三脚钢丝绳斜拉冠部主干防风,用四脚木桩防止不均匀沉降的支撑方法;对小乔木和灌木应根据不同的种植形式来固定,保证扶架支撑材料受力均匀。8、施肥要求8.1施肥要有针对性,即因种类、肥龄、生育期等不同,要施用不同性质的肥料,必须达到国家技术规范要求。9、苗木修剪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9.1剪口应平滑,不得劈裂;9.2枝条短截时应留外芽,剪口应距离芽位置1cm;9.3修剪直径2cm以上大枝及粗根时,截口必须削平并涂防腐剂;9.4应根据树木的习性和本地的气候条件,选择最适宜的时期进行种植。9.5种植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9.5.1种植应按设计图纸要求核对苗木品种、规格及种植位置;9.5.2规则式种植应保持对称平衡,行道树或行列种植树木应在一条线上,相邻植株规格应合理搭配,高度、干径、树形近似,种植的树木应保持直立,不得倾斜,应注意观赏面的合理朝向。9.5.3种植绿篱的株行距应均匀,树形丰满的一面应向外,按苗木高度、树干大小搭配均匀,合理拼栽,深浅一致。9.5.4种植带土球树木时,非生物可降解包装材料必须拆除。9.5.5珍贵树种应采取树冠喷雾、树干保湿和树根喷生根激素等措施。9.5.6种植时,根系必须舒展,填土应分层踏实,种植深度应与原种植线一致。竹类可比原种植线深5~10cm。验收按建设部《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其余以设计和监理要求为准。注:各供应商除满足以上技术要求外,还必须满足设计施工图纸的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