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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投入试运行办事指南第一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内容行政许可事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投入试运行一、行政许可内容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经负责审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检查合格后,准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投入试运行。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18日国务院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1998年11月29日国务院令第253号发布施行)第十八条;2、《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04年7月2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一条。三、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许可。四、行政许可条件申请单位具备下列条件方予许可:1、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未发生重大变化;2、采用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处理技术;3、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能同时投入使用;4、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配套设置污染防治设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五、申请材料1、《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投入试运行申请表》(原件1份,由申请单位加盖公章);2、污染防治设施设计方案、方案的评估报告和建设单位对评估意见采纳或不采纳及方案修改的报告(复印件5份,其中原件1份);3、污染防治设施竣工工艺流程图(复印件5份);4、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复印件5份)及环境影响报告表(书)(复印件2份);5、污染防治设施及厂(场)区的管网图(包括厂区雨污分流、处理站位置、总排污口位置等情况)(复印件5份)。六、申请表格《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投入试运行申请表》(见附表)可到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环保审批窗口领取,也可在深圳环境保护局信息网(www.szepb.gov.cn)下载。七、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深圳市环境保护局八、行政许可决定机关深圳市环境保护局九、行政许可程序申请人递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后,在规定的时限内由深圳市环境保护局对申请单位环境
保护设施建设情况和其他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合格的,在规定时限内领取试运行批复意见,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和环境保护设施投入实物试运行。十、行政许可时限受理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组织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并作出许可决定。(法律依据:《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十一、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予以许可后给予《同意环境保护设施试运行通知书》和《临时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3个月。(法律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十二、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取得许可后建设项目主体和污染防治设施方可投入试运行。十三、行政许可收费无十四、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无第二部分:深圳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投入试运行办理地点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29号窗;电话:82105837。第三部分:深圳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投入试运行办理状态查询深圳市环保局受理的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投入试运行办理状态查询途径:1、深圳市环境保护局网站(www.szepb.gov.cn)->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审批查询->许可事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2、168电话查询:请电16867163,查询方法是:“200844030”+“项目编号”+“#”;3、深圳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窗口: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29号窗;电话:82105837。第四部分: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投入试运行申请表(见下页)环保局编号:第号年月日
深圳市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投入试运行申请表(生产类)建设项目名称:(公章)主要投资单位名称:深圳市环境保护局制
建设项目名称:法人代表:电话:建设地址:环保负责人:办公电话:手提电话:总投资: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总投资:万元人民币环保审批编号:200年号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一、生产规模1、主要生产情况:(1)生产线条:(2)生产线条:(3)生产线条:2、配套设施情况:(1)锅炉台;(2)发电机(或备用)台;(3)空压机台;(4)其它:二、环保设施建成情况:1、工业(经营)废水处理设施台(套);2、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台(套);3、废气处理设施台(套);4、噪声处理设施台(套);5、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委托处理情况:6、其它:三、环保设施设计、施工情况: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四、建设单位申请验收意见:负责人(签名)年月日(单位盖章)
五、环保设施自查及环保部门现场检查核实情况(√):事项自查内容建设单位自查情况环保部门检查核实情况是否方案设计1、是否委托有资格的治理单位进行方案设计2、设计方案是否经评估并报市环保局备案设施安装3、工艺路线是否与设计方案相符4、主要设备规格、型号是否与设计方案相符5、主要管道的布设、连接是否与施工图相符6、是否采用机械压滤污泥设备7、是否已安装防雨设备(如:档雨棚等)8、是否已安装安全防护栏9、是否已铺设调节池检修口安全防护铁网10、是否已安装废水自动监控联网设备11、是否已安装废气自动监控联网设备规范排放口12、产生的污染物是否全部引入处理设施13、是否有其它不符合要求的排放方式14、排放口是否满足监测采样的要求15、排放口是否已安装计量装置16、排放口是否已安装统一标志标识17、处理设施管线走向是否已标识18、设施主要设备有效容积和名称是否已标识19、车间产生污染的生产设备名称是否已标识悬挂20、处理设施工艺流程图、平面布置图、操作规程是否已悬挂21、处理设施维护、检修安全防范事项及警示标志是否已悬挂22、存储的药剂理化性质、反应条件、事故应急措施是否已悬挂23、主要生产设备车间的平面布置图是否已悬挂环保设施运行管理24、是否确定了环保负责人25、是否制定了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规章制度26、是否建立了环保设施运行记录27、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备注:
六、环保部门检查小组意见:年月日七、环保部门检查人员(签名):八、说明填表说明一、本表原件一份,需用不褪色墨水填写,不得复印,涂改无效。二、表未尽事宜,可附文说明。三、有关解释:1、建设地址:指生产经营地址。2、总投资:指项目实际总投资。如与注册资金相同,可填注册资金;如不同,按实际投资填报。3、环保总投资:指建设项目投入到环境保护方面(包括污染治理设施、生态保护措施等)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