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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9文明施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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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注意事项为保证宣武市政建设的顺利进行,保证安全生产、施工质量及进度要求,为展示施工单位良好的企业形象和精神风貌,结合我区少数民族聚居的特点,现对承建我单位投资的市政工程的施工单位提出以下文明施工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1.提供交通便利在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维持原有道路系统(包括车行和人行)的交通,如支搭便桥、修建临时导行道路等(不限于此),并设置必要的防护和照明设施,需要时还应派人看守,以维护社会交通的便利,保障社会交通的安全。施工单位不按上述要求采取措施而导致任何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其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对执行上述措施不力的施工单位,我方和监理工程师有权发出指令,限期整改。本项目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2.工程的照管与维护自开工之日起至签发工程交工证书之日止,施工单位应全面负责对本合同范围内已完和未完工程和将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设备的照管与维护,对任何工程及其任何部分的损坏、损失均应承担责任,并随时修复,保护完好。在保修期内,经批准进行的工作项目均应继续负责维护和修复工作,直至这些工作项目被我方和监理工程师认可为止。3.现有设施保护施工单位应遵守政府法令和有关专业部门的规定,对本合同段内的各类现有设施,在合同期内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加以妥善保护,确保其安全不受损害。施工单位要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现有设施及公共利益,防止产生不必要或可避免的干扰和损害。施工单位应采取各种适当的措施,防止其为实施本工程的任何运输损伤或毁坏所通行的任何公共道路和桥梁。施工单位还应负责养护由他修建和使用的用于出入现场的临时道路和桥梁。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复工作中的一切施工作业,均不得影响邻近建筑物,构造物的安全与正常使用,也不得干扰沿线群众的通行方便。4.现场保洁与清理在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保持现场清洁,不得出现不必要的障碍.各类设备和材料应妥善存放,并随时将废料,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设施清运出现场。在工程交工时,施工单位应从现场清除或运出其设备、剩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证整个现场和工程整洁,达到交工验收的要求。当施工单位未能按要求完成交工清理工作,业主可指定他人完成此项工作,其费用从施工单位的款项中扣除。5.保护环境与文明施工①在施工期间保护环境与文明施工将作为施工单位履约的重要方面。其核心是要求 施工单位尽一切可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施工给外界造成的各种干扰及不利影响,并使这种干扰和不利影响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②施工单位应在保护环境、减少各类施工产生的污染、现场施工管理、保护原有设施、提供交通便利、争取地方支持、沿线群众工作、保护文物等等各方面满足政府、主管部门、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规定和要求。③施工单位在执行本合同期内,必须严格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布的治理环境污染的有关条例,无论何种工作均应在卫生、绿化、噪声,粉尘污染、废弃物处理、材料运输、社会交通导行的围挡、维护、管理、保洁等方面(不限于此)满足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并承担上述所有费用。包括按有关规定应给予受工程干扰的沿线居民的补偿费用。④施工单位由于自身原因违反本条款有关规定,不按文明施工和环保的有关要求施工,由此引起的纠纷,后果及额外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我方和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应承担的上述责任与义务进行检查评定,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将按违约处理,除不能得到环境保护专项费用的金额支付外,还可能被扣以违约罚款。⑤为贯彻市政府“控制扬尘污染”的要求,施工单位应做到“控制扬尘污染”的要求至少应包括:施工现场周围设置硬质围挡;保证道路的清洁;垃圾渣土及时清运;施工土方覆盖;减少土方开挖面积和存留时间,严格围挡防止泥土流失等。上述保护环境和文明施工所采取的各种措施所涉及费用由施工单位负担,投标时在相关项目报价中充分考虑。6.劳动安全施工单位在整个合同期内对其为本合同工作的人员的人身安全负有全部责任。施工单位应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如安全规章、安全教育、安全措施)以保护所有人员(包括分包及雇用劳务人员)的安全,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施工单位应自行投保,以分散风险)。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实施抢救,同时迅速逐级上报。7.工地检查标准为进一步加大对工地和施工人员防控传染疾病的工作力度,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施工单位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和北京市防止传染性疾病有关的政策法规,切实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管理,改善施工人员的生活和居住条件,确保预防疾病和保证正常生产。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北京市创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公司二○○六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