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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交付前是否可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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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交付前是否能够撤销  赠与合同能够是书面的,也能够是口头的,不管是哪种方式,都不妨碍赠与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但口头的赠与合同与书面的赠与合同,假如通过公证,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不得撤销。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不得撤销。但除了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方面的赠与合同外,其他的赠与合同,假如是通过公证部门公证的,在赠与财产交付前不得撤销赠与合同,由于订立的合同通过公证,说明双方当事人对签订和履行合同是认真严肃的,对赠与人来说,有充分的时间和条件,来决定是否签订和履行该合同,不存在考虑不周,或情绪冲动等缘故。从公证的效力来说,合同通过国家公证机关的公证,直截了当具有申请法院执行的效力。因此,这种赠与合同不得撤销。这关于严肃国家公证机关的公证力,维护合同的严肃性,保证财产权利关系的相对稳定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