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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事局大院地下人防及配套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文件------------------------------------------------------------------------------------36招标人(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授权代表:古小姐地址:广州市滨江东路520号邮政编码:电话:020-34069938传真:电子邮箱:招标代理(章):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授权代表:陈先生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桥兴大道457号邮政编码:511400电话:020-34801616传真:020-34801632电子邮箱:286022082@qq.com3636
招标文件修改申报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一般应按照范本(房建类2009-01)格式编制招标文件。如果修改,范本被删除的内容应标注删除线,新增内容应标注下划线。需要修改的内容请填在下表中,以便监督机构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作出的改动进行评估,避免因不恰当的改动而引起纠纷造成不良后果。序号章节、条目范本原文拟删改的内容1.2.8招标内容:工程勘察、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施工图(含报建图)设计及相关配套(包含基坑支护专业)设计,地下附建人防等级为六级,含人员掩蔽及人防配套工程,设计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附录18“设计任务书要求”;(2)编制施工图预算;(3)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及服务;(4)竣工图审核。注1:上述招标内容及工程范围内工作所需费用均包括在工程设计费中,不单独收费,注2:本次设计要求实行限额设计且满足主管部门对人防工程设计报建的所有条件。1.4.2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专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4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1.4.6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申请人委派的建筑和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1.4.7增加1.4.7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投标申请人自2010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4.236
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2)设计合同;(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1.4.8增加1.4.8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自2010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4.2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2)设计合同;(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1.5.1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的最后两个工作日,即年月日至年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的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由申请人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6
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由申请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删除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删除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删除1.5.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USB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95105813、020-28866079),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本招标项目不实行网上投标,故无需将投标文件中的计算机文件网上投递到勘察设计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1.7.1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万元。其中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方案设计费不下浮为人民币万元,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20%);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5%);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8名的投标人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0%);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8名,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工程施工图设计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限额设计费为73万元。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若投标过程中因故需要终止该项目的招标时,招标人无需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费用由投标人自理。1.7.2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36
[注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方案设计阶段的比例。设计费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过20%,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1.7.3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2000元投标保证金(交易中心的收款凭证需附在保密信封内递交),相关流程及事宜咨询28866000-4。1.7.4工程测量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删除1.8.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初步设计批复后15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3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1.8.2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删除1.9.3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1.9.6增加1.9.6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36
异议受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电话:020-34069938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20号1.9.7增加1.9.7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2.4.5工程设计费分期支付。签订设计合同15天内支付20%;施工图出图5天内,累计支付35%;施工图审查通过5天内,累计支付90%;工程竣工验收时,累计支付95%;缺陷通知期为竣工后365天,缺陷通知期限届满,设计费全部付清。财政投资项目付款时间以财政部门批准为准。工程设计费的支付方式详见合同条款。2.5工程勘察费删除2.5.1工程勘察费分期支付。签订合同16天内,支付勘察费的20%;完成外业5天内,累计支付勘察费的50%;提交勘察成果文件5天内,支付勘察费的75%;基础工程完成时,累计支付90%;工程竣工验收时,支付勘察费的98%;缺陷通知期为竣工后365天,缺陷通知期限届满,全部付清。删除3.1.3现场考察期间招标人将召开一次会议,接受投标人代表的提问。删除3.4.3某几个投标人因无法控制的原因不能如期提交投标文件,影响到提交投标文件的人数少于三人,招标人可以决定展延截止日期。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标日期和截止时间的决定由招标人代表作出。某几个投标人因无法控制的原因不能如期提交投标文件,影响到提交投标文件的人数少于五人,招标人可以决定展延截止日期。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标日期和截止时间的决定由招标人代表作出。3.5.4若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应从网上将投标文件中的计算机文件投递到勘察设计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并自行检验其传送的计算机文件是否正确。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网上投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删除36
3.6.2如果实行网上投标,投标文件由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随机编号。删除3.6.3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展示图纸、模型、计算机文件的编号应当一致。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展示图纸、计算机文件的编号应当一致。3.7.1投标人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评标结果揭晓后,中标候选人所得投标补偿转作保证金,确定中标人后立即返还,其中中标人的保证金待签订合同后立即返还。如果重新招标,保证金立即返还。投标人须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2000元投标保证金(交易中心的收款凭证需附在保密信封内递交),相关流程及事宜咨询28866000-4。3.7.1.1增加3.7.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2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交易中心的收款凭证需附在保密信封内递交)。凡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凭证(以交易中心收款凭证为准)的投标文件,应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给予拒绝。3.7.1.2增加3.7.1.2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若证实中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可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因此而造成招标人的损失须由投标人承担;(1)中标人弄虚作假或与其它投标人串通意图骗取中标;(2)法律法规规定其它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情形。3.7.1.3增加3.7.1.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发出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3.7.1.4增加3.7.1.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3.7.1.5增加3.7.1.5中标人应按招标人通知规定的日期及穗价函[1999]59号文件的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0.9‰3.7.2投标有效期9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被没收。投标有效期9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被没收。4.1.1(d)增加(d)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36
4.1.5(a)投标人少于三人,或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人;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足五人;4.1.5(b)所有投标被否决,或者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三人;所有投标被否决,或者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人;4.2.1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和业主代表组成,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一般从政府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别要求的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经审批部门核准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委员会由4名专家和1名业主代表共5人组成,其中4名专家均从政府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1名业主代表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派。4.4.2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在交易服务机构评标,将按方法规定的步骤进行:方法一(一阶段评标法):a、b、c、d、e、f、h、i方法二(二阶段评标法):a、b、c、d、e、f、g、h、i(a)业主代表独立评审。(b)专家独立评审。(c)如果有废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决定是否废标。(d)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投标方案的排序。(e)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前将揭晓评标结果的时间和地点通知所有投标人,并邀请投标人出席。(f)开启投标保密信封,公开展示所有投标文件及其评审名次,当众开启投标保密信封,揭晓投标人身份,并根据请求告知已投标但未出席会议的投标人。(g)采用二阶段评标法的,由排序前3名的投标人讲解投标方案、解答疑问、介绍业绩、信誉和人员的能力,评标委员会成员再次共同表决,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投标方案的最终排序。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在交易服务机构评标,将按方法二规定的步骤进行:方法一(一阶段评标法):a、b、c、d、e、f、g、i、j、k方法二(二阶段评标法):a、b、c、d、e、f、g、h、i、j、k(a)业主代表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业主代表专家首先审查各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然后按附录12-1《资格审查表》对各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资格评审。(b)专家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专家按附录12-1《资格审查表》对各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资格评审。(c)评标委员会成员按附录12-2《资格审查汇总表》汇总资格审查结果,编写资格审查报告。(d)如果有废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决定是否废标。(e)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所有投标方案的排序。(f)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前将揭晓评标结果的时间和地点通知所有投标人,并邀请投标人出席。36
(h)评标委员会编写、签署评标报告,并标明排列顺序,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i)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注释]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修改申请表中明确选择方法一或方法二。(g)开启投标保密信封,公开展示所有投标文件及其评审名次,当众开启投标保密信封,揭晓投标人身份,检查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宣布资格审查结果,并根据请求告知已投标但未出席会议的投标人。(h)采用二阶段评标法的,由排序前3名的投标人讲解投标方案、解答疑问、介绍业绩、信誉和人员的能力,评标委员会成员再次共同表决,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投标方案的最终排序。(i)评标委员会按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的评审原则,在揭晓投标人身份后,根据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递交情况和资格审查结果,取消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以及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方案的排序,其余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方案的排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j)编写、签署评标报告,并标明最终的排列顺序,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k)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4.4.3如果使用勘察设计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进行评标,将按以下步骤进行:(a)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登陆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下载投标文件。(b)如果有废标提议,评标委员会成员通过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表决,决定是否废标。(c)删除36
评标委员会成员通过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编写评语。(d)评标委员会成员通过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投标方案的排序。(e)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打印并签署评标确认函,传真到交易服务机构。(f)投标人通过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查阅评标结果。4.5.1在交易服务机构评标,招标人按每日不少于人民币500元向每个评标委员会成员支付评审酬金,负责人另加20%。外地评审专家的往返交通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由招标人支付。在交易服务机构评标,招标人按当日评标时间为4小时以内(含4小时)的评标费按600元计取。评标时间超过4小时但在4.5小时(含4.5小时)以内,按4小时计算。评标时间超过4小时的非过夜标,每增加1小时,评标费增加120元。评标专家组长其评标费在当日评标项目正常评标费基础上另增加150元。参加外派部评标项目(指评标地点不在交易中心本部)的评标专家在实际评标时间的基础上统一外加回程时间一小时。详见2013年1月14日起执行的最新版《广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劳务费发放指引》。4.5.2使用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进行评标,招标人按每个投标方案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向每个评标委员会成员支付评审酬金,负责人另加20%。如果投标方案少于5个,则按不少于人民币500元向每个评标委员会成员支付评审酬金。删除5.1.2招标人可以选择下列方法之一确定中标方案:(a)一般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选择其投标方案作为中标方案,并按招标文件第2.4.3款的规定执行。(b)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6
由市人民政府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方案及其中标人。8.13工程勘察8.13.1工程勘察是指承包人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8.13.2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工程测量、工程物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工程测量、工程物探)》(GF-2000-0203)示范文本或随后更新的版本。8.13.3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GF-2000-0204)示范文本或随后更新的版本。8.13.4勘察文件必须满足设计要求。8.13.5发包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对勘察成果进行抽查,如果承包人提交的勘察成果不符合抽查结果,承包人应将不合格部分的勘察收费双倍返还给发包人。删除附录1投标申请表(3-1)删除附录2投标申请表(投标人的业绩)删除附录3投标申请表(投入人员承诺)删除附录51.1投标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a)开标信封。(b)保密信封。(c)文本文件。(d)计算机文件。(e)展示图纸。(f)设计模型(如果招标人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a)开标信封。(b)保密信封。(c)文本文件。(d)计算机文件。(e)展示图纸。(f)资格审查文件。36
附录51.2如果实行网上投标,只需要提交文本文件、计算机文件。删除附录52.1投标文件必须隐匿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名称,除了《投标书》(格式见附录)、《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见附录)和保密信封内的分辨投标人身份的文件外,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文件的文本文件、计算机文件、展示图纸、设计模型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投标文件必须隐匿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名称,除了资格审查文件、《投标书》(格式见附录)和保密信封内的分辨投标人身份的文件外,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文件的文本文件、计算机文件、展示图纸、设计模型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附录53.1开标信封内附填妥并签字盖章的《投标书》(格式见附录),联合体同时附填妥并签字盖章的《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见附录)。开标信封内附填妥并签字盖章的《投标书》(格式见附录)。附录54.3增加4.3保密信封内附上向交易中心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交款凭证复印件。附录56.2计算机文件应从网上投递到勘察设计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同时还要刻录光盘2套,随纸质文本文件一起提交。计算机文件要刻录光盘2套,随纸质文本文件一起提交。附录58设计模型8.1投标时是否需要设计模型,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为准。8.2设计模型比例不限,制作规格:单体建筑沙盘面积不宜超过1平方米,群体建筑沙盘面积不宜超过2平方米。8.3设计模型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删除附件59.1(a)建筑工程设计投标文件宜达到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建筑工程设计投标文件宜达到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附录510资格审查文件编制要求增加10资格审查文件编制要求:(a)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盖单位公章)。(b)承诺书(投标申请人承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原件,格式自定,盖公章)。(c)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及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d)36
建筑和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提供相关人员注册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提供相关人员注册资格证或其职称证,对于中级技术职称人员的专业工作年限要求从其中级技术职称证发证之日起计算。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e)提供满足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申请人业绩证明材料(格式自定,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或采用非公有制资金不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承包单位的项目的业主证明;(2)设计合同;(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f)提供满足招标公告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格式自定,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或采用非公有制资金不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承包单位的项目的业主证明;(2)设计合同;(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36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g)投标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打印页加盖单位公章)。(h)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i)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招标公告的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提供相关合作文件证明材料。(只限于合作设计投标。格式自定,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审查文件一式4份,其中正本1份,封面标注“正本”字样,副本3份,封面标注“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符的内容,以正本为准。如果未标注“正本”,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一本为“正本”。需用不透明信封独立密封,外面标注“资格审查文件”字样。附录6设计费计算依据修改附录7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测试记录表删除附录8勘察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删除附录9勘察费报价及计算依据表删除附录12-1增加附录12-1资格审查表附录12-2增加附录12-2资格审查汇总表36
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2第二章招标┈┈┈┈┈┈┈┈┈┈┈┈┈┈┈┈┈┈┈┈┈┈┈┈┈┈┈16第三章投标┈┈┈┈┈┈┈┈┈┈┈┈┈┈┈┈┈┈┈┈┈┈┈┈┈┈┈18第四章评标┈┈┈┈┈┈┈┈┈┈┈┈┈┈┈┈┈┈┈┈┈┈┈┈┈┈┈20第五章定标┈┈┈┈┈┈┈┈┈┈┈┈┈┈┈┈┈┈┈┈┈┈┈┈┈┈┈23第六章授予合同┈┈┈┈┈┈┈┈┈┈┈┈┈┈┈┈┈┈┈┈┈┈┈┈┈25第七章知识产权┈┈┈┈┈┈┈┈┈┈┈┈┈┈┈┈┈┈┈┈┈┈┈┈┈26第八章合同通用条件┈┈┈┈┈┈┈┈┈┈┈┈┈┈┈┈┈┈┈┈┈┈┈27附录1投标申请表(3-1)┈┈┈┈┈┈┈┈┈┈┈┈┈┈┈┈┈┈┈┈-32附录2投标申请表(投标人业绩)┈┈┈┈┈┈┈┈┈┈┈┈┈┈┈┈┈33附录3投标申请表(投入人员承诺)┈┈┈┈┈┈┈┈┈┈┈┈┈┈┈┈34附录4正式投标人名单┈┈┈┈┈┈┈┈┈┈┈┈┈┈┈┈┈┈┈┈┈┈35附录5设计投标文件编制要求┈┈┈┈┈┈┈┈┈┈┈┈┈┈┈┈┈┈┈36附录6设计费计算依据┈┈┈┈┈┈┈┈┈┈┈┈┈┈┈┈┈┈┈┈┈┈39附录7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测试记录表┈┈┈┈┈┈┈┈┈┈┈┈┈┈┈┈40附录8勘察投标文件编制要求┈┈┈┈┈┈┈┈┈┈┈┈┈┈┈┈┈┈┈41附录9勘察费报价及计算依据┈┈┈┈┈┈┈┈┈┈┈┈┈┈┈┈┈┈┈43附录10投标书┈┈┈┈┈┈┈┈┈┈┈┈┈┈┈┈┈┈┈┈┈┈┈┈┈┈44附录11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45附录12投标文件接收记录表格┈┈┈┈┈┈┈┈┈┈┈┈┈┈┈┈┈┈┈46附录13投票表格┈┈┈┈┈┈┈┈┈┈┈┈┈┈┈┈┈┈┈┈┈┈┈┈┈49附录14投票汇总表格┈┈┈┈┈┈┈┈┈┈┈┈┈┈┈┈┈┈┈┈┈┈┈50附录15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评审记录表┈┈┈┈┈┈┈┈┈┈┈┈┈┈┈51附录16评标委员会名单┈┈┈┈┈┈┈┈┈┈┈┈┈┈┈┈┈┈┈┈┈┈52附录17投标方案评语┈┈┈┈┈┈┈┈┈┈┈┈┈┈┈┈┈┈┈┈┈┈┈53附录18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5436
第一章广东海事局大院地下人防及配套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1.1招标目的1.1.1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1.2项目概况1.2.1工程名称:广东海事局大院地下人防及配套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1.2.2工程位置: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47号大院1.2.3工程范围:总用地面积21151㎡,其中工程建筑面积约5600㎡。1.2.4规划用地文件:穗规函[2010]1086号。1.2.5项目批准文件:交规划发〔2013〕638号。1.2.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1.2.7投资总额:人民币4500万元。1.2.8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施工图(含报建图)设计及相关配套(包含基坑支护专业)设计,地下附建人防等级为六级,含人员掩蔽及人防配套工程,设计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附录18“设计任务书要求”;(2)编制施工图预算;(3)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及服务;(4)竣工图审核。注1:上述招标内容及工程范围内工作所需费用均包括在工程设计费中,不单独收费;注2:本次设计要求实行限额设计且满足主管部门对人防工程设计报建的所有条件。[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1.2.9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年月,竣工日期为年月。1.3前期服务机构1.3.1机构名称:北京蓝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注释]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1.3.2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1.4投标资格1.4.1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注释]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1.4.2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36
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专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释]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1.4.3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1.4.4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注释]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1.4.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释]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1.4.6申请人委派的建筑和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1.4.7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投标申请人自2010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4.2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2)设计合同;(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1.4.8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自2010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4.2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2)设计合同;(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1.5购买招标文件36
1.5.1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的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由申请人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1.5.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1.5.1.2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1.5.2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1.5.3本招标项目不实行网上投标,故无需将投标文件中的计算机文件网上投递到勘察设计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1.6现场考察1.6.1集合时间:自行考察,具体另行通知。1.6.2集合地点:自行考察,具体另行通知。1.7费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类别或复杂程度确定工作量,取定相应的工程复杂系数、难度系数和附加系数,如精装修、弱电智能化、园林绿化等专项工程设计工作应分列,单独计算设计费。1.7.1工程施工图设计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限额设计费为73万元。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若投标过程中因故需要终止该项目的招标时,招标人无需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注释]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查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和工程复杂程度表。1.7.2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注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方案设计阶段的比例10%,初步设计阶段30%。1.7.3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2000元投标保证金(交易中心的收款凭证需附在保密信封内递交),相关流程及事宜咨询28866000-4。1.7.4工程测量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1.8工期1.8.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初步设计批复后15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3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1.8.2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36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1.9其他事项1.9.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不需提交。1.9.2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1.9.3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1.9.4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1.9.5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1.9.6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电话:020-34069938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20号1.9.7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1.10招标人1.10.1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1.10.2邮政编码、地址:510230,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20号1.10.3电话(手机)号码:020-340699381.10.4传真号码:020-340682701.10.5电子邮箱:1.11招标代理机构1.11.1名称: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11.2邮政编码、地址:511400、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桥兴大道457号1.11.3电话(手机)号码:348016161.11.4传真号码:348016321.11.5电子邮箱:286022082@qq.com1.12交易服务机构1.12.1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计监理部)1.12.2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1.12.3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001.12.4传真号码:020-288661411.12.5网址:http://www.gzzb.gd.cn1.13招标管理机构1.13.1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1.13.2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36
1.13.3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209、288662151.13.4传真号码:020-288662031.13.5网址:http://www.gzzbb.gz.cn第二章招标2.1释义2.1.1“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2.1.2“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2.1.3“招标”是指发包人通过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等方案招标,将工程相应的任务发包给符合勘察设计资质条件的建设工程承包单位的行为。2.1.4“招标人”是指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1.5“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2.1.6“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1.7“监督机构”是指招标活动的监督机构。2.1.8“招标管理机构”是指受监督机构委托管理招标活动的机构。36
2.1.9“交易服务机构”是指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场所、信息和咨询服务,见证招标过程,确认中标通知书的服务机构。2.1.10“招标文件”是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包括招标预告、招标公告、招标程序和规则、技术规范、合同条件、附录、图表、说明、投资立项批准文件、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其它一切补充资料的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2.2免责条款2.2.1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调整本次招标活动的细节及保留最终解释权。2.2.2招标人不受将合同授予任何投标人的约束,招标人有权接受任何一份投标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2.2.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2.2.4投标人应承担其现场考察、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2.2.5招标人对投标人的失误不负任何责任,投标人应指定一名投标事务负责人,专门负责跟踪、接收、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向招标人发出质疑,检查投标文件,协助有关人员尽力克服各种投标失误。2.2.6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承担其参加评标有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招标人除提供评标酬金和差旅费用外,对其他费用不负任何责任。2.2.7如果投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即使已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并缴纳各种费用,招标人可以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对该投标人的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2.3招标文件效力2.3.1招标文件由招标管理机构备案审查。2.3.1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发出的要约寻求,投标人参加投标均视为承认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条款,并承诺一旦中标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要求的质量和进度完成全部委托任务。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使用电子邮箱传送的文件,与公开登载的文件或者盖章发出的文件一样具有同等效力。2.3.3招标人通过交易服务机构公开登载的文件,与盖章发出的文件一样具有同等效力。2.4工程设计费[注释]本条只适用于设计招标。2.4.1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见招标公告。本次设计按照中标价实行总价包干,在本次设计招标范围内设计费不做调整。2.4.2财政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在设计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经济补偿的申请,非财政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在设计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向投标人付清投标经济补偿。2.4.336
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招标人按方案设计费的50%向该方案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如果只使用未中标方案独有的某部分,招标人按该部分占整个项目的比例计算方案设计费,并按计算方案设计费的50%向该方案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此费用已包含在设计费内,由中标人支付。如果中标人不按时将上述费用支付给相关方案的投标人,则招标人有权直接从中标人的合同设计费中代为扣取支付。2.4.4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与中方设计企业合作设计,工程设计费分配比例由合作双方商定,协商不成视为自动放弃中标。2.4.5工程设计费的支付方式详见合同条款。2.5工程勘察费[注释]本条只适用于勘察招标。2.5.1工程勘察费分期支付。签订合同15天内,支付勘察费的20%;完成外业5天内,累计支付勘察费的50%;提交勘察成果文件5天内,支付勘察费的75%;基础工程完成时,累计支付90%;工程竣工验收时,支付勘察费的98%;缺陷通知期为竣工后365天,缺陷通知期限届满,全部付清。36
第三章投标3.1现场考察3.1.1招标人安排投标人代表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目的是使每个投标人查看现场并获得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一切资料。3.1.2每个投标人参加现场考察的人数不宜超过3人,外国投标人代表应自带中文翻译。3.1.3现场考察期间招标人将召开一次会议,接受投标人代表的提问。3.2质疑和澄清3.2.1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尽力澄清一切疑点,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3.2.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有任何异议的,应当在收到文件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意见,或者向监督机构、招标管理机构提出书面投诉,逾期视为无异议。3.2.3投标人需要澄清的一切问题应尽快传真给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统一整理为按时序编号的补充材料,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或者在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开登载。补充材料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补充材料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为准。3.2.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招标人可以澄清或者修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3.2.5投标人收到书面补充材料后,应该在首页上签字盖章,并立即传真给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说明收到有关资料。3.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3.3.1投标文件应做到清晰、完整,文本、图纸规格应当尽量统一。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宜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尺寸齐全、准确,所有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以中文为准,报价均为人民币,时间均为北京时间。3.3.2每个投标人报送一个投标方案,投标文件应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深度,满足评审需要。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3.3.3投标人必须确保投标文件及密封包装准确无误,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将不会给予投标人主动改正的机会,以免产生对其他投标人的歧视性做法。3.4延期3.4.1如果招标过程出现监督机构、招标管理机构要求暂停、重新评标等意外情形,招标投标各项期限相应延长。3.4.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3.4.3某几个投标人因无法控制的原因不能如期提交投标文件,影响到提交投标文件的人数少于五人,招标人可以决定展延截止日期。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标日期和截止时间的决定由招标人代表作出。36
3.5投标时间和地点3.5.1投标截止时间自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售出第一份招标文件之日起计:勘察设计投标不少于30天。3.5.2具体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最新通知为准。3.5.3投标文件按指定地点于上午9:00时至11时送达,11时为最终截止时间,逾期概不受理。3.5.4若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应从网上将投标文件中的计算机文件投递到勘察设计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并自行检验其传送的计算机文件是否正确。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网上投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3.5.5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应自行离开投标地点,不得逗留及影响他人递交投标文件。3.6投标文件编号3.6.1投标文件(设计方案、电子文件、展示板)接收时不得启封,送达评标地点后,由监督人员,或者管理人员,或者交易服务机构见证人启封并编号,参与开标、评标的其他人员应当回避。评标结果揭晓前,负责编号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投标文件编号的情况。3.6.2如果实行网上投标,投标文件由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随机编号。3.6.3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展示图纸、计算机文件的编号应当一致。3.7投标保证3.7.1投标人须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2000元投标保证金。3.7.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2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凭证(以交易中心收款凭证为准)的投标文件,应视为废标。3.7.1.2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若证实中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可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因此而造成招标人的损失须由投标人承担;(1)中标人弄虚作假或与其它投标人串通意图骗取中标;(2)法律法规规定其它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情形。3.7.1.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发出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3.7.1.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3.7.1.5中标人应按招标人通知规定的日期及穗价函[1999]59号文件的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0.9‰3.7.2投标有效期9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被没收。3.7.3招标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可以拒绝投标,招标人对退出的投标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在延长期内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仍然适用。36
第四章评标4.1废标4.1.1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a)投标人与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b)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未向招标人提交共同投标协议;(c)逾期提交投标文件;(d)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4.1.2投标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废标:(a)《投标书》未加盖投标人公章,也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b)《投标书》包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偏差,并且投标人拒绝书面撤回偏差。4.1.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废标:(a)未按要求密封;(b)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除资格审查文件外)标注名称、印章、商标等记认符号,使人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c)有互相雷同的现象和串通投标的嫌疑;(d)有明显抄袭行为;(e)侵犯他人著作权和特许权;(f)参加过其他竞赛,或在其他竞赛中获奖的作品。4.1.4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串通投标:(a)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私下向招标人或其雇员出示或告知投标文件内容;(b)评标表决结束前,投标人私下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出示或告知投标文件内容;(c)评标结果揭晓前,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4.1.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a)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足五人;(b)所有投标被否决,或者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人;(c)经项目审批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裁定招标投标结果无效;4.1.6废标的决定由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作出,其他投标人无权干涉。4.1.7投标文件如果隐瞒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事实,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4.2评标委员会4.2.1评标委员会由4名专家和1名业主代表共5人组成,其中4名专家均从政府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1名业主代表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派。4.2.2评标委员会随机产生一名负责人,主持评审工作,在每一轮投票中,负责人与其他成员有同等表决权。每一轮投票结束后,如果有得票相同的投标方案,则评标委员会对得票相同的投标方案进行附加投票表决排序和取舍。4.2.3评标委员会成员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招标的目标、范围、性质、主要技术要求和标准、商务条款、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4.2.4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a)从事相关领域工作不满八年(招标人代表除外);36
(b)不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招标人代表除外);I不熟悉评审本项目所必须的专业知识(招标人代表除外);(d)评标前浏览过本项目的某个投标文件;(e)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f)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4.2.5如果评标专家到达评标地点后发现不符合本项目评标资格,可获得招标人支付半天酬金,外地评标专家另可获得招标人支付往返交通费用。4.2.6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4.2.7评标委员会开展工作期间发生的费用和劳务报酬由招标人承担,若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另有协议,按协议执行。4.2.8评标结果在评标结束后公示,接受公众监督。4.3评标原则4.3.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4.3.2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主要对投标方案的经济性、独创性、优越性、功能和造型、运行和维护费用、对环境的影响等进行比选、评价和裁定,确定方案的优劣。4.3.3开标、评标过程发现的问题和产生的纠纷,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裁决。裁决前,评标委员会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规定,并征询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服务机构、招标管理机构、监督机构等各方代表的意见。除非符合废标条件,否则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缺陷和失误,由评标委员会在评估时综合考虑,不作废标处理。4.3.4评标讨论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对投标文件发表专业、客观、公正的意见,意见不一致的应作进一步核实和讨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任何一个投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讨论或现场讲解时提出,表决结果公布后才提出的质疑,不可作为改变表决结果的依据。4.3.5如果少数投标人超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模型、演示动画、特殊规格展示图纸或发生其他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可以对超越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不进行评审,只评审该投标文件符合要求的内容。4.3.6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果所有投标被否决而重新招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其从业机构不得参加投标。4.4评标办法4.4.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不透露投标人身份的前提下将投标文件交给评标委员会,不需要投标人派代表介绍投标方案。4.4.2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在交易服务机构评标,将按方法二规定的步骤进行:方法一(一阶段评标法):a、b、c、d、e、f、g、i、j、k方法二(二阶段评标法):a、b、c、d、e、f、g、h、i、j、k(a)业主代表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业主代表专家首先审查各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然后按附录12-1《资格审查表》对各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资格评审。(b)专家独立评审。36
评标委员会专家按附录12-1《资格审查表》对各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资格评审。(c)评标委员会成员按附录12-2《资格审查汇总表》汇总资格审查结果,编写资格审查报告。(d)如果有废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决定是否废标。(e)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所有投标方案的排称序。(f)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前将揭晓评标结果的时间和地点通知所有投标人,并邀请投标人出席。(g)开启投标保密信封,公开展示所有投标文件及其评审名次,当众开启投标保密信封,揭晓投标人身份,检查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宣布资格审查结果,并根据请求告知已投标但未出席会议的投标人。(h)采用二阶段评标法的,由排序前3名的投标人讲解投标方案、解答疑问、介绍业绩、信誉和人员的能力,评标委员会成员再次共同表决,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投标方案的最终排序。(i)评标委员会按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的评审原则,在揭晓投标人身份后,根据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递交情况和资格审查结果,取消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以及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方案的排序,其余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方案的排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j)编写、签署评标报告,并标明最终的排列顺序,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k)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注释]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修改申请表中明确选择方法一或方法二。4.4.3如果使用勘察设计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进行评标,将按以下步骤进行:(a)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登陆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下载投标文件。(b)如果有废标提议,评标委员会成员通过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表决,决定是否废标。(c)评标委员会成员通过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编写评语。(d)评标委员会成员通过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投标方案的排序。(e)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打印并签署评标确认函,传真到交易服务机构。(f)投标人通过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查阅评标结果。4.5评标报酬4.5.1在交易服务机构评标,招标人按当日评标时间为4小时以内(含4小时)的评标费按600元计取。评标时间超过4小时但在4.5小时(含4.5小时)以内,按4小时计算。评标时间超过4小时的非过夜标,每增加1小时,评标费增加120元。评标专家组长其评标费在当日评标项目正常评标费基础上另增加150元。参加外派部评标项目(指评标地点不在交易中心本部)的评标专家在实际评标时间的基础上统一外加回程时间一小时。详见2013年1月14日起执行的最新版《广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劳务费发放指引》。4.5.2使用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进行评标,招标人按每个投标方案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向每个评标委员会成员支付评审酬金,负责人另加20%。如果投标方案少于5个,则按不少于人民币500元向每个评标委员会成员支付评审酬金。36
第五章定标5.1确定中标人5.1.1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方案。5.1.2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5.2中标资格审核及中标通知5.2.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依次核对中标候选人的资质证书原件,如果实质上不符合资格,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5.2.2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中标应当提供以下能满足建设工程项目需要的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要求有企业所在国官方文字与中文译本两种文本。包括:(a)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b)所在国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和企业保险证明;(c)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公证机构出具的企业工程设计业绩证明;(d)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e)国际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质量标准认证证书;(f)参与项目设计的全部技术人员的简历、身份证明、最高学历证明和执业注册证明;(g)与中方设计企业合作设计的意向书;(h)其他有关材料。5.2.3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与中标人落实以下事项:(a)审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合伙企业执照、资质证书、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证书;(b)协商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各专业设计人员的配备和保障设计工作的措施;(c)协商联营和分包的事项;(d)协商专项工程设计的事项;(e)协商招标文件未明确的事项。5.2.4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承接任务所需要的全部专业技能和资质,可以通过联合体投标或中标后分包的方式来获得全部专业技能和资质。联合体成员之间分工相同的,以资质等级低的单位业务许可范围核定资格;分工不同的,按各自业务许可范围核定资格。中标人可以将部分工程设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分包单位必须经招标人认可。5.2.5如果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作出修正,招标人的修正备忘录在得到中标候选人的同意后向其颁发中标通知书。5.2.6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服务机构公示中标结果,经核实中标人的备案证明原件后,确认中标通知书,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5.2.7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招标管理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5.3其他5.3.136
不中标的投标文件可于投标有效期满起计3个月后销毁,中标的投标文件必须在履行合同后保留最少3年。5.3.2凡是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投标人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投标人的名义投标承揽业务的,均属违法行为,招标人对这些单位或个人的损失概不负责,对这些单位或个人的投诉概不受理。5.3.3本次招标由交易服务机构对各投标人提交的成果和评标过程、评标结果予以见证,若有纠纷,将按现行法律、法规通过友好协商或诉讼程序解决。36
第六章授予合同6.1授予合同6.1.1招标人一般将合同授予中标人,合同必须在投标有效期或投标人接受的延长期内授出。6.1.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有碍合同生效或履行的行动。6.1.3联合体中标的,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指定牵头人或代表,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招标人认为必要时,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6.1.4中标人必须签署并执行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件,如中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条件(报价、工期、估算工程造价)比其他投标异常低,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对遵守参加投标的各项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作出保证。6.1.5招标人提供证据证明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确认,该中标无效,招标人可以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a)不能兑现投标承诺;(b)弄虚作假骗取中标;(c)在招标、投标、评标、定标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对招标人、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交易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利诱、欺诈或者施加影响;(d)擅自将任务转包其他单位;(e)中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36
第七章知识产权7.1公开展示7.1.1所有投标方案和评审结果在监督部门、招标管理机构或交易服务机构指定媒体或刊物上免费公开展示。7.1.2按招标文件规定获得补偿的投标文件,评标后不予退回。7.1.3招标人有权在评标结束后公开展示获得补偿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该方案成果,所有展示、推介、广告均不再向投标人支付费用。7.2知识产权转移7.2.1授予合同并支付定金后,中标方案的发表权、展览权、使用权归招标人和中标人共有。7.2.2授予合同并支付定金后,招标人有权在招标标的中使用中标方案中中标人享有合法权利的著作权、专利权,对于中标方案中涉及的他人所有的知识产权,中标人有义务获得许可,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费用,招标人因此收到损害的,有权要求中标人予以赔偿,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作为本项目实施方案,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提交方案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后,该方案的发表权、展览权、使用权归招标人和中标人共有。7.3其他7.3.1除特殊情况外,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招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补偿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被使用部分的方案使用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7.3.2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7.3.3中标人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将中标方案成果整体用于其他相同或类似项目的投标和设计(专利权除外)。7.3.4招标人有权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的同意而披露关于中标人的名称、地址、合同条款。36
第八章合同通用条件8.1定义8.1.1合同包括专用条件和通用条件。8.1.2合同是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本合同条件、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投标文件(包括建议书和资料表),以及在合同协议书中列出的其他进一步的文件(如果有)。8.1.3发包人要求是指合同中列明工程的目的、范围、设计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以及对此类文件的任何补充和修改。8.2通信交流8.2.1无论在任何场合给予或颁发批准、证明、同意、确定、通知和请求时,这些通信信息都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交付、传送或传输到合同中注明的收件人地址;如果收件人通知了另外地址时,随后通信信息应按新址发送。8.2.2批准、证明、同意、确定不得无故被扣押或拖延。8.2.3承包人负责保存和照管每份承包人文件,直到被发包人接收为止。8.3法律和语言8.3.1合同受发包人所在国家和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管辖。8.3.2争端裁决委员会由三位成员组成,其中承发包双方各一人,双方认可人士一人。8.3.3当合同任何部分的文本使用一种以上语言编写,以中文为准。8.3.4通信交流应使用约定的语言,如未约定,应使用中文。8.4文件优先次序8.4.1合同协议书;8.4.2中标通知书;8.4.3投标书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8.4.4招标文件;8.4.5招标人要求;8.4.6投标文件。8.5权益转让8.5.1承包人不得擅自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出让合同或合同的任何权益,承包人须视履行合同为本身的责任。8.5.2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可以将合同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除采购和施工分包外,分包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总价值的30%。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不论其权利义务、分工如何约定,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承担全部责任。36
8.6合同价格和付款8.6.1发包人支付的费用已包括承包人履行合同所需的所有支出,承包人收款同时开具发票,税金由承包人自理。8.6.2各种审查费用和税金分别由相应的征收对象承担。8.6.3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评标委员会、政府审查机构的评审意见修改工作成果,不另行收费。8.6.4承包人提交服务成果文件前实施新规范造成修改或返工,不另行收费;提交服务成果文件后实施新规范必须修改的,发包人应支付相应的补偿。8.6.5承包人的服务成果文件经发包人确认后,因发包人的修改而使承包人已经提供的服务作废或者需要重新修改的,发包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用计算办法另行支付补偿费用。8.6.6除非承包人与发包人均同意,否则有关修改不能将合同所定价格增加或减少超逾百分之二十,或将合同所定期限延长或缩短多于6个月。8.6.7凡承包人根据合同欠发包人或须付予发包人的款项,发包人可以从有关合同或其他发包人合同已经到期或将会到期须支付予承包人的款项中,悉数将有关款额扣除。8.6.8发包人付给承包人的款项应为承包人与本项目有关的唯一报酬,承包人在与本项目有关的活动中,或在履行合同义务时,不应为私利而接受佣金、回扣或类似费用,一经发现该部分款项从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费用中扣减。8.6.9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合同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8.7日期和期限8.7.1承包人应在开工前向发包人提交一份详细的进度计划。当进度计划与实际进度不符时,承包人还应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每份进度计划应包括:8.7.1.1工作顺序和各个阶段的预期时间安排;8.7.1.2需要发包人进行审核、批准的期限;8.7.1.3合同和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各项检验和试验的顺序和时间安排。8.7.2除非发包人收到进度计划后指出其中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否则承包人应按照进度计划,并遵守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进行工作。承包人开工后应以正当的速度,不拖延地进行工作。8.7.3承包人应及时将未来可能对工作造成不利影响、增加合同价格、延误工期的事件或情况,通知发包人。承包人在其项目承包过程中需要办理的任何手续,应将这些手续告知发包人,以免发包人延误或遗漏有关手续而影响工程建设。8.7.4如果由于下列原因致使竣工日期受到延误,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提出延长竣工时间:8.7.4.1变更;8.7.4.2异常不利的气候条件;8.7.4.3由于流行病造成可用资源的短缺;8.7.4.4由于政府行为造成不可预见的情况;8.7.4.5由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其他人员、承包商造成或引起的任何延误、妨碍或阻碍。8.7.5如果实际进度过于缓慢,不能在发包人批准的竣工时间内完工,或者实际进度已落后于进度计划,承包人应增加资源(工时、人员、货物、设备等),并自担风险和费用。8.7.6如果承包人未能在发包人批准的竣工时间内完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损害赔偿费。这些误期损害赔偿费不应解除承包人完成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义务和职责。8.7.736
发包人可以随时指示承包人暂停合同项目的全部或某一部分,在暂停期间,承包人应保护、保管并保证该项目不致产生任何损失和损害。如果承包人因暂停和复工而遭受延误和招致增加费用,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发出通知。如果暂停是为弥补承包人的缺陷,则承包人无权得到延长期或费用。8.7.8缺陷通知期限自工程竣工起计365天。8.8关键人员8.8.1承包人承诺履行合同时不雇佣非法劳工或雇员,并保障其雇员的合法权益。如承包人违反承诺,发包人有权以书面形式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无权索偿,并承担发包人因终止合同而带来的所有损失。8.8.2承包人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按发包人认可的进度计划组织实施承包项目,每周定期向发包人报告工作进展的真实情况。项目负责人自合同生效起履行职责,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8.8.3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认为承包方不称职的人员,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发包人的书面通知14天内更换。8.8.4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或关键人员,发包人可以按每人次向承包人索赔合同价的0.5%。8.8.5承包人提交给发包人的服务成果文件,必须经过有注册资格人员的验证和签名,加盖承包人出图专用章和注册章,必要时须在成果文件上标注专业负责人的身份号码。8.8.6承包人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或发包人的要求,派出各专业人员解决工程中涉及到的问题。承包人提供的现场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8.9风险与保险8.9.1由于承包人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承包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费用。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承包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实际损失的100%,但不超过合同总额。8.9.2发包人借给承包人的物品,若这些物品在承包人、其雇员、工人或代理人保管或使用期间,无论任何原因遗失或损坏,承包人须赔偿遗失或损坏物品的价钱,另加原价20%。8.9.3承包人所用工具、设备及车辆的安全问题,以及这些运输工具停泊在发包人处所或沿着这些地方行驶时的安全事宜,概由承包人负责。其间若对上述发包人处所造成任何损失或损坏,承包人须向发包人作出赔偿。8.9.4发包人及其雇员或代理人对承包人或其雇员的受伤或死亡,以及任何财物蒙受损失或损坏无须负上任何法律责任,除非该伤亡事件是由发包人原因所致。发包人疏忽所致的伤亡事件,发包人须向承包人作出赔偿。8.9.5由于承包人或其任何雇员疏忽,以致第三者蒙受损失、受伤及死亡,概由承包人负赔偿责任(因发包人或其任何雇员疏忽而引致的受伤或死亡除外)。8.9.6若因承包人或其任何雇员的疏忽,以致发包人或发包人的任何雇员受伤及死亡,以及财物蒙受损失或损坏,承包人必须对发包人作出赔偿。8.9.7若发包人提出要求,承包人必须针对本合同规定索偿、索求及责任,向一家发包人认可(即发包人不会无理拒绝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在合同期内,必须保持保单有效。承包人必须将保单连同已付保金的收据,在合同期内交由发包人代表保管。8.9.836
若承包人没有按照合同条款规定投保或购买其他的保险,并保持保单有效,发包人可以自行投保,保持保单有效和缴付所需保金,以符合有关条款的规定,并不时将上述发包人支出款额,从任何已经到期或将会到期须付予承包人的款项中悉数扣除,或将这些款项列为欠款,向承包人追讨。8.9.9当承包人被判破产,发包人可以随时循简易程序,书面通知承包人终止合同,承包人无权获得任何补偿。8.9.10假如承包人或其任何雇员于履行合同时,被发现触犯任何防止贿赂的法规,发包人可以循简易程序终止有关合同,而承包人无权获得任何补偿。发包人因上述情况终止合同而需承担的所有费用,概由承包人负责赔偿。8.10服务规范8.10.1发包人委派的检查人员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时,承包人须依照其指示履行合约,达到令检查人员满意的程度。合同和指示应以书面形式发出,承包人根据口头指示提供的服务,发包人概不负责。8.10.2接获发包人的投诉时,承包人的最高管理者组织相关人员协调解决。8.10.3除另有规定外,发包人可以在合同期内,以书面形式指示承包人就合同所述的服务或合同期限作出更改、修订、省略、增添或其他修改,承包人必须依照指示作出修改。8.10.4发包人可以拒绝接受任何没有遵守本合同规定而提供的服务(或其中任何部分),拒绝接纳服务不损及发包人的任何法定权利。8.10.5在合理范围内,承包人可获免费提供所需的图纸及资料,作为履行合同的指引。承包人于合同完成后须将图纸及资料交还。承包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8.10.6承包人根据合同获发包人发给的物品,承包人须负责妥善归还。承包人保管发包人的物品期间,发包人代表有权随时点算这些物品或物料,承包人须协助完成点算工作。8.10.7发包人要求保密的资料,承包人应当履行保密义务。8.10.8若有关服务是在承包人的处所提供,承包人必须让发包人代表或检查人员在任何合理时间进入有关处所检查。8.10.9承包人履行合同期间发生的伤亡事件,无论有关人士有否提出索偿,承包人均须于事发后尽量短的时间(不超过7个日历天内),以书面将有关伤亡事件通知发包人代表。8.10.10承包人对服务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8.10.11承包人应当对项目跟踪负责,与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必要的沟通,从履约开始直至项目建成,始终坚持高质量。若承包人未能于合同期内,或根据发包人同意延长的时间内,提供合同所载的全部服务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服务,发包人有绝对酌情权,以书面通知承包人,终止整份或部分合同。8.11成果质量要求及标准8.11.1承包人交付的成果必须符合本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颁发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规程、标准、规划和要求,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8.11.2承包人交付的成果必须签署齐全,图文清楚,图面清晰,完整齐全。8.12工程设计8.12.1工程设计是指承包人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进行设计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指导和监督。36
8.12.2民用建设工程设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09)示范文本或随后更新的版本。8.12.3专业建设工程设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10)示范文本或随后更新的版本。8.12.4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和最低保修期限应该不少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8.12.5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限额设计,按发包人的要求落实投资控制目标。8.12.6设计文件满足施工要求。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应达到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应达到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8.12.7承包人进行设计修改必须经过发包人同意,并负责通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8.12.8承包人在本项目各阶段施工开始前,按约定的分工,参与组织工程设计图纸技术交底活动,答复有关技术问题。8.12.9专项设计需要由发包人另择承包人设计的,相应扣减计费额,承包人收取分包款5%作为总体费用,承担总体协调职责。8.12.10除《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图纸或文件的标准份数外,发包人需要加印的,另行支付印制工本费。双方约定每张A0、A1、A2、A3、A4规格的工本费,加长图纸按长度折算为相应数量的标准规格图纸。8.12.11除合同已有约定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派驻现场设计人员及支援人员的,需按高级、中级、初级职称分别约定收费标准,另行支付费用。8.12.12若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按工程总造价购买单项工程设计责任保险,保险费用由招标人另行支付。8.12.13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承包人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得到的任何折扣、佣金和回扣都应归发包人所有。8.13工程勘察8.13.1工程勘察是指承包人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8.13.2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工程测量、工程物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工程测量、工程物探)》(GF-2000-0203)示范文本或随后更新的版本。8.13.3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GF-2000-0204)示范文本或随后更新的版本。8.13.4勘察文件必须满足设计要求。8.13.5发包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对勘察成果进行抽查,如果承包人提交的勘察成果不符合抽查结果,承包人应将不合格部分的勘察收费双倍返还给发包人。36
附录4(招标文件停止出售后,本表送交易服务机构备案)正式投标人名单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投标人名称联络人电话号码(移动电话)购买招标文件日期投标人应注意售出第一份招标文件的日期。经办人:电话:日期:年月日36
附录5(只适用于设计投标)设计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投标文件1.1投标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a)开标信封。(b)保密信封。(c)文本文件。(d)计算机文件。(e)展示图纸。(f)资格审查文件。1.2如果实行网上投标,只需要提交文本文件、计算机文件。2保密要求2.1投标文件必须隐匿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名称,除资格审查文件、《投标书》(格式见附录)和保密信封内的分辨投标人身份的文件外,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文件的文本文件、计算机文件、展示图纸、设计模型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3开标信封3.1开标信封内附填妥并签字盖章的《投标书》(格式见附录)。3.2开标信封用不透明信封独立密封,外面标注“开标信封”字样。4保密信封4.1设计投标保密信封,内附A3规格制作的表现图1张,加盖投标人公章,作者宜署名。表现图内容应与文本文件一致,用于分辨投标文件对应的投标人身份。4.2保密信封用不透明信封独立密封,外面标注“保密信封”字样。5文本文件5.1文本文件以A3(297mm×420mm)规格编排装订成册。5.2文本文件一式4份,其中正本1份,封面标注“正本”字样,副本3份,封面标注“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符的内容,以正本为准。如果文本文件未标注“正本”,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一本为“正本”。5.3设计投标文本文件内容:(a)封面:写明项目名称、设计作品主题(不宜超过20个字)、编制年月;(b)目录;(c)设计说明书;(d)设计图纸。(e)《设计费计算依据表》(见附录2.1);45
(f)《工期计划表》(施工图设计的总工时和工期);(g)投标人提出的建议、工程创新和替代方案(如果有);(h)完成本项目的难点,保障工期、质量的主要措施;(i)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5.4文本文件与计算机文件一起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6计算机文件6.1计算机文件包括以下内容,大小不宜超过200MB:(a)一张用于识别投标方案的JPG格式的图型文件;(b)一套PDF格式或PPT格式制作的电子版文本文件;I一套WORD格式的电子版文本文件;(d)一套多媒体、动画(如果有),采用较为普及的软件制作,时间不宜超过10分钟;(e)一套AutoCAD格式的设计图形文件(如果有)。6.2计算机文件要刻录光盘2套,随纸质文本文件一起提交。7展示图纸7.1设计方案展示图纸制作一套,不宜超过6幅,内容为表现图、分析示意图、总平面图等,可以水平或垂直展示,图纸规格不宜大于A0(约1189mm×841mm),图纸比例由投标人根据视觉效果自行决定,展示图纸宜裱在轻质板上。7.2设计方案展示图纸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8设计模型8.1投标时是否需要设计模型,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为准。8.2设计模型比例不限,制作规格:单体建筑沙盘面积不宜超过1平方米,群体建筑沙盘面积不宜超过2平方米。8.3设计模型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9深度要求9.1投标深度要求:(a)建筑工程设计投标文件宜达到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b)市政工程设计投标文件宜达到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c)装饰工程设计投标文件,应提供效果图、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立面图,以及《材料表》和《投资估算表》。《投资估算表》应列出明细表,豪华灯具、地毯、洁具、重要设备应列出品牌、型号、数量和价格,所有活动家具不包括在工程造价估算以内。(d)设计独特具有独创性的节点位置,应该提供示意图。10资格审查文件编制要求:45
(a)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b)承诺书(投标申请人承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原件,格式自定,盖公章)。(c)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及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d)建筑和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提供相关人员注册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提供相关人员注册资格证或其职称证,对于中级技术职称人员的专业工作年限要求从其中级技术职称证发证之日起计算。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e)提供满足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申请人业绩证明材料(格式自定,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2)设计合同;(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f)提供满足招标公告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格式自定,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2)设计合同;(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g)投标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打印页加盖单位公章)。(h)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i)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招标公告的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提供相关合作文件证明材料。(只限于合作设计投标。格式自定,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审查文件一式4份,其中正本1份,封面标注“正本”字样,副本3份,封面标注“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符的内容,以正本为准。如果未标注“正本”,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一本为“正本”。需用不透明信封独立密封,外面标注“资格审查文件”字样。45
附录6(只适用于设计投标)设计费计算依据序号设计费计算依据实际值备注1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元)1=2+3+42建筑安装工程费(元)≤建筑安装工程费限额3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元)4联合试运转费(元)5工程设计收费基价(元)---查《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直线内插法6专业调整系数1.0查《工程设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7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查《工程复杂程度表》8附加调整系数1.0查总则和有关章节的附注9基本设计收费(元)9=5×6×7×810其他设计收费10=(11至14)+(17至19)11总体设计费(元)---12主体设计协调费(元)---13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费(元)---14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费(元)---14=15×1615非标准设备计费额(元)---16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率---查《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率表》17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元)基本设计收费的10%,委托设计单位。18竣工图编制费(元)---基本设计收费的8%,不委托。19专利和专有技术收费(元)---20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元)20=9+1021施工图设计比例100%查设计收费标准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22浮动幅度值---查招标公告文件23工程设计收费(元)23=20×21×(100%±浮动幅度值)本表格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勘察设计费收费标准》编制,若投标人的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作出修正。本表格不包括岩土工程设计收费、工程勘察收费。45
附录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并索取回执)投标书项目名称:。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投标人的简称)已收到并研究了上述项目的招标文件、合同条件、招标人要求、资料表、附件、补充文件和技术规范等文件。我方已检查和核对了这些文件,未发现他们有错误或其他缺陷。据此,我方愿按这些文件的规定,按照本投标书,包括一并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所附建议书,承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中任何缺陷。我方遵守本投标书直至投标有效期满,在该日期前,本投标书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随时可接受中标。我方承认所附投标文件资料为本投标书的一部分。如果我方投标书含有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予以修正。我方接受你方关于任命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建议。我方认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规则,遵守评标委员会的裁决结果,并且不会采取妨碍项目进展的行为。我方理解你方没有必须接受你方可能收到的最低标或任何投标的义务。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提供规定的履约担保,将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开工,并在竣工时间内,按照上述文件完成项目。除非制订正式合同协议书并生效,本投标书以及你方中标通知书,应构成你我双方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本投标书同时作为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FAX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名称、帐号:开户行地址/电话:日期:年月日45
附录12(本页接收投标文件时使用,结束时收回存档备查)投标文件接收记录表格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接收情况投标人代表签名手机号码为方便联络,请投标人代表的手机保持开启状态。代理机构代表:见证人:日期:年月日45
附录12-1资格审查表项目名称:序号投标人名称审查项目1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2申请人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规定3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规定4申请人拟派的专业负责人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规定5申请人业绩满足招标公告规定6项目负责人业绩满足招标公告规定7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8申请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9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申请投标的,已按规定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只限于合作设计投标)结论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备注:1、根据本表的审查项目,填“是”或“否”。2、表中出现一个或以上“否”,即该投标人的评审“结论”为“否”,即该投标人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3、表中全部评审结果为“是”,视为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4、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评委签名:日期:45
附录12-2资格审查汇总表项目名称:序号投标人评标委员会专家结论(通过/不通过)12…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名 备注:1、表中出现一个或以上“否”,即该投标人的评审“结论”为“否”,即该投标人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2、表中全部评审结果为“是”,视为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3、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日期:45
附件13(本页发给评标委员会成员,投票结束时收回)投票表格项目名称:第轮第轮第轮第轮正式投票规则:以上表格用于正式投票,从上到下每轮投票限使用一行空格,每个空格限填一个方案编号,同一行的空格内的方案编号不得重复。每轮投票允许选择的总数即下一轮候选总数,以得票多的方案当选为下一轮投票的候选方案。不能进入下一轮的方案,根据本轮得票数量确定名次。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入选下一轮的投标方案时,应进行附加投票,以确定名次。若投标人数为9人或以上,第一轮投票从第1行空格开始;若投标人数为5至8人,第一轮投票从上表第2行空格开始;若投标人数为3至4人,第一轮投票从上表第3行空格开始。每轮正式投票允许选择投标方案总数如下:每轮正式投票允许选择总数投标人数3至45至89人或以上第1轮248第2轮124第3轮12第4轮1(1)投票结束后,点票人员对投票人数、票数和每票应选方案总数加以核对和统计,作废的选票不得统计,并向评标委员会报告。(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投票,自投票开始至最终排名统计结果公布期间,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投票过程,不得透露、协商、改变投票结果,不得使用通信联络工具。评委签名:日期:年月日45
附录14(本页发给计票人、见证人,评标结束时收回)投票汇总表格项目名称:日期:年月日方案编号第一轮得票第二轮得票第三轮得票第四轮得票每轮得票相同的排序排列名次投标人名称(建筑师)123412345678910…计票人:见证人:代理机构代表: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48
附录15(本页发给评标委员会成员,投票结束时收回)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评审记录表项目名称:序号主要评判因素较好方案一般方案较差方案1、建筑规划总平面图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地域环境条件,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损害,建筑环境与空间造型和谐统一,充分协调好周边建筑景观的关系.充分考虑基地的后续发展.2、建筑平面建筑外观形式清晰、细腻、精致、简洁,视觉效果良好,建筑内部功能格局合理。地下车库交通流线顺畅。人行出入口要充分考虑地下室到达已有建筑的便捷性.车行出入口要充分考虑交通方便和减少对中心绿地的影响。3、园林景观视野开阔、利用自然风光、尊重自然地形、合理布置绿化、水体,方便户外交流休息。4、结构设计符合项目特点,平战结合,符合规范要求,结构设计经济、合理。5、水电空调符合项目特点,平战结合,符合规范要求,设计经济、合理。6、防核要求防早期核辐射的措施完善;围护结构的防护满足要求;最小结构构件尺寸满足规范要求。7、消防、环保等专业不同战时功能分区的参数选用;便于平战结合使用。消防疏散符合消防规范,系统合理。环保设计合理、经济。8、平战转换要求广州市人防办关于平战转换的410号文件要求,务必区分好平时和战时安装的设备清单。9、基坑支护符合国家规范,符合国家规范、安全,节省造价。10、经济设计模数协调,符合设计标准、规范,造价合理、指标准确,工程造价估算不突破规定的控制要求,材料与构造符合国情并适用于华南地区,建成后节省管理和维护费用综合评价经济、技术、体制、环境、业主、建筑师、评标委员会等都是决定建筑好坏的制约因素,评价一个设计的好坏,有太多的无形因素,无法使用一套刻板的打分系统,因此不宜设置权重和分值。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类型、特点、设计价值观等情况增删评判因素。评委签名:日期:年月日48
附录16(本页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填写)评标委员会名单项目名称:日期:年月日编号姓名工作单位专业职称联系电话备注123456789代理机构代表:见证人:48
附录17(本页发给评标委员会成员,投票结束时收回)投标方案评语项目名称:方案编号评语评委签名:日期:年月日53
附录18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广东海事局大院地下人防及配套设施工程设计任务书一、工程概况1、拟建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怡乐路47号原为中国海员广州疗养院,是一个独立的封闭式大院,大院用地面积为21151平方米,其中可建设用地20984平方米,代征市政道路用地面积167平方米。院内现有9栋多层建筑,是在1955~1987的三十几年间陆续建成的,建筑标准低、质量差,且均无地下室。2、建设内容和投资详见初步设计批复。二、设计依据一、广州市规划局批文《关于同意中国海员广州疗养院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复函》穗规批[2010]343号(按本次招标方案后重新报建)二、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1、地形图2、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提供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D1-528);三、现行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建筑设计规范:(略)三、设计内容53
1、在基地中部绿地下方设置人防地下室,局部设人防掩蔽所,建筑面积约为5600平方米,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强弱电、消防、暖通、道路、绿化、基坑支护等工可、初设批复范围内全部专业的设计工作。2、预留附属工程建筑单体,地上二层建筑,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设电工、监控、保安等管理人员值班室和设备储存仓库。(不在本次招标工程造价范围内,概预算都不计,仅做招标参考)。3、根据广州市规划局批文《关于同意中国海员广州疗养院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复函》穗规批[2010]343号文的设计要点,结合本设计,修改本小区规划,满足规划条件,并做到规划合理,建筑物美观大方,环境优美。4、本工程已进行初步设计,现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四、设计原则53
1、基地临近珠江,临近中山大学,交通便捷、视野开阔、有很好的外部环境。大院内用地面积较大,绿树成荫,草木繁盛,有218颗各类树木。基地地形南高北低,中部和北部地势平坦,南端有天然的矮丘,对基地内部有天然的围合感。建筑方案通过在基地周边布置建筑物,地下室顶层上回填1.5米的覆土层,上部重新集中布置绿地,并注意保护施工场地周边原有树木,内院周边布置环形交通,尽量保持原有大院绿树成荫、宁静宜人的环境,体现绿色建筑、生态理念和节能观念,不但创造宜人的环境气氛,也和项目用地内的景观环境密切集合,充分利用原有的绿化资源。建筑物造型简洁大方,充分尊重地上的多栋保留建筑,在建筑形态、空间处理、建筑细部设计上与原有建筑和周边环境相呼应,力求在建筑和空间中体现院区多年来的文化积淀,试图能够唤起使用者对大院的空间回忆。地下室满足人防要求、出入口交通便捷、入口隐蔽,内部人防设计安全合理、停车方便、使用率高。五、设计要求本项目容积率≤2.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项目的建筑形式以现代建筑为主,并结合周边新建建筑物的建筑风格。成果要求:至少提供以下成果,包括打印版和电子版:此处内容为招标代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填写。1、总平面图2、建筑单体平面图3、建筑单体立面图4、人防图纸六、其它本项目设计合同要求中标人提供限额设计服务,中标人根据初步设计提供的施工图纸应当在满足国家规范、行业标准以及招标人的设计任务书和使用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招标人要求控制工程造价:1、施工图设计应满足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概算和资金构成比例,2、当概算、预算与批复金额出现偏差时,如果未得到招标人的认可,中标人应当无条件修改设计文件至满足以上要求,设计工期不顺延,并不得另行收取修改设计的相关费用。3、在设计招标范围内,结算时设计费用不做调整。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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