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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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运输合同,交付  篇一:货物运输合同范本  货物运输合同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一、托运货物信息  货物名称:  货物规格:  货物数量:  货物金额:  二、包装要求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如果没有统一包装标准,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  三、货物运输起止地点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地点,该地点应在几日前确定  收货人名称:(凭甲方指示确定,收货人应在货物运输前确定  四、货物承运日期  托运货物起运时间: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托运货物交付时间:前  五、托运货物装卸  托运货物由甲方/乙方负责装卸。由乙方负责装卸的,如果因乙方原因在装卸过程中给托运货物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货物领取及验收方法  由实际收货人按照托运货物清单对货物包装、数量、质量等进行验收。  七、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运输费用为元。  运费结算方式:  八、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发运时间、发运地点把约定货物运输到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到达地点。  乙方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货物到达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但应当赔偿乙方因此收到的损失。  甲方或收货人有权在货物运到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到达地点后,凭有效凭证领取货物。  甲方或收货人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  甲方有义务按约定向乙方支付运输费。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甲方应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以后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保证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目的地。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定时间运至目的地,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但甲方保留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权利。  乙方应及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通知,并在收货人实际接受货物前负责货物的保管。  承运过程中发生额度货物被盗、被抢、丢失、淋湿、货损、交付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  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延迟到达,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简介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对运输沿途环境和收货人造成不良影响。由于乙方的原因对沿途环境和收货人造成不良影响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运输费用。但是,甲方因故未能按时支付的,乙方不得对运输货物行驶留置权。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产生的车辆及人员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的,托运货物交付时间相应顺延。  甲方延迟提货或不提货的,乙方有权将货物提存或采取其  他必要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书或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违约责任: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合同执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乙方如将托运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应无偿将托运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货物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错运导致延期交付托运货物的,按托运货物延期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的毁损、灭失、短少、变质或污染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1)不可抗力。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4)甲方自身过错。5)非乙方责任的过错  运输过程中托运货物发生毁损、灭失、短少、变质或污染的,乙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装运费、运杂费等)赔偿甲方。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自起运地点提取托运货物  或向收货人交付托运货物的,每延迟提取或交付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元人民币违约金。  因乙方迟延提取或交付托运货物,或者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导致甲方对第三方违约而产生相关损失或违约责任,则乙方应承担该等损失或责任。  十、纠纷解决方式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因及时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仍不能解决纠纷,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取诉讼。  十一、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托运方)(盖章):乙方(承运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地址:地址: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篇二:各种运输合同范本  货物运输合同范本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运输合同范本  甲方(托运方):  地址:  乙方(承运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属性:化工产品  、货物的起运地点: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到达地点:永红化工指定的送货地点。  、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1)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回复认可书(3)甲方装货(4)双方验货签收(5)发往目的地交货  (6)收货单位验签(7)验收后取回单(8)将回单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甲方至少提前8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在乙方派出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门。  、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  、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若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担全部的责任。  、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赠送财务,若经发现,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未结运费。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费用的结算标准为:详见附件《志成物流货物运输报价表》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结算方法为:每月5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业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有扣除的款项,应在运费中扣除。货到提付运费的甲乙双方都备有底根,以便于查账。  第六条:违约责任  、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公路运输价格表》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100元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在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第七条:文本及时效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篇三:第七章货物运输合同  第七章货物运输合同、法规与保险  7—1货物运输合同  7—2货物运输相关法律要求  7—3公路货运概述  7—4货物运输保险  7—1货物运输合同  图示运输合同的范本,导入新课:  一、运输合同概述  (一)运输合同的概念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运输合同又可称运送合同,是一种提供服务的合同。运输合同的标的不是被运送的旅客或货物,而是运输行为的本身。  (二)运输合同的基本特征  1、运输合同是有偿合同。  2、运输合同是双务合同。  3、运输合同是诺成合同。4、运输合同一般为格式合同。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运输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和条款都是由国家授权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以法规的形式统一规定的,双方当事人均无权变更。  5、货物运输合同可以采取留置的方式担保。  《铁路法》和《担保法》中对此都有相关规定。  (三)运输合同的种类  1、按运输合同的服务对象不同,运输合同可分为旅客运输合同和货物运输合同。  2、按运输工具的不同(承运人性质不同)运输合同可分为公路运输合同、铁路运输合同、水路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管道运输合同。  3、按运输组织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单一运输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  (四)合同法律适用原则  1、优位法优于劣位法的原则。  效力较低的规范性文件不能与效力较高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若相互抵触时,则应当适用效力较高的规范性文件。  优位法优于劣位法的原则,只在级别不同的法律规范对同一问题的规定有冲突时才适用。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的运输管理条例均属行政法规,与合同法相冲突时,应以合同法来处理。  2、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关于一般合同关系的规定为普通法,而关于特别合同关系的规定为特别法。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又称后法优于前法原则,是指相对于同一民事法关系,若有前后两部以上的法律予以调整时,后颁布的法律效力优于以前颁布的法律。  4、强行法优于任意法原则。  5、例外法优于原则法原则。  二、货物运输合同  (一)货物运输合同的概念  货物运输合同也称货运合同,是指托运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承运人按照约定事项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运费的运输协议。托运人是指请求运送货物的一方。承运人是指接运货物的运输组织或个人。  收货人是指接收货物的一方。  (二)货运合同的特征  1.货运合同通常涉及第三人。  2.货运合同以交付收货人为履行终点。  三、货运合同的订立程序  货物运输合同一般由托运人提出运输货物的要约,承运人同意运输的承诺而成立。《合同法》中规定: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四、货物运输合同的效力  (一)托运人的权利与义务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1、托运人的主要权利  (1)请求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和时间将货物运达目的地。  (2)在承运人交付货物给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它收货人。  2、托运人的主要义务  (1)托运人应按合同的约定提供托运的货物。  (2)托运人应提交相关的文件。  (3)托运人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  (4)托运人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交付运输费和有关费用。  (5)赔偿因变更、中止运输造成的承运人损失的义务。  (二)承运人的权利与义务  1、承运人的主要权利  (1)承运人有权收取运输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  (2)承运人有权要求托运人提供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  (3)承运人有权留置运到目的地的货物。  (4)承运人有权处置无人认领的货物。  2、承运人的主要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配发运输工具,接受托运人依约定托运的货物。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2)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将运输的货物安全地送达目的地。(3)货物运达目的地后,应及时通知收货人。  (4)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不  是自身原因造成的,还负有举证责任加以证明。  (三)收货人的权利和义务  收货人的主要权利就是提取货物。  其主要义务如下:  1、及时提货的义务。  2、及时验收的义务。  3、支付运费和保管费的义务。  (五)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法》规定:“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是,如果因为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给承  运人造成损失的,托运人或者提货凭证持有人“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并且还要承担因变更或解除合同而产生的各种费用。  本节重点小结:  货运合同的概念、特征,订立程序、合同效力和变更解除方面的规定。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返回  7—2货物运输相关法律要求  复习运输合同的相关内容,导入新课:  一、公路货物运输法规  (一)公路货物运输法规概述  在我国针对公路货物运输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只有几部相应的法律、法规供物流企业采用。有1998年实施,1999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该法共九章,主要内容包括公路规划、公路建设、公路养护、路政管理、收费公路、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因为该法基本上没有涉及公路货运,所以物流企业采用该法较少;有1999年通过并实施的《合同法》,该法专门有一关于运输合同的分则,物流企业在运输过程中的合同都要适用该法;目前对我国公路货运进行规范的法规主要是由交通部在1999年颁布XX年实施的《汽车货物运输规则》、《集装箱汽车运输规则》和《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这三部规则主要是为保护汽车货物运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集装箱汽车运输的规范管理,明确承运人、托运人、收货人以及其他有关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维护正常的道路货物运输秩序制定的。  本部分内容主要是对《汽车货物运输规则》与物流企业货物运输相结合进行讨论。  (二)公路货物运输的主体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1、承运人  承运人,是指使用汽车从事货物运输并与托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经营者。承运人应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重量的要求。使用的车辆、容器应做到外观整洁,车体、容器内干净无污染物、残留物。  2、托运人  托运人,是指与承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单位和个人。  3、收货人  收货人,是指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指定提取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4、货物运输代办人货物运输代办人(以下简称货运代办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承揽货物并分别与托运人、承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经营者。货运代办人以承运人身份签署运单时,应承担承运人责任,以托运人身份托运货物时,应承担托运入的责任。  (三)公路运输货物合同  1、运输合同的订立  汽车货物运输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书面形式合同种类分为定期运输合同、一次性运输合同、道路货物运单(以下简称运单)。定期运输合同适用于承运人、托运人、货运代办人之间商定的时期内的批量货物运输。一次性运输合同适用于每次货物运输。承运人、托运人和货运代办人签订定期运输合同、一次性运输合同时,运单视为货物运输合同成立的凭证。在每车次或短途每日多次货物运输中,运单视为合同。  汽车货物运输合同由承运人或托运人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汽车货物运输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  同的,可以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未签订定期运输合同或一次性运输合同的,托运人应填写运单,并按以下要求填写:  1.准确表明托运人和收货人的名称(姓名)和地址(住所)、电话、邮政编码;  2.准确表明货物的名称、性质、件数、重量、体积以及包装方式;  3.准确表明运单中的其他有关事项;  4.一张运单托运的货物,必须是同一托运人、收货人;  5.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以及性质相互抵触的货物不能用一张运单;  6.托运人要求自行装卸的货物,经承运人确认后,在运单内注明;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7.应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字迹清楚,内容准确,需要更改时,必须在更改处签字盖章。  已签订定期运输合同或一次性运输合同的,运单由承运人按上述规定填写,但运单托运人签字盖章处填写合同序号。托运的货物品种不能在一张运单内逐一填写的,应填写“货物清单”。  2、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  承运人或托运人发生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由承托双方约定。对承运人非故意行为造成货物迟延交付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所迟延交付的货物全程运费数额。货物赔偿费一律以人民币支付。由托运人直接委托站场经营人装卸货物造成货物损坏的,由站场经营人负责赔偿;由承运人委托站场经营人组织装卸的,承运人应先向托运人赔偿,再向站场经营人追偿。  承运人、托运人、收货人及有关方在履行运输合同或处理货运事故时,发生纠纷、争议,应及时协调解决或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依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铁路货物运输法规  (一)铁路货物运输法规概述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对于铁路货物运输现适用于《合同法》和1990年通过,1991年实施的《铁路法》。该法涉及铁路运输、建设、安全与维护、法律责任等内容,并规定铁路运输合同是明确铁路运输企业与旅客、托运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该法在第二章“铁路运输营业”中详细对铁路货物运输进行了规定。  (二)物流企业铁路运输合同  物流企业运输模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物流企业使用自己的铁路自备车辆进行运输,此时物流企业扮演承运人的角色。  第二种模式是物流企业没有铁路自备车辆,而是与铁路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来完成其物流服务。此时,物流企业扮演托运人或托运人的代理人的角色。这种模式也是物流企业选择最多的方式。  1、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概念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是指铁路承运人根据托运人的要求,按期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并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由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运费的合同。铁路承运人接受货物时,通常向托运人签发运单,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或收货人之间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2、解决铁路运输合同的纠纷方式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发生铁路运输合同争议的,铁路运输企业和托运人、收货人可以通过调解解决;不愿意调解解决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国家规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在规定的  期限内不履行仲裁机构的仲裁决定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没有在  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水路货物运输规则  (一)水路货物运输法规概述我国适用于水路货物运输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合同法》、《海商法》以及交通部颁布的《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合同法》对一般性的、原则性的运输合同进行了规定,《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规范了国内水上货物运输中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规定中国沿海、江河、湖泊以及其他通航水域中从事的营业性水路货物运输适用本规则;《海商法》针对国际海匕货物运输合同和租用船舶运输进行了规定。  (二)水路货物运输的主体  1、承运人,是指与托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人。  2、实际承运人,是指接受承运人委托或者接受转委托从事水路货物运输的人。  3、托运人,是指与承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人。  4、收货人,是指在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指定接收货物的人。  (三)物流企业水路货物运输的模式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1、物流企业拥有自有船舶进行运输  此时物流企业往往是扮演承运人角色,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运输货物运达目的地。  2、物流企业租用他人船舶进行运输  物流企业可以不拥有自己的船舶,当需要进行水路运输的时候,物流企业通常与船舶所有人签订船舶租用合同。船舶租用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将约定的配备船员或不配备船员的船舶交付给承租人按约定使用,并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此时物流企业不仅在运输合同中扮演承运人的角色,还要在租赁合同中扮演承租人的角色。  3、物流企业将货物运输外包给第三方  在实践中,很多物流企业既不使用自己的船舶,也不租用别人的船舶,而是把水路货物运输交给专业的船舶承运人来完成。此时物流企业扮演托运人的角色与船舶实际承运人签订船舶货物运输合同。  (四)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的概念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以下简称“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输费用,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水路由一港(站、点)运至另一港(站、点)的合同。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运输合同,应当按照公平的原则订立。在运输合同中,承运人享有收取运费的权利,负有运送货物的义务;而托运人享有要求承运人安全及时送货的权利,负有支付运费的义务。  四、航空货物运输法  (一)航空货物运输法规在我国航空货物运输要受《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的调整。  在1995年颁布《民用航空法》后紧接着颁布了《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是为了加强航空货物运输的管理,维护正常的航空运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制定该规则的。  (二)物流企业航空货物运输的模式  1、物流企业与航空公司签订包机合同进行运输  包机合同,是指包机人凭单位介绍信或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与飞机承运人联系协商包机运输条件,把整架飞机或飞机的部分舱位承租给包机人,双方同意后签订包机合同。包机人与承运人应当履行包机合同规定的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包用飞机,承运人按包机双方协议收取费用。  包机分为整架包机和部分包机。整架包机是指航空公司把整架飞机租给一个包机人的航空运输方式;部分包机是指由航空公司把一架飞机的舱位分别租给几个包机人的航空运输方式。  2、物流企业通过签订航空货物运输合同进行运输  篇四:货物运输合同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货物运输合同  合同编号:LHPP-XX-04-CC-001  托运人(甲方):漯河市平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住漯河市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路南段55号。  承运人(乙方):,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甲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等相关事宜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承运货物  甲方和甲方指定的其他主体生产的产品、半成品、成品及甲方和甲方指定的其他主体采购的产品、辅助材料、机器、设备等物品(具体承运货物以甲方和甲方指定的主体开具的运输单据载明的货物名称、种类、数量、种类等确定)。  甲方不得托运法律、法规、规章禁止运输的危险品等违禁物品,甲方托运上述物品的乙方有权拒绝承运,否则,视为乙方同意承运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可能造成的损失。  2.货物起运地点、运输目的地、收货人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货物起运地点:漯河市平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卫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平平食品有限公司、甲方指定的其他起运地点。起运地点无法确定或不明的,起运地点均为甲方住所地。  货物运输目的地、收货人:按甲方出具的《物流派发单》、其他单据载明的货物运输目的地、收货人或甲方通知的货物运输目的地、收货人。托运人申报的承运信息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的,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或要求托运人提供准确信息及补充信息,否则,视为托运人提供信息真实、全面、有效。  3.货物运输要求:乙方应按货物装卸、储存、运输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及保障货物安全和货物品质的要求装卸、储存、运输货物,并在合同及其附件、报价单、《物流派发单》指定时间或甲方通知的时间将货物安全送达运输目的地并交付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4.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通过甲方仓储物流中心或其工作人员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短信等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向乙方发送货物运输通知或计划。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拒绝、变更、推迟甲方发送的货物运输通知或计划,否则,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甲方应在《物流派  发单》及甲方开具的其他单据确定的货物起运时间提前24小时发送货物运输通知或计划,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可不受上述时间限制并随时提出,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甲方有权在乙方未将货物未送交收货人前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短信等形式通知乙方变更货物运输目的地、收货人或取消当次货物运输,产生的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可要求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使用木箱、木格、纸箱、打包带、封箱带等保障货物安全的专用包装材料及加固措施包装货物,乙方在使用上述专用包装材料及加固措施包装货物前应明确告知包装材料使用数量、包装费金额并经甲方同意和确认后方可使用,经甲方同意和确认使用的包装费由甲方承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合同的能力、资质、条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不符合合同及其附件要求、甲方要求、货物运输需要、违约、影响合同履行的风险等情况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应按合同、甲方的要求和期限整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取消乙方承运资格直至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赔偿损失。  因甲方过错造成货物名称、数量、货物运输目的地、收货人等错误或无法送达而产生的合理和必要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甲方错误导致承运货物迟延送达或无法送达的,乙方应履行承运货物管理人或保管人的义务妥善保管货物并按甲方指令妥善处理,因乙方过错导致货物毁损、灭失、丢失等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乙方承运的甲方货物的运输费按照承运货物的重量及运输费标准计算和支付。  甲方可通过乙方站、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短信等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查询货物在途运输情况,甲方要求乙方报告货物在途运输情况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如实报告。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甲方新增收货人且该收货人所在地与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运输目的地为同一地区(本合同及其附件所称的地区是指地区、地级市、自治州、盟及其所辖区域)的,向该新增收货人运送货物的运输费标准按合同约定的同一地区标准执行,没有相同标准的参照类似标准执行。  乙方的权利、义务  提货手续、提货及发货: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货物运输通知或计划后12小时内指派合格的人员和车辆到甲方办理提货手续、提货及装货。乙方迟延办理提货手续、提货、发货的,应按200元/车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有权将乙方迟延办理提货手续、提货、发货的货物转交给第三方承运,由此产生的运输费差额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  响应时间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货物运输通知或计划后12小时内指派承运车辆和人员到达甲方指定的装货地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取消当次运输订单并要求乙方按支付违约金  直至取消乙方承运资格。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整车和零担发运后原则上不留尾数,如留有尾数必须得到甲方同意并且乙方需在1个工作日内发货。  乙方按《物流派发单》或甲方指定交货地点、运输目的地、收货人无法送达,指定交货地点不存在、不具体、错误,无法联系收货人或收货人拒收货物的,乙方应立即与甲方联系并按甲方指令处理。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3小时内做出如何处理的明确指令,乙方应履行货物管理人或保管人的义务妥善保管货物并按甲方指令妥善处理,否则,因乙方过错导致货物毁损、灭失、丢失等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照货物价值(本合同及其附件所称的货物价值指甲方向第三方销售的货物价值及甲方为销售该批次货物支出的费用)的2倍赔偿甲方,货物损毁造成收货人拒收的乙方按照货物价值的倍赔偿甲方损失(收货人拒收的货物应返厂、去除包装物并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可以自行处理,但货物不具备食用用途或腐败变质的乙方不得以食品对外销售)。  承运货物的驾驶人应在到达货物运输目的地前提前5小时通知收货人到达时间和做好接车、卸货等准备。  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乙方向收货人交付货物前应核对收货人与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是否一致,如有疑问或无法确定的应暂停交付货物并立即报告甲方,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错/误送目的地或收货人的,乙方应在发现后立即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纠正错误和避免损失并重新送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或收货人,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货物损失或因此导致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乙方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乙方为甲方所有承运货物提供门到门的运输服务,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方要求。  乙方所派承运车辆和驾驶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乙方所派承运车辆和驾驶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条件和资格,车辆和驾驶人必须手续齐全并按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驶,乙方所派承运车辆应当性能良好、安全并适合甲方的产品的运输要求。  承运货物不得与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毒性、强酸碱性、放射性、挥发性、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传染性细菌、病毒和带有活病原体的物质等物品或其他对承运货物有危害的物品混装或接触,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承运车辆应随车配备足够、完好的防雨、防风等遮盖物和防护材料及固定绳索等材料。乙方承运车辆和人员进出甲方或收货人生产经营区域应遵守甲方或收货人规章制度和要求。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乙方将货物送达运输目的地后交收货人验收货物,收货人验收无误后应在《物流派发单》上亲笔签字或加盖收货人公章,乙方应当审核收货人签字或盖章的真实性。收货人验收无误后拒绝在《物流派发单》上签字或盖章的,承运人应拒绝向收货人交付货物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甲方指令处理。  乙方无违约且完全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无合理理由迟延支付或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运输费,经乙方书面催告后15日内仍未支付运输费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按应付而未付运输费的%/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向乙方累计支付违约金的金额不超过元。  乙方应全程见证和监督货物的装运,清点并确认实际装运货物的名称、种类、数量、质量、包装等有无异常及与《物流派发单》上载明的是否一致,乙方有异议的应当场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乙方对装运货物的名称、种类、数量、质量、包装等均无异议和同意承运并以《物流派发单》或装运手续载明的装运货物信息为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合同约定地点或甲方指定的目的地。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甲方将货物交付乙方后至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或运输单据载明的交货地点/运输目的地交付收货人并经收货人验收无误期间,承运货物毁损、灭失、短缺、丢失等所有风险由乙方承担,承运货物发生毁损、灭失、短缺、丢失等损失的乙方均应按条赔偿甲方,同时还应承担承运货物毁损、灭失、短缺、丢失等损失给甲方造成的断货损失、甲方向第三人承担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税金、保险费、包装费、其它损失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且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当次货物的运输费。承运货物的损失由第三人造成的由乙方先行赔偿甲方损失,乙方全部赔偿甲方损失后可向第三人追偿,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赔偿给甲方造成的货物损失。  货物运输过程中遭遇不可抗力(非乙方迟延履行后遭遇)造成或可能造成迟延抵达目的地、货物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履行货物承运人和管理人的职责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或防止损失扩大,有条件及时通知甲方的应向甲方报告处理措施经甲方同意后执行。甲方要求乙方提供遭遇上述事件证明的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提供,乙方未按本条约定履行或无法提供甲方要求的证明材料的,应按照条赔偿甲方损失。  每次承运货物的《到货周期统计表》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应按《到货周期统计表》确定的到货/送达时间将货物安全、完整的送达运输目的地并交付收货人。乙方迟延送达超过24小时的,按当次运输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迟超过48小时的,按当次运输费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迟送达超过72小时的,不得要求甲方  支付当次运输费。  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乙方承运货物前应核对货物的名称、种类、数量、质量、品质、规格等,乙方同意承运或实际承运货物的,视为乙方对承运货物的名称、种类、数量、质量、品质、规格等无异议并愿意就承运货物按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5.保险、赔偿:乙方运输费报价、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运输费包括承运货物毁损、灭失的保险费,乙方应为承运的甲方货物投保货物损失险。除本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导致的承运货物毁损、灭失损失,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货物损失计算方法及承运货物的名称、种类、数量、质量、品质、规格、销售价格等直接赔偿甲方的损失,除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赔偿承运的甲方货物损失。若属于乙方装卸及运输货物过程中纸箱损坏的,更换纸箱所需费用由甲方财务部门根据甲方采购纸箱的价款核算后由乙方承担。  6.运输费标准、结算方式  本合同有效期内运输费按乙方投标时的报价单的标准确定,运输费包含承运车辆的道路通行费、过桥费、燃油费、车辆修理费、税金、承运货物保险费、运输过程中必然或偶然所发生的费用等从起运地点至运输目的地交付收货人的全部费用。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乙方确认在投标和本合同签订时已完全和充分考虑汽柴油价格上涨、道路通行费用调整等影响本合同运输费的各种因素。汽柴油价格连续6个月调整幅度超过±10%(含本数)的,双方均可要求根据汽柴油价格调整幅度按运输里程联动调整本合同约定运输费(运输费标准调整后的次月1日起开始按调整后的运输费标准执行,汽柴油调整价格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为准)。除因上述情形调整运输费外,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不得变更或要求变更运输费标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双方确认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报价单确定的运输费价格/标准为固定不变价格/标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做出不利于甲方的价格/标准调整或在本合同基础上附加任何不利于甲方的条件、降低服务质量和标准、拒绝或迟延承运甲方货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XX0元违约金。  结算运输费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以下运输费结算的凭证/单据(无凭证/单据或凭证/单据不全、不实、不符、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可拒绝支付当次运输费):  《物流派发单》回执联;  当月运输清单;  运输费发票(与运输费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如《物流派发单》回执联遗失,乙方应补办收货人收货证明(包含收货人接收货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等内容)后方可申请支付。物流派发单丢失按照100元/单在当月运费中直接  篇五:第七章货物运输合同  第七章货物运输合同、法规与保险  7—1货物运输合同  7—2货物运输相关法律要求  7—3公路货运概述  7—4货物运输保险  7—1货物运输合同  图示运输合同的范本,导入新课:  一、运输合同概述  (一)运输合同的概念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运输合同又可称运送合同,是一种提供服务的合同。运输合同的标的不是被运送的旅客或货物,而是运输行为的本身。  (二)运输合同的基本特征  1、运输合同是有偿合同。  2、运输合同是双务合同。  3、运输合同是诺成合同。  4、运输合同一般为格式合同。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运输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和条款都是由国家授权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以法规的形式统一规定的,双方当事人均无权变更。  5、货物运输合同可以采取留置的方式担保。  《铁路法》和《担保法》中对此都有相关规定。  (三)运输合同的种类  1、按运输合同的服务对象不同,运输合同可分为旅客运输合同和货物运输合同。  2、按运输工具的不同(承运人性质不同)运输合同可分为公路运输合同、铁路运输合同、水路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管道运输合同。  3、按运输组织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单一运输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  (四)合同法律适用原则  1、优位法优于劣位法的原则。  效力较低的规范性文件不能与效力较高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若相互抵触时,则应当适用效力较高的规范性文件。  优位法优于劣位法的原则,只在级别不同的法律规范对同一问题的规定有冲突时才适用。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的运输管理条例均属行政法规,与合同法相冲突时,应以合同法来处理。  2、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关于一般合同关系的规定为普通法,而关于特别合同关系的规定为特别法。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又称后法优于前法原则,是指相对于同一民事法关系,若有前后两部以上的法律予以调整时,后颁布的法律效力优于以前颁布的法律。  4、强行法优于任意法原则。  5、例外法优于原则法原则。  二、货物运输合同  (一)货物运输合同的概念  货物运输合同也称货运合同,是指托运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承运人按照约定事项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运费的运输协议。  托运人是指请求运送货物的一方。  承运人是指接运货物的运输组织或个人。  收货人是指接收货物的一方。  (二)货运合同的特征  1.货运合同通常涉及第三人。  2.货运合同以交付收货人为履行终点。  三、货运合同的订立程序  货物运输合同一般由托运人提出运输货物的要约,承运人同意运输的承诺而成立。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合同法》中规定: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四、货物运输合同的效力  (一)托运人的权利与义务  1、托运人的主要权利  (1)请求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和时间将货物运达目的地。  (2)在承运人交付货物给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它收货人。  2、托运人的主要义务  (1)托运人应按合同的约定提供托运的货物。  (2)托运人应提交相关的文件。  (3)托运人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  (4)托运人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交付运输费和有关费用。  (5)赔偿因变更、中止运输造成的承运人损失的义务。  (二)承运人的权利与义务  1、承运人的主要权利  (1)承运人有权收取运输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  (2)承运人有权要求托运人提供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  (3)承运人有权留置运到目的地的货物。  (4)承运人有权处置无人认领的货物。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2、承运人的主要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配发运输工具,接受托运人依约定托运的货物。  (2)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将运输的货物安全地送达目的地。  (3)货物运达目的地后,应及时通知收货人。  (4)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不  是自身原因造成的,还负有举证责任加以证明。  (三)收货人的权利和义务  收货人的主要权利就是提取货物。  其主要义务如下:  1、及时提货的义务。  2、及时验收的义务。  3、支付运费和保管费的义务。  (五)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法》规定:“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是,如果因为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给承运人造成损失的,托运人或者提货凭证持有人“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并且还要承担因变更或解除合同而产生的各种费用。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本节重点小结:  货运合同的概念、特征,订立程序、合同效力和变更解除方面的规定。  返回  7—2货物运输相关法律要求  复习运输合同的相关内容,导入新课:  一、公路货物运输法规  (一)公路货物运输法规概述  在我国针对公路货物运输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只有几部相应的法律、法规供物流企业采用。有1998年实施,1999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该法共九章,主要内容包括公路规划、公路建设、公路养护、路政管理、收费公路、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因为该法基本上没有涉及公路货运,所以物流企业采用该法较少;有1999年通过并实施的《合同法》,该法专门有一关于运输合同的分则,物流企业在运输过程中的合同都要适用该法;目前对我国公路货运进行规范的法规主要是由交通部在1999年颁布XX年实施的《汽车货物运输规则》、《集装箱汽车运输规则》和《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这三部规则主要是为保护汽车货物运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集装箱汽车运输的规范管理,明确承运人、托运人、收货人以及其他有关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维护正常的道路货物运输秩序制定的。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本部分内容主要是对《汽车货物运输规则》与物流企业货物运输相结合进行讨论。  (二)公路货物运输的主体  1、承运人  承运人,是指使用汽车从事货物运输并与托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经营者。承运人应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重量的要求。使用的车辆、容器应做到外观整洁,车体、容器内干净无污染物、残留物。  2、托运人  托运人,是指与承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单位和个人。  3、收货人  收货人,是指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指定提取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4、货物运输代办人  篇六:物流公司运输合同  运输协议  编码:编号:  签约地:  甲方:  乙方: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本着平等互利、相互协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同意将运输业务交予乙方  操作,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运输及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以下  协议。  第一条运输货物及方式甲方同意乙方运输钢材及其它货物,运输方式为公路汽车运输。  第二条运输起止地点  货物起运地点:以甲方《运输计划单》规定的装车地点为准,货物到达地点:以甲方《运输计划单》规定的卸车地点为准。  第三条运输时限  正常情况下,1天左右。  第四条运输服务方式乙方向甲方提供从装货地点直接到达通知要求甲方所指定的卸货地点(即  门到门)汽车运输服务。  第五条起运地及目的地  起运地:  目的地;  第六条运输价格  单价每吨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第七条乙方结算帐户  开户行:  帐号:  第八条费用支付时间及方式  每月25日甲方向乙方结算当月费用,由甲方直接转帐到乙方帐户。  乙方向甲方开具国家规定的公路运输发票与甲方结算。  第九条货物毁损、灭失的责任  甲方货物从发运地点装车完毕之时起至运达目的地卸离乙方的运输车辆之时止的期间内,发生货物灭失、毁损等情况,由乙方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第十条货物运达交付  乙方将货物运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向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交货,应由收货人在签收单上签章(字)作为交货凭据。签收单应为清洁单(货物包装无破损、货物无淋湿、污染、短少等不良记录)。  第十一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1、至少应在要求的货物发运时间1小时前或电话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出《运输计划单》(格式附后),明确所需运输的货物名称、包装、重量、件数、运输及装载条件等详细要求。《运输计划单》中应有明确、具体、准确的收货人、卸货地点、联系人及电话等详细情况。乙方在接到甲方或电话或传真形式提出的《运输计划单》后,应将司驾人员的姓名、电话、车号、身份证号码等数据及时通知甲方。  2、在经乙方确认的《运输计划单》所确定的装车时间、地点向乙方及时、妥善交付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配合乙方装车。保证所运输的货物在装车时包装完好无损、数量准确(以乙方代理人或乙方所调车辆司驾人员签字确认为准)。  3、在发运装车的同时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装车、运输、签收和交付收货人所需要的单据、文件等资料。  4、负责通知收货人,保证乙方将货物运达《运输计划单》所确定的卸货地点时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及时受领、签收。  5、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运输服务质量(包括运输途中的货物完好率、运达时间等)进行检查并提出意见。  6、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当此发货前双方约定的金额向乙方支付费用。  (二)乙方责任:  1、对甲方提交的运输计划单及时反馈,负责对确认的运输计划组织车辆并妥善完成装货、运输及相关单据的传递交付等事宜。保证运输的货物完好、按时运达送交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保证承运工具具备合法营运资格。自行承担运输中的交通事故风险。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3、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按甲方要求组织车辆、运输。  4、在货物装载时,进行清点、确认。对甲方货物的外包装完好性进行检查,发现破损有权要求更换,甲方未作更换的,乙方有权拒装。  5、货物运达的时间以收货方在签收单据上签认的时间为准。若收货方无理拒绝据实签收货物,乙方应以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甲方处理。甲方未作妥善处理,乙方有权留置货物。  6、乙方在运输中应根据甲方《运输计划单》明示的要求采取相应防雨、防潮、防寒、防污染等保障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否则,货物受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不得在所运输的货物中夹带危险、违禁品,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未按其提交给乙方的《运输计划单》交付运输货物,或《运输计划单》的内容有误,或甲方其他过错而造成乙方损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2、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费用,每日应按欠款数额向乙方支付千分之一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二、乙方责任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1、乙方确认了甲方提交的《运输计划单》,没有在《运输计划单》要求的时间内将车辆派到指定装货地点而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非因甲方或收货人原因,乙方未在《运输计划单》所要求的时间将货物运达《运输计划单》确定的卸货地点向收货人交付,乙方应对所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  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7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不可抗力事故包括地震、台风、战争以及其他超出甲方和乙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以外事件。  第十四条提前终止  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均应提前10天通知对方,否则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及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在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六条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 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30000元,作为风险抵押,在合同解除10日内如数退回。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适用范围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签盖公章生效。  在二0一二年月日至二0一二年月日期间内甲方向乙方提交的《运输计划单》所涉及的运输业务均按本合同履行。  第十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二〇一二年月日二〇一二年月日            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