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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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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总隧道(送审稿)建设部备案号:DB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J城市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odeforconstructionandqualityacceptanceoftunnelworksincity发布实施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70 批准文件备案文件前言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展,城市隧道工程的不断增加,特别是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广泛应用,以及国家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质量的高标准要求,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迫切需要完善相关专业施工及验收规程、规范。为此,根据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08年度建设科研项目计划的通知》(渝建[2008]349号)文件要求,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了《重庆市城市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参照建设部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结合重庆地区实际情况及近几年来在城市隧道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取得的成功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方针进行了多次修改,充实了章节和内容,重新编排,力求体现规范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靠性,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审查定稿。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为: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隧道总体;5、洞口、明洞工程;6、洞身开挖;7、初期支护;8、衬砌;9、监控量测;10、洞内防排水;11、隧道装饰;12、路面;13、隧道附属工程以及附录和相应的条文说明。其中:1.0.3;3.1.4-1;3.3.9;6.1.2;7.2.4;8.1.4;8.2.1;10.1.2;10.3.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请各有关单位将执行本规范中所发现的问题或修改意见及时告知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邮编400014),以便修订时参考。70 目次1总则……………(页码)2术语3基本规定3.1一般规定3.2工程质量验收单元的划分3.3工程质量验收3.4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4隧道总体4.1一般规定4.2主控项目4.3一般项目5洞口、明洞工程5.1一般规定5.2开挖5.3截、排水与防水5.4洞门端墙、翼墙5.5边仰坡支护5.6钢筋制安5.7混凝土浇筑5.8明洞回填6洞身开挖6.1一般规定6.2主控项目6.3一般项目7初期支护7.1一般规定7.2锚杆(超前锚杆)7.3钢筋网7.4喷射混凝土7.5钢架(格栅钢架、型钢钢架)7.6管棚(含超前小导管)8衬砌8.1一般规定8.2衬砌模板8.3钢筋8.4混凝土8.5仰拱充填8.6注浆填充(壁后注浆)9监控量测9.1一般规定9.2验收要求10洞内防排水70 10.1一般规定10.2洞内排水系统10.3施工缝与变形缝处理10.4防水板防水10.5预注浆堵水10.6洞外排水和明洞防水11隧道装饰11.1一般规定11.2抹灰装饰11.3涂料装饰11.4饰面板装饰12路面12.1基层12.2面层13隧道附属工程13.1通风设施13.2照明设施13.3电缆槽附录本规范用词说明本规范引用标准条文说明70 Contents1generalprinciples…………..(页码)2terminology3basicprovisions3.1generalprovisions3.2Divisionofengineeringqualityinspectionunit3.3acceptanceofengineeringquality3.4inspectionproceduresandorganizationofengineeringquality4overalltunnel4.1generalprovisions4.2keyitem4.3generalitem5tunnelopeningandopen-cuttunnel5.1generalprinciples5.2excavation5.3catchwater,drainageandwaterproof5.4headwallandwingwallofthetunnelopening5.5supportingofthesideslopeandheadingslope5.6installationandfabricationofreinforcements5.7castingofconcrete5.8backfilloftheopen-cuttunnel6excavationofthetunneltrunk6.1generalprovisions6.2keyitems6.3generalitems7preliminarysupport7.1generalprovisions7.2anchorrod7.3steelreinforcementmesh7.4shotcrete7.5steelframe(gratingsteelframe,structuresteelframe)7.6pipe-shed(includethepreactsmallduct)8lining8.1generalprovisions8.2liningformwork8.3reinforcement8.4concrete8.5paddingtheinvertedarch8.6groutingbyslip-casting(slip-castingbehindthewalls)9Monitoringandmeasurement9.1generalprovisions9.2acceptancerequirement10waterproofinganddrainageinthetunnel10.1generalprovisions70 10.2drainagesysteminthetunnel10.3treatmentofconstructionjointanddeformationjoint10.4waterproofofwaterproofboard10.5waterpluggingbypre-grouting10.6drainageoutsidethetunnelandwaterproofforopen-cuttunnel11decoration11.1generalprinciples11.2pasteringderation11.3coatingdecoration11.4veneerdecoration12pavement12.1base12.2surfacing13ancillaryworksofthetunnel13.1ventilation13.2lightingfacilities13.3cabletrenchAppendixDescriptionofArticles70 1总则1.0.1为适应重庆市城市隧道工程建设需要,加强隧道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城市隧道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和设施的使用功能,结合重庆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重庆市新建和改(扩)建的城市隧道工程(以钻爆法施工为主)。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如轨道交通隧道、天然气过江隧道)除特殊要求部分外,应按本规范执行。1.0.3施工单位作为施工质量控制的主体,应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建设、监理、勘察和设计等单位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对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进行控制。1.0.4城市隧道施工应充分考虑隧道长度和断面、工期要求、地质条件、隧道周边地下管网和各种建(构)筑物等因素,制订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1.0.5应制订安全制度和措施,加强通风、照明、防尘、降温及防水和防止有害气体的工作,保护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和安全。1.0.6施工中应贯彻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积极采用成熟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使隧道施工符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质量可靠、安全实用的要求。1.0.7施工中应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并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1.0.8隧道施工必须进行监控量测,并符合相关规范及设计文件的要求。1.0.9城市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和设计文件要求。2术语2.0.1工程施工质量Qualityoftheconstruction反映工程施工过程或实体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2.0.2验收Checkandaccept工程施工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2.0.3材料验收Checkandacceptofmaterials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其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2.0.4检验批batchinspection按同一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2.0.5检验Inspection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2.0.6检测Test专业机构对产品或材料根据标准规定制作的试样按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指标进行比较,以确定其是否合格的活动。2.0.7见证Testimony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现场监督施工单位某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2.0.8见证取样检测EvidentialTesting70 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2.0.9平行检验parallelismtest监理单位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的检查或检测活动。2.0.10工序Procedure施工过程中具有相对独立特点的作业活动,或由必要的技术间歇及停顿分割的作业活动,是组成施工过程的基本单位。2.0.11关键工序Keyprocedures对隧道工程的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有直接影响的工序2.0.12交接检验Handingoverinspection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共同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作出确认的活动。2.0.13主控项目keyitems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2.0.14一般项目Generalitems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2.0.15抽样检验Samplinginspection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工程检验项目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2.0.16抽样方案Samplingscheme根据检验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及方法。2.0.17监控量测Monitoringandmeasurement由具有监测资质的专业机构在隧道工程施工期间对隧道内围岩及结构收敛变形、施工活动、地面及相邻建(构)筑物的变形情况实施监测,其监测结果作为指导施工、安全影响、结构稳定的评价依据。2.0.18观感质量Qualityofappearance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2.0.19返工Rework对不合格的工程部位采取的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措施。2.0.20返修Repair对工程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部位采取整修等措施。2.0.21一般缺陷Generaldefect对结构的受力性能或使用性能无决定性影响的缺陷。2.0.22严重缺陷Seriousdefect对结构的受力性能或使用性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2.0.23工况workingsituation工作状况或工作状态的简称。2.0.24变形缝Deformationjoint为减轻不均匀变形对结构物的影响而在结构物中预先设置的间隙。2.0.25施工缝Constructionjoint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因设计要求或施工需要分段浇筑而在先、后浇筑的混凝土之间所形成的接缝。2.0.26单位(子单位)工程Unit(subunit)project具有独立使用功能或按施工总承包合同分割的一个或若干个同类工程。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个较小的单位工程作为子单位工程。70 2.0.27分部(子分部)工程Partitioned(sub-partitioned)project按结构特点和功能划分的工程部位。较大或较复杂的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较小的分部工程作为子分部工程。2.0.28分项工程Itemproject按主要施工方法、材料、工序等划分的工程项目。3基本规定3.1一般规定3.1.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制度;施工技术资料按照《重庆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用表》执行。3.1.2施工单位应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建(构)筑物及地质情况等进行核实。3.1.3施工单位应依据拟建隧道工程的结构、地质及环境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经施工单位技术部门审批,特殊地质和环境条件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应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按相应审批程序履行报批手续。3.1.4城市隧道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1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并按各有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规定进行复检。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2施工用器具和设备进入现场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校正或标定;3各工序应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4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3.1.5施工单位应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发生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应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设计变更与技术核定、工程洽商手续。3.1.6城市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1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2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规范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标准的规定;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监理工程师复查认证的基础上进行;5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6承担复检或检测以及监控量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人员应具有资格;7工程的外观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评分共同确认。3.2工程质量验收单元的划分3.2.1城市隧道工程质量验收单元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3.2.2单位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1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隧道可为一个单位工程;2一个施工承包合同中的若干座隧道宜合为一个单位工程,每座隧道作为一个子单位工程;70 3.2.3分部工程可以是洞口及明洞工程、隧道掘进及初支工程、隧道防排水及二衬工程和附属工程。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3.2.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施工方法、材料、工序等划分。3.2.5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条件、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及施工需要划分。3.2.6城市隧道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应符合表3.2.6的规定。表3.2.6城市隧道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表序号分部工程分项工程1洞口及明洞工程开挖、边仰坡支护、端墙钢筋、端墙砼、明洞钢筋、明洞砼、明洞防水、边沟、明洞回填2隧道掘进及初支工程洞身开挖、管棚、锚杆、钢筋网、钢架、喷射砼、3隧道防排水及二衬工程洞内排水沟(槽)、止水条(带)、防水板、衬砌模板、钢筋、混凝土、隧道总体4附属工程隧道装饰、砼路面基层、路面面层、电缆沟及人行道、通风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监控设施3.3工程质量验收、3.3.1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满足下列要求:1主控项目的质量检验应全部合格;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超差点的最大偏差值应在允许偏差值的1.5倍范围内;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查记录。3.3.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满足下列要求:1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完整。3.3.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满足下列要求:1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相关质量保证资料应完整;3关键工序质量应按规定验收合格;4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3.3.4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满足下列要求:1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2相关质量保证资料应完整;3所含分部工程验收资料应完整;4实体量测的抽查结果符合本规范的规定要求;5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3.3.5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满足下列要求:1所含子单位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3相关质量保证资料应完整;4子单位工程验收资料应完整;5整体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70 3.3.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完成所有的单位工程质量验收;2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项目已整改完成;3主要性能指标抽查符合相关专业规范的规定。3.3.7检验批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处理规定:1返工重做,并重新进行验收;2经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应予以验收;3经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可予以验收。3.3.8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3.3.9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不予以验收。3.4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3.4.1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3.4.2关键工序和首次检验批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及建设、勘察、设计等相关人员进行验收。3.4.3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及建设、勘察、设计等相关人员进行验收。3.4.4单位(子单位)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等进行验收。3.4.5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组进行验收。验收组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必要时应邀请有关方面专家参加。验收组组长应由建设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3.4.6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应终止验收。由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解决。3.4.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将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报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4隧道总体4.1一般规定4.1.1洞口设置应满足设计要求,边、仰坡应整洁、美观。4.1.2洞口及边仰坡新种值的乔木、灌木、攀缘植物的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珍贵树种和孤植树应保证成活。4.1.3洞口草坪应无杂草、无枯草,种植覆盖率应达到95%。4.1.4洞内外的排水系统应满足设计要求,不淤积、不堵塞。4.1.5结构表面应无裂缝、无缺棱掉角。4.1.6隧道内壁和洞口端墙无渗漏水。4.2主控项目70 隧道总体主控项目实测值应符合表4.2的规定表4.2隧道总体主控项目实测值序号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数量1隧道线路中线位置20mm全站仪或其它测量仪器;曲线每20m、直线每50m检查1处。2隧道线路中线高程±20mm全站仪或其它测量仪器;曲线每20m、直线每50m检查1处。3车行道宽度±10mm尺量:曲线每20m、直线每50m检查1处。4净总宽不小于设计尺量:曲线每20m、直线每50m检查1处。5净高不小于设计水准仪:曲线每20m、直线每50m测1个断面,每断面测拱顶和两拱腰3点。4.3一般项目隧道总体一般项目实测值应符合表4.3的规定表4.3隧道总体一般项目实测值序号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数量1表面平整度3mm2m直尺:每20m检查2处×3尺2边仰坡坡率不大于设计坡度板:检查10处70 5洞口、明洞工程5.1一般规定5.1.1洞口位置符合设计要求。5.1.2洞口边坡、仰坡的坡率符合设计要求;坡顶无危石,坡面平顺。5.1.3洞门排水与道路排水组成系统,排水顺畅。5.1.4洞门及明洞的混凝土浇筑均匀密实,无蜂窝麻面。5.1.5砌体符合设计要求,砌筑砂浆饱满密实,砌体材料,砌筑方法满足设计和规范规定,砌体表面平整。5.1.6变形缝位置及填缝材料符合设计要求。5.2开挖主控项目5.2.1洞口、明洞基底高程、平面尺寸及边坡坡率应符合设计和施工工艺要求;5.2.2边坡坡面平顺稳定,无危石、悬石。5.2.3洞口、明洞基底表面平整,密实,边线顺直。检验数量:全部检验方法:观察和测量5.2.4洞口、明洞开挖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2.4的规定。表5.2.4洞口、明洞开挖允许偏差项次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1高程(mm)+10,-20水准仪:每20米测一断面2轴线偏位(mm)50经纬仪:每20米测一点,弯道加测曲线特征点3平整度(mm)≤203m直尺:每200米测4处×3尺5边坡坡率不大于设计值每200米抽查4处平整度符合设计6洞门端墙、翼墙基坑尺寸(mm)基坑中心线到道路中心线距离+50,0用尺量:每边至少5处基坑长度、宽度+100,0用尺量:每边至少5处基坑高程0,-100水准仪测量:每边至少5处5.3截、排水与防水5.3.1截、排水与防水的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11章的有关规定5.4洞门端墙、翼墙主控项目70 5.4.1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每一单元结构物应制取2组,且每80~200m3或每一工作班应制取2组,每组试块不得少于3个。检验方法: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5.4.2砂浆强度(Mpa)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每工作班制取2组,1组6个试件。检验方法:砂浆的强度试验报告。一般项目5.4.3洞门混凝土端墙、翼墙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4.3的规定。表5.4.3洞门混凝土端墙、翼墙允许偏差序号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1平面位置50仪器测量:每边不少于4处2断面尺寸不小于设计3顶面高程±204底面高程±505表面平整度52m靠尺测量:拱部不少于2处,墙身不少于4处6竖直度或坡度(%)0.5吊垂线:每边不少于4处5.4.4洞门砌体端墙、翼墙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4.4的规定。表5.4.4洞门砌体端墙、翼墙允许偏差序号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1平面位置50仪器测量:每边不少于4处2m靠尺测量:拱部不少于2处,墙身不少于4处2断面尺寸不小于设计3顶面高程±204底面高程±5056表面平整度块石202m靠尺测量:拱部不少于2处,墙身不少于4处料石30混凝土块料石107竖直度或坡度(%)0.5吊垂线:每边不少于4处5.5边仰坡支护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主控项目70 5.5.1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每喷射50~100m3混合料或混合料小于50m3的独立工程,不得少于一组,每组试块不得少于3个。材料或配合比变更时需重新制取试件。检验方法:检查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标准试件应在喷射板件上,切割制取边长为100m的立方体试件,在标准养护条件下养生至28天,用标准试验方法测得的极限抗压强度,乘以0.95的系数。检验方法: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5.5.2边、仰坡锚杆的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7.2.1~7.2.5条的有关规定一般项目5.5.3表面平整,无钢筋、铁丝外露现象。5.5.4使用喷锚支护时,锚杆杆体露出岩面的长度不应大于喷射混凝土厚度。5.5.5防护工程的表面平顺,密实,无脱落现象。5.5.6设置的伸缩缝整齐垂直,上下贯通。5.5.7泄水孔坡度向外,无堵塞现象。检验数量:全部检验方法:观察5.5.8喷射混凝土支护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4.8的规定。表5.5.8喷射混凝土支护允许偏差项次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1喷层厚度(mm)平均厚≥设计厚;检查点的60%≥设计厚;最小厚度≥0.5设计厚,且≥60每10米检查一个断面,每3米检查一个点,用凿孔或激光断面仪确定厚度2钢筋网眼尺寸(mm)±20尺量:每10米抽查5个网眼2坡面平整度(mm)30用2米直尺,每20米检查3处注:表中的“每10米或20米”是指沿路线方向的长度预制混凝土格构护坡及各式砌体护坡一般项目5.5.9砂浆强度(Mpa)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每工作班制取1组,1组6个试件。检验方法:砂浆的强度试验报告。5.5.10各式骨架植草护坡的混凝土格构或砌体及坡面要求应符合设计规定。5.5.11混凝土格构或砌体材料质量应符合规定,埋置符合设计要求。5.5.12混凝土格构或砌体表面平顺,线条清晰。检验数量:全部70 检验方法:观察和测量5.5.13预制混凝土格构护坡及各式砌体护坡支护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5.13的规定。表5.5.13预制混凝土格构护坡及各式砌体护坡支护允许偏差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1网眼尺寸(mm)±100用尺量:每50米检查3点,不足50米至少3点2表面平整度(mm)±30用2米直尺检查,每50米量3处3坡度不陡于图纸规定每50米用坡度尺抽量3处4边棱直顺(mm)±50用网眼边长直尺检查,每50米抽量3处5嵌入度(mm)±50用尺量外露部分,每50米量3处5.6钢筋制安5.6.1钢筋制安的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8.3节的有关规定5.7混凝土浇筑5.7.1混凝土浇筑的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8.4节的有关规定5.8明洞回填一般项目5.8.1墙背回填应两侧同时进行。5.8.2人工回填时,拱圈混凝土的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5%。机械回填时,加强对隔水层的保护,拱圈混凝土的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且拱圈顶人工夯填厚度不小于1.0m。5.8.3明洞粘土隔水层应与边、仰坡搭接良好。5.8.4坡面平顺、密实,排水畅通。检验数量:全部检验方法:观察5.8.5明洞回填实测项目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8.5的规定。表5.8.5明允许偏洞回填差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1回填厚度(mm)≤300尺量:回填一层检查一次,每次每侧检查5点2两侧回填高度差(mm)≤500水准仪:每侧测3次3坡度不大于设计尺量:检查3处4回填压实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查施工记录70 6洞身开挖6.1一般规定6.1.1不良地质洞段开挖前应做好预加固、预支护。6.1.2当施工前方地质出现异常变化迹象或接近围岩重要分界线时,应采用TSP、地质雷达、超前小导坑、超前探孔等方法先探明隧道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方可进行开挖。6.1.3开挖轮廓应按照设计要求预留围岩变形量,并利用监控量测反馈信息来及时进行调整。6.1.4隧道开挖时必须选择适宜的开挖方案。应采用控制爆破技术,按现行爆破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严格控制爆破震动,防止对邻近建(构)筑物等产生不良影响,确保施工安全。6.1.5洞身开挖在清除浮石后应及时进行初期支护。6.1.6超挖部分必须按要求回填密实。6.2主控项目6.2.1严格实行施工测量控制,进洞后应按照规程要求进行测量复核工作。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测量复核记录。6.2.2开挖断面、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开挖轮廓线力求圆顺,严格控制局部超挖现象。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施工断面测量记录及监控量测记录。6.2.3开挖断面应严格控制欠挖,防止出现净空不够的情况,拱脚、墙脚以上1m范围内严禁欠挖。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施工断面测量记录。6.2.4外观检查:无松石、悬(危)石。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3一般项目6.2.5必须先复核隧道施工的实际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情况,才可以进行开挖。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施工地质记录、地勘报告,必要时可运用地质雷达等来作校核。表6.2.1钻爆法施工隧道洞身开挖允许偏差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1拱部超挖(mm)破碎岩、土等(Ⅴ、Ⅵ级围岩)平均100,最大150精密水准仪或断面仪:每20m抽一个断面中硬岩、软岩(Ⅱ、Ⅲ、Ⅳ级围岩)平均150,最大250硬岩(Ⅰ级围岩)平均100,最大2002每侧+100,-070 边墙超挖(mm)尺量:每20m检查1处全宽+200,-03仰拱、隧底超挖(mm)平均100,最大250精密水准仪:每20m检查3处注:1.最大超挖值指最大超挖处至设计开挖轮廓切线的垂直距离;2.表列数值不包括测量贯通误差。70 7初期支护7.1一般规定7.1.1采用钻爆法施工、设计为复合式衬砌的隧道,必须按照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的频率和量测项目进行监控量测,用量测信息指导掘进、初期支护等施工,并提供系统、完整、真实的量测数据和图表。7.1.2初期支护应能维护围岩的基本稳定、确保后续工序施工的安全。7.1.3初期支护应紧跟掘进掌子面,其距离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7.2锚杆(超前锚杆)主控项目7.2.1锚杆的材质、类型、质量、规格、数量和性能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方法:检查产品的合格证、试验报告、尺量7.2.2锚杆孔径及布置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孔内积水和岩粉(屑)应吹洗干净。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方法:尺量、观察7.2.3锚杆插入孔内的长度不得短于设计长度的95%,锚杆长度不小于设计值。检查数量:检查锚杆数的10%检查方法:尺量7.2.4砂浆锚杆和注浆锚杆的灌浆强度应不小于设计和规范要求,锚杆孔内灌浆密实饱满,浆液的配合比和掺加剂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检查数量:每工作班2组检查方法:试验7.2.5锚杆28d抗拔力平均值不小于设计值,最小抗拔力不小于设计值的95%。检查数量:按锚杆数1%且不少于3根检查方法:抗拔力试验一般项目7.2.6系统锚杆应垂直于开挖轮廓线布置。对沉积岩地层,系统锚杆应尽量垂直于岩层面。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方法:观察7.2.7超前锚杆与钢架配合使用时,尾端应与钢架焊接牢固。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方法:观察7.2.8锚杆垫板应满足设计要求,垫板应紧贴围岩。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方法:观察7.2.9孔位和钻孔深度允许偏差值应符合表7.2.9的规定。表7.2.9锚杆孔位和钻孔深度允许偏差70 序号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数量1孔位(mm)±15尺量:检查锚杆数的10%2钻孔深度(mm)±50尺量:检查锚杆数的10%7.3钢筋网主控项目7.3.1钢筋的质量和规格应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钢筋使用前应清除污锈。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试验报告、尺量、观察7.3.2网格尺寸应符合表7.3.2的规定:表7.3.2钢筋网格尺寸允许偏差序号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数量1网格尺寸(mm)±10尺量:每50m2检查2个网眼一般项目7.3.3采用双层钢筋网时,第二层钢筋网应在第一层钢筋网被混凝土覆盖并满足设计要求后铺设。7.3.4钢筋网与锚杆的连接应牢固。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方法:观察7.3.5钢筋网一般实测项目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3.5的规定:表7.3.5钢筋网一般实测项目允许偏差序号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数量1钢筋保护层厚(mm)≥10凿孔检查:每20m检查5点2与受喷岩面的间隙(mm)≤30尺量:每20m检查10点3网的长、宽(mm)±10尺量:全部7.4喷射混凝土主控项目70 7.4.1混凝土、外掺剂等材料必须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7.4.2喷射混凝土强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检查数量:每喷射50m3~100m3混合料或小于50m3混合料的独立工程,不得少于1组,材料或配合比变更时需重新制取试件检查方法:试验7.4.3采用钢纤维、聚丙稀纤维等喷射混凝土时,纤维的抗拉强度、规格等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不得有油渍及明显的锈蚀。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试验报告、观察7.4.4喷射混凝土支护允许偏差值应符合表7.4.4的规定:表7.4.4喷射混凝土支护允许偏差序号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数量1喷层厚度(mm)平均厚度≥设计厚度;检查点的80%≥设计厚度;最小厚度≥0.7设计厚度,且≥50凿孔法或雷达检测仪:每10m检查一个断面,每个断面从拱顶中线起每3m检查1点2空洞检测无空洞、杂物同上一般项目7.4.5喷射前要检查开挖断面的质量,用不低于喷射混凝土标号的混凝土处理好超挖,不允许欠挖。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方法:观察7.4.6喷射前,岩面必须清洁。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方法:观察7.4.7喷射混凝土支护应与围岩紧密粘接,结合牢固,喷层厚度应符合要求,不能有空洞,喷层内不容许添加片石和木板等杂物,必要时应进行粘结力测试。喷射混凝土严禁挂模喷射,受喷面必须是原岩面。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方法:观察7.4.8支护前应做好排水措施,对渗漏水孔洞、缝隙应采取引排、堵水措施,保证喷射混凝土质量。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方法:观察7.5钢架(格栅钢架、型钢钢架)70 主控项目7.5.1钢架的材料、规格、尺寸、制作及安装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尺量7.5.2钢架之间必须用纵向钢筋连接,钢架必须放在稳固的基础上,必要时应对基础进行预加固或增加锁脚锚杆。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方法:观察7.5.3钢架安装间距和保护层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5.3的规定:表7.5.3钢架安装间距和保护层允许偏差序号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数量1安装间距(mm)±50尺量:每榀检查2保护层厚度(mm)≥20凿孔检查:每榀自拱顶每3m检查一点一般项目7.5.4拱脚标高不足时,不得用块石、碎石砌垫,而应设置钢板进行调整,或用混凝土浇筑,混凝土强度不低于C20。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方法:观察、试验7.5.5钢架与壁面应楔紧,其与围岩的间隙,不得用片石回填,而应用喷射混凝土等填实。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方法:观察7.5.6每榀钢架节点及相邻钢架纵向必须分别连接牢固。7.5.7钢架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5.7的规定:表7.5.7钢架安装一般实测项目允许偏差序号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数量1倾斜度(°)±2测量仪器检查每榀倾斜度2安装偏差(mm)横向±50尺量:每榀检查竖向不低于设计标高3拼装偏差(mm)±3尺量:每榀检查7.6管棚(含超前小导管)70 主控项目7.6.1钢管的型号、质量、规格和加工等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方法:检查产品的合格证、试验报告、尺量7.6.2管棚(超前小导管)插入孔内的长度不得短于设计长度的95%。管棚长度不小于设计值。检查数量:10%检查方法:尺量一般项目7.6.3管棚(超前小导管)与钢架配合使用时,尾端应与钢架焊接。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方法:观察7.6.4钻孔孔径应比钢管直径大30~40mm,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10%检查方法:尺量7.6.5钻孔合格后应及时安装钢管,其接长时连接必须牢固。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方法:观察7.6.6注浆浆液必须充满钢管及周围的空隙并密实,其注浆材料、配合比及压力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检查数量:每工作班2组检查方法:试验7.6.7钻孔孔位和深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6.75的规定:表7.6.7管棚一般实测项目允许偏差序号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数量1孔位(mm)±50尺量:检查10%2钻孔深度(mm)±50尺量:检查10%70 8衬砌8.1一般规定8.1.1衬砌施工前应进行中线、高程、断面尺寸的测量。8.1.2模板放样时,允许将设计衬砌轮廓线扩大,确保衬砌不侵入隧道建筑限界。隧道竣工后,应进行竣工测量,净空满足设计要求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8.1.3一般情况下隧道衬砌应在围岩和初期支护变形基本稳定后进行;特殊条件下(围岩变形较大、成流变特性时)隧道衬砌应在初期支护完成后及早施作。8.1.4二次衬砌宜采用全断面的方法一次浇注完成,环向施工缝应与设计的沉降缝、伸缩缝结合布置;在软硬围岩分界处、地质突变处,应设置沉降缝;所有施工缝、沉降缝、伸缩缝均应作防水处理。8.1.5隧道衬砌应由下向上依次浇注,当采取先拱后墙的浇注顺序时,应采取防止拱脚下沉措施;当隧道有仰拱时,宜先浇注仰拱。8.1.6衬砌混凝土应采用预拌混凝土或集中拌合,所用材料宜采用自动计量装置按重量投料。8.1.7当环境昼夜平均气温连续5d低于5℃或最低气温低于-3℃时,应采取冬期施工措施。混凝土冬季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规定。当环境昼夜平均气温高于30℃时,应采取高温期施工措施。8.1.8对于原料的新选产地、同产地更换矿山或连续使用的产地超过两年时,粗、细集料应做原材料检验试验。8.1.9在混凝土中,氯离子含量(按水泥重量的%计)应符合以下规定:1素混凝土结构中,不得大于1.8%。2钢筋混凝土结构中,不得大于0.3%。3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不得大于0.6‰。8.1.10混凝土中,总碱含量不得大于3kg/m3,并应满足设计要求。8.1.11混凝土用的原材料应按品种、规格和检验状态分别存放标识。当使用的原材料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8.1.12混凝土在运输、浇筑及间歇的总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混凝土初凝前应将上层混凝土浇筑完毕;若底层混凝土已经初凝,应按照施工缝进行处理。8.1.13衬砌混凝土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50107的规定进行检验评定,其结果必须满足设计要求。8.1.14初期支护与二次衬砌应密贴,二次衬砌后背应进行回填注浆,并在浇筑二次衬砌时预留注浆孔,中间隔离层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8.2衬砌模板主控项目8.2.1衬砌模板台车、移动模架允许将设计衬砌轮廓线扩大50mm进行设计和制造,台车要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承受混凝土的重力、侧压力及施工荷载。边墙和拱部应预留混凝土进料口和振捣口,衬砌模板台车、移动模架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检验数量:检查每台模板台车、移动模架。检验方法:查设计资料、产品验收合格证明、现场验收。70 8.2.2模板安装必须稳固牢靠,端头摸板支立应垂直,接缝严密,不得漏浆,模板表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积水和杂物应清理干净。检验数量:每浇筑一段检查一次。检验方法:观察。8.2.3在围岩压力较大段落的拱墙模板拆除时,最后完成的混凝土的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100%;围岩压力较小段落的拱墙模板拆除时,最后完成的混凝土的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70%以上。检验数量:每浇筑一段拆模时检查一次。检验方法:拆模前进行一组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一般项目8.2.4拆除不承受外荷载的整体式衬砌拱墙、二次衬砌、仰拱、底板等非承重模板时,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5Mpa,并应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和强度试验报告。8.2.5模板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2.5的规定。表8.2.5模板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和频率1边墙平面位置±15尺量:全部2拱部高程+10,0水准测量:全部3相邻模板高差5尺量:每条缝测3点4模板表面平整度32m靠尺和塞尺:每3米测5点5相邻段表面错台±10尺量:全部8.2.6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留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2.6的规定。表8.2.6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1预留孔洞中心线位置5尺量尺寸+1002预埋件中心线位置10尺量水平及高程±5水准测量检验数量:全部检查。8.3钢筋主控项目8.3.170 所用钢筋品种、规格、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按批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和《钢筋混凝土用钢筋焊接网》GB/T1499.3的规定。检验数量:同级别、同批号、同规格的钢筋,每60T为一批,每批至少抽检一次。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尺量、试验报告。8.3.2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以及预埋件的规格、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纲尺检查。8.3.3钢筋的连(焊)接接头的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定,钢筋连(焊)接接头,应按批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滚轧直螺纹钢筋连接接头》JG163、《钢筋剥肋滚轧直螺纹连接技术规程》DB50/5027的规定。检验数量:每300个接头为一批,不足300个也按一批计。每批抽检不少于一次。检验方法:接头外观质量检验,观察和尺量。焊接接头、机械连接接头力学性能检验,检查力学性能试验报告。一般项目8.3.4钢筋加工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3.4的规定。表8.3.4钢筋加工允许偏差序号名称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1主筋和构造钢筋长度-10,+5纲尺量2主筋折弯点位置±103箍筋内净尺寸±5检验数量:按钢筋编号各抽检10%,且不少于5根。8.3.5钢筋接头应尽量设置在应力较小处,并应分散布置。在“同一截面”内受力钢筋接头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焊(连)接接头在受弯构件的受拉区不得大于50%,轴心受拉构件不得大于25%;2绑扎接头在构件的受拉区,不得大于25%,在受压区不得大于50%;3钢筋接头应避开钢筋弯曲处,距弯曲点的距离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并且不得小于200mm。4同一受力钢筋的两个搭接距离不应小于1500mm。检查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8.3.6二衬钢筋的安装及保护层厚度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3.6的规定及设计要求。表8.3.6钢筋的安装及保护层厚度允许偏差序号名称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和频率1双层钢筋上下层排距±5尺量:两端、中间各1处2受力主筋间距±10尺量:连续3处以上3受拉HPB级钢30d尺量:每20米检查3个接头70 绑扎搭接长度HRB级钢35d受压HPB级钢20dHRB级钢25d4拉接筋、箍筋间距±20尺量:连续3处以上5保护层厚度+10,-5尺量:两端、中间各1处注:d—钢筋直径。8.3.7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无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8.4混凝土主控项目8.4.1水泥进场时,应按批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验收,并对其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等指标进行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的规定。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日期超过3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凝土结构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检验数量: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水泥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8.4.2混凝土中掺加外加剂时,其材料质量、施工工艺和要求应符合现行规范《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和有关环境保护中的规定。检验方法:按进场批次检验,每50T为一批,每批抽检不少于一次。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8.4.3混凝土掺用的矿物掺合料,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粉煤灰混泥土应用技术规范》GBJ14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等的规定。检验数量:连续进场的矿物掺合料,不超过200T为一批,每批抽检不少于一次。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8.4.4所用的粗、细集料,质量应符合设计及表8.4.4-1和表8.4.4-2的要求。且应符合《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建筑用砂》GB/T14684、《混泥土用机制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DB50/5017和《特细砂混泥土应用技术规程》DB50/5028等现行国家、地方标准的规定。防水混凝土宜采用中砂,粗集料宜采用连续级配,且最大公称粒径不应大于40mm。表8.4.4-1细集料的技术要求序号项目单位技术要求备注1含泥量%≤2冲洗法2硫化物和硫酸含量%≤1折算为SO33有机物质含量颜色不深于标准溶液的颜色比色法4其他杂物不得有石灰、煤渣、草梗等杂物表8.4.4-2粗集料的技术要求序号项目单位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普通混凝土防水混凝土70 1压碎指标%<20<15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执行2坚固性%<10<83针片状颗粒含量%<20<154含泥量%<1.5<1.05泥块含量%<0.5<0.26有机物含量合格比色法7硫化物和硫酸盐%<1.0<1.0按SO3质量计8空隙率%<47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执行9碱集料反应经碱集料反应试验,无裂缝、酥胶体外移等现象,龄期内膨胀率小于0.1%检验数量:不超过400m3或600T为一批,每批抽检不少于一次。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8.4.5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水质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对混凝土有耐腐蚀性要求时,应对环境水进行检测。检验数量:同水源检测试验不少于一次,耐腐蚀混凝土在开工前和施工中以及环境水源性质有明显变化时各检查一次。检验方法:检查水质分析试验报告。8.4.6混凝土配合比应根据原材料性能、混凝土的技术条件和设计要求,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有关规定,通过试配调整后确定。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其抗渗压力应比设计要求提高0.2MPa进行试配。检验数量:对同强度等级、同性能混凝土进行一次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检验方法:配合比试配报告。8.4.7混凝土强度等级必须满足设计要求,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样制作。试件的取样与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1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1次;3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1组。检测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8.4.8防水混凝土、耐腐蚀混凝土除应按规定留置强度检查试件外,应留置抗渗检查试件并进行试验评定。检验数量:不超过500m3混凝土应制作抗渗检查试件一组(6个);不足500m3时,亦应制作抗渗检查试件一次。当使用的材料、配合比或施工工艺变化时,均应另行制作抗渗检查试件一次。检验方法:强度试验和抗渗试验报告。8.4.9衬砌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每浇筑一段检查一个断面,采用无损检测时,测线布置应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测量净空断面并与开挖轮廓比较,必要时可采用无损检测或钻孔抽样方法检查衬砌厚度,每个断面应从拱顶沿两侧不少于3点。8.4.10隧道超挖回填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拱、墙脚以上1m范围内超挖部分应采用同级混凝土进行回填。边墙基底应无虚渣杂物及淤泥,边墙基础的扩大部分及仰拱的拱座应结合边墙同时浇筑。70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8.4.11施工缝、变形缝的位置和处理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8.4.12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2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对掺用外加剂或有抗渗等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3混凝土强度达到1.2Mpa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4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得浇水养护。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现场观察。一般项目8.4.13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应符合设计配合比要求。检验数量:每工作班不少于一次。检验方法:坍落度试验。8.4.14混凝土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和理论配合比调整材料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检验数量:每工作班不应少于一次。检验方法:砂、石含水率测试。8.4.15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应符合表8.4.15的规定。表8.4.15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允许偏差序号名称允许偏差商品混凝土站工地搅拌场1水泥、外加剂±1%±2%2粗、细集料±2%±3%3水±1%±2%检验数量:每工作班抽查不少于1次。检验方法:复称。8.4.16预留泄水孔槽位置、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尺量和计数检查。8.4.17混凝土结构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4.17规定。表8.4.17混凝土结构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序号项目边墙(mm)拱部(mm)检验方法1平面位置±10--尺量2直墙垂直度‰2--尺量3拱顶高程--+30水准测量70 04表面平整度10102m直尺和塞尺检验数量:每浇筑一段检查一个断面。8.4.18混凝土结构表面应密实平整、颜色均匀,不得有疏松、露筋、孔洞、蜂窝、麻面和缺棱掉角等缺陷。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8.5仰拱充填主控项目8.5.1仰拱填充混凝土所采用的水泥、外加剂应符合本标准第8.4.1、第8.4.2的规定。8.5.2仰拱填充混凝土所采用矿物掺合料、粗细集料、配合比设计应符合本标准第8.4.3、第8.4.4、第8.4.6的规定。8.5.3仰拱填充混凝土灌注前应清除仰拱表面的杂物和积水。表面处理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8.5.4仰拱填充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取样、留置及强度等级必须符合本标准第8.4.7、第8.4.8条的规定。8.5.5仰拱填充混凝土表面高程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每浇筑一段检查一次。检验方法:水准测量。8.5.6仰拱填充混凝土养护应符合本标准第8.4.12条的规定。一般项目8.5.7仰拱填充混凝土拌合物的塌落度应符合本标准第8.4.13条的规定。8.5.8仰拱填充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应符合本标准第8.4.14条的规定。8.5.9仰拱填充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应符合本标准第8.4.15条的规定。8.5.10预留泄水孔位置、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尺量和计数检查。8.5.11仰拱填充表面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应平顺,确保水流畅通。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8.6注浆填充(壁后注浆)主控项目8.6.1衬砌后背注浆选用的注浆材料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每批检验一次。检验方法:注浆材料性能试验报告。70 8.6.2浆液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检验数量:每100m3检查一次。检验方法:配合比试验报告。8.6.3衬砌后背注浆应回填密实。检验数量:每500㎡检验一次。检验方法:可采用无损检测、压水等检测方法验证注浆回填密实情况,每个断面应从拱顶沿两侧不少于3点。一般项目8.6.4回填注浆应在衬砌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100%后进行。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强度试验报告。8.6.5注浆范围符合实际情况及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8.6.6注浆孔的数量、间距、孔深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现场观察、统计、尺量。8.6.7注浆压力、注浆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现场观察统计。70 9监控量测9.1一般规定9.1.1应根据隧道地质条件、施工方法、施工环境条件、设计要求等制定合理的监控量测方案,对突发的施工异常情况必须实施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隧道施工中必须设专人按规定要求负责日常监控量测工作。9.1.2隧道施工监控量测仪器和设备应满足量测精度、抗干扰性、可靠性等要求。应按各类仪器的埋设规定、监控量测方案的要求来埋设变形测点、传感器;各类埋设测点应牢固可靠,易于识别并妥善保护,不得任意撤换和遭到破坏。9.1.3隧道监控量测工作必须与业主、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紧密配合,监测取得的数据资料应采用随时空变化曲线表示,用回归分析方法进行处理,并及时综合分析和反馈各项动态监控量测信息,正确指导施工。9.2验收要求9.2.1城市隧道施工监控量测项目应同步采集地上、地下观测数据,以便全面了解、分析变形动态。复合式衬砌隧道可以按照表9.2.1来选定监控量测项目,测点测线布置、量测方法和量测间隔时间等都应符合规定要求。表9.2.1复合式衬砌隧道现场施工监控量测项目及要求序号项目名称方法及工具布置测试精度量测间隔时间1~15天16天~1个月1~3个月大于3个月1施工地质和支护状况观察岩性、岩体结构、地下水、支护结构开裂状况观察与描述,洞内外现场观察、地质罗盘等开挖及初期支护后进行—每次开挖爆破后进行2周边位移各种类型收敛计每5~50m一个断面,每断面2~3对测点0.1mm1~2次/天1次/2天1~2次/周1~3次/月3拱顶下沉精密水准仪、水准尺、钢尺或测杆每5~50m一个断面0.1mm1~2次/天1次/2天1~2次/周1~3次/月4地表下沉精密水准仪、水准尺0.5mm开挖面距量测断面前后<2B时,1~2次/天;开挖面距量测断面前后<70 洞口段、浅埋段每5~20m一个断面,每断面至少7个测点,每隧道至少2个断面,中线每5~20m一个测点5B时,1次/2天;开挖面距量测断面前后>5B时,1次/3~7天。(其中B为隧道开挖宽度)5围岩体内位移(洞内设点)洞内钻孔中安设单点、多点杆式或钢丝式位移计每个代表性地段1~2个断面,每断面3~7个钻孔0.1mm1~2次/天1次/2天1~2次/周1~3次/月6围岩体内位移(地表设点)地面钻孔中安设各种位移计每个代表性地段1~2个断面,每断面3~5个钻孔0.1mm同地表下沉要求7围岩压力及两层支护间压力各种类型压力盒每代表地段1~2断面,每断面宜设3~7个测点0.01MPa1~2次/天1次/2天1~2次/周1~3次/月8锚杆轴力钢筋计、锚杆测力计每代表地段1~2断面,每断面宜设3~7根锚杆(索),每根锚杆2~4个测点0.01MPa1~2次/天1次/2天1~2次/周1~3次/月9钢支撑内力及外力支柱压力计或其它压力计每代表地段1~2断面,每断面钢支撑内力设3~7个测点,或外力1对测力计0.1MPa1~2次/天1次/2天1~2次/周1~3次/月100.01MPa70 支护、衬砌内应力各类混凝土内应变计及表面应力解除法每代表性地段1~2断面,每断面3~7个测点1~2次/天1次/2天1~2次/周1~3次/月11渗水压力、地下水流量渗压计、流量计—0.01MPa(渗水压力)—12围岩弹性波测试各种声波仪及配套探头在有代表性地段设置—————13围岩爆破地面质点振动速度和噪声测试测振仪及声波仪等质点振速根据临近建(构)筑物的结构要求设点,施工噪声可根据相关规定的测距设置—随隧道开挖爆破及时进行注:该表中的1~4项为必测项目,5~13项为选测项目。9.2.2隧道监控量测工作的验收须提供下列资料:1隧道施工现场监控量测方案;2实际测点布置图与说明;3日常监测记录数据,监控量测周报、月报以及应急监测等阶段性分析报告,围岩和支护的变形位移时态与典型回归分析曲线图、受力时态曲线图等;4隧道施工监控量测工作总结报告。70 10防水和排水10.1一般规定10.1.1城市隧道的防排水应坚持“防、截、排、堵相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进行;但对由地表水而引起的隧道渗水、漏水和涌水应以堵为主,以保证隧道施工影响区域生态环境的稳定。10.1.2隧道防水应充分利用混凝土衬砌结构的自防水能力,混凝土衬砌抗渗等级设计无要求时,不得低于S6。10.1.3防水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在工程中使用,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及淘汰的材料。10.1.4衬砌背后设置排水盲管(沟)以及隧道底设置中心排水盲沟时,应与衬砌一次施工,施工中应防止混凝土或压浆浆液浸入盲沟内堵塞水路。盲沟、盲管以及钻设的排水孔(槽)和洞内排水沟应组成完整的排水系统并符合设计要求。10.1.5洞顶天沟、截水沟、明洞、隧道洞身以及辅助导坑的排水应按要求与洞外的排水管网合理连接,确保排水顺畅。10.1.6城市隧道衬砌防水应做到衬砌表面不渗水;路面不冒水、不积水;对安装智能系统和特种设备的隧道其防水要求应从其相关规定。10.1.7隧道防、排水施工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及鉴定,并制定专门的施工方案;尤其是防、堵水施工中的预注浆防水工程,必须经过反复论证,确保切实可行有效。10.1.8防水板施工1在防水板铺设前初期支护基面不得有线流漏水或大面积渗水,如有应在铺设前进行引排。2防水板应采用无钉铺设,严禁用铁钉固定。3采用无纺布作滤层时,防水板与无纺布应密切叠合,整体铺挂。4初期支护施工和衬砌作业不得损坏防水层,当发现层面有损坏时应及时修补。初期支护施工与防水板铺设的施工距离不应小于30m,与二次衬砌的施工距离不应小于10m。5在隧道断面变化或阴阳角隅处应用砂浆抹成自然顺适的弧形。10.1.9预注浆防水施工1预注浆防水适用于工程开挖前预计涌水量较大的地段或软弱地层。2预注浆浆液的混合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具有良好的可注性;2)具有固结后收缩小以及良好的粘结性、抗渗性、耐久性和化学稳定性;3)无毒,对环境污染小;4)采用的注浆工艺应施工操作方便,安全可靠;5)浆液配合比应经现场试验后确定。10.1.11二次衬砌混凝土浇筑前,应对防水板、止水第(带)、盲沟(管)等防排水设施的安装质量进行专项检查验收,合格后应立即浇筑二次衬砌混凝土。10.1.12隧道施工完成后,若出现渗、漏水,承包人应制定专项的整治方案,报相关单位审批后实施;在未达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10.2洞内排水系统主控项目70 10.2.1洞内排水沟(槽)所用原材料的质量必须符合现行技术规范的要求。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检查原材料的质保书,合格证,进场检验报告。10.2.2盖板预制构件内的钢筋数量、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及核查钢筋的隐蔽检查记录。10.2.3洞内水沟布置、结构形式、沟底高程、纵向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仪器量测、尺量。10.2.4进水孔、泄水孔的位置和间距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尺量。10.2.5水沟外墙距线路中心线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仪器量测。10.2.6水沟盖板的规格、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同时不得有空洞及露筋现象检验数量:抽查30%。检验方法:观察、尺量。10.2.7混凝土工程必须按批准的配合比施工,盖板预制必须进行机械振捣,混凝土强度满足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10.2.8盲管(沟)、暗沟及配置的排水孔(槽)和水沟组成的排水系统排水效果良好。洞内排水顺畅,无淤积阻塞,进水孔、泄水槽、泄水孔畅通。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一般项目10.2.9水沟盖板应铺设齐全、平稳、顺直、密贴,无严重缺棱掉角,盖板就位后不得出现颠簸现象,相临板间高差不得大于5mm。检验数量:每30m检查一处。检验方法:观察、尺量。10.2.10水沟断面尺寸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每30m检查一处。检验方法:观察。10.2.11洞内排水沟(槽)质量检验标准及允许偏差表10.2.10洞内排水沟(槽)质量检验标准及允许偏差项目序号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值(mm)检验频率检验方法主控项目1混凝土强度(MPa)符合设计要求根据现行技术规范抽检根据现行技术标准评定2盖板尺寸+10,0抽检30%尺量70 一般项目3进水孔、汇水孔位置符合设计全部尺量4轴线偏位20每30m测一处尺量5流水面高程0,-20每30m测一处,中间拉线水准仪6水沟断面尺寸±10每30m检查一处尺量7相临板间高差≤5每30m检查一处尺量10.3施工缝与变形缝处理主控项目10.3.1施工缝、变形缝所用遇水膨胀止水条、止水带等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品种、规格全部检查,性能按批取样试验。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进行有关性能试验。10.3.2施工缝、变形缝的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渗漏检验数量:检查全部的施工缝和变形缝。检验方法:观察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10.3.3止水带与衬砌端头模板应正交,发现破损应及时修补。检查数量:全部。检验方法:观察。10.3.4遇水膨胀止水条安装前应检查是否受潮膨胀,施工时应与接缝表面密贴,并采取缓膨胀措施。检查数量:全部。检验方法:观察。一般项目10.3.5在施工缝与变形缝处安装止水条(带)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位置准确、固定牢靠。中埋式止水带其中间空心圆环应与变形缝的中心线重合,不得穿孔或用铁钉固定;转弯处应做成弧形或安装成盆状,并用专用钢筋套箍固定。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10.3.6止水条(带)接头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止水带应采用热压焊接,接缝平整、牢固,不得有裂口和脱胶现象;接头处不得留断点,搭接长度不应小于50㎜;混凝土浇筑前应校正止水带位置,保持其位置准确、平直。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10.3.7施工缝与变形缝处理止水条(带)质量检验标准及允许偏差表10.3.7止水条(带)质量检验标准及允许偏差项目序号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值(mm)检验频率检验方法1纵向偏位±50尺量70 一般项目每环检查至少5处2偏离衬砌中心线≤30每环检查至少5处尺量10.4防水板防水主控项目10.4.1防水板、土工复合材料的材质、性能、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按进场批次检验。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材质性能试验报告等。10.4.2防水板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搭接,搭接应牢固,其宽度不应小于100mm。检验数量:抽查焊缝数量的20%,并不得少于3条焊缝。检验方法:观察、尺量10.4.3防水板搭接缝应采用热熔双焊缝,且焊缝连续。检验数量:抽查焊缝数量的20%,并不得少于3条焊缝。检验方法:双焊缝间充气检查。10.4.4防水板焊缝无漏焊、假焊、焊焦、焊穿等现象。检验数量:全部。检验方法:查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观察。10.4.5防水板铺设前应对喷射混凝土基面进行认真检查,不得有钢筋、凸出的管件等尖锐突出物;割除尖锐突出物后,割除部分应用砂浆抹平,保证基面平整度外矢不大于1/6。检验数量:全部。检验方法:查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观察。一般项目10.4.6防水板铺设范围及铺挂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铺设时防水板应留有一定的余量,挂吊点设置的数量应合理,固定点间距:拱部宜为0.8m~1.0m;直边墙宜为1.2m~1.5m;曲边墙宜为1.0m~1.2m,局部凹凸较大时,在凹处应进行加密。检验数量:全部。检验方法: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观察。10.4.7防水板的铺设应与基层固定牢固,不得有绷紧和破损现象。检验数量:全部。检验方法: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观察。10.4.8防水板质量检验标准及允许偏差10.4.7表防水板质量检验标准及允许偏差项目序号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值(mm)检验频率检验方法主控项目1搭接宽度≥100检查全部搭接,每环检查不少于6处尺量2缝宽≥25检查全部搭接,每环检查不少于6处尺量3固定点间距不小于20%尺量70 一般项目满足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执行10.4.6的规定4接缝与施工缝错开距离≥500每个接缝检查不少于5处尺量10.5预注浆堵水主控项目10.5.1浆液的材料原材料及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按进场批次检验。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及材料进场检验报告。10.5.2浆液的配合比检验数量:每次注浆施工前检查。检验方法:检查现场的计量措施。10.5.3预注浆的效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全部。检验方法:目测;必要时采用钻孔取芯、压水(或空气)等方法检查。一般项目10.5.4预注浆时浆液不得溢出地面和超出设计的有效注浆范围检验数量:全部。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0.5.5注浆各阶段的控制压力及注浆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全部。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10.5.6预注浆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及允许偏差表10.5.6预注浆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及允许偏差项目序号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值(mm)检验频率检验方法一般项目1注浆孔的数量不少于设计全部计数2注浆孔布置间距≥25全部尺量3钻孔深度±50全部尺量4注浆孔角度≤0.5°全部角度尺检查5注浆后地面隆起≤30每次注浆时水准仪测量10.6洞外排水和明洞防水(该部分为原第10章新增加内容)主控项目10.6.1洞外天沟、截水沟、明洞、辅助坑道等的边坡排水沟、仰坡坡顶截水沟结构形式和位置应符合设计,并结合永久排水系统及早修建。检验数量:全部检查。70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观察检查。10.6.2隧道覆盖层较薄和地层渗透性强的洞顶地表水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洞口附近和浅埋地段洞顶不积水;2、地表沟(谷)、坑洼、钻孔、探坑等应用不透水土壤回填,并分层夯实;3、洞顶的排水沟(槽)应排水良好,水流畅通;4、洞顶设有高压水池时应远离隧道轴线,并作好防渗措施,对水池的溢水应有疏导措施;5、洞顶有井、泉、池沼、水田等时,应妥善处理,不宜将水源截断、堵死。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10.6.3浆砌水沟砌缝砂浆应饱满;不铺砌水沟的缝隙应填塞密实;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0.6.4截、排水沟砌体和构件所用原材料的质量必须符合现行技术规范的要求。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检查原材料的质保书,合格证,进场检验报告。10.6.5截、排水沟砌体和构件砂浆、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检查砂浆、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10.6.6明洞防水层材料的质量和规格等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文件及检验报告。一般项目10.6.7截水沟和排水沟沟底无阻水、积水现象,具备铺砌要求;临时排水设施与现有排水沟渠连通。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检查隐蔽验收报告及现场观察检查。10.6.8截、排水沟砌体砌缝砂浆应饱满,勾缝密实,混凝土结构无蜂窝麻面现象。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0.6.9砌体内侧及沟底应平顺、整齐,无裂缝、空鼓现象。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0.6.10土工布的铺设应拉直平顺,接缝搭接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0.6.11反滤层设置应层次分明,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或选用筛选过的中砂、粗砂、砾石等渗水性材料,并分层填筑。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查隐蔽检查验收记录。10.6.12明洞防水系统施工前,混凝土外部应平整,不得有钢筋等尖锐物露出。检验数量:全部检查。70 检验方法:查隐蔽检查验收记录。10.6.13洞外排水和明洞防水工程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6.13的规定。表10.6.13洞外排水和明洞防水工程允许偏差项目序号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值(mm)检验频率检验方法主控项目1砂浆、混凝土强度(MPa)符合设计要求根据现行技术规范抽检根据现行技术标准评定一般项目2水沟断面尺寸±10每30m检查一处尺量3水沟轴线偏位20每30m测一处尺量4水沟流水面高程0,-20每30m测一处,水准仪5铺砌厚度(mm)不小于设计值每30米测一处尺量70 11隧道装饰11.1一般规定11.1.1材料1隧道装饰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和重庆市明令淘汰的材料。2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3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本章各节的规定。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4所有进场材料复验均应进行见证最样和见证送检。国家或重庆市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5现场配制的材料如砂浆、胶粘剂等,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配制。11.1.2施工1施工单位应遵守安全、环保、健康的法律法规,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扬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工人健康造成危害。2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并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3隧道装饰工程应在隧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4隧道装饰工程施工前宜有主要材料的样板或做样板区(件)并宜经有关各方确认。5隧道装饰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6隧道装饰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11.2抹灰装饰一般规定11.2.1抹灰工程分普通抹灰和高级抹灰,设计无要求时,按普通抹灰验收。11.2.2抹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它设计文件。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施工记录。11.2.3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11.2.4抹灰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1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的加强措施。2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措施。11.2.5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划分及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抹灰按隧道长度每25m~50m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25m长度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每5m应检查一处并不得少于3处。2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抹灰按抹灰面积每500m2~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每100m2应检查一处,并不得少于3处。11.2.6抹灰工程施工前应预留隧道电气、通风、消防等设施的各种孔洞并安装相关设施。70 11.2.7抹灰用的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d;罩面用的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少于3d。11.2.8抹灰用各种塑化剂应质量合格,掺量应符合规定。11.2.9各种砂浆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和振动,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污染和损坏。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11.2.10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主控项目11.2.11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11.2.12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后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11.2.13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11.2.14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一般项目11.2.15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搓平整、分格缝清晰。2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11.2.16边角、孔洞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检验方法:观察。11.2.17抹灰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层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11.2.18抹灰分格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11.2.19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1.2.19的规定。表11.2.19抹灰工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普通抹灰高级抹灰1立面垂直度43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2表面平整度43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3阴阳角方正43用直角检测尺检查4分格条(缝)直线度43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70 11.3涂料装饰一般规定11.3.1涂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涂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它设计文件。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3材料的复验报告4施工记录11.3.2涂料装饰观感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涂膜厚度应均匀,颜色一致。2涂层接茬应留在分格缝处且无明显色差;无分格缝时,接茬不得有搭接痕迹;涂层表面应洁净无污染。3涂层应无流坠、无疙瘩、不起皮、不返碱、不咬色、不透底;沙眼、刷纹不明显。4装饰线、分色线应平直。11.3.3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划分及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涂饰工程按隧道长度每25m-50m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25m长度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每5m应检查一处,并不得少于3处。2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涂饰工程按涂饰面积每500m2-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每100m2应检查一处,并不得少于3处。11.3.4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新建隧道的混凝土或抹灰层在涂饰涂料前应涂刷抗碱封闭底漆。2旧隧道表面在涂饰涂料前应清除疏松表层,修补凹坑并涂刷界面剂。3混凝土或抹灰层表面不得有明水;涂刷溶剂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8%;涂刷乳液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10%。4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5隧道用腻子应使用耐水腻子。11.3.5水性涂料涂饰工程施工的环境温度应在5℃-35℃之间。11.3.6涂饰工程应在涂层养护期满后进行质量验收。水性涂料涂饰工程11.3.7本节适用于乳液型涂料、无机涂料、水溶性涂料等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质量验收。主控项目11.3.8水性涂料涂饰工程所用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11.3.9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颜色、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11.3.10水性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11.3.11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11.3.4条的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检查施工记录。一般项目11.3.12薄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1.3.12的规定。70 表11.3.12薄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项次项目普通涂饰高级涂饰检验方法1颜色均匀一致均匀一致观察2泛碱、咬色允许少量轻微不允许3流坠、疙瘩允许少量轻微不允许4砂眼、刷纹允许少量轻微砂眼、刷纹通顺无砂眼,无刷纹5装饰线、分色线直线度允许偏差(mm)21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11.3.13厚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1.3.13的规定。表11.3.13厚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项次项目普通涂饰高级涂饰检验方法1颜色均匀一致均匀一致观察2泛碱、咬色允许少量轻微不允许3点状分布——疏密均匀11.3.14复层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1.3.14的规定。表11.3.14复层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项次项目质量要求检验方法1颜色均匀一致观察2泛碱、咬色不允许3喷点疏密程度均匀,不允许连片11.3.15涂层与其他装修材料和设备衔接处应吻合,界面应清晰。检验方法:观察。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11.3.16本节适用于丙烯酸酯涂料、聚氨酯丙烯酸涂料、有机硅丙烯酸涂料等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质量验收。主控项目11.3.17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所选用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11.3.18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颜色、光泽、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11.3.19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反锈。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11.3.20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11.3.4条的要求。70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检查施工记录。一般项目11.3.21色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1.3.21的规定。表11.3.21色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项次项目普通涂饰高级涂饰检验方法1颜色均匀一致均匀一致观察2光泽、光滑光泽基本均匀光滑无挡手感光泽均匀一致光滑观察、手摸检查3刷纹刷纹通顺无刷纹观察4裹棱、流坠、皱皮明显处不允许不允许观察5装饰线、分色线直线度允许偏差(mm)21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注:无光色漆不检查光泽。11.3.22清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1.3.22的规定。表11.3.22清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项次项目普通涂饰高级涂饰检验方法1颜色基本一致均匀一致观察2木纹棕眼刮平、木纹清楚棕眼刮平、木纹清楚观察3光泽、光滑光泽基本均匀光滑无挡手感光泽均匀一致光滑观察、手摸检查4刷纹无刷纹无刷纹观察5裹棱、流坠、皱皮明显处不允许不允许观察11.3.23涂层与其他装修材料和设备衔接处应吻合,界面应清晰。检验方法:观察。11.4饰面板装饰一般规定11.4.1本节适用于隧道采用搪瓷板、金属板、塑料板及洞口采用石材等饰面板装饰工程的质量验收。11.4.2饰面板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饰面板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3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检测报告。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5施工记录。11.4.3饰面板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70 1预埋件(或后置埋件)。2连接节点。11.4.4饰面板工程观感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饰面板外露框架应横平竖直,造型符合设计要求。2饰面板胶缝应横平竖直,表面应光滑无污染。3搪瓷板、金属板、塑料板等应表面无破损,颜色应均匀,应无明显色差。4石材应颜色均匀,色泽应同样板相符,花纹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5变形缝处理应保持外观效果一致并符合设计要求。6搪瓷板、金属板、塑料板等板材表面应平滑,站在距板面3m处肉眼观察时不应有可觉察的变形、波纹或局部压砸等缺陷。7石材表面不得有凹坑、缺角、裂缝、斑痕。11.4.5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划分及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饰板装饰工程按隧道长度每25m-50m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25m长度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每5m应检查一处,并不得少于3处。2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饰板装饰工程按装饰面积每500m2-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每100m2应检查一处,并不得少于3处。11.4.6饰面板工程的伸缩缝等部位的处理应保证缝的使用功能和饰面的完整性。主控项目11.4.7饰面板的品种、规格、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龙骨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测报告。11.4.8饰面板孔、槽的数量、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11.4.9饰面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现场拉拔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一般项目11.4.10饰面板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石材表面应无泛碱等污染。检验方法:观察。11.4.11饰面板嵌缝应密实、平直,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嵌填材料色泽应一致。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11.4.12采用湿作业法施工的饰面板工程,石材应进行防碱背涂处理。饰面板与基体之间的灌注材料应饱满、密实。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11.4.13饰面板上的孔洞就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检验方法:观察。11.4.14饰面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1.4.16的规定。70 表11.4.14饰面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石材塘瓷板塑料板金属板1立面垂直度3222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2表面平整度31.533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3阴阳角方正4233用直角检查尺检查4接缝直线度4211接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5接缝高低差30.511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6接缝宽度2111用钢直尺检查70 12.路面12.1基层12.1.1水泥混凝土基层一般规定1验算的基层整体模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进行弯沉测定。2水泥强度,物理性能和化学成分应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规范规定。3粗细集料,水、外掺剂及接缝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4表面平整、无坑洼。5施工接茬平整。主控项目水泥混凝土基层主控项目实测值应符合表12.1.1(一)的规定表12.1.1(一)水泥混凝土基层主控项目实测值允许偏差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基层1厚度(mm)代表值-8按附录G检查,每200m每车道1点合格值-152强度(MPa)符合设计要求按附录J检查一般项目水泥混凝土基层一般项目实测值应符合表12.1.1(二)的规定表12.1.1(二)水泥混凝土基层一般项目实测值允许偏差项次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基层1平整度(mm)83m直尺:每200m测2处×10尺2纵断高层(mm)+5,-10水准仪:每200m测4个断面3宽度(mm)-15尺量:每200m测4处4横坡(%)±0.3水准仪:每200m测4个断面12.2面层12.2.1水泥混凝土面层一般规定1基层质量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并应进行弯沉测定,验算的基层整体模量应满足设计要求。70 2水泥强度、物理性能和化学成分应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规范的规定。3粗细集料、水、外掺剂及接缝填缝料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4施工配合比应根据现场测定水泥的实际强度进行计算,并经试验,选择采用最佳配合比。5接缝的位置、规格、尺寸及传力杆、拉力杆、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6路面拉毛或机具压槽等抗滑措施,其构造深度应付施工规范要求。7面层与其他构造物相接应平顺,检查井盖顶面高程应高于周边路面1-3mm。8混凝土路面铺筑后按施工规范要求养生。9混凝土板的断裂块数不得超过评定路段混凝土板总块数的0.2%,对于断裂板应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处理。10混凝土板表面的脱皮、印痕、裂纹和缺边掉角等病害现象,有上述缺陷的面积不得超过受检面积的0.2%。11路面侧石直顺、曲线圆滑,越位20mm以上者,必须进行处理。12接缝填筑饱满密实,不污染路面。13胀缝无明显缺陷。主控项目隧道水泥混凝土面层主控项目实测值应符合表12.2.1(一)的规定表12.2.1(一)水泥凝土面层主控项目实测值允许偏差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1弯拉强度(MPa)在合格标准之内按附录F检查2板厚度(mm)代表值-5按附录G检查,每200m每车道2处合格值-10一般项目隧道水泥混凝土面层一般项目实测值应符合表12.2.1(二)的规定表12.2.1(二)水泥混凝土面层一般项目实测值允许偏差项次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1平整度б(mm)1.2平整度仪:全线每车道连续检测,每100m计算б、IRIIRI(m/km)2.0最大间隙h(mm)53m直尺:半幅车道板带每200m测2处×10尺2抗滑构造深度(mm)一般路段不小于0.7且不大于1.1;特殊路段不小于0.8且不大于1.2铺砂法:每200m测一处70 3相邻板高差(mm)2抽量:每条胀缝2点;每200m抽纵、横缝各2条、每条2点4纵、横缝顺直度(mm)10纵缝20m拉线,每200m4处;横缝沿板宽拉线,每200m4条5中线平面偏位(mm)20经纬仪:每200m测4点6路面宽度(mm)±20抽量:每200m测4处7纵断高程(mm)±10水准仪:每200m测4断面8横坡(%)±0.15水准仪:每200m测4断面注:表中б为平整度仪测定的标准差;IRI为国际平整度指数;h为3m直尺与面层的最大间隙。12.2.2沥青混凝土面层一般规定1沥青混合料的矿料质量及矿料级配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2严格控制各种矿料和沥青用量及各种材料和沥青混合料的加热温度,沥青材料及混合料的各项指标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沥青混合料的生产,每日应做抽提实验、马歇尔稳定度实验。矿料级配、沥青含量、马歇尔稳定度等结果的合格率应不小于90%。3拌和后的沥青混合料应均匀一致,无花白,无粗细料分离和结团成块现象。4基层必须碾压密实,表面干燥、清洁、无浮土,其平整度和路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5摊铺时应严格控制摊铺厚度和平整度,避免离析,注意控制摊铺和碾压温度,碾压至要求的密实度。6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应有泛油、松散、裂缝和明显离析等现象。有上述缺陷的面积(凡属单条的裂缝,则按其实实际长度乘以0.2m宽度,折算成面积)之和不得超过受检面积的0.03%。半刚性基层的反射裂缝可不计作施工缺陷,但应及时进行灌缝处理。7搭接处应紧密、平顺,烫缝不应枯焦。8面层与路缘石及其他构筑物应密贴接顺,不得有积水或漏水现象。主控项目沥青混凝土面层主控项目实测值应符合表12.2.2(一)的规定表12.2.2(一)沥青混凝土面层主控项目实测值允许偏差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1压实度(%)实验室标准密度的96%(*98%);最大理论密度的92%(*94%);实验段密度的98%(*99%)按附录H检查,每200mm测一处2厚度(mm)代表值总厚度:-5%H上面层:-10%h按附录G检查,双车道每200m测1处70 合格值总厚度:-10%H上面层:-20%h3弯沉值(0.01mm)符合设计要求按附录I检查注:①表内压实度可选用其中的1个或2个标准评定,选用两个标准时,以合格率低的作为评定结果。带*号者是指SMA路面,其他为普通沥青路面。②表列厚度仅规定负允许偏差。H为沥青层设计总厚度(mm),h为沥青上面层设计厚度(mm)。一般项目沥青混凝土面层一般项目实测值应符合表12.2.2(二)的规定表12.2.2(二)沥青混凝土面层一般项目实测值允许偏差项次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1平整度ɑ(mm)1.2平整度仪:全线每车道连续按每100m计算IRI或ɑIRI(m/km)2.0最大间隙h(mm)53m直尺:每200m测2处×10尺2渗水系数SMA路面200ml/min;其他沥青混凝土路面200ml/min渗水实验仪:每200m测1处3抗滑摩擦系数符合设计要求摆式仪:每200m测1处;横向力系数测定车:全线连续,按构造深度铺砂法:每200m测1处4中线平面偏位(mm)±20经纬仪:每200m测4点5纵断高程(mm)±15水准仪:每200m测4断面6宽度(mm)±10尺量:每200m测4断面7横坡(%)±0.3水准仪:每200m测4处70 13附属工程13.1通风设施一般规定1通风设备及缆线的数量、型号规格、程式符合设计要求,部件及配件完整。2通风设备安装支架的结构尺寸、预埋件、安装方位、安装间距等符合设计要求,并附抗拨力的检验报告。3设备安装牢固、方位正确,通风机安装允许偏差符合《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5的相关规定。4按规范要求连接通风设备的保护线、信号线、电力线,排列规整、无交叉拧绞,经过通电测试,工作状态正常。5通风设备安装稳固、位置正确。6通风设备的电力线、信号线、接地线端头制作规范;按设计要求采取线缆保护措施、布线排列整齐美观、安装固定、标识清楚。7设备表面光泽一致、无划伤、刻痕、无剥落、无锈蚀。8控制柜内布线整齐、美观、绑扎牢固,接线端头焊(压)结牢固、平滑;编号标识清楚,预留长度适当;柜门开关灵活、出现孔密封措施得当,机箱内无积水、无霉变、无明显尘土,表面无锈蚀。9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自检和设备调试记录、安装和非安装设备及附(备)件清单、有效的设备检验合格报告或证书等资料齐全。主控项目通风设施主控项目实测值应符合表13.1(一)的规定表13.1(一)通风设施主控项目实测值项次检查项目技术要求检查方法1净空高度符合设计要求用经纬仪或量尺测量2绝缘电阻强电端子对机壳≥50MΩ500V兆欧表测量3控制柜安全保护接地电阻≤4Ω接地电阻测量仪4防雷接地电阻≤10Ω接地电阻测量仪5风机运转时隧道断面平均风速符合设计要求风速仪实测一般项目通风设施一般项目实测值应符合表13.1(二)的规定表13.1(二)通风设施一般项目实测值项次检查项目技术要求检查方法1安装误差符合设计要求用经纬仪或量尺测量2符合设计要求距路面1米70 风速全速运转时隧道噪声声级计实测不锝超过85分贝3响应时间发送控制命令后至风机启动带动叶轮转动时的时间≤5S,或符合设计要求实际操作4方向可控性接收手动、自动控制信号改变通风方向实际操作5风速可控性接收手动、自动控制信号调节通风量实际操作6运行方式风机具有手动、自动两种运行方式以控制风机的启动、停止、方向和风量实际操作7本地控制模式自动运行方式下,可以接收多路检测器的控制,控制风机启动、停止与方向和风量实际操作8远程控制模式自动运行方式下,通过标准串口,接收本地控制器或计算机控制系统的控制,控制风机启动、停止与方向、风量实际操作13.2照明设施一般规定1照明设备及缆线的数量、型号规格、程式符合设计要求,部件及配件完整。2照明灯具安装支架的结构尺寸、预埋件、安装方位、安装间距等符合设计要求。3照明设备及控制柜安装牢固、方位正确。4按规范要求连接照明设备的保护线、信号线、电力线、排列规整、无交叉拧绞,经过通电测试,工作状态正常。5照明灯具安装稳固、位置准确,灯具轮廓线形与隧道协调、美观。6照明设备的电力线、信号线、接地线端头制作规范;按设计要求采取线缆保护措施、布线排列整齐美观、安装固定符合要求、标识清楚。7设备表面光泽一致、无划伤、无刻痕、无剥落、无锈蚀。8控制柜内布线整齐、美观。绑扎牢固,接线端头焊(压)结牢固、平滑;编号标识清楚,预留长度适当;柜门开关灵活、出现孔密封措施得当,机箱内无积水、无霉变、无明显尘土,表面无锈蚀。9照明灯具应发光均匀、无刺眼的眩光。10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自检和设备调试记录、安装和非安装设备及附(备)件清单、有效的设备检验合格报告或证书等资料齐全。主控项目照明设施主控项目实测值应符合表13.2(一)的规定表13.2(一)照明设施主控项目实测值项次检查项目技术要求检查方法1绝缘电阻强电端子对机壳≥50mΩ500V兆欧表测量2控制柜安全保护接地电阻≤4Ω接地电阻测量仪3防雷接地电阻≤10Ω接地电阻测量仪70 4启动、停止方式可自动、手动两种方式控制全部或部分照明器的启动、停止实际操作5照度(入口段、过渡段、中间段)符合设计要求照度计一般项目照明设施一般项目实测值应符合表13.2(二)的规定表13.2(二)照明设施一般项目实测值项次检查项目技术要求检查方法1灯具的安装偏差符合设计要求。无要求时:纵向≤30mm,横向≤20mm,高度≤10mm用经纬仪或量尺测量2灯具启动时间的可调性照明回路组的启动时间间隔可调、可控实际操作3照度总均匀度、纵向均匀度符合设计要求照度计4紧急照明双路供电照明系统,主供电路停电时,应自动切换到备用供电线路上模拟操作13.3电缆槽一般规定1现浇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板的质量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2电缆槽及排水沟缩缝应与隧道墙身缩缝(沉降缝)对齐。3钢筋混凝土盖板强度、厚度、配筋应符合设计要求。4槽沟内测及槽沟底应平顺。5槽沟底不得有杂物。6盖板安装必须平稳,密贴、无严重缺陵掉角,相临板间高差不大于5mm。7与电缆槽相结合的路沿石应确保墙面的直顺度。实测项目电缆槽项目实测值应符合表13.3的规定表13.3电缆槽项目实测值允许偏差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1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要求2轴线偏位(mm)50经纬仪或尺量:每200m测5处3槽,沟底高程±15水准仪:每200m测5点4墙面直顺度(mm)±520m拉线:每200m测2处70 5断面尺寸±10尺量:每200m测2处6基础厚度(mm)不小于设计尺量:每200m测2处13.4消防设施,监控设施,交通设施等专业工程项目的质量检验评定见相关专业的验收规范。70 附录A水泥混凝土弯拉强度评定A.0.1混凝土弯拉强度试验方法应使用标准小梁法或钻芯劈裂法,试件使用标准方法制作,标准养生时间28d。按表7.2.2所列检查频率,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每工作班制作2~4组:日进度大于等于1000m取4组,大于等于500m取3组,小于500m取2组;其他公路没工作班制作1~3组:日进度大于等于1000m取3组,大于等于500m取2组,小于500m取1组。每组3个试件的平均值作为一个统计数据。A.0.2混凝土弯拉强度的合格标准1)试件组数大于10组时,平均弯拉强度合格判断式为:式中:——混凝土合格判定平均弯拉强度(MPa);——设计弯拉强度标准值(MPa);——合格判定系数(见附表G);——强度标准差。附表A合格判定系数试件组数n11-1415-19>20合格判定系数K0.750.700.65当试件组为11~19组时,允许有一组最小弯拉强度小于0.85fr,但不得小于0.80fr。当试件组大于20组时,其他公路允许有一组最小弯拉强度小于0.85fr,但不得小于0.75fr;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均不得小于0.80fr。2)试件组数等于或小于10组时,试件平均强度不得小于1.10fr,任一组强度均不得小于0.85fr。A.0.3当标准小梁合格判定平均弯拉强度fcs和最小弯拉强度fmin中有一个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应在不合格路段每公里每车道钻取3个以上150mm的芯样,实测劈裂强度,通过各自工程的经验统计公式换算弯拉强度,其合格判定平均弯拉强度fcs和最小值fmin必须合格,否则,应返工重铺。A.0.4实测项目中,水泥混凝土弯拉强度评为不合格时相应分项工程评为不合格。70 附录B路面结构层厚度评定B.0.1评定路段内路面结构层厚度按代表值和单个合格值的允许偏差进行评定。B.0.2按规定频率,采用挖验或钻取芯样测定厚度。B.0.3厚度代表值为厚度的(算术平均值的下置信界限);式中:XL——厚度代表值(算术平均值的下置信界限);——厚度平均值;S——标准差;n——检测点数;ta——t分布表中随测点数和保证率(或置信度a)而变的系数,可查附表F。采用的保证率: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基层、底基层为99%;面层为95%。其他公路:基层、底基层为95%;面层为90%。B.0.4当厚度代表值大于等于设计厚度减去代表值允许偏差时,则按单个检查值的偏差不超过单点合格值来计算合格率;当厚度代表值小于设计厚度减去代表值允许偏差时,相应分项工程评为不合格。代表值和单点合格值的允许偏差见第7章各节实测项目表B.0.5沥青面层一般按沥青总厚度进行评定,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分2-3层铺筑时,还应进行上面层厚度检查和评定。70 附录C路基、路面压实度评定C.0.1路基和路面基层、底基层的压实度以重型击实际标准为准。沥青层压实度以《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的规定为准。对于特殊干旱、潮湿地区或过湿土,以路基设计施工规范规定的压实度标准进行评定。C.0.2标准密度应作平行实验,求其平均值作为现场检验的标准值。对于均匀性差的路基土质和路面结构层材料,应根据实际情况增补标准密度实验,求得相应的标准值,以控制和检验施工质量。C.0.3路基、路面压实度以1~3KM长的路段为检验评定单元,按本标准各有关章节要求的检测频率进行现场压实度抽样检查,求算每一测点的压实度Ki。细粒土现场压实度检查可以采用灌砂法或环刀法;粗粒土及路面结构层压实度检查可以采用灌砂法、水袋法或钻孔取样蜡封法。应用核子密度仪时,须经对比试验检验,确定其可靠性。检测评定段的压实度代表值K(算术平均值的下置信界限)为:式中:——检验评定段内各测点压实度的平均值;——t分布表中随测点数和保证率(或置信度)而变的系数;采用的保证率: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基层、底基层为99%;路基、路面面层为95%;其他公路:基层、底基层为95%;路基、路面面层为90%;S——检测值的标准差;n——检测点数;K。——压实度标准值。路基、基层和底基层:KK。,且单点压实度Ki全部大于等于规定值减2个百分点时,评定路段的压实度合格率为100%;当KK。,且单点压实度全部大于等于规定极值时,按测定值不低于规定值减2个百分点的测点数计算合格率。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