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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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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电信有限公司管理规定文件名称: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管理规定版本编号:TX/GD-07-32-16/H版本版次:2.00审核:批准:生效日期:2004年5月1日受控状态:分发号: 1.目的通过对在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等过程中直控或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控制,产品确保产品完好无损。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中海电信有限公司电子产品分公司对产品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等过程的管理,管理对象包括所有外购物资、半成品、成品。3.职责3.1.研发生产部和仓库负责外购(协)件、半成品的搬运、贮存、包装和防护。3.2.市场部、成品仓库负责成品的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3.3.市场部负责在产品交付中与顾客的联络。3.4.研发生产部负责成品入库前的搬运和包装。3.5.总工程师负责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的监督检查,并负责处理因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同时负责拟定相关人员的年度培训计划,上报公司。4.工作内容4.1.总要求4.1.1.使用适当的搬运方法。4.1.2.提供适当的贮存场所和贮存条件。4.1.3.对产品进行适当的包装。4.1.4.对产品进行适当的防护和隔离。4.1.5.对交付前的产品进行有效的保护措施。4.2.搬运4.2.1.搬运人员根据产品的特点选用不同类型的搬运设备和工具。搬运设备和工具应有由部门主管领导指定专人保管,负责维护保养、管理,保证搬运设备和工具的完好。4.2.2.产品在搬运中要求搬运人员:4.2.2.1.应文明操作,防止被腐蚀、污染和磕碰划伤。4.2.2.2.应注意保护产品标识和有关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防止丢掉和被擦掉。4.2.2.3.对精密的、特殊的产品要特别小心,要防止振动和受到温度、湿度等的环境影响。4.2.2.4.对易燃易爆等或对人身安全有影响的产品,应严格按《危险品管理规定》执行。4.2.2.5.做好搬运物资的交接手续。4.2.2.6.对搬运人员要培训,使其能掌握必须的作业要求。4.3.贮存4.3.1. 仓库保管人员应根据产品要求分门别类地贮存在适宜的场地或库房,贮存场所条件应与产品要求相适应,如必要的通风、防潮、控温、清洁、采光等条件,以防止产品在使用或交付前受到损坏或变质。1.1.1.产品在贮存中要求仓库保管员:1.1.1.1.按《采购物资验收制度》、《物资贮存防护制度》、《仓贮物资发放制度》对产品进行入库验收、防护和发放。1.1.1.2.库存产品应有标识,不同检验和试验状态的产品要分开存放,要作贮存记录:准确、完整,帐、卡、物相符。1.1.1.3.要对贮存的产品进行定期查验,实行先入先出的原则,如有超过贮存期限的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1.1.1.4.研发生产部、市场部主任定期对各仓库检查,解决贮存过程中的质量问题,组织制定、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1.2.包装1.2.1.研发生产部按成品包装要求进行成品包装技术、工艺文件的编制。主要有下列内容:1.2.1.1.规定包装材料。但包装材料不能对被包装的产品质量产生不良影响。1.2.1.2.规定包装方式、方法。包装的制作、固定形式、填充方法、装箱清单、包装箱外的标识等内容。1.2.2.研发生产部、成品仓库按成品包装的技术、工艺文件进行包装。1.2.3.在成品包装过程中,由检验员对包装质量进行检验。1.2.4.原材料、外购(协)件均可利用其原包装。如果原包装缺损,由仓库保管员负责修复或采用满足要求的替代品,但缺损严重的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1.3.防护1.3.1.分类隔离1.3.1.1.根据产品的类别采用不同的专门仓库分别存放,如成品库和元件库等。1.3.1.2.产品入库后,由仓库保管员根据体积、包装等情况合理堆放。各类产品存放区之间应有一定距离,并有明显清晰的标识(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和数量等)。1.3.1.3.各仓库内在显著的部位挂放“产品存放区域平面图”,保持受控产品能清楚地加以识别和区分,防止错用、丢失。1.3.2.环境监控1.3.2.1.仓库内设有干湿温度计,日常由仓库保管员随时观测,如超出有关存放规定的数值,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1.3.2.2.仓库内设有适合存放产品特点的消防器材,设有明显的“禁止吸烟”的标牌。仓库保管员应会使用库内的消防器材。1.3.2.3.中心行政部门定期检查库房设施,照明线路,屋面地坪,门窗货架是否保持完好。 1.1.1.1.中心安全部门定期检查库房消防安全等情况,如:消防器材是否完防盗措施是否落实,周围有否热源、有毒有害气体等。1.1.2.过期复验1.1.2.1.下列产品贮存期的规定:a原材料(金属、绝缘材料等):五年b外购件(电子元器件等):三年c外协件(变压器、装饰件等):三年d自制件(机架、印刷电路板等):三年e成品:二年f有特殊保质规定的物资,按其规定的贮存期执行。1.1.2.2.超过贮存期的产品必须进行复验,复验合格的才能重新入库。1.1.2.3.复验按《外购物资、半成品检验和试验程序》和《成品检验和试验程序》执行。1.2.交付1.2.1.直接交付市场部在单位接待顾客,并按顾客要求直接把已包装妥的合格产品递交给顾客。1.2.2.委托交付市场部通过通信形式与顾客联络后,并按顾客要求,委托邮电、运输部门把已包装妥的合格产品递交给顾客。1.2.3.合同交付1.2.3.1.市场部与顾客签定过含有交付要求的书面合同。在此合同通过评审后,应将此合同的交付要求转达到研发生产部等部门。1.2.3.2.研发生产部与仓库进行:A)按交付要求包装。B)按交付要求完成安装、调试和培训需方操作人员的工作。1.2.3.3.市场部选择适当的运输方式。如果委托外部运输时应对其运输质量保证能力进行验证。1.2.3.4.必要时,应对交付的产品向保险公司投保,来明确保护产品质量责任。1.2.3.5.市场部保持与顾客有效的联络,并处理在按合同交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应及时地反馈给主管负责人。1.2.3.6.在合同交付中,市场部作为供方对产品的保护职责延续到交付目的地。2.发放本管理规定发放至相关部室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