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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车站迁建工程路堑开挖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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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深铁路石龙车站迁建工程路堑开挖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X铁路建设监理公司广深铁路石龙车站迁建工程项目监理站二〇一〇年八月 目录1.工程概况21.1工程基本情况22.编制依据33.土石方工程的特点及技术、质量标准43.2路基工程技术及质量标准44、挖方路基45、土方路堑开挖56、土方路堑施工工艺流程图68、石方开挖79、边沟、截水沟、排水沟的开挖8 1.工程概况1.1工程基本情况既有石龙车站位于东莞市西北部片区。石龙站迁建工程新建客站选址位于石龙镇与茶山镇交界处的西湖村,即原来客车场向东改移至K69+500~K72+700范围异地新建,车场部分新建站按城际车场和普速车场分场横列布置,车站共设3台8线,其中城际车场设正线2条、到发线2条,基本站台1座;普速车场设正线2条、到发线2条,基本站台1座;两车场共用中间站台1座,广深线4股道相应改线;并包含对民航导航台屏蔽工程一项。本工程施工与运营线广深线有干扰,施工中铁路的过渡工程、需要铁路部门的配合工作较多。站房部分由东、西站房、无柱站台雨棚、行包房、天桥组成。主站房模式为线侧式,东站房(石龙侧)为地下一层,地上二层;西站房(茶山侧)为地上三层。由于车站东西两侧存在地形高差,东站房地下一层与西站房地面一层平齐。建筑高度东站房(石龙侧)21.4m,西站房(茶山侧)18.5m(不含±0.00以下-7m)。站房建筑面积19988.80平方米,雨棚建筑面积22169.18平方米,行包房面积632.7平方米,天桥面积768.71平方米。主站房采用框架结构。地下市政空间由地下城市广厅及地下联系通道组成。地下城市广厅建筑面积4398.70平方米,地下联系通道建筑面积1150平方米。R2线过轨段工程全长200.65米,建筑总面积9560平方米,其中,主体结构建筑面积8230平方米,出入通道760平方米,风道 570平方米。2.编制依据(1)已批准的监理规划;(2)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3)铁道部现行的有关监理规范、施工规范、规定、标准、施工技术安全规则等;(4)国家及行业标准、规程和规范;(5)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3.土石方工程的特点及技术、质量标准3.1工程特点本工程设计范围地处珠江三角洲平原及丘陵地区,既有线路基现状比较稳定,路基病害较少,主要工程地质问题为软土及软质岩边坡。既有线主要防护类型有:护坡、护墙及河岸防护,支挡加固措施主要有:挡墙、桩板挡土墙等。既有线路堤填高为12m以内,一般路堤边坡坡率1:1.5~1.75,因地势低洼,受洪水位影响,既有线路堤边坡防护标准较高,均采用干砌片石、浆砌片石防护;局部地段设有路堤墙或路肩墙加固,软土路堤多采用反压护道、砂垫层、水泥搅拌桩等地基加固措施。3.2路基工程技术及质量标准⑴基床结构 路基基床由基床表层和底层双层结构组成。基床表层采用级配碎石或级配砂砾石填筑。基床底层采用A、B组填料或改良土填筑。基床表层厚度为0.6m,底层厚1.9m。基床底层的顶部和基床以下填料的顶部设4%的人字排水坡。路堑基床表层为软质岩、细粒土及细粒土含量等于大于15%或级配不良的砂类土、碎石类土时,应进行换填处理(换填0.5m厚的级配碎石、0.1m厚的中粗砂,底部夹铺一层经编复合土工膜)。4、挖方路基4.1一般要求4.1.1在挖方路基开工前至少28d,承包人应将开挖工程断面图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否则不得开挖。4.1.2挖方作业应保持边坡的稳定,不得对临近的各种结构及设施产生损坏或干扰,否则由此而引起的后果由承包人自负。4.1.3在路堑开挖前做好截水沟,并视土质情况作好防渗工作。土方工程施工期间应修建临时排水设施,临时排水设施应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流水不得排入农田、耕地,污染自然水源,也不得引起淤积和冲刷。4.1.4路堑挖方材料应尽量予以应用,但不得重复计算利用材料的开挖数量,除图纸规定或被定为非适用材料外,不得任意废弃,并力争填、挖、借、弃合理。4.1.5如路床开挖超过图纸或监理工程师要求时,承包人当自费回填并压实。4.1.6 在整个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始终保持路基排水通畅。如因排水不当而造成工程损坏时,承包人应立即自费对其进行修补。5、土方路堑开挖5.1土方开挖应按图纸要求自上而下地进行,不得乱挖或超挖。无论工程量多大、土层多深,均严禁用爆破法施工或掏洞取土。5.2开挖中如发现土层性质有变化时,应修改施工方案及挖方边坡,并及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5.3沿溪及沿山坡和其他按图纸规定不能横向弃置废方的开挖路段,承包人必须严格在指定的弃土场弃方,否则,承包人自费清除和移运到指定地点,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5.4挖方路基的施工标高,应考虑因压实而造成的下沉量,其值由试验路段确定。路床顶面的压实度应符合规定要求。5.5当应气候条件使挖出的材料无法满足填料要求时,承包人应停止开挖,直到气候条件转好。5.6当路堑路床顶部以下位于含水量较多的土层时,应换填透水性良好的材料,换填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6、土方路堑施工工艺流程图●编制施工工艺●机具设备进场●指定安全生产规程填报交工检验单申报单项工程验收达到标高时:路槽、边沟、排水沟、附属工程整修利用或废弃土石方土石方开挖申报单项工程开工●疏通小沟●排水截水沟开挖施工放样自检复核7、土方路堑监理工作程序●审查承包人施工工艺,生产安全规程●确定土石方调运或废弃●复核放样资料签认中间交工检验单监理旁站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检验路槽、内外边坡、路基宽度,排、截水沟的位置,废土堆等●检查施工中开挖边线是否符合放样●检测外侧边坡是否符合设计●土石方调运或废弃是否符合工艺●检查安全生产落实情况   8、石方开挖8.1承包人应根据地形、地貌、开挖断面及施工机械配备等情况,采用能保证边坡稳定的方法施工。若地质情况适合时,应采用预裂、光面爆破开挖边坡。8.2石方作业应以山形及松动爆破为主,严禁过量爆破,当确实需要进行大爆破施工时,承包人应严格按《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033-95)第6.3.14条规定编制技术设计文件,并于爆破施工前28d交监理工程师审批。8.3承包人应就爆破器材的有效地点、数量、警卫、收发等安全措施及必要的工艺图纸编制报告,并在爆破器材进入工地前28天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时将运入路线和时间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并在取得通行证后方可将爆破器材运入工地保管。8.4承包人应确定爆破的危险区,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人、畜、建筑物和其他公共设施受到危害和损失。在危险区的边界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建立警戒线,表示爆破时间的警戒信号。8.5由于爆破引起的松动岩石,必须清除,当属于超挖工程量不予计算。8.6石方路堑的路床顶面标高,应符合图纸要求。高出部分应以人工凿平,超挖部分应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材料回填并碾压密实稳固。 9、边沟、截水沟、排水沟的开挖9.1边沟、截水沟、排水沟的开挖位置、断面尺寸和沟底纵坡应符合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当其需要铺砌时,,应按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增挖深度和宽度。9.2在有超高路段的边坡沟底纵坡,应与曲线前后沟底相连接,不允许曲线内侧积水。9.3路堑于路堤连接处,边沟应缓顺引向路堤两侧的自然沟或排水沟,勿使路基附近积水,且不得冲刷路堤。9.4开炸石质边坡、排水沟,应用小孔,少量炸药。超挖部分,要用小石快浆砌密实,沟底凸出部分,应予凿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