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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迟延交付,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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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商品房迟延交付,解除合同  商品房延期交房民事起诉书  原告:XXX,性别:X,民族:X,  XX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址: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被告:XXX  法定代表人:XXX注册地址:XXXXXXXX实际经营地: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  案由: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一、解除原、被告于XXXX年X月X日签订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二、被告返还原告已付购房款人民币XXXX元(办理分期的写首付金额,全款的写全款金额)。  三、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XXXXX元。  四、被告自XXXX年X月X起至实际给付日止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原告已付购房款利息,【贷款业主适用】。  五、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六、贷款业主与银行另签过贷款合同的,可同时将银行列为第三人。事实与理由:XXXX年X月X日,原告就购买位于XXXXX-X#住宅楼-X层X单元-X号房屋事宜与被告签订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约定,房屋总价款为XXXX元,首付款为XXXX元,其余XXXX元采取银行贷款方式支付。XXXX年X月X日,原告与X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签订了《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并于  XXXX年X月X日开始正式还贷。截至起诉之日止,原告已还贷XX期,  共还款XXXX元。(还款明细可去银行打对帐单)根据原、被告签订的上述《购房合同》第十一条、第十三条之规定,被告应于XXXX年X月X日前交付诉争房屋,若被告逾期交房超过30日的,原告有权退房,被告应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30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原告全部已付款的5%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了付款义务,而被告却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经原告多次催促,截至今日,被告亦未履行交房义务,并对原告的退房要求不予配合,给原告造成很大损失。故,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贵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XX年X月X日  从一起案例看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  加入时间:XX-07-0712:52:25  陈莹福建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内容摘要:合同解除权是指合同当事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就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终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十五条对《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解除合同的条件、期限进行了细化。笔者结合亲手经办的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关于解除权是否消灭问题作一下初步的探讨。  主题词: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解除权、约定解除  案情简介:XX年4月30日,王某与厦门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王某向厦门某房地产有限公司购买位于某楼盘5号楼1102室房产,总金额为元,交付期限为XX年5月1日前;合同约定签合同当日王某支付定金元,XX年5月31日前再支付购房款元,余款元应当于XX年5月1日前付清;合同第七条还约定王某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逾期超过90日后,厦门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但是,合同没有约定行使解除权的期限。  王某只如期交付了定金,另两期房款至XX年底还未支付。XX年12月26日厦门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向王某发出书面《通知》,《通知》载明:“望您务必于XX年12月31日前来办理交款及交房事宜,或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并办理退房手续。”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XX年2月厦门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解除其与王某签订的前述《商品房买卖合同》。  一审法庭调查时,双方当事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王某尚未缴纳后两期房款元的事实均没有异议。但是,双方当事人对厦门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是否还有权行使合同解除权以及厦门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发出的《通知》的效力产生了激烈的争论。本文围绕双方争议的焦点,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展开探讨。  一、厦门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即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是否已经超过  第一种观点认为:厦门某房地产有限公司享有合同解除权,应当支持厦门某房地产有限公司要求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我国《合同法》第95条第2款规定,即“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依据该条款的文义,解除权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本案中对方未催告,故行使解除权的期限未超过,厦门某房地产有限公司享有合同解除权,应当支持厦门某房地产有限公司要求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第二种观点认为:厦门某房地产有限公司行使解除权的期限已过,厦门某房地产有限公司不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第2款规定,即“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3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1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既然《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约定王某XX年5月31日前支付购房款元,余款元应当于XX年5月1日前付清,逾期超过90日后,厦门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有权解除合同;那么厦门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应当于XX年9月1日前行使解除权,否则该解除权消灭。但厦门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直至XX年12月26日才发出书面催告《通知》,XX年2月才起诉要求解除合同,显然已经超过1年的除斥期间,应驳回厦门某房地产有限公司要求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  笔者赞成第一种观点。理由如下:  依据合同法对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规定,本案解除权行使期限并没有超过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厦门某房地产有限公司行使解除权的事实依据是王某未能按约支付购房价款,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93条第2款,行使的是约定解除权。而《合同法》第95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由于本案双方在合同中并未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限,且王某也未催告厦门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在合理期限内行使解除权,因此王某依法享有的约定解除权并没有消灭。  本案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第2款之规定  1、如前所述,厦门某房地产有限公司行使解除权的事实依据是王某未能按约支付购房价款,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93条第2款,行使的是约定解除权,而不是行使法定解除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第2款适用的是发生法定解除权之情形,不适用于本案厦门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基于双方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  2、第二种观点主张本案不应适用《合同法》第95条,而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第2款之规定。这显然是对法条断章取义的理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二种观点仅仅援引前述法条第2款规定,而未整条援引。事实上,第2款规定应放在整个  第15条的规定中综合理解。第15条第1款规范的是“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的宽限期问题,而第2款虽然为了避免重复未再次提及,但从法条整体性的理解来看,规范的应是“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的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限问题。前已述及,本案当事人已经约定了解除权的行使,依照合同自治之原则,本案不再适用法定解除之情形;因此,本案应适用关于约定解除权的相关规定,而前述第15条第2款属于法定解除权的法律规定,不适用于本案。  二、本案《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时间的认定  第一种观点认为:鉴于XX年12月26日厦门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向王某发出书面《通知》,催促王某于XX年12月31日前支付剩余房款,否则将与其解除合同。因此,在《通知》期限届满的第二日,即XX年1月1日起双方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视为解除。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第二种观点认为:厦门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发给王某的《通知》语焉不详,并没有确定表达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该《通知》并非解除合同的通知,并且其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也是“判令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因此,《商品房买卖合同》应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解除。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本案二审判决也持第二种观点,将原审“自XX年1月1日起双方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视为解除”的判决变更为“解除上诉人王某与被上诉人厦门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三、值得关注的新问题——王某若对厦门某房地产有限公司解除合同有异议,应当及时提起反诉或者另案起诉,否则可能因此丧失对解除合同的异议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  条“当事人对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九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或者债务抵销虽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在解除合同或者债务抵销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基于本案双方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因此,如王某对于厦门某房地产有限公司解除买卖合同有异议,其必须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才能保有异议抗辩权。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由于厦门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向王某发出的《通知》不是解除合同的通知,本案一审法院受理后向王某送达的文书就相当于解除权人解除合同的通知,所以若王某对厦门某房地产有限公司解除合同存有异议,应该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反诉或者另案起诉,否则很可能因此丧失解除合同的异议权。  四、余论——法律之外的探讨  在本案中,王某对于其违约事实并无异议,如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第2款之规定,认定厦门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已经无权解除合同,那么作为守约方的厦门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只能够起诉要求王某支付余款,而所购买的房产仍应归属于王某所有,由王某坐享房产的升值。作为违约的一方没有受到任何的惩罚,相反却因其违约行为而获益。岂不荒唐?社会公平正义又何在?  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答记者问时谈到前述司法解释公布实施的第一个意义就是有利于推动我国住房制度的改革和商品房市场健康发展。该司法解释的出台对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维护商品房市场秩序,促进商品房市场诚信体系的建立,推动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因此,从该司法解释的立法本意看,本案也应当认定厦门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有权解除与王某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篇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协议书》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协议书  卖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买方:  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乙方已购买甲方开发的,  双方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  号,且办理了房源网签合同,网签合同编号  为:号。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上述商品房的买卖合同。  二、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买卖合同即终止,双方之间就买  卖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甲方收回出售给乙方的上述商品房,该商品  房的产权即与乙方无关。  三、双方对退还已付房款办法已达成一致意见,具体如下:  1、此房价成交总价为:元。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2、乙方已缴付楼款/首期款:元。  3、双方退款事宜另行约定。  五、办理解除合同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六、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后,双方之间就买卖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除本协议明确约定外,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主张买卖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买卖合同相关的权利。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为一式伍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贰份留存政府相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篇二: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通知书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通知书  致: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于xxxx年xx月xx日,在所在地区定购了楼盘地址x号楼xxx室,并于xxxx年xx月xx日与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按照该合同第xx条的规定,您如约支付了首期房款,余款应由您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方式支付给我公司。自xxxx年xx月xx日起,直至xxxx年xx月xx日我公司至今未收到您通过银行代付的按揭贷款。我公司于xxxx年,其后又有几次电话通知,希望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但您至今没有支付购房余款计人民币xxxxxxx元整。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您与我公司之间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您迟延支付购房款,经我公司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郑重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到达您的同时,即解除您与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我公司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就您迟延付款的违约行为追究您的法律责任,并就我公司  可能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向您进行索赔。  特此通知!  如有未尽事宜,请您和xxxx联系。  联系电话:xxxxxxxx  加盖印章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篇三: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三种类型的范本)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  出卖人:  买受人: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标的物座落于__________区________街道____________路______号_______________项目_______________座/幢______层_______单元,现因  合同第______条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  合同第______条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  其它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乙方退购上述房屋,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解除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自愿达成以下协议: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1、根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方已付甲方购房款: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甲方同意退还乙方以下款项:  购房款: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其他款项: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乙方同意接受该款项作为退房的总价款。  2、甲、乙双方同意于本协议签订后____天内持原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的退款凭证等材料,到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预告登记的注销手续。如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无法办理相关注销手续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履行本合同,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可向福州市仓山区法院提起诉讼,并通过判决的方式按照本协议履行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乙方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  甲方:西安####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负责人:  乙方:乔###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丙方: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负责人:  鉴于:1、甲、乙双方于200#年月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备案号:,购买了号楼单元层号商品房;  2、甲、丙双方就###项目签订了《收购协议》,丙方为乙方购房款的收款人;  3、因乙方购买的商品房未能按期交房,乙方要求退房。  现甲、乙、丙三方根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退款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备案号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甲方同意由丙方将乙方购房款共计元退还乙方。  二、甲、乙双方同意,丙方具体退款方式及数额如下:  1、丙方将乙方已缴纳的首付房款元直接退还乙方;  2、丙方将乙方已向银行归还的按揭贷款本金共计元直接支付给乙方;  3、经乙方贷款银行即中信银行西安分行同意,丙方向该银行归还截止年月日乙方贷款余额共计元,并由该银行出具提前还清贷款的书面证明。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四、乙方应将持有的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购房、收款收据及发票全部退还丙方销毁。  五、甲、乙、丙三方同意,由丙方负责办理原《商品房买卖合同》撤消抵押备案、合同注销等相关手续,甲方予以配合。在本条所述撤销及注销等相关手续办完后,向乙方退还本协议  第二条1、2项所列款项。丙方承担由其自身原因造成撤销和注销手续无法办理的相关责任。  六、乙方承诺:本协议约定的解除合同及退款手续完成后,不再向甲、丙双方追究逾期交房的法律责任,并不再就原《商品房买卖合同》向甲、丙双方提出任何主张和要求。  七、因乙方退房造成丙方的损失,甲、丙双方根据《收购协议》的约定执行。  八、甲、乙、丙三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其他第三方泄露。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约定造成其他方损失,其他方有权要求赔偿。  九、本协议经银行出具同意丙方代乙方提前还款的书面证明且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置业顾问应签署:复印件经与原件核对,确认无误)  丙方:  :  签订日期:200年月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协议  甲方:(来自:写论文网:商品房迟延交付,解除合同)  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编号为no:的《北京市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北京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下称“该契约”)。现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及条件与乙方处理相关事宜,依该契约的约定,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双倍定金、已付房价款及相应利息共计人民币元,除尚未归还之银行贷款外,甲方需向乙方实际支付人民币元。银行贷款部分款项共计元由甲方年月日直接返还予贷款银行,并向乙方提供银行的收据,做为乙方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的依据。  2.双方同意甲方按照下列期限,分期将除银行贷款部分外的购房款直接支付给乙方:  (1)年月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计元直接返还款项。  (2)年月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计元直接返还款项。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3)年月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计元直接返还款项。  (4)年月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计元直接返还款项。  (5)年月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计元直接返还款项。  (6)年月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计元,以及交付返还全部银行贷款后银行所提供的收据。  3.乙方如系以银行抵押贷款方式支付部分房价款的,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该契约正式注销之日,每月应向贷款银行支付的抵押贷款月均还款(下称“月均还款”),由甲方支付,乙方给予必要的配合,且乙方无须再向甲方归还。  4.甲方按本协议第2条第(6)款约定执行完毕后,双方另行签订解约协议解除该契约。自该契约解除后,乙方不再对该契约项下的房屋及其相关建筑享有任何权利,甲方有权另行处置该契约项下房产。在该契约解除之前,如果乙方不再要求退房、解约的,可与甲方另行协商。  5.甲方向乙方支付全款计元之后,并且双方签订解除该契约的文件生效后,乙方应授权甲方至北京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下称“房地局”)办理该契约注销登记手续之全部所需文件(包括签署递交房地局的解约协议、返还甲方开具的付款票据和合同等)。  6.甲乙双方同意该契约之注销登记手续于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毕全部直接返还款项后15日内办理。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7.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后甲方向乙方所支付首批还款计元到达乙方账户开始生效,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