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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洲湾港口铁路石门澳路堤建设工程王厝堤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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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洲湾港口铁路石门澳路堤建设工程王厝堤段施工监理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诚实监招莆字(2008)第(04)号项目名称:湄洲湾港口铁路石门澳路堤建设工程王厝堤段施工监理招标人:莆田市铁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招标代理单位: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日期:2008年09月 目录第1章投标须知第2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第3章工程监理合同(格式)第4章投标文件组成(格式)商务标投标文件监理大纲第5章图纸和技术资料(另附) 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湄洲湾港口铁路石门澳路堤建设工程王厝堤段施工监理21.1招标编号诚实监招莆字(2008)第(04)号31.1建设地点秀屿区忠门镇孝厝村~秀前村(林浆纸一体化项目用地边界处)41.1建设规模王厝堤段长1.953km,桩号为8+400~10+353,其中,桩号9+590~9+640为堵口段。布置有2孔水闸1座(秀前水闸),水闸闸孔净宽为10m,闸底板高程为-2.0m。堤顶宽度取3m(不含防浪墙、堤沿石),选择设计斜坡坡率为m=2.5,海堤断面采用斜坡式海堤断面型式52.1招标内容和范围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王厝堤段长1.953km海堤及秀前水闸1座施工监理)62.2工期要求同施工工期72.3质量要求合格标准83.1资金来源政府投资、银行贷款9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资质(须经年检有效)10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5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9.3网上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存有异议的,可不署名于2008年11月9日17时前登录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将疑问材料向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和编号),招标人于2008年11月12日17时前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布修改内容。212.4合同价格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315.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后90日历天414.1投标保证金数额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肆仟叁佰壹拾元整(¥14310)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应当通过投标人开户行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专户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可截止到投标有效期后90天。518投标文件份数一套正本,三套副本619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点: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四楼开标室时间:2008年12月2日8时30分721.1开标开始时间:2008年12月2日8时30分地点: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四楼开标室825评标办法和标准百分制综合评分法9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万陆仟元(¥36000元),履约保证金须从中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的帐户。备注本工程的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将于截标前15天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Ptztb.gov.cn)发布,各投标人须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4项;1.2本招标工程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的形式选择具备规定的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参加投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1.3招标人:莆田市铁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1.4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招标范围及工期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2.3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3、资金来源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4、投标人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4.2投标人其它合格条件详见本须知25条款。4.3本招标工程资格审查方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5、踏勘现场5.1本工程由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2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修改通知书:第1章投标须知第2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第3章工程监理合同(格式)第4章投标文件组成(格式)第5章图纸及技术资料(另附)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应于2008年11月9日下午17:00时前以不署名方式直接登录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Ptztb.gov.cn)向招标人提出疑问,同时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招标人所有招标答疑内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以及招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并用书面形式在开标时发放给所有的投标人。9.招标文件的修正9.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代理单位无论出于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代理单位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9.2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9.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代理单位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公布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0.1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三 部分组成,其中:11.1.1商务标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书2、开标一览表3、资格审查资料附表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表2、授权委托书附表3、申请人一般情况表附表4、财务状况表附表5、交纳投标保证金凭证4、投标人企业业绩信誉一览表5、总监理工程师委任书6、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承诺书7、总监理工程师出勤承诺书8、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表9、监理人员配备情况表10、工程监理人员情况表11、拟为工程项目配置的检测及办公设备12、总监代表(副总监)出勤承诺书13、项目监理部人员到位承诺书14、投标人认为须提供的其它资料11.1.2技术标包括以下内容:(1)监理大纲。注:①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所有投标文件均不退还。11.2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1.3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包括(原件在评标完成后退还)(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职称(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5)交纳投标保证金凭证(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原件 12.投标价格10.1以本招标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执行:其中(1)、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20%);(2)、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0.9(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以上系数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相应附表确定)(3)、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以中标价为计费额参照《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附表二确定。13.投标报价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13.1投标报价和支付均使用人民币。14.投标保证金14.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肆仟叁佰壹拾元整(¥14310元),投标人必须按规定交纳;未按规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开户单位名称:莆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莆田城厢支行  账号:3500163650705250521714.2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应当通过其开户行基本帐户转入莆田市招投标中心指定的银行专户,并写明投标项目招标编号(即招标文件上注明的招标编号)或招标项目名称,否则,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是否注明招标编号或招标项目名称,以招标文件指定银行出具的对帐单或投标人汇款凭证上有体现为准;缴交时间确认以招标文件指定银行对帐单上加盖公章的日期为准。若招标文件指定银行出具的对帐单或投标人汇款凭证上有体现招标项目编号或招标项目名称,则视为该投标人已提交投标保证金。截标时,市招投标中心应当负责查询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入账情况,并及时通知招标人。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基本帐户按招标项目单标单笔一次性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银行帐户。若因投标人分批分笔缴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的投标保证金统计失误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4.2.1投标人除开标时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外,还应按要求将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资格审查投标文件中。14.2.2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人的开户行基本账户。评标完成后次日起3日内,招标人应当向除中标侯选人外的其它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及中标侯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施工监理合同备案后退还。 14.2.3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4.2.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3)中标人不按本须知规定签约的。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文件应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的日历天内保持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单位可与招标人协商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将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布。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6.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相应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16.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凡有增加或修正之处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校对章。16.3投标文件应按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且由授权委托人签字;其他文件按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16.4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校对章。16.5技术标(即监理大纲)采取封闭式评审,其正、副本内容、格式必须完全一致(除封面外),正本封面及内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签署;副本封面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提供,正本其它地方及副本所有内容不得有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页眉、页码、投标人监理过的工程等其他任何可识别投标人的标志,否则该监理大纲不得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包装与标志17.1投标文件要求统一采用A4纸装订成册。如有特殊情况需采用较大幅面时,须折成A4幅面。技术标应用白色(不可以用彩页和彩页封面)复印纸打印,用白色装订线装订成册。17.2投标文件应由三个内包封组成:一是商务标投标文件内包封(包封上注明商务标投标文件);二是技术标投标文件内包封(包封上注明技术标投标文件);三是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内包封,所有内包封均应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再将三个内包封一起放入一个外包封中。外包封上应写明:①招标人名称;②招标编号;③“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的字样;④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与邮政编码。投标文件外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接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盖章,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18投标文件份数18.1商务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18.2技术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18.3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包封上注明原件清单)。19、投标文件的提交19.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存在不良记录的在规定不能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时限内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19.2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前(含投标截止时)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并交招标人签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截止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接收。19.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招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均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 20.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7条的规定编制、密封、包装、标志等,还要在内层和外层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20.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0.4在本须知第18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与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根据本须知第15条的规定,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21、开标21.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以便获取公开开标信息及在开启投标文件前确认所递交投标文件的密封完整性。21.2投标人的项目总监、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按资格审查资料附表2填写)、身份证的原件,并提交身份证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项目总监需持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总监岗位证书、身份证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会上有关部门查验身份时,未能出示以上证件的原件、资料的视为该投标人未参加会议。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21.3首先打开标有"撤回"字样的包封并宣布其内容,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21.4开标程序:21.4.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1.4.2介绍出席开标会议的单位和人员名单;21.4.3宣布监标、唱标、记录人员等工作人员名单;21.4.4宣布开标期间的纪律和有关事项;21.4.5由有关部门核验投标人的项目总监、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21.4.6由投标人代表或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定其完整性;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21.4.7首先打开标有“撤回”字样的包封并宣读其内容,按本须知20条规定提交了合格的撤回通知书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21.4.8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当众宣读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监理报价、工期、质量承诺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21.4.9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投标人代表及其他无关人员退场。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21.5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如实记录,并存档备查。(六)评标22.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福建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第68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第12号令)、《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通知》(计政策[2001]1400号令)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建管[2002]5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评标办法。23、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3.1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由交易中心水利水电专家库名单中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23.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3.3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这里指的利害关系包括:是投标人或其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投标人有其他社会关系或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的公正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招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24、评标过程的保密24.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4.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4.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5.评标方法和标准25.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以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由评委按照评分标准独立打分,按评标总得分的分数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推荐1~3名中标候选单位。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顺序依法确定中标人。25.2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资格审查—投标文件初步评审—投标文件详细评审)分阶段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5.3资格审查25.3.1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25.3.2合格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资质证书;(3)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职称、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交纳投标保证金凭证等原件进行核对;(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总监工程师岗位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与申请人不符,应提供聘任书和劳动鉴证合同),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5)总监的专业必须是水工建筑专业(指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上的监理专业),否则作废标处理。(6)监理人员应满足最低配备要求(详见监理人员最低配备要求表),项目监理班子人员须为申请人本企业在职职员,以资格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如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与申请人不符,应提供聘任书和劳动鉴证合同。(7)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了投标保证金;(8)近三年内(从2005年10月1日算起),未曾被本市县区级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入不良行为的。 监理人员最低配备要求表序号职位、专业最低数量要求(人)职称、岗位资格要求备注1总监理工程师1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水利部(或省水利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水工建筑专业2总监代表(副总监)1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水利部(或省水利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工建筑专业3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1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水利部(或省水利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4机电设备安装监理工程师1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水利部(或省水利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5金属结构设备安装监理工程师1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水利部(或省水利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6地质勘察监理工程师1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水利部(或省水利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7水利专业造价师1具备水利水电注册造价工程师证8监理员3具备水利部(或省水利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监理员资格证书9安全监理员1取得安全员培训证或上岗证25.4投标文件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检查和响应性确定,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作为废标处理:(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2)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4)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5)投标文件字迹撩草、模糊、无法辨认;(6)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7)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合格性标准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8)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监理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9)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个有效;(10)投标报价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的;(11)投标人之间相互串标、围标及其它利用不法手段参加投标或谋取中标的;(12)投标文件中含有虚假资料的;25.5投标文件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只对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详细评审方法及标准为: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评分标准,对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和业绩、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资源配置、监理大纲等四项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序号评审项目分值1投标人的业绩和资信201.1提供水利部颁发的年检合格有效的水利甲级建设监理资质复印件5提供水利部颁发的年检合格有效的水利乙级建设监理资质复印件41.2资源获得乙级以上监理资质年限≥5年或获得甲级监理资质3获得乙级以上监理资质年限<5年21.3质量保证体系设立有质量保证体系且通过第三方质量体系认证单位认证,得1分;未设立质量保证体系,得0分。11.4监理业绩近五年投标人监理过一个类似(Ⅲ级及以上且造价为3000万及以上的围垦或堤防工程。下同)工程项目,得基本分7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项目另加1分,加分不超过2分。91.5监理企业信誉近五年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被评为省、部级优质工程(包括省级重点建设项目优胜奖)或近五年获得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省级以上监理协会)授予先进工程监理企业的,每项加1分,最高可加2分2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25 2.1总监资历获得总监资历年限≥5年4获得总监资历年限<5年32.2总监业绩近五年担任过类似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得基本分8分,每增加一个项目另加1分,最多可加2分。102.3有关方面对总监的评价意见近五年其所监理的项目获得省、部级优质工程或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省级以上监理协会)授予优秀监理工程师等称号的,加1分。12.4总监月驻现场工作时间承诺总监月驻现场工作时间≥25日420日≤总监月驻现场工作时间<25日32.5总监答辩针对投标项目,由评标委员会设计有针对性的答辩试题。参加答辩的总监,每人应答3题。评标委员会根据拟任总监在答辩过程中体现的专业能力、监理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酌情打分,每题满分2分。62.6总监的专业必须是水工建筑专业(指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上的监理专业),否则作废标处理。3资源配置253.1总监代表(副总监)月驻现场工作时间承诺总监代表(副总监)月驻现场工作时间≥25日320日≤总监代表(副总监)月驻现场工作时间<25日23.2拟派往本工程相关专业监理人员配置监理人员配备配置结构合理的,满足工程监理需要的,得基本分15分。不符合的,该项不得分。15在此基础上,视各投标人所报人员工作经验和技术职称情况,有证据地进行比较后,酌情加分,最高加2分。23.3拟派监理人员若无注册执业资格或未经有关部门培训发证的,按废标处理。3.4拟为本工程项目配置的设备仪器根据工程特点配备电脑、数码相机、打印机、全站仪、回弹仪等主要仪器设备能满足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另行配备汽车、摄相机等仪器设备的,加2分。54监理大纲30 4.1内容的完整性监理范围与目标等内容全面、重点突出24.2监理的方法、措施投资控制控制目标明确得1分,不明确得0分;3控制方法合理得2分,不可行得0分。进度控制控制目标明确得1分,不明确得0分;3控制措施可行得2分,不可行得0分。质量控制控制目标明确得1分,不明确得0分;3控制措施完善、到位2分,可行得1分,不可行得0分。安全控制控制目标明确得1分,不明确得0分;3控制措施完善、到位2分,可行得1分,不可行得0分。合同与信息管理合同和信息管理的方法可行的得3分,基本可行得1分,否则得0分。3协调方法、措施完善、到位,得2分,可行得1分,不可行得0分。24.3监理程序和手段程序合理、手段有效34.4监理组织机构机构健全24.5监理质量体系文件文件齐全、可操作34.6合理化建议针对本工程特点的监理措施及合理化建议可行的,得1分;不可行的,不得分。3针对本工程关键部位的监理措施及合理化建议可行的,得1分;不可行的,不得分。针对本工程关键工序的监理措施及合理化建议可行的,得1分;不可行的,不得分。投标人应当对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向招标人提供可核实有关资料真实性的依据。各投标人须认真阅读以上评分标准,根据自身的情况做出相应的承诺,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在开标时递交相应材料原件核对,资料提供不全的该项不得分。注: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评分细则,分别对各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和业绩、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资源配置、监理大纲等四项 指标进行评分,去掉投标人各指标所得的最高评分和最低评分后,对各指标其余得分进行算术平均,求得投标人各指标得分。对各指标得分进行算术求和,即得到投标人的投标得分(统计分取小数点后二位)。2、若候选人出现分值相同情况,则对分值相同的投标人可根据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监理大纲的得分高低决定次序选择中标候选人,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监理大纲的得分也相同,则改为投票法,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选择中标候选人。3、各投标人须认真阅读以上评分标准,根据自身的情况做出相应的承诺,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开标时递交相应证明材料原件核对,资料提供不全的该项不得分。3.1总监、副总监业绩及投标人业绩须提供监理合同或竣工决算书或监理业务手册。其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造价及工程等级以监理合同或竣工决算书或监理业务手册为准。(注:①不能体现总监或总监代表姓名的业绩另须提供业主证明。)3.2在资源配备中,应提供副总监及其它主要监理人员的职称证书、监理资格证书和岗位证书等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若证书上有关于年检、有效期内容的,须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3.3项目监理班子人员须为申请人本企业在职职员,以资格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如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与申请人不符,应提供聘任书和劳动鉴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本招标文件“类似工程”指监理的工程项目为Ⅲ级及以上且造价为3000万元及以上的围垦或堤防工程。5、近五年是从2003年10月1日算起。6、技术标(即监理大纲)如有违反本投标须知16.5条和18条的,则按0分计。7、投标人应对业绩资料、岗位证书、证件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发现中标人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相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罚。26.定标26.1招标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最终审核并依法确定中标人,自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之日起,招标人一般应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最迟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30个工作日前确定。26.2投标人若为湄洲湾港口铁路石门澳路堤建设工程西园堤段施工监理的中标人,则在湄洲湾港口铁路石门澳路堤建设工程王厝堤段施工监理中不再推荐为中标人。 (七)授予合同27.中标结果公示及中标通知27.1评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应将相关评标资料封存在市招投标中心。招标人应当将有关中标结果的事项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站及有关机关指定的其他信息媒介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十日。公示内容至少应包括: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名称,综合得分及其中标金额,被确定为废标及无效标的投标人及原因,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工程流标的,需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示流标原因,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27.2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公示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7.3定标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该中标通知书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28.合同授予标准28.1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未废标)而且根据第26条规定招标人确认的中标人。29.签订合同29.1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3天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在《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30、其它30.1中标人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时,中标人应对超出部分予以赔偿。30.1.1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30.1.2签订合同时另行加入不合理的附加条件;30.1.3不履行投标文件所作的承诺;30.1.4有弄虚作假及违法行为的;若发生被取消中标资格时,招标人可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31.本招标文件未明确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2章招标内容及要求1.工程概况王厝堤段长1.953km,桩号为8+400~10+353,其中,桩号9+590~9+640为堵口段。布置有2孔水闸1座(秀前水闸),水闸闸孔净宽为10m,闸底板高程为-2.0m。堤顶宽度取3m(不含防浪墙、堤沿石),选择设计斜坡坡率为m=2.5,海堤断面采用斜坡式海堤断面型式。设计标准为50年一遇。本工程预计计划工期730日历天,预计2008年12月开工。2.本工程建设监理投标依据⑴本项目招标文件;⑵现有的建设条件;⑶本工程项目工程监理合同(格式);⑷湄洲湾港口铁路石门澳路堤建设工程王厝堤段设计文件;⑸国家、行业、福建省及莆田市有关工程建设和工程建设监理及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3.工程建设监理内容及要求3.1本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要求:监理单位中标签约并接到招标人进场通知后,一周内进驻现场协助招标人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即时开始履行监理职责。本工程监理为全过程施工阶段监理,主要内容有:⑴协助招标人做好施工标段和设备制造、安装的招标;⑵协助招标人与承建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技术协议;⑶协助招标人编写开工报告;⑷审查承建单位各项施工准备情况,下达开工通知书;⑸督促检查承建单位健全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并督促其实施;⑹督促承建单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其实施;⑺组织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审查设计变更;⑻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提出的分包项目及选择的分包单位;⑼ 检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并进行必要的测试和监控;⑽监督承建单位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精心施工,控制工程质量,对重要工程、关键工序要督促承建单位制订预控措施;⑾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复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及处理;⑿审核已完工程量、签署工程付款证书,审查施工图纸预算和竣工结算;⒀分阶段进行进度动态控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⒁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⒂组织工程阶段验收及竣工初验,并对工程施工质量提出评估意见;⒃对有关设备制造监理人员必须按监造规定落实技术协议的各项要求,对重要部件技术标准、尺寸进行检查复测,及时向招标人提供制造信息并写出监造报告;⒄做好施工中的协调工作,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3.2投标人应有完整有效的监理管理办法和制度,并充分体现在监理大纲里,投标人所做的监理大纲将作为招标人对监理单位履行职责的依据之一。4.报价要求(1)本建设项目工程投资总概算约32125万元人民币,其中本标段监理范围内的施工工程概算的总金额约为4052万元人民币。(2)投标人必须按投标须知第12条规定进行报价。(3)投标人应对上述工程从施工阶段监理至竣工阶段结束的全部工程建设监理进行投标。(4)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包括完成本合同所需的包含加班费、资金补贴、劳保费、安全医疗费、旅差费、配合费、管理费、办公场所费用等一切费用在内的直接费、间接费、税金和利润。5.其他要求(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公司在职人员。 (2)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允许变更投标时所报的监理人员配备。违反以上规定,将按违约处理,具体详见监理合同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附加协议条款。 第3章工程监理合同(格式)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书  委托人:                        监理人: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  (监理人名称) (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  (工程名称)    工程    (监理项目名称)   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工程等别(级):               4、工程总投资(人民币,下同):             万元  5、工期:                   二、监理范围  1、监理项目名称:                   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   3、监理项目投资:                       4、监理阶段:   (施工期、保修期)    三、监理服务内容、期限  1、监理服务内容: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2、监理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监理服务酬金  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为(大写)                  元,由委托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支付。  五、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监理大纲;  7、双方确认需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书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捌份,委托人执  陆份,监理人执  贰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授权代表人: (签名)    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约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委托人”指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建设管理责任,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二、“监理人”指受委托人委托,提供监理服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三、“承包人”指与委托人(发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承担工程施工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四、“监理机构”指监理人派驻工程现场直接开展监理业务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五、“监理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六、“服务”是指监理人根据监理合同约定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包括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  七、“正常服务”指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容和期限所提供的服务。  八、“附加服务”指监理人为委托人提供正常服务以外的服务。  九、“服务酬金”指本合同中监理人完成“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应得到的正常服务酬金和附加服务酬金。  十、“天”指日历天。  十一、“现场”指监理项目实施的场所。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监理依据  第三条监理的依据是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有关技术标准;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相关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通知和联系   第四条委托人应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联系人时,应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五条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安全、质量事故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并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  第六条委托人对委托监理范围内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委托人的权利  第七条 委托人享有如下权利:  一、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撤换不能胜任监理工作人员的建议或要求;  二、对工程建设中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方面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权;  三、核定监理人签发的工程计量、付款凭证;  四、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五、当监理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  监理人的权利  第八条委托人赋予监理人如下权利:  一、审查承包人拟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委托人批准;  二、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等各类文件;  三、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  四、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暂停施工指示,但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签发进场通知、复工通知;   五、审核和签发工程计量、付款凭证;  六、核查承包人现场工作人员数量及相应岗位资格,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现场工作人员;  七、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质量或进度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八、当委托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权利。  委托人的义务  第九条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  第十条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服务的有关本工程建设的资料。  第十一条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问题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约定时间,监理机构未收到委托人的书面决定,且委托人未说明理由,监理机构可认为委托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第十二条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其赋予监理人的权限,并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  第十三条提供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如果不能提供上述条件的,应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监理人补偿。  第十四条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监理服务酬金。  第十五条为监理机构指定具有检验、试验资质的机构并承担检验、试验相关费用。  第十六条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机构正常开展监理业务,不擅自作出有悖于监理机构在合同授权范围内所作出的指示的决定;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不得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条为监理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要求监理人自己投保,则应同意监理人将投保的费用计入报价中。  第十八条 将投保工程险的保险合同提供给监理人作为工程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第十九条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监理人用于本工程监理服务的任何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工程建设之中。  监理人的义务  第二十条本着“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服务内容为委托人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十一条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及时将监理规划、监理机构及其主要人员名单提交委托人,将监理机构及其人员名单、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实施期间有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承包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征得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二条发现设计文件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时,应向委托人报告。  第二十三条核验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查、检验并确认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  第二十四条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进度。  第二十五条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  第二十六条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  第二十七条按照施工作业程序,采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方法实施监理。需要旁站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二十八条及时做好工程施工过程各种监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检查等资料的完整和真实。  第二十九条编制《监理日志》,并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第三十条 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第三十一条妥善做好委托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在本合同期限内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公开涉及委托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需保密的资料,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  监理服务酬金  第三十二条监理正常服务酬金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三条除不可抗力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由此引起监理工作量增加或服务期限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附加服务,监理人应得到监理附加服务酬金:  一、由于委托人、第三方责任、设计变更及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正常的监理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  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和内容以外的服务;  三、由于非监理人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  监理人完成附加服务应得到的酬金,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或监理补充协议计取和支付。  第三十四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酬金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有关规定调整监理服务酬金。  第三十五条委托人对监理人申请支付的监理酬金项目及金额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7天内未发出异议通知,则按通用合同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约定支付。  合同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六条 因工程建设计划调整、较大的工程设计变更、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容和服务形式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对监理服务酬金计取、监理服务期限等有关合同条款应当充分协商,签订监理补充协议。  第三十七条当发生法律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未收到对方的答复,可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第三十八条在监理服务期内,由于国家政策致使工程建设计划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服务酬金后即终止。  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委托人未履行合同条款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第四十一条委托人未按合同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约定支付监理服务酬金,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义务。  第四十二条监理人未履行合同条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未果时,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由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四十四条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其他  第四十五条委托人可以对监理人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监理依据  第三条本合同的监理依据为: 1、国家以及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水利部制定颁发的关于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2、国家以及建设部、水利部颁发的强制性条文、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及各种施工规范、施工操作规程等3、有关部门批准的本工程建设,设计文件等;4、本工程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设计、监测合同、物资设备采购合同和监理委托合同等。  委托人的权利  第七条  五、当监理人发生下列违约情形时,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1、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人员无法胜任该项目工作的,监理人不按委托人要求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人员。;  2、 在工程建设中,因监理人的原因,使工程质量、安全、投资、进度发生重大问题;  3、 监理人在合同执行中发生违规行为。  监理人的权利  第八条  八、当委托人发生下列违约情形时,监理人有权解除合同:  没有不可抗拒原因不得解除。  九、委托人赋予监理人的其他权利:  1、签发工程移交证书(若不授予则删除此款;若授予应约定监理人的具体权限);  2、签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若不授予则删除此款;若授予应约定监理人的具体权限);       委托人的义务  第十条委托人向监理机构免费提供的资料为: 序号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收回时间保存和保密要求1工程招投标文件各1套监理人进场竣工结算后须保密2工程施工合同1监理人进场竣工结算后须保密3工程施工设计图纸1监理人进场竣工结算后须保密4其他相关工程资料1监理人进场竣工结算后须保密     第十一条委托人对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的时限:  一般文件   7天;紧急事项1天;变更文件3天。  第十三条委托人无偿向监理机构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为:无。    监理人的义务  第二十条 监理服务内容:(参照附件,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十一条监理人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   10天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  第二十七条需旁站监理的工程重要部位是:  堤基处理、建筑物基础、土工材料铺设、海堤填筑护砌施工的重要部位。  需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是:  排水带、旋喷桩等基础处理项目,机电设备安装以及海堤联接部位施工等 。  第三十条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           。  第三十一条在本合同终止后  1年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  监理服务酬金  第三十二条 监理正常服务酬金支付方法:  一、支付时间为:   每个月5日前支付上一个月监理费 。  二、支付方式为:1、月工程监理酬金=工程监理酬金总额×85%×施工单位当月完成工程造价/施工中标价;2、工程完工验收后10天内再支付至工程监理酬金总额的95%;3、余下的5%工程监理酬金待工程竣工结算后10天内一次性付清。  第三十三条监理附加服务酬金的计取与支付方法:     双方另行协商               。  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委托人违约,应支付给监理人违约金。  违约金:     双方另行协商      。  第四十一条因委托人延期支付监理服务酬金而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办法:双方另行协商      。  第四十二条监理人违约,应支付给委托人违约金。  违约金:   按附加协议条款第4点执行   。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争议调解、仲裁机构:  一、争议调解机构为:工程所在地水利行政主管部门。  二、仲裁机构为:调解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其 他  第四十五条委托人对监理人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的奖励办法为:/   。附加协议条款:1、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均没有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工作人员及服务人员。2、由于非监理原因造而造成工期延误,则超过工期部分的监理费按月计取,每月监理费由委托人与监理人另行协商。3、该工程中标时所承诺的总监或总监代表,若非出现不可抗力原因的,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招投标办备案,所变更的总监或总监代表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投标时的承诺;且总监及总监代表最多只能更换1人,若中标人将总监及总监代表全部更换的,建设单位有权终止监理合同。4、建设单位抽查时,如发现 项目总监和总监代表均不在岗每人次支付违约金5000元人民币(其中:项目总监和总监代表每天至少1人在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在岗的每人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民币,监理员不在岗的每人次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民币。以上三项支付违约金分别累计达五次以上(含五次),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同等或更高等资历的人员担任相应岗位,并上报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上罚款及违约金从我司的监理费中扣除,同时由此产生损失和后果由中标人自负。1、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副总监)驻项目现场每月小于承诺工作时间一天,可予以处罚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  第三部分  附件  本合同监理服务内容:(具体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  (一)设计方面  1、核查并签发施工图,发现问题向委托人反映,重大问题向委托人做专题报告。  2、主持或与委托人联合主持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编写会议纪要。  3、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4、审核承包人对施工图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  5、其他相关业务。  (二)采购方面  1、协助委托人进行采购招标。  2、协助委托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3、其他相关业务。  (三)施工方面  1、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并报委托人批准。  3、督促委托人按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   4、审核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约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  5、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措施计划;审核工艺试验成果等。  6、进度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包人编制的进度计划;检查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实现合同工期目标。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要求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向委托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  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审查承包人的实验室条件;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包人进场的工程设备、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中间产品进行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复核承包人自评的工程质量等级;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参与调查质量事故。  8、资金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付款计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核定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提出处理建议意见;处理工程变更。  9、施工安全控制。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并检查实施情况;检查防洪度汛措施落实情况;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10、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  11、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协助委托人检查承包人的合同执行情况;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或者配合工作,提供工程监理资料,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12、档案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做好监理文档管理工作,合同期限届满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并移交委托人。  13、监督承包人执行保修期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尾工项目,对已移交工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等调查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14、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  15、其他相关工作。 第4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一、商务标组成1、投标书2、开标一览表3、资格审查资料附表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表2、授权委托书附表3、申请人一般情况表附表4、财务状况表附表5、交纳投标保证金凭证4、投标人企业业绩信誉一览表5、总监理工程师委任书6、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承诺书7、总监理工程师出勤承诺书8、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表9、监理人员配备情况表10、工程监理人员情况表11、拟为工程项目配置的检测及办公设备12、总监代表(副总监)出勤承诺书13、项目监理部人员到位承诺书14、投标人认为须提供的其它资料二、技术标(即监理大纲)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 (封面格式)湄洲湾港口铁路石门澳路堤建设工程王厝堤段施工监理商务标投标文件(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编制时间: 1、投标书致(招标人): 1.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我方同意湄洲湾港口铁路石门澳路堤建设工程王厝堤段施工监理项目监理合同格式,愿以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20%)(以文字表述)的取费标准承包上述全部工程建设监理任务。2.我方将接受并遵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代表招标人利益,从项目目标出发,进行全方位的有效管理,使工程建设目标——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得以实现。我方将派出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本项目的总监,且派驻本项目监理人员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人员一致。 4.我方同意本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开始对我方有约束力,并在投标须知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截止前一直对我方有约束力且随时可能按此投标文件中标。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方与招标人方签订的合同。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人姓名:(印刷体)地址:(包括电话、电传、传真号)银行帐号:(包括开户行地址)日期:年月日 2、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湄洲湾港口铁路石门澳路堤建设工程王厝堤段施工监理序号项目内容约定内容备注1投标报价2监理总工期3质量标准4履约保证金5总监理工程师(姓名)6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号7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号8总监理工程师职称9总监理工程师专业(指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上的监理专业)10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若本表中内容与投标文件其它内容有矛盾,以本表中内容为准。 3、资格审查资料附表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的法定代表人。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 附表2、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公司)的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签署合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如投标文件签字人为法定代表人,则不必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附表3、申请人一般情况表1企业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话联系人5传真电子邮箱6营业执照注册号7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号8主营范围129作为总承包人经历年数10作为分包商经历年数11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注:须附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资质证书副本及年检页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并提供原件进行核对。申请人:(公章)年月日 附表4、财务状况表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情况开户银行名称:地址: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名称:账户:注:须附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申请人:(公章)年月日 附表5、交纳投标保证金凭证注:1、请附上交纳投标保证金凭证的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2、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投标人没有特殊要求的,申请人认为不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的可以略去。)3、所提供的材料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 4、投标人企业业绩信誉一览表序号企业业绩项目名称建设规模签约时间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1近五年来承接类似工程监理项目……序号企业信誉受表彰情况受表彰时间行政主管部门备注1近五年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被评为省、部级优质工程(包括省级重点建设项目优胜奖)或近五年获得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省级以上监理协会)授予先进工程监理企业……备注:各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本工程评分标准,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的业绩和信誉要求,根据自身的情况做出相应的承诺,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资料提供不全的该项不得分。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5、总监理工程师委任书我(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单位委任的(姓名)为的总监理工程师。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姓名)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6、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招标人全称):我(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承担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监理任务。以上承诺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愿接受招标人和相关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7、总监理工程师出勤承诺书(招标人全称):我(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所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若因特殊情况暂时离岗,须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后方可请假离岗,且每月出勤在天以上,否则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按合同附加协议条款中的有关要求我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我方的监理费中扣除。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8、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表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专业职务身份证号码注册执业证书(岗位证书)名称及证号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监理年限总监业绩序号总监业绩项目名称建设规模签约时间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1近五年担任过类似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23有关方面对总监的评价意见序号受表彰情况受表彰时间行政主管部门备注备注:各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本工程评分标准,按招标文件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的要求,根据自身的情况做出相应的承诺,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资料提供不全的该项不得分。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9、监理人员配备情况表序号姓名性别拟任岗位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岗位证书)名称及证号职称专业工作简历参加本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的工作简历根据本表格次序可另纸尽可能详细依次介绍。备注:各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本工程评分标准,按招标文件中资源配置的要求,根据自身的情况做出相应的承诺,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资料提供不全的该项不得分。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10、工程监理人员情况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技术职称现场监理岗位及职务从事监理工作年限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编号健康状况身份证号码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11、拟为工程项目配置的检测及办公设备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自有或委托检测或租借1电脑22数码相机13打印机24全站仪15回弹仪16…789备注:1、投标人填表时仪器设备须不少于表中的仪器设备要求;2、所提供设备仪器须满足施工监理要求;3、所有设备仪器均应标明型号规格。各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本工程评分标准,按招标文件中资源配置的要求,根据自身的情况做出相应的承诺。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12、总监代表(副总监)出勤承诺书(招标人全称):我(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所委任的总监代表(副总监)若因特殊情况暂时离岗,须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后方可请假离岗,且每月出勤在天以上,否则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按合同附加协议条款中的有关要求我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我方的监理费中扣除。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13、项目监理部人员到位承诺书建设单位: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司参加工程施工监理投标。我司郑重承诺如下:我司报送的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如在合同工期内,招标人根据项目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在岗时间安排点名发现不在岗,我司按下列方式支付违约金:项目总监和总监代表均不在岗每人次支付违约金5000元人民币(其中:项目总监和总监代表每天至少1人在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在岗的每人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民币,监理员不在岗的每人次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民币。以上三项支付违约金分别累计达五次以上(含五次),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同等或更高等资历的人员担任相应岗位,并上报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上罚款及违约金从我司的监理费中扣除,同时由此产生损失和后果由我司自负。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日期:年月日 14:投标人认为须提供的其它资料(由各投标人依据各自情况自行编制)(1)投标人认为可提供的其它优惠条件或服务。(2)投标人认为根据该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和标准等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监理大纲正本封面:正本湄洲湾港口铁路石门澳路堤建设工程王厝堤段施工监理监理大纲诚实监招莆字(2008)第(04)号项目名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监理大纲副本封面: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提供(另附) 三、相关证件原件目录序号原件名称备注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副本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职称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5交纳投标保证金凭证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原件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