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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试运行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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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试运行工作方案大余县污水处理设施试运行工作方案为确保我县污水处理设施试运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关于加快建设和做好建设与运营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赣污建字[2009]4号)和《全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试运行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一、组织机构试运行工作在省、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指导下,成立大余县污水处理设施试运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试运行的组织协调工作。组长:王芳春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副组长:方长华县政府副县长陈越南昌水业集团公司赣州片区负责人成员:郑森县发改委主任、县污建办主任陈贤俊县财政局局长兰立收县国土局局长张俊兵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朱志勤县房产局局长 罗开熔县城管局局长钟国泰县物价局局长吉洪生县环保局局长李长生县安监局局长郭远洪县卫生局局长周凤来县水务局局长周春平县国资局局长、县资产经营公司经理周恩娣南安镇党委书记吴进辉县公安消防大队队长黄会民县气象局局长廖赣波县供电公司经理李颖峰县宝珠水业公司经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国资局长、县资产经营公司经理周春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张健、县物价局副局长吴科义、县环保局副局长、党组书记曹静平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出让总价和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测算工作、与南昌水业集团的谈判、签约以及运营衔接等具体工作事项。 二、组织分工由县污水处理设施试运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牵头对试运行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并积极配合南昌水业集团公司做好协调工作。主要工作有:1、根据项目建设的总体要求对试运行工作进行布置并明确时间节点;2、全过程参与试运行工作并及时掌握进展情况;3、协助配合南昌水业集团完成人员招聘工作并在招聘时提出试运行期间的工资标准;4、为南昌水业集团派驻人员开展工作提供便利;5、为试运行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6、双方协商确定的其它工作。由南昌水业集团公司承担试运行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指导,直至通过验收。主要工作有:1、派驻管理及技术指导人员并对试运行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和指导;2、招聘并培训操作人员;3、训化或提供菌种;4、化验进出水指标;5、拟制规章制度; 6、双方协商确定的其它工作。三、时间节点与工作安排在10月15日前开始启动试运行工作,试运行周期为10月15日-11月30日。具体时间及工作要求如下:(一)在10月15日前,厂区建设基本完成,基本满足试运行条件。1、10月9日前,完成厂区所有地砖铺贴;2、10月10日前,除挡土墙重建施工影响部分,基本完成厂区道路和地面砼的浇捣;3、10月12日前,除保证挡土墙重建施工通道,基本完成围墙的砌筑;4、10月12日前,安装好返修水泵等设备;5、10月12日前,全面完成水电安装、厂区电缆埋设,厂区各个单体确保通电;6、10月13日前,完成厂区各个单体排查消项工作7、10月15日前,基本完成单机调试。(二)10月15日前,完成污水处理厂预估建设成本并测算出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相互交流意见。(三)10月20日前,根据交流意见,确定出让总价和调整好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签定好分合同。 (四)10月15日-20日,完成试运行人员招聘,建章立制。(五)10月20日前,完成试运行办公设施的采购并到位(化验设备、药剂、器皿等由省统一采购,时间不详)。(六)10月21日-11月30日,完成试运行招聘人员的培训并跟班作业。(七)10月31日前,挡土墙重建完工。(八)11月10日前,完成厂区受挡土墙重建影响工程量和厂区绿化工程。(九)11月20日前,完成土建、消防、安全卫生、环保的单项验收;基本完成联机调试(自动化控制)。(十)11月30日前,完成试运行。四、试运行条件污水处理设施试运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截污干管全部接通且进水量不低于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的60%,进水水质不低于设计值的50%(拟先由县环保局检测);2、各工艺构筑物进行了闭水试验,质量、功能都符合设计要求;3、各工艺设备进行了单机试车和联运调试,达到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 4、各池体构筑物、工艺管道进行了现场检查和清理,无阻塞物和妨害运行的其他因素。五、试运行的人员配置和培训1、组织管理及技术指导人员:由南昌水业集团派驻1至2人;2、操作人员:由南昌水业集团在我县招聘并负责培训(县国资局协助),人员为7人,其中:运行操作人员4人,机电人员及维修人员2人,化验人员1人。以上三种岗位工作人员在试运行阶段全部先到运行岗位跟班接受培训并倒班,能熟悉全厂工艺。试运行期间工资由县资产经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户支付,标准为人均800元/月,待试运行结束,考核通过后再由南昌水业集团定岗定薪,签订用工合同。六、有关要求(一)抓紧时间,统筹安排。创新思路,统筹安排施工、试运行和竣工验收工作,必要时可先按试运行条件完成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然后边试运行、边完善附属设施建设、边进行单项验收准备。(二)加强沟通,形成合力。提前筹划,提前安排,认真做好衔接工作。要本着有利于试运行的原则,县有关部门与南昌水业集团要多沟通、多协商,及时有效的解决试运行中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