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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总包(甲):分包(乙):依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本着友好、诚信、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第二条、分包围及分包式1、分包围:完成施工蓝图、图纸会审及设计所有的消防、水电专业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及施工安装。2、分包式:乙包工包料第三条、资质及可乙必须提供相关的企业资质证书。合同签订前,乙必须向甲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可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乙单位公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第四条、合同工期1、自甲通知开工之日起个自然日。或随土建同步完成。-可修编.
-.2、乙必须格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合理安排施工,除遇不可抗力、停电、停水、工作面无法提供外,工期不得延误。3、因下列原因经甲签订确认,乙工期可相应顺延:1)在施工过程中,非乙原因造成停工的;2)设计案改变令施工无常进行而影响进度;3)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包括遇台风、暴雨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政府行为停工指令的);4)需顺延工期的,乙在三天向甲申请,逾期不受理,工期不顺延。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1、乙必须按施工图纸及说明书、设计修改通知、颁发的施工规进行施工。施工及验收规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按:满足设计图纸及消防、水电规,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他的和区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要求,确保工程验收合格。2、乙应格按规定的要求,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定期提交甲审查,所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相关部门的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进场使用和安装。-可修编.
-.3、消防联动系统各子系统间必需自动匹配协调互相联动,包含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门、应急照明、电梯迫降等等。当火灾发生时,感温探测器、感烟探测器接收到动作,把信号传回主机,此时排烟风机、声光报警、电梯迫降至首层、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防火卷帘门均需同时动作。喷淋头爆破,水流指示器动作、压力开关动作、喷淋泵动作。4、隐蔽工程在隐蔽前24小时,由乙通知甲到场检查,甲按时与监理工程师到场检查,经验收签证后,可隐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若乙未通知甲而自行隐蔽,甲有权要求乙重新检查,一切责任由乙负责。5、乙交工前应做24小时的试运行试验。如有吊顶施工,则必须在每层吊顶施工前完成该层的水压检测。6、施工中所使用原材料乙均需要按相关规要求复检合格后使用。7、每道工序完工,乙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或监理验收,经甲、监理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8、经甲验收不合格的,乙应无条件返工至合格,并承担返工的一切费用,工期不予延长。9、各分项施工应符合设计和规要求。乙负责消防工程所有资料及委托有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并将所有合格资料按时送达甲;检测不合格的,由乙无条件进行返修或加固处理,工期不得顺延。10、施工过程中乙有义务发现设计缺陷,并提出优化设计案报甲,如不在图纸围的可办理签证手续,所产生的费用及增量(以签证为准)属增加工程量结算时按实际发生量结算。取费按当期的信息价取费,如无信息价的以市场询价为准。第六条、安全责任、文明施工管理-可修编.
-.1、乙应按照及当地政府颁布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及有关施工扰民、噪音控制、交通、环保的规定,保证施工安全和现场文明,同时满足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2、乙必须遵守甲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乙工作人员,运输车辆进入工地,必须格遵守甲工地各项管理要求,未经甲允,乙的工作人员、运输车辆等不得在甲指定的卸货通道、仓库、作业面等规定的区域以外的地进行活动,任因供原因引发的安全事故和造成的经济损失,所产生的法律经济后果均由乙承担。3、乙如因违反了的有关规定和分包合同有关条款以及甲依工程具体情况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交底等而导致的任伤亡事故,乙应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4、应按照当地政府有关外来人员管理的规定办理有关的诸如暂住证、务工证、市场进入可证等一切所需证件。5、乙的电工、电焊工操作人员等特殊工种按照和地相关文件规定需持证上岗的人员,必须具有符合要求的当地政府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并有相应操作人员进场前报送甲审核。乙应对未经甲同意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的雇佣所引起的任不利后果承担全部责任。6、乙负责自备分包施工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帽并且正确佩戴。7、乙应服从项目现场的安全管理,乙工作人员不得违章操作。8、乙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和地有关规定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等甲有关规定。9、乙进场施工工人的保险由负责进行购买,保证重大伤亡事故保额不低于陆拾万元。如在施工过程中乙发生安全事故的甲只承担保险围外的30%,其余70%由乙自行承担。第七条、材料设备采购-可修编.
-.1、乙购买使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应具有出厂合格证明,如甲要求进行抽样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送交甲,甲如发现乙使用了不合格材料,有权责令立即停用,并采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乙自行承担。2、施工过程中材料价格变动已作为风险因素考虑入承包总价。第八条、工程造价、计量依据及付款式1、工程造价:本合同总造价暂定为人民币佰万元整(¥:元)。按2016定额下浮15%为结算式。结算价为不含税价格,乙自行完税。2、计量依据:本消防、水电工程造价按2016定额结合当期市场信息价进行取费,消防、水电安装工程造价下浮15%作为甲与乙的最终结算价格。乙不承担项目管理及施工配合等其他费用。3、以上工程总造价由乙提供相应的发票或承担税金。4、付款式: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或委托支付到指定的第三(供货商)账户,并开具发票。5、付款计算式:乙按甲要求垫款自五至十层预埋完工后,甲按乙完成施工工程量的80%拨付工程进度款给乙。之后预埋期间甲按每五层拨付一次工程进度款给乙。(1)当消防、水电工程开始安装,则甲按每月完成的工程量支付给乙工程进度款=(乙完成产值额×80%)。(2)当工程量属于乙与甲签订合同规定之外的消防、水电工程,即乙与甲办理签订手续的消防、水电已施工的工程,则甲应支付给乙的工程进度款=(乙完成产值额×80%)。-可修编.
-.(3)经相关部门验收机构对本工程进行消防、水电竣工验收合格后,累计支付甲与乙的最终结算价格的下浮(15%)90%。消防、水电竣工验收合格后计算公式:甲累计应支付给乙消防、水电安装工程款=(乙完成产值额下浮:(15%)×90%)。(4)经甲乙双办理完结算后1个月,累计支付至甲与乙的最终结算价格的97%。审计结算后计算公式:甲累计应支付给乙消防、水电安装工程款=(乙完成产值额×(下浮15%)×97%)。(5)乙余下3%消防、水电安装工程款作为质保金(无息),免费保修期届满一年后无任质量问题,甲一次性付清余款。(6)免费保修期届满无任质量问题甲应付乙工程款计算式:乙余下3%消防、水电安装工程款=甲乙双结算的消防、水电安装工程款×3%(无息)。第九条、质量保修1、本工程免费质量保修期限为壹年,自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在建筑物设计使用期限前壹年免费维修,人为破坏除外。2、乙在接到甲维修通知后24小时到现场并及时处理。3、在免费保修期,乙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定期与甲沟通达到1次/月,以书面记录材料为准或短信告知。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令甲能够随时同乙取得联系。如乙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应及时通知甲。若因乙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将视为乙放弃保修责任,甲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承担所有费用。4、乙联系人:,联系:。5、保修金支付法-可修编.
-.5.1质量保修金在规定的质保期满后,经双确认无任质量问题,甲一次性无息付给乙。5.2在免费质理保修期,出现质量问题,乙接到甲维修通知后,未能在第九条的第2款规定时间进行维修,则视为授权甲组织维修,并由乙承担所有费用和质量责任,同时甲加收维修费用10%的劳务费。上述费用在乙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后,乙负责补足质保金。5.3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出现质量问题,由于乙原因,甲无法同乙取得联系,按照5.2款执行。5.4出现质量问题后,甲是否与乙指定的联系人取得联系及联系时间以甲联系记录为准,维修项目及费用以甲、实际施工双签字为准。5.5乙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必须按照甲规定的时间、材料、工艺进行维修,如甲或业主自行装修改变所造成的除外。对同一问题重复维修叁次以上者(含叁次),甲有权视乙为责任心不强,技术不过关而自行解决,费用由质保金中扣除。5.6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乙维修只收取材料成本费,不收取工时费等其他任费用。第十条、甲的权利和义务1、甲负责为乙协调施工用水、用电及材料堆放和施工场地、在施工期间用水用电由甲承担费用。2、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甲、乙双配合存在问题及有关技术问题。3、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的形式交给乙,并进行现场交验。-可修编.
-.4、清除地面架空及地下障碍物及清除对施工影响的边障碍物,包括管线、施工便道、平整场地、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的遗留问题。5、负责做好现场“三通一平”工作,提供能够满足施工的施工现场。6、向乙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资料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7、向乙提供施工所需的电源至施工现场30米,施工用水、用电费由甲承担。8、负责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9、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签证。对乙提出的合理案,甲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三天会同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并答复。10、配合协调业主投资负责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监测单位进行消防、水电监测、业主投资承担相关费用。11、负责按合同拨付工程进度款。1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第十一条、乙的权利和义务1、由乙根据施工现场及甲提供的施工设计文件,开工前编制好详细的施工组织案,送甲和有关部门审核。2、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和工程施工规要求进行施工,文明施工,保障施工安全。及时组织好劳动力、材料及机械进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施工期间乙必须按操作规程及甲的管理制度进行施工的。4、乙必须如期开工、竣工并按时保质移交整个工程。在任情况下(除发生不可抗力之外),未经甲书面同意乙均不能擅自停工。-可修编.
-.5、乙进场施工前应完善其有关手续,同时于开工后15天向甲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如甲审核未能通过,乙应在3天按甲要求修改调整完成并提交新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负责按图纸进行测量、定位、放线等施工全过程工作,符合图纸设计及施工规要求。每月按时报量。6、施工过程中遵过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同时保证工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现行相关的管理规定,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防事故隐患。7、接受甲现场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管理机构的监督和检查,接受甲现场代表的检查工作。对承担的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负责。8、按照自行编制好并通过审批的消防、水电工程施工案施工,负责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确保资料及时并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9、乙必须格按照甲提供的施工图纸、说明文件、颁发的有关工程规,规程和标准,甲乙双的技术交底文件和甲的书面指令进行施工,并接受甲、监理的监督、检查。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乙提出的变更必须经甲书面确认后,可组织施工,否则后果自负,如给甲造成经济损失的乙应予以赔偿。10、乙必须遵守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规以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向甲报告。-可修编.
-.11、乙对消防、水电、电气线路、消防、给排水、给水管道等隐蔽工程都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并且要结合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重大程序分阶段做好质量记录。消防、水电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但未通过相关部门验收之前,乙应组织甲办理工程移交手续,甲对整个消防、水电系统负责。消防验收合格后,乙必须主动向甲(监理)提供有关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开通报告、隐蔽工程记录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册等文件资料,切实履行交接手续并主动做好工程的后期维护保养工作。1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未移交甲前,甲应妥善保护乙提供的设备现场,造成损坏的由甲负责赔偿。13、乙有责任教育工人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乙按要求拍好相片及按甲规定做好相关资料交由甲存档。因乙原因在施工过程中,乙或者乙人员的行为对甲及第三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由乙承担包括赔偿责任在的所有法律责任,且乙不得因此影响工程施工进度。14、甲可以不定时对工程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抽查,乙施工不符合双约定的要求或有关技术规,甲可要求乙停工整改或返工,停工整改或返工给双造成的损失和返工费用由乙承担,且因此而延误的工期不顺延。15、乙负责编制消防、水电安装工程施工案如需专家论证费用由甲承担。16、甲做好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工作,使施工场地能够满足施工要求。-可修编.
-.17、乙在施工过程中,服从甲、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和指挥。18、认真做好施工记录,施工时发现地质资料数据类别与实际情况不符合时,必须协同甲,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等人员研究处理意见,及边建筑的拍照,摄像取证工作。配合甲办理与业主的签证。19、施工中如发现设计与实际施工产生明显差异时,应即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20、乙都必须认真贯彻、行业和颁发的安全生产针、政策,格执行有关法规。21、乙必须有安全管理体制,承包实施期间,乙指派同志全面负责项目的安全工作。22、乙的各类作业人员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素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23、乙根据甲安全制度(文件),应结合现场实际,制定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安全检查和安全考核制度。24、乙在分包实施期间必须接受甲的安全监督、检查,查出的违规违纪现象,按甲安全考核办法进行扣款处理,扣款从工程款中扣除。对查出的危险隐患,分包人必须在限期整改。25、乙双人员对所处的区域或作业环境、设备、设施等,必须认真检查和确认,发现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可施工。一经施工即表示乙确认上述因素符合安全要求或处于安全状态。26、甲乙双人员对本合同项目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否则后果自负。-可修编.
-.27、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电等区域施工作业,乙必须格执行有关专业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防措施。28、乙需用电时,必须在甲指定地点布置电源,合理安排用电,若擅自拉、送电所造成后果的由肇事者单位负责。29、施工机械要勤保养,施工过程中确保机械安全使用。30、乙在施工中,防地下管线和高压架空电线受损,发现问题立即向甲提出,采取保护措施后可继续作业。31、乙在施工中造成伤亡事故,在场人员必须及时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事故现场,并负责处理伤亡善后工作和承担所有发生的费用,同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甲通报事故情况。32、乙在施工现场作业必须佩戴好安全帽,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服从甲、监理及业主单位的监督和管理。33、施工中必须坚持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不得进行冒险作业,每天坚持开展班前安全教育活动,将活动记录每交甲存档。34、乙应自觉维护施工现场的整洁,做到材料堆码整齐,有序作业,禁乱丢,乱放。每天做好下班前的施工场地整理,保持干净、整洁的施工环境。做到施工后的工完场清。35、施工中因乙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承担全部经济责任。36、竣工验收后,乙应及时向甲办理离场前与本工程相关的移交手续,在甲发出离场指令时,所有施工设备及人员必须在一陆续撤离施工现场。-可修编.
-.37、乙必须遵守甲制订的一切管理制度和规定,服从甲项目部的管理。38、乙有义务对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工程指令进行复查,对发现的问题或存在的疑问,有义务及时向甲提出。39、乙应对自身的施工法、技术措施以及工人操作的可靠性、安全性负全责。40、每道工序完成,必须经甲施工主管验收合格后,可开始下一道工序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承担。41、乙施工中如发生质量事故,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应同时向甲报告,获得进一步处理的指令。42、乙有义务告知乙所有作业人员服从项目现场安全管理和不得违章操作。43、乙应对进入施工场地的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文明宣传和教育。44、乙承担工程容中所涉及的业、外联等一切费用。45、设备进退场费用及安装费乙自理,水电费由甲自理。46、乙必须向甲提交本消防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保证资料。47、乙负责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装、竣工验收、质保服务及提交消防验收报告,与甲指定的设计单位沟通等工作,确保消防验收通过。48、乙必须按照经甲书面确认或甲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确认的安装案、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49、乙提出的变更必须经甲书面确认后,可组织施工,否则后果自负,如给甲造成经济损失的乙应予以赔偿。-可修编.
-.50、乙必须遵守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规以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向甲报告。5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未移交甲前,乙应对本消防工程进行成品保护,造成损坏的由乙负责赔偿。52、乙负责为甲培训维护人员共计1人,至完全独立操作为止。53、在竣工验收后,乙负责对其所安装的设备进行每年度测试工作。54、乙不得跨越甲直接接受监理单位、业主单位的管理,只能接受甲的管理。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甲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收到乙的书面催告通知后在十日仍未支付的,应从催告期满之日起,每延误一天向乙支付应付款项的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造价10%。未按合同约定超过30日未支付工程款的,乙有权停止工程施工,由此产生的停工损失由甲负责承担。2、消防、水电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擅自使用造成损坏的,由甲承担相应责任,消防、水电工程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除外。3、单面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承担。4、工程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或未通过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验收,乙必须甲指定的期限无偿返工直至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5、工程如因乙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每延误一天,乙必须向甲支付本消防、水电工程总造价的1‰-可修编.
-.的违约金,甲有权直接在乙应付未付款中扣除。逾期超过15日的,视为违约,甲有权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乙因此影响甲工程进度的,则按本合同分包总价的60%结算,并赔偿由此给甲造成的损失。6、乙在消防、水电工程竣工后30日将竣工资料及其他与消防、水电工程有关的资料交付甲,否则每延误一天,必须向甲支付消防工程总造价1‰的违约金。第十三条、不可抗力1、甲乙双的任一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2、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符合《民法通则》第153及《合同法》第117条第二款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3、证明是指有关权威机构出具或双认可的书材料。第十四条、解除本合同:1、由于乙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甲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且乙在收到甲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有权向乙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时生效。乙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本消防工程甲与乙结算总价的10%向甲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造成的损失。2、由于甲违约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且甲在收到乙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有权向甲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之日生效,甲应向乙支付双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及10%的违约金。-可修编.
-.3、守约依据本款规定解除本合同,并不影响其追究违约违约责任的权利。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2、本合同经双协商一致而终止。3、本合同因一出现违约而解除本合同里的任意条款的违约情况,另一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争议解决式本合同发生争议,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工地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六条、条款甲乙双对本合同约定的容均负有义务,除非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披露之外,任一不得将本合同的容向第三泄露。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1、合同签署之日,乙应向甲一次性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作为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此款项待乙施工至5层预埋完工时无息退还拾万元整(100000.00元),剩余拾万元整(100000.00元)待乙施工至十层预埋完工时甲一次性无息退还完。2、双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书由双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可生效。-可修编.
-.3、合同文件解释顺序:本合同及其附件、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书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如果本合同与其附件、补充合同的容之间产生矛盾,按时间顺序以最后时间约定的容为准。4、本合同适用《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国合同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5、本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或经双同意修改并加盖公章)的合同条款文本印刷(或打印)的文字,视为双同意的容。第十八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执贰份,乙执壹份,自双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可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相关说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XX号:XX号:::年月日-可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