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1 MB
  • 10页

中介评议系统试运行操作方案(拟)

  • 10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中介评议系统运行方案中介评价系统从2012年11月8日开始试运行,11月20日前录完已收集的中介信息。根据试运行情况,现制定中介评议系统运行方案:一、系统正式运行前准备工作(一)熟悉系统中介评议系统是嵌入行政审批系统中,在办理涉及中介机构行政审批事项前,须先使用该系统对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评议。中介评议系统使用方法见附件一。(二)录入中介机构信息1.中介机构信息的录入权限统一集中在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具体操作科室由协调科、管理科负责,在系统正式运行之前统一录入到系统中,设置关联相关事项与中介机构;2.遇到新增事项,由相关窗口联系协调科(电话:2625325)、管理科(电话:2626701)及时从后台系统录入,并由管理科统一做好新增中介机构登记备案。(三)培训说明1.后台操作人员培训,熟悉新增中介机构的录入途径(工具栏—工具—系统配置—中介管理—新增中介机构)、中介评议数据(中介机构评议统计表、10 各部门审批事项涉及中介机构统计表等两个表)的导出,并形成月度报告;1.窗口工作人员培训,熟悉中介评议系统的使用。A.中介评议系统的评议人:涉及中介机构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人;B.中介评议系统的操作程序:窗口工作人员口头告知须对申请人代办的中介机构进行评议,选择行政审批事项—点击(进入)中介评议系统界面—录入评议人(申请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确认(点击)“请对本办件的代办中介评价”—评议人评价—退出中介评议系统。C.注意:凡是涉及中介机构的事项必须先进行中介机构评价,才能进行对应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一、系统正式运行系统正式运行中,涉及新增中介机构的,由协调科、管理科录入,并由管理科将新增中介机构信息登记备案;由协调科提供技术支持。二、系统正式运行后的常务工作(一)上班期间,每天下午4点,由管理科登陆后台系统统计当日评议数量,并检查是否出现异常评议(基本满意、不满意等其他情况),及时与相关评议人联系,了解异常评议原因并将情况反馈给具体中介机构,共同商讨解决方案;(二)每月月末,导出本月中介评议报表并完成报告,报送领导。10 附件一:政务服务通用软件中介管理使用说明中介管理功能主要分为:中介信息管理、中介与审批事项关联、中介评价以及中介评价管理四个部分。一、中介信息管理主要包括中介信息录入、修改和删除功能。(一)中介信息录入1、登陆政务服务通用软件2、由“工具》系统配置》中介管理”进入中介管理界面。10 3、添加中介信息。点击“添加”按钮,填写好代办中介基本信息,单击保存按钮,实现中介单位信息的添加。(一)中介信息修改选中单位,双击进入修改界面。10 填写信息,单击保存即可修改。(一)中介信息删除选中待删除信息,单击删除按钮。10 一、中介与审批事项关联(一)由“工具》系统配置》审批目录”进入审批目录列表。(二)选中需关联中介单位的审批事项,双击进入审批事项设置界面,选择代办中介。10 (三)单击添加按钮,勾选需关联的中介单位。单击确定,保存关联信息。一、中介评价10 (一)新建申请并保存申请信息。(二)单击中介评议。(三)填写评价人信息,选择中介单位,单击“请对本办件的代办中介评价”。10 一、中介评价管理(一)由“工具》系统配置》中介管理”进入中介管理界面。(二)点击“查询所有评议”。显示本政务所有中介单位的代办评价。10 (二)点击“查询所有评议”。显示本政务所的评价评价结果为不满意的中介单位办件列表。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