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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应用系统交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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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系统交付管理办法修订记录版本编号修订日期主要修订摘要审核记录审核人员属于部门审核日期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动研所应用系统上线和交付的管理,有效防范应用系统运行风险,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信息化技术研究部应用系统类项目在生产环境中部署上线和运维交接等各项工作。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章部署方案第三条在项目立项前,项目实施小组应制定详细的部署方案,部署方案应包括系统网络部署图、各模块功能及数据流、系统各环节备份措施及应急处理方案、系统扩容方法、安全加固措施等内容,并应组织相关应用系统运维人员、网络管理员、信息安全管理员、机房管理员以及信息技术中心相关负责人对部署方案进行评审。第四条在进行部署方案评审过程中,应用系统运维人员负责对系统架构、系统的可维护性、可靠性进行审核;网络管理员、信息安全管理员负责对网络部署、系统安全性进行审核;系统管理员负责对设备的安放、用电情况进行评估。第五条部署方案评审通过后,项目实施小组应及时组织填写《应用系统部署方案评审记录表》(附表1),并要求相应人员签字确认。第四章系统部署第六条部署方案评审通过后方可在生产环境部署系统,部署系统前项目实施小组应按《计算机设备命名规则》要求,对上线设备进行规范命名并进行安全加固。 第一条系统设备进入机房,应遵照《中心机房管理细则》中“设备进出管理”要求执行。第一章上线运行与运维交接第二条项目上线运行分上线试运行和正式上线运行两个阶段。第三条进入上线试运行前,项目实施小组应组织进行上线评审,填写《应用系统上线评审记录表》(附表2),并提交开发部负责人或电子商务中心负责人、运行管理部负责人、信息技术中心负责人审批。第四条项目进入上线试运行应满足以下条件:1.文档准备齐全、准确,符合管理规范要求;2.已对运维人员进行系统培训;3.已组织运维人员进行全程测试;4.项目上线评审通过;5.配备运行监控程序,并监控有效。第五条项目实施小组提交的文档至少应包括:1.系统建设方案;2.《系统安装手册》;3.《用户操作手册》;4.《日常维护手册》;5.各项测试报告(包括各项功能测试、性能测试)。第六条项目实施小组对运维人员进行的培训应包括系统介绍、日常操作与维护、应急处理等,并组织进行应急演练。第七条运维人员应对项目实施小组提交的文档应进行核实,并及时将修改意见反馈给项目实施小组补充完善。第八条系统进入上线试运行后,由项目实施小组协助运行管理部运维人员进行日常运维工作,并负责对运维人员提供技术支持。运行管理部应及时修改用户密码,并将相应系统纳入日常运维工作中,包括完善值班操作说明以及值班操作记录、完善应急计划、进行周期性维护以及定期应急演练等。第九条上线试运行阶段,运维人员应及时将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项目实施小组,项目实施小组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时须经信息技术中心变更流程审批通过。改造完成后项目实施小组应对相应文档进行修改完善。第十条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后,项目实施小组可组织进行运维交接。进行交接前,项目实施小组应将完善后的文档、安装程序提交给运维人员,并确保与实际情况一致。第十一条进行交接时,项目实施小组应组织填写《应用系统运维交接记录表》(附表6),并提交技术开发部负责人或电子商务中心负责人、运行管理部负责人、信息技术中心负责人 审批。移交申请审批通过后方可将系统进行正式移交。第一章附则第一条本管理办法由信息化技术研究部负责解释。第二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