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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安全检查表检查内容标准依据氯气生产、使用、贮存、运输单位相关从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2008)第3.6条氯气生产、使用、贮存、运输车间(部门)的负责人(含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工艺过程和设备性能,并具备氯气事故处理能力。《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2008)第3.7条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等氯气作业场所,都应配备应急抢修器材和防护器材(见表1、表2),并定期维护。表1常备抢修器材表器材名称规格常备数量瓶阀堵漏、调换专用工具1套瓶阀出口铜六角螺帽、垫片2~3个专用扳手1把活动扳手12″1把手锤0.5磅1把克丝钳1把竹签、木塞、铅塞、橡皮塞φ3mm~10mm各5个铁丝8号20m铁箍φ800mm×50mm×3mm;φ600mm×50mm×3mm各2个橡胶垫500mm×50mm×5mm2条密封用带1盘氨水10%0.2L表2常备防护用品表名称种类常用数备用数过滤式防毒面具防毒面具与作业人数相同2套防毒口罩呼吸器正压式空(氧)气呼吸器与紧急作业人数相同1套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靴橡胶或乙烯类聚合物材料与作业人数相同适量《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2008)第3.8条对于半敞开式氯气生产、使用、贮存等厂房结构,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条件换气;不能采用自然通风的场所,应采用机械通风,但不宜使用循环风。对于全封闭式氯气生产、使用、贮存等厂房结构,应配套吸风和事故氯气吸收处理装置。《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2008)第3.9条《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2008)第3.10
生产、使用氯气的车间(作业场所)及贮氯场所应设置氯气泄漏检测报警仪,作业场所和贮氯场所空气中氯气含量最高允许浓度为1mg/m3。条用氯设备(容器、反应罐、塔器等)设计制造,应符合压力容器有关规定。液氯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应符合压力管道的有关规定:a)氯气系统管道应完好,连接紧密,无泄漏;b)用氯设备和氯气管道的法兰垫片应选用耐氯垫片;c)用氯设备应使用与氯气不发生化学反应的润滑剂;d)液氯气化器、贮罐等设施设备的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应装有带远传报警的安全装置。《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2008)第3.11条氯气生产、贮存和使用单位应制定氯气泄漏应急预案,预案的编制应符合AQ/T9002中的有关内容,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人员培训、演练和适时修订。《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2008)第3.17条液氯用户应持公安部门的准购证或购买凭证,液氯生产厂方可为其供氯。生产厂应建立用户档案。《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2008)第6.1.1条使用液氯的单位不应任意将液氯自行转让他人使用。《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2008)第6.1.2条充装量为50kg和100kg的气瓶,使用时应直立放置,并有防倾倒措施;充装量为500kg和1000kg的气瓶,使用时应卧式放置,并牢靠定位。《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2008)第6.1.3条使用气瓶时,应有称重衡器;使用前和使用后均应登记重量,瓶内液氯不能用尽;充装量为50kg和100kg的气瓶应保留2kg以上的余氯,充装量为500kg和1000kg的气瓶应保留5kg以上的余氯。使用氯气系统应装有膜片压力表(如采用一般压力表时,应采取硅油隔离措施)、调节阀等装置。操作中应保持气瓶内压力大于瓶外压力。《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2008)第6.1.4条不应使用蒸汽、明火直接加热气瓶。可采用40℃以下的温水加热。《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2008)第6.1.5条不应将油类、棉纱等易燃物和氯气易发生反应的物品放在气瓶附近。《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2008)第6.1.6条气瓶与反应器之间应设置截止阀,逆止阀和足够容积的缓冲罐,防止物料倒灌,并定期检查以防失效。《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2008)第6.1.7条连接气瓶用紫铜管应预先经过退火处理,金属软管应经耐压试验合格。《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2008)第6.1.8条不应将气瓶设置在楼梯、人行道口和通风系统吸风口等场所。《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2008)第6.1.9条开启气瓶应使用专用扳手。《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2008)第6.1.10条
气瓶出口端应设置针型阀调节氯流量,不允许使用瓶阀直接调节。《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2008)第6.1.12条使用液氯气瓶处应有遮阳棚,气瓶不应露天曝晒。《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2008)第6.1.14条气瓶不应露天存放,也不应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设的棚架存放,应贮存在专用库房内。《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2008)第7.1.1条空瓶和充装后的重瓶应分开放置,不应与其他气瓶混放,不应同室存放其他危险物品。《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2008)第7.1.2条重瓶存放期不应超过三个月。《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2008)第7.1.3条充装量为500kg和1000kg的重瓶,应横向卧放,防止滚动,并留出吊运间距和通道。存放高度不应超过两层。《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2008)第7.1.4条气瓶装卸、搬运时,应戴好瓶帽、防震圈,不应撞击。《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2008)第8.1.1条充装量为50kg的气瓶装卸时,应用橡胶板衬垫,用手推车搬运时,应加以固定。《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2008)第8.1.2条充装量为100kg、500kg和1000kg的气瓶装卸时,应采用起重机械,起重量应大于重瓶重量的一倍以上,并挂钩牢固。不应使用叉车装卸。《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2008)第8.1.3条夜间装卸时,场地应有足够的照明。《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2008)第8.1.4条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定期更换。防护用品放置位置应便于作业人员使用。《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2008)第9.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