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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系统试运行报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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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系统及报警系统试运行报告监控系统截止到2011年10月30日已全部建设调试完毕,自9月28日起由南京理工科技园股份有限公司移交开始试运行,至2011年10月30日止已运行一个月。根据一个月的系统试运行情况(参见试运行值班记录),我方认为: 一)系统功能完全符合设计任务书中的下列要求:a)云台摄像机能方便地遥控监视指定的区域;b)固定摄像机能清楚地监视主要出入口及楼梯口;c)数字录像和图像回放质量良好;d)系统编有4个高速球机,基本满足我方要求;e)同步巡视功能正常;f)定时自动巡视功能正常,每天每个监视器上要求的8个监控点的图像定时切换按时到位,准确无误;g)监控点搜索、锁定观察、遥控跟踪操作方便,流畅;h)重点录像资料的保存正常无误;i)通道出入口监视无盲区和死角,图像质量良好。二)施工工艺符合有关规范和设计要求(参见隐蔽工程检验记录)。三)系统技术培训意见根据合同有关条款对有关操作和管理人员进行了技术培训,使有关人员对系统有了详细的了解,能够熟练操作本系统。可以根据《日常维护注意事项》简单维护本系统,并完全具备独立上岗操作的能力。四)系统故障及其处理情况 a)运行期间,共发生两次故障现象:一次为24号摄像机图像丢失(9月15日),经检查为有关视频头焊接不牢靠所致;一次为17号摄像机图像不清楚,原因是有关摄像机视频线松动。上述两次故障南京理工科技园股份公司都及时排除,排除时间自我方电话通知故障情况之时至故障排除时止,分别为2小时和1.5个小时。b)除发生两次故障并得到及时排除外,整个监控系统符合设计方案要求,系统运行正常,。五)试运行期间,****维修服务完全符合合同之规定。六)试运行结论本系统施工和安装工艺符合有关《规范》和《程序》要求,试运行一个月来,系统运行正常,符合《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方案》的要求,系统工程达到了竣工验收条件,同意施工单位申请竣工验收。***************************2011年10月30日 5.2.1入侵报警系统的误报警率应符合设计任务书和/或工程合同书的要求。5.2.2入侵报警系统不得有漏报警。5.2.3入侵报警功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紧急报警装置应设置为不可撤防状态,应有防误触发措施,被触发后应自锁。   2当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报警控制设备应发出声、光报警信息,报警信息应能保持到手动复位,报警信号应无丢失:    1)在设防状态下,当探测器探测到有入侵发生或触动紧急报警装置时,报警控制设备应显示出报警发生的区域或地址;    2)在设防状态下,当多路探测器同时报警(含紧急报警装置报警)时,报警控制设备应依次显示出报警发生的区域或地址。   3报警发生后,系统应能手动复位,不应自动复位。   4在撤防状态下,系统不应对探测器的报警状态做出响应。5.2.4防破坏及故障报警功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报警控制设备上应发出声、光报警信息,报警信息应能保持到手动复位,报警信号应无丢失:   1在设防或撤防状态下,当入侵探测器机壳被打开时。   2在设防或撤防状态下,当报警控制器机盖被打开时。   3在有线传输系统中,当报警信号传输线被断路、短路时。   4在有线传输系统中,当探测器电源线被切断时。    5当报警控制器主电源/备用电源发生故障时。   6在利用公共网络传输报警信号的系统中,当网络传输发生故障或信息连续阻塞超过30s时。5.2.5记录显示功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应具有报警、故障、被破坏、操作(包括开机、关机、设防、撤防、更改等)等信息的显示记录功能。   2系统记录信息应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性质等,记录的信息应不能更改。5.2.6系统应具有自检功能。5.2.7系统应能手动/自动设防/撤防,应能按时间在全部及部分区域任意设防和撤防;设防、撤防状态应有明显不同的显示。5.2.8系统报警响应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线制、总线制和无线制入侵报警系统:不大于2s;   2基于局域网、电力网和广电网的入侵报警系统:不大于2s。   3基于市话网电话线入侵报警系统:不大于20。5.2.9系统报警复核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报警发生时,系统宜能对报警现场进行声音复核。   2重要区域和重要部位应有报警声音复核。 5.2.10无线入侵报警系统的功能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第5.2.1~5.2.9条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探测器进入报警状态时,发射机应立即发出报警信号,并应具有重复发射报警信号的功能。   2控制器的无线收发设备宜具有同时接收处理多路报警信号的功能。   3当出现信道连续阻塞或干扰信号超过30s时,监控中心应有故障信号显示。   4探测器的无线报警发射机,应有电源欠压本地指示,监控中心应有欠压报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