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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技术中心实验室规章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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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技术中心规章制度汇编(试行本)二零一六年一月 目录生物技术中心工作规程1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任务1第三章建设2第四章体制3第五章管理4第六章人员5生物技术中心各项规章制度5生物技术中心共享平台(A级平台)实验室管理制度5生物技术中心植物类、动物类共享平台实验室(B级平台)管理制度7生物技术中心团队、专家平台(项目、课题组)实验室(C级平台)管理制度8生物技术中心岗位职责11生物技术中心管理人员守则14生物技术中心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实验守则15生物技术中心实验室安全守则16生物技术中心大楼管理制度17生物技术中心奖惩制度18生物技术中心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20生物技术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21生物技术中心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23生物技术中心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办法24生物技术中心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27生物技术中心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暂行条例30第一章总则30第二章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30第三章实验室安全的预防措施30第四章突发事件应急的实施31 生物技术中心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物技术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建设和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更好的服务于学校科学研究,特制定本规程。第二条生物技术中心是集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生物技术领域优势资源建设的科学研究中心。中心科研瞄准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至高点和重大领域,以生物技术手段改造传统农业技术,为我校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提供保障,为我省乃至全国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服务。第三条生物技术中心实验室分为A、B、C三级平台:A级平台为校级共享平台;B级平台为植物类共享平台与动物类共享平台,其中植物类共享平台由农学院负责建设,动物类共享平台由动物科技院建设、生命科学技术学院辅助建设;C级平台为专家PI平台。中心大楼是从事科研项目(课题)研究、生产试验、技术开发实验的专业场所。第四条生物技术中心建设以市场化理念实现资源配置;以数字化手段实现智能监控;以现代化管理模式实现规范管理。实行“开放共享、动态管理、有偿使用”的运行机制。第五条中心设管理办公室,在中心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管理委员会主要任务是决策中心发展的重大问题。中心内部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模式。第二章任务第六条33 整合校内科研实验人才资源、设备资源、项目资源、资金资源,集中管理,避免科研仪器设备重复购买和闲置。中心要完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保证科研任务高效稳步推进。第七条努力提高科研实验质量。中心应鼓励广大科研人员积极入驻生物技术中心开展科学研究,并依托各级平台,开展合作交流,协同创新,培养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第八条根据所承担的科研任务,积极开展科学实验工作。努力提高科研创新水平和实验技术,完善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以保障高效率、高水平地完成科研实验任务。第九条中心实验室在完成科研任务或实验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工作和技术开发、学术技术交流活动。第十条完成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计量及标定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开展实验设备的深入开发研究和自检自修工作。第十一条严格执行实验室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中心楼内所有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第三章建设第十二条设立生物技术中心实验室,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有稳定的科研发展方向和饱满的科研、技术开发等任务;(2)有符合实验技术工作要求的房舍、设施及环境;(3)有足够数量、配套的仪器设备;(4)有合格的管理人员和一定数量的实验室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5)有科学的工作规范和完善的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实验室建设、调整与撤销,必须经学校正式批准。第十四条33 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规划,要考虑环境、设施、仪器设备、人员结构、经费投入等综合配套因素,由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委员会)统一论证决策,全面规划。第十五条实验室建设要按计划进行。其中,房舍、设施及大型设备要依据规划方案纳入中心基本建设计划;一般仪器设备和运行、维修费要纳入学校财务计划;工作人员的配备与结构调整要纳入学校人事计划。第十六条实验室建设经费,除学校拨付以外,还要开源节流,凡利用生物技术中心房屋或仪器设备进行有偿服务的,都要将收入的一部分用于实验室建设。第四章体制第十七条在学校和上级领导带领下,中心负责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令,结合中心实验室工作的实际,拟定本规程的实施办法;(2)检查督促各实验室完成各项工作任务;(3)组织制定和实施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并审查仪器设备配备方案,负责分配实验室建设和仪器设备运行经费,并进行投资效益评估;(4)完善实验室管理制度,包括实验、科研、社会服务情况的核定评估制度;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任用、管理制度;实验室在用物资的管理制度;(5)主管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材料等物资,提高其使用效益;(6)主管实验室队伍建设。与人事部门一起做好实验室人员定编、岗位培训、考核、奖励、晋升职务评聘工作。第十八条33 中心可根据需要设立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由部门主管校领导、中心主任、有关部门行政负责人和学术、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对实验室建设、高档仪器设备布局及科学管理、人员培训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咨询、提出建议和决策。第五章管理第十九条中心实验室要针对对人体有毒、有害的环境,加强监督和劳动保护工作。实验室需经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二十条中心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发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安全保密的法规和制度。要经常对师生开展安全、保密教育,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第二十一条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随意排放废气、废水、废物,不得污染环境。第二十二条实验室仪器设备和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物资的管理,按照《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高等学校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高等学校物资供应与管理》等有关法规、规章执行。第二十三条实验室所需实验动物,要按照国家科委发布的《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以及各地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的具体规定,进行饲育、管理、检疫和使用。第二十四条实验室要建立和健全岗位责任制。要定期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和水平进行考核。第二十五条33 实验室要实行科学管理,完善包括评估制度在内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要加快信息化建设,对实验室的工作人员、物资、经费、环境状态等信息进行记录、统计和分析,及时为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实验室情况的准确数据。第六章人员第二十六条中心人员要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有一定的专业理论修养,有实验室管理或科研工作经验。第二十七条中心的管理人员(包括主任及各科室科长)由学校任命或聘任;第二十八条生物技术中心工作人员包括:从事实验室工作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人等。各类人员要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各尽其职,同时要做到团结协作,积极完成各项任务。第二十九条对于在实验室中从事有害健康工种的工作人员,可参照国家教委(88)教备局字008号文件《高等学校从事有害健康工种人员营养保健等级和标准的暂行规定》,在严格考勤记录制度的基础上享受保健待遇。第三十条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视情按国家对不同专业技术干部和工人职责的有关规定确定。第三十一条中心实验室各类人员的职务聘任、级别晋升工作,根据实验室工作特点和本人工作实绩,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生物技术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生物技术中心共享平台(A级平台)实验室管理制度33 为培养教师和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发挥中心实验室资源的效益,中心共享平台实验室将对教师和学生全方位开放。为做好中心共享平台实验室的开放及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使用共享平台实验室的教师和学生,在进入共享平台实验前须提前到生物技术中心进行身份卡授权(权限、时限),授权后方能通过预约系统使用共享平台仪器。所有人进入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在有专业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展实验。第二条共享平台实验室由专职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负责(包括仪器维护及使用、实验场地管理等),参与共享平台实验的教师和学生须遵守《生物技术中心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实验守则》、《生物技术中心实验室安全守则》、《生物技术中心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等制度,不准擅自动用他组或非本实验用的仪器和材料。第三条实验中所用试剂、易耗品费用由使用者承担,所需玻璃器皿等低值实验用具可向中心借用,申请人在共享平台实验室工作结束后,需打扫清理实验环境,清点归还仪器、实验用具等,损毁按原价赔偿。第四条实验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可视情协助预约师生完成相关实验内容,并做好使用场地及仪器的相关记录(包括进入开放实验室师生的使用登记、仪器使用指导及监督仪器的保管等),所承担工作量将纳入年度考核。(信息化建设)第五条实验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对不服从安排和拒不遵守实验室规定的师生有权中止其实验,态度恶劣的可拒绝其预约。第六条爱护仪器设备,规范操作,避免事故,如实填写仪器使用记录。对违反操作规程、损坏仪器设备者应及时告知实验室管理人员,填写损坏报告单,并按学校和中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3 第七条要督促教师和学生保持实验区的整洁,离开实验室时,关好水、电、门窗。第八条如因失职导致发生意外事件,将追究实验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责任。第九条在实验过程中,应注意加强实验素质与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做好安全和实验情况记录工作。生物技术中心植物类、动物类共享平台实验室(B级平台)管理制度B级平台为中心植物类、动物类共享平台,制度如下:第一条要求使用植物类、动物类共享平台实验室的教师和学生,实验前必须提前预约,在申请得到批复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实验。第二条植物类、动物类共享平台实验室在使用开始到结束过程中,申请人即为实验室负责人,全权负责实验室一切事务。第三条实验中所用试剂、易耗品费用由使用者承担,所需玻璃器皿等低值实验用具可向中心借用,申请人在实验室工作结束后,需打扫清理环境,清点归还仪器、实验用具等,损毁按原价赔偿。第四条植物类、动物类共享平台实验室在个人或团队使用期间,无实验室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申请个人或团队须履行“预约——到场实验——成本结算——恢复初始”的流程,实验结束后由中心实验室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结束本次实验。第五条33 申请人或团队须遵守中心所有规章制度,中心将对植物类、动物类共享平台实验室实验情况跟踪监督,实验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有权对拒不遵守中心相关管理制度的师生中止实验,态度恶劣的不予预约。第六条爱护仪器设备,规范操作,避免事故,如实填写仪器使用记录。对违反操作规程、损坏仪器设备者应及时告知中心实验室管理人员,填写损坏报告单,并按学校和中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七条负责人要督促参与实验人员保持实验区的整洁,做好安全和实验情况记录工作,仪器设备保持整齐、整洁,离开实验室时,关好水、电、门窗。生物技术中心团队、专家平台(项目、课题组)实验室(C级平台)管理制度为加强中心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保证正常科研实验秩序,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和科研效益,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团队、专家进驻中心之前,须提交《进驻生物技术中心申请表》,并附研究项目相关材料,在提交中心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后决定是否进驻。所有实验用房都是学校公有资产,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由中心负责统筹管理。第二条实验室实行责任人制度,责任人全权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对实验室的一切事务负完全责任。实验室责任人须由团队成员担任。责任人长期在外(30天以上)者,由责任人指定临时责任人。中心办公室应留有各实验室备用钥匙(卡)。第三条33 所有实验室均不得从事违法违纪研究及实验,不得进行可能危及实验室及人员安全的实验,不得进行放大或中试阶段试验(此类实验须在专门场所进行,根据具体情况上报学校研究)。各团队实验室不得向外出租或从事营利性活动。第四条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实验室房屋结构和水、电布局。实验人员须在负责人许可后方能使用实验室内的设备设施。实验须遵守操作规程,作好使用记录,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挪用转借。第五条在实验室工作的所有人员,须遵守实验室的有关规章制度,进实验室前须经过安全教育和相关培训。第六条任何人不得在中心实验室内吸烟、进食、大声喧哗,应保持室内公共卫生,按规定摆放各类实验药品和器材。第七条实验室不得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实验室责任人、中心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危险物品的管理,实验人员须按中心有关办法领取、使用、保管危险品。实验剩余的危险试剂按相关规定妥善保管,因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由相关部门追究责任。第八条安装有贵重仪器的实验室应加强防盗措施。因不重视而不加防范导致财产损失的,追究仪器管理人员的经济责任。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在实验室存放个人贵重物品。第九条实验室所有人员应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严禁向下水道排放废液,实验废液须集中收集、集中处理。有害废渣严禁随意丢放,须在实验室责任人的监督指导下投放至指定地点处理,确保不造成安全隐患。违者由有关执法部门依法追究责任。第十条学习、进修人员在实验室实验时须有人指导,实验室内不得独自从事危险操作。实验室的各类人员,夜间实验至少两人(含)以上才允许操作。加热、加压(减压)、回流等易发事故操作须有人值守,不得擅离岗位。实验室内不得留宿,违者后果自负。33 第十一条所有实验室人员均有权制止可能危害实验室安全的行为,如向实验室下水道、厕所等地倾倒实验废液,丢弃有害废渣,排放有毒气体等。实验室不安全因素一经发现,所有实验室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及时向中心负责人、实验室责任人及学校有关部门报告。如安生事故已发生,须及时报案,积极抢险。第十二条团队实验结束或变更、调离工作、离退休时,实验室责任人须在中心办理实验室移交手续。移交工作由中心统筹安排,不得私下转换责任人。第十三条实验室电线、电器和插线板及有关的仪器设备、药品等应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产品。对老化电线,不合格或损坏的插线板等,应及时更换。仪器设备应随时检查,保证工作状态良好,有安全隐患的应及时检修,不能修复的应作报废处理。第十四条可能产生有毒或难闻气体的操作,须在通风良好的通风橱中进行,不得影响公共安全。对影响公共安全的实验,任何人都有权制止,有责任举报。对存在一定危险性却必须完成的实验,应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第十五条中心将以日常巡查,安全大检查等各种形式对实验室的使用情况和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已发现隐患的发出安全整改通知,并由专人监督执行,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整改的,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予以处罚,严重的收回实验室。第十六条所有实验人员须遵守中心管理规定,保持生物技术中心大楼整洁,维护生物技术中心大楼安全。第十七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生物技术中心所有团队、专家实验室。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后果自负,中心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33 生物技术中心岗位职责一、生物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岗位职责1.负责主持中心各项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及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落实学校各项工作任务。2.负责中心重大问题决策,制定中心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并组织实施。3.辅助中心内重点实验室及平台的申报、评估、验收等工作。4.负责中心管理制度建设,建立人员的调配、考核、奖惩机制,检查、监督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完成相关考核工作。5.全面负责中心仪器设备、物资的管理工作。6.全面负责监督中心安全、卫生等工作,排除安全隐患。7.定期检查、总结,并向上级领导汇报中心工作。8.负责组织中心工作人员政治理论学习及业务培训。9.负责对外交流,加强与院校、院所沟通,增进校企合作。10.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二.生物技术研究中心科室岗位职责(一)运行科科长职责运行科科长岗位职责1.制定中心年度技术培训计划,对仪器设备使用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及考核。2.监督实验室整体运行情况,负责实验技术安全、实验化学品安全使用、危险废弃物收集与处理等监督与检查工作。3.33 负责建立并完善仪器设备运行制度,制定中心仪器设备维修、维护计划并监督实施,及时处理设备故障,保障仪器设备正常运行。4.负责实验室预约事项,监督预约及运行过程,并针对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改良。5.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管理、任务分配与工作的考评,督促实验室人员做好日常设备的巡视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隐患。6.负责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及环境状况的监督、检测工作。负责组织并参与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更新和报废。负责仪器档案收集整理归档。7.负责制订中心仪器设备检定计划,实施检定、自校和功能检查。8.负责检测结果日常质量控制,组织开展检查过程、仪器设备、标准物质、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和实验室管理等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事项提出纠正措施,并监督实施。9.负责实验室耗材、设备配件的申购计划及领用保管,监督耗材及设备配件的使用情况,提出降耗的合理化建议。10.负责组织设备事故的分析会,找出事故的原因、责任人,制定预防措施。11.配合中心主任做好新购置设备的选型,负责申购设备参数申报。12.配合中心主任做好公共平台对外服务工作。13.负责中心各类档案归档及档案室日常管理。(二)管理科科长职责1.负责制定和完善中心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做好制度的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2.负责中心安全、环卫管理工作,成立巡查小组,对中心各实验室进行安全卫生巡查,制定并执行相关奖惩措施。3.负责中心所有办公设备、固定资产、办公用品、耗材、维修改造等事项的采购及管理工作。33 4.负责营造中心学术氛围,邀请专家举办学术沙龙、讲坛等活动。5.负责人员安全培训及考核工作,对新进入中心开展工作的师生进行培训及考核,合格后对一卡通授权进入中心开展工作。6.负责制定落实团队业绩考核措施,统计各团队业绩成果,实行积分制打分考核。7.负责中心环境建设,不断优化中心科研工作环境。8.负责配合中心主任完成经费预算,做好建设项目的调研与可行性论证。9.负责中心文件的接收及传送,各类会议的组织安排,做好相关内容的图像及文字记录和存档工作。10.负责中心网站及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维护及培训工作。11.负责制定本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工作计划的落实及总结工作,并结合中心各科室工作记录撰写年度大事记。12.负责中心内部固定资产的管理及清查,并协同上级资产管理部门核查。13.负责中心来访人员的接待和来信来访的转办、查办、答复。(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责1.掌握与本实验室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独立完成实验任务,熟练掌握工作中所用的实验设备,能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2.负责仪器设备的调试、维护、检修、故障排除及技术保养。并能对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判断,并提出妥善的解决办法。3.深度开发大型贵重精密仪器功能,积极开拓新的检验项目,制定新的检测方法标准,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保障实验数据精准度,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4.做到坚持原则,保证检测数据科学、公正、准确,按时报送检测结果,对出具的检验数据负责,做好检测结果保密工作。33 5.无特殊情况须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负责本岗位所用试剂、溶液、玻璃器皿、气体等的保管工作。6.爱护公共财物,节约试剂、水电,保持实验室的干净整洁。7.遵守中心所有规章制度,加强安全工作,防止触电、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事故的发生,若遇突发事故,应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领导。8.未经批准,不得带领非本单位人员入楼,不得将试剂、实验设备借给外单位人员使用,不得私自接受外单位样品检验任务。(四)生物技术中心库房管理工作岗位职责1.负责中心库房财物的帐、物管理。负责中心在用和库存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实验消耗材料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到来往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帐帐相符。2.做好实验物品的入库、保管和发放工作。对科研实验所需的材料、仪器和低值品的领用,提供及时服务,不得耽误和影响科研工作。3.协助管理科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账务管理,建立建全各种仪器的归类工作、归档、建卡建账。做到帐、物、卡相符。4.要有安全保管意识,上班要检查门窗是否完好,下班要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好。平时库房要通风、干燥,并备有安全设备(灭火器)等,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5.要经常保持库房环境整洁,做到窗明儿净,台面整洁,置放有序,标志分明,取用方便。生物技术中心管理人员守则33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潜心管理,以身作则。2.熟练掌握中心基本情况,拟订有关管理规程及管理办法,做好中心管理工作,提高科学管理水平。3.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业务工作能力与水平。4.管好财产帐卡,严格领借手续,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记录,做好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及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与档案管理工作。5.根据项目、课题组或教师和学生的要求和建议,做好中心各项工作。6.主动积极开展工作,努力保证中心管理先进性。7.服从领导,发扬团队精神,在分工协作的基础上,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按时完成各项任务。8.做好中心日常管理工作,保持室内外干净、整洁,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生物技术中心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实验守则1.实验前必须熟悉实验内容,明确实验原理、目的、要求和步骤,熟悉仪器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做好实验准备。2.进入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衣着和所带物品符合实验要求,行为举止文明有礼,并按规定就位。3.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乱倒实验中产生的废液和废料,不高声喧哗,不得在实验室进食,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不影响他人。4.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水、电、试剂、药品和其它实验材料等。33 5.实验开展时要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操作,仔细观察,积极思考,努力培养自己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6.如实记录实验原始数据和结果,认真分析实验现象。做完实验认真复查,如有差错或遗漏,及时更正或补做。7.损坏仪器设备、丢失实验器具等,要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8.实验结束后,及时整理实验台面,将所用仪器设备、器械工具等归位或交还,并做好使用记录,经实验室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实验室。生物技术中心实验室安全守则1.进入实验室从事实验和研究工作的师生必须熟悉实验室及周围环境,了解消防安全用具的位置,熟悉其使用方法。2.实验室严禁发生做饭、跳窗、吸烟、饮食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3.取用易挥发及有毒、有害药品时要戴上口罩和防护手套,进行可能发生危险的实验时,要根据实验性质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4.实验期间应打开门窗或换气设备,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5.需循环冷却水的实验,要随时关注水源,以免因停水发生意外。6.实验产生的废液应分类收集存放,严禁倒入下水道;实验所产生的有毒、有害废渣及实验动物尸体须处理后深埋于指定地点。7.严禁私配和外借实验室钥匙。33 8.严禁将任何药品带出实验室。9.离开实验室时,务必关好门窗、水龙头,关闭应断电源。10.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不能自行排除的,须尽早报告有关部门。一旦发生事故,须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如实报告案情。凡隐情不报造成损失的,追究其责任。生物技术中心大楼管理制度1.中心大楼进出采用门禁系统进行管理,所有新入驻人员须持《生物技术中心个人入驻申请表(承诺书)》及一卡通到中心进行登记申请及授权。2.进入中心大楼工作、办事的所有相关人员,请衣冠整洁、穿着得体,勿穿过于暴露、怪异的服装,男生请勿穿拖鞋进入大楼。如出现上述类似现象,中心工作人员有权利制止其进入楼内。3.要保持实验楼的安静,不得在楼内大声喧哗、打闹,不得在楼内举办舞会、联欢会等游艺活动,确保实验及科研工作正常进行。4.要爱护实验楼内的一切设施,不得任意破坏和拆卸,更不能窃为己有,违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按价赔偿。5.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爱护公共卫生环境。实验楼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瓜果皮核、纸屑、烟蒂等,走廊、消防通道、公共卫生区内严禁堆放杂物。清洁人员须每天定时打扫楼内卫生,保持楼内干净、整洁。6.不准在实验室内就餐,会客、留宿。未经批准,实验室内不得私自安放床或存放个人物品,违者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3 7.严禁携带宠物等动物进入中心,违者将取消入楼权限。8.中心大楼实验室内多为各类剧毒、剧腐蚀的试验药剂、复杂器材,为保护未成年人安全,中心大楼严禁未成年人入内,若违反本制度私自带领未成年人入内,所产生一切后果将由带领者自行负责。9.实验楼内各类人员要按时到岗,坚守岗位,随时注意和检查来往人员及楼内情况,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保卫处。10.楼内实验台等实验设施为公共财产,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挪动位置或更改用途,违者将承担直接及间接损失。11.中心大门安装有门禁系统,每晚22:30时,为保安安全巡查清楼时间,如确因实验需要延长在实验室工作时间的师生须22:30之前到保安处备案登记,不服从管理者将被取消门禁卡权限禁止入楼。生物技术中心奖惩制度为保证中心良好的运行状况,中心经过充分调研与研究,决定对中心人员行为进行规范,并设立奖惩制度。1.奖励形式分为:通报表扬、发放流动红旗、物质奖励三种。有下列事情表现之一者,予以表扬,逐级累积。1.1热心勤劳、乐于助人。1.2拾金不昧。1.3在楼内公共设施设备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发现并上报。1.4在楼内发现可疑人员,上报并经查属实。1.5对大楼内外环境、绿化及公共设施设备维护有重大贡献。33 1.6长期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1.7节约能源方面有突出表现。1.8对中心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并著有成效。2.惩罚形式为:警告、写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取消门卡权限禁止进入中心三种。有下列事情表现之一者,予以惩罚,逐级累积。2.1妨害团体秩序、拒不配合管理人员合理执行规范,屡劝不听。2.2衣着不整,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追跑打闹。2.3在中心大楼禁烟区内吸烟。2.4破坏、损毁公共设施设备。2.5污染楼内环境卫生。2.6大量或长期浪费能源。2.7实验室内长期脏乱。2.8协助、包庇楼外非工作人员违规进入大楼。2.9违规在楼内进行施工作业。情节严重的直接移交相关部门处理。(辱骂、殴打、偷窃等违法行为)中心管理部门将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在奖励方面重视实效性,不流于形式;在惩罚方面,强调公正性,实现违规必究、有错必纠。希望广大师生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身边点滴小事做起,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稳定、文明、和谐的工作学习环境。生物技术中心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33 建立完善工作档案管理制度是进行科研创新的重要资料和依据,是体现生物技术中心规范程度的重要标志,特制定生物技术中心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一、建档范围1.科研课题、项目档案,包括课题、项目名称、实施计划、进度表、参考书、国内外参考资料、项目档案、实验研究和成果等。2.实验体制与管理文件档案,包括学校下发的有关实验室管理的文件资料、工作计划及中心有关的建设规划等。3.仪器设备管理档案,包括仪器设备资产账、卡,仪器设备的技术档案;说明书;管理和使用档案;原始记录;仪器损坏维修记录本。4.实验人员管理档案,包括实验岗位责任制、岗位职责分工细则、岗位日志、对实验人员考核文件、考核办法、考核材料、培训计划等。5.实验管理规章制度档案,包括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精密仪器、大型设备使用管理办法、安全制度、学生守则、档案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制度等。6.中心发展档案,中心在运行过程中文件档案的建立,如:各项考核评定,来访、参观人员记录等相关材料建档。二、建档管理1.已有的文件和资料及上报下发的有关规定,分门别类登记造册,不得丢失损坏。2.及时完成学校下发的各类档案和表格,及时存档。33 3.各实验室档案由专业技术人员专人管理。建立实验室档案制度是一项基础性建设工作,对改革和提高科研质量有着重要意义,所有中心各类实验人员要认真执行。生物技术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1.仪器设备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每台仪器设备都要建立帐卡,并定期核查,做到帐、卡、物相符。2.专业技术人员对所管仪器设备负有全部责任,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转移或调换。负责人员变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3.专业技术人员要定期保养所管仪器设备,有问题的要及时维修。对有特殊技术要求的,要定期进行技术标定和校验,确保其精度和性能。4.大型、精密和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按照中心《生物技术中心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办法》执行。5.专业技术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及学校、中心制定的管理办法,确保其正常运行。6.仪器设备属国有资产,因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管理办法等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7.任何人借用仪器设备时,均须办理借用手续。附:生物技术中心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办法33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是科研工作的基本手段和必要条件。为加强精密仪器和大型设备(以下简称贵重仪器设备)对内、对外开放管理,实现资源共享,提高设备利用率,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精神,结合中心实际情况,本着“统一管理,开放使用”原则,特制定本办法。一、贵重仪器设备的范围:1.凡单价在人民币50000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2.单台件价格不足50000元,但属于成套购置或需配套使用,整套价格在50000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3.单价不足50000元,但属于稀缺仪器设备。二、每台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由中心直接明确责任人进行管理。责任人在专业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中产生,职责包括仪器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保养、安全、培训等,并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建立仪器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安全记录档案,如出事故须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每年对仪器设备的利用提出书面评估报告(如:利用率,使用精度等指标)。三、在大型贵重设备旁悬挂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使用制度及相关责任人公示牌。四、所有使用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人员须事前培训,使用时须执行严格操作规程。原则上大型贵重精密仪器由专人操作。如教师或学生有需求,经本人向中心提出申请,批准后,由负责人对需使用本仪器的教师、学生进行培训,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操作。五、非责任人在使用大型贵重仪器前须得到责任人与主管领导的许可,操作中须按规定要求及时做好记录,否则,承担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六、如操作人未按规程操作致使设备性能改变,须承担相应责任。七、仪器如在操作中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初步分析故障原因,及时上报。由中心主任召集人员分析故障,决定处理办法和意见。33 八、建立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技术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仪器设备出厂的技术资料,从购置报告到报废整个过程的签领、使用、维护、修理及检验等记录资料,以作为管理和使用的技术依据。九、未经中心同意,不得随意拆改、搬迁、挪动仪器。十、实行科研任务优先使用原则。在不影响日常科研工作情况下,可对校内外进行有偿服务。有偿服务的范围对象及收费标准待定。十一、收费采用学校内部统一收据,上交财务。经费可用于设备维修,购置耗材及责任人员劳务等。十二、任何人不得私自收取服务费用。一经查出,将上报管理委员会研讨严厉处理。十三、本办法由生物技术中心负责解释。生物技术中心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为勤俭节约、增强师生爱护公物的责任心和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1.使用仪器设备,应严格遵守有关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凡属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均要赔偿;2.凡属下列原因导致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均为责任事故:(1)不按操作规程操作而造成损坏的;(2)不熟悉仪器设备工作原理、性能、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而造成损坏的;(3)未经批准私自拆卸或改装而造成损坏的;(4)实验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不负责任或学生不听从指导而造成损坏的;33 (5)管理人员私自外借仪器设备造成损坏、丢失的;(6)其他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3.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经检查确认修理后可恢复原状,且能投入正常使用的,当事人承担该仪器设备的修理费;4.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经检查确认无法修复,难以投入正常使用或丢失的,当事人负责全额赔偿;5.有关当事人应在一个月内办理赔偿手续。拖欠不办者,要加重赔偿;6.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工作应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力戒随意性,杜绝因人而异的现象发生。生物技术中心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办法为维护生物技术中心科研正常秩序,加强实验室废弃物管理,严防意外事故发生,牢固树立环境保护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管理办法。一、本办法中所称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是指实验室在实验、科研等过程中所产生的三废(废气、废液、废渣)物质,实验用剧毒物品(麻醉品、药品)残留物等废弃物。二、中心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工作,相关实验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处理工作;各实验室要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从严管理。三、三废(废气、废液、废渣)的处理规定:33 1.严格控制污染源,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液、废渣及其它废弃物,提倡综合利用。无法利用的废弃物严禁乱倒乱扔。实验室无法解决的应尽快上报学校并提出具体意见。2.实验中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须达到国家允许的排放标准后,再利用通风设施排入大气。凡有异味的集体实验项目,室内须安装排风设施,保持空气流通。3.实验中产生的有害废液或废渣,严禁倒入水池或下水道;对废酸、碱液需中和后再行排放;对于有机废液或有害残渣,实验室回收、保存,统一处理。实验室应按废弃物类别备有相应的收集容器,容器必须合格,不能有破损;在废弃物收集容器上应明显标示废弃物的种类与性质,并保持清晰可见;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存放在适当场所,要避免高温、日晒、雨淋或妨碍交通,勿高堆或放置于近火源处,最好放置在有通风设备的地点;不具相容性的废弃物应分别收集,不相容的废弃物收集容器不可混贮。四、实验用剧毒物品(化学品、药品)残留物及放射性废弃物的处理规定:1.实验用剧毒物品(化学品、药品)的保存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2.实验用剧毒物品(化学品、药品)的残渣、过期的剧毒物品(化学品、药品)及实验用剧毒物品(化学品、药品)使用后的包装由各实验室统一收存,妥善保管;报有关部门统一处理。3.盛装、研磨、搅拌剧毒物品(化学品、药品)的工具必须固定,不得挪作他用或乱扔乱放。附:实验室常见废弃物处理方法尽管实验室废弃物数量不大,但种类多且杂,仍须经过必要的处理方能排放。目前我国仅有少数实验有“三废”处理设施。随着人们环境意识的增强,今后实验室必须加强对实验室“三废”33 的处理。以下收集和介绍一些实验室常见废弃物的处理方法,以供参考。实验室废弃物处理的一般原则如下:1.根据实验室废弃物的特点,应做到分类收集、存放,集中处理。处理方法应简单易操作,处理效率高,无需过多投资。2.少量有毒气体可通过通风设备排出室外。通风管道应有一定高度,使气体在空气中稀释。氮、硫、磷等酸性氧化物产生量大时,须经过吸收处理,导管通入碱液中方可排出。3.对于某些数量较少、浓度较高的有毒有机物,可于燃烧炉中充分供氧以至完全燃烧,生成二氧化碳和水。对高浓度废酸、废碱液要中和至近中性时排放。对含有少量被测物和其它试剂的高浓度有机溶剂废液应回收利用。4.用于回收的废液应分别用洁净的容器盛装,同类废液中浓度高的应集中贮存,以便于回收某些组分,浓度低的经适当处理达标即可排出。5.根据废弃物的性质选择合适的容器和存放点。废液应用密闭容器贮存,禁止混合贮存,以免发生剧烈化学反应造成事故。容器应防渗漏,防止挥发性气体逸出而污染实验室环境。6.剧毒、易燃、易爆药品的废液,其贮存应按相应规定执行。废液应避光,远离热源,以免加速废液的化学反应。贮存容器必须贴上标签,标明种类,贮存时间等,贮存时间不宜太长。生物技术中心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33 科研实验需消耗大量实验材料和低值易耗品。中心为保证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防止积压浪费,特制定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1.本办法所指材料和低值易耗品是指:凡不属固定资产标准,单价在200元以下的仪器设备;或200元/台(套)以上的工具、量具、容器、消耗性物品(玻璃仪器、化学试剂、生化试剂、实验植物等)。2.中心要根据年度科研计划做好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的购置计划,统一报送学校资产管理处招标科购置,以保证满足科研实验的需求。3.所有实验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由中心指定专人管理。存管化学危险品、剧毒品的,由两人共同管理,两人均签字后使用者方可领取。4.管理人员要熟悉易燃、易爆、剧毒及其它危险物品的保管知识。危险物品的保管应按学校存储管理的有关规定设立专柜,单独存放,经常检查。危险品的空容器、废原料、废溶液、废渣应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抛洒。有毒有害药品须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使用与管理。5.管理人员应根据物资不同性能,做到防火、防潮、防毒、防冻、防热工作,严防损坏变质和丢失。6.中心建立实验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帐目,做到帐物相符。7.玻璃仪器类,中心应有一定流通周转数量,并需适当储备,储备部分未经中心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取用。8.玻璃器皿清洗中易遭损坏;清洗中应特别小心。9.各实验室所领或申购的材料、低值易耗品,只限应用于科研实验,不准移为他用或送人。10.使用玻璃仪器、低值易耗品时,应本着节约精神,防止浪费或损坏。33 11.如因下列情况发生损坏者,应按规定办理赔偿手续:①因粗枝大叶不细心损坏者;②由于违犯操作规程而损坏者;③任意拆卸、碰撞、遗失者;④随意搬动造成损坏者;⑤管理人员不负责造成损坏或遗失者。12.外单位借用玻璃仪器时,需中心主任同意,并向管理人办理借用手续,方可借出。13.各实验室人员调动、调出或离退休,要主动及时地办理和交清个人保管的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经中心主任审核后,方可办理离岗手续。14.每学期结束后,管理人应清点,催还仪器物品,并提出下学期购置计划。附:生物技术中心化学危险品、剧毒药品管理办法为加强化学危险品、剧毒药品安全管理,保证科研顺利进行,确保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一、凡在中心储存、使用化学危险品、剧毒药品的实验室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二、化学危险品、剧毒药品的范围:系指易燃、易爆、放射等化学危险品、剧毒药品等。三、化学危险品、剧毒药品的计划与购置1.应根据所需危险品种类、数量制定购置计划,科学严格把关,禁止超品种、超数量购置。2.化学危险品、剧毒药品的购置要向专业经营化学危险品的厂商购买。33 四、化学危险品、剧毒药品的管理1.化学危险品存放地点严禁烟火,杜绝产生火花的一切不安全因素。2.不同性质的危险品要分类存放,经常检查,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燃和爆炸事故。3.遇水易发生爆炸、燃烧的化学危险品不准放在潮湿或易积水、漏水的地点。受阳光照射容易引起爆炸的危险品要存放于阴凉处。4.剧毒药品的保管要设有专柜,专柜的钥匙应由专人保管。5.在化学危险品、剧毒药品移交时,凡不是原包装或已启封的均须称量实重,不得估量。6.加强化学危险品、剧毒药品保管,一旦发现缺损或丢失,应立刻报告主管领导和学校保卫处。五、化学危险品、剧毒药品的领用1.化学危险品须由实验室负责人或项目、课题组负责人领用,填写危险品领用单,由中心主任签字后方可办理领用手续并严格登记,不准疏忽大意。2.领出的化学危险品由实验室负责人或项目、课题组负责人负责保管,做到需要多少领用多少,不准过量储存。3.实验室负责人或项目、课题组负责人要经常对使用危险剧毒物品的教职员工、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生使用危险剧毒物品时,教师应详细指导监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4.所有项目、课题组在楼内开展关于人畜共患病、剧毒、辐射等危害人体安全的实验,必须向中心申请备案,中心将邀请专家论证,待得到批复许可后方可开展实验,若违规开展相关实验将提交管理委员会研讨从严处理。生物技术中心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暂行条例33 第一章总则生物技术中心实验室是学校安全防范的重点单位,为了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严防实验室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将实验室意外安全事故的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沉着应对,遇事不乱,反应迅速,处置果断”的工作原则,特制定生物技术中心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暂行条例。第二章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为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明确职责,生物技术中心实验室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小组:组长:杨凤军副组长:赵立琴刘勇组员:所有项目课题组成员及未来新进工作人员第三章实验室安全的预防措施为防范于未然,要求所有参与实验室工作和科研工作的教师、学生以及工作人员共同做好以下几点:1.所有在楼内开展工作的人员必须详细阅读与学习实验室安全守则、安全知识,熟悉中心的消防设施、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疏散通道等。2.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严格按照操作步骤进行;使用明火、电炉加热时,使用人员不能离开,离开时应托其他人照看或关闭明火、切断电源。33 3.使用电器时,严格按照安全用电规定,不能擅自拉接电线,不能随意加大保险丝,不使用不合格的电气设施(如开关、插座插头、接线板及用电器等)。4.严禁在实验室内和危险品区吸烟。5.实验前应了解仪器的性能和药品的性质以及该实验的安全事项,并严格遵守实验室守则,还要学会一般的救护措施。6.实验完毕离开时,必须检查水、电、门窗等是否关闭或切断,确认所有因素都在安全状态时才能离开。第四章突发事件应急的实施因中心实验室内有易燃液体试剂及有毒药品,包括硫酸、硝酸、盐酸等强腐蚀性酸,以及常用药品和交流电仪器设备。发生小型安全事故,实验室可用预先配备的急救药箱紧急处理。如突发意外安全事故时,现场工作人员及第一责任人应迅速集中指挥,组织有效救援力量,及时有序地疏散工作人员及学生,作好受伤人员自助自救、保护现场、切断事故源等工作,尽量阻止事态蔓延,保护国家财产,及时准确地向学校、保卫处等职能部门和消防部门报告。中心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如下:1.创伤(割伤)。在拉制玻璃管或安装仪器时发生创伤(割伤)时,首先应将伤口处玻璃屑取出,用水洗净伤口,以医用双氧水消毒,并涂以碘酒或红汞药水,然后用纱布包扎,避免伤口因接触化学药品引起中毒。若情况严重,先涂红药水,撒上磺胺消炎粉,用沙布压紧伤口,立即就医治疗。2.烫伤和烧伤处理:可在伤处涂上獾油或用75%酒精润湿后涂蓝油烃等烫伤药;如果伤面较大,深度达真皮,应小心用75%酒精润湿并涂上烫伤药膏,送往医院治疗。33 3.化学灼伤处理:如被浓酸灼伤,切忌立即用水冲洗,应先用棉布(纸)吸取浓硫酸,再用水冲洗,接着用3%-5%的碳酸氢钠溶液中和。最后再用水清洗。必要时涂上甘油,若有水泡,应涂上龙胆紫。如被碱灼伤,应先用水冲洗,再用2%硼酸或2%醋酸冲洗。如眼睛被酸或碱灼伤,先用水冲洗,再用3%-5%的碳酸氢钠溶液或2%硼酸清洗并送医院治疗。4.化学药品(气、液、固体)引发的中毒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用湿毛巾捂住嘴、鼻,将中毒者从中毒现场转移至通风清洁处,采用人工呼吸、催吐等急救方法帮助中毒者清除体内毒物,送医务人员治疗。也可通过排风、水稀释等手段减轻或消除环境中有毒物质的浓度,必要时拨打120急救电话,保护好现场。5.化学危险气体爆炸事故发生时,应马上切断现场电源、关闭气源阀门,立即将人员疏散和将其他易爆物品迅速转移,用室内配备的灭火器扑火,同时拨打火警电话119。6.有机物或能与水发生剧烈化学反应的化学药品着火,应用灭火器或沙子扑灭,不得随意用水灭火,以免因扑救不当造成更大损害。常用灭火器包括以下几种: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电器起火);干粉灭火器(用于扑灭可燃性气体,油类,电器设备,文件资料等初起火灾);121灭火器(高效灭火剂,使用于油类,有机溶剂,高压电器,精密仪器等的火灾);泡沫式灭火器(适用于油类和一般火灾)。7.用电仪器设备或线路发生故障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现场电源,将人员疏散,并组织人员用灭火器进行灭火。8.仓库或实验室发生被盗、失窃等事故后,立即向保卫处报告,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破案。33 9.突发性不可抗拒的雷电、风灾、水灾、地震、房屋垮塌等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应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马上组织疏散、抢救现场工作人员或进行人员自助自救,以确保人员的人身安全,作好善后工作。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