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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关于本科生课程成绩评定方法由5分制改为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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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关于本科生课程学分绩点由5分制改为4分制的说明一、2013年12月前,本科生成绩均以5分制显示学分绩点根据《苏州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修订稿)》(苏大教〔2012〕22号)的相关规定,2013年12月前,苏州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的课程成绩均以5分制显示学分绩点,具体如下:1.考核成绩与绩点的关系等级考核成绩绩点数优90——1004.0——5.0良80——893.0——3.9中70——792.0——2.9及格60——691.0——1.9不及格<6002.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成绩绩点数∑(所修课程学分×相应成绩的绩点数)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所修课程的学分 ∑(所修学位课程学分×相应成绩的绩点数)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所修学位课程的学分二、2014年始,本科生成绩均以4分制显示学分绩点为使我校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与国际学校接轨,学校发布了《苏州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条例(修订稿)》(苏大教〔2013〕124号)。该新条例取消了我校一直使用的5分制学分绩点计算方式,采用国际通行的4分制学分绩点计算方式,规定从2014年开始,我校全部在校本科生的中、英文成绩单均以4分制显示学分绩点,有关规定如下:1.公共体育类、思想政治类、军事类、职业生涯规划类、全校性公共选修类课程采用五级评分制,成绩只记录等级,不计入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具体考核成绩与等级的对应关系如下:考核成绩对应等级90-100A80-89B70-79C60-69D<60F因健康原因不能修读正常体育课的学生,经校医院诊断证明,可按规定办理体育保健班的申请手续,经批准后修读体育保健班课程。体育保健课程考核通过者,最高记为D等级,考核不通过者,记为F等级。 2.上述类别以外的其他课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考核成绩,并计算每门课程学分绩点及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1)课程成绩与课程绩点的转换公式如下:课程绩点=(60≦X≦100)其中:X为课程分数,100分绩点为4,60分绩点为1,60分以下绩点为0。具体考核成绩与绩点的对应关系如下:考核成绩对应绩点考核成绩对应绩点1004.0793.2994.0783.1984.0773.0974.0762.9964.0752.8954.0742.7943.9732.6933.9722.5923.9712.4913.8702.3903.8692.2893.8682.1883.7672.0 873.7661.8863.6651.7853.6641.6843.5631.4833.5621.3823.4611.1813.3601.0803.30~590(2)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公式如下:∑(课程学分×该课程绩点)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所修课程的学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3)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公式如下:∑(学位课程学分×该课程绩点)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学位课程的学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苏州大学教务部201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