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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秀港路二期工程施工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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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秀港路二期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文件(试行范本)招标编号:莆立信招[2010]065号项目名称:秀屿区秀港路二期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招标代理单位:莆田市立信工程招投标事务所(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日期:2010年4月22 目录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写(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评标及定标(六)授予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组成(格式)22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项目名称:秀屿区秀港路二期工程施工图设计1.2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秀港路1.3建设规模:长约1.6公里,路幅50米1.4设计质量标准:符合规范要求1.5设计质量保证(详附表一)1.6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设计必须根据建质[2004]16号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1.7施工总工期:10日提供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工期为20日历天内提供设计方案及施工图,或提供经审查合格的勘察报告后15日在天内提供施工图。1.8误期违约金:¥2000元/天。1.9资金来源:自筹2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2.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的设计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2.2凡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3投标有效期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5本招标工程项目不允许违法转包。(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22 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组成(格式)、修改和澄清的答疑文件组成。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招标人不组织投标答疑会。7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投标人对工程情况和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于2010年4月16日17:00前直接登录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ptztb.gov.cn)向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招标人将于2010年4月20日17:00前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布澄清及修改的答疑内容。8设计费用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标准,该工程的全部设计费按如下方式包干计取:(1)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5×附加调整系数1.0×60%;(2)工程设计收费基价的计费额以财政审核的工程预算价为准。注:建设规模中的长度及路幅可能变化,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设计或要求增加设计费用。9投标保证金的缴交和退还9.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2万元及以上,是否交纳、交纳金额以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发布的《预交保证金的投标企业名单》为准。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9.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按招标项目工程预算价的百分之二没收,若预缴的投标保证金不足招标项目工程预算价的百分之二,全额没收预缴的投标保证金:(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签约的;(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函,中文打字并装订成册。10.2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承诺书2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应密封完整。外包封上应写明:①招标人名称;②招标编号;③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与邮政编码,包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盖章。12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投标截止时间12.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0年4月21日8:30时,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为: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4层。12.2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前(含投标截止时)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并交招标人签收。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外包封的完整性负责,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会上不再对投标人的身份证明及投标文件包装的完整性进行查验。12.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五)开标、评标、定标13开标13.1开标会定于2010年4月21日8:30时在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4层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13.2开标程序:(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2)投标人多于10家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7家进入资格审查程序,未抽中的,退出资格审查和下轮的程序。(3)确定进入公开抽取程序的合格投标人名单,并由招标人当场公布;(4)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14评标22 14.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14.2投标文件或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不合格标处理,不得进入随机抽取程序:14.2.1投标单位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或证书复印件、原件提供不全的;14.2.2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4.2.3投标承诺函未按要求格式填写或签字、盖章的;14.2.4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4.2.5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内容不一致的。15确定中标人15.1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家中标人。15.1.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宣布抽取规则;15.1.2按提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每个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公开抽取、登记代表该投标人号码,并当众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15.1.3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一个号码,该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15.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撰写开标情况报告,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签字确认后入档。15.3经过审查,只有一家合格投标人的,招标人可以直接指定该投标人为中标人。15.4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将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公示。16中标通知在开标完成,中标结果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ptztb.gov.cn)公示,待公示后招标代理人以“中标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中标人。(六)授予合同17签订合同17.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22 。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17.2中标人应在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后十五日内将施工合同原件提交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17.3中标单位逾期不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8履约担保18.1中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前须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肆万元(¥4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18.2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递交的施工图经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后三十天内无息退还。22 GF-2000-0210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二)(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秀屿区秀港路二期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地点:莆田市秀屿区秀港路合同编号:设计证书等级:发包人:莆田市秀屿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设计人:签订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2 发包人:莆田市秀屿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设计人: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莆田市秀屿区秀港路二期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地点为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 设计依据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秀屿区秀港路二期工程施工图设计:道路全长约1600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50米,为城市II级主干道;设计时速:50KM/小时2.4发包人配合设计人核对实地地形地貌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22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本合同书3.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3.3投标书及其附件3.4中标通知书、答疑纪要及工程设计质量保证3.5发包人要求或委托书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4.1秀屿区秀港路二期工程施工图设计:道路全长约1600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50米,为城市II级主干道;4.2设计阶段: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4.3工程造价估算为万元;4.4设计内容:道路工程及其附属工程(含给水管道、市政雨、污水管道、通讯工程、电力工程、道路照明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燃气管道及道路绿化等)的设计。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发包人在签定本合同文件后三日内向设计人提交以下资料:5.1、莆田市城区总体规划和秀屿区分区规划(业已通过审批);22 5.2、莆田市秀屿区城市防洪及排水排污规划、市政专项规划(业已通过审批);5.3、秀屿区秀港路二期工程施工图设计的1:500现状地形图(含电子文档);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6.1在签定设计合同后的10天内,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项目建议书及工程可行性报告文件8份;6.2在工程可行性报告文件审查、批复后的10天内,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8份;6.3在初步设计文件批复或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供经审查合格的勘察报告后的15天内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1)用于报批的设计方案8份并负责通过论证及审批;(2)用于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4份并负责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施工图设计审查;审查合格后,提供审后施工图15份(含电子版)。6.4电力工程、道路照明工程及道路绿化的设计文本与其它设计文本需分开。第七条 费用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标准,该工程的全部设计费按如下方式包干计取:(1)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0×22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5×附加调整系数1.0×60%;(2)工程设计收费基价的计费额以财政审核的工程预算价为准。注:建设规模中的长度及路幅可能变化,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设计或要求增加设计费用。第八条支付方式8.1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经施工图审查中心审查、修改批准,并提交了修改文件后的三十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0%;8.3工程开工后九十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8.4工程竣工后三十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天内结清设计费;8.6设计费需以银行转帐形式支付。第九条 双方责任9.1发包人责任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22 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9.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9.1.4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9.2设计人责任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9.2.3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5%。9.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付误期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9.2.6设计人应派2人以上到实地核对地形地貌,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出现弄虚作假,上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处罚。9.2.7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发包人不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22 9.2.8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分部分项竣工验收等等,设计人接到发包人通知明确需要技术服务时间,设计人服务时间每延误1天,按5000元付误期违约金。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第十条 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 仲裁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莆田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为止。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2.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22 12.6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捌份,发包人肆份,设计人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7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2.8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9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 其他另附:13.1网上公布的招标公告13.2答疑纪要13.3中标通知书22 附表一三、质量保证:秀屿区秀港路工程设计质量保证一、单位质量方式:精心设计优质服务质量为本用户至上。树立以用户为中心的理念,依据法律法规和用户的需求,信守合同,遵守承诺,为用户提供经济、合理、先进的设计成果,以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达到用户满意。二、设计质量管理主要程序及管理理点:(一)明确各级岗位质量责任制,加强设计阶段的过程控制。在设计过程的质量控制中,首先确定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设计人员、校对人员、审核人员,明确相关人员岗位职责,确保设计文件、图纸符合规范、规程规定,满足各部门对本项目的要求。在设计过程中,要求各级岗位做到职责分明,层层控制把关,使设计中出现的错、漏、碰、缺等常见病切实得以克服。(二)加强对设计项目的安排和管理工作,确保设计文件按期交付。为了保证设计文件按时交付和满足工期要求,对每项设计工作都制订了严密的计划作业表,并对作业表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对于按期或提前完成作业表计划或因主观原因推迟完成作业表计划的专业,规定了严格的奖罚措施。(三)针对项目难点和关键问题,拟定对策措施。(四)加强对不合格品的控制,防止不合格品出门。(五)加强配合施工管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做好设计文件交付后的技术交底、施工配合、设计变更及各类验收等后期服务工作,及时派遗设计人员前往工地,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当工程交付运营一段时间后,我院将有代表性地组织有关人员赴现场进行设计回访,听取用户意见,实地了解工程状况和设备使用情况,总结设计经验不断提高设计水平。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22 秀屿区秀港路二期工程施工图设计投标文件(本)“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招标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投标人地址:投标人邮政编码:编制时间:22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22 1、承诺书(招标人全称)1、我公司企业资质为级,目前没有处于被停业、停标。2、我公司目前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我公司在此承诺,公司现有的资金能够满足招标工程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4、我公司近一年内(即递交资格后审申请书当日与上年度同月同日)没有下列严重违约行为:(1)同一项目因不履行投标承诺的行为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三次及以上的;(2)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原因放弃中标或不能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3)因申请人不履行投标承诺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的;5、我公司所提供资格后审申请书中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以上承诺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愿接受招标人和相关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年月日22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年龄:职务:_____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公章)日期:年月日22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全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全称)的(工程项目全称)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资格后审、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签署合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签名并盖章)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公章)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开标等活动的,不必提供本授权委托书。22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6、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注: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未加盖公章或未提供原件的复印件无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