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00 KB
  • 4页

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和交付使用资产编制办法

  • 4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和交付使用资产编制办法铁道部22年12月6日铁财〔22〕92号第一条为加强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的资产管理,及时办理竣工项目资产移交手续,尽早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基本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铁路基本建设成果的最终反映,是组建新增资产价值的依据,是进行建设项目投入产出分析测算及成本支出情况分析的重要资料。第三条建设单位要按照部《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铁建设〔21〕117号)的要求,严格按竣工验收交接工作程序办理初验及正式验收手续,编制有关验收文件资料,竣工文件不齐全、不完整,不能验收交接。为了及时发挥建设项目投资效益,在确保运输安全的前提下,经上级批准可分期、分区段或单项进行验收交接,建设单位在项目全部竣工后,按规定编制整个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办理正式验收及资产移交手续。资产移交工作主要包括:一、竣工项目资产移交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在竣工项目办理初验前,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填写“竣工项目资产初验记录表”(竣交附表),其中价值栏按该项资产合同价值填列,并将该表交资产实际列帐单位,对资产名称、数量、价值等情况进行核实,资产核对无误后,施工单位将经资产接收单位签章的“竣工项目资产初验记录表”送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据此组织有关单位编制“竣工资产移交表”。二、建设单位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将需分摊的费用向项目进行合理分摊,准确反映建设项目实物及价值构成情况。三、建设单位对各表进行分类整理装订,将签章后的“竣工资产移交表”移交接管单位。第四条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要认真做好各项帐务、物资以及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做到工完帐清,要逐项清点核实各项财产,妥善保管,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竣工项目的概算结余资金,按下列情况进行财务处理:经营性项目的竣工概算结余资金,相应转入生产经营企业的有关资产。非经营性项目的竣工概算结余资金,首先用于归还该项目贷款。如有结余,3%作为建设单位留成收入,主要用于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职工奖励和工程质量奖,7%按投资来源比例归还投资方。合资铁路项目结余资金应按照财政部基建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相应转入企业的有关资产。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应交财政的竣工概算结余资金在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3日内上交财政。管理建设项目备料资金的建设单位,应于项目销号前按照铁道部财务司的要求,将备料资金汇交财务司指定的开户行及帐号,作为部建设资金统一管理使用。第五条 竣工财务决算由建设单位统一组织并负责编制,建设单位在项目初验完成后的3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并按规定提交审计部门审计。在竣工财务决算未经财政部批复之前,原机构不得撤销,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人员不得调离。建设项目销号后,建设单位要对整个项目概算、年度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及各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分析,完整、准确地反映建设项目投资及建设成本支出情况。第六条初验合格的建设项目按初验委员会确定的时间移交接管使用单位,同时由建设单位向接管铁路局财务处提供“竣工验收项目资产估价入帐明细表”(含需分摊费用),基建有关帐项暂不作冲转处理。铁路局财务处根据资产分布情况将“竣工验收项目资产估价入帐明细表”逐级转至资产列帐单位,在移交并开始临管或投产时,将资产按估价入帐表价值入帐。“竣工验收项目资产估价入帐明细表”应分别不同资产列帐单位和不同固定资产类别编制(具体项目见表中)。第七条竣工项目资产交接。建设项目正式验收后,建设单位与资产接管单位应在6个月内办理完成资产移交手续。接管单位要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资产交接工作,交接双方及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在接到建设单位编制的“竣工资产移交表”后对新增资产进行核实并于一个月内签章返还给建设单位。资产接管单位应按“竣工资产移交表”的实际价值,调整已估价入帐的资产和计提的折旧。第八条竣工项目财务决算报告的内容及编制说明。竣工项目财务决算报告的内容分三部分:竣工财务决算表、竣工财务决算分析、竣工资产移交表。一、竣工财务决算表:竣工财务决算表包括1.“铁路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竣财决表1)。2.“铁路竣工项目投资及支出情况表”(竣财决表2)。“铁路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竣财决表1)。本表主要反映竣工建设项目的概算及实际投资支出情况,以全面考核、分析投资成果。表中“概算批准日期”和“概算投资总额”,均按最后一次部批准的日期和概算总额填列。“基建支出”项下分别按“1.建安工程”、“2.设备器具购置”、“3.待摊投资”、“4.其他投资”、“5.转出投资”、“6.应核销投资”、“7.待核销基建支出”科目累计余额填列。建设项目在1993年7月1日以前发生的“转出投资”、“应核销投资”、“应核销其他支出”累计余额分别填列“5.转出投资”、“6.应核销投资”、“7.待核销基建支出”。表中待摊投资支出情况需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中待摊投资明细科目填列实际发生额。“铁路竣工项目投资及支出情况表”(竣财决表2)。本表反映项目自开始建设起至项目竣工分年度计划、拨借款、投资支出情况。表中“拨借款合计”和“基建投资支出”应与上报的年度基建财务决算中建设项目累计拨借款及累计支出相等。二、竣工财务决算分析:分析的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概算、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建设成本支出及节超原因、建设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建设项目管理等情况。三、竣工资产移交表:竣工资产移交表包括“竣工交付资产汇总表”和“竣工交付资产明细表”。本表反映铁路建设项目建成后新增资产的全部情况,并作为向接收单位办理资产移交的依据,也是接收单位据以增加资产的重要资料。为适应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需要,并结合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概算章节划分的情况,“竣工交付资产汇总表”的“项目名称”栏分别为路基土石方、隧道、桥梁、涵洞、轨道、房屋及建筑物、通信工程、信号工程、电力工程、电气化工程、给排水工程、其他设备、机车车辆、无形资产、流动资产、递延资产。按“竣工交付资产汇总表”要求,明细表一般分为:“路基工程明细表”(竣交附表一)、“隧道及明洞工程明细表” (竣交附表二)、“桥梁工程明细表”(竣交附表三)、“涵洞工程明细表”(竣交附表四)、“轨道工程明细表”(竣交附表五)、“房屋及建筑物工程明细表”(竣交附表六)、“通信工程明细表”(竣交附表七)、“信号工程明细表”(竣交附表八)、“电力工程明细表”(竣交附表九)、“电气化工程明细表”(竣交附表十)、“给排水工程明细表”(竣交附表十一),“其他设备明细表”(竣交附表十二)、“机车、车辆设备明细表”(竣交附表十三)、“无形资产明细表”(竣交附表十四)、“流动资产明细表”(竣交附表十五)、“递延资产明细表”(竣交附表十六)。各明细表填列要求如下:1.“路基工程明细表”。本表“项目名称”栏分路基土石方(包括区间土石方、站场土石方、附属土石方)、附属工程、加固工程、挡土墙等项目。2.“隧道工程明细表”。本表“项目名称”栏分单线隧道、双线隧道、多线隧道、明洞等项目,各项应分别按隧道或明洞名称及里程顺序填列,“长度”按进口、出口里程计算。3.“桥梁工程明细表”。本表“项目名称”栏分别按特大桥、大、中、小桥分类。各类桥应分别按桥名称填列。4.“涵洞工程明细表”。本表“项目名称”栏分管涵、拱涵、盖板涵、框构涵、倒虹吸等项目,各项按数量填列。5.“轨道工程明细表”。本表“项目名称”栏分正线、站线、备用料等项目,站线(包括道岔、道口、三角线、段管线)按站段名并按顺序填列。备用料要另附清单,并详细说明规格、数量、单价、价值、存放地点。6.“房屋及建筑物工程明细表”。本表“项目名称”分:(1)车站房屋及建筑物,(2)区间房屋。车站房屋及建筑物分:车站房屋、车站建筑物及其附属工程。车站房屋分为:生产房屋、非生产房屋;生产房屋分为:客货运输房屋、货物仓库、各种生产房屋、机车库、修车库、办公房屋等,非生产房屋分为:单身宿舍、职工住宅、教学用房、招待所、公共福利房屋等。车站建筑物及其附属工程分:旅客站台、货物站台、客货风雨棚、轨道衡、跨线桥、天桥、概算第九章除给排水建筑外的数量及价值等。各项目按站名填列。7.“通信工程设备明细表”。本表“项目名称”分:通信线路、通信设备。通信线路分:长途明线、长途电缆、长途光缆、长途光电综合缆、地区明线、地区电缆、地区光缆等。通信设备分:长途通信、区段通信、地区通信、站场通信设备、电源设备、tmis等通信工程设备、其他通信设备等。各项目按接收单位及设备名称填列。8.“信号工程设备明细表”。本表“项目名称”分:闭塞设备、联锁设备、驼峰设备、dmis等通信工程设备、行车调度指挥设备、其他信号设备,各项设备按接收单位及设备名称填列。9.“电力工程设备明细表”。本表“项目名称”分:输电线路、电力设备、变配电所。输电线路分:高压架空线、低压架空线、高压电缆、低压电缆;电力设备分:发电机、柴油机、变压器、变配电装置、其他;变配电所分:变电设备、配电设备、其他设备。各项目按接收单位及设备名称填列。1.“电气化工程明细表”。本表“项目名称”分牵引网、牵引变电。牵引网分:接触网、供电线、馈电回流线、保护线、其他;牵引变电分:牵引变电所、分区亭、开闭所、自耦所、电力调度所。各项目按接收单位设备名称填列。 11.“给排水工程设备明细表”。本表“项目名称”分: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分:给水管道、给水设备、给水建筑物,给水建筑物一般分为:水源设备、水栓、消火栓、贮水设备、上水设备、净水设备、软水设备、其他等;排水工程分:排水管道、排水设备、排水建筑物,排水建筑物一般包括:排水井、污水站、渗水井、粪池、其他排水建筑。各项设备按名称详细填列。12.“其他设备明细表”。本表“项目名称”分机械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等,各项目按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详细填列。13.“机车、车辆设备明细表”。本表“项目名称”分机车设备、车辆设备,各项目按设备名称、型号填列。14.“无形资产明细表”。本表“项目名称”分公跨铁路立交桥等。各明细项目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填列。15.“流动资产明细表”。本表“项目名称”各明细项目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移交资产内容填列。16.“递延资产明细表”。本表“项目名称”分生产职工培训费、样品样机购置费等。各明细项目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填列。以上各表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及竣工资产移交表必须内容完整、数字准确、情况真实。第九条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总表中的基建支出1至4项合计金额应与竣工交付资产汇总表中建设项目价值总额相等,并与竣交总表交付资产组成内容一至十六项合计金额相等;各工程明细表价值总额与竣工交付资产汇总表合计金额相等。“竣工项目投资及支出情况表”中基建投资支出合计应与竣工财务决算总表中基建实际支出总额相等。第十条建设单位将装订成册的竣工财务决算报告报部财务司二份(已经审计的,附审计报告)、建设管理司及其他投资方主管单位各一份。铁道部将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及审计报告转报财政部审批,财政部的批复将作为资产最终的确定数。关于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送的具体要求,按部财务司《转发财政部关于政府性基金年度财务决算和中央大中型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两个文件的通知》(财基〔22〕65号)规定办理。第十一条竣工财务决算及竣工资产交付表统一使用A4格式纸。第十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道部投资及铁道部与其他投资方合资建设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各小型项目及地方铁路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十三条本办法由铁道部财务司负责解释。附件1.竣工项目资产初验记录表(略)2.竣工验收项目资产估价入帐明细表(略)3.竣工财务决算表(略)4.竣工资产移交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