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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道路养护工程平安工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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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道路养护工程平安工地标准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目录1总则11.1编制目的11.2编制依据11.3编制原则21.4适用范围21.5主要内容32养护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42.1养护工程从业单位42.2养护作业单位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42.3监理单位安全管理组织结构及职责53养护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及主要内容73.1养护工程安全管理制度73.2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要点83.3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要点94养护工程通用篇114.1养护作业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114.2作业区外交通安全管理114.3作业区内的生产安全管理124.4安全防护用品要求195养护工程现场安全防护215.1基本要求215.2路基路面养护225.3桥梁养护285.4涵洞养护325.5隧道养护355.6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养护405.7绿化养护425.8城市道路附属设施养护455.9人行道养护466养护移动作业487其他517.1夜间作业现场安全防护517.2恶劣气象条件下养护工程现场安全防护51II 7.3山区养护安全作业537.4边通车、边作业地段的交通管理54附录附录Ⅰ占道作业交通安全设施图例57附录Ⅱ养护作业表格59IIII 1总则1总则1.1编制目的为规范北京市道路养护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细化深化交通运输部《“十二五”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纲要》的相关要求,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进一步提高养护工程从业单位的管理水平、增强养护工程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有效减少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养护作业中的安全风险,确保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特编制此标准。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4年第19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第8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2年第52号主席令);《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198号国务院令);《收费公路管理条例》(2004年第417号国务院令);《路政管理规定》(2003年第2号交通部令);《北京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2005年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6号令);《北京市公路条例》(2007年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北京市绿化条例》(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01]327号);《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交公路发[2003]89号);《北京市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京建施[2009]521号);58 1总则《北京市施工围挡环境建设管理若干规定》(首环建办[2011]14号);《北京市公路工程平安工地标准》(京交路安发[2011]160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H11);《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H12);《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城市道路除雪作业技术规程》(CJJ/T108);《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占道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要求》(DB11/854);《建设工程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1部分:通则》(DB11/852.1)《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2部分:气体检测与通风》(DB11/852.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1.3编制原则本标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根据养护道路的不同性质和不同的养护方法,因地制宜,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充分保障相关人员生命和财产不受损失,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原则。1.4适用范围本标准58 1总则适用于北京市辖区内的市管道路的养护作业,包括高速公路、县级以上普通公路及市管城市道路的小修保养、中修养护及大修养护工程。北京市区管道路、乡道、村道养护可参照本标准执行。1.5主要内容本标准主要包括总则、养护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养护工程通用篇、养护工程现场安全防护、养护移动作业及其他。58 2养护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2养护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2.1养护工程从业单位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公路条路》、《北京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养护工程从业单位主要包括:养护作业单位、监理单位、管理单位或经营单位,部分养护工程应包含设计单位。本标准仅对养护工程的主体责任单位(养护作业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重点管理。从业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保证道路养护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养护工程安全生产责任。2.2养护作业单位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2.2.1养护作业单位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养护作业单位为养护作业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养护作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养护工程第一负责人。养护作业单位项目(合同)负责人为养护项目(合同)的主要负责人。养护作业单位项目(合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现场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现场养护人员安全小组成员安全小组组长一线作业人员图2-1养护作业单位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示意图58 2养护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养护工程作业时间短,项目组建、解散相对较快,项目人员随项目移动较大,应建立以养护作业单位为核心的安全领导小组,由养护作业单位项目(合同)负责人担任安全小组组长。小组主要成员有项目技术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养护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示意如图2-1所示。2.2.2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职责养护作业单位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以及安全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保障体系;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防范措施;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或安全警示标志;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按国家相关规定或合同要求配置安全专职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投入及正确使用;编制应急预案及演练(以养护作业单位为主体进行编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等。养护作业单位指定安全管理人员对养护作业进行现场安全防护。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应持“三类人员”考核培训合格证书上岗,证书有效并与对应岗位人员身份相符。养护作业单位按照合同配备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资格证书上岗。建立全员劳动用工登记。养护作业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单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2.3监理单位安全管理组织结构及职责2.3.1监理单位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监理单位安全领导小组,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单位指定安全监理人员对养护作业进行监理。58 2养护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2.2.2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职责监理单位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工程安全进行控制,确保现场人员和设备安全;编制具有针对性的监理规划和安全生产监理细则;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审查养护作业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情况;审查特种设备使用前的验收情况等;审查安全生产费用计量与支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督促养护作业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环保技术培训。58 3养护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及主要内容3养护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及主要内容3.1养护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养护工程从业单位应当制定确保养护工程作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制度执行。做到日常工作井然有序,信息畅通,事故应急处置快速、高效。3.1.1养护作业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养护作业单位应建立以项目合同为依据,以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为准绳,建立养护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强化养护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养护作业单位(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制度示意图见下图3-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制度安全教育培和训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特种人员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罚考核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演练制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其他制度养护作业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图3-1养护作业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示意图3.1.2监理单位安全监理制度监理单位应结合监理合同,对监理职责范围内的养护作业实施监理工作。监理单位应完善监理单位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及安全监理制度,全面履行监理职责。监理单位安全监理制度示意图见图3-2。58 3养护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及主要内容安全检查制度监理安全例会制度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安全监理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监理审批制度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费审核制度安全监理计划其他安全制度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图3-2监理单位安全监理制度示意图3.2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要点3.2.1有关规定1)养护作业单位在工程报价中应当包含安全生产费用,一般不得低于投标价的1.5%,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2)实行监理制的养护工程项目(合同),监理单位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过程中的全程监督;未引入监理制的养护项目(合同),由管理单位或经营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审核。安全生产费用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的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审核确认无误后进行支付。3)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费使用范围使用,不得挪作他用。4)安全生产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养护作业单位应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合理使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58 3养护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及主要内容3.2.2使用范围根据财企[2012]16号文规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如下:(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支出;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应急演练支出;购买、维护保养各种消防设备和器材,救生衣、圈,急救药箱及器材及其他为应急救援而准备的物资、工具、设备等支出;应急演练相关支出。(3)安全生产检查、咨询、评价和标准化建设支出;(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支出;(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①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②举办安全生产为主题的知识竞赛、技能比赛等活动;③管理单位或经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认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费用。3.3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要点养护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包括从业人员岗前教育培训档案、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档案和安全生产三类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档案。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每年接受的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58 3养护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及主要内容新招用的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换岗的,离岗6个月以上的,以及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均不得少于4学时。3.3.1从业人员岗前教育培训工作档案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教育培训记录采用动态管理。监理单位和养护作业单位应记录从业人员岗前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将其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3.3.2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档案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养护作业单位应对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养护作业单位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记录,明确特种作业范围,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或伪造证书的,不得上岗。3.3.3安全生产三类人员教育培训档案管理养护从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养护作业单位应记录养护工程安全生产三类人员教育培训记录,对其持证上岗情况和教育培训情况及时予以记录更新。未取得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证书或伪造证书的,不得上岗。养护作业单位应规范安全生产三类人员档案,对安全生产三类人员持证情况和继续教育情况实行动态管理。58 4养护工程通用篇4养护工程通用篇4.1养护作业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养护作业安全管理包括作业区外的交通安全管理和作业区内的生产安全管理两部分。本章不适用移动性养护作业和检查。4.2作业区外交通安全管理1)道路养护作业占用行车道断面时,为保障作业区外车辆通行有序,需对车辆行驶速度、路线、方向采取强制性的管理。2)按相关规定设置相应设施和标志对作业区外交通进行管理,避免作业人员、装备与行驶车辆发生冲突,保证作业区内外人员和设备的安全。4.2.1养护作业安全标志和设施1)道路养护作业时,应该按照规定设置道路作业标志与设施,提醒、警告或引导过往车辆驾驶人员按规定速度、线路行驶。封闭作业区应起到隔离作用以维护养护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2)养护安全标志和设施有:渠化装置,主要有锥形交通路标、安全带、路栏、作业隔离墩和防撞桶(墙)等。(1)移动式标志车是带有动力装置或可移动装置(拖车)的安全防护设施,颜色为醒目黄色,装有黄色作业警告灯号,其后部有醒目的标志牌,图案和显示形式可按实际需要改变。使用时其尾部应面向交通流方向,设置于上游过渡区内或缓冲区内;(2)作业区交通标志是为养护作业而临时设置的交通标志,主要有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和作业区标志。58 4养护工程通用篇4.2.2养护作业交通管制1)养护安全作业的交通管制是指因道路维修作业占用行车断面,为使车辆通行有序,保障作业区内人员和设备的安全而对车辆行驶速度、路线、方向采取的强制性管理。2)非移动性的养护作业需在作业区以外路面上设置交通安全设施和标志进行交通管制。4.3作业区内的生产安全管理4.3.1基本要求作业区内的生产安全管理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1)按照行业标准设置养护作业控制区;(2)按照行业标准设置、摆放和回收各类作业标志(包括夜间作业);(3)养护作业现场专人进行交通管理和设施管理;(4)专业作业车辆按规定设置统一的警示灯牌、标识、车身标色;(5)现场作业人员按规定穿戴统一的带有反光功能的工作装或反光背心及劳动保护用品;(6)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进出养护作业控制区;(7)作业车辆、机具、材料应按规定进出现场、停放和堆放;(8)养护作业的移动电器、机械设备按相关规定使用;(9)按规定进行高空作业。4.3.2作业机械设备安全1)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机械说明书规定进行操作。2)不得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合的机械。3)工作前应进行如下检查:58 4养护工程通用篇(1)工作场地周围有无妨碍工作的障碍物;(2)油、水、电及其他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的条件是否完备;(3)安全、操作构件是否灵活可靠;(4)指示仪表、指示灯显示是否正常可靠;(5)油温、水温是否达到正常使用温度。4)工作中应进行如下检查:(1)指示灯和仪表、工作和操作机构有无异常;(2)工作场地有无变化。5)工作后应进行检查保养:(1)工作后有无过热、松动或其他故障;(2)参照例行保养规定进行保养作业;(3)做好下一班的准备工作;(4)填写好机械设备使用检查表。6)各种机械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经常对其关键部位进行检查,编制填写机械设备维护保养记录表,避免机械故障及机械伤害事故发生。7)中小型施工机械做到“三必须”(传动部位必须有防护罩,转动部位必须有保险装置,开关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指定专职人员进行检查。8)驾驶室或操作室内应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故障运转或超负荷运转。9)养护机械在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与作业条件。10)养护作业所用机械、电气设备必须达到国家安全防护标准,自制设备、设施必须通过安全检验及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11)养护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要求正确使用,不得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作业,不得操作带故障的机械作业。12)操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13)用手柄启动的机械应注意手柄倒转伤人,向机械内加油时附近应严禁烟火。58 4养护工程通用篇14)运输车辆要制动灵活,功能良好,听从指挥,信号齐全。过岔口、遇障碍物时要减速鸣笛,不得超速行驶。15)养护机械进入作业现场前,应查明行驶路线上的隧道、跨线桥的通行净空,必要时应验算桥梁的承载力,确保机械设备安全通行。16)机械设备在作业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关闭好驾驶室(操作室),要拉上驻车制动闸。17)禁止在养护机械运转过程中进行保养、修理作业。18)加强养护施工机具使用的安全管理,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禁止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章作业。19)根据国家现行的《机械安全指示、标志和操作》(GB18209)相关规定,为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和人员安全操作,各种工艺管线应定期涂饰不同颜色的油漆或涂料,以区分管道内的不同介质工况和满足安全养护要求。设备上的照明、信号、仪表、报警和防护装置不得随意拆除。在机械设备外露的传动机构、转动部件和高温、带电部分应装设有效的防护罩等安全防护设施和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4.3.3作业临时用电安全4.3.3.1安全用电现场要求1)电气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2)必须取得”电工”作业操作证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2)施工临时用电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相关规定执行。临时用电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并有专人管理,防止外来人员接触用电设施。3)作业现场用电和各种电器设备应进行日常维护,实行统一管理。4)在施工方案中,要制定临时用电管理方案及相关的安全生产用电措施、要求。58 4养护工程通用篇5)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的作业或检修电气设备时,应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示牌,在临近带电部分的遮拦上,应挂上“止步,有电危险”的标示牌。6)带电作业应在天气良好的条件下进行,要有专人进行监护。并要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7)现场采用机械发电时,放置电动机的地点必须保持干燥,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启动高压电开关及高压电机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和阻燃胶鞋。8)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实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用电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用电由用电规划设计,明确电源配电箱位置及线路方向,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器防火措施,现场设置明确、醒目的标牌。按施工方案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电压和工地照明。4.3.3.2临时用电管理1)养护作业单位对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并定期组织进行的“安全生产检查”同步进行。在雨季作业时,对防雷击、电击的设备进行检查、检测,检测记录要保存完好。2)在检查中发现安全用电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将整改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间、及验证情况认真落实。3)现场用电应由电工负责管理,并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对工期较长且实行交接班制度的养护工程,应建立交接班制度,形成文字记录。4)现场用电应制定电气安全运行与维修管理规定,现场电工和用电人员应熟悉规定,认真执行。5)带电作业使用的工具要经过安全性能检查和试验,作业人员要佩带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6)现场的动力和照明线路,其架设高度必须满足安全和限高要求。电线、电缆横穿路面的应挖沟暗埋或采取其他有效的措施予以保护。7)所有动力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保护和防雷击措施。并要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8)临时配电箱、闸刀开关等均应安装在防水的盒、箱内,防止雨淋漏电。58 4养护工程通用篇4.3.3.3用电安全距离1)安全距离要求在输电线路下作业时,起重臂、吊具、辅具、钢丝绳等与输电线的距离不得小于表4-1的规定。2)养护机械在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养护机械工作装置运动轨迹范围与架空导线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符合表4-2的规定。表4-1起重臂、吊具、辅具、钢丝绳等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表输送线路电压(kV)最小距离(m)1以下1.51-353≥600.01(V-50)+3注:V为输送线路电压,单位kV。表4-2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外电线路电压(kV)1以下1-1035最小垂直距离(m)6.07.07.03)架空电线和电缆附近作业起重机在靠近架空电缆线作业时,指派人员、操作者和其他现场工作人员应注意以下几点:(1)在不熟悉的地区工作时,检查是否有架空线;(2)确认所有架空电缆线路的带电情况;(3)在可能与带电动力线接触的场合,工作开始之前,应首先考虑当地电力主管部门的意见;(4)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及载荷等的外边缘,与架空线路边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4-3的规定。表4-3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的最小距离58 4养护工程通用篇输电线路电压(kV)安全距离(m)<11035110220330500沿垂直方向1.53.04.05.06.07.08.5沿水平方向1.52.03.55.06.07.08.54)起重机械上应安装防触电安全装置。5)带电区域附近作业时,作业人员应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作业人员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应满足表4-4的规定,当小于规定值时应停电作业。表4-4带电区域附近人员作业安全距离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100.71542.020-351.02203.060-1101.53304.06)起重机械进行转臂作业,应保证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严禁直接载人进行转臂作业。4.3.3.3其他要求养护作业现场临时用电其他要求,可参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要求进行设置。4.3.4作业人员安全防护4.3.4.1一般要求1)现场作业人员均应配备安全帽、反光背心或反光工作服、雨衣、橡胶雨靴、防滑鞋、帆布手套等基本劳动防护用品,按照相关安全规范佩戴使用,并应按有效使用时间定期更换。2)一般作业人员安全防护要求:(1)搬运工宜配过胶防滑棉纱手套;(2)机械操作工,应配棉纱手套;58 4养护工程通用篇(3)所有作业人员均应佩戴劳动保护用具。3)电气焊工应配皮质电焊手套,电焊作业应配焊接面罩,气焊作业应配焊接防护眼镜。4)混凝土工在进行振捣作业时,应配带防噪音耳塞;在进行混凝土凿毛或修饰作业时,应佩戴防尘口罩。5)隧道作业人员在富含有害气体和瓦斯的隧道或深井作业时,须配备自给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6)养护作业单位应按要求配备发放个人防护用品(表4-5),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个人防护用品破损丢失的要及时上报,养护作业单位应及时进行补发更换。表4-5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序号名称工种反光防护服工作服工作鞋劳防手套防寒服雨衣胶鞋眼护具防尘口罩防毒护具安全帽安全带护听器1电工√√fz,jyjy√√────√──2电焊工√zrfz,jy√√──hj√─√──3油漆工√√√√√───────4钢筋工√√fz,cc√√√√─√───√5木工√√fz,cc√√√√cj√─√──6砌筑工√√fz,cc√√√jf─√─√──7筑路工√√fz,cc√√√jf─√─√──8沥青路面操作工√zrfz,cc√√√jf─√√√──9安装起重工√√fz√√√jf───√──10中小型机械操作工√√fz√√√jf─√─√──11汽车驾驶员√√√√√√√zw─────注:1、防护性能代表字母:cc—防刺穿;cj—防冲击;fg—防割;fz—防砸(1-5级);hj—焊接护目;jf—胶面防砸;jy—绝缘;zr—阻燃耐高温;zw—防紫外。2、其它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按有关规定参照相近工种标准确定。4.3.4.2高处作业人员1)高处作业的含义和级别划分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的规定。高处作业: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或2m58 4养护工程通用篇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2)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定期或随时体检,发现有不宜登高的病症,不得从事高处作业。严禁酒后登高作业。3)悬空高处作业必须设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悬空高处作业包括:在开放型结构上作业,如高处搭设脚手架等;在无防护的边缘上作业;在受限制的高处或不稳定的高处作业;在没有立足点或没有牢靠立足点的地方作业等。4)高处作业现场临边和等高爬梯外侧必须满挂密目式安全网,高处和悬空作业应按行业规定或设计要求张挂安全网。5)高处作业所用的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时应设置围栏。6)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有专人负责,或配有通讯设备。7)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或硬底鞋。所需的材料要事先准备齐全,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8)运送人员和物件的各种升降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严禁作业人员乘坐运送物件的吊篮。9)作业人员严禁采用吊装机械(如吊车、起重机等)上下作业。4.3.4.3其他人员1)在高速公路养护作业的作业人员,应采用车辆接送。养护作业人员不得在控制区外活动或将任何物体置于控制区以外。2)在山体滑坡、塌方、泥石流等路段养护作业时,应设专人观察险情。3)在高路堤路肩、陡边坡等路段养护作业的人员,应采取防滑坠落措施,并注意防备危岩、浮石滚落。4.4安全防护用品要求4.4.1安全帽在桥梁下部、隧道内58 4养护工程通用篇或者其他有可能造成伤害的地方作业时,现场人员应按要求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安全帽》(GB2811)的规定。4.4.2安全带高空作业、登高作业以及临边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按要求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符合《安全带》(GB6095)的规定。4.4.3安全网安全网分为立网和平网。立网,用于高处作业场所边侧垂直水平面安装,防止人和物体坠落。平网,用于高处作业场所下方平张安装(不垂直水平面),防止人和物体坠落。安全网应符合《安全网》(GB5725)的规定。4.4.4防电用品养护作业现场临时用电,作业人员应配备放电用品,如绝缘手套、绝缘鞋等。绝缘手套应符合《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GB/T17622)的规定,绝缘鞋应符合《足部防护电绝缘鞋》(GB12011)的规定。4.4.5防护服装防护服装应符合国家关于防护服的相关规定。58 5养护工程现场安全防护5养护工程现场安全防护5.1基本要求1)养护养护作业单位应及时掌握现场信息,做出预测,采取必要的预防性安全措施。2)从事养护作业的人员,应经过相关知识培训,严格遵守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3)安全作业措施应以合理安全防范和合理交通疏导相结合为原则,既要考虑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又要考虑社会车辆的行车安全。4)养护作业宜选择在交通量较小时段进行,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交通标志,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确保行车安全和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5)养护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和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专职安全人员对施工作业安全进行监督,必要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交通疏导。6)按养护作业时间的长短,以及对周边环境、人员和车辆的通行影响情况,将养护作业区域安全防护等级划分为三级,分别是A级、B级、C级。A级防护最高,B级较高,C级一般。作业区域内根据具体作业内容和作业要求进行防护,并按“上游过渡区、缓冲区、警告区、作业区、下游过渡区、终止区”设置防护区,且不得低于《占道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要求》(DB11/854)的要求。安全防护设施要求见表5-1,按照道路级别及养护作业的时间,将作业现场安全防护等级划分见表5-2。表5-1安全防护设施要求表等级防护程度防护要求A级最高封闭围挡或其他连续封闭防护设施,及其他防护设施B级较高设置连续防护设施,及其他防护设施C级一般交通锥形标防护或安全防护带,及其他防护设施58 5养护工程现场安全防护表5-2养护作业现场安全防护等级作业时间防护等级道路类型连续作业10天(包含)及以上的养护作业连续作业大于1天小于10天的养护作业1天以内完成的养护作业城市道路快速路AAB主干路、次干路ABC支路BCC公路高速公路AAB一级公路ABC二级公路、三级公路BCC四级及以下CCC7)在进行养护作业前,应做好以下工作:(1)制定安全组织计划,确定合理工作区;(2)养护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应身穿反光安全标志服;(3)对养护机械、设备及作业信号灯进行全面安全检查。8)掘路恢复施工应按照相关要求办理手续,并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中人员、机械设备安全。9)养护作业应按照要求设置标志标牌,设置合理的限速指示牌,并结合具体情况,设置减速装置,以提醒过往车辆和司乘人员注意安全。5.2路基路面养护5.2.1一般要求1)作业区域应实行封闭管理。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设备不得进入施工区。2)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本工种之外的工作。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3)58 5养护工程现场安全防护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硬底鞋、带钉易滑的鞋和拖鞋进入施工现场。4)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和拆除。5)从事高边坡作业人员应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边坡作业。6)进行养护作业时,应注意:(1)根据作业内容、作业位置的不同,在养护现场设置防护隔离设施。(2)对作业现场的基本要求:作业现场材料、工具堆放整齐;作业机械运转良好;现场人员各司其职;现场管理井然有序。(3)养护作业中,应严格按照批复的范围进行作业,不得超范围作业。7)养护作业车辆应配备统一发放“××养护”出入牌,置于前车窗附近。进入养护作业现场的作业车辆,应配置警示标志灯具。规格、颜色、品种及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GA182)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的规定。5.2.2路基养护安全技术要求5.2.2.1日常保养①整理路肩、边坡时应注意:a对养护作业人员的作业范围进行划分,规定作业区域,不得随意穿越道路;b边坡养护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进行上下交叉作业;c作业时,施工人员应佩戴安全帽,防止过往车辆通行带来的飞石伤人。②修剪路肩、分隔带草木时,机械使用应符合相关操作要求和标准。③清除路肩、边坡杂物时,应观察下方有无过往人员,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5.2.2.2清除松动石块①清理路堑边坡上突出的块石时,应从上而下顺序进行。②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5.2.2.3疏通泄水孔槽58 5养护工程现场安全防护①对暗涵等隐蔽性排水设施进行疏通作业,需要人工进入内部作业时,应用相关设备检测内部有无有害气体。如有,应通风换气,待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作业。②人工进入暗涵等设施内部作业时,应在作业人员腰部绑系安全绳。属于有限空间作业的,作业人员应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京建施[2009]521号)的要求作业。5.2.2.4开挖沟渠①开挖前,必须了解土质、地下水等情况,查清地下埋设的管道、电缆和有毒有害气体等危险物以及文物古迹的位置,深度走向,并加设标记、设置防护栏杆。②开挖深度超过1.5m时,其边缘要设置警告标志,并有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监督。③在街道、居民区、行车道和现场通道附近开挖沟渠时,应设置以下安全防护设施:a警示标志;b高度不低于1.2m的双道防护栏;c夜间设红色标灯。④开挖沟渠深度超过1.5m且无放坡时,应加支撑防护。固壁支撑的木料,不得有糟、朽、断、裂现象。⑤人工开挖应保证:a对锹、镐、锤等操作工具应随时检查,确保木柄结实,连接牢靠;b操作人员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横向间距不小于2m,纵向间距不小于3m。⑥沟槽边缘1m以内不准堆土或堆放物料;距沟槽边缘1-3m间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距沟槽边缘3-5m间堆土高度不得超过2.5m;停置车辆、机械距沟边不少于4m。5.2.2.5边坡整修58 5养护工程现场安全防护①高陡边坡(坡高为10-15m,坡度为30°-60°的土质边坡)养护作业人员,必须绑系安全带,绑挂安全带的绳索应牢固地拴在树干、插固的钢钎或其他牢固的物体上。应严格执行“一人一绳、一绳一桩”。②高陡边坡处施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坡上作业人员必须绑系安全带;b作业面应错开,不得在同一断面作业;c有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上,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坡下严禁通行。③作业机械和车辆在停靠和作业时,必须设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④机械在边坡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使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面上。5.2.2.6护坡维修①作业人员上下护坡,应走护坡道。②作业人员应穿防滑鞋,佩戴安全帽。③护坡维修材料的运输,应尽量采用机械吊装运输。人工搬运时,作业人员应绑系安全绳,防止滑落。并对搬运量进行明确规定,不得超负荷作业。5.2.2.7塌方、沉陷处置塌方现场防护要求:①在塌方、沉陷路段车道上,应在两头分别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在塌方、沉陷范围1m外,设置交通锥形路标进行防护。②在塌方、沉陷路段车道上,应在两头分别设置安全警示标志。③作业机械应在安全作业范围内进行作业。在塌方、沉陷位置附近作业时,应设专人进行指挥。5.2.2.8局部加宽、加高路基①涉及作业的机械、车辆应符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②作业人员应与机械、车辆保证一定的安全距离。作业人员(非机械、车辆操作人员)应在安全距离外进行作业,作业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械作业范围。5.2.2.9平面交叉口改善作业58 5养护工程现场安全防护①作业人员和机械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②进行养护作业时,交叉口视距三角范围内不得有任何高于1.2m或妨碍视线的物体。5.2.3路面养护安全技术要求5.2.3.1修理伸缩缝①绑扎钢筋、振捣作业人员必须带安全防护手套;②操作施工机械应符合机械安全作业规程;作业区内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作业保护区域;③施工用电中照明、配电箱、开关箱、接地接零等部分必须严格按规程操作、布置;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④焊接作业时,严格执行安全措施,防止触电和发生火灾事故。焊接场所必须有必要的防火设施。作业前要清除现场周围的易燃、易爆的物品,不便移动的必须用阻燃材料覆盖、隔离。电焊机外壳必须接零保护;⑤修理完后,人工清扫,确保路面干净,工完料清;由专职安全员负责指挥撤除安全围护,撤除顺序由安全围护后端开始。5.2.3.2沥青路面坑槽修补、路面臃包、裂缝、松散、车辙、泛油等修理作业①沥青混凝土拌合时,工作人员应戴耐高温手套,防止灼伤;②装卸、搬运、使用沥青和含有沥青的制品均应使用机械和工具,有散漏粉末时,应洒水,防止粉末飞扬;③采用手提式喷灯作业时,喷灯点燃后不得接近易燃品。④机械压实、坑槽切边、钎刨、材料运输、装卸等机械作业,应由专人负责指挥。5.2.3.3水泥混凝土路面凿除作业①旧路面凿除宜分小段进行,以免妨碍交通;②人工凿除应注意:58 5养护工程现场安全防护a用镐开挖旧路面时,应并排前进,左右间距应不少于2rn,不得面对面使镐,防止伤人;b大锤砸碎旧路面时,周围不得有人站立或通行。锤击钢钎,使锤人应站在扶钎人的侧面,使锤者不得戴手套,锤柄端头应有防滑措施。③风动工具凿除旧路面,应遵守下列规定:a各部管道接头必须紧固,不漏气。胶皮管不得缠绕打结,并不得用折弯风管的办法作断气之用,也不得将风管置于胯下;b风管通过过道,须挖沟将风管下埋;c风管联接风包后要试送气,检查风管内有无杂物堵塞。送气时,要缓慢旋开阀门,不得猛开;d风镐操作人员应与空压机司机紧密配合,及时送气或闭气;e钎子插入风动工具后不得空打。④利用机械破碎旧路面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操作范围内不得有人;铲刀切入地面不宜过深,推刀速度应缓慢。5.2.3.4安装更换路缘石①安装路缘石需要占用道路的,按《占道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要求》(DB11/854)设置防护设施。②搬运路缘石时,应注意:a搬运过程应平起平落,防止搬运损坏;b搬运材料应整齐、稳固,且应采取保证运输牢靠的措施,确保运输过程中不会发生翻车危险;c卸料时,下方应垫方木,保证安全。不得随意倾倒,防止误伤作业人员。③养护人员安装路缘石,应戴相应的个人防护手套作业。④材料堆放标准:a在不影响交通、行人出行及美观的前提下,可将路缘石存放场地选在两树池间或其他不影响行车及行人安全的位置,并用绿色密目网苫盖,设安全提示标识并进行有效覆盖;58 5养护工程现场安全防护b在施工区域内,将施工用的路缘石及各种材料存放在施工区域以外及路口胡同内,码放整齐有序,并用绿色密目网苫盖。c施工中的废弃料(如现场废弃步道砖、缘石)根据现场条件集中堆放在不妨碍行人通行的区域,并统一运出场外,严禁将废弃料随意堆放。d未设置围挡的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上,不得堆放路缘石。5.3桥梁养护5.3.1一般要求1)桥梁养护作业时,应首先要了解架设在桥面上下的各种管线,并应注意保护公用设施(煤气、水管、电缆、架空线等),必要时应与有关单位联系,取得配合。2)桥梁养护作业涉及管线改移,电缆开挖的,应与其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制定专项方案,得到相关单位认同后,方可进行施工。3)桥梁养护现场要专门设置养护作业时的交通标志。桥面养护应按作业控制区布置要求设置相关的渠化装置和标志,并设专人负责维持交通。作业区内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安全防护设施。4)桥梁下部结构进行养护作业时,养护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防止桥梁上空物体落下砸伤人员。5)桥梁养护作业时,严禁上下同时进行作业。6)桥梁路面养护作业完毕,及时将残余物料清理出桥梁路面,不得在未设置围挡的道路中间堆存物料。5.3.2桥梁养护安全技术要求5.3.2.1伸缩缝养护①人工清理伸缩缝时,应分车道清理,清理完一侧,再清另一侧。作业人员需在清理车道设置安全防护标志对车辆进行引导。58 5养护工程现场安全防护②清理的杂物应当进行集中处理,不得随意抛弃。5.3.2.2泄水孔疏通①作业人工穿反光防护服,还应配备防护手套,防止手臂夹伤。5.3.2.3钢支座加润滑油桥梁钢支座加润滑油属于高空作业,作业人员安全防护要求应符合4.3.4.2条目的内容。5.3.2.4登高作业安全防护①桥梁养护登高作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有恐高症者严禁进行登高作业。②登高作业前,应了解现场情况。登高作业应符合以下要求:a不得攀爬已经严重生锈甚至腐蚀的钢斜梯、钢爬梯或已经腐烂的木梯;b不得乘坐未经检验或者检验合格期已过的电梯和其他装置。③高处作业平台应设置安全护栏,安全护栏高度不得低于1.5m。④乘坐桥梁永久检修小车时,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应安全用品、佩戴全身安全带。⑤利用工程检修车平台进行养护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系牢安全带,且在作业平台内作业,不得随意跨出作业平台。5.3.2.5修补墩、台作业①桥下作业人员应按要求佩戴安全帽。②无检修通道的,应设置牢靠的爬梯,爬梯应保证根基牢固,不得有晃动,爬梯下方需有人帮扶。5.3.2.6修理、更换本桥的较大损坏构件起重作业起重作业安全防护符合以下要求:①起重作业时,应设置安全警戒区、安全警示标志。②吊装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起重设备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并进行试吊。③58 5养护工程现场安全防护各种起重机具必须按规定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严禁用起重机运载人员。④起重机械防护设施:a轨道式起重机缆风绳。应使用Φ8以上钢丝绳,且每条接头不能多于一个,与地面夹角45-60°,每根缆风绳应有独立的地锚,缆风绳与地锚应有紧张器调整松紧;b移动式起重机作业时,支腿垫方木垫实,支腿所用垫木要用坚实木材制作,两端包以铁箍,装设提环;c重臂应设有“起重臂下严禁站人”的警示标志;d起重设备进行起重作业时,应按规定显示号灯或型号。⑤进行起重作业,须有专人进行指挥,严禁多人指挥。⑥占道进行起重作业时,应严格在作业区域作业,严禁起重设备超出作业区域进行起重作业。起重作业半径内严禁站人,起重过程中,严禁在起重范围内奔跑、打闹。⑦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点,并关闭发动机。⑧《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规定的其他内容。5.3.2.7桥梁临边防护①作业现场内的作业区、作业平台、人行通道、作业通道、基坑周边等作业活动场所,如临边离基准面高差达到或超过2m,必须沿周边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能承受1000N以上的可变荷载。②防护栏杆下方有人员通行或作业的,应在防护栏杆下边设置高度小于0.2m的挡脚,并挂密目安全立网封闭。③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立柱组成,上杆离防护面高度不低于1.2m,下杆离防护面高度不低于0.6m,栏杆立柱间距不得大于2m。所有栏杆应刷红白漆相间警示色,红、白漆间距均为300mm。④防护栏杆必须采用扣件连接、丝扣连接、螺栓连接、焊接或其它可靠连接方式连接:a在泥石地板固定时,立杆打入地面0.5m-0.7m58 5养护工程现场安全防护,离坡肩边口的距离应不小于0.5m;b在坚固的混凝土面等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栏杆柱焊接。c操作平台、通道、栈桥等处规定时,应与平台、通道杆件焊接或绑扎牢固。⑤临水面的作业区应设置防护栏杆。⑥栏杆外作业时,应注意:a在桥梁栏杆外进行作业须设置悬挂式吊篮等防护设施,作业人员须系安全带;b吊篮应随时检查,出现开焊或者其他不牢靠现象的,不得使用。5.3.2.8修理更换中小桥支座、伸缩缝及个别构件采用千斤顶顶升作业时,应符合如下要求:①千斤顶使用前,要做承载试验。起重吨位不得小于顶升构件的1.2倍。千斤顶一次顶升高度应为活塞行程的1/3;②千斤顶的升降应随时加设或抽出保险垫木,构件底面与保险垫木间的距离应控制在5cm之内;③构件进入落架梁或其他装载工具横移到位时,应保持构件在落梁时的平衡稳定;④顶升T梁、箱梁等大吨位构件时,必须在梁两端加设支撑。构件两端不得同时顶起或下落,一端顶升时,另一端应支稳、稳牢;⑤各岗位作业要精心工作,听从指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5.3.2.9大中型钢桥的全面油漆除锈和各部件的检修①钢梁腹板、底板除锈一般均为高空作业,作业人员应符合4.3.4条目的规定。②采用人工喷砂除锈时,作业人员应戴口罩和防护眼罩。③油漆作业时,作业人员应做好防护措施,防止油漆、杂物进入眼、口中。油漆作业应符合《油漆与粉刷作业安全规范》(AQ5205)的规定。④使用有腐蚀性材料进行除锈或油漆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配备安全防护套装进行作业。58 5养护工程现场安全防护⑤采用桥梁检修车进行检修作业时,作业人员应保证系牢安全带,且在作业平台内作业,不得随意跨出作业平台。5.3.2.10永久性桥墩、台侧墙及桥面的修理①有通航要求的桥梁桥墩、桥台维修时,应在上、下游航道两端设置安全设施,夜间必须设置警示信号。必要时应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取得配合。②进行下部结构修理,上部车流量较大,且时有飞石、杂物落下的部位,应设置安全防护网,防止坠物伤人。③安全防护网设置要求:a在两幅桥梁中间部位设置水平挂网;在不影响行车安全的情况下,可在桥梁两侧设施安全防护立网;b防护网采用绿色密目网,防护网应系在牢固位置;c防护网应保证每3m设置一道横撑,保证其稳定性。④对城市立交桥梁桥墩进行养护,应设置交通安全标志,设专人密切注意来往车辆。5.4涵洞养护5.4.1一般要求1)进入涵洞作业时必须查清涵洞实情,做好清淤,排水,通讯和防塌落工作,并做好原始记录。2)工作照明必须使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和防潮灯具,使用的照明电力电缆中间不许有接头。3)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安全帽、工作服、防滑鞋、携带通信联络装置。4)涵洞内作业时,涵洞两侧进出口必须设有图标和警示标志,工作结束后拆除。5)涵洞内严禁停车,车辆出故障而在涵洞内抛锚时应迅速拖离。58 5养护工程现场安全防护6)涵洞内视线较差,应随时注意前方来车和交通情况,并做好防滑和照明措施。7)严禁作业人员在涵洞内逗留、聊天或休息。作业完毕后,做好现场清理后应立即撤出涵洞。8)作业时应指派专人实行安全监护和维护现场秩序。9)涵洞养护属于有限空间作业的,作业人员应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京建施[2009]521号)的要求作业。5.4.2涵洞养护安全技术要求5.4.2.1疏通涵管①人员要求养护人员应经过岗前培训,方可上岗。②安全技术措施a检查暗涵、暗管内部情况时,宜采用反光镜、电视检测仪或声纳检测仪等设备。b对风动机械进行养护或进行软管连接时,检修人员必须配备防护眼镜,胶皮手套。c凡井深超过3m者,在穿竹片牵引钢丝绳和掏挖污泥时,不宜下井作业。③机械要求宜采用电动或气动引绳器、机动绞车、高压冲洗车及吸泥车等机具,以改善劳动条件。机械操作应符合相关机械操作规程。5.4.2.2涵洞进出口铺砌的加固修理①人员要求涵洞进出口一般设在道路两侧,且基准面低于道路路面。养护人员应按要求佩戴安全帽,防止车辆飞石砸伤作业人员。②安全技术措施a人工搬运材料,应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58 5养护工程现场安全防护b安全距离的确定。人工搬运材料,两人应至少保持至少1m的距离。如往高处搬运材料,则应避免在同一断面作业。③养护机械应符合相关机械操作规程的要求。5.4.2.3通道的局部维修和疏通修理排水沟①通道局部维修防护设施:a检修通道及洞口,必须设置稳固的盖板或防护栏杆及安全网或其它防护设施。b作业现场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应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夜间应设置红灯警示。②疏通排水沟参照涵洞保养疏通涵管的要求。③修理排水沟时,应注意:a排水沟属于密闭式或者处在地下的,应对排水沟进行有毒气体检测。b有条件进行通风的排水沟,应做通风处理。c无通风条件且有有毒气体的,养护人员应佩戴相应的防毒面具,或做其他有效防范措施。5.4.2.4各类排水泵站的修理①现场要求a施工人员必须按要求佩带安全帽、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穿反光防护服。高空作业人员还应按要求系好安全带。b排水泵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并符合相关操作技术要求的规定。c现场临时用电要求应符合《作业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和要求。d机械设备严格按照相关作业机械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进行操作。②安全防护设施要求a防护栏杆:排水泵站四周应设置采用Φ48-51×3.5mm钢管的防护栏杆。防护栏杆不得低于1.5m。b安全挂网:在防护栏杆外侧设置安全密目防护网。58 5养护工程现场安全防护5.4.2.5通道的修理与加固①通道维修加固防护设施:a通道维修与加固,须设置稳固的操作平台,操作平台上应搭设牢靠的盖板,盖板应固定在平台上,不得随意松动。高于2m的操作平台,还应在四周设置不低于1.5m的安全防护网,确保作业人员安全。b通道加固作业需要设置支撑的,支撑应支设在牢固的基础之上,不得在操作平台上支撑。c操作平台上人员分散作业时,应至少保持1m的距离,防止相互影响。②作业人员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作业。③作业机械应符合相关机械操作规程的要求。5.5隧道养护5.5.1一般要求1)隧道养护管理单位应加强安全管理,公路管理机构应加强监督和检查。2)隧道养护管理单位应借助监测、通信、监控、人员值守等手段,及时掌握公路隧道的异常信息,做出判断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性安全措施。3)隧道内进行养护作业时,应执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的有关规定。4)隧道养护作业时应保证隧道结构安全,并应保证隧道内的安全设施、设备不受损坏。5)为保证隧道运行安全的救援设施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6)养护作业宜选择在交通量较小时段进行,在保证养护作业安全的情况下,应少占道,以减少对行车的干扰。7)隧道口前道路线形较差的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8)按照公路隧道等级管理要求,进行消防救援实地演习。9)进行养护作业前,应做好以下工作:58 5养护工程现场安全防护(1)检测隧道内CO、烟雾等有害气体的浓度及能见度是否会影响作业安全,检测值应满足附录Ⅱ附表3《常见有害气体容许浓度和爆炸范围》的要求;(2)检测隧道结构状况是否会影响作业安全,如有危险,应先处理后作业;(3)检查作业道信号灯是否准确、明显,作业标志设置是否规范;(4)对养护机械、台架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应在机械上设置明显的反光标志,在台架周围设置防眩灯,以反映作业现场的轮廓。10)隧道养护属于有限空间作业的,作业人员应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京建施[2009]521号)的要求作业。5.5.2隧道养护安全技术要求5.5.2.1隧道内保养①隧道内养护人员,应穿反光背心;进入现场交叉口处应设置路标指示牌。②当进行洞内作业时,必须准备以下物品:a反光安全帽。测量人员应佩带反光安全帽;b反光作业警示牌。在测量作业区域内应设置反光作业警示牌。③隧道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隧道内的紧急停车带、车(人)行横洞不得堆放杂物。④在隧道内进行登高堵漏作业或维修照明设施时,登高设施的周围应设醒目的安全设施。⑤隧道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作业或取暖。⑥在隧道内进行养护作业时,应遵守以下规定:a养护作业控制区经划定后不得随意变更;b作业人员不得在工作区外活动或将任何作业机具、材料置于工作区以外;c养护作业路段内的照明应满足要求。⑦电力设施等有特别要求维护的,应按有关部门的安全操作规程执行。5.5.2.2洞口清洁①基本要求:58 5养护工程现场安全防护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m范围内,禁止从事采矿、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爆破作业等危及公路隧道安全的活动。②人员防护要求:洞口日常保养作业人员应保证自身安全,带安全帽,并随时注意有无石块坠落,防止砸伤。③机械要求:洞口日常保养作业机械属于移动性作业。应在机械尾部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具体要求符合《占道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要求》(DB11/854)的要求。5.5.2.3清除隧道洞口碎落岩石①人员要求施工人员必须按要求佩带安全帽;穿反光防护服。②安全技术措施a清理作业前,应在有落石区域搭设防护网,防护网搭设应牢固;b对洞顶碎落岩体进行清理,应防止石块继续下落。无法清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加固处理。③机械要求严格按照相关作业机械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进行操作。④组织措施a作业人员在施工作业区内进行施工,不得随意进出作业区;b在明显位置设置“危险,有落石”的标识牌,提醒过往车辆注意安全。必要时,应安排专人指挥交通。5.5.2.4修理圬工接缝①人员要求a施工人员必须按要求佩带安全帽;穿反光防护服。b采用凿除设备的,施工人员还应配备面部防护设施,防止凿除碎屑溅伤。②现场临时用电要求应符合《作业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和要求。58 5养护工程现场安全防护③机械设备要求严格按照相关作业机械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进行操作;④组织措施作业人员、作业车辆应在防护区域内作业、停放,不得超出防护范围。5.5.2.5处理渗漏水①人员要求a施工人员必须按要求佩带安全帽、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穿反光防护服。b渗漏水处理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处理。②现场临时用电要求应符合《作业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和要求。③机械设备要求严格按照相关作业机械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进行操作。④技术措施a凿除混凝土、灌浆时应加强现场通风。b应有专门的技术管理人员保管化灌材料和配制化灌浆液。c在进行灌浆时,操作人员应戴好防护眼镜以防止浆液溅入眼睛内。d搭建脚手架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高空作业要戴好安全带。e施工台架应进行全面检查,保证其可靠性和安全性。5.5.2.6隧道工程局部防护加固①隧道洞口防护加固,应搭设防护棚:a防护棚净空高度和宽度应根据通道所处位置及人、车通行要求确定,高度一般不低于3.5m,宽度一般不小于3m;b杆基础须作硬化处理,立杆必须沿通行方向设置扫地杆和剪刀撑;c杆纵距不应超过1.2m,防护棚悬挑尺寸为0.3-0.5m;d宽度超过3.5m或高度超过4m的防护棚,立杆间距应加密或使用双立杆、型钢、脚手架管格构式立柱,纵向横杆应采用型钢制作或搭设承重脚手架;58 5养护工程现场安全防护e防护棚两侧应设置隔离栏杆,引导行人从安全通道内通过,必要时满挂密目网封闭。②隧道洞内防护加固,应搭设作业台架:a作业台架可采用Φ48-51×3.5mm钢管扣件脚手架或其它型钢材料搭设,严禁采用竹木杆件搭设。b作业台架上应搭设作业平台,平台可采用结实牢固的材料搭设,平台应保证稳固、可靠。c平台周围应挂绿色密目防护网,防护网高度不得低于1.5m。d作业台架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危险警示标志;台架周围应布置灯光照明设施,清晰反映台架轮廓。③占道作业交通设施。对需要进行占道作业的养护工程,需要设置必要的占道作业交通设施,根据《占道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要求》(DB11/854)的要求,设置限速指示牌和解除限速指示牌;④限高标志牌。在隧道口两侧顶部应设置限高标志牌。5.5.2.7排水设施的更换①作业现场要求a作业现场应保证足够的照明,确保覆盖整个作业现场。b现场临时用电要求应符合《作业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和要求。c现场人员、机械应在保护范围内作业。②安全技术要求a原排水设施的清除作业,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机械凿除作业时,作业人员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防止碎屑伤人;吊装拆除时,现场人员应保持在吊车作业范围外;人工凿除作业时,作业人员应佩戴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加强周边空气的流通。b安装排水设施的,吊装作业,应有专人进行指挥,无关人员不得上前操作;人工安装作业,安装人员应协同作业,并设专人进行监督,防止事故发生。58 5养护工程现场安全防护c排水设施更换完毕后,应先将作业现场清理干净,最后拆除防护设施。5.6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养护5.6.1一般要求1)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养护作业时,应及时与相关管理单位取得联系,得到管理单位的允许后,方可进行作业。2)以下涉及交通安全的养护作业,还应报请区县交通管理部门同意。①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或者跨越、穿越城市桥梁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影响交通安全的;②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影响交通安全的。3)现场作业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并服从交警的指挥。4)占道养护作业,应符合《占道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要求》(DB11/854)的要求。5)养护作业人员应统一着装,并穿安全反光衣。6)养护人员、车辆应在保护区内作业、停留,不得随意超出保护区作业。7)养护作业工具应摆放整齐,不得随意侵占道路。5.6.2养护安全技术要求5.6.2.1沿线设施埋置①应对作业人员进行严格要求,不得随意上道作业。②标志牌需要吊装的,应保证吊装作业的安全进行。吊装至既定位置后,专职作业人员方可上前扶直标志牌。③标志牌安装过程中,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标志牌竖直安装。发现标志牌有严重倾斜的,应重新安装。58 5养护工程现场安全防护5.6.2.2沿线设施维护或定期清洗①维护或清洗作业应尽量采用机械作业。②清洗作业需要人工操作时,清洗工人应将清洗车停于路侧,确保安全后,方可下车进行清洗作业。③向上清洗时,清洗工人应采用一定角度进行喷洒清洗作业。不得垂直喷洒清洗。④在高压线附近不得进行喷洒清洗设施作业。5.6.2.3沿线设施修理添置更换①吊装作业的,符合吊装安全作业的相关要求。②高空作业的,符合4.3.4.2条目的要求。③养护作业中,涉及沿线电缆设备的,应事先与相关部门联系。挖出电缆,应当采取适当措施进行保护。5.6.2.4路面标线的局部补画①养护作业人员需穿作业人员安全反光衣。不得随意穿越马路。②路面标线的补画机械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指示标志。在作业过程中,机械操作人员不得随意下车。③养护作业时间宜在交通量小的时段进行。④人工补画路面标线作业,应设置养护作业区进行作业。5.6.2.5新设、更换沿线设施①全线新设或更换、里程碑、百米桩、轮廓标、界碑等。安全作业要求参照5.6.2.3养护沿线设施修理添置更换作业安全技术要求。②永久性标志牌a养护作业人员需穿作业人员安全反光衣。不得随意穿越马路。如需穿越时,需要密切注意来往车辆。b作业区域需要占用人行道的,需设置警示标志,并设置作业警戒线。③高处交通标志的养护:a高处作业人员,须佩戴安全帽,将安全带系在作业机械的牢固位置;58 5养护工程现场安全防护b高空作业机械下严禁站人;c地上作业人员须佩戴安全帽,做好安全防护;d作业机械严禁快速摆臂,严禁侵占道路限界作业;e更换作业地点时,严禁高空载人移动车辆;f被更换的标志牌,不得直接放下。应采用吊车吊装到指定位置存放。5.6.2.6护栏、隔离栅、防雪栏栅等的全面修理更换①高空作业的应符合高处作业人员的相关规定,符合4.3.4.2条目的要求。②吊装作业,应符合吊装安全作业的相关要求。③更换作业应尽量采用机械作业,配合机械作业人员应由专人进行指挥。机械运转过程中,配合人员不得上前作业。5.6.2.7整段路面标线的画设①应尽量采用机械作业。作业机械应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和指示标志。在作业过程中,机械操作人员不得随意下车。②如不具备机械作业条件,可采用人工施画。人工施画时,应设置养护作业区。5.6.2.8通信、监控、收费、供配电设施的维修①通信、监控、收费、供配电设施的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②维修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③需要高处作业的应符合高处作业人员的相关规定,还应符合4.3.4.2条目的要求。作业人员需要带电作业的,作业人员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表4-4《带电区域附近人员作业安全距离》的要求。④供配电设施养护作业须由取得电工证的专业人员进行。5.7绿化养护5.7.1一般要求1)58 5养护工程现场安全防护绿化养护作业,应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制定作业方案。占用道路施工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应当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2)种植穴、槽挖掘前,应向有关单位了解地下管线和隐蔽物埋设情况。3)路侧绿化养护作业,应对作业区进行隔离,注意保护过往行人安全;中央分隔带养护作业,应对养护区域进行适当软防护,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5.7.2绿化养护安全技术要求5.7.2.1行道树、花草的抚育、抹芽、修剪①人工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统一指挥,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②对行道树的修剪,尤其是对较大树枝的修剪,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树枝下落砸伤作业人员。作业人员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帽、防护手套等。③剪草作业安全要点:a在剪草过程中,应事先清理草坪中的杂物;b在斜坡上剪草作业时,要人机平行作业,不得向上、向下推行;c草堵住出草口时,停机后清除,严禁在待机状态下用手去清除;d剪草时裤角不得卷起,也不得穿托鞋;e草坪过湿不得剪草。④养护作业机械应严格按照相关机械操作规程进行。5.7.2.2治虫、施肥①应尽可能采用机械作业,减少人工作业。②特殊位置需要人工作业的,作业人员应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化学农药治虫和进行施肥作业时,养护作业人员应穿防护服,带防护手套。③喷洒农药安全要点:a现场所有人员需带口罩,以免药物中毒。操作人员须身着防护装备,必要时应佩戴防护眼镜。b喷药应均匀周到,不得漏喷、重喷。距人畜或饮食较近处,事先应考虑防护措施,喷洒时应处于上风位置。58 5养护工程现场安全防护c药物应喷成雾状。高树采用高程喷药车喷药时,应尽量摆动喷枪,击散水柱使其成雾状。d喷洒完毕,将剩余药剂弃置指定收集处,将喷药设备清洗干净,整理各配件,按指定库位存放。e恶劣天气禁止作业。④养护车辆应设置警示标志和指示标志。⑤夏季清理病虫害作业,应选择合适的时间段进行作业。5.7.2.3行道树、花草缺株补植①施工人员拔去残苗,应相互配合,防止伤害事故发生。②行道树伐除时,应设专职安全员,划定安全范围并设置围栏,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伐除的树干、树枝等要随时清运;树桩高度应尽量降低,做到场光地净,确保绿化景观的完美和行人、车辆的安全。③树穴开挖:a树穴人工开挖时,应按照绿化作业相关规程进行操作。树穴旁堆土最高不得超过0.8m。大树补植后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支护。b树穴采用挖穴机作业时,无关人员不得靠近作业区域。待树穴成孔后,方可上前作业。④养护作业完成后,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保证场地干净整洁。5.7.2.4行道树冬季刷白①操作人员按技术人员要求配制涂白剂。②作业人员应着反光防护服。作业人员应尽量靠近道路外侧作业。通过道路时,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③冬季作业应符合冬季作业相关要求。④应涂树木刷完后,将容器清洗干净收存。将涂刷物品清洗备用或集中收回弃置指定处。5.7.2.5行道树修剪、清理枯死树木①对于行道树高大树枝的修剪及清理枯死树木,除采取必要措施外,仍需辅助机械(如升降车,起重机等)施工的,须设置专职人员指挥机械,并58 5养护工程现场安全防护严格按照相关机械操作规程使用。②清理较大枯死树木时,应规避车辆高峰期作业。5.7.2.6更新、新植行道树,花草、开辟苗圃等绿化中修养护作业应合理的设置作业区,设置固定出入口,保证施工作业区内的人员和设备安全。施工现场进行吊装、挖树穴等作业应符合相关安全作业规范的要求。5.8城市道路附属设施养护5.8.1一般要求1)养护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进入养护作业现场内的人员,必须穿戴具有反光功能的安全标志服和防护帽。2)养护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和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3)应由专职的安全人员对施工作业安全进行监督,可由经过安全培训的人员进行现场交通疏导。4)养护作业人员不得随意走出安全保护区,不得将施工机具和材料置于安全保护区外。如需穿越行车道,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5)进入养护作业现场的作业车辆,应配置警示标志、灯具,车身两侧应注有“道路养护”字样,其规格、颜色、品种、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GA182)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的规定。6)当遇大雾、大雨、冰雪天气时,应暂停养护作业。在应急抢险、排除道路积水、消除冰雪时,宜封闭交通或疏导交通。7)需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或者跨越、穿越城市桥梁架设、增设管线设施的养护作业,需取得交通路政部门许可;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许可。58 5养护工程现场安全防护5.8.2附属设施养护安全技术要求5.8.2.1分隔带及护栏①宜选择机械进行作业。超出机械作业范围的,应采用人工进行养护作业。②人工保养作业,应避免在道路中穿行,保证作业人员安全。5.8.2.2标志牌①路铭牌的养护、清洁应采用专用工具进行保养、清理。②对标志牌清洁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时刻注意过往车辆,保障自身安全。③路铭牌牌标需要更换的,应保障作业人员安全。5.8.2.3检查井、雨水口①井座、井盖、井箅断裂、丢失时,应在缺失部位10m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在缺失部位1m外设置锥形标、警戒线、防护网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安全防护。②检查井维修作业,需要下井作业的,属于有限空间作业,作业人员应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京建施[2009]521号)的要求作业。③维修后的检查井、雨水口,在养生期间应设置围挡和安全标志加以保护。5.8.2.4全面更换分隔带及护栏①应合理划分施工作业区和防护区。对作业现场进行全封闭管理。②施工现场应设专职安全人员进行安全防护和交通疏导。5.9人行道养护5.9.1一般要求1)人行道养护应包括人行道基层、面层及人行道无障碍设施、人行道缘石、树池和踏步等。2)人行道养护作业应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并保障过往车辆行人安全。58 5养护工程现场安全防护5.9.2人行道养护安全技术要求5.9.2.1缘石、踏步维修更换对小范围修理的缘石和踏步进行修理,应在外围设置锥形标、警戒线、防护网等有效防护设施进行安全防护。5.9.2.2树池维修在外围设置锥形标、警戒线、防护网等有效防护设施。5.9.2.3人行道井盖①人行道井盖缺失的,应在缺失部位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拉警戒绳,确保行人安全。②需要下井作业的,作业人员应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京建施[2009]521号)的要求作业。5.9.2.4道路无障碍设施养护①作业区域需要占用人行道的,需设置警示标志,并设置作业警戒线。②养护作业工具应摆放整齐,不得随意侵占道路。③高空作业时,应设置合理措施,防止作业过程中出现高空坠物现象,影响下方道路行车安全。58 7其他6养护移动作业城市道路养护移动作业包括道路养护车、道路检测车、巡视巡查车、巡养一体化车辆等施工车辆的行走作业。公路养护移动作业包括日常保洁、清扫拾杂、巡查、经常性检查、交通工程道路养护车及道路标线施划、拔草、修剪以及绿化浇水、道路检测等。高速公路移动作业主要包括人工捡拾、除雪作业、机械清扫、保洁作业、道路检测等。6.1城市道路养护移动作业安全要求1)作业车辆后方必须悬挂移动性施工标志,如需停留作业时,应在车辆后方设置锥形交通标志。2)行走作业车辆必须开启双侧转向指示灯、警示灯或箭式导向灯牌,并在车辆尾部明显位置设置“养护车辆,随时停车”,作业时,应尽量避免变更车道,变更车道时,应采取其他有效措施提醒后方车辆。3)作业车辆应限速行驶,不得任意调头倒车和逆向行驶。4)随车作业人员必须在车辆前方区域内作业,如需停留作业时,应在车辆后方按照《占道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要求》(DB11/854)的要求设置锥形交通标志。5)道路检测车进行道路性能检测时,均应按临时定点或移动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或应在检测设备尾部安装发光可变标志牌。6.2公路养护移动作业安全要求6.2.1人工作业(1)人工清扫①58 7其他作业人员穿反光安全防护服,人工清扫停车港湾、匝道等位置时,要注意来往车辆,保障自身安全;②车流密集的桥面清理工作宜采用机械清理,不得采用人工清理;③清扫时要逆行车方向进行,扫完一侧后再清扫另一侧;④严禁在能见度差(如夜晚、大雾天)的条件进行人工清扫;⑤除应急抢险外,雨、雪、风天暂停作业。(2)人工拾杂①人工清扫人员需穿反光标志服。作业时要逆行车方向进行作业;②需横穿道路作业时要优先选择通道、立交桥、过街天桥通过,或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横穿通过;③高速公路人工拾杂,作业人员不得横穿高速公路;④除应急抢险外,雨、雪、雾天气暂停作业。6.2.2机械作业①清扫作业机械尾部设置“养护作业”标识牌,并设黄色闪光指路标。②驾驶人员应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清扫过程中如遇到不可移动障碍时可避绕,遇大块杂物应停车捡拾。③除应急抢险外,雨、雪、雾天气时应暂停作业。④清扫车出现故障,无法运转时,应及时通知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⑤作业车辆后方必须悬挂移动性施工标志,如需停留作业时,应在车辆后方设置锥形交通标志;⑥行走作业车辆必须开启双侧转向指示灯、警示灯或箭式导向灯牌;⑦作业车辆应限速行驶,不得任意调头倒车和逆向行驶;⑧道路检测车在高速公路、一级公路进行道路性能检测时,凡行进速度低于50km/h时,均应按临时定点或移动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或应在检测设备尾部安装发光可变标志牌。⑨进行车道内移动作业时,一般情况下,禁止跟车作业人员下车;作业人员不得在车身外侧走动,不得跨越其它车道作业;⑩应防止机具、材料或其它物品在车道上滑移、滚动。58 7其他6.2.3冬季除雪作业(1)除雪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工前教育,主要内容包括作业规程、作业安全和注意事项。(2)除雪作业应加强交通管制;(3)除雪应以机械为主,在机械除雪不能操作的地方可辅之以人工除雪;(4)除雪作业人员和除雪机械作业时,应做好防滑措施。(5)在除雪保通作业时,除雪机械应开启警示灯具。在停车、转弯、掉头、驶入和驶出高速公路时,要注意观察通行车辆,警示车辆要做好护卫。(6)相邻除雪机械作业时应注意前后的安全间距,小雪安全间距为100m、中雪安全间距为150m、大雪安全间距为200m、冻雨安全间距为300m。(7)高速公路除雪作业a)除雪设备要保持各部件性能完好,尤其要保证刹车、转向、灯光完好。b)参加除雪作业的操作手要经过培训方能上岗。c)在除雪作业时,所有除雪设备和示警车辆,应加挂符合要求的作业标志和示警灯。d)作业人员进行除雪防滑作业时,须着反光作业服。e)除雪作业时,放行过往车辆或除雪设备超越路侧人员、车辆等障碍物时要减速慢行,使后方车辆能看清前方人员、车辆等障碍物。f)除雪设备作业时,要注意过往车辆和养护人员。相遇时,应减速慢行,避免冰块等硬物飞起伤害对方,并使后面车辆能看清在路上进行除雪作业的人员。g)在停车、转弯、掉头、驶入、驶出高速公路时,要注意观察通行车辆,示警车要做好护卫,并有专人指挥,以免发生交通事故。h)降雪过程中能见度低,禁止人工除雪作业。58 7其他7其他7.1夜间作业现场安全防护1)夜间作业时,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灯和警示灯。照明必须满足作业要求,并覆盖整个工作区域。2)夜间作业的车辆和设备应贴反光膜标签,现场指挥车辆的人员穿反光膜马夹,手持荧光棒进行指挥。3)作业中的小型桥涵两侧及穿越路基的管线等临时工程,应设置围栏,并悬挂红灯示警标志。4)攀登扶梯处应设有照明灯具。5)除经有关部门特殊批准必须在夜间进行的养护作业外,临时定点及移动养护作业不得在夜间进行。7.2恶劣气象条件下养护工程现场安全防护7.2.1雨季1)雨季及洪水期作业应根据当地气象预报及作业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做好作业期间的防洪排涝工作。2)在雨季作业时,作业现场应及时排除积水,人行道的上下坡应挖步梯或铺砂。脚手板、斜道板、跳板上应采取防滑措施。3)加强对支架、脚手架和土方工程的检查,防止倾倒和坍塌。4)雨季作业时,处于洪水可能淹没地带的机械设备、材料等应做好防范措施,作业人员要提前做好安全撤离的准备工作。5)长时间在雨季中作业的工程,应根据条件搭设防雨棚。作业中遇有暴风雨应暂停作业。6)在雨季养护58 7其他作业时,作业现场应及时排除积水,人行道的上下坡应挖步梯或铺砂,脚手板、斜道板、跳板上应采取防滑措施。加强对排架、脚手架和土方工程的检查,防止倾斜和坍塌。7)对大中修养护项目,还应注意:(1)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2)暴雨台风前后,应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电、漏雨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7.2.2冬季1)冬季作业应严格执行冬季作业的有关规定,做好保温、防冻等安全防护措施。2)冬季应及时清除结构顶面挂冰。7.2.3高温季节1)高温季节作业,应按劳动保护规定做好防暑降温措施。有条件的宜搭设凉棚,供应冷饮,准备防暑药品等。2)根据天气情况,及时调整各项养护作业时间。尽可能地避开高温时段,严禁在雷雨天气进行路面养护作业。3)养护人员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才能进行作业。养护单位要对养护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防暑降温教育。4)及时向养护人员发放防暑降温药品和夏季劳保用品(草帽、墨镜、人丹、风油精、藿香正气丸等)。5)加强养护车辆、设备管理:(1)加强保养,保证各种车辆设备处于完好状态;(2)加强检查,尤其是空调及灭火器,防止车内人员中暑和车辆自燃。6)养护作业中,现场兼职安全员要注意施工人员的工作状态,发现中暑症状的员工,应立即安排在阴凉处休息,及时服用防暑药品,情况严重者应及时送往附近医院就诊。58 7其他7)驾驶巡查车、清扫车的养护员工要保证有充足的睡眠,禁止疲劳驾驶、带病驾驶,连续开车不得超过三小时。7.2.4雾天1)雾天不宜进行养护维修作业。2)雾天需要进行抢修时,宜会同有关部门,封闭交通进行作业,所有安全设施上均须设置黄色施工警告灯号。7.3山区养护安全作业山区公路弯道较多,工作面较长,人员移动性较大,占道面积较窄。山区公路养护作业,如需占道作业的,在弯道处施工时,可适当缩短工作区长度,延长预警区与缓冲区标志牌的摆放。山区公路直线作业时,可适当增长工作区长度。7.3.1视距不良路段1)在视距条件较差或坡度较大的路段进行养护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交通,作业控制区应增加相关设施。(1)在视距不良路段起点提前设置急弯警告标志、施工区标志、道路封闭标志或车道封闭标志、施划橙色施工区标线;(2)在视距不良路段起点设置发光太阳能闪烁箭头,可以通过LED的发光和频闪提高识认性;(3)路段设置线形诱导标或其他视线诱导设施;(4)缓冲区末端停驻大型车辆并安装车载式防撞垫,作业区设置移动式护栏,加强防护作用。2)控制区的作业标志应与急弯路标志、反向弯路标志或连续弯路标志等并列设置。3)在同一弯道不得同时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养护作业控制区。4)施工作业人员应穿着反光服,佩戴具有反光效果的安全帽。58 7其他5)作业区两侧应设置专职的人员组织、管理交通。7.3.2路侧险要路段1)位于路侧险要路段的养护施工作业区,须合理设置标志、标线等设施,加强诱导,控制车速,使车辆保持在车道内行驶。2)根据路侧危险程度和历史事故资料设置移动式护栏,并适当提高防护等级。3)设置“超速危险”等警告标志。4)设置视线诱导设施。7.3.3长大上(下)坡路段1)设置合理的标志和标线(实线)进行安全警示和提示,提醒下坡方向驾驶员控制车速。2)设置下陡坡警告标志,或设置连续下坡告示牌标志,根据情况可以辅助标志标明连续下坡长度,或使用告示牌,说明“前方连续下坡××m,超速危险”。3)设置限速标志、减速设施和视线诱导设施。4)缓冲区末端停驻大型车辆并安装车载式防撞垫,作业区设置移动式护栏,加强防护作用。7.4边通车、边作业地段的交通管理7.4.1基本要求1)在每一个工序开始施工前,应向管理单位或经营单位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交管部门上报交通维护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设置安全设施。2)对作业路段及时巡查,确保各种安全设施齐全、牢固,不得缺漏、遗失,一旦损坏应及时补上。3)58 7其他边通车、边作业路段的安全生产,应加强对通行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交通安全。7.4.2现场作业1)严禁现场作业人员在施工机械、车辆附近或者下方逗留和休息。2)严禁现场作业人员在通车路段侧休息和逗留。3)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得随意破坏或挪作他用。4)应指定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7.4.3安全设施1)施工路段的两端应竖立显示正在施工的警告标志,标志应鲜明、醒目。根据开挖宽度、路线等级、交通量等情况,确定标志与作业路段的距离。2)各标志牌位置及施工段周围,夜间需设置警示灯。3)在高填方、深挖方和其他危险路段应设置反光的导向牌和安全警示标志。4)路基和桥梁加宽时,设置锥形交通标于老路紧急停车带处。5)在新铺路面完工后或临时改路的路面上,按要求进行设置各种标线,以引导司机按车道行驶,安全行车。6)封闭车道施工时,严格按照要求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7)半幅通车路段,在车辆驶出(入)前方应设置指示方向和减速慢行的标志。同时在作业区的两端设置明显的路栏。晚间要在路栏上加设作业标志灯。半幅作业区与行车道之间设置红白相间的隔离栅。7.4.4安全措施1)一侧拓宽或两侧拓宽的改建工程,原有道路的路面宜先保留,以维持交通。2)在拓宽地段,如须在原有道路上运送土石方,宜采用机动车辆运输。采用手推车运输时,可划分部分路面,专供手推车行驶。并应做到:(1)剩余部分路面宽度应保证机动车行车安全;58 7其他(2)采用红白相间的栏杆等隔离设施,与机动车行车道隔开;(3)设专职人员指挥来往车辆。3)通车路段的路面应经常清扫干净,防止车辆碾飞土石伤人或雨后泥泞影响通车。4)在原有路段上,进行降坡改建的工程,有条件的可修建临时便道维持交通,也可在降坡地段半幅作业,另半幅做通车之用。5)在单车道维持通车路段上,当路段不长,交通量不大时,可在该路段的适当地点设置车辆会让处;当作业路段较长、交通量较大时,应实行交通管制。每班配置专职人员和通讯设备,指挥交通,疏导车辆。6)在居民点或公共场所附近开挖沟槽时,应设护栏及搭设跳板供行人通过。夜间应设置照明灯和警示灯。58 附录:附录Ⅰ占道作业交通安全设施图例锥形交通路标路栏消能桶红蓝频闪灯60 防撞隔离墩闪光箭头灯限速标志回转灯车载式碰撞缓冲装置6060 附录Ⅱ养护作业表格附表1小修保养、中修、大修养护工程作业内容表工程项目小修保养中修工程大修工程路基保养:1.整理路肩、边坡,修剪路肩、分隔带草木,清除杂物,保持路容整洁;2.疏通边沟,保持排水系统畅通;3.清除挡土墙、护坡滋生的有碍设施功能发挥的杂草,修理伸缩缝,疏通泄水孔,及清除松动石块。小修:1小段开挖边沟、截水沟或分期铺砌边沟;2.清除零星塌方,填补路基缺口,轻微沉陷翻浆的处理;3.桥头接线或桥头、涵顶跳车的处理4.修理挡土墙、护坡、护坡道、泄水槽、护栏和防冰雪设施等局部损坏;5.局部加固路肩1.局部加宽、加高路基,或改善个别急弯、陡坡、视距;2.全面修理、接长或个别添建挡土墙、护坡、护坡道、泄水槽、护栏及铺砌边沟:3.清除较大塌方,大面积翻浆、沉陷处理:4.整段开挖边沟、截水沟或铺砌边沟;5.过水路面的处理;6.平交道口的改善;7.整段加固路肩1.在原路技术等级内整段改善线形;2.拆除、重建或增建较大挡土墙、护坡等防护工程;3.大塌方的清除及善后处理路面保养:1.清除路面泥土、杂物、保持路面整洁;2.排除路面积冰、积雪、积冰、积沙,铺防滑料、灭尘剂或压实积雪维持交通;3砂土路面刮平,修理车辙:4.碎砾石路面匀、扫面砂,添加面砂,洒水润湿,刮平波浪,修补磨耗层;5.处理沥青路面的泛油、臃包、裂缝、松散等病害;6.水泥混凝土路面日常清缝、灌缝及堵塞裂缝;7.路缘石的修理和刷白。小修:1.局部处理砂石路的翻浆变形,添加稳定料;2.碎砾石路面修补坑槽、沉降,整段修理磨耗层或扫浆铺砂;3.桥头、涵顶跳车的处理4.沥青路面修补坑槽、沉陷,处理波浪、局部龟裂、啃边等病害;5.水泥混凝土路面板块的局部修理1.砂土路面处理翻浆,调整横坡;2.碎砾石路面局部路段加厚、加宽,调整路拱加铺磨耗层,处理严重病害;3.沥青路面整段封层罩面;4.沥青路面严重病害的处理;5.水泥混凝土路面严重病害的处理;6.水泥混凝土路面接缝材料的整段更换;7.整段安装、更换路缘石;8.桥头搭板或过渡路面的整修1.整段用稳定材料改善土路;2.整段加宽、加厚或翻修重铺碎砾石路面;3.翻修或补强重铺铺装、简易铺装路面;4.补强、重铺或加宽铺装、简易铺装路面64 桥梁保养:1.清除污泥、积雪、积冰、杂物,保持桥面清洁;2.疏通桥下河槽;3.伸缩缝养护,泄水孔疏通,钢支座加润滑油,栏杆油漆;4.桥涵的日常养护;小修:1局部修理、更换桥栏杆和修理泄水孔、伸缩缝、支座和桥面的局部轻微损坏;2.修补墩、台及河床铺底和防护圬工的微小损坏1.修理、更换本桥的较大损坏构件及防腐;2.修理更换中小桥支座、伸缩缝及个别构件;3.大中型钢桥的全面油漆除锈和各部件的检修;4永久性桥墩、台侧墙及桥面的修理和小型桥面的加宽;5.桥梁河床铺底或调治构造物的修复和加固1.在原技术等级内加宽、加高、加固大中型桥梁;2.改建、增建小型桥梁和技术性简单的中桥;3.增改建较大的河床铺底和永久性调治结构物;4.吊桥、斜拉桥的修理与个别索的调整更换;5.大桥桥面铺装的更换;6.大桥支座、伸缩缝的修理更换隧道保养:1.保持隧道内及洞口清洁。小修:1.清除隧道洞口碎落岩石和修理圬工接缝,处理渗漏水1.隧道工程局部防护加固2.排水设施的更换1.隧道的通风和照明、排水设施的大修或更新;2.隧道的较大防护、加固工程涵洞保养:1.疏通涵管小修:1.涵洞进出口铺砌的加固修理;2.通道的局部维修和疏通修理排水沟1.重建、增建、接长涵洞;2.通道的修理与加固3.各类排水泵站的修理1.通道改建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保养:1.标志牌、里程碑、百米桩、界碑、轮廓标等埋置、维护或定期清洗小修:1.护栏、隔离栅、轮廓标、标志牌、里程牌、百米桩、防雪栏栅等修理、或部分添置更换;2.路面标线的局部补画1.全线新设或更换永久性标志牌、里程碑、百米桩、轮廓标、界碑等;2.护栏、隔离栅、防雪栏栅等的全面修理更换;3.整段路面标线的画设;4.通信、监控、收费、供配电设施的维修1.护栏隔离栅、防雪栏栅等增设;2.通信、监控、收费、供配电设施的更新绿化保养:1.行道树、花草的抚育、抹芽、修剪、治虫、施肥;2.苗圃内幼苗的抚育、灭虫、施肥、除草;小修:1.行道树、花草缺株补植;2.行道树冬季刷白1.更新、新植行道树,花草、开辟苗圃等64 附表2占道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表道路类型时段设施快速路白天作业区标志、锥形交通路标、路栏、消能桶、水马、闪光箭头板、占路施工公示牌、工作区挡板、安全员模型、可变信息标志、安装车载式碰撞、缓冲装置的工程车夜间施工警告灯、锥标警示灯、回转灯、频闪灯、水马、外照式标志牌、球形照明灯、作业信息显示屏、可发光的道路交通标志、可变信息标志、安装车载式碰撞缓冲装置的工程车主干路、次干路白天作业区标志、锥形交通路标、路栏、消能桶、水马、闪光箭头板、占路施工公示牌、工作区挡板、安全员模型夜间施工警告灯、锥标警示灯、回转灯、频闪灯、水马、外照式标志牌、作业信息显示屏、可发光的道路交通标志、可变信息标志支路白天作业区标志、锥形交通路标、路栏、消能桶、闪光箭头板、占路施工公示牌、工作区挡板夜间施工警告灯、锥标警示灯、回转灯、频闪灯、外照式标志牌、作业信息显示屏、可发光的道路交通标志、可变信息标志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白天作业区标志、锥形交通路标、路栏、消能桶、水马、闪光箭头板、占路施工公示牌、工作区挡板、安全员模型夜间施工警告灯、锥标警示灯、回转灯、频闪灯、水马、可发光的道路交通标志、外照式标志牌、球形照明灯、作业信息显示屏、可变信息标志、安装车载式碰撞缓冲装置的工程车二级公路、三级公路白天作业区标志、锥形交通路标、路栏、消能桶、闪光箭头板、占路施工公示牌、工作区挡板、安全员模型夜间施工警告灯、锥标警示灯、回转灯、频闪灯、外照式标志牌、作业信息显示屏、可发光的道路交通标志、可变信息标志64 附表3常见有害气体容许浓度和爆炸范围气体名称比重(取空气比重为1)短时接触限值经常接触最高容许值爆炸范围%(容积)说明mg/m3ppmmg/m3ppm硫化氢1.192115106.64.3-45.5一氧化碳0.97440400302412.5-74.2操作时间1h以上5040操作时间1h以内10080操作时间30min以内200160操作时间15-20min氰化氢0.9411100.30.255.6-12.8汽油3-415003501.4-7.6不同品种汽油的分子量不同,在此不再折算ppm氯2.499310.32不燃甲烷0.55----5-15苯2.71752540121.30-2.65注:1.常见气体除本表所列者外尚有氧、氢、氮和二氧化碳,其中:(1)氧的最低含量应不小于18%;(2)氢随井盖开启外溢,可免测;(3)当氧的含量符合要求时,氮和二氧化碳可免测。2.经常接触最高容许值采用国家现行的《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有关规定。3.短时接触限值指15min内有害气体浓度的加权平均值。在工作日的任何时间,有害气体浓度不应大于此值。操作人员在此浓度下操作时间不应超过15min,同时每工作日最多重复出现4次,时间间隔不少于60min。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