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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工程名称:歙县上丰中心学校赵村教学点综合楼工程致:浙江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我方已完成了歙县上丰中心学校赵村教学点综合楼工程,按合同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在2015-5-30前支付该项目工程款(大写)捌拾肆万元(小写:840000.00元),现报上歙州佳苑安置房和保障性住房一期项目附属工程工程款付款申请表,请予以审查并开具工程款支付证书。附件:1.工程量清单;2.计算方法。承包单位:黄山市安华联合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日期:
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名称:歙县上丰中心学校赵村教学点综合楼工程致:歙县教育局(建设单位)歙县上丰中心学校根据施工合同的规定,经审查承包单位的付款申请和报表,同意本期支付工程款(大写)捌拾肆万元(小写:840000.00元),请按施工合同规定及时付款。其中:1.承包单位申报款为:840000.00元;2.经审核承包单位应得款840000.00元。3.本期应扣款为:0元4.本期应付款840000.00元根据施工合同专项条款第26条(工程支付款)支付方式和时间的规定:工程量完成50%付至合同价的30%。该项目施工组织安排合理,施工资料规范完备,质量.安全管理较好,无质量缺陷和隐患,工程形象进度符合施工合同要求。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日期: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工程名称:歙县上丰中心学校赵村教学点综合楼工程致:浙江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我方已完成了歙县上丰中心学校赵村教学点综合楼工程,按合同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在2015-5-30前支付该项目工程款(大写)捌拾肆万元(小写:840000.00元),现报上歙州佳苑安置房和保障性住房一期项目附属工程工程款付款申请表,请予以审查并开具工程款支付证书。附件:1.工程量清单;2.计算方法。承包单位:黄山市安华联合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日期:
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名称:歙县上丰中心学校操场工程致:歙县教育局(建设单位)歙县上丰中心学校根据施工合同的规定,经审查承包单位的付款申请和报表,同意本期支付工程款(大写)捌拾肆万元(小写:840000.00元),请按施工合同规定及时付款。其中:1.承包单位申报款为:840000.00元;2.经审核承包单位应得款840000.00元。3.本期应扣款为:0元4.本期应付款840000.00元根据施工合同专项条款第26条(工程支付款)支付方式和时间的规定:工程量完成50%付至合同价的30%。该项目施工组织安排合理,施工资料规范完备,质量.安全管理较好,无质量缺陷和隐患,工程形象进度符合施工合同要求。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