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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阶段建设监理摘要: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带动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发展,同时也带动了工程监理的发展。监理工作对保证水利水电工程的顺利实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因为水利水电工程自身特点以及监理工作不到位的原因,目前监理市场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通过剖析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方面所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期在实际工程操作过程中,提供相应的理论借鉴与指导,为进一步推动行业的发展提供自己的一份力量。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阶段;建设监理;措施随着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不断发展与深化,作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第三方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单位其地位也越发重要起来。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单位在保障水利水电工程高质的前提下,与项目法人、承包商之间形成了相互制约、监督、协助和促进的关系。然而,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工作逐渐走向社会化、规范化的专业管理模式时,仍存在一些无法忽视的问题影响着监理制度的正常推行,须加以重视和解决。1水利水电工程的自身特点1涉及面广且发展势头迅猛。水利水电工程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诸多领域,事关民生的方方面面。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水利在国民经济中的战略地位更加突出。特别是由于水利水电投资体系不断创新,地方和民间投资大量涌入,今后一段时间,各地一些投资小、工期短、见效快的项目会大量涌现,涉及民生水利、水生态环境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城市水系等诸多方面的水利水电工程建
设会掀起新一轮高潮,地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呈现出发展势头迅猛且点多面广、量大分散的特点。2项目管理水平低下,管理制度不健全。现行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一般是谁投资谁审批。以中央投资为主的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由水利部或流域机构审批;以地方投资为主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由省水利厅审批;地方投资项目则由省以下地方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审批。由于地方项目受管理层次较低、财力不足、领导意志干预等多种因素影响,往往存在前期工作不愿意多投入、地质工作深度不够、规划设计程序简化、审查论证不够充分、质量把关不严等薄弱环节,因此建设过程中问题相对较多。对于监理工作而言,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工程虽小、工作量却很大。2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现状中存在的问题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是具有社会专业化的水利水电建设监理单位,接受某项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项目法人的委托和授权,以确保该项水利水电工程投资目的为宗旨,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其他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委托监理的合同,对即将实现的此项水利水电建设项目进行微观的监督和管理等系列活动。因此,水利水电建设监理在整个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起到了促进和保障工程质量的重要作用。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1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的两个主体对监理工作的认识深度不够。作为委托方的部分业主或为应付上级;或为领取施工许可;或认为监理仅是质检工具;或将监理化为业主利益方,更有甚者常以地方惯例来决定实际工程问题。这些都导致监理单位低效服务于工程效益,往往令
其扮演“替罪羊”的角色。而承包商方面也存在在施工质检环节过分依赖监理,推诿其权责给监理员;不严格按合同约定事项进行规划组织,导致建设管理混乱无法实施正常施工;更有些施工单位认为监理与业主站在一条战线上,在施工中不予以配合延误施工的现象。2监理单位软环境建设较为薄弱。主要集中在监理单位管理水平低下和监理员整体素质偏低两点。根据实际了解,仍存在一些非独立的监理单位,这些单位依旧在有任务时临时拼凑非专业人员执行监理任务,这些人在法律和经济管理方面缺乏理论和实际知识及经验,不能有效运用现代管理手段控制工作质量和效率。其中的人员组成多半是离退休人员,这类人群的稳定性差,吸收和接受前沿或新技术水平低、组织协调能力不高,容易给监理单位的长远发展造成不良影响。3建设施工过程监理无法发挥控制监管的作用。许多私有监理单位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现场时,其监理控制极不规范。一些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由于自身条件还无法严格按工程建设规范施工,仍存在“设计施工同时走”;或当隶属一家单位全包某项工程建设时就会出现承包、设计及施工部门的权责利多头管理混乱现象。这些情况多导致监理员的意见和决策无法有效实施,令工程质量监督漏洞频现。在水利水电工程中,特别是小型水利水电工程中,投资、
进度、质量及安全的失控就意味着整个工程的低效浪费。因此,必须及时对这些问题加以改进和控制,找到切实可行的对策来改善监理工作的现状。3针对上述问题的解决对策1加大对监理单位的监管力度。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所管辖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地(市)级及其以下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不能只把监督工作停留在“死后验尸”的做法上,出了问题才去管。应变被动为主动,明确日常监管和分年度监管工作的具体职责,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可以建立监理“黑名单”制度,对随意变更投标文件中确定的监理人员或监理工作有严重质量问题的监理单位,要限期整改并进行通报批评,整改不彻底或屡改屡犯的,要进入“黑名单”,并给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良行为记录,必要时给予一定的处罚,降低其信用或资质等级。进入“黑名单”的单位,参加项目招投标活动时会受到一定的限制。这样,才能遏制监理单位只抢业务不讲质量的不良行为发生。2提高监理人员业务素质。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监理工作对监理人员的要求,必须加强对监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加大教育频次,扩大教育范围和对象,更加注重监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培训及结合实际工作案例的实践教育。通过继续教育,进一步更新和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工作技能,提高职业道德素质,约束和促使监理人员认真工作、尽职尽责、公正廉洁、遵纪守法、维护声誉,树立行业正风正气,更好地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3加强水利水电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实现公平竞争政府需要下大力气对水利工程建筑市场秩序进行调控和治理整顿,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坚决打击行业不正之风,制止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出现的各种乱象。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使项目
招投标活动在竞技不竞价的良好秩序下进行。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监理收费制度,不得压价,不得要求让利,不得拖欠监理费用,保证监理企业依法享有营利权力。4完善制度,严格把关,创新资格管理各级监理人员的资格评定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对申报条件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实行公示制度,增加透明度,接受公众监督。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虽有资格但工作不在监理岗位上的人员不得颁发上岗证书,不得从事监理工作。实行监理人员资格扣分制度,提高监理人员自律能力,自觉为自己的监理资格负责。定期不定期地对监理人员资格进行复查,清理并撤销以各种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资格证书,并对造假者及为之提供方便和支持的单位责任人给予责任追究和处罚,弘扬正气,确保监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4结语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制度贯彻和推行的可行性,将监督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高质完成,可以加快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进度,为水利水电工程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及安全效益起到保障作用。做好监理工作,对保证这些工程的顺利建成和充分发挥效益起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