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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素产品的搬运防护贮存交付运输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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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素产品的搬运防护贮存交付运输管理方案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尿素产品的搬运、防护、贮存、交付、运输的管理机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集团的尿素产品的搬运、贮存、防护、交付、运输的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结构与编写规则GB/T15498-2003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与工作标准体系4职责4.1企管部负责制定并组织执行本标准。4.2尿素一、二车间负责尿素成品库管理。4.3国龙物流销售部负责老系统装车发货。4.4尿素二车间负责新系统装车发货。4.5尿素一车间负责老系统尿素成品库卫生;国龙物流销售部负责老系统装卸台卫生。4.6尿素二车间负责新系统尿素成品库卫生及新系统装卸台卫生。5管理内容与要求 4.1搬运4.1.1包装后的产品搬运时,严禁尖锐直接接触,防止刺穿或刮破包装。5.1.2搬运车辆保证干净整洁,无油污水迹,防止外包装污染。5.1.3搬运车辆应轻推轻放,防止车辆撞击货位或造成成品库地面损坏以及发生事故。5.2贮存5.2.1尿素成品库管理由尿素一、二车间负责,在尿素成品库内可对任何单位和个人提出考核意见;5.2.2尿素成品库必须保证场地平整、阴凉透风、常温状态,防止雨淋水泡和阳光直射。5.2.3尿素一、二车间要保证尿素仓库地面卫生干净,无油污水迹,无杂物;无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交接班应检查一次。上货位人员必须保证鞋底干净,尿素袋不得出现脚印。5.2.4尿素包装袋必须堆放整齐,做到横平竖直,误差不大于0.15米,堆置高度应小于7m,货位间距不小于0.5米。5.2.5尿素一、二车间要配合好公司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包括上级部门)检斤工作,检斤完成后应将尿素袋及时恢复原位。5.2.6尿素一、二车间要有专人做好货位标识、实验检验状态标识,任何人不得破坏此标识,对货位进行看板管理,并做好相应台帐。所有标识、看板、台帐保证及时更新,内容有效。5.2.7临时露天存放货位适用上述规定。5.3防护4.3.1严禁在包装袋上踏脚、坐卧或铺垫其它物品。 5.3.2严禁在包装袋上乱写乱画。5.3.3严禁往包装袋上倒剩水剩饭。5.3.4严禁将包装袋堆放在地面有水迹油迹的地方。5.3.5公司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包括上级部门)作分析检验取样时,要严格按检验规定从尽可能多的袋中少量取样,以免造成净重超出误差,扎袋取样要斜插取样器并采取措施将扎口弥合,拆袋取样要补足重量并及时缝口上跺。5.3.6运输车辆必须有防雨淋、防掉落、防划破、防污染措施,具体由发货单位监督。5.4交付4.3.1对老系统没检验、检验不合格的货位尿素一车间不得交付国龙物流销售部,国龙物流销售部不得接货;需要发货时,检验合格后的成品货位由尿素一车间清点给国龙物流销售部,并做好货位清点记录,双方签字确认。国龙物流销售部接受货位后,组织装车,发货员要及时、准确无误地执行发货指令,按提货单数量、现场点验,尿素一车间有权对装车过程进行监督。装车过程中,货位尿素发生短缺或盈余,由国龙物流销售部负责,并及时通知企管部进行调查分析,拿出处理意见。5.4.2对新系统没检验、检验不合格的货位尿素二车间不得发货。5.4.3对新系统装车过程中,货位尿素发生短缺或盈余,由尿素二车间负责,并及时通知企管部进行调查分析,拿出处理意见。5.4.4下列情况国龙物流销售部、尿素二车间发货员严禁组织装车,否则由此出现的问题由发货员承担责任。5.4.4.1运输车辆车厢未打扫干净,有积水,无防雨淋、防掉落、防划破、防污染措施。 5.4.4.2有目测可观测到的烂袋,重量严重不足,包装袋质量严重不合格,外包装污染严重。5.4.5要处理好破袋问题,破袋严禁出厂。5.4.5.1处理破袋的原则是倒袋,尿素一、二车间也可以根据破裂的大小、区域釆取其它处理方法,破袋处理完毕,由公司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认可后方可重新上垛或出厂。因违反规定造成质量事故追究责任人及单位领导责任。5.4.5.2对老系统尿素成品仓库大门内发现的破袋,尿素一车间负责调换;有直接责任人时,由责任人负责。对尿素成品仓库大门外发现的破袋,是国龙物流销售部责任,按每袋到财务部交费10元,凭缴费单由尿素一车间给以调换,对出现破袋不去调换或不给调换而造成的企业信誉损失等的责任人给以处罚100元/袋。5.4.5.3对新系统尿素成品仓库大门内外发现的破袋,是尿素二车间的责任,由尿素二车间处理,对出现破袋不处理而造成的企业信誉损失等的责任人给以处罚100元/袋。5.4.5.4运输单位及监管人员应拒绝破袋上车,否则给用户交接时出现的破袋由运输单位及监管人员负责。5.4.5.5严禁将破袋尿素不加处理以次品销售出厂。5.4.6尿素不合格品的处置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5.4.7国龙物流销售部负责老系统装卸台地面卫生清洁,尿素二车间负责新系统装卸台地面卫生清洁,以保证尿素包装袋不被污染。5.5运输4.3.1运输尿素车辆要保持整洁,不对尿素袋污染。5.5.2运输途中应做到防雨淋、防掉落、防划破、防污染。5.5.3成品尿素运输到用户方时,运输方要协调用户及时启封、 点验,及时办理交货手续,并填写交接确认单,对数量、烂袋、重量不足、污染袋等问题必须以文字形式反馈至国龙物流销售部,国龙物流销售部必须及时将反馈意见及处理意见报主管领导和企管部。5.6其它4.3.1国龙物流销售部按有关规定对用户做好售后服务,对用户造成损失时,一周内应拿出赔偿方案报主管领导批准执行,未造成损失时,应给以退货、降价、补足等处理,并做好售后服务处置台帐。相关单位应予以协作。5.6.2国龙物流销售部、企管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尿素一、二车间及相关单位要配合技术监督、工商管理等部门抽检、打假和处理有关质量事故。5.7考核5.7.1违反本规定每条每次处罚100元。5.7.2违反本规定造成的损失包括索赔、处罚等分清责任,由责任人承担。5.7.3以事故处理时,按事故报告结论执行。6报告和记录货位清点记录交接确认单售后服务处置台帐事故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