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56 MB
- 91页
-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绪论第一篇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第二篇国际贸易术语第三篇合同条款第四篇交易磋商和合同商订第五篇合同的履行第六篇国际贸易方式
第三篇合同条款商品品名和品质商品数量商品包装商品价格国际贸易货物运输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货款支付商品检验检疫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运输方式运输单据装运条款国际货物运输
运输方式海洋货物运输集装箱运输国际多式联运成组运输托盘运输大陆桥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公路运输内河运输邮政运输管道运输上一页
国际货物贸易运输概述国际贸易运输是以国际服务贸易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一种无形的国际贸易。
国际贸易运输的特点政策性强运输线路长,环节多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多变时间性强风险大
国际贸易运输的地位和作用(一)国际贸易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二)交通运输的重要分支(三)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四)促进交通运输的发展(五)平衡国家外汇收入的重要手段
国际贸易运输的任务和要求任务:合理利用各种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多快好省地完成进出口运输任务要求要求:迅速、安全、准确、节省、方便。同时加强协作与配合
国际货物运输的组织体系
承运人货主运输代理人装卸公司和理货人
海洋货物运输海洋运输是最主要的运输方式,其运量在国际贸易中占80%以上。海运特点:运量大运费低对货物的适应性强
海运当事人1、承运人----承办运输货物事宜的人2、托运人----委托他人办理货物运输事宜的人3、货运代理----代为办理货物运输事宜的人。货代&船代海洋货物运输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基础知识海上货物运输船舶航线与港口知识
海洋运输船舶的经营方式按照海洋运输船舶经营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海洋货物运输返回
一、班轮运输(linertransport)的特点1、四固定:固定航线、停靠港口、船期和运费费率2、管装管卸。3、各类货物都可以接受。4、承托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班轮提单上所载条款为依据。班轮运输(定期船运输)
二、班轮运费基本运费+附加运费班轮运输(定期船运输)全程运费的主要部分:货物从装运港到卸货港所应收取的基本运费。由于突然事件或客观情况变化或需要特殊处理的货物所另外收取的各种费用
1、基本运费的计算标准:(1)按货物的毛重(重量吨,W)----以公吨为计量单位(2)按货物的体积(尺码吨,M)----以立方米为计量单位(3)按货物的FOB总值(A.V.)(4)按货物重量或尺码从高计收(W/M)(5)按货物的重量、尺码或价值三者从高计收(W/MorA.V.)(6)按货物重量或者尺码选择其高者,再加上从价运费计收(W/MplusA.V.)(7)按每件货物作为一个计费单位收费(8)按起码运费计收。(9)临时议定运价班轮运输(定期船运输)
2、班轮附加费(additionalcharge):(1)计收方式:一般以基本运费的一定百分率计收,也有以运费吨计收。(2)常见的班轮附加费:燃油附加费超重附加费超长附加费港口附加费等班轮运输(定期船运输)
3、班轮运费的计算方法(采用等级费率表时)基本步骤:A、先根据货物的英文名称从货物分级表中查出货物的计费等级和计算标准;B、再从航线费率表中查出有关货物的基本费率;C、然后加上各项须支付的附加费率,总和即为有关货物的单位运费D、最后乘以计费重量吨或尺码吨计算公式:总运费=基本运费率X(1+附加费率)X运费吨班轮运输(定期船运输)
例:货物分级表货名计算标准等级农业机械(包括拖拉机)W/M9棉布及棉织品M10小五金及工具W/M10玩具M20
例:中国-东非航线等级费率表(单位:港元)(注:东非基本港口为路易港(毛里求斯)、达累斯萨拉姆(坦桑尼亚)、蒙巴萨(肯尼亚)等。等级(Class)费率(Rates)1243225432644280529963147341836794041044320477
例题:上海运往肯尼亚蒙巴萨港口“门锁”一批计100箱,每箱体积为20CMX30CMX40CM,毛重为25公斤。当时燃油附加费为30%,蒙巴萨港口拥挤附加费为10%。门锁属于小五金类,计收标准是W/M,等级为10级,基本运费为每运费吨443.00港元,试计算应付运费多少?班轮运输(定期船运输)返回
一、特点:1、与班轮运输方式下的“四定一负责”相反,具体规定可由船东和租船人临时议定。2、适合运输大宗低价货物3、没有固定的运价4、租船运输中的提单不是一个独立的文件租船运输(不定期船运输)
二、租船运输的方式----定程租船、定期租船等1、定程租船(VoyageCharter)(程租船或航次租船)定义:是根据船舶完成一定的航程来租赁的。船舶所有人负责提供一艘船舶,在指定的港口之间进行一个航次或数航次指定货物的运输。分类:单航次、来回航次、连续单航次和包运合同租船运输(不定期船运输)
二、租船运输的方式----定程租船、定期租船等2、定期租船(TimeCharter)(期租船)定义:是指由船舶所有人按照租船合同的约定,将一艘特定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交给承租人使用的租船方式。租船运输(不定期船运输)
二、租船运输的方式----定程租船、定期租船等程租与期租的主要区别:(1)运费支付不同(2)费用划分不同(3)对船舶的调试权不同(4)对船舶的管理要求不同租船运输(不定期船运输)
三、租船运输费用程租船费用主要包括程租船运费和装卸费。另外还有速遣费、滞期费等。1、程租船运费指货物从装运港至目的港的海上基本运费。计算方法:(1)按运费率(2)整船包价租船运输(不定期船运输)
2、程租船的装卸费(1)“班轮条件”(GROSSTERMS;LINERTERMS;或BERTHTERMS)(2)船方管装不管卸(FO)(3)船方管卸不管装(FI)(4)船方装和卸均不管(FIO)(5)船方不管装卸、理舱和平舱(FIOST)租船运输(不定期船运输)
3、许可装卸时间是指允许完成装卸任务所约定的时间。一般以天数或小时来表示。主要规定有:(1)日或连续日(2)工作日(3)晴天工作日(4)连续24小时晴天工作日(国际上运用最多)租船运输(不定期船运输)
注:装卸的起止时间。一般是在船长向租船人递交“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后开始起算。各国习惯上都以货物装完或卸完的时间作为装卸的止算时间。租船运输(不定期船运输)
4、滞期费和速遣费滞期费(demurrage)是指在规定的装卸期限内,租船人未完成装卸作业,给船方造成经济损失,租船人对超过的时间向船方支付一定的罚金。速遣费(dispatchmoney)是指在规定的装卸期限内,租船人提前完成装卸作业,使船方节省了在港开支,船方向租船人支付一定的奖金。租船运输(不定期船运输)
注:装卸时间、滞期费和速遣费的规定是在程租船的运输方式下才采用的。在班轮运输方式下,不需要这三方面的规定。租船运输(不定期船运输)
租船应当注意的问题(1)租船前须了解贸易合同中的有关条款。对相关条款,尤其是费用部分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下来。(2)了解相关港口情况。(3)谨慎选择货运船舶和船东。(4)要了解船运行市,利用船东之间、代理商之间、不同船型之间的矛盾,争取有利的价格成交。租船运输(不定期船运输)返回
运输单据海运提单一、概念海运提单(oceanbilloflading,B/L),简称提单,是船方或其代理接管承运货物或货物装船后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以及承运人据以保证交付货物的凭证。
二、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是货物收据:不仅证明收到货物的状况,而且证明收到货物的时间。是物权凭证:交货凭证;转让物权;抵押融资。是运输契约的证明----提单与运输契约有什么联系呢?海运提单
提单性质经典案例英国某进口方甲租用某船方乙的”阿登纳斯”号船运送一批中国的进口柑橘,双方约定该船应该直接驶往利物浦.但乙方签发的提单上却有这样的语句:船可以用任何方式,经由任何航线驶往目的港.实际上这艘船先到了比利时的安特卫普港,再到利物浦时正赶上英国政府提高进口柑橘的关税,而且大批中国柑橘已经到货,柑橘的市场价格下跌,甲方因此而受到了巨额的损失.思考:乙是否应对甲的损失承担责任?
评析:不管是租船运输还是班轮运输,提单都并非是运输合同本身,提单只是海上运输合同的证明,当提单上的条款与运输合同中约定的内容有冲突时,应以双方的运输合同为准.本案中既然双方约定该船应直接驶往利物浦,则这就是双方意思一致的结果,应视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当提单上的条款与运输合同不致时,应以运输合同的内容为准.因而,船方乙的行为违反了运输合同,船方乙应该向甲方赔偿.
三.海运提单的种类(1)根据货物是否已经装船,可分为已装船提单(onboardB/L)和备运提单(receivedforshipmentB/L)。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如信用证要求海运提单作为运输单据,银行将接受注明货物已装船或已装指名船舶的提单。所以在国际贸易中,一般都要求卖方提供已装船提单。海运提单
(2)根据货物外表有无不良批注来划分,可分为清洁提单(cleanB/L)和不清洁提单(uncleanB/L或foulB/L)。按《统一惯例》规定,除非信用证上明确规定可以接受外,银行只接受清洁提单。清洁提单也是提单转让时所必备的条件,即不清洁提单不可以转让。海运提单
案例:凭保函换取清洁提单一次CIF出口合同,在装船的过程中,发现在28箱货物外表有不同程度破碎,船方于是要开出不清洁提单,在卖方的请求下,并且卖方写下保证函,即若收货人因包装破碎货物受损而向承运人索赔时,由我方承担责任,最终出示了清洁提单。货到目的地后,买方发现有40箱货物因包装破碎货物严重受损,于是要求承运人赔偿20多万美元损失。试分析这个案例中有几方受到损失?海运提单
(3)根据抬头(收货人)不同来划分,有记名提单(straightB/L)、不记名提单(bearerB/L)和指示提单(orderB/L)三种。记名提单不能通过背书方式转让给第三方,不能流通,故在国际贸易中很少使用.不记名提单无须背书转让,流通性极强,风险较大,故在国际贸易中很少使用.指示提单可经过背书转让,故其在国际贸易中广为使用.海运提单
记名提单和不记名提单记名提单(StraightB/L)收货人是具体的公司名称,只有收货人才能提货,又称为“不可转让提单”。当货物装上船的时候,这份货权就完全是收货人的了,无论对卖方与付款银行都不利。记名提单一般只用于运输贵重物品或有特殊用途的货物。不记名提单(BearerB/L),又称“空白提单”收货人一栏内不填写收货人名称而留空的提单。提单持有人可以不作任何背书转让或提取货物。由于这种提单风险大,国际贸易中很少使用。
指示提单(OrderB/L)指示行为是用背书来体现:凭XXX的指示才能使另外的人使用提单来提货。记载方式:Toorderofshipper凭托运人指示(托运人背书)ToorderofXXXBank凭银行指示(银行背书)ToorderofXXX凭x公司指示(公司背书)Toorder=Totheorder凭指示(托运人背书)
背书的两种形式空白背书(无指定收货人)由背书人(提单转让人)在提单的背面盖章+签字就可以转让提单,谁拿到正本提单谁提货;我国在出口业务中大多使用凭指示空白背书的提单。记名背书(指定收货人)由背书人在单据背面盖章+签字,然后说明:PleasedelivertoXXX公司
(4)根据提单使用效力,可分为正本提单(originalB/L)和副本提单(copyB/L).正本提单具有法律效力,一般一式三份或两份.副本提单仅供参考之用,不可转让.海运提单
(5)根据运费收取的方式,可分为运费已付提单(freightprepaidB/L)和运费到付提单(freighttocollectB/L)以CIF,CFR条件成交:预付运费后方能取得提单;付费后,若货物丢失,运费不退。以FOB成交:运费到付。目的港付清运费后方能提货。海运提单
直达提单(DirectB/L),是指货物从装运港装船后,中途不换船而直接运到目的港使用的提单。直达提单上仅列有装运港和目的港的港口名称。在国际贸易中,如信用证规定货物不准转船,卖方就必须取得承运人签发的直达提单后才能向银行办理议付货款。转船提单(TransshipmentB/L),是指货物须经中途转船才能到达目的港而由承运人在装运港签发的全程提单。转船提单上注有“在某港转船”的宇样,承运人只对第一程运输负责。(6)按运输方式可分为直达提单、转船提单、联运提单
联运提单(ThroughB/L:须经两种或两种以上运输方式(海陆、海河、海空、海海等)联运的货物,由第一承运人收取全程运费后,在起运地签发到目的港的全程运输提单。联运提单虽然包括全程运输,但签发提单的承运人只对自己运输的一段航程中所发生的货损负责,这种提单与转船提单性质相同。
(7)按签发提单的时间划分倒签提单(antidatedB/L)----货物装船后,应托运人请求船方签发的早于货物实际装船日期的提单。预借提单(advancedB/L)----货物尚未装船,预先签发的、借给托运人的一种提单。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上的日期都不是真正的装船日期。这种行为侵犯了收货人的合法权益,故应尽量减少或杜绝使用。两种提单均须托运人提供担保函才能获得。海运提单
倒签提单案例(上)我国某公司与瑞士某公司签订某农产品3500公吨的合同,每公吨CIF鹿特丹24英镑共值84000英镑。装船日期为当年12月至次年1月,对方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进行支付。我国某公司在租船装运时,因原订货船临时损坏,在国外修理,不能在预定的时间到达我国口岸装货,临时改派香港某公司租船装运,但又因连日风雪,迟至2月11日才装完毕,2月13日开航。
倒签提单案例(下)我公司了取得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装船日期(即19××年12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提单,要求外轮代理公司按次年1月31日签发提单,并以此提单向我银行办理议付。货物到达鹿特丹,经买方聘请律师上船查阅航行日志,查实提单的签发日期是伪造的立即凭证向当地法院起诉,并由法院发出扣船通知。船由外轮公司以30000英镑担保放行,我方经四个月的谈判,共赔偿20600英镑,买方才撤回上诉而结案,既损失了外汇,又对外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8)按船舶营运方式划分班轮提单(LinerB/L)----采用班轮运输方式,由经营班轮运输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提单。租船运输提单(CharterPayerB/L)----在租船运输中,在货物装船后承租人要求船东或船长根据租船合同签发的提单。银行在接受这类提单时,通常要求买方提供租船合同副本。海运提单
(9)按提单内容的繁简划分全式提单(LongFormB/L)----详细列有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责任和免责等条款的提单。简式提单(ShortFormB/L)----只有正面内容,而背面是空白的提单。海运提单
(10)其他种类提单:①舱面提单(ondeckB/L)。指承运货物装在船舶甲板上所签发的提单,签发的提单上注有“货装甲板”字样.托运人一般都向保险公司加保舱面险,以保货物安全。《海牙规则》规则不适用于甲板货,除非在提单条款中明确订明。《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约定,银行不接受舱面提单。海运提单
②过期提单(staleB/L)。信用证项下,是指错过规定的交单日期或者晚于货物到达目的港的提单。错过规定的交单日期是指卖方超过提单签发日期后21天才交单议付的提单,根据《统一惯例》规定,银行拒绝接受此类提单;晚于货物到达是在近洋运输时,货物先到单据后到,所以在近洋国家间的贸易合同中,一般都订有“过期提单可以接受”(StaleB/Lisacceptable)的条款。海运提单
提单的内容1.提单的正面条款1)托运人提供并填写的部分2)承运人需填写的部分3)承运人印就的文字部分2.提单的背面条款印就的规定承运人和货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豁免的条款.
海运提单正面填写主要注意事项(1)托运人(SHIPPER),一般为信用证中的受益人。如果开证人为了贸易上的需要,要求做第三者提单(THIRDPARTYB/L),也可照办。(2)收货人(CONSIGNEE),如要求记名提单,则可填上具体的收货公司或收货人名称;如属指示提单,则填为“指示”(ORDER)或“凭指示”(TOORDER);如需在提单上列明指示人,则可根据不同要求,作成“凭托运人指示”(TOORDEROFSHIPPER),“凭收货人指示”(TOORDEROFCONSIGNEE)或“凭银行指示”(TOORDEROFXXBANK)。
海运提单正面填写主要注意事项(3)被通知人(NOTIFYPARTY),这是船公司在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发送到货通知的收件人,有时即为进口人。在信用证项下的提单,如信用证上对提单被通知人有权具体规定时,则必须严格按信用证要求填写。如果是记名提单或收货人指示提单,且收货人又有详细地址的,则此栏可以不填。如果是空白指示提单或托运人指示提单则此栏必须填列被通知人名称及详细地址,否则船方就无法与收货人联系,收货人也不能及时报关提货,甚至会因超过海关规定申报时间被没收。
海运提单正面填写主要注意事项(4)提单号码(B/LNO),一般列在提单右上角,以便于工作联系和查核。发货人向收货人发送装船通知(SHIPMENTADVICE)时,也要列明船名和提单号码。(5)船名(NAMEOFVESSEL),应填列货物所装的船名及航次。(6)装货港(PORTOFLOADING),应填列实际装船港口的具体名称。
海运提单正面填写主要注意事项(7)卸货港(PORTOFDISCHARGE),填列货物实际卸下的港口名称。如属转船,第一程提单上的卸货港填转船港,收货人填二程船公司;第二程提单装货港填上述转船港,卸货港填最后目的港;如由第一程船公司出联运提单(THROUGHB/L),则卸货港即可填最后目的港,提单上列明第一和第二程船名。如经某港转运,要显示“VIAXX”字样。在运用集装箱运输方式时,目前使用“联合运输提单”(COMBINEDTRANSPORTB/L),提单上除列明装货港,卸货港外,还要列明“收货地”(PLACEOFRECEIPT),“交货地”(PLACEOFDELIVERY)以及“第一程运输工具”(PRE-CARRIAGEBY),“海运船名和航次”(OCEANVESSEL,VOYNO)。填写卸货港,还要注意同名港口问题,如属选择港提单,就要在这栏中注明。
海运提单正面填写主要注意事项(8)货名(DISCRIPTIONOFGOODS),在信用证项下货名必须与信用证上规定的一致。(9)件数和包装种类(NUMBERANDKINDOFPACKAGES),要按箱子实际包装情况填列。(10)唛头(SHIPPINGMARKS),信用证有规定的,必须按规定填列,否则可按发票上的唛头填列。(11)毛重,尺码(GROSSWEIGHT,MEASUREMENT),除信用证另有规定者外,一般以公斤为单位列出货物的毛重,以立方米列出货物体积。
海运提单正面填写主要注意事项(12)运费和费用(FREIGHTANDCHARGES),一般为预付(FREIGHTPREPAID)或到付(FREIGHTCOLLECT)。如CIF或CFR出口,一般均填上运费预付字样,千万不可漏列,否则收货人会因运费问题提不到货,虽可查清情况,但拖延提货时间,也将造成损失。如系FOB出口,则运费可制作“运费到付”字样,除非收货人委托发货人垫付运费。
提单业务(一)提单的签发1。提单签发人:提单必须由承运人或船长或他们的代理签发,并应明确表明签发人身份。一般表示方法有:CARRIER,CAPTAIN,或“ASAGENTFORTHECARRIER:XXX”等。2。提单签发的地点和日期:提单签发的地点应当是货物的装船港。提单上所签的日期就是货物全部装船完毕的日期,而且必须与信用证或合同上所要求的最后装船期一致或先于装期。3。提单份数。提单份数一般按信用证要求出具,如“FULLSETOF”一般理解成三份正本若干份副本。等其中一份正本完成提货任务后,其余各份失效。
(二)提单在跟单信用证中的流转程序银行系统交付L/C规定单据付款交单付货款卖方/出口商签定贸易合同买方/进口商到货通知签发提单订立运输合同/送交货物凭正本提单提货承运人/船公司提单业务
(三)提单在跟单信用证机制中存在的问题1。伪造提单----银行对于提单是否伪造一般不承担任何责任[在国际贸易中,国际商会所规定的3种基本贸易单证:卖方发票装船提单和保险单均极容易作伪。]2。倒签提单提单业务
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1、《关于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海牙规则》(HagueRules)1924年8月25日,国际法协会签订1931年6月2日生效。使用最为广泛的国际公约。
2、《关于修订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议定书》----《维斯比规则》(TheVisbyRules)1968年2月签署由于货方国家的强烈反对《海牙规则》有偏袒承运人的倾向。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
3、《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汉堡规则》(TheHamburgRules)1978年3月通过对《海牙规则》的全面修改大大加重了承运人的责任,成为在国际航运领域内建立国际经济新程序的一项成就。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
3个国际公约的区别1、承运人的责任基础不同。2、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不同。3、规则适用的货物的范围不同。4、承运人的责任期限不同。5、诉讼时效的规定不同。6、对延迟交货的规定不同。7、公约适用范围的规定不同。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
案例分析2006年我国A公司与日本B公司达成一笔买卖合同。约定B向A提供不同型号的空调产品共X台,总价款共计Y美元,以L/C方式付款,于2006年8月29日前装货,由我国C公司承运上述货物。A如约向银行申请开立了信用证。C公司因船舶发生故障,于9月9日才抵达装运港装货。B为了不影响结汇,向承运人提出以保函换取清洁提单。C公司接受了B公司的保函,签发了8月29日已装船的清洁提单。B公司凭全套单证从开证行收回全部货款。A公司持C公司签发的提单到港口提货时,发现该提单所载的船舶还未抵港,迟至9月29日才到目的港。由于销售季节已过,给A公司造成巨大损失。
请问:(1)C公司签发的提单属于哪种类型的提单?根据案情说明原因。(2)A公司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取证,以什么事由起诉C公司?(3)C公司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海运单海运单的定义、性质及作用海运单(SeawayBill)是发货人和承运人之间的货物运输合同的凭证。海运单不是货物的物权凭证,故不得转让。海运单具有三个基本作用:(1)承运人收到由其照管的货物的收据;(2)运输契约的证明;(3)在解决经济纠纷时作为货物担保的基础。
海运单与提单的区别和联系1,提单是货物收据、运输合同、也是物权凭证;海运单只具有货物收据和运输合同这两种性质,它不是物权凭证。2,提单可以是指示抬头形式,能够背书流通转让;海运单是一种非流通性单据,海运单上标明了确定的收货人,不能转让流通。海运单
海运单与提单的区别和联系3,海运单和提单都可以作为已装船(SHIPPEDONBOARD)形式,也可以是收妥备运(RECEIVEDFORSHIPMENT)形式。海运单的正面各栏目格式和缮制方法与提单基本相同,只是海运单收货人栏不能作成指示性抬头,应缮制确定的具体收货人。4,提单的合法持有人和承运人凭提单提货和交货,海运单上的收货人,并不出示海运单,仅凭提货通知单和身份证明提货,承运人凭收货人出示适当身份证明交付货物。海运单
海运单与提单的区别和联系5,提单有全式和简式提单之分,而海运单是简式单证,背面不列详细货运条款但载有一条可援用海运提单背面内容的条款。6,海运单和记名提单,虽然都具名收货人,不做背书转让,但他们有着本质的不同,记名提单属于提单的一种,是凭物权凭证,持记名提单,收货人可以提货却不能凭海运单提货。海运单
使用海运单的优越性(一)交货方面交货的条件不取决于呈递海运单,也无须遵循单据手续,承运人只要将货物交给海运单上所列明的收货人或其授权的代理,就被视为已经做到了小心谨慎,相信已将货物交给了合适的人。对于收货人来说,则免除因等海运提单而招致的延误损失,或为防止货物错交向承运人出具的银行担保。海运单
使用海运单的优越性(二)风险方面由于海运单的不可转让性,这使得它成为一种安全的凭证,从而减少欺诈。即使第三者非法得到或捡到别人丢失的运单,也不能提取货物,因此对收货人不存在风险。海运单
使用海运单的优越性(三)程序方面由于托运人不必向收货人交海运单,因此运输单据例如保险单和商业发票,可以在装完货后立即发送给有关当事人。而使用提单时,由于必须向收货人交正本提单,因此上述单据(还必须是全套的已装船提单)只有在提单签发后才能发送给有关当事人。海运单
海运单的使用1、跨国公司的总分公司或相关的子公司间的业务往来。2、在赊销或双方买方付款作为转移货物所有以的前提条件,提单已失去其使用意义。3、往来已久,充分信任,关系密切的伙伴贸易间的业务.4、无资金风险的家用的私人物品,商业价值的样品5、在短途海运的情况下,往往是货物先到而提单未到,宜采用海运单。海运单
装运通知(ShippingAdvice)---利于船货衔接派船通知---买方发送给卖方:船舶安排事宜备货通知---卖方发送给买方:备妥待运装运通知---卖方发送给买方:货已装妥
出口托运订舱流程船公司货主货代海关1.订舱委托书2.托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及其他单证3.配舱回单装货单(S/O)等4.S/O报关单/商业发票/装箱单5.S/O盖章放行6.S/O7.大副签发M/R交托运人8.M/R9.签发B/L8.发装船通知.4.办理投保,取得保单
提货单(DeliveryOrder)进口商(收货人)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凭海运提单等运输单据向承运人的代理人换取的提货凭证,用于办理进口报关、提货等手续。返回
合同中的装运条款:具体规定交货时间、装运地、目的地、能否分批装运和转船等内容。1、交货时间以FOB、FAS、CFR、CIF、FCA、CPT、CIP价格术语成交的合同,合同中的交货时间就是装运时间。以EXW和D组的贸易术语成交的合同,合同中的交货时间是指买卖双方实际交接货物的时间。推迟与提前交货都构成违约装运条款
提前交货的卖方权利《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7条如果卖方在交货日期前交付货物,他可以在那个日期到达前,交付任何缺漏部分或补足所交付货物的不足数量,或交付用以替换所交付不符合同规定的货物,或对所交付货物中任何不符合同规定的情形做出补救,但是,此一权利的行使不得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承担不合理的开支。但是,买方保留本公约所规定的要求损害赔偿的任何权利。
提前交货的买方权利《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52条(1)款如果卖方在规定的日期以前交付货物,买方可以收取货物,也可以拒绝收取货物。
对交货时间的规定A、规定明确装运时间B、规定收到信用证后若干天之内装运C、规定“近期装运”a)、shipmentduringDecember2004b)、shipmentnotlater31December,2004shipmentwithin30daysafterreceiptofL/C如“立即装运”、“尽快装运”、“以第一艘可以使用的船只装运”。《跟单信用证统一贯例》中规定:“不应使用如‘迅速’、‘立即’、‘尽可能快’及类似词语,如使用类似词语银行将不予置理。”
2装运港(地)和目的港(地)在我国出口业务中,装运港的规定,主要应考虑货源比较近的港口,以方便运输和节省费用,在出口业务中,卸货港应尽可能选择离用货单位和消费地区近的港口比较适宜。注意问题:避免笼统的国外港口规定方法,港口条件,限制选择港,重名问题,货源地、销售地与运输的衔接。
装运港和目的港的规定方法1.装运港和目的港各规定一个。装运港:上海,目的港:伦敦PortofShipment:Shanghai,PortofDestination:London2.根据需要装运港和目的港分别规定两个或以上。装运港:新港/上海,目的港:伦敦/利物浦PortofShipment:Xingang/Shanghai,PortofDestination:London/Liverpool3.如确定装运港和/或目的港有困难,可规定选择港。目的港:CIF伦敦选择港汉堡或鹿特丹PortofDestination:CLFLondon/Hamburg/Rotterdam
3、分批装运与转运合同中若未明确规定分批装运,视为不允许分批装运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除非信用证明示不准分批装运,可视为允许分批装运合同未明示是否转运,即为不允许转运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信用证未明确禁止转运,即视为允许转运
我某公司对南非出口一批化工产品2000公吨,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国外来证规定:“禁止分批装运,允许转运”。该证并注明:按《UCP500》办理。现已知:装期临近,已订妥一艘驶往南非的“黄石”号货轮,该船先停靠新港,后停靠青岛。但此时,该批化工产在新港和青岛各有1000公吨尚未集中在一起。如你是这笔业务的经办人,最好选择哪种处理方法。为什么?关于转船的案例结论:应选择新港、青岛各装1000公吨。
根据《UCPP600》规定,运输单据表面上注明是使用同一运输工具装运并经同一线路运输,即使运输单据、上注明的装运日期或装运港不同,只要运输单据注明是同一目的地,将不视为分批装运。本案中找出口公司如在新港、青岛各装1000公吨于同一船(黄石号)、同一航次上,提单虽注明不同装运港和不同装运期限,则不视作分批装运。因此,这种做法应认为符合信用证的规定,银行理应付款。关于转船的案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