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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运行管理工作报告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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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试运行管理工作报告建设单位:重庆市垫江县水文总管理站二〇一三年十一月-15- 一、项目概况(一)立项批复及概算投资根据国家防总办工作要求,长江委于组织并通过审查,下达了《关于的批复》(〔2010〕439号)文件对此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总体批复。垫江县2010年度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总投资507.63万元,其中监测系统136.25万元,预警系统122.02万元,县级预警平台99.59万元,群策群防体系建设90.30万元,设计、监理、建设管理等其它费用28.66万元,备品备件及安装费用30.81万元。包括气象实施投资18.94万元(包括简易雨量站48个;自动遥测雨量站2套的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和水利实施488.69万元。(二)建设内容1、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监测设备简易雨量站100个、自动遥测雨量站4套、自动遥测水位站10套。无线预警广播站10套50个(无线广播系统发射站10个、无线广播系统接收站40个);配备县级预警设备1套,乡镇预警设备200套(每套含手摇报警器、锣、高音哨等)、传真机18台、卫星电话10台。县级山洪监测预警平台1个。编制县级预案1个、乡(镇)预案22个(其中包括原规划的18个乡镇分离出的4个乡镇)、村预案100个;开展培训和演练;制作光盘;发放宣传手册、明白卡;建设警示牌,宣传栏、宣传牌,标语。(三)项目参建单位-15- 建设单位:重庆市垫江县防汛办。设计单位:重庆市川渝水利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质量监督单位:垫江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理单位:重庆万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建单位:重庆博通水利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运行管理单位:重庆市垫江县水文管理总站(四)项目实施过程1)一期项目实施过程:于2011年6月30日招标,2011年8月10日开工,2012年5月7日验收主体工程。2)续建项目实施过程:2012年2月10日招标时间,2012年3月15日开工时,2012年9月20日合同完工验,2012年10月31日完成初步验收。(五)项目完成情况该项目实际完成简易雨量站100个(其中,简易雨量站48个的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由气象部门负责实施。),自动雨量站4个(其中,自动雨量站2个的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由气象部门负责实施。),自动水位站(带雨量)10个,其中带卫星气泡水位站4个;无线预警广播站10套50个(无线广播系统发射站10个、无线广播系统接收站40个),建成县级山洪灾害预警平台,配备县级预警设备1套,乡镇预警设备200套(每套含手摇报警器、锣、高音哨等)、传真机18台、卫星电话10台。-15- 建立了县、乡(镇)、行政村、组(社)、户五级山洪灾害防御责任制体系,完成了安全区和危险区划定,预警指标确定,编制县级防御预案和受山洪威胁的22个乡镇(其中包括原规划的18个乡镇分离出的4个乡镇)、100个行政村的防御预案,为突出防汛预案的落实,按建设内容开展了宣传、演练、培训等工作。共开展培训2次、演练2次;制作光盘1张;制发宣传手册30000册,明白卡10000张;刷制标语222条;建设各类标牌3208块,其中包括:警示牌100块,宣传栏310块,宣传牌66块,上墙图牌1232块(包括防汛机构职责、值班制度、预警信息处理办法等图牌),其它各类警示标识牌1500块(包括转移线路、安全区、危险区等标牌),与合同内容和实施方案是否一致。(六)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该项目总概算投资507.63万元,实际完成投资451.48万元,县级预警平台建设及水雨情监测系统设备采购、安装施工、监理由市级政府招标集中采购,合同总金额347.46万元,结余万元。县级实施部分106万元分别由市财政局以渝财农〔2011〕488号)及渝财农〔2012〕59号)下达(包括:群测群防体系建设90万元,建设管理费8万元,设计费8万元),实际支出总额为104.02万元(其中: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费用89.95元,管理费用7.97元,实施方案编制费6.1万元),由垫江县防汛办实施并支付。目前预留2万元,继续用于山洪预警指标审核、预案修订、电源扩容、无线广播避雷设施、宣传培训、演练等工作。(根据存在问题提出预留工作内容)在工程建设中-15- 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水【2012】3号)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质量责任制以及验收等制度,切实加强了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和资金管理。坚持专款专用,无截留、挪用,保证了工程资金所需,促进了工程的按期完成。二、初验遗留问题整改情况已于年月前完成水位站高程引测、资料完善、工程结算等初步验收遗留问题的整改,县级平台UPS备用电源扩容继续作预留问题(属建设内容之外内容),待争取财政资金后进行整改。三、试运行及管理情况(一)试运行及效益发挥情况该系统建成后在试运行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各类设施设备合格手续齐全(合格证),无丢失、缺少、损坏,各站监测数据齐全无异常,信息传输及时准确,报送率和准确率达%、%,并通达了国家信息技术测试(博通)和施工单位及市水文局的技术测试和信息共享测试。并在试运行期历次暴雨洪灾,充分发挥了系统监测预警作用,有效地防御了山洪灾害,避免了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特别是“5.29”暴雨,澄溪、太平、新民、桂溪等4个乡镇雨量在90毫米以上,多少个站发出监测预警信息多少条次,及时向各灾区发布了防汛指令,紧急转移了受灾人口118人,减免经济损失1800万元。得到当场群众、领导的好评和表扬。(二)运行管理管理该项目自完工投入运行后,明确垫江县水文管理总站为运管单位,该单位已落实编制人,水文专业人,计算机专业人,运管经费万元,制定了维护、管理、操作、值班、信息报送等制度,具备对该项目系统正常管理能力。四、档案资料根据-15- 水利部水办[1997]275号《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重庆市水利局渝水[2011]60号《重庆市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以及《垫江县水务局科技档案管理制度》、《垫江县科技档案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实施细则》的要求,建立了垫江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档案档案管理制度、分类大纲,收集、整理、完成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各类档案归档,档案分为:1、预案;2、实施方案;3、施工;4、技术测试;5、监理;6、竣工;7、管理;8、监测软件;9、音像。九个类别进行收集、整理、分类、编目、上架。共整理、归档档案33盒。其中:永久22盒;长期11盒;照片档案1册。并于年月顺利通过了县水务局科技档案验收。五、财务决算及审计各类资金分析及结论五、问题与建议一是技术短缺。尤其是预警平台以及网络设备无专门的专业技术人员,一旦设备出现问题便难以恢复正常运行。建议培训落实此类专业技术人员,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二是管护经费不到位。监测、预警设施多为落实在农户看护,但由于管护补助经费不到位,导致部分预警广播长期处于无通电状态。建议市上出台相关政策,落实管护经费,以保障看护者的正当利益,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三是预警平台UPS备用电源主机容量偏小。一旦短期停电不能确保停电后的正常运行。建议条件具备时扩大UPS备用电源主机容量,以确保停电后的正常运行,发挥其正常效益。-15- 制度作备件附录:水情信息遥测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水情信息遥测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制度一、总则(一)水情信息采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是各级防汛防旱指挥部门及时、准确掌握实时水情信息的重要技术手段,是防汛调度、防灾减灾和发挥防洪工程效益的重要决策依据。为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制度。(二)凡在我县境内县水务局自身建设的水情遥测系统、雨量系统均适用本制度。(三)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维护”的原则,由县水文管理总站负责所建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落实运行维护经费,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设备供应方负责提供站点维护技术咨询保障服务。(四)各片区水文管理分站要确定专门设备维护队伍,明确维护责任人,制定设备维护、设备领取及报废制度。二、人员职责(一)水情组-15- 1.每天检查遥测系统信息接收情况,发现通信不畅时应立即通知尸位管理站维护人员前往维修。2.对于故障站点维修时效性进行统计,原则上要求维修人员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赶往故障站点并恢复站点功能。3.每周备份遥测信息数据库及接收软件,每旬对信息接收系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在信息接收终端出现故障情况下1小时内能够恢复正常接收及通信。4.对遥测站点运行维护质量进行统计并考核,考核标准原则上以水情信息遥测站点在接到通知后在24小时内修复故障站点为统计依据进行考核。5、对简易雨量系统要督促、检查,各片区水文管理分站以及有关乡镇,做好运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二)设备通讯组1.负责遥测站点设备台帐及设备的管理工作。2.指导管理站设备维护队的技术工作。3.负责遥测设备备品备件的储备及管理工作。4.负责制定遥测数据与人工观测数据比对技术细则。(三)各片区水文管理分站1.负责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督促维护人员做好设备维护工作。2.负责辖区内水文遥测站点设备的统计,建立完整详细的设备档案。-15- 3.每月统计设备维护情况并在每月第二个工作日向设备通讯组、水情组、财务室上报设备维修情况。4.对维修队人员进行技术指导。5.负责制定设备维修计划并报设备通讯组、水情组审批。6.负责所辖遥测站点数据比对工作。(四)设备维修队1.服从管理站的管理,负责辖区内水情遥测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2.维修人员掌握一定程度电子通信技术理论知识,具有独立处理一般设备故障的能力。3.详细记录设备维护时情况,包括维修时间、故障原因、采取应急措施及设备维修后的测试情况等,在每次维修任务结束后立即交基地备案。(五)委托看护人员1.做好自动测报仪器设备的保护、保管工作,避免失窃及人为损坏。2.服从总站及片区站的管理,配合专业技术人员的检测维修工作。3.发现问题及时向总站及片区站维护人员报告。三、运行维护管理(一)日常维护1.水情组及各片区分站-15- (1)每日检查系统的运行状况,发现故障和异常情况及时处理;(2)及时更新杀毒软件的病毒库,查杀病毒;(3)记录运行日志。2.测站及监测组测站及监测组发现水文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后,应及时告知水情组,水情组立即书面通知维修队限时开展维修工作。3.设备维修队(1)人工对比水位观测站点每日8:00用人工观测数据对遥测水位计进行校正,对固态记录工作状态进行检查;(2)每旬检查一次蒸发皿,保证皿内水体清洁并有足够的水量;(3)每日查看遥测站工况信息,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赶往现场进行处理,并找出设备异常原因。(4)做好日常维护记录。(二)汛前检修及汛后维护1.汛前检修及汛后维护是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措施,汛前检修于每年3月20日前完成,汛后维护在12月10日前完成。2.水情组与各片区分站(1)各类设备运行状况,重点检查UPS蓄电池容量及网络通信设施;-15- (2)软件各项功能和参数配置;(3)通信信道畅通情况;(4)通信费用缴纳情况。(5)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检查情况形成报告报总站备案3.设备维修队(1)遥测设备运行状况,重点检查太阳能电池板的充电状况、蓄电池容量及密封情况。(2)查看雨量观测场的周围环境,及时清除影响观测精度的障碍物,清理雨量计集水器和接水管中杂物,并清洗雨量计集水器。(3)检查天线、避雷器、电缆等设备外观,保证其外观良好,紧固件齐全,电缆与接头间的焊接与接地良好。(4)检查遥测设备与各种电缆间的连接,防止因漏水或沿电线、电缆接入口进水而造成故障。(5)检查天馈线设施,保证接头紧固,天线和馈线安装牢固,防水措施可靠。(6)机箱涂刷防锈漆。(7)备品备件的储备情况。(8)各种线路特别是接地装置的连接状况;(9)检查气泡水位计气管有无堵塞和破损情况,检查储气瓶气压,如果小于规定气压,必须马上更换;-15- (10)流量站汛前做好对比观测工作,及时清除影响设备探头遮挡物。4.将检查情况形成报告上报局里备案(三)汛期维护1.汛期维护每年5月1日开始,9月31日结束。2.水情组职责:值班人员在每天8:30时和20:30时查询遥测系统WEB服务器上的数据和设备工况两次,对雨量数据、设备电池电压、数据传送通道及设备工作状态进行监视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现遥测设备出现故障后要立即通知测站或片区分站值班人员,在恶劣天气和大洪水期间可适当增加查询次数,并做好相应记录。3.各片区分站值班人员在每天8:30时和20:30时查询遥测系统WEB服务器上的数据和设备工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现遥测设备出现故障后要立即通知维护队员,在维护队员对设备进行维修时要提供必要技术帮助。4.维修队维修队在接到维护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将遥测站点故障排除,保证采集、信息传输正常。(四)数据校核各分站在每月15日前,完成各测站上月的遥测数据与人工观测数据的比较分析。对数据误差大于5%-15- 的雨量站和数据误差大于±2cm的水位站,要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进行处理。(五)维修设备、工具和仪器的管理1.维修队的专用设备、工具和仪器包括:计算机、服务器、网络设备、笔记本电脑、电池充电器、维修工具等,这些专用设备、工具和仪器只能用于遥测设备查询、检修、测试等的工作目的,不得挪作他用。2.专用设备、工具和仪器必须建立设备台账,由专人负责管理。3.工具和仪器必须保持卫生、整洁,数量齐全,并保持长期处于可用状态。4.维修队的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通信设备等,设备和软件的运行参数不得随意修改,系统的硬件和软件应保持完整,并注意计算机病毒的防护,必须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5.维修队使用的维修耗材,专用设备、工具和仪器的维修工作由总站负责。(六)备品备件的管理1.维修队检修所需的备品备件,由站根据备品备件定额的数量统一提供。为了保证检修、维护工作的正常进行,在实际工作中,设备通讯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备品备件的数量作适当调剂。2-15- .备品备件的发放和接收,设备通讯科和公司双方都必须各自做好登记。每年12月份对备品备件进行一次清理。3.备品备件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妥善保管备品备件。维修队应编制《备品备件年度使用情况汇总表》,对备品备件的使用情况作详细说明,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站和设备通讯组提出对备品备件的管理建议。四、站点迁建1.已建水文、水位、雨量等测站点不得变更其位置,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位置时,必须在3日内书面申请报总站设备通讯组、水情组审批。2.各片区分站不得随意变更遥测站点观测项目,因特殊原因需书面申请报县站里设备通讯组、水情组审批。五、运行维护考核1.由水情组对分站维护工作进行考核,按月统计,按季度发布考核结果。2.考核指标(1)设备故障排除:水情遥测设备故障排除时间大于24小时,扣除1分/站次。(2)数据对比观测:24小时内水位数据精度误差大于±2.0cm,扣除0.5分/站次;雨量数据月平均误差大于5%,扣除0.5分/站次。(3)设备正常率:管辖区域内新建站点第一年使用正常率低于95%,则扣除0.5分/1个百分点;-15- 第二年及以后使用正常率低于98%,,则扣除0.5分/1个百分点。(4)信息畅通率:管辖区域内新建站点第一年通信畅通率低于93%,则扣除0.5分/1个百分点;建成第二年及以后信息畅通率低于96%,,则扣除0.5分/1个百分点。(5)维修报告:维修报告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则扣除1分/次;维修记录不清楚或记录不认真扣除1分/次。3.每年年底根据评比结果对全年维护工作进行考核。六、附则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生效,由水情组负责解释-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