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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洲镇污水处理厂综合楼二次装修(含水电)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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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洲镇污水处理厂综合楼二次装修(含水电)工程采购招标文件中山市坦洲镇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年月日共页 经上级批准,我司就坦洲镇污水处理厂综合楼二次装修(含水电)工程向社会公开采购招标。一、工程名称:坦洲镇污水处理厂综合楼二次装修(含水电)工程二、采购单位:中山市坦洲镇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三、工程地址:坦洲镇污水处理厂四、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坦洲镇污水处理厂综合楼的室内二次装修和水电改装,原装修和水电已基本齐全,现在原装修基础上加设天花、窗帘及窗帘盒、窗台板、内墙身ICI墙漆、两个书柜,化验室的工作台、部分门和门框,以及改装灯具、加装化验室的给排水管道等。五、采购内容:本次招标范围如下:1、装修方面:加装天花、窗帘及窗帘盒、窗台板、内墙身油ICI墙漆、两个书柜,化验室的工作台;12扇门和包门框,具体做法见图纸。窗台板采用10CM宽黑色大理石,窗帘做法另见样板。2、电气方面:利用原有的配电箱、开关、插座和主干线及垂直电气线路,按图纸更换和增加灯具(如将天花光管变更为格栅灯盘等,具体数量和要求见装修图纸,楼梯灯不变),增加一楼化验室的电气线路和插座(详见修改图),增加电话、电脑和电视等弱电线路(暗装墙内),控制器放一楼控制室,具体见相关图纸及工程量清单。3、给排水方面:增加一楼化验室内的给排水管道及化验室到一楼卫生间之间的管道安装,卫生间内的给排水管道已安装好不在本工程内。 以上采购的工作内容均以采购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或现场勘查资料)和说明为准,并包含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明示或隐含的工作内容。六、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1、投标单位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必须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年审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其设备、人员和财务状况均满足本工程施工要求。2、投标单位被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委托代理人。七、承包方式:1、本工程实行由中标单位总承包,按中标价对施工图纸和有关资料中所有明示或隐含的工作内容进行大包干,包造价、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和包办理各类工程涉及的手续和费用。按国家规定由中标单位缴纳的各种税费已包含在中标价中,由中标单位向有关单位支付。2、中标单位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提供叁套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3、本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以及采购答疑等相关文件均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在中山市坦洲镇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八、工程预算及工程量清单:采购单位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 单位对采购文件和图纸资料以及采购单位提供参考的工程量清单等有疑问、错漏或不详,应在规定的答疑日期(详见第十八条的时间安排)前用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但各分项工程量的误差在3%之内的不作调整,由投标单位自行决定报价。采购单位将以书面方式给予统一书面答复。若投标单位对工程量清单无异议或明知有误而不提出疑问,则视为投标单位默认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施工内容、工程范围,中标后按施工图及采购方有关说明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价不作调整。九、工程报价:1、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采购方有关说明,通过现场勘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结合市场情况及企业自身竞争力并考虑风险自行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2、措施项目费由投标单位自报费用,计入竞投报价中,投标单位没有计算或少计费用,视为此费用已包括在其它费用内,不予另行支付。3、现场工地所需水、电开户、接驳等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4、造价风险:竞投报价中应包括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除不可抗力之外的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单位漏报或不报,采购单位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它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一旦中标,中标价将不会因市场变化等因素而得到调整。十、工程价款结算及调整:1、本工程结算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按中标价对施工图纸和有关 资料中明示和隐含的工作进行大包干,除采购单位确认的变更外,结算价不予调整。2、中标单位不得拒绝承担变更、修改设计的工程内容,且工期不作调整。如因规划变更等原因,采购单位有权调整招标范围和内容,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十一、承包条件:1、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等级要求达到合格。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各专业的现行施工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不得以采购文件或施工合同上未提及为借口而不按照规范进行施工作业。由于本工程是在现有已建成工程完好的情况下施工,承包单位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有效保护和维护措施来保护已建工程,不得因贪图降低施工成本而采用粗暴、简单的施工方法和措施,如对现有已建工程产生损坏的,则必须由承包单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所有责任和损失。2、工期:合同工期为35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采购单位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3、进度要求:合同生效后三日内进场施工,并按工期要求完成中标工作内容。4、施工安全与文明施工:不得发生安全事故,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加强安全施工管理。5、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贰年,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承包单位在收到采购单位通知后三天内必须进行无条件返工或维修。十二、奖罚:因中标单位原因拖延合同工期的,每拖延一天扣罚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二。十三、付款方式: 1、本工程不提供预付款;2、工程至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的80%;工程价款的15%在竣工验收合格并签订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四个月内付清;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款的5%,在工程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3、若工程结算款项由坦洲镇财政拨款的,需镇政府审批同意后支付,如因政策影响使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4、上述工程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十四、投标书内容:1、承诺书一式三份:投标单位须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单独做出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三份)。3、工程量清单报价(书面清单报价表各三份,一正二副),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报价清单如大小写报价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4、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账号(此账号作为工程款结算之用,一经提供,不得更改)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密封要求:以上内容统一用大文件袋密封,所有内外有密封的地方均应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在骑缝处签名,并加盖骑缝章。十五、评审办法:1、初步评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作无效报价处理,无效报价的投标单位不得进入以后的评定阶段:(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或投标文件袋封面处没有加盖法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未签名;(2)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或迟到十五分钟以上者。(3)没有按要求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做出书面承诺,或承诺书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4)承诺书没有加盖法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未签名。(5)逾期递交投标文件。(6)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7)清单汇总报价未加盖单位公章,清单报价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初步评审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2、报价评审:(1)清单汇总报价高于采购单位控制价上限为无效报价。本工程采购单位控制价上限价为预算价(.35元)下调10%(即.62元),高于控制价上限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十六、中标1、按有效报价书由高到低排序,报价最低者为评审工作组第一推荐中标单位,报价次低者为第二推荐中标单位,如此类推。推出三名候选中标单位。若第一推荐中标单位出现相同报价(排除违法可能后),则由采购单位随机选定中标单位。2、中标价的确定:以中标单位的报价为中标价。 3、采购单位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出的中标单位定标,经采购评审领导组确认,报招标办审批确认。4、中标单位必须在可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领取中标通知书,若中标单位拒绝接受中标通知书的,采购单位视中标单位放弃中标资格。采购单位有权以第二推荐中标单位作为新的中标候选人,以新的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为中标价。十七、有关说明:1、中标单位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按照采购说明文件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故意拖延或拒签合同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将该单位不守诚信的行为,记入政府采购报价或招投标信誉度极差不予采用的单位名单中;中标单位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赔偿采购单位相应的损失。如中标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该中标报价无效,采购单位可以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1)中标单位与其他投标单位串通报价,哄抬价格的;(2)中标单位拒绝执行采购说明文件的要求的;(3)中标单位以他人名义参加报价的;(4)中标单位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资格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单位利益或社会公众利益的。4、本采购说明文件未详之处,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5、本采购说明文件的所有内容以及相关的文件均作为合同的附件,与采购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采购单位具有对本采购说明文件的解释权。十八、时间安排: 1、获取招标文件:年月日时前在中山市坦洲镇建设管理所103室领取相关采购文件资料,并组织勘查现场,联系电话:。2、答疑:在年月日下午时前,各投标单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传真至(0760-),我所将于年月日下午时前做出书面答复。3、开标时间:定为年月日时,届时请各投标单位携带密封的报价文件到中山市坦洲镇城建大楼301室参加开标会议。中山市坦洲镇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年月日 附件1(以下内容必须有但不限于)承 诺 书中山市坦洲镇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经慎重考虑,我公司有实力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工程的施工任务,该工程如由我公司中标,我单位自愿做出如下郑重承诺:1、完全响应和接受本工程施工采购文件(含采购答疑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并接受贵方对竞投报名入围取舍、中标结果没有解释义务。2、工程质量:严格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现行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标准、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等级。3、工期:保证自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完成。因我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自愿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接受处罚。4、安全、文明施工:不发生安全事故,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5、工程款拨付的承诺:同意按照本采购文件的条件收取工程款。6、工程量清单的承诺:工程量清单已包括了施工图中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我单位承诺,若我单位中标,则按采购文件的规定签署施工承包合同,若存在错项和漏项问题,一切责任由我单位承担,不另外要求增加工程费用。投标承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2坦洲镇污水处理厂综合楼二次装修(含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发包方:中山市坦洲镇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坦洲镇污水处理厂综合楼二次装修工程(含水电)2、工程地点:坦洲镇污水处理厂。3、工程内容:在原装修基础上加设天花、窗帘及窗帘盒、窗台板、内墙身ICI墙漆、两个书柜,化验室的工作台、部分门和门框,以及改装灯具、加装化验室的给排水管道等。以甲方提供的全套施工图(详见附件1、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2、工程明细表)以及相关资料明示或隐含的工作内容为准。4、承包方式:(1)本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有关资料为准(含明示和隐含的工作内容)以 中标价大包干。包总价、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和包办理各类工程涉及的手续和费用。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已包含在中标价中,由乙方向有关单位支付。(2)施工期间如属甲方同意的修改、变更,其承包价的增减部分按乙方报价的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结算,如乙方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超出甲方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时,按甲方的单价乘以中标下调率办理;如没有适用或类似的变更工程单价,由乙方提出,甲方审核确定。5、工程总造价: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角分(¥)。6、工程质量要求:乙方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现行有关施工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工程质量等级要求达合格。7、工期:本合同工期为35个日历天、本工程定于2007年月日进场、2007年月日竣工。8、进度要求:乙方承诺在合同生效后三日内进场施工。9、施工安全:不发生安全事故。二、双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要及时提供施工图纸,及时办理各种验收手续,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支付工程款。2、乙方按照治安管理有关规定及时申报户口和缴费,对于工地的治安、消防事故负全部责任。乙方雇请员工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劳动保险制度。乙方若与劳动者发生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一切与甲方无关。 3、开工前,乙方要办妥各项手续,建立健全各种管理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提交可行的施工方案,报甲方审核通过;在施工中如遇质量技术问题,应及时如实向甲方汇报。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国家颁发的有关技术规范和验评标准进行施工,遵守操作规程,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施工任务,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质量及安全事故和相应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4、文明施工:达到中山市规定的文明工地标准。5、本工程总价中已含工程施工措施费用,乙方必须根据施工现场做好各项安全预防措施,做好施工安全预防措施,以确保工程能顺利进行,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问题一概由乙方负责。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建设主管部门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对甲方、建设主管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必须按期整改落实并回复。三、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1、本工程施工质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国家颁布的施工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执行,达到合格等级。2、工程所需材料及设备由乙方提供,材料及设备必须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工程使用。3、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派驻代表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4、由于本工程是在现有已建成工程完好的情况下施工,乙方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有效保护和维护措施来保护已建工程,不得因贪图降低施工成本而采用粗暴、简单的施工方法和措施,如对现有已建工程产生损坏的,则必须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所有责任和损失。5、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并签认验收资料之日向甲方出具质量保修书。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定贰年,在保修期内,属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天内进行无条件返工或维修。 四、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1、本工程不提供预付款。2、工程至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的80%;工程价款的15%在竣工验收合格并签订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四个月内付清;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款的5%,在工程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3、若工程结算款项由坦洲镇财政拨款的,需镇政府审批同意后支付,如因政策影响使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4、本合同所述款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五、工程竣工验收1、乙方在本工程竣工后七日内,应向甲方提供书面交工验收通知,双方确定验收日期,一般应在竣工后十天内进行验收。验收应由甲方、设计单位(即甲方)、施工单位等单位共同参加,工程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认竣工验收证资料,供甲方保管。对已验收合格交付的工程项目,工程保修期按国家规定执行,如因工程质量的问题而引起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负责。2、在本工程验收合格并办妥竣工资料后二十二天内,双方应办好工程竣工结算手续,款项按第四项的付款方式支付给乙方。六、违约处罚:1、如非不可抗力或非甲方原因所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需负全部责任,每拖迟一天罚合同总造价的0.2%。 2、如乙方竣工验收时达不到要求工程等级或工程质量要求,乙方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进行补救,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无条件承担,并向甲方补偿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3、如乙方擅自改动设计图纸或使用不当材料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乙方未经设计及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改动图纸或施工方案,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给甲方。4、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评价为不合格的,分别按总造价的1%进行扣除。七、合同附件:1、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2、施工图纸原件、甲方预算;3、《中标通知书》及相关报价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公章;4、乙方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公章;5、乙方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公章;6、乙方签署合同代表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出具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和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八、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即时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并结清各款项后自行失效。2、与本合同相关的政府采购文件、承诺书、报价清单等资料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详之处,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现场代表:现场代表: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约地址:签约地址: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