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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工程试运行事项审查工作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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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工程试运行事项审查工作细则审查环节受理初审审核审批审查部门行政服务分中心港航运行处局领导责任人中心人员处室主办处室负责人分管副局长、局长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8个工作日2个工作日各2个工作日审查内容(即:审查什么?)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内容审查1.对处室主办的审查情况进行复核;2.对主办起草的许可决定(批复)进行审核1.对处室审核情况进行复核;2.对处室起草的许可决定(批复)进行核准审查标准(即:依据什么来审查)1.《办事指南》所列材料清单;2.申请主体经过合法登记,业务范围包含申请事项。1.《港口经营管理规定》(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43号)第十条。审查要点(即:关键点,审查中的几种不予许可情形)1.企业未经工商登记的,不予受理;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作出补正要求,并一次性告知;3.申请材料齐全完备、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作出受理决定。1.无固定的经营场所的,不予许可;2.港口设施、设备与经营范围、规模不相适应的,不予许可,其中:(1)码头、客运站不符合港口总体规划的,不予许可;(2)为旅客提供上、下船服务的,未具备至少能遮蔽风、雨、雪的候船和上、下船设施,能遮蔽风、雨、雪的候船和上、下船设施未交工验收的,不予许可;(3)为国际航线船舶服务的码头(包括过驳锚地、浮筒),不具备对外开放资格的,不予许可;(4)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的,未具备相应的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能力和相应污染应急处理能力,包括必要的设施、设备和器材的,不予许可;(5)码头、装卸设备、港池、航道、导助航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等港口设施主体工程未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建成,或未经交工验收合格,不具有交工验收报告的,不予许可;主要装卸设备空载联动调试不合格的,不予许可;(6)港口工程的环境保护设施、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等未按要求与港口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完成的,不予许可;未通过安全设施验收、消防设施验收或者备案的,环境保护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的试运行要求的,不予许可。3.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与经营规模、范围不相适应的,不予许可;4.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未健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通过经专家审查的,不予许可。1.处室审核情况有误的,退回处室重审;2.处室起草的许可决定(批复)不符合行文规范的,退回处室修改。审查方式书面审核、网上审核书面审核书面审核廉政防控点1.人为制造办事障碍,故意拖延办理时间;2.索取或收受申请人财物和其它不正当利益等。1.人为制造办事障碍,故意拖延办理时间;2.存在违法违规审批故意的;3.索取或收受申请人财物和其它不正当利益等。情节较轻者,给予效能告诫;情节较重者,给予党政纪处分;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