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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水电光辉发展历程(8)-综合新能源论文(1)【进入新世纪】进入新世纪,是中国农村水电发展的第三阶段。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一系列文件为标志,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的改革发展进入新阶段、肩负新使命、实现新任务。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实现新跨越,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开创新领域,股份制开发小水电开辟农民增收新途径,水能资源统一管理依法确立和加强,资产重组、配电端改革、农网改造深入进行,农村水电有序开发安全监管逐步到位,农村水电管理积极推进,2008年抗冰雪和地震灾害取得重大胜利,农村水电持续保持较快发展,农村水电国际影响显著提高。一、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实现新跨越(一)国务院批准“十五”期间全国建设40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1999年12月26日~28日,水利部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水利系统水电及农村电气化工作会议。水利部部长汪恕诚在开幕式报告中提出,根据这次会议讨论并将修改的《中国水电农村电气化2001——2015年发展纲要》制定的目标任务,“十五”期间我们将建设40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在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标准的基础上,提高用电水平,增加改善生态、保护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新內容新目标,这是通过努力应该做刭的,国家也会大力支持的。水利部、国家计委、财政部三部委申报,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亲自审定,2001年10月国务院批准“十五”期间全国建设40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2001年11月19日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致信水利部部长汪恕诚,指出:“发展农村水电、加快农村电气化建设,是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条件。
”“从本世纪开始,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这对农村水电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坚持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方向,把农村水电建设同经济建设、江河治理、生态保护、扶贫开发结合起来,进一步搞好治水办电,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加快农村电网改造,提高农村电气化水平,为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2001年11月21日全国农村水电暨“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汪恕诚同志在会上作了题为“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扎实工作,开创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工作新局面”的开幕式讲话。强调要按照电力工业体制改革的方向,加快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水利部副部长陈雷作了题为“大力发展农村水电,实现水电农村电气化”的报告,提出了“十五”水电及农村电气化建设总的要求、目标、任务以及主要对策和措施。水利部副部长敬正书主持会议并就大家关心的投资力度,扶持政策,加快组建企业集团步伐等问题,推进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顺利进行,作了总结讲话。财政部副部长张佑才在会上的讲话中,要求各级财政优先安排资金,支持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国家计委财经司副司长高俊才在会上的讲话中,要求各级计划部门积极支持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建设工作,做好宏观调控,实行政策倾斜,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一如既往地为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为全面完成“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任务作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实施国家有关部委加强指导、紧密配合。水利部商有关部委,并经专家论证,2003年7月发布了《水电农村电气化标准》(SL30—2003),2011年7月发布了《水电农村电气化验收规程》(SL296—2004);水利部下发了《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管理办法》和相应的规章制度,并认真实行分类指导。地方党委、政府加强和改善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的工作,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农业、水利、能源和生态建设,出台优惠政策,优化投资环境,调动社会办电和农民办电的积极性,精心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三)取得重要成就到2005年底,全国建成409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超额完成了国务院部署的建设任务。“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