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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陷性黄土铁路路基病害整治技术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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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陷性黄土铁路路基病害整治技术的研究1、黄土铁路路基概况在我国西北、华北广大黄土地区,分布着数条铁路干线,主要有陇海线、宝中线、兰新线、宝兰线、兰青线等等。黄土一个显著的特点是在天然状态下,未受水浸湿的黄土具有较高的强度,较小压缩性,但当遇水浸湿后,由于黄土大孔隙结构的破坏,产生了湿陷变形。黄土的湿陷性和它本身所具有的大孔隙结构及其所含的易溶盐等化学物质成分有关。大孔隙结构的四周由于有可溶盐浓缩所形成的胶结物质的存在,增强了土粒间抗滑移的能力,阻止了土体在上覆自重压力下的压密。另外,由于碳酸钙等物质的胶结作用,使颗粒间的联结强度增加,因而在天然含水量状态下,未受水浸湿的黄土具有较高的强度,较小压缩性。但当黄土受水浸湿后,结合水膜增厚,结合水联结消失,颗粒四周的胶结盐类也溶于水中,因此颗粒间联结强度降低,在上部建筑物荷重作用下,大孔隙结构破坏,颗粒滑向大孔隙,孔隙体积减小,土体被压密,黄土则出现了湿陷变形。黄土路基病害在行车速度不太髙,行车密度不大,列车轴重较低时并不显得十分突出。但随着列车朝高速、重载方向发展时,在黄土铁路路基中,作为直接承受行车及 轨道荷载作用,直接受到降雨影响的路基基床,尤其是基床表层部分,所产生的病害所造成的不利影响非常突出。2、湿陷性黄土路基防治的基本方法2.1整治黄土路基病害的国内外动态为了提高用湿陷性黄土修筑的铁路路基工作性能,提高其抗变形能力,提高基床表层土体稳定性,对黄土路基基床进行改良和病害整治是必须的,国内外都对此开展了大量研究。由于黄土的湿陷性,使得路基产生了差异沉降,建筑物遭到了破坏。针对既有建筑物所出现的这种事故,要对路基进行处理,必须分两步进行。首先应找出使路基土湿陷的水源,截断水源;其次必须对已经湿陷的路基进行加固。采用经济、可靠的加固手段,使路基土的湿陷变形停止、承载力满足上部结构荷重的要求。软弱路基的处治方法许多,如:“换土、碎石桩、旋喷桩、灰砂桩以及加入土工格栅等。这些方法主要用于结构物以及公路、铁路路基在修建之前对软弱路基进行预先处治。但是对于铁路路基修筑之后,特别是道路通车数年之后,发现因软弱路基的原因使路基下沉、线路几何尺寸难以维持,在这种状态下,对路基下的软弱路基进行处治是非常困难的,尤其是对于像天兰线这样车流密度很大的铁路干线, 采取通常的处理方法处治,需要中断行车,而且要大范围破坏道床结构,是不可行的。2.2劈裂压浆法加固黄土路基基床基本原理由于路基长,工程地质条件千变万化,而且机具、材料等条件也会因地区不同而有较大差别。因此,对每一具体线段都要进行细致分析,从路基条件、处理要求(包括处理达到的各项指标、处理范围)、工程费用、材料、机具等诸多方面进行考虑,以确定合适的路基处理方法。铁路的路基处理不同于其它建筑物地基的处理,铁路路基处理主要是全部或部分消除其湿陷性。对非自重湿陷性黄土路基,如基础下路基处理厚度达到压缩层下限,或达到饱和的自重压力与附加压力之和等于或小于该土层的湿陷起始压力,就可以认为路基的湿陷性全部消除。对自重湿陷性黄土路基,由于路基的湿陷量和湿陷变形与自重湿陷性土层的厚度、浸水面积有关,而与压缩层厚度无关,所以必须处理基础地面以下的全部自重湿陷性黄土层。在非自重湿陷性黄土路基上,对I级湿陷性黄土一般不需要路基处理。对于II级处理厚度为1.0〜1.5m,如处理厚度小于1.0m时,湿陷性仍要危及构筑物或线路安全。对于III级湿陷性黄土,处理厚度为1.0〜2.0m,IV级应为2.0〜 3.0ino此外,应根据土层的湿陷性系数的分布情况,湿陷性黄土层的厚度等具体情况,适当增加或减少处理厚度。本文结合陇海线整治湿陷性黄土路基病害的具体工程实例对劈裂压浆法加固黄土路基基床的工程应用进行了分析研究。劈裂压浆是利用路基的最小主应力面和堤轴线方向一致的规律,以土体水力劈裂原理,沿线路纵向布孔,在压浆压力下,以适宜的浆液为能量载体,有控制地劈裂路基,在路基形成密实、竖直、连续、一定厚度的浆液防渗固结体,同时与浆脉连通的所有裂缝、洞穴等隐患均可被浆液充填密实,从而提高基床表层土体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