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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监理工作标准化指导书(技术篇)隧道工程分册铁道部建设管理司中国铁道工程建设协会
目次1术语02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42.1监理工作依据42.2监理工作流程52.3设计文件核对与设计技术交底52.4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62.5交桩复测资料复核72.6开工准备工作检查与开工报告审批72.7工地试验室(或外委试验室)检查83洞口工程103.1施工方案审查103.2土石方开挖113.3洞口防护113.4隧道洞门123.5洞口工程与相邻工程的连接124明洞134.1施工方案审查134.2明洞开挖134.3衬砌144.4回填145缓冲结构166超前地质预测预报176.1超前地质预报实施大纲审查176.2超前地质预测预报176.3预测分析报告审查186.4超前地质预报安全防护监控要点187洞身开挖197.1开挖方案审查197.2开挖197.3超欠挖控制与处理207.4钻爆开挖217.5装渣运输218初期支护及预加固措施238.1初期支护方案审查238.2喷射混凝土238.3锚杆248.4钢筋网258.5钢架(格栅钢架、型钢钢架)258.6超前支护和预加固处理259监控量测27
9.1监控量测实施细则审批279.2监控量测实施289.3资料整理与反馈299.4资料验收3010衬砌3110.1施工方案审查3110.2耐久性混凝土3110.3钢筋混凝土衬砌3110.4底板3210.5仰拱3210.6回填注浆3311防排水3411.1施工方案审查3411.2洞外3411.3洞口3411.4洞内3411.5明洞3711.6辅助坑道3712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段隧道3812.1施工准备与施工方案审查3812.2富水软弱破碎围岩3812.3岩溶3812.4风积沙、含水砂层4012.5瓦斯、放射性4012.6岩爆4212.7大变形围岩4212.8挤压性围岩和膨胀岩4312.9黄土4412.10高原冻土隧道4613辅助坑道工程4813.1施工方案审查4813.2开挖4813.3喷射混凝土4813.4锚杆4813.5钢筋网4813.6钢架4813.7管棚、超前小导管4813.8模板、钢筋、混凝土4813.9坑道口及其封闭4813.10安全文明施工4914附属设施5014.1通风系统5014.2救援通道5014.3紧急出口50
14.4消防工程5014.5电缆槽5114.6洞内附属构筑物5115隧道改建5215.1隧道改建开工审查5215.2改建隧道5215.3增建第二线隧道5316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5517风险评估与管理及应急预案5617.1风险评估与管理5617.2应急预案审批5818隧道工程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60附录A隧道工程旁站监理部位61附录B隧道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检验项目62附录C隧道开挖、支护顺序图63附录D隧道内不良地质体临近前兆66附录E隧道围岩基本分级及围岩分级判定67
1术语1.0.1光面爆破smoothblasting为获得平整的开挖面,最后起爆周边眼的爆破方法。1.0.2超前支护advancedsupport隧道开挖前,将锚杆(管)、小导管、管棚等沿隧道轴向以一定的角度斜插入开挖工作面拱部前方,对围岩进行预加固的支护。1.0.3初期支护primarysupport采用复合式衬砌的隧道在开挖后实施设的由喷射混凝土与锚杆、钢架、钢筋网等构成的第一次衬砌。1.0.4喷射混凝土shotcrete,sprayconcrete利用压缩空气以一定喷射压力形成的一种混凝土。1.0.5系统锚杆systembolt在隧道周边上按一定间距径向布置的锚杆群。1.0.6钢架steelframeorbeamsupport用钢筋或型钢等制成的支护骨架构件。1.0.7管棚pipe-roofprotection在隧道开挖前,沿开挖轮廓线外,在一定范围内,按一定外插角和间距插入一定直径的钢管,并压注水泥浆或水泥砂浆,然后将钢管尾部与钢架焊接为一体形成的拱部预支护构件。1.0.8预注浆pioneergrouting为了固结围岩或堵水,稳定开挖面,隧道开挖前在地面或在开挖工作面或沿开挖轮廓线进行的超前注浆。1.0.9全断面深孔预(帷幕)注浆full-closedgrouting属于注浆的一种。沿开挖轮廓线和开挖工作面,按一定的间距、直径、深度进行钻孔,向孔内压注某种液浆,因浆液扩散将钻孔周围一定范围内的围岩固结成一体形成的帷幕注浆。1.0.10回填注浆backfillinggrouting在复合衬砌完成后,为了填充防水板与二次衬砌之间的空隙而进行的注浆。1.0.11二次衬砌secondarylining在围岩与初期支护变形基本稳定条件下,在初期支护内侧施作的模筑混凝土衬砌,与初期支护共同形成复合衬砌。1.0.12施工缝constructionjoint
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因设计要求或施工需要分段浇筑,而在先、后浇筑的混凝土之间形成的接缝。1.0.1混凝土结构耐久性durabilityofconcretestructure在预定作用和预期的维护与使用条件下,结构及其部件能在预定的期限内维持其所需的最低性能要求的能力。1.0.2超挖overbreak隧道实际开挖断面大于设计开挖断面的部分。1.0.3欠挖underbreak隧道实际开挖断面小于设计开挖断面的部分。1.0.4岩爆rockburst在高地应力硬质岩层中开挖隧道时,围岩应力释放而引起岩块突然爆裂向外抛射、剥离、掉块的现象。1.0.5预留变形量excessclearanceorcamber针对围岩预计变形量而将设计的隧道开挖断面作适当的扩大的预留量。1.0.6监控量测monitoringmeasurement隧道施工中对围岩和支护动态进行的经常性观察和测量。1.0.7隧道超前地质预报geologicalpredicationintunnel在隧道施工期间,以各种地质调查手段,对隧道开挖断工作面前方地质状况进行预测的方法。1.0.8综合超前地质预报comprehensivegeologicalpredication根据预报对象的地质特点,采取两种或两种以上有效的预报手段进行相互印证的超前地质预报方法。1.0.9超前钻探预报法geologicalpredictionintunnelbydrillingaheadthecuttingface在隧道开挖工作面或其侧洞沿开挖前进方向施做超前地质钻孔,以探明开挖工作面前方地质条件的方法。1.0.10风险识别riskidentification对存在于工程项目中的风险因素(事件)进行确认和分类。1.0.11风险评估Riskassessment对风险进行识别、估计和评价,是辨识其不确定性及评价其影响程度的过程。1.0.12风险控制riskcontrol对风险进行的处理和监测。
1.0.1风险管理riskmanagement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通过风险分析、风险估计、风险评价、风险处理和风险监测,以求减少风险的影响,以较低、合理的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管理行为。1.0.2初始风险initialrisk工程建设各阶段未采取风险处理措施前就已存在的风险。1.0.3残留风险residualrisk对初始风险采取处理措施后自留或转移到下一阶段的风险。
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2.1监理工作依据2.1.1隧道工程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铁道部有关规章制度;2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标准、规范、规程;3国家和铁道部对本项目的批复文件;4审核合格的施工图纸;5本项目的委托监理合同、工程承包合同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6本项目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2.1.2监理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委托监理合同、工程承包合同、设计文件、有关技术标准、检测方法,熟悉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2.1监理工作流程施工准备明洞、洞口工程开挖、浇(砌)筑开挖、监控量测洞身、辅助洞室支护、监控量测洞身、辅助洞室衬砌洞身、辅助洞室、明洞防排水洞身、辅助洞室、明洞附属设施单位工程验收1.熟悉设计文件,核对施工图纸,参加设计技术交底。2.复核施工单位的交桩复测资料。3.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4.检查开工准备条件。超前地质预报洞身、辅助洞室1.复核施工放样测量资料。2.按设计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包括施工试验、检验工作。3.按设计和验收标准要求对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进行检查和验收。4.对重点部位或关键工序进行旁站。5.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处理。1.审查竣工技术文件。2.整理监理资料。3.参加竣工验收。2.2设计文件核对与设计技术交底2.3.1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阅、核对施工图纸发现设计文件中有差错和漏项等问题,并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图纸和交桩资料进行现场核对。2.3.2设计文件核对应包括:1施工技术标准、主要技术条件、设计原则等;2隧道的平面及纵断面;3隧道设计的勘测资料,如现场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情况等;
1洞口位置,洞门式样,洞口边坡、仰坡的稳定程度,缓冲结构、衬砌类型,支护结构,防水隔离层、辅助坑道的类型和位置;2设计各设计专业的接口及相互衔接,隧道门与洞口段的其它各项工程的衔接方式,过渡段衔接,洞、内外排水系统和排水方式以及隧道结构细节设计等;3隧道穿过不良地质地段的设计方案,隧道施工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预防措施;4弃碴场的设计、位置及容碴量是否满足施工需求和环保要求,是否经环保部门审批;5设计中考虑采用的施工方法、技术措施、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等;2.3.1项目监理机构核对设计文件中发现的问题应向建设单位提出报告,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图纸设计及勘察问题,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进行研究,并将意见送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2.3.2监理人员参加设计技术交底会,并由总监理工程师会签会议纪要。2.1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2.4.1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签署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建设单位。2.4.2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涉及本专业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内容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并在实施过程中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程实际变化情况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调整。2.4.3审核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是否遵循下列原则:1满足指导性和综合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2在详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技术经济方案的比选,根据最优的方案进行设计;3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完善施工工艺;4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5根据工程特点和工期要求,安排好施工顺序及工序的衔接;6提高施工机械化作业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减轻劳动强度,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2.4.4审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须包括下列内容:1施工条件、工程特征分析(特点、重点、难点)、施工方案;2洞口生产场地布置,炸药库、生活区及临时工程规划;3洞内、外管线及风、水、电供应方案;4
洞口工程、进洞、洞身开挖、爆破设计、装碴运输、初期支护、二次衬砌、施工通风、施工排水、控制测量、施工测量、超前地质预报、监控量测、过渡段施工等工序的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检验标准、实施要点;1施工总平面布置、组织机构、人员配置及岗位职责;2劳动力配置、主要材料分阶段供应计划、机械设备配置包括施工机械设备、超前地质预报设备、测量和监控量测设备等;3安全、质量、投资、进度、环保与水保合同要求及控制目标和施工保证措施,对环境影响所采取的预防和保护措施,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环保水保事故的应急机制,相关责任制度及事故报告制度等;4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各种规章制度;5隧道施工风险评估和风险规避措施,发生地质灾害、自然灾害以及施工中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应急预案和防护措施。2.1交桩复测资料复核2.5.1总监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人员检查施工单位对勘测设计单位所交的控制点的复测以及施工单位报送的复测成果,专业监理人员应对重要工程的控制点进行复测,对单位工程的施工放样进行检查,合格后予以签认。控制测量要求详见《工程测量分册》的有关内容。2.5.2施工复测和控制测量前,专业监理人员应检查经纬仪、水准仪及标尺、光电测距仪、全站仪、GPS全球定位系统等测量仪器是否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和校正;2.5.3隧道长度大于1000m时,专业监理人员应要求施工单位根据隧道横向贯通精度的要求进行平面控制测量设计,隧道相邻两开挖口间的高程路线长度大于5000m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根据隧道工程贯通精度的要求进行隧道高程控制测量设计。2.2开工准备工作检查与开工报告审批2.6.1监理人员检查施工单位人员到场情况,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以下工作:1按照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配备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从事隧道施工的各类作业的人员均应符合有关劳动法规的规定,持证上岗;2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对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3施工过程中应对职工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在推广新技术和使用新型机械设备时,应对职工进行再培训和安全教育;4根据隧道施工情况,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并归入挡案进行管理。2.6.2总监理工程师应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主要进场人员报审表》,并签署意见。2.6.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合同、批准的工程进度计划,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表》,核查进场的机械设备数量及性能,合格时予以签认:1
进场的机械设备应满足隧道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配备污染少、能耗小、效率高的机械,废气、噪音、废液等各项排放指标均应达到现行有关法规规定;1施工机械机况良好,零配件、附件及履历书齐全。施工单位使用前应进行全面检查鉴定,经试运转合格后,方准使用。监理工程师应对此监督,并要求施工单位经常检查,定期校核、标定。2.6.2检查进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1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原材料,应检查采购合同复印件、生产厂家资质证明等;建设单位供应的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应齐全;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对进场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设备按规定进行检验、测试,并提交的《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表》;2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进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查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对进场材料、设备和构配件进行见证检验或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未经验收合格的材料、设备和构配件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通知施工单位禁止用于工程,并限期将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和构配件撤出现场;3检查原材料存放应符合材料保存的有关规定,并要求施工单位对原材料进场时间、产地、数量、批次、品种、规格和检验状态分别作出明显标识。2.6.3检查施工场地与临时布置:1检查施工场地布置应有利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节约用地和保护环境;2检查临时工程施工应符合有关安全、环保与水保的规定;3电力线路和通信线路应按有关规定统一布置及早建成;4房屋区内应有通畅的给排水系统,并避开高压线和受洪水、泥石流、落石、雪崩、滑坡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地点及不良地质洞口段洞顶;5检查隧道洞内外施工场地应按现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设置标识和警示语句。2.6.4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和有关资料,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并将审查结果报建设单位核备。2.6.5项目监理机构应核查施工单位的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2.6.6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施工质量检验制度,总监理工程师应依据隧道工程施工有关质量验收标准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2.6.7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开工准备工作及有关资料,当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复工申请表》,并报建设单位。2.1工地试验室(或外委试验室)检查2.7.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施工单位的工地试验室进行核查。核查内容包括:1试验室的资质及试验范围;
1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检定证明;2试验室管理制度;3试验人员资格证书;4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要求;2.7.1如施工单位无工地试验室,应要求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试验室进行原材料检验和工地日常试验,并对委托的试验室资质证明资料进行审查。2.7.2从事地基基础及主体工程检测及试验的单位,必须具备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其中桩基检测单位必须具有铁道部资质)和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检查。2.7.3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2.7.4监督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按有关验收标准规定的频次取样,并按规定的频次见证试验。2.7.5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检测。2.7.6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应进行抽样检验。2.7.7单位工程的综合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检查共同确认。
1洞口工程3.1施工方案审查3.1.1审查洞口工程施工方案:1应遵循“早进晚出”的原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有关规定;2宜避开雨季及严寒季节;3尽早施作洞门及洞口段衬砌,隧道门应在隧道开工的初期完成,不良地质的隧道口必须尽早完成;4隧道门端墙和缓冲结构物的土石方开挖后应及时施作端墙、翼墙、缓冲结构和挡护工程;5洞口工程施工应结合洞口相邻工程及场地布置通盘考虑,妥善安排,洞顶边、仰坡周围的排水系统宜在雨季及边、仰坡开挖前修建完成,隧道洞门的排、截水设施应与洞口工程同步施工,隧道洞口及缓冲结构物的排、截水工程应与路基排水系统合理连通;6永久性防护应按设计图施工,并在隧道施工的初期及早完成;临时性防护应视工程地质、施工季节、施工手段等情况,采取喷锚、格构网等措施。3.1.2审查浅埋、偏压隧道洞口加强段的开挖、支护施工方案和进洞前洞口段的加固措施:1当洞口位于软弱、松散地层或堆积层时,应遵循“先加固、预支护、后开挖”的原则施工;2洞口邻近建筑物时,应采取微震动控制爆破,并对建筑物下沉、倾斜、裂缝以及振动等情况作必要的监测,确保隧道施工和建筑物的安全;3洞口段开挖应加强支护,开挖后应及时施作初期支护,并尽早施作衬砌;4加强对地表下沉、拱顶下沉的监控量测,适当增加量测频率;5视洞口围岩情况可采用地表喷锚网喷、地面预注浆、地表旋喷桩等方式加固地层;6根据洞身四围所处围岩的不同情况,可分别设置长管棚、超前小导管、超前锚杆等超前支护措施。3.1.3审查洞口段土石方开挖施工方案。1边、仰坡应自上而下开挖,不得采用洞室爆破;2当边、仰坡地质条件不良时,开挖前应采取稳定措施;3应避免出现深路堑或高边坡,尽量减少对山体的破坏,防止水土流失;
3.1.1审查隧道进洞方案。3.1土石方开挖3.2.1复核施工放样测量资料。核对隧道出入口里程、高程。检查隧道门边仰坡开挖范围及尺寸。3.2.2巡视检查开挖施工过程。督促施工单位按设计和有关验收标准要求施工,发现影响洞口安全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3.2.3边坡、仰坡以上可能滑塌的表土、危石应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全部清除,施工期间实施不间断监测和防护。3.2.4监理人员应对隧道洞口的边、仰坡开挖形式和坡度进行检查,开挖后的坡面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达到稳定、平整、美观的要求。3.2.5检查隧道门端墙和翼墙、挡土墙的基坑开挖范围、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台阶形基底的台阶应完整、平顺。3.2.6对边墙基础、洞门端墙、翼墙、挡土墙基坑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隧道门和缓冲结构的基础必须置于稳固的地基上,基坑超挖部分应用与基础同级混凝土和基础同步浇筑。端墙、挡翼墙基础位于软硬不均的地基上时,除按设计要求处理外还应在分界处设沉降缝,检查基底以及地基承载力检测报告,并进行见证检测,隧道门端墙和翼墙、挡土墙基础的地基承载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软弱地基加固处理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3.2.7检查洞口排水沟、截水沟的平面位置、开挖断面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隧道门端墙和翼墙、挡土墙基础基坑开挖尺寸的施工允许偏差应满足验收标准要求。3.2.8当洞口段开挖到隧底标高后,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施作中心水沟、排水侧沟及出水口。3.2.9检查隧道门端墙两侧的混凝土浇筑与墙背后回填应对称进行,不得对拱、墙衬砌产生偏压。端墙和翼墙、挡土墙背后应按设计要求分层回填密实,当端墙顶部水沟置于填土上时,填土必须夯填密实。3.2洞口防护3.3.1检查注浆材料、管棚、钢架、钢筋网、锚杆、锚固剂、混凝土原材料等全部质量证明文件和试验报告,并对实物进行检查。3.3.2采用锚杆、钢筋网、喷射混凝土措施加固洞口边、仰坡或进洞前采用管棚、超前小导管注浆等超前支护措施时,监理工程师应对其进行检查验收,相关要求见本册第“8初期支护及预加固措施”章节有关内容。3.3.3检查边、仰坡防护的型式应符合设计要求。3.3.4按设计和验收标准要求对防护栅栏支柱、防护栅栏、台阶、检查梯、栏杆、声屏障和警示标志等进行检查,查验所用材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性能报告单,并对所用材料进行见证检验。3.3.5检查栏杆、检查设施和声屏障的施工允许偏差应满足验收标准要求。
3.1隧道洞门3.4.1隧道洞口(门)混凝土浇筑、砌体砌筑施工监理的相关要求详见《钢筋混凝土和砌体工程分册》的有关内容。3.4.2检查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报告并见证试验,端墙和翼墙、挡土墙模板及支(拱)架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等级的100%。3.4.3抽查隧道门端墙、挡土墙模板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验收标准要求,检查隧道门端墙和翼墙、挡土墙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应符合验收标准要求。3.4.4见证测量端墙和翼墙、挡土墙厚度不得小于设计要求,墙面坡度符合设计要求。3.4.5检查隧道门端墙和翼墙、挡土墙的反滤层、泄水孔、变形缝设置应符合设计和验收标准要求。3.4.6抽查隧道门排水沟、截水沟位置、深度、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3.4.7检查洞门检查梯、隧道名牌、号标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3.2洞口工程与相邻工程的连接3.5.1洞口临近有建筑物和构筑物时,应采用控制爆破技术,观测建筑物的变形,并对振动波速进行监测,其值应符合国家现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的有关规定。3.5.2洞口工程与相邻路基断面的宽度和高程差应在路基范围内以过渡段连接。3.5.3隧道的排水应与路基排水系统合理连接,不得冲刷路基坡面、桥涵锥体、农田房舍等。
1明洞4.1施工方案审查4.1.1监理工程师应对明洞工程施工方案进行审查。4.1.2审查明洞施工应根据不同的地形、实际地质条件及明洞结构类型制定专门的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并符合设计要求:1施工边坡能稳定时,可采用先墙后拱法;2半路堑式明洞施工时,应先施作外侧边墙,再施作拱圈,最后施作内侧边墙;3路堑式明洞当拱脚地层松软,不能采用先拱后墙法施工时,可在起拱线以上部分开挖后,采用跳槽挖井法先灌筑两侧部分边墙,再施作拱圈,最后施作其余边墙;4当明洞位于山坡陡峭或地层破碎、松软时,宜先施做明洞衬砌轮廓外的整幅或半幅套(护)拱,必要时还应在外侧施做挡墙,然后在套拱护顶下进行暗挖明洞土石方,并及时支护侧壁,成形后按暗挖隧道施做明洞衬砌;5明洞宜及早施作,尽量避开雨季及严寒季节,明洞仰拱应安排在明洞衬砌施工前施作,当采用爆破开挖时,可在洞身掘进适当距离后施作明洞和洞门,当采用非爆破开挖时,应先施作明洞和洞门,然后开挖隧道。6明洞地段的土石方开挖时,应采取控制爆破措施,避免大爆破影响边坡和仰坡的稳定,开挖后坡面应按设计要求及时进行防护和支护。7明洞衬砌完成后应及时施作防水层、回填、铺砌和排水设施。4.2明洞开挖4.2.1复核施工放样测量资料;4.2.2检查明洞开挖土石方的弃置不得影响既有建筑物的安全,并应符合设计及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有关规定;4.2.3不宜在雨季施工,当必须在雨季施工时,应督促施工单位加强防护,随时监测、检查山坡稳定情况。4.2.4见证检查明洞开挖断面的中线和高程,抽查明洞开挖断面尺寸。4.2.5对明洞边墙基础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检查基底以及地基承载力检测报告,见证检测:1检查明洞侧壁基础埋设宽度和深度,核对基础地质条件,当挖至设计高程仍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变更设计,当两侧侧壁地基松软或软硬不均匀时,应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加以处理;2检查明洞基础底部应无积水、虚碴及杂物,洞边墙与基底允许超欠挖应满足设计要求。
1当墙背垂直开挖超挖时,应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处理措施,处理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超挖数量较小时,应采用与边墙相同的材料同时灌筑,超挖数量较大时,应用砂浆片石回填;4.2.1检查明洞基底加固范围和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监理人员应按照《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4)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客运专线应执行《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的有关规定。4.1衬砌4.3.1监理工程师应对明洞衬砌模板台车和移动台架的制造和安装进行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4.3.2明洞模板安装须符合验收标准要求,监理人员每浇筑段检查一次。4.3.3检查拱圈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见证试验,拱圈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和验收标准要求且拱顶回填高度达到0.7m时,方可允许施工单位拆除明洞拱架。4.3.4拆除明洞结构非承重模板时,检查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2.5MPa,并应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4.3.5见证检查明洞边墙、拱圈混凝土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4.3.6浇筑边墙混凝土时,应督促施工单位清除虚碴和淤泥等杂物,超挖部分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及时回填。4.3.7检查明洞模板安装、预留洞允许偏差应符合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4.3.8明洞混凝土结构进水孔、泄水孔、泄水槽的位置、间距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4.3.9检查混凝土结构表面裂缝、外观质量和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验收标准要求,施工缝、变形缝位置、新旧混凝土结合的处理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4.3.10明洞混凝土浇筑施工监理的相关要求详见《钢筋混凝土和砌体工程监理分册》的有关内容;4.3.11先拱后墙法边墙施工,应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确保墙拱接缝处的混凝土浇筑密实;4.3.12各类棚洞的钢筋混凝土预制盖板梁,墙顶支座槽应督促施工单位用水泥砂浆填塞紧密。4.2回填4.4.1检查超挖回填:1自墙顶起坡开挖时,墙背超挖回填用与边墙强度等级相同的混凝土一次灌筑,超挖较大部位可用浆砌片石回填;2由墙底起坡开挖、或在已成路堑增建明洞、或偏压及单压式明洞靠山侧墙背回填应按设计要求办理。
4.4.1巡视检查回填施工过程。4.4.2检查明洞墙背、洞顶回填高度、坡度、回填材料和粒径,现场观察、查对设计图纸、工程检验证和施工记录。4.4.3检查洞顶回填密实度静力触探试验报告,见证检查,监理单位每一作业循环检查一次。4.4.4抽查墙后排水设施和拱背回填。
1缓冲结构5.0.1审查施工单位的缓冲结构施工方案,缓冲结构基坑与洞门端墙基础宜同时开挖,同时作好临时支护和排水,保持边坡的稳定和不扰动墙趾处持力层,基底免受雨水浸泡。5.0.2审查缓冲结构基础位于软弱岩层上时的地层加固措施。5.0.3检查缓冲结构,外表应美观,钢筋混凝土宜整体浇筑,结构尺寸和预留孔应符合设计要求。5.0.4缓冲结构混凝土强度应按现行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TB10425)的规定检验评定。采用耐久性混凝土结构时,混凝土施工应按照11.2节有关条款执行。5.0.5检查缓冲结构基坑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软弱地层应按设计要求作地基处理。监理工程师见证检验。5.0.6监理人员应对缓冲结构基坑开挖范围、台阶形坑底和台面与阶壁、基坑底面进行检查。5.0.7检查缓冲结构基坑各部尺寸、缓冲结构模板的结构形式、模板安装和预留孔洞偏差、缓冲结构外形尺寸和混凝土结构的外观质量。5.0.8检查拆除缓冲结构拱、墙模板时的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8MPa,要求施工单位拆除模板时应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5.0.9检查缓冲结构的混凝土厚度、缓冲结构基础超挖回填、缓冲结构施工缝、变形缝的位置和处理、混凝土表面裂缝、减压孔的位置、数量、尺寸应符合设计和验收标准要求。5.0.10缓冲结构混凝土浇筑施工监理的相关要求详见《钢筋混凝土和砌体工程监理分册》的有关内容。5.0.11缓冲结构竣工后,应进行竣工测量,净空应满足设计要求。监理工程师检查测量记录。
1超前地质预测预报6.1超前地质预报实施大纲审查6.1.1新建铁路隧道施工、改建及增建二线铁路隧道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必须进行超前地质预报,并作为工序纳入施工组织管理,给予必要的施作时间。6.1.2监理人员应熟悉超前地质预报设计文件和隧道设计勘查地质资料。6.1.3督促施工单位开工前编制超前地质预报实施大纲,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按程序审查,报建设单位批准。6.1.4长隧道、特长隧道和地质条件复杂隧道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超前地质预报实施细则,内容包括超前地质预报实施方案、分段预报内容、方法及技术要点,并编制气象、重要泉点、暗河流量、地下水位等观测计划和观测技术要求。6.1.5审查超前地质预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地层岩性预测预报,特别是对软弱夹层、破碎地层、煤层及特殊岩土的预测预报;2地质构造预测预报,特别是对断层、节理密集带、褶皱轴等影响岩体完整性的构造发育情况的预测预报;3不良地质预测预报,特别是溶洞、暗河、人为坑洞、放射性、有害气体及高地应力等发育情况的预测预报;4地下水预测预报,特别是对岩溶管道水及富水断层、富水褶皱轴、富水地层中的裂隙水等发育情况的预测预报。6.1.6核对可能存在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地段,如可能存在岩溶暗河系统、富水断层、储水构造等易发生突泥、突水的地段;可能诱发重大环境地质灾害的地段;高地应力、瓦斯、天然气、人为坑洞等分布地段是否纳入了隧道施工地质超前预报的重点。6.2超前地质预测预报6.2.1审查超前地质预报实施单位的超前地质预报工作能力,督促施工单位将超前地质预报专业队伍纳入现场施工组织管理。6.2.2核查超前地质预报实施单位应根据预报方案和合同规定配备足够的(地质、物探)专业人员和仪器设备,物探专业技术人员(地质、物探)数量、能力,仪器设备的性能、精度及效率应能满足预报和工期的要求。6.2.3督促地质预报单位研究既有区域地质、工程地质资料,必要时进行地表补充测绘,全面了解隧址区地质情况,分析和把握存在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主要地质灾害隐患及其分布范围、在隧道内揭示的大致里程等,核实与领会设计文件中关于地质复杂程度分级、超前地质预报方案的内容。6.2.4
对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实施过程进行监理,监督检查超前地质预报的实施和数据采集,督促超前地质预报实施单位及时将超前地质预报成果报监理、勘察设计、建设单位。6.2.1督促超前地质预报单位根据实际地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隧道区段的地质复杂程度分级、预报方法和技术要求等,修改超前地质预报方案,并按有关程序经批准后执行。6.2.2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应要求施工单位采用多种手段进行综合预报,相互验证,将各种预报手段所获得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与判断,编制地质综合分析成果报告,并贯穿于施工全过程。6.2.3督促超前地质预报单位及时将地质预报成果报送有关各方,在预报开挖工作面前方有异常情况时得以及时采取措施。6.2.4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将实际开挖的地质情况与预报结果进行对比分析,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指导和改进地质预报工作。6.1预测分析报告审查6.3.1审查各预报方法预测报告、地质综合分析报告、月报、年报、超前地质预报竣工总报告。6.3.2审查地质综合分析报告,内容应包括工作概况、采用的各种预报手段及预报结果、相互印证情况、综合分析预报结论、施工措施建议及下步预报工作计划等。6.2超前地质预报安全防护监控要点6.4.1督促超前地质预报人员认真学习执行隧道施工安全规程和钻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6.4.2检查新技术人员和工人(含临时工)岗前安全生产教育记录。6.4.3监督检查进入隧道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合体的工作服(油气、瓦斯隧道必须穿戴纯棉工作服)、防护靴、安全帽和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6.4.4要求地质预报工作必须在现场进行完凿顶作业后进行,操作空间上方、周围应无安全隐患,特别是钻探掌子面附近应无危石存在,确保预报人员的安全。6.4.5若岩体中含有煤层瓦斯、石油天然气等易燃易爆物,应要求施工单位采用水循环钻,且勿干钻,电机、照明设备、开关及其他机械设备也应采用防爆型,且不得携带烟火进洞,严格按照《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煤矿安全规程》执行。6.4.6钻孔时,要求钻机前方应安设挡板,严禁在钻具的轴向后方站人,以防钻具和高压冲出的岩屑、泥沙等伤人。6.4.7检查孔口的孔口管和闸阀,孔口管必须安设牢固,防止水压将孔口管冲出伤人。
1洞身开挖7.1开挖方案审查7.1.1审查开挖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1开挖方法;2安全管理制度及机构设置;3上岗人员资质及安全培训考核情况;4施工通风设计及瓦斯、放射性监控手段和方案。7.1.2审批监控量测实施细则,详见本册第“9监控量测”章节有关内容。7.1.3审批超前地质预测预报方案,详见本册第“6超前地质预测预报”章节有关内容。1超前地质预测、预报的内容、方法手段和方案设计;2超前地质预报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预测预报设备;3地质信息的采集、分析,信息的传递、反馈和决策处理。7.1.4审批施工通风设计方案,详见第“14.1通风系统”章节的有关内容。7.1.5审批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段隧道安全施工技术方案,详见本册第“12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隧道”章节有关内容。7.2开挖7.2.1检查开挖断面的中线、高程测量记录,抽测中线、高程。7.2.2在浅埋条件下有临近建筑物、既有线隧道等特殊情况地段爆破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控制爆破对围岩的扰动,监理工程师检查并督促落实控制爆破措施。7.2.3检查开挖施工记录和开挖面地质素描。当处于不良地质地段或围岩向不良地质变化时,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超前地质预测、预报并采取相应措施。7.2.4隧道洞身开挖,要求施工单位在每一次开挖后及时观察、描述开挖面地层的层理、节理、裂隙结构状况、岩体的软硬程度、出水量大小等,核对设计地质情况,判断围岩稳定性。每一开挖循环监理工程师见证检查一次。7.2.5采用分部开挖时,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设计、现行规范、验收标准的有关要求,在初期支护喷射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及以上时进行下一部分的开挖,并应加强施工过程中对临时支护的保护。隧道通过膨胀性围岩时,支护应紧跟开挖,尽快封闭,对围岩施加约束,膨胀性围岩隧道监控要点详见本册“12.8挤压性围岩和膨胀岩”章节有关内容。7.2.6加强巡视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开挖后及时支护。严格按照设计要求采用超前锚杆、管棚、小导管注浆等措施进行超前支护的,其监控要点详见本册第“
8初期支护及预加固措施”章节有关内容。7.2.1检查边墙基础高程、隧底轮廓。对边墙基础、仰拱及隧底进行隐蔽工程检查,基底内应无积水浮渣。7.2.2对洞内地基(边墙、仰拱、底板)处理方案进行检查,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质量验收应按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执行。7.2.3对隧底加固处理部位按设计及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验收。7.2.4对隧道隧底轮廓、底部高程、隧底地质情况以及隧底加固处理见证检查,测量开挖断面。7.2.5隧道开挖过程中应要求施工单位对隧道围岩进行观察和监测,拟定监测方案,隧道监控量测监控要点详见本册第“9监控量测”章节有关内容。7.2.6抽查水沟开挖位置、基地高程。7.2.7复核施工放样测量资料。中线及高程的实际贯通误差应在未衬砌地段调整,该段的开挖及衬砌以调整后的中线、高程放样。7.2.8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加强黄土隧道施工用水管理,预防积水浸泡隧底。7.1超欠挖控制与处理7.3.1超挖控制与处理1督促施工单位对连续较大超挖情况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2监督施工单位对已经超挖的地段按实际开挖断面进行支护,超挖回填处理应在支护施工完毕后进行。3检查超挖处理情况:(1)边墙超挖应在防水板挂设前按设计要求处理完毕。边墙脚至其上1m范围内应用与衬砌同级混凝土回填,边墙脚其上1m至起拱线之间的超挖可用M10水泥砂浆砌片石或片石混凝土回填。(2)拱部超挖应采用与衬砌同级混凝土回填,回填应符合设计要求。拱部发生塌方时应组织变更设计并按批准的变更设计方案处理。仰拱超挖部分应采用同级混凝土回填,旁站监理处理过程。(3)底板超挖部分按设计要求处理,旁站监理处理过程。7.3.2欠挖控制与处理1检查施工单位断面轮廓测量及其记录。欠挖部位应在初期支护施工之前处理完毕,施作支护前要求施工单位应测量断面轮廓。2隧道不应欠挖。当围岩完整、石质坚硬时,可允许岩石个别突出部分(每1m2不大于0.1m2)侵入衬砌,整体式衬砌欠挖应小于10cm,其它衬砌不大于5cm。拱脚和墙脚以上1m内断面严禁欠挖。监理工程师
检查施工单位测量记录,现场核对开挖断面,必要时采用仪器测量。1抽查隧底高程,隧底范围岩石局部突出每1m2不应大于0.1m2,侵入断面不应大于5cm。7.1钻爆开挖7.4.1采用钻爆法开挖,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的钻爆设计方案,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检查爆破效果,不断提高爆破水平。7.4.2监督爆破器材的运输、贮存、检验、再加工和销毁应符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的规定。检查进场爆破器材的检验合格证和技术指标及说明书,每批爆破器材在使用前施工单位均应进行现场测试和检验。7.4.3瓦斯隧道施工应符合《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TB10120)的有关规定。检查瓦斯工区(地层含有瓦斯的隧道施工区段)应采用煤矿许用安全炸药,并使用矿用电雷管起爆。7.4.4检查钻爆开挖施工不得危及衬砌、初期支护,减少对围岩的扰动。7.4.5检查光面爆破的炮眼痕迹保存率。7.4.6对隧道光面爆破炮眼位置、间距、深度、角度,监理工程师应见证检查。7.4.7监督施工单位在爆破作业实施中按设计要求进行爆破震动监测、噪声监测、空气污染和粉尘监测。爆破作业时,要求所有人员应撤至不受有害气体、振动及飞石伤害的安全地点。7.2装渣运输7.5.1不定期检查弃渣场。弃渣应符合环保的有关要求且不应影响既有建筑物的安全,要求施工单位应在设计指定的弃渣场集中堆放,必要时按设计要求修筑弃渣挡墙。弃渣挡墙应坚固牢靠、保证安全,施工监理相关要求见《钢筋混凝土和砌体工程监理分册》的有关内容。7.5.2检查洞内开挖土石方的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有关规定,不得影响既有建筑物的安全,并应采取挡护措施防止弃碴流失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所采取的挡护措施和坡面绿化措施等应报地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7.5.3弃渣场防护1对弃渣场地的位置,挡护结构形式、排水沟及截水沟的结构形式、坡面防护形式监理工程师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并应要求施工单位做好当墙护坡、排水系统、绿化覆盖等配套作业;2检查弃渣挡护工程所用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单,检查挡护工程基础地基承载力检测报告,见证检测;3检查挡护工程及排水沟、截水沟砌筑养护,对沉降缝、泄水孔和反滤层的位置、数量进行检查验收;
1抽查挡护工程尺寸、排水沟、截水沟的高程、砌体尺寸和砌体砂浆饱满度。7.5.2装渣卸渣1审查装渣卸渣方案;2装渣机械应移动方便,污染小,易于维修,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对装渣机械实行强制保养制度;3检查有轨运输卸碴线路应设置安全线,卸碴码头应搭设牢固,并设有挂钩、栏杆及车挡装置。7.5.3运输1审查洞内运输方式,应与施工方法相适宜,洞内应加强通风,洞内环境应符合职业健康标准;无轨运输时,应采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自卸汽车,内燃机械宜采用尾气净化装置。2在瓦斯隧道施工中,检查所有施工机械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3检查隧道内的运输道路应配备与施工方法、运输车辆相适应的跨越设备,并设置信号、标志予以警示,满足最小行车限界要求,运输车辆不得对已施工的结构造成破坏、损伤;4要求施工单位运输线路设专人按标准要求进行维修和养护,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线路两侧的废碴和杂物应随时清除。5检查机动车牵引的列车的速度,在洞内施工地段、视线不良的曲线地段,以及通过道岔和洞口平交道等处时,其运行速度不得大于10km/h;其它地段在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后,运行速度亦不应大于20km/h。6检查有轨运输,机动车牵引不得超载,车辆装载高度不得大于碴车顶面50cm,宽度不得大于车宽,轨道旁临时堆放的材料,距钢轨外缘不得小于80cm,高度不得大于100cm;7检查无轨运输,应铺设运输道路路面并做好排水及路面的维修工作,施工作业地段的行车速度不得大于15km/h,成洞地段不得大于25km/h;
1初期支护及预加固措施8.1初期支护方案审查8.1.1审查支护施工方案,辅助坑道与正洞相连及其附近地段的支护加强措施与安全措施。1检查隧道支护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隧道支护应采用喷锚支护,根据围岩特点、断面大小和使用条件等选择喷射混凝土、锚杆、钢筋网和钢架等单一或组合的支护形式。2检查支护施工方案。隧道支护必须紧跟开挖及时施作,钢筋网宜在初喷混凝土后铺挂,砂土层地段应先铺挂钢筋网,沿环向压紧后再喷混凝土,钢架应在开挖或喷射混凝土后及时架设;同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监控量测的有关作业,对位于不良地质地段的隧道,支护应及时封闭;复喷应根据工作面的地质情况和一次爆破用药量分层、分时段进行。3检查喷射混凝土宜采用湿喷工艺。4检查安全与防护措施。喷射混凝土前,应检查开挖断面尺寸,清除开挖面和待喷面的松动岩块及拱脚、墙脚处的岩屑等杂物,并应设置控制喷层厚度的标志。5对基面有滴水、淌水、集中出水的地点,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凿槽、埋管等方法进行引导疏干。6检查锚杆类型选择应根据地质条件、使用要求及锚固特点进行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在有水地段安装普通砂浆锚杆时,要求施工单位应先将孔内水引出或在附近另行钻孔后,再安装锚杆。喷射混凝土回弹料严禁重复使用。7检查通风和照明方案,作业区应有良好的通风和照明装置,粉尘浓度不大于2mg/m3。8初期支护采用钢筋网、钢架喷射混凝土结构时,应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措施保证钢筋网和钢架与围岩之间的空隙用喷射混凝土回填密实。8.1.2开挖工作面不能自稳时,应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具体地质条件采取超前支护和预加固处理措施,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超前支护和预加固处理方案。8.1.3复核施工放样测量资料。8.1.4检查注浆材料、管棚、钢架、钢筋网、锚杆、锚固剂、喷射混凝土等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对实物观察检查。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8.1.5加强瓦斯隧道巡视检查。在软弱围岩或煤层中掘进时,应要求施工单位爆破后及时喷锚支护,封闭瓦斯。8.2喷射混凝土8.2.1检查控制喷层厚度标志埋设数量、标定长度及安装质量。
8.2.1检查混凝土分层喷射,后一层喷射应在前一层混凝土终凝后进行,一次喷射的最大厚度:拱部不得超过10cm,边墙不得超过15cm。喷射作业紧跟开挖作业面时,混凝土终凝到下一循环爆破作业间隔不得小于3h。8.2.2抽查钢架保护层厚度。8.2.3检查控制喷层厚度标志或按凿孔抽查测量厚度。8.2.4喷射混凝土施工监理要求详见《钢筋混凝土和砌体工程监理分册》的有关内容。8.2.5见证检测喷射混凝土钢纤维、合成纤维,钢纤维抗拉强度不得小于600Mpa,合成纤维抗拉强度不宜小于280MPa。8.2.6检查喷射混凝土喷射方式、坍落度、配合比选定单以及表面平整情况。8.2.7按设计和验收标准要求对喷射混凝土早期(1d)强度见证检测,采用贯入法或拔出法每一喷射循环检查一次,同时检查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并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8.2.8检查喷射混凝土养护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不少于14d。8.2.9喷射混凝土冬期施工时,检查作业区的气温和混合料进入喷射机的温度均不应低于5°C。8.1锚杆8.3.1钻孔前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设置的系统锚杆孔位标记位置和数量。8.3.2检查锚杆孔深、孔径、垂直度。发现普通水泥砂浆锚孔流水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在附近另行钻孔安设锚杆,并采用注浆法堵塞废弃钻孔。8.3.3清点系统锚杆安装数量,检查锚杆长度、锚杆垫板与基面密贴情况及锚杆安装偏差。8.3.4如采用水泥砂浆锚杆,监理工程师应检查砂浆配合比设计和试验报告,并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抽查锚杆孔内灌注砂浆的饱满密实程度。8.3.5如采用早强药包锚杆,应要求施工单位配备向孔内送药包的专用工具。8.3.6如采用树脂锚杆,应抽查树脂卷质量及树脂卷搅拌工艺。8.3.7如采用端头锚固式锚杆,应抽查拧紧力矩,督促施工单位定期检查,发现松弛及时紧固。端头锚固式锚杆只能作为临时支护;作为永久支护时,应要求施工单位补注水泥砂浆或水泥浆。8.3.8检查施工单位的成品保护。锚杆安设后不得随意敲击,其端部在填充砂浆终凝前不得悬挂重物。8.3.9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对锚杆进行拉拔力检查,对锚杆的长度和砂浆饱满度可采用质量无损检测,监理工程师见证检查结果。
8.1钢筋网8.4.1对钢筋网的制作监理工程师应按验收标准规定进行抽检。8.4.2抽查钢筋网的安装位置及与锚杆或其他固定装置的联结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筋网应在岩面喷射一层混凝土后再铺挂,底层喷射混凝土的厚度不得小于4cm,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3cm,采用双层钢筋网时,第二层钢筋网应在第一层钢筋网被混凝土覆盖及混凝土终凝后铺设。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记录,凿孔检查或仪器探测。8.4.3检查钢筋网片网格间距、铺设质量及搭接长度。8.2钢架(格栅钢架、型钢钢架)8.5.1检查钢架结构尺寸及首榀钢架试拼效果。8.5.2检查钢架安装位置、接头连接、纵向拉杆及立柱埋入底板深度。检查钢架底部不得有虚碴,沿钢架外缘每隔2m应用钢楔或混凝土预制块与围岩顶紧,钢架与围岩间的间隙应采用喷射混凝土喷填密实。8.5.3超挖部位钢架应特殊制作,检查钢架安装与实际开挖断面应相适应。8.5.4抽查钢架安装偏差,并应检查钢架制作的分节长度、钻孔位置、节点焊接长度、拼装偏差以及钢架平面翘曲。8.3超前支护和预加固处理8.6.1管棚监控要点1检查钻孔的孔位、外插角、孔径施工偏差;2检查管棚搭接长度,每排抽查不少于三根;3检查注浆浆液配合比选定单并进行见证试验;4检查注浆范围、注浆效果;5检查注浆施工记录,监理单位见证检查。8.6.2超前小导管监控要点1检查超前小导管长度、纵向搭接长度、与支撑结构的连接;2抽查施工偏差;3检查注浆浆液配合比选定单并进行见证试验;4检查注浆范围、注浆效果;5检查注浆施工记录,监理单位见证检查。8.6.3超前预注浆监控要点1检查注浆浆液配合比选定单并进行见证试验;2检查注浆范围、注浆效果;3检查注浆孔数量和布置;
1抽查施工偏差和注浆施工记录。
1监控量测9.1监控量测实施细则审批9.1.1隧道施工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必须进行监控量测。9.1.2施工单位应按照监控量测设计编制监控量测实施细则,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并作为现场作业、检查验收的依据,工程竣工后监控量测资料整理归档纳入竣工文件。9.1.3监控量测变更必须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9.1.4检查施工单位监控量测人员、设备,督促施工单位成立现场监控量测小组,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负责及时将监控量测信息反馈于施工和设计,并应保证监控量测工作的连续性。9.1.5监理工程师审批监控量测计划,监控量测计划应包括:1监控量测项目及方法;2量测作业人员的组织;3量测仪器及设备的选择;4监控量测断面、测点布置、监控量测频率及监控量测基准;5数据记录格式;6数据处理及预测方法;7信息反馈及对策等。9.1.6审查监控量测的监控量测项目、监控量测断面及测点布置原则、监控量测频率、监控量测控制基准等监控量测技术要求,以及监控量测方法、监控量测数据分析及信息反馈等应符合《铁路隧道监控量测技术规程》(TB10121-2007)的有关规定。监控量测必测项目应包括洞内外观察、拱顶下沉、净空变化、地表沉降;地表沉降测点纵向间距应符合表9.1.6-1,地表沉降测点横向间距为2~5m,必测项目监测断面间距应符合表9.1.6-2。表9.1.6-1地表沉降测点纵向间距埋深与开挖宽度纵向测点间距(m)2.5B>H0>2B20~50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