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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陂路-新滘东路隧道工程(黄埔大道至新港东路)基坑监测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招标人: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编号:日期:二〇一七年月
目录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4第二部分评标办法14(一)总则14(二)开、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15第三部分技术服务合同24(另册)24第四部分技术条件25第五部分服务清单报价表30第六部分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31格式一:投标书32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证明书33格式三:报价书格式34表格37
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2.2.1项目名称车陂路-新滘东路隧道工程(黄埔大道至新港东路)基坑监测服务项目22.2.2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海珠区32.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42.4.1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52.2.4承包方式服务总承包【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设备设施、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作业、包验收通过】。62.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监测标准72.2.6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243.06590万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82.4.3服务周期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服务周期为48个月。部分监测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进场日期以发包人通知时间为准。93.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1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21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4万元。投标保证金按交易中心规定递交收款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银行帐号:44001583404059333333支付日期:须在开标前到达以上银行帐户。注:关于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操作流程及信息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基本账户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引》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银行结算账户的通知》。135.1踏勘现场本次招标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各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现场考察。
148.2投标答疑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投标人质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8日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456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8.2款。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1515.1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及电子文档一份(CD-R光盘装载)。1617.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提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开始时间:2017年月日时分正截止时间:2017年月日时分正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授权委托人须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均需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招标文件不被招标人接收。1718.1开标开标时间:2017年月日时分正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具体以1楼大厅显示屏为准)1819.2.3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1928.1履约保证金额不需要递交。20其他投标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一、总则1、定义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招标人”(即发包人)指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2)“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指/。(3)“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4)“招标代理”指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5)“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6)“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7)“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交的全部文件。(8)“书面函件”指打字或书写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2、招标说明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2项目概况2.2.1项目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2.2.2建设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2.2.3标段划分: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2.2.4承包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2.2.5质量标准: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2.2.6招标控制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本项目将按规定设置招标控制价,凡投标总价高于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废标。2.3项目概述2.3.1总体情况最终以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服务清单为准。2.4招标内容、监测要求及服务周期2.4.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及服务清单、图纸。2.4.2监测的技术要求:详见第四部分《技术条件》。2.4.3服务周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服务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投标人合格条件”。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5.踏勘现场5.1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和检查,按照招标文件以及合同条款的规定,充分考察项目现场的各种情况和条件,包括地上建筑物、地下情况、交通、水电、自然条件,周边人文环境、协调、监测报批或许可办理、作业范围、复杂程度以及不利的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等,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投标人不得因踏勘现场的行为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自身或他人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一切责任和风险。6.投标费用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6.2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内容7.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应结合第9条规定发出的修改澄清文件一起阅读:第一部分投标须知第二部分评标办法第三部分技术服务合同(另册)第四部分技术条件第五部分服务清单第六部分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七部分图纸及设计资料(另册)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有权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8.招标问题澄清8.1招标文件解释权利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解释顺序按照发出时间的逆反顺序。8.2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8.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8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8.4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8.5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8.6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招标文件及相关问题澄清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并视为签订合同和工程结算的依据。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或互相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若通知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单位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内容(按先后顺序排列装订,另外应提供同下面所有内容一致的电子文件CD-R光盘一份):(1)投标书及其附表(按第六部分,格式一);(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证明书(按第六部分,格式二);(3)投标报价书(按第六部分,格式三);(4)资格审查文件:1)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2)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内容(工程监测或变形监测)),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3)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为相关专业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4)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5)联合体协议书(如有);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5)投标单位一般情况表(按第六部分,表1);(6)投标单位类似项目业绩(按第六部分,表2);(7)拟投入本项目的监测人员一览表(按第六部分,表3);(8)拟投入本项目的监测人员简历表(按第六部分,表4);(9)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监测仪器设备一览表(按第六部分,表5);(10)技术方案: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要求及资料,编制针对性监测技术方案;
(11)承诺书。(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12.投标报价12.1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应是监测服务合同规定范围内所提供的全部服务的费用,并以投标单位在监测服务项目清单中的报价为依据。12.2投标单位采用全费用总价包干的方式报价,投标报价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工作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监测试验费、测点埋设和损坏修复费、各项措施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文明施工、临水临电安装、临时道路铺设、机械设备进出场、工作面清理及整理、监测配载、桩头处理、试坑开挖、疏干排水、工作搭架、工作棚、锚桩及焊接等相关费用)、报告编写费、配合协调费、工程保险费、风险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等所有的一切相关费用。不论实际费用有无发生,亦不论各项费用有无涨落,均不再调整。12.3投标人必须对现场进行摸查,充分考虑到作业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及不可预见的情况,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包含所有防范和解决上述风险及不可预见情况而采取的技术处理或相关措施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另行增加任何相关费用。12.4各投标人应充分考察项目,掌握全面的信息资料,根据自身的条件及市场行情报价。该全费用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并不因劳务、材料、机械等成本的价格变动以及工程量、时间、工程监测服务范围等的变化而改变,亦不因各种政府指导意见等的规定而予以调整。同时,丝毫不会使合同条件或条款无效或降低,亦不免除或减免投标人应合同或相关规范、规程应承担的监测和缺陷修复的相关责任。12.5投标人应填写服务清单中标有数量的所有工程细目的单价和费用,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和合价的细目,在实施时,发包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细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服务清单的其他细目的单价和费用中。12.6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应当符合国家、省市相关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满足合同约定的内容、质量要求。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工程监测返工或增加工作量的,招标人不另外支付任何增加的费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除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2.7服务清单中计入和标明的暂列金额,由招标人按合同的有关说明,根据监测工作实际情况全部或部分使用或根本不予使用。12.8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表示,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12.9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视为废标。(报价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三)
13.投标文件有效期13.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后的90天之内,在此期限内,所有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3.2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单位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修正招标文件的形式改变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14.投标保证金14.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述金额和时间,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投标保证金,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14.2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其投标文件。14.3未中标的投标担保将尽快退还,最迟不超过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14.4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签署合同后予以退还。14.5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包括但不限于),将没收投标担保:14.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14.5.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15.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5.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11.1条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一式五份投标文件,其中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包括签字和盖章),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另提供全部投标文件电子版的刻录光盘1套。15.2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修改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5.3投标文件除总目录外,应从“1”开始编制流水页码,不得有重页或缺页,相关部分内容应与投标文件的目录对应。15.4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无效。15.5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外,投标文件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即可。
四、投标文件的送交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1投标文件密封要求:正、副本、光盘一起包装密封。16.2封套上应写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工程名称,以及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公章,以便因投标文件迟到或其他原因宣布不能接受投标文件时,得以原封退回。密封套的格式可参考如下表格:招标人名称: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15楼工程名称:项目投标文件(正/副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16.3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7.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17.1投标人必须派专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将投标文件送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接收地点,法定代表人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17.2招标人根据本须知第13.2条的规定,如果决定推迟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期,至少应在截止期3天前将此决定送达所有的投标单位,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不因推迟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而改变。17.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17.4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标段内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该标段招标。17.5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通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将不能撤回及修改投标文件。17.6投标人的撤回或修改通知,应按照此招标文件第16点的规定进行密封及标志,并在密封封装表面标明“撤回”或“修改”。
五、开标与评标18.开标18.1本项目招标将按本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所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按规定在开标记录上签名。18.2开标由招标代理主持,招标人代表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见证人参加。18.3开标程序:18.3.1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18.3.2经确认密封情况无误后,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18.3.3开标时,按递交时间顺序或投标文件自然摆放的先后顺序逐一拆封投标文件。开标主持人将宣读标书密封情况、文件份数、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情况、投标报价等主要内容或招标人认为适宜的其他细节内容。18.3.4招标代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签字,以确认对所宣读的内容没有任何异议。18.4招标代理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18.5开标时,若出现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18.5.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18.5.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19.评标19.1评标过程的保密19.1.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19.1.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9.1.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19.2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19.2.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4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19.2.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19.2.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前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19.3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六、评标办法20.本次招标项目的具体评标办法见第二部分《评标办法》。21.评标过程的保密21.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1.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1.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2.投标文件的澄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评标办法》。23.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算术校核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评标办法》。24.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24.1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评标办法》。24.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七、合同的授予25.合同授予标准25.1本招标(项目)工程的监测合同将授予依法确定的中标人。26.中标通知书26.1评标结果得出后,中标结果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三天。26.2中标通知书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由招标人颁发给中标人。26.3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收到。26.4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7.合同协议书的签订27.1招标人向中标人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文件,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文件后按招标文件及双方商定的条款在30天内完成合同文件的签署并返回招标人,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7.2如果中标人不遵守本须知第27.1款的规定,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其中标并选择另一中标候选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全额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8.履约保证金28.1不需要递交。29.合同生效29.1在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30.其它费用30.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此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31.腐败与欺诈行为在招标和合同实施期间,发包人要求投标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31.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1)、“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标采购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公职人员工作的行为;(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发包人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提交投标书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招标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发包人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31.2如果认定被推荐的中标人在该合同招标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拒绝该授标建议。31.3经评审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不论是否被告知)放弃中标项目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在一定期限内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
第二部分评标办法(一)总则1.开标、评标及定标所依据的规则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1.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1.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003年第30号令);1.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1.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1.6《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1.7本招标文件。2.开标2.1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2.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2.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当众予以拆封、宣读。3.评标3.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3.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及守则:3.2.1根据评标细则,对标书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审报告;3.2.2向发包人报告评审意见,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3.2.3所有参加评标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则、规定,遵守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3.2.4全体参与评标人员:3.2.4.1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密;3.2.4.2必须公正、不得循私;3.2.4.3必须科学、不得草率;3.2.4.4必须客观、不得带有成见;3.2.4.5必须平等、不得强加于人;3.2.4.6必须严谨、不得随意马虎。3.3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递交评标报告并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4.投标文件的澄清4.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4.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5.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5.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办法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5.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5.3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5.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或者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6.定标6.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递交的评标报告,最终审定中标人。6.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6.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6.4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如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为招标失败,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二)开、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7.开标、评标程序7.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7.2投标文件公开开标;7.3资格审查,并发出资格审查报告;7.4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7.5综合评审,直至评出所有中标候选人;7.6评标委员会向业主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发出评标报告。8.开标细则
8.1开标由招标代理主持;8.2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8.3细则8.3.1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地点;投标人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仅限于法定代表人不出席而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的)、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进行检验确认有效后,才接收其投标文件。8.3.2经确认无误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中心见证下当众拆封,宣读各投标文件的下列内容,并予以记录,记录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a、投标人名称;b、标书密封情况;c、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d、投标担保;e、投标报价;f、项目负责人名称等主要内容以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8.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8.5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8.5.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8.5.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在密封处盖章的;8.5.3在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代表未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仅限于法定代表人不出席而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的)、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的。8.6招标人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9.评标细则9.1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标书的评审。9.2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投标文件中满足附表一《资格审查表》所有条款为通过资格审查,没有通过的投标文件不进入下一轮评审,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资格审查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汇总资格审查情况,编写资格审查报告。9.3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标书,否则为无效标书。没有通过的投标文件不进入下一轮评审,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9.4经济标基准价的确定:以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报价与基准价相比较,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30分,投标人报价每高1%,扣1分,投标人报价每低1%,扣0.5分,最多扣除30分(见附表3)。9.5详细审查评分:技术部分分值70分。各评委按照本办法附表3
《评分标准》的标准,评出各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9.6计算投标人的总得分(满分为100分):投标人得分为经济部分和技术部分得分总和,投标人经济部分、技术部分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9.7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在必要时安排投标人对有关细节加以澄清,但这种澄清不应使其它投标人处于不公平的地位。9.8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9.9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推荐得分最高的第一名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得分第二名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此类推,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若综合得分相同时,则技术得分高的排前;若综合得分与技术得分均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推荐排名优先的投标人。9.10审定中标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递交的评标报告,最终依法审定中标人。但在签订合同前的任何时候,评委、招标人以及其他人员发现投标人在招标过程有弄虚作假行为、虚报资料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附表一资格审查表序号投标单位评审内容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为独立法人单位,在法律和财务方面均为独立,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内容(工程监测或变形监测)),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4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为相关专业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5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已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共同投标协议。结论备注: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其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即可认为该投标文件不通过资格审查;2.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评委签名:日期:
附表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表序号投标单位评审内容1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报名时不一致;2不能满足完成投标项目工期的;3投标文件中没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5标书异常相同(由不同单位独立编制标书时不可能存在的相同);6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交纳投标担保或交纳投标担保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额度的;7对同一招标项目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没有申明哪个有效;8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结论注:1、每一项评审内容没有出现的打“○”,有出现的打“×”。凡出现一个“×”,结论即为“不通过”。2、若专家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专家投票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评委签名:日期:
附表三综合评分标准类别分数分项内容分项分数评分说明投标单位经济部分评审30报价得分30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有效投标价得分为20分;有效投标价比评标基准价上偏差1%减1分,下偏差1%减0.5分,最多减至0分止。//技术部分评审70类似业绩15201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合同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类似监测项目业绩的,每项得5分;本项累计最多得15分。单位资信30投标单位获得守合同重信用荣誉连续12年及以上的得12分;6-11年的得5分;5年及以下的不得分。同时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验机构证书和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获得过中国建筑业协会评为信用等级AAA级的得8分,AA级的得7分,A级的得6分;获得过省级建筑业协会评为信用等级AAA级或以上的得5分,AA级的得3分,A级的得1分;其它不得分;本项只计最高得分项,最高得8分。2013年1月1日至今同时获得过与监测类相关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且第一专利权人为投标人的得5分。2013年1月1日至今只获得与监测类相关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之一且第一专利权人为投标人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技术水平10项目负责人(共5分)具有相关监测类上岗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具有相关监测类上岗证书,且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监测技术人员资格(共5分):监测技术人员具有相关监测类上岗证书,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多得5分。拟投入本项目的监测设备5投入设备≥10台,年检合格,并且全部设备属于自有,得5分;投入设备≥10台,年检合格,≥80%以上设备属于自有,得3分;投入设备≥10台,年检合格,<80%以上设备属于自有,得1分;投入设备<10台,得0分。(监测设备需提交权属证明,如检定证书或发票等)
监测方案10投标人方案横向比较:优:投标人方案编制科学、合理、完善,方案优秀且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注册(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为准)的,得8-10分;良:投标人方案编制较合理,方案良好,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没有注册,但注册有分支机构(以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为准)的,得4-7分;差:投标人方案编制较差,方案较差,且在项目所在地没有注册,也没有注册有分支机构的,得1-3分。附注:1、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以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报价与基准价相比较,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30分,投标人报价每高1%,扣1分,投标人报价每低1%,扣0.5分,最多扣除30分。2、经济部分评审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3、类似监测项目业绩是指包含基坑监测内容的监测业绩,需同时提供技术服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类似监测项目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4、监测技术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需提供职称证、相关监测类上岗证。5、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设备:若为自有,需提交检测设备的发票,若为租赁,则提交租赁合同。6、守合同重信用证书以工商(市场)监督部门或工商(市场)相关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为准。行业协会须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7、若为联合体投标,类似业绩、企业资信以主办方为准。
附表四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PT(元)计算参考数据招标控制价:元;评标参考价(PC):元偏差((PT-PC)/PC)(%)减分(A)得分(I=30-A)评委签名:日期:
附表五算术复核表工程名称:编号投标人名称原投标报价A算术复核后投标报价B误差率r=︱A-B︳/A*100%1 2 3 4 5 6 7 8910…… 注:算术复核原则: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评委签名:日期:
第三部分技术服务合同(另册)
第四部分技术条件一、总则1、本章“技术条件”规定了监测单位在本合同执行中应遵守的技术要求。本项目的实施,以本技术条件和中国现行规范为准。2、全部监测工作的质量应符合本技术条件书的规定。如果本技术条件书未明确规定时,又无现行标准,则应符合通常为人们所公认的技术标准。3、无论本技术条件书有无规定,监测单位都要提供监测用的材料、设备、仪器、工具、办公室、仓库、职员、劳力、临时设施、照明设备等;提供职工及民工的卫生设施和消防设备、工资、及其他费用,这些费用含在相关报价中。4、监测单位在投标报价和监测方案设计时应充分考虑技术条件的要求。监测单位对本合同工程的投标报价以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应被认为已充分理解本工程的技术条件。5、监测单位应负责办理开展工作所需的证件、批件和其它必要的申请批准手续,业主在必要时予以配合。6、监测单位如对招标文件或合同文件有不同意见应在投标时及合同签定前提出,否则业主有权不予以确认。7、监测单位在监测过程中必须注意收集、积累各项资料。在承包商提交竣工文件时,监测单位应同时提交一份监测总结;根据工程的设计特点、施工难点重点对所采取的监测方法、监测技术、过程管理以及与承包商的配合等进行全面的总结。8、监测单位有责任配合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所委托的科研单位进行与本工程有关的科研、监测、测试工作。9、用水、用电、办公场所等由监测单位自行解决,费用含在相关报价中。二、技术标准、规范汇总依据本项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次招标监测技术服务须达到但不限于下列现行主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市或行业的监测技术标准或规范的要求。1、《广州地区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定》GJB02-98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JGJ120-20124、《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5、《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6、《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7、《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1、《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3、其他国家、省市或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4、设计方提供的设计文件要求。三、监测方案与监测内容监测方案应包括监测项目、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监测点的具体布置图(平面图、断面图)、观测周期、警戒值、工程数量及预算等。监测的内容主要为:基坑监测与建筑物主体沉降、位移。四、监测项目、测点布置和精度监测项目、测点布置和监测精度如下表:序号监测项目位置或监测对象测点布置监测频率仪器监测最小精度1支护结构桩(墙)顶水平位移冠梁上或钢板桩顶按设计图纸和批复方案要求按GB50497-2009中的监测频率执行全站仪等0.1mm2支护结构桩(墙)顶竖向位移冠梁上或钢板桩顶按设计图纸和批复方案要求按GB50497-2009中的监测频率执行水准仪等0.01mm3支护结构变形支护结构内按设计图纸和批复方案要求按GB50497-2009中的监测频率执行测斜仪等0.1mm4支撑轴力支撑结构中部或端部按设计图纸和批复方案要求按GB50497-2009中的监测频率执行轴力计或应变仪等≤1/100(F·s)5土体侧向位移靠近支护结构的周边土体按设计图纸和批复方案要求按GB50497-2009中的监测频率执行测斜仪等0.1mm6地下水位基坑周边按设计图纸和批复方案要求按GB50497-2009中的监测频率执行水位仪等5mm7周边建筑物沉降基坑周边需保护的建筑物按设计图纸和批复方案要求开挖过程1次/2天,非开挖期间1次/2水准仪或精纬仪等0.01mm8基坑周围地面沉降基坑周边地面、坑内平台及坡面按设计图纸和批复方案要求开挖过程1次/2天,非开挖期间1次/2水准仪等0.01mm9建筑物主体沉降监测主体结构核心受力柱按设计图纸和批复方案要求主体施工期间每升高一层监测一次,结构封顶后第一年内监每季度一次,第二年监测3次,直至沉降稳定。水准仪0.01mmGB50497-2009中的监测频率表基坑类别施工进程基坑设计深度≤5一级开挖深度(m)≤51次/1d5~10->10-≤71次/1d
底板浇筑后时间(d)7~141次/3d14~281次/5d>281次/7d二级开挖深度(m)≤51次/2d5~10-底板浇筑后时间(d)≤71次/2d7~141次/3d14~281次/7d>281次/10d测点埋设由监测单位负责,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监测和施工监测的初始值必须在工程开工前,不迟于两周前获得。五、基坑工程监测1、基坑开挖过程中应根据监测数据进行信息化施工,及时对开挖方案进行调整。2、基坑监测以获得定量数据的专门仪器测量或专用测试元件监测为主,以现场目测巡查为辅。3、各监测项目在基坑施工影响前应测得稳定的初始值,且不应少于两次。4、测点及测量设备埋设要求(1)支护结构桩(墙)顶水平位移测量观测点a支护结构桩(墙)顶水平位移的观测点应采用基础标志。b控制点的标志,应按《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2007规定采用。(2)围护结构变形测斜管a采用测斜仪在埋设于围护结构内的测斜管内进行测试。测点宜选在变形大(或危险)的典型位置;b管底宜与钢筋笼底部持平或略低于钢筋笼底部,顶部到达地面(或导墙顶);c测斜管与支护结构的钢筋笼绑扎埋设,绑扎间距不宜大于1.5m;d测斜管的上下管间应对接良好,无缝隙,接头处牢固固定、密封;e测斜管搬扎时应调正方向,使管内的一对测槽垂直于测量面(即平行于位移方向);f封好底部和顶部,保持测斜管的干净、通畅和平直;g做好清晰的标示和可靠的保护措施;h对于已施工了围护结构的情况,如需要采取钻孔埋设的方法,参照土体侧向变形测斜管埋设要求实施。(3)支撑轴力a钢支撑应选用端头轴力计(反力计)进行轴力测试;b混凝土支撑应采用钢筋应变计进行测试,绑扎钢筋笼时进行埋设,宜在截面分布均匀,并牢固固定。应变片的数量应保证上、下侧各不少于2片。六、监测警戒值
监测项目警戒值:监测项目警戒值容许值变化速率1支护结构桩(墙)顶水平位移35mm0.4%H且<50mm2mm/d2支护结构桩(墙)顶竖向位移20mm—3mm/d3支护结构变形35mm0.4%H—4支撑轴力70%Max80%Max—5土体侧向位移25mm30mm—6地下水位1.5m/天10m,2m/天500mm/d7周边建筑物沉降建筑物沉降10mm倾斜2/1000,路面沉降15mm——8基坑周围地面沉降30mm—39建筑物主体沉降监测———七、监测的实施1监测单位负责的工作范围(1)监测合同签字后,监测单位应遵守《合同条款》中监测单位的义务、权利和责任的有关规定,并与监理工程师密切配合工作。(2)监测单位应根据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测量数据资料和土建承包商布设的控制网点研究布设自己的控制网点。增设的控制网点必须完全吻合监理工程师提供的三角网点和水准网点的基本数据,并应满足规定的施测精度。监测单位可以借用部分或全部土建承包商布设的控制网点,但应对其精度和正确性负责。(3)土建承包商负责保护和保存好其合同范围内全部三角网点、水准网点和自己布设的控制点,使之容易进入和通视,防止移动和损坏,监测单位负责保护和保存好自己布设的控制点。,监测单位有义务在发现控制点移动和破坏后立即报告监理工程师,并与监理工程师、土建承包商一起共同协商补救措施。(4)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以要求监测单位的测量人员在监理工程师的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测量。2配合施工的监测要求(1)监测单位必须建立专业监测小组,由具备有丰富施工经验、监测经验及有结构受力计算、分析能力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除及时收集、整理各项监测资料外,尚需对这些资料进行计算、分析、对比,预测基坑及结构的稳定性及安全性;提出工序施工的调整意见及应采取的安全措施,保证整个工程安全、可靠的推进。(2)监测单位的监测人员应与监理工程师密切配合工作,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情况和问题。监理工程师有权指示监测单位改正不符合技术要求(规范)或设备厂家说明书规定的操作程序,以及更换不合格的仪器设备,监测单位不能因此而向业主要求增加支付费用。(3)监测单位应按批准的方法对设备进行测试,率定和校正。
第五部分服务清单报价表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一、投标书及其附表(按格式一);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证明书(按格式二);三、投标报价书(按格式三);四、资格审查文件;五、投标单位一般情况表(按第六部分,表1);六、投标单位类似项目业绩(按第六部分,表2);七、拟投入本项目的监测人员一览表(按第六部分,表3);八、拟投入本项目的监测人员简历表(按第六部分,表4);九、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监测仪器设备一览表(按第六部分,表5);十、技术方案: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要求及资料,编制针对性监测技术方案;十一、承诺书;十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格式一:投标书一、投标书致: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1.在仔细分析研究了贵单位提供的车陂路-新滘东路隧道工程(黄埔大道至新港东路)基坑监测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后,我方愿意以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作为项目名称服务费的总价,并遵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要求,承担全部服务任务工作。2.我方确认的投标书是我单位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如果贵单位接受我方的投标,我方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开始本工程的监测工作并按投标书中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任务。4.我方同意在从规定的递交标书截止之日起90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文件始终将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5.在合同协议制定和签署之前,本投标书连同贵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双方签认的补充、修正或澄清文件及其他文件和附件应成为约束贵、我双方的合同文件。6.我们理解,贵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文件或可能接受其他任何投标文件,同时也理解,贵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投标书附表:项目内容服务周期质量标准项目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身份证号码: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证明书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第 号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经营范围: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授权委托证明书( )第 号兹授权 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有效期限: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名或盖章) 授权单位:(盖章) 年 月 日注:按提供的该表格格式填写,或使用从工商管理部门购买的表格填写。
格式三:报价书格式车陂路-新滘东路隧道工程(黄埔大道至新港东路)基坑监测服务项目报价书投标单位:(公章)日期:二○一七年月日
报价说明1、在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文件、技术资料后,我方对车陂路-新滘东路隧道工程(黄埔大道至新港东路)基坑监测服务项目投标的总报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具体详见下页表。2、所有附件均为我们报价书的组成部分,我们理解招标单位并不一定非得接受最低价或招标单位可能收至的任何报价书的约束。3、本报价金额为人民币。4、(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由投标人自行填写)投标人:(公章)二○一七年月日
车陂路-新滘东路隧道工程(黄埔大道至新港东路)基坑监测服务项目投标报价清单
表格表1、投标单位一般情况表1、简况单位名称具备资质情况证书编号2、人员结构职工总数专业人数中级以上职称人数从事监测工作10年以上人数从事监测工作3~10年人数3、领导人名单职务姓名职称从事岗位业务4、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注:1、联系人栏应填写两个人的联系方式以便于联系;2、本表后须附监测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监测机构资质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表2、投标单位类似项目业绩序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项目地点日期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注:1.投标人从201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监测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包含基坑监测内容的监测业绩),需同时提供技术服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类似监测项目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表3、拟投入本项目的监测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年龄拟在本项目任职毕业学校/专业学历职称从事监测工作年限参加工作时间
表4、拟投入本项目的监测人员简历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毕业院校专业毕业时间技术职称从事监测工作年限拟在本项目担任的职务监测主要经历起讫时间任职工程名称工作内容注:1、本表后附填报人员的职称证、身份证、经市或以上主管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表5、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监测仪器设备一览表序号被检产品名称检定此产品所用的仪器名称制造厂检定/校准机构有效期检定/校准周期备注备注:1、附该表所列仪器设备检定或标定证书。
十、技术方案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自身的监测服务工作经验,充分考虑本工程现场的各种实际情况编制监测实施方案。
十一、承诺书工期承诺书致: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我方已充分阅读了招标文件并充分了解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众多阻碍工期的情况。如若中标,我司承诺将无条件配合工程施工,施工工期延长,我司的项目服务周期也延长,若我司未按要求相应延长服务期限,给业主造成损失的,我司承诺将无条件承担合同中的赔偿责任。如果我司中标,我司保证按投标时的报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绝不因价格原因拒绝签订合同或终止合约关系或签订合同后中途放弃履约合同。实际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材料、机械、设备与我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一致,且不低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若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我司承诺无条件按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更换,如仍未能满足本项目的要求,招标人有权依法另行调配人员设备投入以保证工程需要,相关费用在我方工程款项中支付。如果我司未能在本项目投入足够的人力、设备,未能按约定工期,未能保质保量保进度完成工程任务,且不服从业主的安排,我方自愿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同意被入不良行为黑名单和“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一年内不得参与“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 机制联盟单位所有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日期:
十二、其他资料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认为应填写和提交的其他所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