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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征求意见稿)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二○一八年十月-9-
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城市道路工程2(一)道路工程——道路专业审查要点2(二)道路工程——支挡结构及高边坡专业审查要点7(三)道路工程——交通工程专业审查要点9(四)道路工程——排水专业审查要点11(五)道路工程——电照专业审查要点11(六)道路工程——绿化景观专业审查要点12(七)道路工程——信息模型审查要点13第三章城市桥梁工程15(一)城市桥梁工程——设计文件审查要点15(二)城市桥梁工程——信息模型审查要点23第四章城市隧道工程26(一)城市隧道工程——土建专业审查要点26(二)城市隧道工程——通风专业审查要点34(三)城市隧道工程——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审查要点36(四)城市隧道工程——照明与供配电专业审查要点38(五)城市隧道工程——监控专业审查要点40(六)城市隧道工程——信息模型审查要点42第五章城市给水工程44(一)城市给水工程——给排水专业审查要点44(二)城市给水工程——建筑专业审查要点49(三)城市给水工程——结构专业审查要点50(四)城市给水工程——电气专业审查要点543
(五)城市给水工程——自控专业审查要点56(六)城市给水工程——暖通专业审查要点58(七)城市给水工程——信息模型审查要点61第六章城市排水工程(含海绵城市/综合管廊)64(一)城市排水工程——给排水专业审查要点64(二)城市排水工程——建筑专业审查要点72(三)城市排水工程——结构专业审查要点74(四)城市排水工程——电气专业审查要点77(五)城市排水工程——自控专业审查要点86(六)城市排水工程——暖通专业审查要点89(七)城市排水工程——信息模型审查要点903
第一章总则1.0.1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明确审查内容,统一审查尺度,依据国家及部委有关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编制本要点。1.0.2本要点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给水、城市排水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1.0.3本要点规定的审查内容依据现行相关法规(本要点所称法规系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政府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和工程建设标准编写;1.0.4各专业除按本要点内容审查外,尚需审查下列内容:1工程设计使用的工程勘察文件文件是否已审查且合格。2是否使用属于淘汰或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使用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时,是否符合相应的限制条件。3勘察设计企业、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相关规定在施工图设设计文件(包括图纸和计算书)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4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5是否符合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要求。6是否符合《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的规定。1.0.5除按国家建设部第81号令第五条规定进行了审定(或备案)的情况外,审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强制性条文或违反法规的问题,,应进行改正。对于审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如设计未严格执行本要点的规定,应有充分依据。审查时应根据相关标准的“用词说明”,按其用词的严格程度予以区别对待。1.0.6除本要点内容外,施工图设计审查尚应包括现行有关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内容。1.0.7本要点所涉及标准内容以现行规范规程内容为准。如在技术要点执行中,修订、新编标准规范与技术要点内容冲突,应执行新版规范。94
第二章城市道路工程(一)道路工程——道路专业审查要点序号项目审查内容1设计文件总体要求1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具有初步设计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对未执行的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应阐明理由并取得专家的认可;2施工图设计文件与批复初步设计对比,如有重大变化调整,是否具有相关的论证和批准文件;3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完整,文件标识、文件编录、文件签署、图纸签署是否规范,设计是否达到规定深度要求,工程数量统计是否完整、准确;4主要设计基础资料及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基础资料是否齐全;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是否经过审查并且合格;5采用专利技术、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是否有专利权属文件或授权许可或鉴定文件或专家论证意见;6主要工程数量表/设备材料表是否齐全;7改建工程或涉及影响既有交通通道通行的工程是否编制施工期间交通组织方案;8是否提出了施工阶段主要注意事项。2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1是否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有关涉及城市道路专业的强制性条文;2对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是否履行了相关报批程序并获得审批文件,采取的处置措施是否与批复文件一致。3总图设计图文1总平面图中道路的平面几何要素是否表达完整、正确;2相关专业内容是否表达齐全、正确;3道路相关结构物设置是否满足总体功能的需要;4对有关总体实施步骤及工序衔接内容是否进行说明。4平、纵设计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CJJ193、《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CJJ129等。1路线平面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批复的走向,路线平、纵94
线形指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线路布置是否与地形地貌、工程地质条件和既有建构筑物相协调;平、纵设计是否存在安全隐患;2纵断面设计是否满足纵坡指标、重要节点控制标高、防洪控制标高、净空控制标高、建构筑物净空控制标高、路侧重要出入口控制标高、行车安全视距等要求,线位高程起伏是否体现经济合理;3隧道区段、互通区段及特殊结构物区段的平、纵线形技术指标是否符合安全性要求;4涉河道路是否满足城市防洪要求,若不满足是否有专项论证及论证意见。5横断面设计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CJJ193,《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CJJ129等。1道路横断面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批复标准;2道路横断面分幅,机动车、非机动车、人行道、分车带等横断面组成及宽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3快速路的主路横断面、辅道断面、集散车道断面、变速车道断面是否符合规范要求。6交叉设计6.1平面交叉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重庆市城镇道路平面交叉口设计规范》DBJ50/T-178等。1平交路口交通组织、渠化及导流岛设置、进出口车道数量及宽度、路口展宽段长度与渐变段长度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规定;2平交口平面路缘石半径、视距三角、平交口范围纵坡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3交叉口竖向设计是否满足行车安全、行车舒适、排水畅通、与周边建筑物标高相协调的规范要求;4平面交叉范围的人行过街设施和二次过街安全岛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594
交叉口附近公交停靠站、公交专用道的设置是否满足规范要求;6高架桥下平面交叉设计是否满足行车安全要求。6.2立体交叉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CJJ129;《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CJJ193、《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等。1立交位置、型式、等级、标准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批复要求;2立交主线及匝道各项线形指标、断面设计、立交匝道端部出入口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3互通立交匝道之间、分离式交叉及通道的净空是否满足建筑限界要求;4立交出入口间距是否能保证主路交通不受分合流交通干扰要求;若立交出入口间距不足时,是否设置集散车道;5快速路段上相邻两出入口端部之间的距离、变速车道设置、出入口车道转换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6立交范围公共交通系统设计、非机动车及人行系统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规定;7对立体交叉范围内桥梁、排水、照明各专业设计的审查要点参照相关专业要求执行。6.3道路与轨道交通线路交叉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CJJ193、《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等;6.3.1与轨道交通线路立体交叉1道路与轨道交通线路立体交叉的建筑界限是否符合规范要求;2道路与轨道交通线路立体交叉范围交通视距要求是否符合规范要求;3道路与轨道交通线路立体交叉范围设置的交通安全防护设置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6.3.2与轨道交通线路平面交叉1平交方案是否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和认可;2是否满足设置平面交叉的相关规范要求;3道路与铁路平交道口设置位置、通视条件是否满足交通安全运行及相关规范要求;4平交道口的交通控制方式是否满足要求;94
5无人值守或未设置自动信号的平交道口视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6平交道口范围设置的交通安全防护设置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7路基设计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JJ194等;1路基填方路基、挖方路基、半填半挖路基、沿河(溪)路基、水田路基等各种形式路基设计是否正确;2路基设计回弹模量、路基高度、压实度、路基填料指标是否满足规范要求;3填方及挖方路基边坡形式、坡率是否合理,边坡稳定安全系数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边坡绿化是否充分考虑沿线自然景观;4特殊路基路段的地基处理方案是否适应工点工程地质条件,是否满足稳定和工后沉降要求;5路基与其他结构物结合部是否有专项设计;6路基排水系统、防排水设施是否合理;7沿河及受水浸淹的道路段路基处置措施是否合理、完备。8路面设计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50-078等。1路面结构设计是否满足交通荷载作用下的强度、抗滑和耐久性要求;2路面设计参数、混合料试验指标及结构分层是否合理;3所采用的材料是否与建设条件相适应;4对旧路路面补强设计,审查旧路的检测数据是否齐全、准确、补强设计是否合理。9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城市人行天桥与地通道技术规范》CJJ69等。194
行人及非机动车交通系统是否按照安全、连续、舒适,并与周边区域设施紧密结合,构成完成的交通系统;2行人及非机动车交通是否进行完善的无障碍设施设计;3行人及非机动车交通宽度设置、与机动车分隔设置、人行横道及过街信号控制是否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4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通道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10公交交通设施10.1公共交通专用车道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快速公共交通系统设计规范》CJJ136等。1公共交通专用车道的布设方式、车道宽度、分隔设施、交通组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2快速公交专用车道的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10.2公交港湾设计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快速公共交通系统设计规范》CJJ136、《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等。1公交港湾的设置位置是否与公交规划、沿线交通需求及城市轨道交通等其他站点相结合设置;2公交港湾设置的型式、站台宽度、站台长度、进出口渐变段长度等是否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11无障碍设施1城市道路的盲道、无障碍坡道、缘石坡道等具体设计内容是否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规定;2无障碍设施是否全路段连续、贯通,并与公交车站、人行天桥、人行地通等市政设施相衔接。12涉及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建设项目专项1涉轨建设项目编制依据及其他有关文件是否齐全、正确;2涉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轨道专项审查意见的执行情况;3涉轨建设项目轨道交通安全影响评估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的执行情况;4涉轨建设项目对轨道结构的风险分析否完整,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包括外部作业影响等级评定是否正确,风险源是否梳理完整,轨道结构变形控制标准选用是否正确,轨道保护结构设计计算是否正确,轨道交通安全保护要求及措施是否合理等;94
5涉轨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较初步设计不一致或新增的内容是否对轨道结构产生不利影响;6涉轨建设项目是否含有施工阶段的安全保护要求,安全保护要求是否合理可行;7涉轨建设项目是否含有对运营轨道结构的第三方监测的指导要求(包括监测项目、监测点布设位置、轨道结构变形控制指标等)。13施工期间交通组织1是否有完整合理可行的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交通组织设计是否满足施工期间现在车辆及人行交通通行及安全的需求;2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是否正确;14抗震1道路工程及重要的附属构筑物是否按规定标准进行抗震设防设计。15节能、环保、景观绿化1取、弃土场的位置、防护和绿化设计是否符合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2是否将批准的环境报告书所提的环境保护方案纳入到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各项环保措施是否合理可行;3重要路段或居住区道路是否考虑防噪声设计;4景观绿化图纸是否完整,绿地指标是否满足规划条件和规范要求。16公众利益1对道路范围内古树、文物等是否采取保护措施;2道路设计是否考虑公交换乘和人行过街设施,且布设位置是否合理;17其他1是否提供应该具有的设计计算书;2选用的设备是否属于省级主管部门鉴定合格产品;3选用的结构构件、材料、产品、设备是否属于政府废止类。(二)道路工程——支挡结构及高边坡专业审查要点序号项目审查内容1强制性条文1是否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有关涉及支挡结构及高边坡专业的强制性条文;94
2对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是否履行了相关报批程序并获得审批文件,采取的处置措施是否与批复文件一致。2支挡结构设计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JJ194、《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等。1支挡结构设计是否包括说明、平面布置图、立面布置图、横剖面图、构造图、大样图、计算书等内容;2勘察资料是否满足设计要求;3支挡结构确定的技术标准、分段及布置原则是否合理;4支挡结构型式是否合理,支挡高度是否超过规范允许值,是否满足安全、经济、美观要求;5支挡结构的布置间距、截面尺寸、锚固长度、埋置深度、墙后回填、嵌固深度、材料强度、保护层厚度、配筋参数等除满足计算要求外,是否满足规范构造要求;6支挡结构与周边重要建构筑物的相互关系是否梳理清楚,风险较大区段是否进行专项评估与论证;7环境保护及边坡绿化措施是否合理;8是否存在特殊性岩土及不良地质并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3高边坡专项设计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JJ194、《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等。1对高边坡路段是否有针对性的地勘报告,地勘报告的勘察范围和深度是否满足现行规范标准和边坡设计要求,岩土参数是否完善、合理;2高边坡方案可行性评估和超限高边坡安全论证程序是否完善;3设计采用边坡安全等级、设计使用年限、抗震设防标准等技术标准是否符合要求;494
边坡稳定性分析方法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边界条件和荷载条件是否合理,岩土体指标运用是否正确,计算工况是否全面,分析过程和结果是否正确。4截排水设计1截排水设计原则及布置是否合理,相关的水力计算是否准确;2截排水设施布置的位置、间距、截面尺寸、材料强度、排水坡度等除满足水力计算要求外,是否满足规范构造要求。5施工及监测部分1设计建议的施工方案、施工步序是否合理,重点审查人工挖孔桩是否已进行可行性专项论证;2设计提出的施工误差允许值是否满足规范要求;3设计提出的监测项目和要求是否合理。6耐久性设计1确定的环境类别是否合理;2确定的材料要求、构造要求及施工要求是否满足规范要求。7抗震1确定的抗震设防标准及选用的地震动参数是否合理;2采取的抗震构造措施是否合理,进行的抗震计算是否准确。8结构计算1选用的计算参数是否合理,特别是岩土物理力学参数是否与勘察资料相吻合,临近重要建构筑物的支挡结构荷载修正系数是否合理;2选用的电算程序是否合理;3破坏模式分析是否准确,重点审查是否有漏项;4选用的计算模型和计算工况是否准确;5计算过程是否完备,计算结果是否满足规范要求。(三)道路工程——交通工程专业审查要点序号项目审查内容1强制性条文1是否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有关涉及交通工程专业的强制性条文;2对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是否履行了相关报批程序并获得审批文件,采取的处置措施是否与批复文件一致。2交通标志标线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94
《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道路标线涂料》GA/T298等。1交通标志的设置是否合理、满足安全、导向需要;2交通标志牌尺寸及版面设计、标志内容、设置位置是否合理;3标志牌结构设计、立柱基础的地基承载力、使用材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4交通标线的布设是否与道路等级、技术标准相匹配并符合规范要求;5道路交通标线所用材料、施工技术要求是否符合规范要求。3交通安全设施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D81等。1交通安全设施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审查沿线设施工程的规模是否执行初设批复意见,并满足功能需求;2交通护拦的设置是否体现因地制宜,不同区段应设置不同型式的刚性或柔性护栏,并考虑不同型式护拦之间的平顺衔接和刚度渐变。4交通信号监控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等。1交通信号监控各设备和材料的安装方式和位置是否合理明确;2设备选型、配置及技术指标是否满足系统功能需要,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3设备所用电源是否稳定、可靠,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容量是否满足要求;4各供配电系统负荷计算方法与计算结果是否正确,仪表及电气元器件选型、开关整定、管线配合、防护等级、环境特点等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5线缆管道、设备基础、预埋件、手孔、人孔等是否设计全面、到位,尺寸规格是否合理;6接地方式、接地电阻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94
7防雷等级及做法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8对电磁干扰是否采取了有效的抗干扰措施。4其他1选用的设备是否属于省级主管部门鉴定合格产品;2选用的结构构件、材料、产品、设备是否属于政府废止类。(四)道路工程——排水专业审查要点按照第六章城市排水工程中相关内容审查要点执行。(五)道路工程——电照专业审查要点序号项目审查内容1强制性条文1是否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有管关涉及电照专业的强制性条文;2对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是否履行了相关报批程序并获得审批文件,采取的处置措施是否与批复文件一致。2主要技术规范及标准1设计文件编制是否符合现行《重庆市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规定。2主要技术规范包括:《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LED城市道路照明应用技术要求》、《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GB50227、《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等。3供电系统1供配电设计的负荷计算是否正确,供电半径是否合理;2供电相关设备材料主要参数选择是否正确;3变配电系统中各元器件整定是否正确;4照明系统1照明参数应满足《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中平均亮度(或照度)、亮度(或照度)总均匀度、眩光限制和环境比四项评价指标要求;2照明主要参数选择及计算是否正确;3照明相关设备材料主要参数选择是否正确;4照明平面布置是否合理(包括标准段和交会区、分合流车道、环岛、曲线路段、车站、立交桥等道路特殊区段)。94
5节能设计1光源及配套电器选择是否正确合理,灯具效能、色温、显色性是否符合CJJ45相关规定;2灯具配光曲线是否符合本道路情况;3照明功率密度LPD控制是否符合规范,是否满足国家节能宏观要求;4照明控制及管理措施是否合理有效;5电气设备节能措施是否合理;6安全设计1是否具备防雷及过电压保护措施,措施是否正确有效;2路灯接地型式与相应的间接接触防护措施是否配套,能否满足系统安全运行及接触人员人身安全需要;3灯杆、基础、通道材料、结构型式及参数选择是否正确合理,能否满足施工及运营安全需要;4变压器、高杆灯等大型设备设计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措施。(六)道路工程——绿化景观专业审查要点序号项目审查内容1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1是否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有关涉及绿化景观专业的强制性条文;2对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是否履行了相关报批程序并获得审批文件,采取的处置措施是否与批复文件一致。2绿化设计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等。1是否遵循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基本原则:保证行车视线的原则和保证行车空间的原则;2设计文件绿地率是否符合中相应等级道路的绿地率指标;3行道树的栽植距离、胸径能计算要求是否符合规范要求;4是否对路段现有文物、古迹、名木、名树采取合理的保护措施;594
树木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平均距离和最小垂直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6绿化植物与建筑物、构筑物的平面间距是否满足要求,对采光、消防、防盗有无不利影响;7图纸上的所有植物乔灌木(乔灌木、地被和草坪)是否符合当地的气候,是否满足植物的生长发育;8新设计的植物与原生乔木是否有矛盾;9绿化设计是否结合沿线自然景观,因地制宜,审查互通立交、道路服务区等重点景区的绿化设计是否经济合理。3景观设计1设计原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2设计内容是否满足合同确定的相关要求;3设计是否与街道环境、周边建筑相协调。(七)道路工程——信息模型审查要点序号项目审查内容1设计说明书1.1一般规定1是否明确说明模型设计的专业范围及注意内容,并与提交的专业模型相符合;2是否分别明确说明各专业模型文件与构件的命名规则;3是否明确说明模型坐标体系、高程体系设置,轴网与标高定位原则(如有);4对于涉及模型拆分的情况,是否说明了模型的拆分原则和各子模型相互关联的定位方式或统一的基准点设置;5模型视图的设置和命名是否与各专业图纸名称和内容表达相一致。1.2软件平台1各专业采用的主要BIM软件平台、版本号是否明确;2提交BIM模型数据的主要格式是否明确;涉及多种格式文件的,是否分别说明;3提交的原始数据格式与其它主要同类软件的兼容性应示例性说明。2信息模型2.1模型整体要求94
2.1.1数据格式1是否交付BIM原始数据格式模型,并与设计说明书中的格式说明相一致;2是否交付至少一种通用格式文件(如IFC格式)。2.1.2模型完整性1是否交付各专业设计模型和专业间合并模型。2.1.3模型规范性1文件名称与设计说明中的命名原则是否一致。2.1.4模型附属信息1是否包含主要技术指标。2.2模型信息深度2.2.1道路1与道路专业图纸是否一致;2场地的位置是否明确,周边环境是否表达;3路基是否准确表达基础、边坡的尺寸及材料;4路面是否准确表达面层、基层、垫层的尺寸及材料;5附属设施是否准确表达路缘石、护栏的尺寸及材料;6人行过街天桥和人行地通道是否满足模型深度要求;7公交停车港是否满足模型深度要求;2.2.2支挡结构1是否准确表达主体支挡结构的尺寸及材料;2桩基、锚杆、预应力锚索是否满足模型深度要求。2.2.3交通工程1交通标志是否准确表达路名牌标志、指路标志,色彩及版面布置是否与设计图纸一致;2是否明确标志支撑的尺寸及材料;3交通标线是否准确表达车行道分界线、车行道边缘线、导向箭头、人行横道线、停止线、停靠站标线、出入口标线、导流线;2.2.4排水1与排水专业图纸是否一致;2是否准确表达检查井、雨水口、出水口等排水构筑物的尺寸及材料;3是否准确表达排水系统管道的尺寸及材料。2.2.5综合管网1与综合管网专业图纸是否一致;2是否准确表达管沟的尺寸及材料。2.2.7照明1灯杆、灯具是否满足模型深度要求;2照明布置是否与设计图纸一致。2.2.8绿化景观1道路沿线是否表达绿化布置模型。94
第三章城市桥梁工程(一)城市桥梁工程——设计文件审查要点序号项目审查内容1设计文件总体要求1设计文件(说明、总图及其他图纸)是否完整齐备;2主要材料表是否齐全,图纸签署是否符合规定;3设计文件内容深度是否达到建设部规定的深度要求,并符合《重庆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要求;4主要设计基础资料(气象、地质、地震、通航、水文、环保、轨道、铁路、桥位城镇及路网的现状和规划情况等)收集是否齐全;5引用标准是否是现行有效版本;6专题研究项目及内容是否满足相关规定要求,主要成果及结论是否得到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或签订相关协议;7采用的工程地质详细勘察报告是否经过审查,当场地总平面布置发生变化或勘察依据已失效,是否进行了补充勘察或说明;8是否有需进一步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对施工的建议;9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是否合理可行和有无排他性;拟立项科研项目是否有必要;10对一个项目存在较多桥梁、涵洞的情况时,设计文件是否具有桥涵设置概况等内容;是否依据项目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设计原则。2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1是否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有关涉及城市建设桥梁专业的强制性条文;2对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是否履行了相关报批程序并获得审批文件,采取的处置措施是否与批复文件一致。3初步设计专家评审意见和批复执行情况1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贯彻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批复和专家审查意见和要求。如有重大更改,是否有相应的批准文件以及说明变更的内容、原因和依据;294
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对初步设计批复和专家审查意见的执行情况进行说明,未执行的是否阐明理由并取得专家的认可。4行洪、通航及抗震设防要求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城市桥梁抗震设计规范》CJJ-166等。1跨越河道的桥梁,桥跨布置是否符合防洪标准及相应规范的要求;是否按照水利部门管理办法开展专题论证并取得专项批复;2跨越通航河道的桥梁,桥跨布置是否满足通航标准;是否按照交通航务部门管理办法开展专题论证并取得专项批复;3桥梁抗震设防类别是否合理;4抗震设计参数选取是否合理。5主要设计技术指标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公路斜拉桥设计细则》JTG/TD65-O1、《公路悬索桥设计规范》JTG/TD65-05、《公路钢结构桥梁设计规范》JTGD64、《公路桥梁抗风设计规范》JTG/TD60-01、《城市桥梁抗震设计规范》CJJ-166等。1主要技术标准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2桥梁结构设计基准期、结构安全等级、设计环境类别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3是否明确主体结构、可更换构件和易损构件的使用年限;4是否按照规范要求确定汽车荷载、轨道交通车辆荷载、人群荷载、风荷载、温度荷载、船舶撞击荷载、抗震设防标准等;5设计洪水频率及水位、设计通航标准是否满足规范及专项论证批复的要求。94
6桥梁结构总体设计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D62、《公路悬索桥设计规范》JTG/TD65-05、《公路斜拉桥设计细则》JTG/TD65-O1等。1桥梁总体布置是否合理,是否与河道、驳岸及周边环境的合理衔接;2特大桥或城市中心位置的重要桥梁是否充分考虑桥梁美观及与周边环境景观的协调性;3桥梁总图表达的信息是否齐全;4总体结构体系选择是否合理;5结构支承(约束)体系设置是否合理;6上、下部结构型式及纵、横断面布置是否合理;7桥梁设计各主要部位、构件的材料选用是否合理;8桥梁等结构的净空是否满足行人、行车、铁路、航运等规范的要求;9桥梁结构设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结构在制造、运输、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应具有规定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和耐久性;2)结构的附加应力、局部应力满足规范要求;3)结构形式和构造便于制造、施工、养护;4)结构所用材料及其技术性能必须符合相关现行标准的规定。7基础与下部结构、桥塔及锚碇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D63、《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D63、《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指南》JTG/TB05等。1勘察资料范围和深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2桥梁结构基础设计是否依据勘察成果报告,选型是否合理,与既有建(构)筑物关系处置是否得当;3桥梁结构基础设计是否满足承载力、变形和稳定性的要求;494
墩、台、桥塔基本形式、主要尺寸、材料选用等是否合理,对地基承载力是否有明确的要求;5是否充分考虑弯、坡、斜桥支座布置的合理性及桥梁整体稳定性;6基础埋置深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7桩基间距、承台及系梁的主要尺寸是否满足规范要求;8涉河基础是否满足防洪要求并进行冲刷计算;9不良地质现象的处理措施和岸坡防护设计是否合理;10桥墩防车辆或船舶撞击措施设置是否有效合理;11是否计算台后填土及邻近建(构)筑物的附加荷载对基础的影响;12地基处理方法、基坑支护是否合理。8上部结构混凝土结构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D62、《公路斜拉桥设计细则》JTG/TD65、《公路悬索桥设计规范》JTG/TD65-05等。1桥梁的结构体系及构造是否结合立交及弯、坡、斜桥的特点进行合理设计;2混凝土强度等级选择、材料性能要求、钢筋的连接技术要求是否合理;3主梁截面形式选择、构造设计、梁段划分、横断面的布置是否合理;4预应力体系和布置、主要预应力材料和锚固设计与技术要求是否合理;5结构构造尺寸是否安全、可靠;6钢筋、预应力钢筋布置是否合理,是否满足抗弯、抗剪、抗主拉应力和最小配筋率的要求。钢结构与本节内容相关的具体要点参见《重庆市市政钢结构(桥梁)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试行)》(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6月)1钢材型号选择是否符合使用环境的要求;2结构或者构件在制造、运输、安装和使用过程中是否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和耐久性;94
3钢结构主梁或构件的断面形式选择、梁段划分以及横断面的布置是否合理,出厂构件是否满足运输和安装条件;4钢结构构造包括整体结构布置、连接细部(如焊接、螺栓连接)是否合理;5钢结构局部稳定、疲劳细节设计是否合理。缆索系统1重要的结构、构件、部位(如斜拉索、主缆、吊杆、系杆、锚箱、索鞍、临时锚固等)是否合理、可行、耐久。9桥面系、附属工程及检修系统桥面系附属设施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公路斜拉桥设计细则》JTG/TD65、《公路悬索桥设计规范》JTG/TD65-05、《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D81等。1桥面铺装方案及防水措施是否得当;2桥面伸缩缝的规格是否与结构体系及其位移量相匹配;3支座、各种约束及限位装置的布置是否合理;4人行道栏杆高度及栅栏尺寸是否满足安全性需要、结构强度和刚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5防撞护栏防撞等级的选取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防撞护栏与桥面板的连接是否可靠;6桥面排水系统设计是否满足规范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7桥梁照明灯杆(或灯具)及管线敷设的预留或连接构造措施是否合理。桥涵标以及防雷系统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公路斜拉桥设计细则》JTG/TD65、《公路悬索桥设计规范》JTG/TD65-05、《桥梁防雷技术规范》GB/T31067-2014等。1跨越通航河道的桥梁,桥涵标系统设计是否合理;2高耸桥梁结构是否按照气象局等主管部门要求设计防雷系统。桥梁检修94
系统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公路悬索桥设计规范》JTG/TD65-05等。1对桥梁的养护管理是否满足有关规范和规定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其设施设置是否合理;2桥梁结构各个部位是否可以做到可到达、可检查、可维护。10结构计算分析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D62、《公路斜拉桥设计细则》JTG/TD65-O1、《公路悬索桥设计规范》JTG/TD65-05、《公路钢结构桥梁设计规范》JTGD64、《公路桥梁抗风设计规范》JTG/TD60-01、《公路圬工桥涵设计规范》JTGD61等。1结构计算书内容是否完整,计算步骤条理是否清晰、分明;2计算程序是否符合要求;3计算分析的荷载工况是否齐全,荷载是否进行规范规定的组合;4计算假定和模型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输入参数是否与设计文件相符,计算输出文件及与设计意图是否符合,是否提出详细计算结果和分析结论;5对于复杂桥梁结构、小半径弯桥、异型桥、空间效应强的大跨桥是否进行了空间计算分析;6斜、弯桥是否进行了抗扭、抗倾覆验算,抗扭支承布置是否合理;7桥梁结构是否进行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验算并满足规范关于应力和变形控制要求;8混凝土桥梁结构或构件是否进行承载能力的极限状态计算,计算结果是否满足规范要求;9对于允许开裂但需要限制裂缝宽度的混凝土构件是否进行了抗裂度验算,裂缝宽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10对于大跨度桥梁结构是否进行了总体静力分析、抗风及抗震分析计算、稳定性分析,各主要部位是否进行了94
受力计算及结构强度、刚度、稳定性验算;11索塔或者高墩是否进行了压屈验算,计算结果是否满足规范要求;12桥梁结构是否进行了施工阶段验算,强度、应力、变形和稳定性计算结果是否满足规范要求;13钢结构是否进行了整体、局部稳定性和疲劳验算,计算结果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具体要点参见《重庆市市政钢结构(桥梁)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试行)》(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6月);14大跨度公轨两用桥梁结构是否进行车桥耦合动力影响的综合分析,其轨道车辆运行安全性和平稳性指标是否满足要求。11结构耐久性设计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D62、《公路悬索桥设计规范》JTG/TD65-05、《公路斜拉桥设计细则》JTG/TD65-O1等。1是否在设计文件中明确桥梁腐蚀环境参数、环境分区及作用等级;2结构耐久性的基本要求是否满足规范的要求;3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1)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施工质量控制耐久性设计技术要求等是否合理可行;2)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构造技术要求是否合理可行;3)混凝土结构预应力体系耐久性设计技术要求是否合理可行;4)混凝土结构钢筋耐久性设计技术要求是否合理可行;5)钢筋和预应力钢筋的最小保护层是否满足规范要求;4钢结构耐久性设计;1)钢材性能、施工质量控制耐久性设计技术要求是否合理可行;2)若钢结构采用了附加防腐蚀措施技术要求,是否合理可行;94
3)钢结构防腐涂装体系设计是否合理,涂装系统设计是否综合考虑桥梁所处的腐蚀环境、涂层使用年限、涂层维修性能等;4)构件间的连接件、预留预埋件是否提出防腐蚀措施技术要求。5特殊设计的大位移伸缩缝、大吨位支座、阻尼器等是否合理、可行、耐久,是否考虑检修更换预留条件;6斜拉索、吊索、系杆、体外索设计是否考虑后期换索的可行性;7缆索及锚固系统耐久性设计。12结构抗震设计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城市桥梁抗震设计规范》CJJ166、《公路悬索桥设计规范》JTG/TD65-05等。1抗震设防类别与设防标准是否合理,是否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2抗震设计参数取值是否合理,特大桥梁是否进行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是否按《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专项论证技术要点(城镇桥梁工程篇)》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论证;3是否按抗震等级采取相应的抗震措施;4结构设计中的抗震构造措施是否满足规范要求。13施工方案、组织计划及技术要求施工方案1总体施工方案、施工流程是否合理、可行;2是否按需要明确施工期间交通组织方案。施工组织计划1设计考虑的施工组织计划是否合理、可行;2施工场地布置,大型临时设施总体布置是否合理、可行;3主要施工步骤及对应的进度安排是否合理。施工技术要求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公路斜拉桥设计细则》JTG/TD65-01、《公路悬索桥设计规范》JTG/TD65-05等。1是否明确对各部分结构提出详细的施工要求和注意事项;2施工控制对结构安全有影响时,设计文件有否明确了施工控制要求;94
3是否明确施工监控技术要求。14运营期管理养护要求1、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公路斜拉桥设计细则》JTG/TD65-01、《公路悬索桥设计规范》JTG/TD65-05等。1对桥梁的养护管理是否根据有关规范和规定提出了明确的要求;2、2是否明确了桥梁日常、定期检查内容;3、3桥梁各部位、构件的养护技术要求是否合理;4、4桥梁非永久构件的更换是否提出了施工要求。15环境保护及景观绿化方案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等。1工程使用过程中,是否包括降低噪声和振动对周围环境及人群的影响的具体措施;2环境保护方案是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建设期、营运期工程环保措施是否合理;3景观绿化图纸是否完整,绿地指标是否满足规划条件和规范要求。16公众利益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等。1桥上有无不允许通过的管线;2过桥管线设置是否满足综合管网的批复意见;3是否符合无障碍设计法规及标准,是否进行安全营运的照明及节能设计;4是否设置各种安全标志;5允许行人通过的桥梁在桥头是否设有便于行人上下桥的附属设施。(二)城市桥梁工程——信息模型审查要点序号项目审查内容1总体要求1市政工程信息模型设计文件是否包含设计说明书和模型文件两部分;2市政工程信息模型的交付内容是否包含施工图设计阶段要求的全部专业。94
2设计说明书2.1一般规定1是否明确说明模型设计的专业范围及注意内容,并与提交的专业模型相符合;2是否分别明确说明各专业模型文件与构件的命名规则;3是否明确说明模型坐标体系、高程体系设置,定位轴线与标高定位原则(如有);4对于涉及模型拆分的情况,是否说明了模型的拆分原则和各子模型相互关联的定位方式或统一的基准点设置。5模型视图的设置和命名是否与各专业图纸名称和内容表达相一致。2.2软件平台1各专业采用的主要BIM软件平台、版本号是否明确;2提交BIM模型数据的主要格式是否明确;涉及多种格式文件的,是否分别说明;3提交的原始数据格式与其它主要同类软件的兼容性应示例性说明。3信息模型3.1模型整体要求3.1.1数据格式1是否交付BIM原始数据格式模型,并与设计说明书中的格式说明相一致;2是否交付至少一种通用格式文件(如IFC格式)。3.1.2模型完整性1是否交付各专业设计模型和专业间合并模型。3.1.3模型规范性1文件名称与设计说明中的命名原则是否一致。3.1.4模型附属信息1是否包含主要技术指标。3.2模型信息深度3.2.1桥梁1与桥梁专业图纸是否一致;2场地模型是否准确反映场地地形地貌,周边环境是否表达,桥梁模型的平面位置和高程是否准确;3上部结构是否包含梁段划分、材料和预应力体系模型,准确反映轮廓尺寸和详细构造;4部结构是否包含桥墩、桥台、承台及基础各部位94
采用的材料,准确反映轮廓尺寸和详细构造、定位坐标与高程;5桥塔(斜拉桥、悬索桥)是否包含塔冠详细构造、索塔锚固系统的详细构造、预应力体系模型、各部位采用的材料,准确反映各部位(构件)的空间位置关系、定位位置与高程等;6拱桥模型是否包含拱节段划分和拱座、拱肋(箱)、横撑的详细构造、各部位采用的材料,是否准确反映吊索(系杆索)的布置、构造及其锚固构造细节;7锚碇(悬索桥)是否包含结构分块、各部位采用材料和详细构造、锚固系统、是否准确反映基础埋置位置与高程;8缆索系统(悬索桥)是否包含主缆、吊索轮廓构造,主索鞍、散索鞍、索夹的详细构造、各构件采用材料、防护体系,是否准确反映主缆线形和吊索的布设位置;9拉索(斜拉桥)是否包含轮廓构造和采用材料,是否按计算线形和设计锚点位置准备布置;10桥面功能区是否准确的划分。3.2.2引道1与道路专业图纸是否一致;2场地模型是否准确反映场地地形地貌,周边环境是否表达,引道接线模型的平面位置和高程是否准确;3路基是否包含基础、边坡的尺寸及材料;如设有支挡结构,是否明确支挡结构的尺寸及材料;4路面是否包含面层、基层、垫层的尺寸及材料;5附属设施是否包含路缘石、护栏的尺寸及材料;6是否明确表达路基、路面材料信息。3.2.3附属1是否表达出人行道结构的详细构造,并准确反映其与主体结构的空间位置关系;2是否包含防撞护栏、人行道栏杆、伸缩缝、桥台搭板、支座、照明灯杆(灯具)、桥面排水系统的外轮廓模型,是否准确反映其与主体结构的空间位置关系;3是否表达出过桥管线的外轮廓构造和明确排水管道的尺寸,是否准确反映其与主梁的空间位置关系;4是否明确表达桥面铺装主要的厚度及材料信息。94
5是否有表达附属构件的尺寸及材料信息。3.2.4管理用房1如桥梁工程设有管理用房,其模型深度审查要点参照“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审查要点”执行。94
第四章城市隧道工程(一)城市隧道工程——土建专业审查要点序号项目审查内容1设计文件总体要求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规定深度要求,是否符合《重庆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要求;2设计方案是否与审批的上阶段成果保持延续性,如有重大变化,是否具有相关的论证或批准文件;3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贯彻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批复和专家审查意见和要求,未执行的是否阐明理由;4设计说明书内容是否全面,相关计算书是否齐全,设计图纸是否完整,图纸签署是否满足规定;5工程设计依据、采用的有关标准及规范、基础设计资料是否充分、有效;6采用的工程地质详细勘察报告是否经过审查,当场地发生变化或勘察依据已失效,是否进行了补充勘察或说明;7专项设计及专题研究项目及内容是否满足相关规定要求,主要成果及结论是否得到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或签订相关协议2总体设计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城市地下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221、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GD7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岩土锚杆与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技术规范》GB50086、《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公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G/TB07-01、《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D40、《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50、《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GB02等。1当隧址区存在影响隧道方案的重大不良地质、特殊地质情况时,是否94
进一步搜集调查地质资料,综合分析,预测隧道开挖后可能出现塌方、滑动、挤压、岩爆、涌水、流沙及瓦斯溢出等地段,并是否提出相应的工程措施,为隧道设计提供依据。2隧道位置应选择在稳定的地层中,尽量避免穿越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极为复杂以及严重不良地质地段;当必须通过时,是否有切实可靠的工程措施。3隧道通过含有害气体或有害矿体的地层时,应查明其分布范围、有害成分和含量,并预测和评价其对施工、营运的影响,是否提出防治措施。4隧道的埋深、平面和出入口位置是否根据道路总体规划、交通疏解与周边道路服务能力、环境、地形及可能发生的变化条件确定。其建筑限界、断面净空、隧道主体结构以及营运通风、照明等设施,是否按预测交通量设计。当近期交通量不大时,是否采取一次设计,分期修建。5隧道设计是否处理好与地面建筑、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之间的关系。隧道设计是否减少施工阶段和运营期间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并是否符合同期规划的近、远期城市建设对隧道及行车安全的影响。6根据隧道长度、交通量及其构成、交通方向以及环保要求等,是否选择合理的通风方式,是否合理确定通风、照明、交通监控等机电设施的设置规模。必要时特长隧道是否作防灾专项设计。7隧道与相邻建筑物互有影响时,是否在设计与施工中采取必要的措施。8濒临水库地区的隧道设计是否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9分离式独立双洞的最小净距,是否按对两洞结构彼此不产生有害影响的原则,结合隧道平面线形、围岩地质条件、断面形状和尺寸、施工方法等因素确定。10隧道内纵面线形是否考虑行车安全性、营运通风规模、施工作业效率和排水要求,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11隧道及其洞口两端的道路平、纵、横技术指标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94
12长、特长的双洞隧道,是否在洞口外合适位置设置联络通道,以利车辆调头。13隧道应急车道、紧急停车带及横通道设置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14隧道横断面不宜采用对向行车同一孔中的布置;不宜采用同一行驶方向分孔的布置。15对长度大于500m的隧道,是否拟定发生交通或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16隧道必须进行防火设计,其防火要求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17主体结构、路面等设计使用年限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18隧道通风设计是否综合考虑交通条件、地形、地物、地质条件、通风要求、环境保护要求、火灾时的通风控制、维护与管理水平、分期实施的可能性、建设与运营费用等因素。3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1是否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涉及城市隧道专业的强制性条文。2对不满足规范强制性条文要求的,是否履行了相关报批程序并获得审批文件,采取的处置措施是否与批复文件一致。4材料1混凝土、砌体及喷锚支护等所用的材料是否符合规范规定。2隧道内防水材料是否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3有抗震要求的隧道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规定。4有抗腐蚀性要求的隧道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规程要求。5隧道设计标准1城市地下道路设计速度取值宜与两端衔接的地面道路采用相同的设计速度,条件困难时,可降低一个等级。2地下车库联络道的设计速度应为20km/h。3城市地下道路匝道的设计速度宜为主线的0.4倍~0.7倍。94
4城市地下道路建筑限界应为道路净高线和两侧侧向净宽边线组成的空间界线。建筑限界顶角宽度不应大于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道的侧向净宽度。建筑限界组成最小值是否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5城市地下道路最小净高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规定。小客车专用道最小净高应采用一般值,条件受限时可采用最小值。6城市地下道路机动车道的宽度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规定。当采用小客车专用道时,一般情况下应采用一般值,条件受限时可采用最小值。7当城市地下道路检修道兼作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时,其宽度是否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8非机动车道专用道路面宽度应包括车道宽度及两侧路缘带宽度是否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9长或特长单向2车道城市地下道路宜在行车方向的右侧设置连续式紧急停车带,单向2车道的城市地下快速路应在行车方向的右侧设置连续式紧急停车带,连续式紧急停车带的最小宽度是否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10当设置连续式紧急停车带困难时,宜设置应急停车港湾,是否符合对行车视距、设置间距、设置长度的规定。11单向单车道的城市地下道路主线或匝道应设置连续式紧急停车带,宽度不应小于相关规范的要求。12城市地下道路的沥青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15年,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30年。13城市地下道路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应为100年。6隧道洞口1洞口位置是否合理。2洞口边仰坡防护结构是否合理。3洞口边仰坡及周围的排水沟、截水沟的设置是否合理。7隧道明挖主体结构1一级边坡工程应采用动态设计法,二级边坡工程宜采用动态设计法;基坑工程支护结构安全等级、设计使用年限、抗震设防标准等技术标准是否符合规定。294
基坑支护应保证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保证主体地下结构的施工空间。3边坡工程、支护结构方案、计算、设计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基坑稳定性分析方法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规定,边界条件和荷载条件是否合理,岩土体指标运用是否正确,计算工况是否全面,分析过程和结果是否正确。4边坡(基坑)工程施工方案、监测等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规定。5深基坑方案可行性评估和超限深基坑安全论证程序是否完善。6明挖主体结构选型,应根据地形、地质、施工条件,考虑结构安全、经济实用、美观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7明挖主体结构设计计算方法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规定;明挖主体结构基础设计、地基承载力及变形等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规定。8明挖主体结构、回填施工等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规定。8隧道暗挖主体结构1隧道洞口段应设加强衬砌,其长度范围是否满足规范要求。2围岩较差地段的衬砌应向围岩较好地段延伸;偏压衬砌段应向一般衬砌段延伸。3隧道交叉段的加强设计是否满足规范的相关要求。4喷射混凝、钢筋网喷射混凝土及钢纤维喷射混凝土设计是否满足规范相关要求。5锚杆设计及构造要求是否符合规范相关规定。6钢拱架设计及构造要求是否符合规范相关规定。7在有明显偏压的地段,应采用抗偏压衬砌,抗偏压衬砌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8隧道横洞与主洞的交叉段衬砌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9当采用钢筋混凝土衬砌结构时,混凝土强度等级及受力主筋的净保护层厚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1094
隧道结构应按破损阶段法验算构件截面的强度。结构抗裂有要求时,对混凝土构件应进行抗裂验算,对钢筋混凝土构件应验算其裂缝宽度。11计算带仰拱的衬砌,当先做仰拱后建边墙时,应考虑仰拱对结构内力的影响;当仰拱在边墙之后施作时,则可不考虑。12钢筋混凝土衬砌结构构件,按荷载基本组合求得的最大裂缝宽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13隧道建筑物各部结构的截面最小厚度,应大于规范规定。9既有建(构)筑物保护1是否明确隧道与影响范围内主要的既有建(构)筑物之间的关系,既有建(构)筑物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含地下建筑)、轨道交通、公路交通、管网、人防洞室、文物、古树等。2是否采用安全、可靠的保护方案,且保护措施是否满足相关规范和规定。3计算分析方法是否正确,指标选用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规定,计算结果是否合理。10隧道附属结构1隧道附属工程明挖结构是否按隧道土建工程第5项的相关审查要点办理。2隧道附属工程暗挖结构是否按隧道土建工程第6项的相关审查要点办理。3为满足营运通风、逃生救灾等要求或增加施工开挖面,应设置辅助通道,具体设置形式视具体功能、要求而定。4施工辅助通道在隧道主体工程竣工后不予利用者,在保证隧道安全的条件下,应按规范条文进行相关处理。5是否根据地下水水量和施工组织安排,选择竖井、斜井井底的排水方式和相应的设施。是否根据运量要求、提升方式、运输设备等因素,合理布置竖井、斜井井底的场地。6竖井、斜井及风道等的布置、衬砌是否符合规范规定。7竖井必须设有安全设施,并采取相关安全措施。斜井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措施。8平行导坑应设置水沟,其过水断面、沟底坡度等,应根据排水需要和正洞排水统一考虑。9将通风机械设备设置于地下洞室时,是否满足规范要求94
10横通道、风道的衬砌参数可按规范建议表选用;地下机房应根据洞室规模和设备安装要求作特殊设计。11一般情况下隧道附属结构采用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结构,是否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相关规定。若隧道附属结构采用钢结构、预应力结构等特殊结构时,尚应符合其它相关规范的规定。11隧道防、排水1当采取防排水工程措施时,应注意保护自然环境。当隧道内渗漏水引起地表水减少,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用水时,是否对围岩采取堵水措施,减少地下水的渗漏。2隧道采用复合式衬砌时,在初期支护与二次衬砌之间是否设置防水板及无纺布,是否按规范要求执行。3隧道二次衬砌是否满足规范关于抗渗要求。4隧道二次衬砌的施工缝、沉降缝、伸缩缝后浇带、穿墙管(盒)、预埋件、预留通道接头、桩头等细部构造,应加强防水措施。5有侵蚀性地下水时,应针对侵蚀类型,采用抗侵蚀混凝土,压注抗侵蚀浆液,或铺设抗侵蚀防水层。6当隧道位于常水位以下,又不宜排泄时,隧道支护结构是否考虑水压力。7隧道内排水是否符合规范规定。8路面结构底部排水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规定。9隧道衬砌外排水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规定。10明洞防排水是否符合规范规定。11地下工程应进行防水设计,并应做到定级准确、方案可靠、施工简便、耐久适用、经济合理。12地下工程防水方案应根据工程规划、结构设计、材料选择、结构耐久性和施工工艺等确定。13地下工程的排水管沟、地漏、出入口、窗井、风井等,应采取防倒灌措施;寒冷及严寒地区的排水沟应采取防冻措施。14地下工程的防水设防要求,应根据使用功能、使用年限、水文地质、结构形式、环境条件、施工方法及材料性能等因素确定。94
15明挖法地下工程的防水设防要求是否按规范要求选用;16暗挖法地下工程的防水设防要求是否按规范要求选用。17防水混凝土可通过调整配合比,或掺加外加剂、掺合料等措施配制而成,其抗渗等级不得小于P6。18防水混凝土结构底板的混凝土垫层是否满足规范要求。19防水砂浆应包括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掺外加剂或掺合料的防水砂浆,宜采用多层抹压法施工。20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掺外加剂或掺合料的水泥防水砂浆的厚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21防水卷材的品种规格和层数,应根据地下工程防水等级、地下水位高低及水压力作用状况、结构构造形式和施工工艺等因素确定。22卷材防水层的卷材品种、厚度等可按规范推荐表选用,并是否符合规范相关规定。23塑料防水板防水层应由塑料防水板与缓冲层组成,且其相关要求是否满足规范要求。24变形缝处混凝土结构的最小厚度、变形缝的宽度等是否满足规范要求。25地下工程采用渗排水法时是否符合规范规定。26环向排水盲沟(管)和纵向排水盲管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规定。27横向导水管宜采用带孔混凝土管或硬质塑料管,其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规定。28排水明沟和中心排水盲沟(管)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规定。12隧道路面1隧道路面组成及其技术要求(沥青面层结构、路面板等)应结合项目总体路面设计进行确定。2隧道路面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平整、耐久、抗滑、耐磨等性能。3不设仰拱的隧道路面结构宜设整平层、基层和面层;设仰拱的隧道路面可只设基层和面层。4岩石路基的整平层混凝土的弯拉强度值应与基层相同,厚度满足规范要求。94
5基层宜采用素混凝土,并满足规范规定。6当洞内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而洞外采用沥青路面时,洞口路面过渡段应符合规范规定。7水泥混凝土面层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耐久性,表面应抗滑、耐磨、平整。8路面设计是否满足规范要求。13隧道内装、景观绿化1隧道内壁装饰应结合隧道位置、使用要求进行,力求安全、经济、美观、适用,并符合相关规定。2除嵌缝材料外,隧道的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3景观绿化图纸是否完整,绿地指标是否满足规划条件和规范要求。14隧道抗震1地震作用及抗震验算是否符合现行相关规范规定。2隧道抗震设防长度是否符合现行相关规范规定。3隧道抗震构造措施是否符合现行相关规范规定。4隧道建筑材料是否符合现行相关规范抗震规定。15不良地质当隧道通过膨胀性围岩、岩溶、采空区、流沙区、瓦斯有害气体、高地应力区、腐蚀性地下水等特殊地质地段时,所采取得工程措施应符合《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GD70)等现行相关规范要求。16超前地质预报及监控量测1所选取超前地质预报及监控量测的内容和项目是否合理。2超前地质预报及监控量测的方法和手段是否可行。(二)城市隧道工程——通风专业审查要点序号项目审查内容1总体要求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城市地下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221、《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公路隧道设计规范第二册交通工程与附属设施》JTGD70/2、《公路隧道通风设计细则》JTG/TD70/2-02)等。1报审文件材料是否完整齐备,需有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94
2是否有上阶段批复或专家审查意见,是否逐条执行落实;如有重大更改,是否有相应的批准文件。3工程设计依据、采用的有关标准及规范,主要设计资料是否充分,有效。4主要设备材料表是否齐全。5隧道防火设计分类、技术标准、设计风速、火灾排烟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2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1是否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有关涉及通风专业的强制性条文。2对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是否履行了相关报批程序并获得审批文件,采取的处置措施是否与批复文件一致。3隧道防火设计分类隧道防火设计分类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4通风技术标准1CO、VI的设计浓度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2换气标准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3隧道出口、通风井口的排放指标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5交通量及交通组成交通量换算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6通风需风量1CO、VI的递减率和折减年限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2CO、VI的基准排放量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3隧道出口废气排放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7设计风速1隧道主洞内的设计风速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2采用通风井送排式纵向通风方式隧道主洞内的设计风速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3采用横向半横向通风方式隧道主洞内的设计风速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4采用横向半横向通风方式隧道送风孔与排风孔的设计风速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5送风口连接风道内的设计风速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6送风口与排风口的设计风速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7通风井的设计风速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8通风塔的设计风速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94
9排烟道的设计风速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10逃生通道的设计风速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8通风控制及节能措施1通风控制是否明确。2节能措施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9火灾排烟1是否设置隧道火灾排烟设施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2最大火灾热释放率取值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3采用纵向排烟方式火灾临界风速取值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4采用横向、半横向及集中排烟的方式的排烟量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5排烟口的设置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6隧道内机械排烟设施的设置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7隧道的避难设施内防、排烟设施的设置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8隧道排烟策略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9隧道内附属用房的排烟设置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10隧道内设置的防灾风机的设置及性能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10设备选型与布置1隧道内设置的机械排烟系统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2隧道内设置的防灾风机的设置及性能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3隧道内通风设备的选型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4隧道内通风设备的布置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5隧道内机的安装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三)城市隧道工程——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审查要点序号项目审查内容1总体要求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城市地下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221、《公路隧道设计规范第二册交通工程与附属设施》JTGD70/2等。1报审文件材料是否完整齐备,需有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2是否有上阶段批复或专家审查意见,是否逐条执行落实;如有重大更改,是否有相应的批准文件。94
3工程设计依据、采用的有关标准及规范,主要设计资料是否充分,有效。4主要设备材料表是否齐全。5隧道防火设计分类、隧道消防方式、消防设施设置是否满足消防使用需求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2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1是否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有关涉及通风专业的强制性条文。2对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是否履行了相关报批程序并获得审批文件,采取的处置措施是否与批复文件一致。3隧道分类隧道防火设计分类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1消防水源和供水管网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2消防用水量及火灾延续时间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3严寒和寒冷地区的消防给水管道及室外消火栓是否采取防冻措施。4隧道内的消火栓用水量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5管道内的消防供水压力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6隧道出入口处是否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和室外消火栓。7设置消防水泵供水设施的隧道,应在消火栓箱内设置消防水泵启动按钮。8隧道内排水设施的设置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5灭火设施1消火栓箱内设施的配置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2隧道内灭火器的设置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6设备选型与布置1隧道内灭火器宜选用磷酸铵盐干粉手提式灭火器。2消火栓应成组安装在消防箱内。消防箱设置应根据隧道交通状况进行设置。3消火栓设置间距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4灭火器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7附属设备用房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1附属设备用房是否设置消火栓设施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2附属设备用房是否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94
(四)城市隧道工程——照明与供配电专业审查要点序号项目审查内容1总体要求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0053、《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005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城市地下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221、《公路隧道设计规范第二册交通工程与附属设施》JTGD70/2、)《公路隧道照明设计细则》(JTG/TD70/2-01)等。1报审文件材料是否完整齐备,需有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2是否有上阶段批复或专家审查意见,是否逐条执行落实;如有重大更改,是否有相应的批准文件。3工程设计依据、采用的有关标准及规范,主要设计资料是否充分,有效。4主要设备材料表是否齐全。5隧道电力负荷等级、用电设施电源、供电质量、电缆敷设以及电缆截面选择、防雷接地、节能设计、照明设计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2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1是否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有关涉及通风专业的强制性条文。2对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是否履行了相关报批程序并获得审批文件,采取的处置措施是否与批复文件一致。3隧道照明1隧道照明分段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2洞外亮度取值及减光措施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3各照明段亮度取值、设置长度和均匀度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4曲线段、分流/合流段的亮度取值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5应急照明的设置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6照明灯具选取与布设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4供电系统1隧道用电设施电力负荷等级划分和供电电源接入回路数、94
供电系统谐波抑制的措施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2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的措施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310kV系统的配电级数和短路、过载保护选取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4变电所高、低压电气元件规格选取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5变电所各电气设施距离墙前、后、侧壁、门等的距离,配电设施间的距离以及设备间门设置位置和开启方向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6应急发电机、配电变压器以及UPS和EPS应急电源容量选取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7变配电所操作电源设计及设备选型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5配电系统1隧道用电设施配电方式应根据负荷重要程度、负荷容量大小选取,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2正常运行情况下,用电设备端子处的电压偏差允许值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3低压配电线路的短路保护和导体的选择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4消防设备用电和配电电缆敷设位置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6防雷接地1变电所10kV、0.4kV配电系统以及隧道内配电设施防感应雷的设计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2隧道用电设施的接地设计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3变电所的、水泵房的防雷分类及防雷、接地设计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7电力火灾监控1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组成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2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设置位置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8节能措施1节能变压器、变电所设置位置、配电线缆供电半径和截面、节能灯具的设计选取以及无功补偿、谐波抑制和照明无极调光等节能措施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94
(五)城市隧道工程——监控专业审查要点序号项目审查内容1总体要求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公路隧道设计规范第二册交通工程与附属设施》JTGD70/2、《城市地下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22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等。1报审文件材料是否完整齐备,需有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2是否有上阶段批复或专家审查意见,是否逐条执行落实;如有重大更改,是否有相应的批准文件。3工程设计依据、采用的有关标准及规范,主要设计资料是否充分,有效。4主要设备材料表是否齐全。5隧道监控系统分类(级)、设施配置、监控系统各子系统的设置方案、组成、功能、设备技术要求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2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1是否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涉及通风专业的强制性条文。2对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是否履行了相关报批程序并获得审批文件,采取的处置措施是否与批复文件一致。3隧道分类、设施分级隧道分类、设施分级隧道分类、设置分级满足相关规范要求4中央控制系统1管理中心的设置位置及要求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2管理中心的设备布置及线缆敷设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3中央控制系统功能与控制方式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4中央控制系统设施设置方案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5中央控制系统管理及应用软件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5交通监控系统1系统功能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2车辆检测器、交通信号灯、车道指示器、可变信息标志、可变限速标志以及交通区域控制单元等外场设备设置方案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6设备监控系统1系统功能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94
2风机、灯具、水泵、横通道门等设施控制方式是否满足相关系统及规范要求。7视频监视系统1系统功能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2系统制式、编解码标准、接口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3系统前端部分的设置以及技术要求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4系统传输部分的设置以及技术要求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5系统监控中心设备的设置以及技术要求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6设备技术要求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8通信系统1系统功能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2隧道紧急电话的设置及技术要求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3无线通信设备的设置及技术要求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4设备技术要求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9广播系统1系统功能满是否足相关规范要求。2隧道广播的设置及技术要求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3广播控制台的设置及技术要求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4设备技术要求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10火灾报警系统1系统功能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2对不同类型火灾探测器的选用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3不同类型火灾探测器的设置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4火灾报警控制器、声光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等报警设施的设置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5报警分区长度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6消防控制室的设置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7隧道用电缆通道火灾探测器的设置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8火灾警系统联动及手动控制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9火灾报警信号传输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10设备技术要求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11弱电电源及防雷接地系统1弱电系统的接地和防雷设计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2各系统的供电线路、控制线路满是否足相关规范要求。94
(六)城市隧道工程——信息模型审查要点序号项目审查内容1总体要求1市政工程信息模型设计文件是否包含设计说明书和模型文件两部分;2市政工程信息模型的交付内容是否包含施工图设计阶段要求的全部专业。2设计说明书2.1一般规定1是否明确说明模型设计的专业范围及注意内容,并与提交的专业模型相符合;2是否分别明确说明各专业模型文件与构件的命名规则;3是否明确说明模型坐标体系、高程体系设置,轴网与标高定位原则(如有);4对于涉及模型拆分的情况,是否说明了模型的拆分原则和各子模型相互关联的定位方式或统一的基准点设置。5模型视图的设置和命名是否与各专业图纸名称和内容表达相一致。2.2软件平台1各专业采用的主要BIM软件平台、版本号是否明确;2提交BIM模型数据的主要格式是否明确;涉及多种格式文件的,是否分别说明;3提交的原始数据格式与其它主要同类软件的兼容性应示例性说明。3信息模型3.1模型整体要求3.1.1数据格式1是否交付BIM原始数据格式模型,并与设计说明书中的格式说明相一致;2是否交付至少一种通用格式文件(如IFC格式)。3.1.2模型完整性1是否交付各专业设计模型和专业间合并模型。3.1.3模型规范性1文件名称与设计说明中的命名原则是否一致。3.1.4模型附属信息1是否包含主要技术指标。3.2模型信息深度94
3.2.1隧道土建工程1与隧道土建专业图纸是否一致;2是否明确场地位置,周边环境是否表达;3是否准确表达明挖隧道主要基坑支护结构构件的尺寸、材质信息;4是否准确表达隧道洞门的尺寸及材质信息;5是否准确表达隧道洞身(含人、车行横通道,紧急停车带、洞内泵房、洞内变电所等隧道主体结构)的初期支护喷射混凝土、二次衬砌模筑混凝土(含仰拱填充、压重层)的尺寸、材质信息;6是否准确表达隧道斜、竖井,逃生通道,辅助通道等隧道附属结构的初期支护喷射混凝土、二次衬砌模筑混凝土的尺寸、材质信息;7是否准确表达隧道建设影响范围内的重要建(构)筑物(建筑、道路、桥梁、立交桥、交通隧道、地下人防洞室、地下建筑、电缆隧道等)、轨道交通、市政管线的基础形式、用途及使用状况、结构型式,及其与隧道的空间位置关系等;8是否准确表达隧道路面、隧道管沟的尺寸及材质信息;9是否准确表达隧道内部装饰的尺寸及材质信息;10是否准确表达预留洞室的尺寸及其他信息。3.2.2隧道机电工程1)通风是否明确主要通风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隧道风机、排烟风阀)的规格、型号及其他参数;2)照明是否明确主要照明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照明灯具)的规格、型号及其他参数;4)供配电是否明确主要供配电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变压器、配电箱、UPS/EPS、发电机)的规格、型号及其他参数;5)消防是否明确主要消防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消火栓、灭火器、水喷雾灭火设施、水泵、气体灭火设施、消防水池、电光标志等)的规格、型号及其他参数;3.2.3交通工程是否明确隧道内主要标志标线。94
第五章城市给水工程(一)城市给水工程——给排水专业审查要点序号项目审查内容1设计文件总体要求1报审文件材料是否完整齐备,需有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如: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等文件。2是否有上阶段批复或专家审查意见,是否逐条执行落实;如有重大更改,是否有相应的批准文件。3工程设计依据、采用的有关标准及规范,主要设计资料是否充分,有效。4施工图是否达到建设部规定的深度要求。5设计图纸(总图及其他图纸)是否完整齐全。6主要设备材料表是否齐全。7经复核过的结构计算书是否完整正确。8图纸签署是否符合规定。9引用标准图(现行有效版本)、大样图图纸目录是否齐全。2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1是否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有关涉及城市给水工程专业的强制性条文。2对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是否履行了相关报批程序并获得审批文件,采取的处置措施是否与批复文件一致。3总体设计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2012。1工程规模分期选取是否与批准的城镇总体规划和给水专业规划一致,水源选择、净水厂位置、输配水管线路等的确定是否符合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2给水工程分期规模是否合理,构筑物、管道及设备是否采用合理的设计年限,与既有工程的衔接是否合理。3水源的水量是否充沛可靠,水源水质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取水保证率是否满足规范要求;供水水质是否满足现行的生活饮用水标准。4输配水管网总体系统分区、输水路线是否合理。4水源194
用地表水作为城市、工业企业供水水源时,其设计枯水量的保证率,是否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2设计枯水位的保证率是否根据水源情况和供水重要性选定。5取水构筑物设计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2012、《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2010、《防洪标准》(GB50201-2014)、《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50805-2012)。1取水构筑物应根据水源情况,采取防止下列情况发生的相应保护措施:1)漂浮物、泥沙、冰凌、冰絮和水生物的阻塞;2)洪水冲刷、淤积和雷击破坏;3)木筏和船只的撞击。2在通航河道上取水构筑物是否根据航运部门的要求设置标志。3取水构筑物在河床上的布置及其形状的选择是否考虑建成后不影响河床的稳定性;位于河床处的渗渠是否根据河道冲刷情况设置防护措施。4设置在河、湖、坑、沟边缘地带的构筑物和管道,是否采取适当的抗震措施。5地下水取水构筑物是否采取防止水质污染和非取水层水渗入的措施,核实取水量必须小于允许开采量。6江河取水构筑物的防洪标准不应低于城市防洪标准,水库取水构筑物的防洪标准应与水库大坝等主要建筑物的防洪标准相同,应采用设计和校核两级标准。7取水构筑物工艺设计参数、结构型式、基本尺寸、设备选型及数量、起吊设施等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6泵房设计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2010。1工作水泵的型号及数量是否综合考虑供水量变化、水压要求、调节池容量和机组效率,水泵选择是否符合节能要求。2水泵的选择是否符合节能要求;在供水水量和水压变化较大时,是否采用技术经济比较和技术措施。3泵房是否有外部独立电源和相应的采暖、通风、排水、给水设施。94
4泵房管路设计是否按规范要求考虑防水锤措施。5水泵配套阀门控制方式是否需采用电动或液压驱动。6水泵吸水条件是否良好,前池和吸水井的布置是否合理。7水泵吸水管布置应合理,应避免形成气囊,安装高度应满足不同工况下必需的气蚀余量的要求。8水泵采用多泥沙水源时,是否考虑泥沙含量、粒径对水泵性能的影响;水源介质有腐蚀性时,水泵是否采用防腐蚀措施。9水泵机组和泵房布置是否满足设备运行、维护、安装和检修的相关要求。10负有消防给水任务的泵房设计是否符合国家现行防火规范要求。11非自灌充水水泵应分别设置吸水管。12给水泵房应有可靠的排水设施。7净(配)水厂工艺设计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防洪标准》(GB50201-2014)、《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50805-2012)。1净(配)水厂的位置选择、平面与竖向设计是否合理,是否满足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水厂各主要技术指标是否恰当。2水厂各生产构筑物的布置是否合理,山地地区应充分利用地形,能满足节约能耗、排水通畅、运行操作方便等要求。3各净水构筑物的选型、主要设计参数以及单个构筑物的数量和尺寸是否合理及满足规范要求。4水厂的防洪标准是否符合城市防洪标准,并预留适当的安全富余。5水厂综合管线布置是否合理,水厂内设置的道路是否满足相关要求。6水厂生产和附属生产及生活建筑物的防火设计是否满足国家现行防火规范的要求。7消毒剂的选择及其用量、消毒方式是否合理,加氯间及储药间设计是否满足规范相关要求。8厂区主要道路应满足消防车道转弯半径要求。94
9工艺排水应回收利用,泥浆应进行处理并合理处置;处理工艺中所涉及的化学药剂,在生产、运输、储存、运行的过程中应采取有效防腐、防泄漏、防毒、防爆措施。8输配水管(渠)道设计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2)、《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1输水管渠线路选定是否结合勘察资料进行比选优化,是否安全合理、节省造价、避开不良地质带。长距离输水工程及满流输水管道应进行必要的水锤分析计算,采取相应措施。2输水管(渠)的设计流量、数量、供水安全措施是否合理;3分区、分压或分质供水方案是否满足近、远期供水需求,加压泵房分级及调蓄容量、数量、高程设置是否合理;4输水管道系统的输水方式是否进行了技术经济比较;对水量和水压进行校核,应保证管道在各种设计工况下不得出现负压。5配水管网是否进行管网平差计算和不同工况下的校核。6配水管网是否有相应的消防给水设计。7输配水干管(渠)埋设深度、管径、管材、防腐措施、穿越障碍物(如河道、铁路)的工程措施等的确定是否合理。8调蓄构筑物的位置、容积、数量、标高、防污措施是否合理。9管材选择及管道回填、基础处理、基础加固措施是否满足地勘及规范要求;10给水管道布置位置及与周边建、构筑物间距、与其他管线间距是否满足《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要求;11现状管网较为复杂的旧城区给水管道改造,给水管道的定线与接口是否满足周边用户使用需求,是否考虑管线施工对交通组织的影响。9建筑给水系统设计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1给水系统水质及水压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2生活、生产用水用水量计算是否合理。3给水管道材质选择是否合适。4给水管道与场地、工艺设备布置间距是否合理。94
5负有消防给水任务的泵房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防火规范。6危险品仓库的防火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防火规范。7厂区综合管网布置按照《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执行。10建筑排水系统设计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0)。1管道、垫层及两侧和管顶上部的回填土的密实度,应在有关设计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2污水管道、合流管道与生活给水管道相交时,应敷设在生活给水管道下面,其间距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必须设置防止污染的保护措施。3室内排水的管道布置、水质和防回流污染、卫生设备和水处理等应符合规范有关规定。4管线工程的设计应符合规范有关规定。5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应根据汇水地区性质、地形特点和气象特点等因素确定。11消防给排水设计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1消防用水量、水压及延续时间等是否符合消防规范要求。2平面布置、防火分区、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消防规范要求。12其他1生活饮用水的水质,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2用于生活饮用水的凝聚剂或助凝剂,不得使处理后的水质对人体健康产生有害的影响;药剂储存是否考虑相关安全措施。3水厂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是否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规定。4处理构筑物排除的泥渣应妥善处置,以免淤积河道或污染环境。5不得使用有关部、委、局颁布废止的结构构件、产品、设备及材料。6景观绿化图纸是否完整,绿地指标是否满足规划条件和规范要求。94
(二)城市给水工程——建筑专业审查要点序号项目审查内容1设计文件要求1是否与审查批准的初步设计一致,如有重大更改,是否有相应的批准文件;2施工图是否达到《重庆市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的深度要求;3设计图纸(总图及其他图纸)是否完整齐全;4主要设备材料表是否齐全;5引用标准图(现行有效版本)、大样图图纸目录是否齐全;6图纸签署是否符合规定;2强制性条文1是否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有关涉及市政给水工程建筑专业的强制性条文。2对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是否履行了相关报批程序并获得审批文件,采取的处置措施是否与批复文件一致。3设计总说明1总说明内容要求同《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要点》。2建筑是否按规定进行绿色建筑及节能标准设计。3是否执行《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的相关规定要求。4图纸要求1设计文件是否达到相关编制深度要求;2设计说明内容是否全面;3基础资料是否齐全,并满足相关规范要求;4总图、平、立、剖面图,构造大样图,引用的标准图、通用图等必要图纸是否齐全完整。5平面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等。1建筑平面防火、防烟分区的设计应满足建筑防火及人防设计规范的要求。2楼梯的设置、安全疏散距离、出入口数量及宽度、疏散用门的开启方向应满足建筑防火及人防设计规范的要求。3有爆炸危险或有害气体的防护措施应满足建筑防火及人防设计规范的要求。94
4防火门的设置应满足建筑防火及人防设计规范的要求。5上人屋顶、外廊、阳台、楼梯、池顶、桥顶路边等临空处拦杆高度、用料及节点构造锚固处理等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规定。6厂(站)内有噪声的建筑物及城市道路的隔声措施是否满足允许噪声要求。6装修要求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等。1内装修材料的耐火性是否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2.内外装修材料的固定措施是否安全可靠(三)城市给水工程——结构专业审查要点序号项目审查内容1设计文件要求1是否与审查批准的初步设计一致,如有重大更改,是否有相应的批准文件。2.施工图是否达到建设部规定的深度要求。3.设计图纸(总图及其他图纸)是否完整齐全。4.主要设备材料表是否齐全。5.经复核过的结构计算书(包括使用软件名称)是否完整正确。6引用标准图(现行有效版本)、大样图图纸目录是否齐全。7.图纸签署是否符合规定。8.场地地基勘察报告是否经过相关审批。2强制性条文1是否满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部分)中关涉及城市给水工程结构专业的强制性条文,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2.对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是否履行了相关报批程序并获得审批文件,采取的处置措施是否与批复文件一致。3设计总说明1内容是否完整,描述是否详尽,是否与图纸一致;2结构设计总说明内容要求是否符合现行《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94
4图纸要求1设计文件编制是否达到规定的编制深度要求;2设计说明内容是否全面。3基础资料是否齐全,并满足规范要求;4平、立、剖面图;砼结构的模板图及配筋图;构造大样图;引用的标准图、通用图;基础设计图等必要图纸是否齐全完整。5结构计算书1结构计算书是否完整齐全;2计算书是否经过复核并签署齐全;3结构计算软件是否经过了必要的技术论证可靠;4对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是否应进行承载力和控制裂缝宽度(必要时尚包括变形)计算,必要时是否进行整体稳定性(滑移及倾覆、上浮)验算;5是否对砌体结构进行承载力、高厚比验算;6钢结构是否进行承载力、稳定性及变形验算。7对高边坡、深基坑是否进行了承载力及变形、稳定性计算。8荷载(作用)及设计组合工况确定是否正确;9能否正确选择结构计算模式,并与图纸上的构造协调一致;6地基基础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等。1设计参数是否与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报告符合。2基础选型、布置是否合理,处理措施是否得当,检测验收要求是否明确。3天然地基是否进行了地基承载力(强度、稳定)和变形验算。4基础设计是否按相应规范进行了强度及变形验算。5.基础构造要求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规定。6液化地基处理、软土地基处理方法的论证和计算是否符合相应设计规范的要求7环境挡墙及场地设计计算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8地基抗震设计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9对桩基础需要时尚是否进行了抗拔或水平力计算。94
7基坑开挖环境挡墙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等。1设计参数是否符合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报告。2环境挡墙及场地设计计算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3深基础施工中是否提出施工应注意的安全问题,场地中是否存在高切坡、深开挖、高填方,,设计是否执行相关规定。4高切坡、深开挖、高填方等基坑或变坡是否按规定经过专门论证。5基坑开挖和工程降水时是否提出对相邻构建筑物的稳定性影响及相应的边坡和基坑设计、降水或止水措施。8厂站构筑物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砌体结构设计规范》B5000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给水排水工程钢筋混凝土水池结构设计规程》CECS138、《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等。1地上建构筑物是否符合现行《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的结构专业要求;2钢筋混凝土水池结构是否满足相关规程的要求;3水塔结构是否满足相关规范的规定;4构筑物的整体稳定(抗浮、抗滑、抗倾覆)是否符合相应设计规范的要求;5对位于地震区的构筑物,是否按地区烈度计入各项地震作用,并合理采用抗震措施,是否符合相应的抗震设计规范要求;6结构变形缝(伸缩、沉降、抗震)设置是否合理;7砼的抗渗、防腐、抗冻等级确定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相应规范要求。9钢筋混凝土沉井结构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给水排水工程钢筋混凝土沉井结构结构设计规程》等。1钢筋混凝土沉井结构应满足《给水排水工程钢筋混凝土沉井结构结构设计规程》中相关规定。94
2沉井应进行强度和下沉稳定性及滑移倾覆稳定性验算。3合理确定沉井设计工况,分工况验算。4对封底混凝土、顶管力作用的后背土体稳定性进行验算。10管道及附属结构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等。1管道是否明确使用年限及安全等级;2结构材料要求(砌体、砂浆等级、砼抗渗等级)是否符合相应规范要求;3对砌体混合结构、钢筋砼结构和预应力砼管结构,是否进行承载力和控制开裂或裂缝宽度计算,是否符合相应规范要求;4对基槽回填土及管基做法是否有明确要求,是否与结构计算模型、计算参数的选用协调一致。5对位于地震区的管道是否有抗震措施。6对现浇钢筋混凝土管道是否有抗渗性能要求;对明露钢筋混凝土管道是否有抗冻性能要求;对现浇钢筋混凝土管道、混合结构矩形管道,沿线是否设置变形缝;7刚性管道的构造要求是否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8柔性管道构造要求是否符合相关柔性管道规程的规定;9对基槽开挖是否有明确设计,是否符合相关边坡及基坑设计规范要求;10采用暗挖法的地下管道是否满足防渗要求并符合本规程隧道部分的相关要求。11顶管设计是否符合顶管设计规范要求。12高架管道是否满足防渗、抗裂、变形缝设置要求,并符合本规程桥梁部分的相关要求。11抗震设计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等。是否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庆市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建〔2011〕721号,是否进行了专项论证程序。12耐久性要求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等。194
钢筋砼结构的钢筋净保护层厚度,是否符合相应规范的规定;2结构构件的材料性能及节点构造,是否符合抗震设计规范要求;3钢管、铸铁管的防腐内衬构造是否明确,是否与结构计算控制变形协调一致;4砼内的碱含量是否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5当钢结构和砼结构接触的环境土、水有腐蚀性时,是否明确防腐措施,是否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四)城市给水工程——电气专业审查要点序号项目审查内容1设计文件总体要求1是否与审查批准的初步设计一致,如有重大更改,是否有相应的说明;2施工图是否达到建设部及重庆市规定的深度要求,设计内容是否完整;3图纸签署是否符合规定。2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1是否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涉及电气专业的强制性条文。2对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是否履行了相关报批程序并获得审批文件,采取的处置措施是否与批复文件一致。3电气设计总说明1内容是否完整,描述是否详尽,是否与图纸一致;2是否结合制水工艺的特点,提出施工单位应采取的合理施工方法。3.1工程概况及设计依据1工程概况是否完整,是否结合工艺的近远期建设计划;2是否具有初步设计审准文件及审批号;3设计依据是否齐全,是否为有效版本。3.2设计范围与相关专业的分工是否明确。3.3变配电系统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等。1是否根据水厂(泵站)规模和工艺要求,确定用电负荷等级。94
2厂区及泵站用电的负荷计算方法选择是否合理,结果是否正确。3变配电系统是否与用电负荷等级相对应,供电电源的可靠性是否合理,是否满足《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要求。4变配电站的位置、设备选用容量及数量是否合理。3.4照明系统,防雷、接地及安全设计,电气消防系统,电气节能,抗震设计,主要设备选型,电气施工通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按照《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相关章节执行。4电气总平面图,变配电站设计图,动力配电设计图,照明设计图,电气消防设计图,主要设备表按照《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相关章节执行。5设备控制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等。1水泵、风机、阀门等设备控制原理图是否合理;2各动力设备控制箱防护等级要求是否符合工况要求;3引用标准图是否合理。6防雷、接地及安全设计特殊场所(如加药加氯间、臭氧发生间、臭氧储罐)的工作或安全接地设置是否合理,材质规格及安装方式是否正确。94
(五)城市给水工程——自控专业审查要点序号项目审查内容1设计文件总体要求1是否与审查批准的初步设计一致,如有重大更改,是否有相应的说明;2施工图是否达到建设部及重庆市规定的深度要求,设计内容是否完整;3图纸签署是否符合规定。2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1是否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涉及自控专业的强制性条文。2对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是否履行了相关报批程序并获得审批文件,采取的处置措施是否与批复文件一致。3自控设计说明3.1工程概况、设计依据及设计范围同电气审查要点。3.2自控系统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城镇排水系统电气与自动化工程技术规程》CJJ120等。1控制模式是否明确,自控系统是否完善、可行、满足生产工艺要求,是否采用淘汰技术;2设备监控方式是否满足工艺流程的相关要求;3净水厂及泵站生产工艺数据采集和调度系统是否与工艺流程配合,是否满足工艺要求,是否先进,是否高效率低能耗。3.3通信系统有线及无线通信系统是否与水厂、泵站的规模与性质相适应,是否符合通信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3.4安防监控系统设计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GB50348、《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4、《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等。系统功能是否完整,各子系统拓扑结构是否合理。3.5仪表选型及安装仪表的功能是否满足工艺要求;爆炸环境、腐蚀性环境等特殊场合的仪表选型、安装是否按该场合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关措施。3.6控制室设计94
控制室的面积、所在位置、控制设备布置要求是否适应净水厂、泵站的规模,是否满足生产工艺的要求。3.7其它1对系统的调试和安装是否有相应要求。2若设置水质检测检验实验设备,是否满足环保等相关部门的要求。3对系统承包方提出的要求是否合理。4自控系统流程图1是否与工艺流程图对应,是否达到工艺控制要求;2仪表安装位置及数量是否正确;5自控系统及仪表总平面图、安全和防范系统总平面图1是否标明配水厂及泵站的建(构)筑物名称或编号,控制器容量及位置,主要仪表安装位置。2自控管线是否合理,与工艺管道有无冲突。3是否与各自系统图一致。6自控系统配置构成图1是否为相关工业领域中有投运业绩、成熟可靠的系统;2控制系统组成是否完整,是否遗漏工艺设备自带控制器;3净水厂与泵房的有线/无线通信是否满足工艺要求。7自控系统控制单元接线图1各控制单元的控制点统计(AI、AO、DI、DO)是否准确;2控制单元是否留有余量;3控制电缆规格及敷设方式是否合理。8仪表安装平面图1选择仪表性能是否满足工艺要求;2特殊场所仪表选型是否合理;3仪表平面安装是否与流程图一致。9机房工程设计图1自控机房位置、面积是否满足规范和运营要求;2自控设备的布置是否合理。3机房是否采取防静电措施,是否达到温湿度要求。10安全和防范系统图按照《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相关章节执行,是否包含以下内容:水质安全预警系统、电视监控系统、周界防卫与门禁系统、气体泄漏探测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94
(六)城市给水工程——暖通专业审查要点序号项目审查内容1设计文件完整性及深度根据《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的要求,审查以下内容:1设计图纸是否完整;2计算书是否齐全;3设计成果是否满足深度要求。 2设计图纸2.1图纸目录1选用标准图集是否符合设计范围、版本是否有效。2.2设计说明2.2.1工程概况1项目建设地点、建筑面积、最大单体建筑面积、规模、建筑防火类别、使用功能、层数、建筑高度等(如有多个子项,应分别进行说明)描述是否准确?是否完整?2.2.2设计依据1设计采用的标准、规范、规程,是否适用于本工程且为现行有效版本(规范应有名称、规范号及版本号);2项目的相关批文是否完整;3项目规模是否需要出具再生能源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节能设计专项论证报告2.2.3设计内容和范围本专业设计的内容、范围以及相关专业的设计分工描述是否准确、完整。2.2.4设计计算参数室外空气计算参数、室内空气计算参数是否按照当地规范执行。2.2.5供暖供暖热负荷估算、热源状况、热媒参数、供暖系统形式、供热系统计量、供暖设备、散热器选用、设备和管道的绝热材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2.2.6空调空调冷、热负荷估算、冷源与热源、空调水系统、空调风系统、道、风道材料及保温材料的选择是否符合规范要求2.2.7通风1设置自然通风的区域是否满足规范要求2机械通风系统划分及风量是否合理3通风系统设备、风道材料的选择是否符合规范要求2.2.8监测及控制94
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的检测与监控设备、能量计量装置、自控装置、温度控制装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2.2.9防排烟2.2.10防排烟《关于执行新版消防技术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消[2015]98号)三、鉴于新制定的《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规范》尚未批准发布,防排烟系统的设计与审核按照以下规定执行:防烟与排烟系统设置场所执行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其他具体系统设计仍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的有关规定。2.2.11建筑1自然排烟面积是否满足规范要求。2设置机械排烟、事故排风的范围、排烟量、设置方式、设备安装等是否满足规范要求。3建筑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的正压送风或自然排烟是否满足规范要求。2.2.12抗震设计管道的选材、敷设、设备安装是否符合抗震要求2.2.13绿色建筑1是否说明项目是否需要执行相关绿色建筑要求2如需要执行是否逐条满足规范要求2.2.14废气排放处理和降噪、减振等环保措施油烟排放浓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噪声是否符合规范要求2.3施工说明1施工说明是否与设计内容一致2设备材料、安装、实验、调试是否满足规范要求2.4图例1图例符号是否规范;2图例符号与图纸内容表达是否一致。2.5设备表1是否注明主要设备的名称、型号、性能参数、数量及用能设备的能源效率或能效等级等指标;2设备参数是否具有通用性。2.6平面图94
供暖平面图1散热器位置、供暖干管入口、管路走向及系统编号是否完整、合理。通风、空调及防排烟平面图1通风、空调、防排烟系统设备位置、风道及管道走向、风口布置及设计风量是否完整、合理。通风、空调、制冷机房平面图1设备布置及风道、管道走向是否合理。2各种设备、管道及其附件表达是否完整。2.7系统图1表达是否完整、准确。2.8剖面图和详图1表达是否完整、准确。2.9室外管网设计(参照热能动力相关内容)3计算书3.1冷热负荷计算书1集中供暖、空调的项目应提供逐项逐时冷负荷和详细热负荷计算书;2室内外参数取值是否正确,是否与图纸说明一致;3围护结构参数是否与建筑节能计算书一致。3.2供暖、空调系统冷热水水力计算书1集中供暖、空调的项目应提供水力计算书。2管径及水力计算是否正确,是否满足水力平衡要求,各并联环路间水力压差是否满足要求。3循环水泵选择计算是否正确。3.3通风、空调及防排烟系统风量和阻力及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工程必要的设备选择、气流组织设计、管道补偿量计算等存档备查94
(七)城市给水工程——信息模型审查要点序号项目审查内容1总体要求1市政工程信息模型设计文件是否包含设计说明书和模型文件两部分;2市政工程信息模型的交付内容是否包含施工图设计阶段要求的全部专业。2设计说明书2.1一般规定1是否明确说明模型设计的专业范围及注意内容,并与提交的专业模型相符合;2是否分别明确说明各专业模型文件与构件的命名规则;3是否明确说明模型坐标体系、高程体系设置,轴网与标高定位原则(如有);4对于涉及模型拆分的情况,是否说明了模型的拆分原则和各子模型相互关联的定位方式或统一的基准点设置。5模型视图的设置和命名是否与各专业图纸名称和内容表达相一致。2.2软件平台1各专业采用的主要BIM软件平台、版本号是否明确;2提交BIM模型数据的主要格式是否明确;涉及多种格式文件的,是否分别说明;3提交的原始数据格式与其它主要同类软件的兼容性应示例性说明。3信息模型3.1模型整体要求3.1.1数据格式1是否交付BIM原始数据格式模型,并与设计说明书中的格式说明相一致;2是否交付至少一种通用格式文件(如IFC格式)。3.1.2模型完整性1是否交付各专业设计模型和专业间合并模型。3.1.3模型规范性2文件名称与设计说明中的命名原则是否一致。3.1.4模型附属信息是否包含主要技术指标。3.2模型信息深度94
3.2.1管网总图1地形、地物、道路、公路、轨道、铁路、河流等是否表达准确;2水源地、取水厂、净(配)水厂模型是否表达准确;3反映现状和设计的各建(构)筑物、主要管渠、围墙、绿地、道路的模型是否表达准确;3.2.2配水管网1管网是否采取分区、分压、分质供水系统建模;2配水干管的走向、长度、管径、管材及接口、管件、各类阀门、埋设深度等信息是否内容完整。3主要设备、辅助设备、主要附件是否内容完整,是否包括系统信息、设备信息、附件信息等;4管网中间加压、调蓄设施及管道附属构筑物的规模及位置是否表达准确;5管道穿越铁路、公路、河流及深覆土段等特殊障碍物处的加压提升泵站的设置位置是否表达准确;3.2.3附属建筑1是否明确建筑功能区域划分:主要道路、广场、停车场、消防车道等场所的布置;。2是否表达周边的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大致位置,体量形状大小;3是否表达总图技术经济指标(建筑总面积、占地面积等)。4主要功能房间的名称和面积是否明确;5主要建筑构造部件、主要建筑设备和固定设施、主要建筑装饰构件的内容是否完整;6是否包括建筑经济技术指标的基础数据、主要建筑构件的设计信息和技术参数;7主要平面、立面、剖面视图是否与对应图纸名称一致,视图中三道尺寸是否标注。3.2.4附属结构1基础部分构件是否内容完整;2框架部分构件是否内容完整;3空间结构主要构件是否内容完整;4主要预埋件是否内容完整;594
是否附加构件技术参数信息(截面尺寸、材料、规格等)。3.2.5附属给排水1是否完整表达各类泵房、机房等房间和主体设备模型;2主要设备(给排水干管、消防水管道、给排水支管)、辅助设备、主要附件是否内容完整,是否有明确的系统分类;3管路及附件的材质、规格、标高及几何尺寸是否明确;4管路及附件是否包括系统信息、设备信息、及其他设计信息等;5主要给排水平面视图是否与对应图纸名称一致,视图中二道尺寸是否标注。3.2.6附属电气1是否完整表达主要机房区域和主要设备(机柜、配电箱、变压器、发电机)模型,是否有明确的系统分类;2是否完整表达变配电站、开关柜和控制柜模型;3是否完整表达消防控制室和主要设备模型;4是否完整表达主要电气桥架(线槽)模型;5是否完整表达辅助设备(照明灯具、视频监控、报警器等)的模型;6主要设备、辅助设备是否包括系统信息、设备信息、及其他设计信息等;7主要电气平面视图是否与对应图纸名称一致,视图中二道尺寸是否标注。3.2.7附属暖通1是否完整表达暖通系统的主要设备(冷水机组、新风机组、空调器等)模型;2是否完整表达辅助设备(伸缩器、入口装置等);3是否完整表达管路系统模型;4是否有明确的系统分类;5主要设备、辅助设备是否包括系统信息、设备信息、及其他设计信息等;6主要暖通平面视图是否与对应图纸名称一致,视图中二道尺寸是否标注。94
第六章城市排水工程(含海绵城市/综合管廊)(一)城市排水工程——给排水专业审查要点序号项目审查内容1设计文件总体要求1是否有上阶段批复或专家审查意见,是否执行落实;是否与审查批准的初步设计一致,如与上阶段有重大更改,是否有相应批准文件;2施工图是否达到《重庆市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的深度要求;3设计说明、图纸(总图及其他图纸)是否完整齐全;4设备材料表是否齐全,材料选择是否满足相关部门下发的关于材料禁止、限制和推广使用的文件要求;5经复核过的结构计算书(包括使用软件名称)是否完整正确;6引用规范、标准图是否齐全,是否为现行有效版本;7图纸签署是否符合规定。2强制性条文1是否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有关涉及给排水专业的强制性条文。2对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是否履行了相关报批程序并获得审批文件,采取的处置措施是否与批复文件一致。3雨水(或合流)管线设计;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1排水体制选择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合流管道截流倍数是否合理;2雨水流域及水系分析是否清晰,汇水分区划分是否合理;3周边现状排水分析(现状、拟建管线和拟汇入河道水文资料)是否清晰,雨水排放口是否可靠;4道路雨水(合流)系统、临时排水系统的水力计算是否合理,设计重现期及内涝防治重现期、径流系数、暴雨强度公式、排水坡度、管涵流速是否合理;5雨水管涵走廊、竖向布置是否满足综合管网设计要求,当无设计时,管线间距、与构筑物间距及竖向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6管材选择、管沟挖填、基础承载力、密实度、处理、沟槽边坡是否满足基础结构及规范要求;94
7检查井结构形式是否与地勘资料相合,是否有防坠落设施;有高差的跌落井的跌落工艺结构形式、消能处理是否合理、安全;8雨水口形式、数量、布置是否满足雨水收集的要求;在有海绵设计要求区域,雨水口是否按其要求设置拦渣截污措施;9出水口应安全、可靠,在洪水位下的无跌落出水口是否有防止洪水位顶托淹没出流计算,是否有防冲刷、消能、加固措施;10立交排水是否根据在有凹地、下穿匝道等情况分别给出不同情况的重现期,是否高水高排,重力流排水优先;泵站提升,其设计是否注意了泵的备用、无人值守及相关规范的要求;11超过2Km2汇水面积涵洞设计是否同时符合水力计算及行洪论证要求,非拱涵断面是否留有15%的空间;涵、渠设计是否考虑警示牌及安全措施;当采用跌落涵体时,阶梯跌落方式是否合理、安全;12对有内涝风险区域,内涝防治设计及措施中当大于50年内涝防治重现期是否有非工程措施;13道路、桥、隧穿越水源地及重要卫生防护区时,是否按环评要求在道路两侧或排水系统下游修建防危险化学品液体泄漏应急处理及临时储存设施;道路、桥、隧雨水排入水源地水系时,其雨水排放是否设置径流污染控制措施。4污水管线设计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1排水流域划分是否清晰,污水服务分区划分是否合理;2污水现状分析是否清晰,规划污水系统是否清楚,污水末端是否符合规划及上下游衔接;3污水量计算中生活污水定额、人口密度、总变化系数等参数取值是否合理,工业用地用水量指标是否与区域内工业生产工艺特点符合;4污水管涵走廊、竖向布置是否满足综合管网设计要求,当无设计时,管线间距、与构筑物间距及竖向是否满足《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要求;5管材选择、管沟挖填、基础承载力、密实度及处理、沟槽边坡是否满足基础结构及规范要求,管道是否采用柔连接方式;94
6检查井结构形式是否与地勘资料相合,是否有防坠落设施;有高差的跌落井的跌落工艺、结构形式、消能处理是否合理、安全。5再生水管线设计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T50335、《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1再生水管线工程的设计是否符合管线综合规划强制性标准条文;2再生水管道走廊、竖向布置是否满足综合管网设计要求,当无设计时,管线间、与构筑物间距及竖向是否满足《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要求;3再生水分压、分区供水方案是否与相关规划衔接;4配水管网是否进行管网平差计算和不同工况下的校核;5再生水管是否满足供区内的用水的要求,对区域内用水量计算及管道的水力计算是否合理;6管材选择、管沟挖填、基础处理、沟槽边坡是否满足基础结构、管压、水锤防护等规范要求;有沉降、变形处是否采用柔性连接;不同的管材采用的接口、阀门设置、防腐要求、防变形处理是否合理;7管道过街、穿越障碍物(如河道、铁路)的工程措施是否合理;8使用区的管道设置、取水和使用水点设施是否满足水质和防回流污染、防止误取、误饮,防止间接污染等规范中强制性条文和强制性标准;9再生水用于市政道路浇洒,绿化用水是否设置不同使用单元的用水计量,是否有相应的便于使用、管理设施;10再生水输配到用户的管道是否独立,输送过程中是否会降低和影响其他用水的水质。6特殊管线设计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94
1架空管线是否满足防洪要求,是否设置安全设施围栏;2倒虹管在给定的管数量是否满足前期管流速要求,埋设河下管道、管材是否满足基础持力、抗浮、沉降、受冲刷覆土深度等要求;前段沉砂、阀门操作、检修设施、冲洗设施是否合理。7泵站设计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501泵站选址是否与上一阶段保持一致,是否满足防洪要求;2是否在泵站集水池前设置沉砂设施和清砂设备;3水泵(含备用泵)及其他构筑物选型、数量、运行方式是否合理、安全、节能;4抽送会产生易燃易爆和有毒气体的污水泵房,是否为单独的建筑物,是否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其管道系统中是否按规定设置水封井;5泵房采用无人值守是否安全、合理;是否实现安防监控、远程控制;6自然通风条件差的地下式水泵间是否设置机械送排风综合系统。8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工艺设计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城镇污水处理厂附属建筑和设备设计标准》CJJ31、《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501事故溢流口的设置是否符合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2污水处理厂出水排放水位是否满足城市防洪排涝要求;3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的防洪标准不应低于城市防洪标准,是否留有适当的安全裕度。厂(场、站)总平面地面设计高程是否符合城市规划及防洪要求;4污水处理厂中,可能产生腐败气体的部位应加设强制通风设施及除臭设施,并是否有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5污水处理排放的水质,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相关规范及排放标准的规定;94
6再生水是否进行消毒;7高架处理构筑物是否设置适用的栏杆、防滑梯和避雷针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规定;8格栅间是否设置通风设施;9消防用水量、水压及延续时间等是否符合国家现行设计防火规范;10负有消防给水任务的泵房,是否符合国家现行防火规范;11加氯间及氯库内是否设置测定空气中氯气浓度的仪表和报警措施;加氯间外部是否备有防毒面具,抢救材料和工具箱。照明和通风设备应有室外开关;加氯间是否与其他工作间隔开,是否有通向外部且向外开的门和观察窗;12厂区消防及消化池、贮气罐、余气燃烧装置、污泥气管道及其他危险品仓库的位置和设计,是否符合国家现行防火规范的要求;13消化池溢流管出口是否有水封,并设置在室外,消化池和污泥气贮罐的出气管上是否设有回火防止器;14再生水厂的主要设施是否设故障报警装置。有可能产生水锤危害的泵站,是否采取水锤防护措施;15再生水厂和用户是否设置水质和用水设备监测设施,监测项目和监测频率是否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9海绵城市设计1)低影响开发设计1相关内容按照《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要点——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试行)》规定执行。2)雨水调蓄设计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城镇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7881调蓄设施的功能、布局是否合理;2设备选型及各种建、构筑物参数尺寸是否满足相关功能要求;3工艺系统设计、冲洗方式、沉积物的处理处置是否满足功能及相关要求;4环境保护及安全问题是否满足相关要求。94
3)初期雨水处理站设计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城镇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7881处理站出水排放水位是否满足城市防洪排涝要求;2处理站可能产生臭味的部位是否加强强制通风设施及除臭处理;3处理出水水质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相关规范及排放标准的规定;4处理站厂区消防设施设备、用水量、水压及延续时间等是否符合国家现行设计防火规范;5后期冲洗运营维护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4)河道(湖库)清淤设计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疏浚与吹填工程设计规范》JTS181-5、《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疏浚与吹填工程技术规范》SL171设计工程措施是否满足防洪要求;2清淤的方式是否结合现状合理、有效、安全及环保;3淤泥的处理及处置是否符合国家环保的相关要求;4清淤采用的临时导流等施工措施是否合理。5)水体生态修复设计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城市绿地规范》GB50420、《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1技术路线及系统性是否满足相应的设计要求;2水体污染负荷分析是否准确合理;3工程措施(动植物、曝气、生物修复等)及所采用设施设备是否系统有效;1生态驳岸、生态坝等设施的设置需满足行洪的相关要求;2水体生态植物是否满足规划条件和规范要求。10城市综合管廊设计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GB5115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94
1管廊总体设计及入廊管线选择是否和工程规划一致;入廊管线是否有专项设计;2管廊断面尺寸是否满足管线容量设置(包括预留电力、通信等线孔)安装、检修、维护需求;3管廊内管线布置、分舱形式是否合理,燃气管道是否单独成舱,110KV及以上电力电缆是否不与通信电缆同侧;4管廊在道路下布置位置及覆土深度是否考虑道路路幅、管线交叉、周边用地情况、交叉构筑物等综合因素,管廊与周边建筑物间距是否考虑施工时序不同时基础开挖对管廊或建筑物基础影响;天然气管道舱室与周边建(构)筑物间距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5各管线进出管廊相应阀门关断、监控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6管廊内管线设计是否以总体设计为依据,管线设计是否满足管廊技术规范及管线专业规范要求。给排水管材选择及接口、阀门安装是否满足设计规范要求,天然气是否采用无缝钢管、焊接接口形式,天然气调压装置是否未设置在管廊内。电力电缆是否采用阻燃电缆或不燃电缆,通信线缆是否采用阻燃线缆,纳入综合管廊的金属管道是否进行防腐设计;7管廊及管廊夹层设计是否考虑管线吊装要求,吊环、导轨设置是否考虑管线吊装空间需求、缆线转弯半径等因素;8管廊跨越河道、道路、构筑物时是否采用合理措施,管廊设计是否满足规范及其他专业规范要求;9管廊内缆线支、吊架间距,管道支座、支墩设计是否满足管廊设计规范及管线专业规范要求,支吊架是否需采取防腐措施。对于有抗震要求区域,是否满足抗震要求;10管廊节点数量、设置位置、结构形式是否结合进出线需求、出地面形式、消防疏散等要求进行设计,每个舱室应设置独立的人员出入口、逃生口、吊装口、进风口、排风口、管线分支口等节点,露出地面的构筑物是否满足城市防洪要求,天然气排风口、各类孔口设置是否满足管廊设计规范要求;11管廊消防设计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干线管廊电力舱室及容纳6根以上电力电缆支廊是否设置自动灭火系统;1294
管廊内是否设置自动排水系统,管廊排水是否就近接入城市排水系统。对于雨、污水入廊的舱体排水,是否考虑管道检修、事故时排水出路;13管廊是否结合消防疏散、管线维护管理、安全管理、构筑物识别等需求进行标识设计。11建筑给水系统设计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1泵房设计是否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相应的采暖、通风和排水设施。泵房的防噪措施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2负有消防给水任务的泵房设计是否符合国家现行防火规范;3锅炉房及危险品仓库的防火设计是否符合国家现行防火规范;4输水管渠的设计流量是否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计算并校核;5配水管网的设计水量、水压是否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计算并校核;6用于生活饮用水的管道,其材质是否污染水质。12建筑排水系统设计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1管道、垫层及两侧和管顶上部的回填土的密实度,是否在有关设计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2污水管道、合流管道与生活给水管道相交时,是否敷设在生活给水管道下面,其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当不满足相关要求时,是否设置防止污染的保护措施;3室内排水的管道布置、水质和防回流污染、卫生设备和水处理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条文;4管线工程的设计是否符合管线综合规划强制性标准条文;5地下直埋的铸铁管道是否采用柔性接口;6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是否根据汇水地区性质、地形特点和气象特点等因素确定;7综合管廊内是否设置自动排水系统,是否在低点设置集水坑及自动水位排水泵;综合管廊的排水管道上是否设置逆止阀;8天然气管道舱内是否设置独立集水坑。1394
消防给排水设计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1消防用水量、水压及延续时间等是否符合国家现行防火规范;2负有消防给水任务的泵房,是否符合国家现行防火规范;3平面布置、防火分区、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4综合管廊内的自动灭火系统和手动灭火系统是否符合规范要求。14环境保护1厂(站)内有噪声的建筑物(如泵房、锅炉房、鼓风机房等)及城市道路的隔声措施是否满足周围建筑物(如住宅、学校、医院、旅馆等)的允许噪声要求。鼓风机房的内外噪音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2处理构筑物排除的泥渣是否妥善处理,是否满足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3工业废水接入城镇排水系统的水质,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定。15其它1厂(廊)区给排水设计是否适应厂(廊)区综合管网布置总体要求;2是否使用有关部、委、局颁布淘汰的产品、设备及材料。(二)城市排水工程——建筑专业审查要点序号项目审查内容1设计文件要求1是否与审查批准的初步设计一致,如有重大更改,是否有相应的批准文件;2施工图是否达到《重庆市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的深度要求;3设计图纸(总图及其他图纸)是否完整齐全;4主要设备材料表是否齐全;5引用标准图(现行有效版本)、大样图图纸目录是否齐全;6图纸签署是否符合规定;2强制性条文1是否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涉及建筑专业的强制性条文。294
对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是否履行了相关报批程序并获得审批文件,采取的处置措施是否与批复文件一致。3设计总说明1总说明内容要求同《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要点》。2建筑是否按规定进行绿色建筑及节能标准设计。3是否执行《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的相关规定要求。4图纸要求1设计文件是否达到相关编制深度要求;2设计说明内容是否全面;3基础资料是否齐全,并满足相关规范要求;4总图、平、立、剖面图,构造大样图,引用的标准图、通用图等必要图纸是否齐全完整。5平面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等。1建筑平面防火、防烟分区的设计应满足建筑防火及人防设计规范的要求;2楼梯的设置、安全疏散距离、出入口数量及宽度、疏散用门的开启方向应满足建筑防火及人防设计规范的要求;3有爆炸危险或有害气体的防护措施应满足建筑防火及人防设计规范的要求;4防火门的设置应满足建筑防火及人防设计规范的要求;5上人屋顶、外廊、阳台、楼梯、池顶、桥顶路边等临空处拦杆高度、用料及节点构造锚固处理等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规定;6厂(站)内有噪声的建筑物及城市道路的隔声措施是否满足允许噪声要求。6装修要求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等1内装修材料的耐火性是否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2内外装修材料的固定措施是否安全可靠94
(三)城市排水工程——结构专业审查要点序号项目审查内容1设计文件要求1是否与审查批准的初步设计一致,如有重大更改,是否有相应的批准文件。2施工图是否达到建设部规定的深度要求。3设计图纸(总图及其他图纸)是否完整齐全。4主要设备材料表是否齐全。5.经复核过的结构计算书(包括使用软件名称)是否完整正确。6引用标准图(现行有效版本)、大样图图纸目录是否齐全。7图纸签署是否符合规定。8场地地基勘察报告是否经过相关审批。2强制性条文1是否满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部分)中有关涉及城市排水工程结构专业的强制性条文,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2.对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是否履行了相关报批程序并获得审批文件,采取的处置措施是否与批复文件一致。3设计总说明1内容是否完整,描述是否详尽,是否与图纸一致;2结构设计总说明内容要求是否符合现行《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4图纸要求1设计文件编制是否达到规定的编制深度要求;2设计说明内容是否全面。3基础资料是否齐全,并满足规范要求;4平、立、剖面图;砼结构的模板图及配筋图;构造大样图;引用的标准图、通用图;基础设计图等必要图纸是否齐全完整。5结构计算书1结构计算书是否完整齐全;2计算书是否经过复核并签署齐全;3结构计算软件是否经过了必要的技术论证可靠;4对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是否应进行承载力和控制裂缝宽度(必要时尚包括变形)计算,必要时是否进行整体稳定性(滑移及倾覆、上浮)验算;5是否对砌体结构进行承载力、高厚比验算;6钢结构是否进行承载力、稳定性及变形验算。94
7对高边坡、深基坑是否进行了承载力及变形、稳定性计算。8荷载(作用)及设计组合工况确定是否正确;9能否正确选择结构计算模式,并与图纸上的构造协调一致;6地基基础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等。1设计参数是否与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报告符合。2基础选型、布置是否合理,处理措施是否得当,检测验收要求是否明确。3天然地基是否进行了地基承载力(强度、稳定)和变形验算。4基础设计是否按相应规范进行了强度及变形验算。5.基础构造要求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规定。6液化地基处理、软土地基处理方法的论证和计算是否符合相应设计规范的要求7环境挡墙及场地设计计算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8地基抗震设计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9对桩基础需要时尚是否进行了抗拔或水平力计算。7基坑开挖环境挡墙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等。1设计参数是否符合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报告。2环境挡墙及场地设计计算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3深基础施工中是否提出施工应注意的安全问题,场地中是否存在高切坡、深开挖、高填方,设计是否执行相关规定。4高切坡、深开挖、高填方等基坑或变坡是否按规定经过专门论证。5基坑开挖和工程降水时是否提出对相邻构建筑物的稳定性影响及相应的边坡和基坑设计、降水或止水措施。8厂站构筑物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建筑结构荷载规范》94
GB50009、《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砌体结构设计规范》B5000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给水排水工程钢筋混凝土水池结构设计规程》CECS138、《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等。1地上建构筑物是否符合现行《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的结构专业要求;2钢筋混凝土水池结构是否满足相关规程的要求;3水塔结构是否满足相关规范的规定;4构筑物的整体稳定(抗浮、抗滑、抗倾覆)是否符合相应设计规范的要求;5对位于地震区的构筑物,是否按地区烈度计入各项地震作用,并合理采用抗震措施,是否符合相应的抗震设计规范要求;6结构变形缝(伸缩、沉降、抗震)设置是否合理;7砼的抗渗、防腐、抗冻等级确定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相应规范要求。9钢筋混凝土沉井结构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给水排水工程钢筋混凝土沉井结构结构设计规程》等。1钢筋混凝土沉井结构应满足《给水排水工程钢筋混凝土沉井结构结构设计规程》中相关规定。2沉井应进行强度和下沉稳定性及滑移倾覆稳定性验算。3合理确定沉井设计工况,分工况验算。4对封底混凝土、顶管力作用的后背土体稳定性进行验算。10管道及附属结构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等。1管道是否明确使用年限及安全等级;2结构材料要求(砌体、砂浆等级、砼抗渗等级)是否符合相应规范要求;3对砌体混合结构、钢筋砼结构和预应力砼管结构,是否进行承载力和控制开裂或裂缝宽度计算,是否符合相应规范要求;4对基槽回填土及管基做法是否有明确要求,是否与结构计算模型、计算参数的选用协调一致。5对位于地震区的管道是否有抗震措施。94
6对现浇钢筋混凝土管道是否有抗渗性能要求;对明露钢筋混凝土管道是否有抗冻性能要求;对现浇钢筋混凝土管道、混合结构矩形管道,沿线是否设置变形缝;7刚性管道的构造要求是否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8柔性管道构造要求是否符合相关柔性管道规程的规定;9对基槽开挖是否有明确设计,是否符合相关边坡及基坑设计规范要求;10采用暗挖法的地下管道是否满足防渗要求并符合本规程隧道部分的相关要求。11顶管设计是否符合顶管设计规范要求。12高架管道是否满足防渗、抗裂、变形缝设置要求,并符合本规程桥梁部分的相关要求。11抗震设计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等。1是否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庆市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建〔2011〕721号,是否进行了专项论证程序。12耐久性要求与本节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等。1钢筋砼结构的钢筋净保护层厚度,是否符合相应规范的规定;2结构构件的材料性能及节点构造,是否符合抗震设计规范要求;3钢管、铸铁管的防腐内衬构造是否明确,是否与结构计算控制变形协调一致;4砼内的碱含量是否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5当钢结构和砼结构接触的环境土、水有腐蚀性时,是否明确防腐措施,是否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四)城市排水工程——电气专业审查要点序号项目审查内容1194
设计文件总体要求设计文件是否有上阶段审查意见的执行情况,如有重大变化,是否有相关的说明或批准文件;2电气总体设计是否合理或是否有明显缺陷;3是否达到《重庆市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的深度要求;4设计图纸(设计说明、总图及其他图纸)、主要设备材料表是否完整、齐全;5电气总体设计、选用的主要电气设备和电气接线形式等设计是否涉及公众健康、安全、公众利益有损害的情况;6采用的标准、规范、技术规程版本是否有效,是否与本工程相符。7引用标准图是否有效。2强制性条文1是否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关涉及电气专业的强制性条文。2对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是否履行了相关报批程序并获得审批文件,采取的处置措施是否与批复文件一致。3用电负荷与本节内容相关的主要技术规范《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等。1厂(站)、供电负荷等级是否为二级负荷;特别重要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是否定为一级负荷,供电电源的设置应满足上述负荷分级的要求;2综合管廊的消防设备、监控与报警设备、管道紧急切断阀、事故风机、应急照明设备供电负荷等级是否定为二级负荷。4供配电系统与本节内容相关的主要技术规范《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城镇排水系统电气与自动化工程技术规程》CJJ120、《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等。1负荷等级及供电方式是否根据工程的性质、规模和重要性合理确定;采用双回线路供电时,是否按每一回路承担厂(站)全部容量设计;294
一级负荷是否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3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是否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当有特殊要求,应急电源向正常电源转换需短暂并列运行时,是否采取安全运行的措施;4消防用电设备是否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建筑内的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是否仍能保证消防用电;备用消防电源的供电时间和容量,是否满足该建筑火灾延续时间内各消防用电设备的要求;5备用电源的负荷是否严禁接入应急供电系统。6系统主接线是否合理,变压器设置台数及容量是否合理。7综合管廊是否采用两回线路供电;当采用两回线路供电有困难时,是否另设置备用电源。520kv及以下变电所与本节内容相关的主要技术规范《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等。1所址选择是否满足规范要求;2变配电所内的设备布置是否合理,各部分的间距、尺寸是否正确、合理;3设置在建筑中的变压器是否选择干式、气体绝缘或非可燃性液体绝缘的变压器;当单台变压器油量为100kg及以上时,是否设置单独的变压器室;4当成排布置的配电屏长度大于6m时,屏后面的通道是否设有两个出口;当两出口之间的距离大于15m时,是否增加出口;5变配电所及附属功能房间的照度水平、功率密度、节能措施等设计是否正确、合理;6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是否正确、合理。7柴油发电机房和储油间设置,配套是否正确、合理。6高压电器与本节内容相关的主要技术规范《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等。1设计选用的高压电器允许最高工作电压是否不低于该回路的最高运行电压;导体和电器,其长期允许电流是否不小于该回路最大持续工作电流;94
2高压电器及导体的动、热稳定以及电气开断电流校验是否正确、合理。7继电保护与本节内容相关的主要技术规范《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T5006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等。1电源进线、变压器、出线回路、电容器、母线联络等的继电保护是否正确、合理;2二次回路是否满足规范相关条款要求。8沼气发电系统1沼气发电系统的接线型式及继电保护的配置与厂内电网是否匹配;2沼气发电系统的并网方式是否正确、合理。9接地系统与本节内容相关的主要技术规范《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城镇排水系统电气与自动化工程技术规程》CJJ120、《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等。1在TT或TN-S系统中,当需用断开N线时,是否装设相线和N线一起切断的保护电器;2在TN-C系统中,是否严禁断开PEN导体,不得装设断开PEN导体的电器;3电力装置的接地或接零是否正确、合理;4建筑物内当一个电气装置,或装置的一部分发生接地故障情况下自动切断供电的间接接触保护条件不能满足时,是否设置局部等电位连接,是否满足规范要求;5在建筑物内是否设置总接地端子板,与有关导线的连接是否正确、合理;6采用TN-C-S系统时,当保护导体与中性导体从某点分开后是否不再合并,且中性导体是否不再接地;7是否严禁IT系统中包括中性导体在内的任何带电部分直接接地;IT系统中的电源系统对地是否保持良好的绝缘状态;8是否禁止地下采用裸铝导体作接地极或接地导体;94
9包括配线用的钢导管及金属线槽在内的外界可导电部分,是否严禁用作PEN导体;PEN导体是否与相导体具有相同的绝缘水平;10手持式电气设备是否采用专用保护接地芯导体,是否严禁该芯导体用来通过工作电流;11是否严禁装置外可导电部分作为保护接地中性导体的一部分;12当电源采用TN系统时,从建筑物总配电箱起供电给本建筑物内的配电线路和分支线路是否采用TN-S系统。13综合管廊系统接地型式是否为TN-S制,接地系统是否形成环形接地网,接地电阻是否不大于1Ω14综合管廊内的金属构件、电缆金属套、金属管道以及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是否均与接地网连通10线路设计与本节内容相关的主要技术规范《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城镇排水系统电气与自动化工程技术规程》CJJ120、《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等。1架空线路的路由与建筑物、其它管线和对地间距是否正确、合理;电缆线路的路由与建筑物、其它管线和对地间距是否正确、合理;2是否严禁装置外可导电部分用作PEN线;3是否严禁在TN-C系统,PEN线接入开关设备;4标称电源超过交流25V(均方根值)容易被触及的裸带电体是否设置遮护物或外罩,其防护等级是否大于IP2X;5相线对地标称电压为220V的TN系统配电线路的接地故障保护,其动作时间是否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6设计选择的导体类型、截面是否正确、合理;7室外、场内电气线路敷设是否正确、合理;8架空线路是否满足防洪、抗震要求;9线路的短路保护是否在短路电流对导体和连接件产生的热效应和机械力造成危险之前切断短路电流;1094
配电线路的过负荷保护,是否在过负荷电流引起的导体温升对导体的绝缘、接头、端子或导体周围的物质造成损害前切断负荷电流;对于突然断电比过负荷造成的损失更大的线路,该线路的过负荷保护是否仅作用于信号而不应切断电路;11对于相导体对地标称电压为220V的TN系统配电线路的接地故障保护,其切断故障回路的时间是否正确、合理;12是否严禁半导体开关电器作为隔离电器;13在TN-C系统中是否不将保护接地中性导体隔离,是否严禁将保护接地中性导体接入开关电器;14是否严禁隔离器、熔断器和连接片作为功能性开关电器;15交流电动机是否装设短路保护和接地故障的保护;16水泵、风机等电机反转会引起危险时,反接制动的电动机是否采取防止制动终了时反转的措施;17水泵、风机等电机旋转方向的错误将危及人员和设备安全时,是否采取防止电动机倒相造成旋转方向错误的措施。11防雷设计与本节内容相关的主要技术规范《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城镇排水系统电气与自动化工程技术规程》CJJ120、《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等。1高低压配电系统设置雷电过电压保护是否正确、合理;2防雷等级确定是否正确、合理;3建筑物、构筑物防击雷、防侧击雷、防雷击电磁脉冲及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是否正确、合理;4防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的措施是否正确、合理;5装有防雷装置的建筑物,在防雷装置与其它设施和建筑物内人员无法隔离的情况下,是否采取等电位连接;6接闪器的选用及布置是否正确、合理;7高架处构筑物是否设置避雷设施,是否正确、合理;8进出防雷保护区的金属线路是否加装防雷保护器,保护器是否可靠接地;9是否不利用安装在接收无线电视广播的共用天线的杆顶上的接闪器保护建筑物;1094
当采用敷设在钢筋混凝土中的单根钢筋或圆钢作为防雷装置时,钢筋或圆钢的直径是否正确、合理。12防火设计与本节内容相关的主要技术规范《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城镇排水系统电气与自动化工程技术规程》CJJ120、《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等。1电梯井是否独立设置,是否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性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是否不敷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等;电梯井井壁除开设电梯门洞和通气孔外,是否不开设其它洞口;电梯门是否不采用栅栏门;2散发可然气体的场所,是否安装可然气体浓度检漏报警装置;3柴油发电机房储油的方式是否符合防火的要求;4油浸变压器的车间内变电所,是否不设在三、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当设在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时,建筑物是否采取局部防火措施;5户内变电所每台油量大于或等于100kg的油浸三相变压器,是否设在单独的变压器室内,是否有储油或挡油、排油等防火设施;6当露天或半露天变压器供给一级负荷用电时,相邻油浸变压器的净距是否正确、合理,是否设置防火墙;710KV及以下架空线路是否严禁跨越火灾危险区域;8电力线路及电器装置的防火措施是否正确、合理;9变配电所及附属功能房间的防火措施是否正确、合理;10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是否采取正确、合理的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11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是否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是否不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1294
消防配电线路明敷时(包括敷设在吊顶内),是否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金属导管或封闭式金属槽盒是否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当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缆并敷设在电缆井、沟内时,可不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当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时,可直接明敷。暗敷时,是否穿管并敷设在不燃性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13防爆设计与本节内容相关的主要技术规范《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城镇排水系统电气与自动化工程技术规程》CJJ120、《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等。1防爆区域划分的确定是否正确、合理;2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气设备选择、电气线路的设计是否正确、合理;3爆炸性环境内电气设备保护级别是否正确、合理;4爆炸性气体环境内,是否严禁除本质安全系统的电路外,在1区内电缆线路中间有接头;5爆炸性环境中的TN系统是否采用TN-S型;危险区中的TT型电源系统是否采用剩余电流动作的保护电器;爆炸性环境中的IT型电源系统是否设置绝缘监测装置;6爆炸危险环境内采用的低压电缆和绝缘导线,其额定电压是否高于线路的工作电压,且不得低于500V,绝缘导线是否敷设于钢管内;电气工作中性线绝缘层的额定电压,是否与相线电压相同,是否在同一护套或钢管内敷设;7电缆线路在爆炸危险环境内,是否在相应的防爆接线盒或分线盒内连接或分路;8在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构架、安装在已接地的金属结构上的设备、金属配线管及其配件、电缆保护管、电缆的金属护套等非带电的裸露金属部分是否可靠接地;9引入爆炸危险环境的金属管道、配线的钢管、电缆的铠装及金属外壳,是否在危险区域的进口处可靠接地;1094
氨库的安全措施与氯库相同,装卸氨瓶区域内的电气设备是否设置防爆型电气装置。14综合管廊其它要求与本节内容相关的主要技术规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等。1管廊内部配电是否以防火分区作为配电单元,各配电单元电源进线截面是否满足该配电单元内设备同时投入使用时的用电需要;2管廊内电气设备防护等级是否适应地下环境的使用要求,是否采取防水防潮措施,防护等级是否不低于IP54;3管廊内电气设备是否安装在便于维护和操作的地方,是否不应安装在低洼、可能受积水浸入的地方;4管廊内电源总配电箱是否安装在管廊进出口处;5天然气管道舱内的检修插座是否满足防爆要求;6管廊每个分区通风、照明的控制开关是否设置在人员进出口处;7灯具是否采用节能型光源,是否能快速启动点亮;8火灾时需继续工作的消防设备是否采用耐火电缆或不燃电缆。15其它与本节内容相关的主要技术规范《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城镇排水系统电气与自动化工程技术规程》CJJ120等。1加氯(氨)间和氯(氨)库是否设置泄漏检测仪和报警设施,检测仪是否设低、高检测极限的仪表和报警措施;2加氯(氨)间照明和通风设备是否设置室外开关;3在有人的一般场所,有危险电位的裸带电体是否加遮拦或置于人的伸臂范围以外;4电能计量及收费方式是否符合现行规定及当地供电部门的要求;5应急电源与正常之间是否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6锅炉房照明装置的电压是否正确、合理;7是否使用有关部、委、局颁布废止和淘汰的材料、产品、设备;8排水工程包括污水处理厂及与之相关的泵站、室外管网的电气部分均适用;9综合管廊、海绵城市中附属的供配电及配套管理用房的电气部分均适用。94
(五)城市排水工程——自控专业审查要点序号项目审查内容1设计文件总体要求1设计文件是否有上阶段审查意见的执行情况,如有重大变化,是否有相关的说明或批准文件;2自控总体设计是否合理或是否有明显有缺陷;3是否达到《重庆市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的深度要求;4设计图纸(设计说明、总图及其他图纸)、主要设备材料表是否完整齐全;5自控总体设计、选用的主要电气设备等内容是否涉及公众健康、安全、公众利益有损害的情况;6采用的标准、规范、技术规程版本是否有效,是否与本工程相符。7引用标准图是否有效。2强制性条文1是否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关涉及自控专业的强制性条文。2对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是否履行了相关报批程序并获得审批文件,采取的处置措施是否与批复文件一致。3监控系统设计与本节内容相关的主要技术规范《城镇排水系统电气与自动化工程技术规程》CJJ120、《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50093、《信号报警及联锁系统设计规范》HGT20511等。1监控系统是否有抗射频电磁场影响的能力及其它抗干扰措施设计;2自控及弱电设计是否有线缆阻火、防强电危险影响、防强电干扰影响、线缆防雷接地等措施及要求,是否正确、合理;3监控系统是否能在不中断工艺操作的情况下,根据需要对系统进行扩容;4监控系统的操作站、通讯总线等宜冗余配置,I/O卡件、柜内卡件空间、端子的余量是否正确、合理;5当电子信息系统设备由TN交流配电系统供电时,其配电线路是否采用TN-S系统的接地形式。94
4仪表选型及安装与本节内容相关的主要技术规范《城镇排水系统电气与自动化工程技术规程》CJJ120、《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HGT20507、《仪表供电设计规范》HGT20509、《信号报警及联锁系统设计规范》HGT20511、《仪表系统接地设计规范》HGT20513等。1特殊场合的仪表选型、安装与项目性质和特点是否匹配;2爆炸环境的仪表选型是否正确、合理;3腐蚀性环境是否选择与工艺设备相同或高于其防腐等级的仪表;4核辐射式仪表安装前是否编制具体的安装方案,安装中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卫生防护标准的规定,在安装现场是否有明显的警戒标识;5供电电压高于36V的现场仪表的外壳,仪表盘、柜、箱、支架、底座等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分是否做保护接地。5控制室设计与本节内容相关的主要技术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城镇排水系统电气与自动化工程技术规程》CJJ120、《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控制室设计规范》HGT20508等。1控制室(仪表室)是否位于安全区域内,是否远离或背向高压、有爆炸危险的生产装置,是否远离震动源和具有电磁干扰的场所;2根据系统规模控制室是否设操作控制室等,温度、湿度、净化、振动、静电、噪声、电磁等要求是否正确、合理;3仪表检测系统、PLC和DCS系统或其它计算机监控系统是否设计保护接地、屏蔽接地、信号接地、本安接地、特殊设备接地等是否正确、合理;4仪表电缆与电力电缆的间距、本安电路与非本安电路的间距是否正确、合理;5控制室内是否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是否正确、合理;6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和要求是否正确、合理。6防雷、防火设计94
与本节内容相关的主要技术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城镇排水系统电气与自动化工程技术规程》CJJ120、《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仪表配管配线设计规范》HGT20512等。1调度室、主机房、控制室、可燃物品库房、配电室、变压器室、自备发电机房、电缆竖井、电缆隧道是否设置火灾探测器;2闭路电视防雷接地及安全防护措施是否正确、合理;3火灾报警区域是否根据防火分区设置,控制器是否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系统设计是否正确、合理;4火灾危险环境的设备选型和设置是否正确、合理;5消防控制室和消防联动控制是否正确、合理;6监控系统是否采取防雷措施;7监控系统及保安负荷是否采用不间断电源或其它保安电源;8当线路周围环境温度超过65℃时,是否采取隔热措施,当线路附近有火源时,是否采取防火措施;9当仪表管道引入安装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有毒、有害及有腐蚀性物质环境的仪表盘、柜、箱时,其管道引入孔处是否密封;10当电缆桥架或电缆沟道通过不同等级的爆炸危险区域的分隔间壁时,在分隔间壁处是否做充填密封;11当电缆导管穿过不同等级爆炸危险区域的分隔间壁时,分界处电缆导管和电缆之间、电缆导管和分隔间壁之间是否做充填密封;12当对爆炸危险区域的线路进行连接时,是否在设计文件规定采用的防爆接线箱内接线,接线是否牢固可靠、接地良好,是否有防松和防拔脱装置;13本质安全电路的分支接线是否设在增安型防爆接线箱(盒)内;14用于火灾危险环境的装有仪表及电气设备的箱、盒等,是否采用金属或阻燃材料制品,电缆和电缆桥架是否采用阻燃材料制品。7综合管廊其它要求与本节内容相关的主要技术规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等。1是否设置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监控内容是否符合规范规定;2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设备是否采用工业级产品;3是否设置安全防范系统,是否符合规范规定;94
4是否设置通信系统,否符合规范规定;5是否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警报器等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规定;6天然气管道舱是否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是否符合规范规定,设备、安装与接线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7管廊是否应设置统一管理平台,是否符合规范规定;8管廊内监控与报警设备防护等级是否不低于IP65;9监控与报警设备是否由在线式不间断电源供电;1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雷、接地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有关规定;11非消防设备的仪表控制电缆、通信线缆是否采用阻燃线缆。消防设备的联动控制线缆是否采用耐火线缆;12监控、报警和联动反馈信号等是否具备有接口和要求送至上级监控中心。8其它1是否使用有关部、委、局颁布废止和淘汰的材料、产品、设备;2排水工程包括污水处理厂及与之相关的泵站、室外管网的自控部分均适用;3综合管廊、海绵城市中附属的弱电监控及配套管理用房的自控部分均适用。(六)城市排水工程——暖通专业审查要点序号项目审查内容1设计文件总体要求1是否与审查批准的初步设计一致,如有重大修改,是否有相应的批准文件;2施工图是否达到《重庆市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的深度要求;3设计图纸(总图及其他图纸)是否完整齐全;4主要设备材料表是否齐全;5引用标准图(现行有效版本)、大样图图纸目录是否齐全;6图纸签署是否符合规定。2强制性条文1是否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涉及暖通专业的强制性条文。94
2对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是否履行了相关报批程序并获得审批文件,采取的处置措施是否与批复文件一致。3通风消防系统设计与本节内容相关的主要技术规范:《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JGJ142、《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1当输送有腐蚀、易燃易爆等气体时,通风设备选型、风机及风道材质应满足规范要求;2综合管廊如有天然气管道舱室,天然气管道舱室的排风口与其他舱室的排风口、进风口、人员出入口以及周边建构筑物口部距离是否满足规范要求。4环保措施设计1各类实验室及配电室等设备散热量大、可能散发有害气体、刺激气体或不良气味的场所是否设有合适的通风系统;2设有通风系统的场所是否有合理的通风气流组织,其送排风的组织是否可以保证有害气体、不良气体少向周围环境扩散。其他办公、生活及服务用房等建、构筑物的暖通初步设计文件审查要点按照《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暖通专业审查要点执行。(七)城市排水工程——信息模型审查要点序号项目审查内容1总体要求1市政工程信息模型设计文件是否包含设计说明书和模型文件两部分;2市政工程信息模型的交付内容是否包含施工图设计阶段要求的全部专业。2设计说明书2.1一般规定1是否明确说明模型设计的专业范围及注意内容,并与提交的专业模型相符合;2是否分别明确说明各专业模型文件与构件的命名规则;394
是否明确说明模型坐标体系、高程体系设置,轴网与标高定位原则(如有);4对于涉及模型拆分的情况,是否说明了模型的拆分原则和各子模型相互关联的定位方式或统一的基准点设置。5模型视图的设置和命名是否与各专业图纸名称和内容表达相一致。2.2软件平台1各专业采用的主要BIM软件平台、版本号是否明确;2提交BIM模型数据的主要格式是否明确;涉及多种格式文件的,是否分别说明;3提交的原始数据格式与其它主要同类软件的兼容性应示例性说明。3信息模型3.1模型整体要求3.1.1数据格式1是否交付BIM原始数据格式模型,并与设计说明书中的格式说明相一致;2是否交付至少一种通用格式文件(如IFC格式)。3.1.2模型完整性是否交付各专业设计模型和专业间合并模型。3.1.3模型规范性文件名称与设计说明中的命名原则是否一致。3.1.4模型附属信息是否包含主要技术指标。3.2模型信息深度3.2.1工艺1与排水专业图纸是否一致;2是否明确表达排水系统管道的种类、尺寸及材料;3主要给排水附件是否表达正确;4是否正确表达排水泵站模型;5是否正确表达污水厂排水处理构筑物模型;6是否正确表达雨水调蓄池模型;7是否正确表达雨处理站模型;8是否完整表达各类泵房、机房等房间和主体设备模型;94
9主要设备(给排水干管、消防水管道、给排水支管)、辅助设备、主要附件是否内容完整,是否有明确的系统分类;10管路及附件的材质、规格、标高及几何尺寸是否明确;11管路及附件是否包括系统信息、设备信息、及其他设计信息等;12主要给排水平面视图是否与对应图纸名称一致,视图中二道尺寸是否标注。3.2.2综合管廊1与综合管廊图纸表达是否一致;2管廊整体模型是否表达准确;3综合管廊重要节点(出入口、逃生口、吊装口、进风口、排风口、交叉口、出线井等)是否正确表达;4综合管廊附属设施的工艺设计(含消防、通风、供电、照明、监控与报警、排水、标识系统)是否正确表达;5是否正确表达综合管廊监控中心正确模型;3.2.3附属建筑1是否明确建筑功能区域划分:主要道路、广场、停车场、消防车道等场所的布置;。2是否表达周边的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大致位置,体量形状大小;3是否表达总图技术经济指标(建筑总面积、占地面积等)。4主要功能房间的名称和面积是否明确;5主要建筑构造部件、主要建筑设备和固定设施、主要建筑装饰构件的内容是否完整;6是否包括建筑经济技术指标的基础数据、主要建筑构件的设计信息和技术参数;7主要平面、立面、剖面视图是否与对应图纸名称一致,视图中三道尺寸是否标注。3.2.4附属结构1基础部分构件是否内容完整;2框架部分构件是否内容完整;3空间结构主要构件是否内容完整;4主要预埋件是否内容完整;5是否附加构件技术参数信息(截面尺寸、材料、规格等)。3.2.5附属电气194
是否完整表达主要机房区域和主要设备(机柜、配电箱、变压器、发电机)模型,是否有明确的系统分类;2是否完整表达变配电站、开关柜和控制柜模型;3是否完整表达消防控制室和主要设备模型;4是否完整表达主要电气桥架(线槽)模型;5是否完整表达辅助设备(照明灯具、视频监控、报警器等)的模型;6主要设备、辅助设备是否包括系统信息、设备信息、及其他设计信息等;7主要电气平面视图是否与对应图纸名称一致,视图中二道尺寸是否标注。3.2.6附属暖通1是否完整表达暖通系统的主要设备(冷水机组、新风机组、空调器等)模型;2是否完整表达辅助设备(伸缩器、入口装置等);3是否完整表达管路系统模型;4是否有明确的系统分类;5主要设备、辅助设备是否包括系统信息、设备信息、及其他设计信息等;6主要暖通平面视图是否与对应图纸名称一致,视图中二道尺寸是否标注。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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