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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秀屿区工业大道两侧公共绿地新增乔木种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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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秀屿区工业大道两侧公共绿地新增乔木种植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随机抽取法试行范本(2010年版)招标项目名称:莆田市秀屿区工业大道两侧公共绿地新增乔木种植工程招标编号: 诚实招标莆字(2011)第(076)号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发出日期: 2011年4月33 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开标、评标及定标(五)授予合同(六)标后管理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第六章工程预算价文件33 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莆田市秀屿区工业大道两侧公共绿地新增乔木种植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秀屿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莆田市秀屿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工程建设规模:约29万元;2)招标范围和内容:详施工图纸并结合工程预算书;3)工期要求:总工期:1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为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内莆田市园林绿化工程工程施工预选专业承包商名录中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招标文件的获取6)招标人自2011年4月8日起在秀屿建设信息网(http://www.xyjsw.com.cn)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秀屿建设信息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7)投标人需要书面招标文件和招标图纸的,请于2011年4月8日至2011年4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荔城北大道119弄27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100 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8)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秀屿建设信息网上下载的为准。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5.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建设工程投标实行预交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莆招投标办[2010]5号文件的规定预缴投标保证金。33 1.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4月14日9时20分,提交地点为:秀屿区城建监察大队二层会议室(华福门往里50米左右)。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2.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人同时在秀屿建设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3.联系方式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地址:莆田市秀屿区中晖商业广场南区19号2-3层,邮编:351146;电话:0594-5852219传真:0594-5863899;联系人:沈先生。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北大道119弄27号,邮编:351100;电话:15960501956传真:0594-2671278;联系人:郭先生。33 第二章投标须知(一)总则1.招标项目说明1.1项目名称:莆田市秀屿区工业大道两侧公共绿地新增乔木种植工程1.2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1.3建设规模:约29万元1.4招标范围:详施工图纸并结合工程预算书1.5资金来源:自筹1.6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2.招标项目的工期和质量标准2.1本招标项目的定额工期为/日历天,招标人要求招标工期不超过10日历天。中标人如不能在招标工期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每日500元向招标人缴纳逾期竣工违约金;提前完成,每提前一天,招标人按每日/元奖励中标人。2.2招标项目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3.投标人的资格及资质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3.2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3.3投标人须是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内的莆田市园林绿化工程工程施工预选专业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但装修、幕墙、智能化、钢结构、消防、环境等专项工程的除外;(3)为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有隶属关系的;(8)公司级领导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级领导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3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被县区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4)被县区级及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录不良行为,并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莆田建设信息网或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告,处在公告明确限制投标期限内的。4.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成为中标人。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上述费用。6.现场踏勘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中介绍的招标项目相关情况,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6.2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招标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与之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7.分包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违法转包、分包。中标人确需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本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工程预算价、图纸、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9.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可从秀屿建设信息网(http://www.xyjsw.com.cn)上下载招标文件,需要书面招标文件或图纸的,可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购买。10.招标文件的制定依据本招标文件依据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莆田市人民政府莆政综[2009]114号文、莆政综[2009]115号文、莆招投标办[2009]17号文件制定。本招标文件如存在未尽事宜之处,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莆政综[2009]114号文、莆政综[2009]115号文执行。11.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11.1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的,或认为工程预算价的工程量存在差错或漏项、材料和设备的单价存在误差、工程取费费率出现差错的,可在2011年4月12日17:00前33 直接向招标人提出疑问。11.2对于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包括质疑的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招标人将认真答复,确属不合理条款或存在差错的将在答疑时予以删除、修改。11.3经招标人核实确认,工程预算价中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1%(含±1%)以内、且造价不超过1000元的,可不予调整工程量,投标人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1%(含±1%)以内、但造价超过1000元,或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1%的,招标人将进行修正。对于工程预算价中的材料和设备的单价存在误差、工程取费费率出现差错的,招标人一并予以修正。经修正后的工程预算价作为招标答疑内容的组成部分一并公布。11.4招标人将在2011年4月13日前,在秀屿建设信息网上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12.工程预算价和工程发包价12.1工程预算价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预算价为284322元(人民币)。12.2工程发包价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发包价按以下公式计算:工程发包价=工程预算价×(1-工程预算价下浮率),为235987元(人民币)。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预算价下浮率为17%。13.工程预算价的编制13.1工程预算价的编制依据13.1.1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版);《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版);13.1.2《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版);13.1.3《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13.1.4闽建筑[2005]15号文件《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2003)版利润率的通知》;13.1.5闽建筑[2005]25号文件《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2003)版建筑工程管理费的通知》;13.1.6闽建筑[2007]4号文件《关于调整〈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安全文明施工取费标准和使用办法的通知》;13.1.7闽建筑[2007]15号文件《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13.1.8闽建筑[2009]3号文件《关于停止计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和工程定额测定费的通知》;13.1.9闽建筑[2009]38号|关于发布《外墙悬挑式翻转钢管脚手架等30项补充定额》的通知13.1.10闽建筑[2010]27号《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取费标准的通知》。13.1.11闽建筑[2010]43号文件《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13.1.12苗木价:参照苗木市场询价;13.1.13材料、设备的预算价格:33 1)材料、设备的预算价格按2011年第2月份上旬《福建工程造价信息》或市场询价计价;2)市场询价的材料预算价格,在招标文件或招标答疑中确定。3)招标文件对部分主要材料、设备指定多种备选品牌的,该部分材料、设备的预算价格按照各品牌材料、设备信息价中最低的价格计价。13.1.14机械台班费用按福建省建设厅发布的《2010年第4季度福建省机械台班单价》计价;13.1.15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文件;13.1.16……13.2工程预算价发布的内容:(1)工程项目造价汇总表(只一个单项工程可不编制);(2)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只一个单位工程可不编制);(3)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5)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1)暂列金额明细表;2)计日工表;3)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6)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7)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含定额);(8)设备清单与计价表;(9)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1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计算表;(11)甲供材料价格表;(12)主要材料项目与价格表;13.3税金税率和工程排污费取费标准13.3.1本招标项目税金税率:_3.381%13.3.2工程排污费取费标准:___/13.4暂列金额和总承包服务费13.4.1本招标项目不设暂列金额。13.4.2本招标项目总承包服务费计算办法:___/______13.5劳保费用及意外伤害保险费13.5.1本招标项目劳保费用暂按甲类计算。13.5.2本招标项目意外伤害保险费费率:0.19%13.6风险范围及风险包干系数13.6.1计入工程预算造价的风险包干系数:2%13.6.2本招标项目考虑的风险范围:1)工程量清单核对澄清之后,仍有错、漏,导致工程预算价不准确的(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进行核对工程量清单的);33 2)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主要材料(设备)价格与编制预算价时采用的信息价相比,上涨或下跌幅度在10%以内(含10%)的;3)施工期间除主要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价格变化的(主要材料指招标人工程预算价的主要材料项目表中所列的材料);4)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变化而采取临时措施的;5)人工、机械费价格变化的。13.7其他工程预算价的格式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福建省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格式。14.主要材料、设备要求14.1招标人所需材料、设备,同等条件下优先在省级部门公布的甲供或甲控供应商名录中选择具体供应商。14.2投标人在施工时必须选用招标文件指定的备选品牌。14.3本工程选用的主要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标准、品牌如下:……(三)投标文件15.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1)投标承诺函(2)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一览表;(3)企业及人员的证书、证件复印件16.投标有效期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7.投标保证金17.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建设工程投标实行预交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莆招投标办[2010]5号文件的规定预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是否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最新发布的投标企业预缴保证金的金额为准。未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其投标文件。17.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7.3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因中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5)中标人放弃中标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3 18.投标文件的编制18.1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编写。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投标文件格式的备注或说明,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其中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如有必要也可以增加附页。18.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程发包价、招标工期、质量要求、投标有效期、项目管理人员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18.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或复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18.4投标文件正本的份数为一份,副本的份数为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9.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并在封套的密封口上加盖单位章。封套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封的完整性负责,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会上不再对文件包装的完整性进行查验。20.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递交截止时间20.1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秀屿区城建监察大队二层会议室(华福门往里50米左右),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是:2011年4月14日9时20分。20.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四)开标、评标及定标21.开标21.1开标会定于2011年4月14日9时20分在秀屿区城建监察大队二层会议室(华福门往里50米左右)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行政监督部门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如是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21.3资格审查小组招标人不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等3人以上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21.4开标程序:(1)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2)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33 (3)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名单,若投标人少于15家(含15家)的,则所有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若投标人多于15家,则在资格审查前随机抽取10家进入资格审查程序,未抽中的,退出资格审查和中标人抽取程序。以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号对应代表该投标人,由招标人代表当众抽取10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未抽中的不进入评标程序。(4)主持人宣布进入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5)查验投标人代表的身份、投标人的资格。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2)投标人代表未按投标须知第21.2款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有效个人身份证明的;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的;4)投标人不属于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内莆田市园林绿化工程工程施工预选专业承包商名录中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6)宣读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记录。宣读内容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程质量、工期、项目经理姓名及其它必要的内容。22.评标22.1资格审查小组审查投标文件,确定进入公开抽取中标人程序的合格投标人名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废标处理,不得进入随机抽取程序:22.1.1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2.1.2投标承诺函未按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编制、填写内容或签署、盖章的;22.1.3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22.1.4具有投标须知第3.4条情形之一的。22.1.5投标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配备不满足招标文件附表1及备注的评审标准要求的;22.1.6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企业及个人的证书、证件等复印件或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23.确定中标人23.1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家中标人。23.1.1按提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每个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公开抽取、登记代表该投标人号码,并当众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23.1.2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一个号码,该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23.2招标代理机构撰写开标情况报告,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签字确认后存档。23.3经过审查,若只有一家合格投标人的,招标人可以直接选择该投标人为中标人。24.中标通知和中标公示24.1在评标结束后2日内,招标人应根据评标结果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24.2招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的3日内,将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中标价、项目经理姓名(包括建造师等级和注册编号),在秀屿建设信息网站公示。25.附则33 25.1在评标定标过程中,投标人须准备好与投标有关的证书、证明资料原件随时备查,如有必要,招标人将要求投标人在一个小时内提交证书、证明资料原件核对,投标人不能按时提交的,资格审查小组可以对有疑议的资料复印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25.2在评标过程中,资格审查小组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项目经理须在一个小时内到达评标地点,向资格审查小组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资格审查小组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五)授予合同26.签订合同26.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开标后5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6.2中标人应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3天内进场施工。26.3招标人应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15天内将施工合同提交建设行政监督部门备案。26.4中标人不按期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27.履约担保中标人在签定施工合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应采用现金的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中标人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项目并通过竣工质量验收后,凭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申请返回履约保证金。(六)标后管理28.标后管理本招标项目的标后监督管理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09〕115号)文件规定执行。33 附表1: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配备评审标准项目内容评审标准项目管理班子配备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通过年审有效。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且目前必须无在建工程。其他人员其它人员配备至少应达到下列要求:职位最低数量要求(人)职称、岗位资格要求备注项目技术负责人1园林或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1取得园林绿化专业上岗证经年检合格质检员1取得园林绿化专业上岗证安全员1取得园林绿化专业上岗证材料员1取得园林绿化专业上岗证造价员1取得园林或市政专业造价员证或造价工程师证……备注:上述施工管理人员不能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施工管理岗位;对上述施工管理人员的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详细要求。33 第三章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详施工图纸并结合工程预算书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自筹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详施工图纸并结合工程预算书  第三条合同工期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发包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通知承包人开工的日期。完工日期:承包人实际完工的日期。若需整改后才能达到完工质量要求的,应为完成整改内容的日期。  竣工日期:养护期满,承包人竣工并通过竣工验收的日期;若需整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质量要求的,应为承包人整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并通过竣工验收的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自开工之日至完工之日止,包含完工验收不合格整改期限)。养护期总日历年数壹年(自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一年;若整改后完工的,自整改完工之日起算一年)。  第四条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第五条合同价款 中标价:人民币元(¥元)按企业劳保核定卡(类)计算,应核减¥元合同价:元(¥元)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金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元(¥:元),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凭工程完工验收合格证明单退还。  第七条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33   3、招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第九条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十条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3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详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按通用条款2.1执行。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筑工程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承发包价格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福建省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及现行的有关国家和本省建筑法规、规章。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执行建设部和本省颁布的所有现行规范和标准,若上述标准和规范做出修改时,则以修改后的新标准和规范为准。养护质量标准在参照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执行莆田市园林管理处《绿化工程养护管理暂行规定》和《绿化工程养护考核办法》。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以施工图纸说明要求为依据。  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签订后3天内提供5套施工图。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不得向与施工无关的第三者提供。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33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监理单位除按规定和本合同内容以及招投标文件确认的材料产品项目进行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的控制管理外,还对承包人通过本施工合同及投标文件确认的技术、管理、主要人员以及投入的主要设备情况和材料的数量与质量进行监理。承包人无论何种原因以书面形式提出调整主要工程技术人员、调换主要材料、品种、规格、质量、数量、重量或技术参数等,均须取得监理单位和发包人代表的书面许可。发包人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承包人。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工程师职权:在施工现场,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发包人的权利、义务和工作。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项目经理(建造师)姓名:职务:建造师承包人应按投标文件所列的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如有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时到岗到位,其他技术管理骨干(“五大员”)应按工程施工需要及时到位。  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按工程招投标和设计要求提交施工场地,并向承包人发开工通知书。开工日期按发包人通知的具体开工日期为准。(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发包人通知的具体开工日期后5天内提供已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发包人不提供水源和电源接头,承包人须自行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开工前满足施工机械和车辆通行。(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进行现场交底。(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五天内。(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年月日(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主要做好协调工作。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33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5天向发包人报送已完成的工作量报表和下一步的施工进度计划表。(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过程中,承包人应:①、时刻关注和采取适当措施保障所有在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现场施工应当保持有条不紊,避免上述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②、为了保护本合同工程免遭损坏,或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在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工程师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应负责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责任。(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相关条款执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工程施工及工程养护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己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养护期满并经验收合格后产品交付给发包人使用之日起由发包人自行保护,发生费用由发包人承担。(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应当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采取适当措施予以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应负责整个场地的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垃圾应按现场工程师的要求堆放,并按要求负责清运,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①、为确保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履行承包人投标时的承诺,承包人保证按照经甲方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派出投标时承诺拟派出的现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做好工程各项施工工作。若承包人不履行承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其全部责任和损失由承包人承担。②、承包人应负责已完工部分工程的保护工作;应做好防雷电、防火等的安全防护工作;承担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治安、环境卫生、计生、外来人员暂住手续等管理工作和相关费用;若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③、承包人若发现合同图纸或工料规范之内或互相之间有任何差异,须立刻以书面通知发包人,说明差异之处,而发包人须给予指令。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年月日。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承包人递交的报告后2天内。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3.工期延误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需发包人现场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签证同意。①、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准时完工,如有延误,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35.2款进行处理。②、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顺延,由发包人出具书面通知予以确认。③33 、完工验收不合格,整改期限累计计入工期,若超过工期,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35.2款进行处理。四、质量与验收本工程施工及验收执行标准按照CJJ82-199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福建省城市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养护质量标准在参照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执行莆田市园林管理处《在建绿化工程养护管理暂行规定》和《在建绿化工程养护考核办法》。工程质量为合格。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验收规范规定执行。19.工程试车19.5试车费用的承担:/五、安全施工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各种必要的安全防护,并负一切安全责任。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确定。(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整合同价:⒈按规定需要调整劳保费用的;⒉地质变化、非中标人原因的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的;⒊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主要材料价格涨跌超过10%的;⒋非中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期间主要材料价格及相关措施费用上涨的。(3)发生工程量增减,按下列办法计算相关费用:①、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⑴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发生工程量增加,其增加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招标人工程预算价中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本工程下浮率)⑵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发生工程量减少,其减少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招标人工程预算价中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本工程下浮率)⑶不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照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颁布的施工期间的消耗量定额、费用定额、材料(设备)信息价或市场价及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不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本项规定计算的综合单价×(1-本工程下浮率)⑷若定额缺项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会同工程预(决)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报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33 定额缺项单价(或议价)=经双方确认的单价×(1-本工程下浮率)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⑸本工程下浮率=17%。②、材料变更的价格确定⑴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属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根据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与下浮率的乘积计算。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价格=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1-本工程下浮率)⑵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属招标人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其价格按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介公布的建设工程施工期间材料(设备)单价与本工程下浮率的乘积计算。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价×(1-本工程下浮率)⑶拟变更不用的材料(设备),其价格按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与本工程下浮率的乘积计算。拟变更不用的材料(设备)价格=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1-本工程下浮率)⑷上述发布媒介没有公布的材料(设备)单价,按招标人、中标人、监理单位三家共同询价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备案后的价格乘以本工程下浮率计算。23.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4.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25.工程量确认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承包人应每5天向工程师送交已完成工程和进度报表。最终工程量的确认以实际验收工程量为准。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1、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本工程经完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支付至合同价的50%工程款(含预付款),工程养护期满六个月后再支付到实际完成工程总造价的30%。2、工程余款在工程养护期满一年验收合格后经有关部门审核后一次性付清。3、工程款全部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33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八、工程变更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经发包人和设计单位批准后,可进行设计变更,承包人不得无故拒绝。施工单位在没有接到发包人的变更书面材料,不得自行变更。九、工程验收与结算32.0完工验收完工验收:自本工程完工之日起3天内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工验收报告、完工图纸三套及内业资料,15天内,建设单位对已完工程进行完工验收。验收达到合格后,自完工之日起算管养期;验收不合格,甲方责令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到位后再次进行完工验收,合格后自整改完工之日起算养护期。整改期计入工期,若超出工期,按照本合同条款专用条款35.2条进行扣款。32.竣工验收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图及内业技术资料叁套。竣工验收时间:绿化工程管养一年后由承包人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在15天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32.竣工结算工程竣工结算时间:工程竣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竣工结算编审: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33 工程竣工价款结算及审查期限: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应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索赔价款结算:发包人、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受损方按合同约定提出索赔,索赔金额按合同约定支付。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总工期每延误壹天罚款500元,由发包人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抵;误期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款的100%;总工期累计延误达到30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按合同价的30%支付给发包人违约金。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工程竣工验收时未能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则承包人应当按照有关验收部门的要求整改,使其达到《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规范》的标准和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范有关规定的质量要求;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发包人不支付承包人工程款。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①、因承包人不按施工设计图纸施工或违反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或施工工艺不合格等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返工、补救、整改或重建,其全部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②、工程违约分包处理。本工程不允许承包人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和违法分包。如承包人将工程进行转包或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或违法分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其出场,同时承包人应按合同价的30%支付给发包人违约金。③、承包人如因遭发包人解除合同时,应立即停工,负责遗散工人并将现场施工材料、工程用机具和设备等转交由发包人全权使用。无论发包人自理或改由其他承包商施工,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全部工程完工后进行结算,并解除合同,但发生其他赔偿事件,发包人仍依法向承包人要求赔(补)偿而不受上述约束。  37.争议37.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时,有双发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1、2__种方式解决:(1)提交莆田市秀屿区建设局调解;(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33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本工程不得分包。分包施工单位为:/  39.不可抗力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气象、地震部门公布以及县级以上政府公告不允许施工的日期为准,不能明确区分某事件是否为不可抗力的,以权威部门的认定为准.  40.保险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工程险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2)承包人投保内容:第三者责任和意外伤害保险及应办理的相关险由承包人负责,其费用已含在工程造价中。  41.担保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在签订合同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人民币元(¥:元)的履约担保金。履约担保的方式为:以现金形式汇入发包人指定的账户。履约担保和低价风险金有效期截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6.合同份数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本工程《合同》正本贰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壹份。副本拾份,发包人执捌份,承包人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7.补充条款(1)承包人若未能在发包方要求的时间内完工的,发包方有权雇用他人执行该项工作,并向其支付相关费用,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承包方全部承担。(2)若发包方不能一次性提交全部施工场地,则按照分段完(竣)工、分段验收的方式进行分段结算、分段付款。33 第五部分技术规范1.范围本节《技术规范》包括与合同管理有关的承包商应承担的一切义务,同时也包括承包商按照合同进行施工时应负的责任,它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或增加。2.参照标准2.1本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参照标准如下:(但不限于此)CJJ/T82-9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2苗木产品的规格、质量、检验和验收要求,及标志、掘苗、包装、运输、假植或贮存等的参照标准:GJ/T24-1999城市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及相关规定3.本工程采用技术规范包括:3.1工程设计施工图纸;3.2工程量清单;3.3对本项目的施工要求、养护要求和质量标准;3.4房建及绿化工程的技术规范;3.5现行国家通用的园林绿化施工技术规范。4.工程项目乔木、灌木、草和花卉(以下统称植物)的采购、场地面层平整、客土回填、施基肥、种植苗木支撑以及管养等。5.绿化的主要植物的品种及其规格绿化的主要植物的品种及其规格详见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方案平面布置图,当工程数量表的规格和数量与方案设计图有出入时,以设计图为准。6.工程造价及结算详见合同专用条款7.竣工验收本绿化工程由招标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8.合同实施8.1合同实施期间,承包方应做到包施工全部工序、包养管保活、包施肥、包治病虫害、包运输、包苗木包装装卸、包浇水、包苗木应需的土砂换填、包工程使用的一切工具器械、包苗木质量合格等,工程按时交付发包方。8.2在养护期间,承包方应按时除杂草、松土、施肥、浇水、修剪、防治病虫害、补植丢失损坏或枯死的植物,防范牲畜和人为的破坏,保护表土,清除垃圾。8.3承包方应自行办理在公共道路上使用施工车辆的特殊许可证,并承担有关费用;自行承担过桥、过路费。8.4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与土建施工相抵触时,承包方应主动和土建或房建承包人进行协调,在协调不成时应及时向工程师报告,并按工程师的要求调整施工计划。8.5承包方应在完工验收后立即从工地将多余的设备、苗木、垃圾以及多余的临时设施移走,并使现场保持整洁。8.6在养护期间,承包方应对养护人员和养护机械的安全负责。9、施工要求33 9.1运至现场的植物应是合格品,外观应显出正常健康的茁壮状态,树型端正,无病虫害,所选用的植物应是苗圃生长的。9.2在种植前,应严格按合同要求和各类植物的生长要求做好整地挖穴、改土、回土、施肥、浇底水等准备工作,施工时要加基肥,经工程师验收合格后,进行种植。9.3植物在栽植后要立即浇水,第一次应彻底浇透,此后浇水时间由承包方根据植物特性自行确定。9.4乔木和灌木应在种植前酌情修剪部分叶子,以减少水分蒸发,确保成活率,树体高大的乔木应在种植后马上设立四个木桩支架和捆绑,支架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9.5草坪在铺植前必须经过水平测定,铺植前要拉纵横线,以保证不出现积水现象。9.6应根据所种的植物特性,确定植物的施肥要求、土壤要求,在缺少表土或表土厚度不足的地方应铺垫适于植物生长的土壤使用土壤厚度达到植物生长所必须的最低土层厚度。10、养护要求10.1定期除草松土。种植成活的草坪应每半个月除草一次并根据建设单位的通知组织除草工作,以防止杂草侵入。10.2花卉、灌木种植后应注意防治病虫害。当出现病虫害时应在48小时内进行喷药处理。10.3种植植物成活后,草坪、草花每1 .5个月施薄水肥一次;灌木每3个月追肥一次;乔木每半年追肥一次,所施的肥料以复合肥为主。10.4在养护管理期间,承包方应现场建立养护管理机构,对植物进行有效的管理,使植物保持良好的生长条件,达到植物全部成活,并随时补植丢失、损坏或枯死的植物。养管期间至少要进行1-2次的整型修剪使期达到合同要求。10.5在养管结束时,所种植的植物的株行距、苗木规格、生长状态符合合同和设计标准,并能完全定型保持良好状态。11、质量标准11.1交工验收时所有的乔木、灌木要树型完整、枝条、叶片茂密,球形的乔木或灌木球形高低应占整个高度的三分之二左右。11.2在进行交工验收时承包方应保证所有的植物全部成活(即全部树木、花卉、草皮、花草的成活率为100%),且能体现预期的设计景观效果。11.3所选用的草皮均应为卷身式草皮,购入的草皮密度至少能达到80%以上,草皮的规格为27×27cm,种植时每块草皮的间隔为2cm以内,竣工验收时草皮的纯度达到99%以上。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33 莆田市秀屿区工业大道两侧公共绿地新增乔木种植工程投标文件(本)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招标人: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编制日期:年月日33 投标文件目录1、投标承诺函2、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一览表3、企业和人员的证书、证件复印件33 1、投标承诺函致:{招标人名称}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招标编号}的{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招标文件,按照《莆田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预算价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贵方的发包价人民币(大写)元(RMB:¥元)作为中标价,并根据我司的实际劳保取费类别调整后的中标价作为签约合同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标准的要求承包本工程的施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补充通知及有关附件。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工期{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工程质量达到标准。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项目经理姓名)为本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该项目经理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任务。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6、我方保证拟派出的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到位。7、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签约合同价的10%的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提交现金。8、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9、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承诺函将构成约束双方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0、我方的投标文件是真实和准确的,若有弄虚作假的,愿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11、我方保证:我方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4款规定的任一情形。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3 2、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一览表岗位名称姓名资格证书名称及证号身份证号码项目经理建造师的注册编号: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33 3、企业及人员的证书、证件复印件须附上:1、企业证书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2、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证书复印件:1)项目经理须附上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复印件。2)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职称证书复印件。3)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须附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造价员应附上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复印件。4)所有管理人员须为投标人的在职人员,并以管理人员的执业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岗位证书上所署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相符为认定标准(若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中没有体现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不符的,须提供相该人员的社保(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证明或注册执业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的复印件)。5)上述人员的注册证书、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或经年检有效。6)上述人员的证书、证件、证明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章。33 第五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上述格式用于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时使用。33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招标人名称)的(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参加开标、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身份证号码: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上述格式用于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时使用。33 第六章工程预算价文件(另附)本文来自:bet365www.750303.comwww.821sf.com百姓网www.iozoe.combet365体育在线www.daj8.net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