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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北胶莱河新河蓄水防潮闸除险加固工程一至四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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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北胶莱河新河蓄水防潮闸除险加固工程(一至四标段)招标文件招标人:青岛市北胶莱河管理所(盖单位章)招标代理:青岛润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编号:PDZCZB1802078二〇一九年一月日114 目录第一卷第1章招标公告61.招标条件6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63.投标人资格要求64.招标文件的获取95.投标文件的递交9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97.发布公告的媒介98.联系方式9第2章投标人须知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总则192.招标文件213.投标文件224.投标235.开标246.评标257.合同授予25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69.纪律和监督27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8附表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29第3章评标办法301.一标段评标办法302.二标段评标办法323.三标段评标办法344.四标段评标办法37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3第1节通用合同条款431.一般约定432.发包人义务473.监理人484.承包人495.材料和工程设备53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547.交通运输548.测量放线55114 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5610.进度计划5911.开工和竣工(完工)6012.暂停施工6213.工程质量6314.试验和检验6515.变更6616.价格调整6817.计量与支付7018.竣工验收(验收)73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7520.保险7621.不可抗力7822.违约7823.索赔8224.争议的解决83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851.一般约定432.发包人义务473.监理人484.承包人495.材料和工程设备53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547.交通运输548.测量放线55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5611.开工和竣工(完工)6012.暂停施工6213.工程质量6314.试验和检验6515.变更6616.价格调整6817.计量与支付7018.竣工验收(验收)73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7520.保险7624.争议的解决83第3节合同附件格式93附表一:合同协议书90附表二:履约担保91附表三:预付款担保函92第5章工程量清单97114 1.工程量清单说明972.投标报价说明97第5章工程量清单1171工程清单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2投标报价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卷第6章图纸(招标图纸)136第三卷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138第四卷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143投标文件封面及目录144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46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48三、授权委托书149四、投标保证金150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50六、技术标书152七、项目管理机构表159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161九、资格审查资料162十、原件明细162114 第一卷114 第1章招标公告青岛市北胶莱河新河蓄水防潮闸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岛市北胶莱河新河蓄水防潮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青发改农经审【2016】4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青岛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青岛市北胶莱河管理所,招标人为青岛市北胶莱河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青岛润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青岛平度市新河镇,北胶莱河干流桩号75+775处,北距烟潍公路(即206国道)600米,左岸为潍坊昌邑市卜庄镇姚家村,右岸为平度市新河镇驻地。新河蓄水防潮闸最大过闸流量为3690m3/s,工程规模为大(2)型,工程等别为Ⅱ等,主要建筑物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项目主要内容为对原闸拆除重建,新建20孔单孔宽度12米的平板钢闸门水闸一座,附带交通桥一座,原管理区改造一处。总工期25个月。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一标段为蓄水防潮闸主体工程;二标段为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制作与安装工程;三标段为管理区工程;四标段为工程质量检测。本项目一标段招标控制价12402万元;二标段招标控制价1742万元;三标段招标控制价407万元;四标段招标控制价62万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一标段施工资格要求:3.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1.2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6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水利工程及相近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若无法体现为专业的,则应提交其本人的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或壹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投标人拟派项目部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3.1.4依据鲁水建字(2014)18114 号文规定: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3.1.5同类工程界定:自2013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的合同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防洪工程或水闸工程或含水闸工程的新建、改建或除险加固工程施工。3.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1.7被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1.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3.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二标段施工资格要求:3.2.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3.2投标人必须具备大型及以上钢闸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2.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6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水利工程及相近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若无法体现为专业的,则应提交其本人的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或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投标人拟派项目部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3.2.4依据鲁水建字(2014)18号文规定: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3.2.5同类工程界定:自2013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的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钢闸门制作与安装工程施工。3.2.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2.7被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2.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3.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三标段施工资格要求:114 3.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3.2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3.13.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同时必须具备安全考核证书(安全B证),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6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建筑工程及相近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若无法体现为专业的,则应提交其本人的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或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投标人所报项目部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3.3.4同类工程界定:自2013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的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楼房工程施工。3.3.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3.6被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3.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四标段质量检测资格要求:3.4.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4.2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同时具有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等)质量检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拟投入本工程所有检测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固定人员。3.4.3依据鲁水建字(2014)18号文规定: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3.4.4同类工程界定:自2013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的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防洪工程或水闸工程或含水闸工程新建、改建或除险加固工程质量检测。3.4.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4.6被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3.4.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114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3.6本项目评审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如四标段投标人与一标段、二标段及三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具有经济利益关系(同一单位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下同),则四标段中不再享有中标的权利。注:同类工程界定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4.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无需报名,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下方自行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等有关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上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自行下载,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具体时间),地点为平度市北京路79-2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B309室(详细地址)。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青岛市北胶莱河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青岛润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新河镇北镇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经济开发区长江路17号上品广场1号楼1212室邮编:266700邮编:266700114 联系人:姜斌联系人:姜工电话:0532-87362301电话:0532-83300456电子邮件:/电子邮件:qdrundinggc@163.com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广州路支行账号:38163301040018306                         2019年1月日114 第2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青岛市北胶莱河管理所1.1.3招标代理机构青岛润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1.4项目名称青岛市北胶莱河新河蓄水防潮闸除险加固工程1.1.5建设地点位于青岛、潍坊两市交界的北胶莱河干流桩号75+800处,北距烟潍高速600m,左岸是昌邑市卜庄镇姚家村,右岸是平度市新河镇驻地。1.1.6现场管理机构待定1.1.7设计单位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1.1.8监理单位待定1.1.9代建机构待定1.2.1资金来源青岛市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工程位于青岛平度市新河镇,北胶莱河干流桩号75+775处,北距烟潍公路(即206国道)600米,左岸为潍坊昌邑市卜庄镇姚家村,右岸为平度市新河镇驻地。新河蓄水防潮闸最大过闸流量为3690m3/s,工程规模为大(2)型,工程等别为Ⅱ等,主要建筑物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总工期25个月。114 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一标段工程名称:青岛市北胶莱河新河蓄水防潮闸除险加固工程(一标段:蓄水防潮闸主体工程),计划工期25个月;二标段工程名称:青岛市北胶莱河新河蓄水防潮闸除险加固工程(二标段: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制作与安装工程),计划工期25个月;三标段工程名称:青岛市北胶莱河新河蓄水防潮闸除险加固工程(三标段:管理区工程),计划工期16个月;四标段名称:青岛市北胶莱河新河蓄水防潮闸除险加固工程(四标段:工程质量检测),计划工期25个月。1.3.2计划工期总计划工期:25个月各标段中标人统一的开工时间为2019年2月10日。一标段:总工期25个月。节点工期:2019年2月10日至2020年1月30日,完成左岸12孔水闸的土建主体工程建设任务,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10月30日,完成右岸8孔水闸的土建主体工程建设任务,2020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全面完成标段建设任务。2021年1月至4月,完成工程设备联合调试全部工作,具备下闸蓄水验收条件。二标段:总工期25个月。节点工期:2019年2月10日至2020年1月30日,完成左岸12孔水闸的制作、安装和调试任务,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10月30日,完成右岸8孔水闸的制作、安装和调试任务,2020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全面完成标段自动化控制设备等建设任务。2021年1月至4月30日,完成工程设备联合调试全部工作,具备下闸蓄水验收条件。三标段:总工期:16个月。节点工期:2019年2月10日至2020年4月30日,完成标段全部建设内容,并完成标段单项工程验收。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6月10日,完成标段交付使用验收工作。四标段:检测服务期25个月,至2021年4月,完成下闸蓄水验收前的全部检测任务,出具相关验收报告。1.3.3质量要求合格114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一标段: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6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水利工程及相近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若无法体现为专业的,则应提交其本人的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或壹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投标人拟派项目部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业绩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的合同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防洪工程(水闸)新建、改建或除险加固工程施工。信誉要求: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依据鲁水建字(2014)18114 号文规定: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二标段:资质要求: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备大型及以上钢闸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6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水利工程及相近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若无法体现为专业的,则应提交其本人的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或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投标人拟派项目部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业绩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的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钢闸门制作与安装工程施工。信誉要求: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依据鲁水建字(2014)18114 号文规定: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三标段:资质要求: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同时必须具备安全考核证书(安全B证),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6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建筑工程及相近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若无法体现为专业的,则应提交其本人的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或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投标人所报项目部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业绩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的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楼房工程施工。信誉要求: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依据鲁水建字(2014)18114 号文规定: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四标段:资质要求: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备水利工程(同时具有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等)质量检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拟投入本工程所有检测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固定人员。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业绩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的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防洪工程(水闸)新建、改建或除险加固工程质量检测。信誉要求: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依据鲁水建字(2014)18号文规定: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114 注:同类工程界定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条件1.9踏勘现场□组织☑不组织1.10投标预备会□召开☑不召开1.10.3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月日1.11分包□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不允许1.12偏离偏离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有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将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之日起9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一标段人民币捌拾万元整(小写800000.00114 元);二标段人民币叁拾肆万捌仟肆佰元整(小写348400.00元);三标段人民币捌万壹仟肆佰元整(小写81400元);四标段人民币壹万贰仟肆佰元整(小写12400元)。收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开户名称:平度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开户银行:青岛银行平度支行;银行账号:802590200955168。联系电话:0532-88335569保证金的交纳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编号(PDZCZB1802078)及标段。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平度市北京路79-2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B309室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9年月日开标地点:平度市北京路79-2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B309室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专家7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电汇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10%;交纳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平度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开户银行:青岛银行平度支行银行账号:802590200955168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4 10.1类似项目一标段类似项目:自2013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的合同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防洪工程(水闸)新建、改建或除险加固工程施工。二标段类似项目:自2013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的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钢闸门制作与安装工程施工。三标段类似项目:自2013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的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楼房工程施工。四标段类似项目:自2013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的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防洪工程(水闸)新建、改建或除险加固工程质量检测。注:同类工程界定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10.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份数:1;格式:PDF10.3原件☑提交□不提交114 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本招标项目设计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本招标项目监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9本招标项目代建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114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踏勘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114 1.10.2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需要招标人澄清的问题送达招标人。1.10.3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招要111.111.1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分包的内容,分包金额,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是否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投标人拟分包时,分包人应具备与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在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分包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协议、分包人的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人员、设备和业绩资料表、分包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1.12偏离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其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7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投标截止时间应相应114 延长。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应在1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通知。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通知后,应在1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通知。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8)资格审查资料(单独提交);(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5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5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保证金交纳金额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需交纳一标段人民币捌拾万元整(小写800000.00114 元);二标段人民币叁拾肆万捌仟肆佰元整(小写348400.00元);三标段人民币捌万壹仟肆佰元整(小写81400元);四标段人民币壹万贰仟肆佰元整(小写12400元)的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3.4.2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交纳,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否则其投标无效。账户信息如下:户名:平度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开户行:青岛银行平度支行账号:802590200955168联系电话:0532-88335569保证金的交纳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编号(PDZCZB1802078)及标段。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3.4.3.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要求撤回投标文件的,平度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文件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3.4.3.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平度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在中标通知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签订合同并完成备案后,由平度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3.4.4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4.4.1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3.4.4.2投标截止时间后退出招标活动的;3.4.4.3开标后投标人撤回全部或者部分投标文件的;3.4.4.4损害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的;3.4.4.5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3.4.4.6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故意哄抬报价、串标或者其它违法行为的;3.4.4.7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3.4.4.8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其它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3.5.1一、二、三标段应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3.5.1.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未办理三证合一)等材料的复印件;11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应附法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和社保证明材料,其中社保证明材料应从社会保障网打印并盖单位公章,并能体现上六个月的缴费情况属于投标单位(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由当地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证明);3.5.1.2“项目负责人员基本情况表”应附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身份证、国家注册建造师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其中社保证明材料应从社会保障网打印并盖单位公章,并能体现上六个月的缴费情况属于投标单位(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由当地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技术负责人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社保证明材料;其中职称证若无法体现专业的,则应提交其本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毕业证书或水利水利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其中社保证明材料应从社会保障网打印并盖单位公章,并能体现上六个月的缴费情况属于投标单位(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由当地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证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5.1.3投标保证金。3.5.1.4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人员)、项目经理(B类人员)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5.1.5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同类工程业绩3.5.1.6近3年(2015年-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表3.5.1.7施工、质检、造价、材料、安全等现场管理人员专业岗位证、社会保险证明其中社保证明材料应从社会保障网打印并盖单位公章,并能体现上六个月的缴费情况属于投标单位(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由当地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证明)。3.5.2四标段应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3.5.2.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未办理三证合一)等材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应附法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和社保证明材料,其中社保证明材料应从社会保障网打印并盖单位公章,并能体现上六个月的缴费情况属于投标单位(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由当地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证明);3.5.2.2投标保证金。3.5.2.3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同类工程业绩3.5.2.4近3年(2015年-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表3.6备选投标方案114 投标人可以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一、二、三标段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分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陆份;商务标书正本壹份,副本陆份;技术标书柒份,不分正副本。3.7.3.1商务标书编制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除投标保证金收款凭据、有关证件、证明和副本的授权委托书可复印外,商务标书其他内容应打印或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正副本均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加盖印章或签字。盖签字章不能等同于签名。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每一页均应同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和国家注册工程造价师或相应专业工程造价人员执业印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修改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商务标书分正副本。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报价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商务标书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商务标书必须采用胶结装订,且须于标书右侧加盖骑缝章(完整的单位公章和法人印章),否则投标书无效。3.7.3.2技术标书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暗标,技术标书封面见招标公告附件,技术部分内容统一使用3号仿宋_GB2312字体,A4复印纸单面打印,每页28行,每行28字,其中:页码从正文编起,使用5号宋体标注于页面底端居中位置,不在28行内;目录不编制页码,每页28行;正文标题首行及内容首行应顶格;所有图表的文字用5号宋体,不限定行数和字数,当页正文每行28字,不限定正文行数。技术标书按封面装订孔纵向用白线绳三点一线装订(不得侧包,结系在背面中孔位置)。技术标书所有字体不得加粗、加黑,不得使用彩色字体,不得出现任何可能识别投标人的信息和记号,不得出现修改、勘误及任何有关投标单位的资料及可以识别的记号,不设封底。封面不得加盖正副本标识。各投标人应按本条款规定进行编制,否则,将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导致技术标得零分。3.7.3.3违背3.7.3.2任一规定者,技术标不得分。114 3.8四标段投标文件的编制3.8.1投标文件应按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8.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应按所投标段分别按不同要求进行编制。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以下内容:(1)所投标段名称和合同编号;(2)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3)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时,须注明联合体名称,联合体牵头人的名称、地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拆封”的声明。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114 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1.10.3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的,招标人可将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在场;(3)宣布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由投标人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的逆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公布的内容,并进行文字记录;(8)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114 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3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3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补偿投标人损失。8.重新招标或经批准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114 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它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3)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5)其它串通投标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1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1)投标人挂靠其他施工单位;(2)投标人从其他施工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3)由其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9.2.2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聘任合同必须由投标人单位与之签订;(2)与投标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3)投标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他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114 9.2.3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3)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4)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的含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份数及格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原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递交原件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按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十、原件明细”所列清单提交原件,原件经查验后退回投标人。10.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另行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副本。114 第3章评标办法1、一标段评标办法1.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1.2.评审标准1.2.1初步评审标准1.2.1.1形式评审标准:(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2)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7.3款规定;(3)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4)联合体投标人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5)只能有一个报价。(6)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数量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7.4款规定;(7)投标文件的印刷与装订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7.5款规定;(8)形式评审其他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等级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4)财务状况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5)业绩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6)信誉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7)项目经理资格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8)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9)技术负责人资格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10)委托代理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检管理人员、114 造价管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其中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2)资格评审其他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2.1.3响应性评审标准:(1)投标范围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款规定;(2)计划工期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款规定;(3)工程质量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款规定;(4)投标有效期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款规定;(5)投标保证金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4条规定;(6)权利义务符合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5章工程量清单的有关要求;(8)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9)响应性评审其他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评标基准价=A*0.4+B*0.6其中:A: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B:为在合理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报价(以下简称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多于4家时去掉最低投标报价和最高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为4家或少于4家时,为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报价算术平均值)。合理范围界定:合理范围为0.92A-1.00A;2.本工程不接受修改报价。主要单价的确定方法: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单项价款所占工程价款的权重较高、施工过程中工程量易变化的原则在工程量清单中选取10项,此10项的标准单价按照(一)1条方法计算出后再乘0.94系数所得值即为标准单价。(其中最高限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主体单价选取10项;最高限价在10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主体单价选取5项。)补充说明:1、当报价偏离标底遇非整百分点时,用内插法计算加减分。2、分项运算、分项计分、总分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总分高者为优,如出现投标人总分相等时,以商务分高者为优,若商务标得分又相等时,则以报价低者为优。114 4.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参照本章附件:评分标准。1.3.评标程序1.3.1初步评审1.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1.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3.2详细评审1.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1.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1.3.2.3投标人得分=A+B+C+D。1.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1.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114 1.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1.3.4评标结果1.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条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的约定计算投标人最终得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1.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1.4附表:评分标准评分因素分值评审标准技术部分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33分)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3施工总布置合理得2分,次之酌情扣分。对控制工期和技术难度大的关键工序理解深刻,重点难点突出,有相应的对策且操作性强得2分,次之酌情扣分。主体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完善,有针对性的得3-4分;基本合理、完善的得1-3分;不完善、不合理的得0分。临时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完善的得2-3分;基本合理、完善的得1-2分;不完善、不合理的得0分。施工方案考虑的对象和内容完整、没有缺项得2分,次之酌情扣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6质量管理岗位职责明确得1分,否则不得分。工程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科学合理,过程控制方法可行得2分,次之酌情扣分。测量、检验设备齐全,方法可行,计划合理,有具体的标准和检测方法的(施工规范有具体要求的符合规范要求,施工规范无具体要求的提出的企业标准较先进的)得2-3分;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2分;不完善、不合理的得0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5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各岗位职责明确得2分,次之酌情扣分。保证体系与措施、预案合理、得当得2分,次之酌情扣分。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合理得1分,否则不得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3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机构健全、措施合理得2-3分;基本健全、合理的得1~2分;不完善、不合理的得0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3总工期满足要求,各分项工程工期合理、施工均衡的得3分,次之酌情扣分。资源配备计划3施工设备选型和配套合理、保证性高、满足工程检验需要得2分,次之酌情扣分。资金使用计划详尽、合理得1分,否则不得分。商务部分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5近3年获省厅及以上行政单位或协会评选的优秀项目经理得2分,否则不得分。114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12分)近3年具有类似(包括规模和工程内容)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经验,每项得1分,最高2分,无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的不得分(以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打印信息为准)。在1年内未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的得1分,出现过事故的得0分。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5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中级职称得1分。(以原件为准)近5年具有类似(包括规模和工程内容)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经验,每项得1分,最高2分,无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的不得分(以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打印信息为准)。在1年内未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的得1分,出现过事故的得0分。其他主要人员2配备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齐全的得2分,次之酌情扣分。投标报价评分标准(30分)投标报价24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一致的,得最高分24分;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在24分基础上减3分;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减少一个百分点,在24分的基础上减2分。不足1%,内插,该项最低得分10分。报价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单价合理性4主要单价计算符合常规计算方法,计算出的单价合理得2分;发生超出常规单价的不均衡报价的每一处减1分,最低分0分。单项费用与总费用计算相吻合得2分,出现计算错误每发现一处扣1分,最低得0分。总价承包项目分解2总价承包项目分解合理的得2分,次之酌情扣分。没有分解表的不得分。(如无总价承包项目,该分值可合并至总价分或单价合理性分值中)其他因素评分标准(25分)投标人财务状况、信誉、业绩15信用评级等级AAA得9分, AA得6分,A得3分,BBB得0分。评价期以后新出现不良行为记录,每次扣3分,最多扣至0分。(以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打印信息为准)近3年具有类似(包括规模和工程内容)工程项目施工经历的每1项得2分,最高得4分;无类似工程施工经历的不得分。(以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打印信息为准)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财务报表,并且所有反映财务状况的资料数据可靠、无相互矛盾,财务状况良好得2分,次之酌情扣分。8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企业得8分,二级达标企业得6分,三级达标企业得4分,未达标的得2分。投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及完整性2投标文件外形尺寸、页码编排、装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否则不得分。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内容按要求填写,得1分,未编制评分因素索引表、投标文件组成或内容不全的扣1分。114 二标段评标办法2.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2评分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说明2.2.1商务部分55投标报价35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一致的,得最高分35分;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在35分基础上减1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在35分的基础上减1分。不足1%,内插,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该项最低得分10分。投标人财务状况、信誉、业绩10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财务报表,并且所有反映财务状况的资料数据可靠、无相互矛盾或财务状况良好,得2分;财务报表组成不全或财务状况一般少得1分,财务报表数据有矛盾或财务状况较差的不得分;企业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近3年以来有已完成同类或更大型的闸门及启闭机制作安装工程且运行良好的合同额1000万以上的,每1项得2分,合同额500万以上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6分。(以山东省水利工程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为准)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完备性2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内容按要求填写,得2分;不完全响应每一处扣0.5分。报价构成的合理性8(1)材料费、加工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费等分析合理得6分,否则视不合理程度少得分。(2)单项费用与总费用相吻合得2分,有一处不吻合的扣0.5分,最多扣2分。2.2.2技术部分45生产工艺方案6生产工艺方案先进、合理得6分,次之酌情扣分7(1)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措施详细可靠得4分,否则酌情扣分。(2)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保证体系与措施合理、得当,得3114 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及安全保证措施分,否则酌情扣分。生产设备资源配置5(1)制造加工设备先进、自动化程度高、配置合理、齐全者得3分,次之酌情扣分。(2)质量检验设备齐全者得2分,次之酌情扣分。设备原材料(包括材质及外购件质量)10(1)横向比较,闸门、启闭机等设备材质等横向比较,质量较好者得6分,次之酌情扣分;(2)外协、外购件质量好者得4分,次之酌情扣分。生产、安装、调试方案和工期安排10(1)生产、安装、调试方案阐述清晰、安排合理得8分,次之酌情扣分。(2)总工期满足要求,生产计划阐述清晰、图表齐全、安排合理并且能够随现场安装进度进行调整得2分,次之酌情扣分。不满足总工期要求的不得分。检验计划和检验要求4各阶段检验时间、内容、方法、标准及检测手段、检测设备和仪器完善、先进得4分,次之酌情扣分。安装调试、售后服务措地3安装和调试质量保证措施、售后服务措施和计划完善合理的,得3分,次之酌情扣分。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不得分。114 3、三标段评标办法3.1评标方法 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按照投标报价在合理范围内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到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3.1.1技术标评审(一)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办法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初步评审:1.否决技术标的工期目标、质量目标、质量保修期等实质性内容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规定或要求的投标;2.否决技术标存在重大偏差或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3.审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二)详细评审技术标详细评审采用合格制法进行符合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的各项评审要点进行评审,并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定其技术标能否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合格票数不足三分之二的技术标视为不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其投标人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技术标10分(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和施工段划分,满分1分;(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满分1分;(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满分1分;(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满分1分;(5)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满分1分;(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满分1分;(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满分1分;(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满分1分;(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和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满分1分;(10)技术创新、节能环保应用情况;满分1分。不足之处由评委根据标书情况酌情扣分。3.1.2资信标评审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特点将投标人项目管理班子配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等情况作为基本要求,其中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得设置数量要求。评标委员会按下列内容对投标人资信标进行符合性评审:114 (一)否决投标函等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二)否决项目管理班子配备等资信方面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要求的投标。3.1.3商务标评审(一)初步评审1.否决投标报价格式或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要求的投标;2.对商务标中投标报价进行核对、比较、筛选,确认投标报价中是否存在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报价过高过低的项目、不平衡报价的内容,向投标人提出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要求,根据招标文件中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方法和标准对投标人所作的书面答复进行分析和确认;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经过澄清、说明或补正后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不能做出合理说明或者其说明不被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其低于成本,并否决其投标;4.否决更改了清单报价中不得更改内容的投标文件;5.否决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规定(如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未按规定计取规费等)的投标;6.投标人采取不平衡报价,且构成恶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作不利于投标人中标的评判。(二)详细评审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加权平均法)评标基准价C=A×KA:投标价算术平均值。当n<5时,A1=所有有效标书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5≤n<7时,A1=所有有效标书的投标报价去掉1个最高价、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7≤n<9时,A1=所有有效标书的投标报价去掉1个最高价、2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9≤n<11时,A1=所有有效标书的投标报价去掉2个最高价、3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以此类推)当n≥17时,A1=所有有效标书的投标报价去掉6个最高价、7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K:加权系数。取值范围为96%、96.5%、97%、97.5%、98%,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C的差值(绝对值)为投标报价偏离值。3.1.4推荐中标候选人(一)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偏离值由小到大依次推荐前3名作为中标候选人。(二)如2个及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偏离值相同时,由招标人确定排序。114 4、四标段评标办法4.1评标方法 4.1.1本次招标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详细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按照上述评标程序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4.1.2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分工评审并赋分(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委员会成员要对分工负责部分各负其责,对扣分情况说明具体原因。 4.1.3评分采用记名评分。将所有评委的评分汇总之和即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4.1.4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得分的高低顺序选择3名中标候选人。若候选人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则对得分相同的投标人采用投票法,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选择中标候选人。 4.2评分标准   4.2.1技术评分标准: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分说明 1 业绩和资信 20  1.1 近三年承担类似工程质量检测业绩 3近三年承担类似工程检测项目每一项得0.5分,最高得分不超过2分。 提供已完成项目质量检测报告成果1份,内容齐全完整得1分,否则不得分。  1.2 投标人的信誉 9评价期内信用等级AAA级的得9分;AA级的得6分;A级的得3分;其他得0分(以水利部2015年以来公布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为准)。 1.3 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 6投标人无有效期内不良行为记录,得6分;每有一项有效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扣3分,最多扣6分。 1.4 获奖情况 2质量检测的工程被评为省部级优质工程,每项得1分;被评为厅局级优质工程,每项得0.5分。最高得2分。 2 资源配置 13 2.1 项目负责人职称和业绩 4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中级职称得1分,中级以下职称不得分。 项目负责人长期从事水利工程检测业务,参加过类似本工程规模等级、专业性质的工程项目质量检测工作,并担任检测专业负责人,每项业绩得1分,最高不超过2分。 2.2 专业配套情况 3根据工程需要,专业人员配套齐全、满足要求的得3分,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2.3 人员进场计划 3根据工程需要,各专业人员进场计划安排合理、可行的得3分,不满要求的不得分。 2.4 配置的检测设备 3配备的检测设备满足检测需求的得3分;基本满足的得1114 分;不满足的不得分。 3 质量检测方案制定 27 3.1 质量检测方案的完整性 3编制检测方案内容齐全、无缺项得3分,次之酌情扣分。 3.2 质量检测方案的合理性 3编制检测方案层次分明、措施得当、风险分析合理得3分,次之酌情扣分。 3.3 对招标项目关键点、难点的理解及质量检测对策 5理解全面、分析合理、措施得当、方法先进,得5分;基本理解、措施方法一般,得3分;识别但未采取对策或未识别者,不得分。 3.4 质量控制的程序、措施和质量保证体系 5检测工作程序规范、措施有力、质量控制点设置合理,得5分;程序规范、措施一般、质量控制点设置基本合理,得3分;程序不规范、措施不力,不得分。 3.5 质量检测试验计划 5计划合理、检测项目及频数符合要求,得5分;计划基本合理、检测项目及频数基本符合要求,得3分;计划不合理或检测项目、频数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3.6 采用检测依据有效性 3检测依据齐全、现行有效,得3分; 检测依据不够齐全、现行有效,得2分; 检测依据不够齐全、存在规范过期失效的,得1分。 3.7 检测成果的提交 3拟提交的质量检测报告规范、符合要求的,得3分;基本规范、基本符合要求的,得1分; 不规范、不全面的,不得分。 4.2.2商务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分说明 4 质量检测投标报价 40 4.1 报价水平 36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一致的,得最高分36分;每提高或降低1个百分点,在36分基础上减0.5分。 不足1%,内插,该项最低得分10分。报价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P=A*40%+B*60% 式中P-评标基准价 A-最高投标限价 B-投标人报价平均值,B值计算方式: (1)有效投标报价少于5个(含),所有有效报价进行算术平均为B值(保留两位小数); (2)有效投标报价多于5个,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和一个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为B值(保留两位小数)。 计算报价得分时,所有的比值计算及报价得分均保留两位小数。 4.2 报价项目组成的完整性和合理性 4报价项目组成完整、费用构成合理的,得4分;次之酌情扣分。 合   计 100 114 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节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指第1.5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1.1.1.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1.1.1.4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1.1.1.5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做的修改或补充。1.1.1.7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投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其他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已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合同效力,主要用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作为衡量变更的依据,但不能直接用于施工。经发包人确认进入合同的投标图纸亦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用于在履行合同中检验承包人是否按其投标时承诺的条件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1.1.1.9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1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1.1.2.3承包人:指专用条款中指明并与发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1.1.2.4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1.1.2.5分包人:指专用条款中指明的,从承包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1.1.2.6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4 1.1.2.7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1.1.3工程和设备1.1.3.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3.2永久工程: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1.1.3.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1.1.3.4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特定范围的永久工程。1.1.3.5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1.1.3.6施工设备: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1.1.3.7临时设施: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1.1.3.8承包人设备:指承包人自带的施工设备。1.1.3.9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现场):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3.10永久占地:指发包人为建设本合同工程永久征用的场地。1.1.3.11临时占地:指发包人为建设本合同工程临时征用,并应在完工后须按合同要求退还的场地1.1.4日期:1.1.4.1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第11.1款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1.1.4.2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第11.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1.1.4.3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11.3款、第11.4款和第11.6款约定所作的变更。1.1.4.4竣工日期:即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指第1.1.4.3目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实际完工日期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1.1.4.5缺陷责任期:即工程质量保修期,指履行第19.2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包括根据第19.3款约定所作的延长,具体期限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1.1.4.6基准日期:指投标截止时间前28天的日期。1.1.4.7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1.1.5合同价格和费用1.1.5.1签约合同价: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暂估价的合同总金额。1.1.5.2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114 1.1.5.3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1.5.4暂列金额: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的施工及其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1.1.5.5暂估价: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1.1.5.6计日工:指对零星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方式,按合同中的计日工子目及其单价计价付款。1.1.5.7质量保证金(或称保留金):指按第17.4.1项约定用于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1.1.6其他1.1.6.1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1.5合同协议书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114 发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量将施工图纸以及其它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提供给承包人。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11.3款的约定办理。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量提供给监理人。监理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批复承包人。1.6.3图纸的修改设计人需要对已发给承包人的施工图纸进行修改时,监理人应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内签发施工图纸的修改图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约定编制一份承包人实施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后执行。1.6.4图纸的错误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应及时通知监理人。1.6.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监理人和承包人均应在施工场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包含第1.6.1项、第1.6.2项、第1.6.3项约定内容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7联络1.7.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1.7.2第1.7.1项中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地点和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来往函件的送期限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中约定,送达地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7.3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亦不得拒收。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方负责。1.8转让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移合同义务。1.9严禁贿赂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行为人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0化石、文物1.10.1在施工场地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114 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有效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文物行政部门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由此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1.10.2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1专利技术1.11.1承包人在使用任何材料、承包人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但由于遵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或技术标准和要求引起的除外。1.11.2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的,专利技术的使用费包含在投标报价内。1.11.3承包人的技术秘密和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发包人和监理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1.11.4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用专利技术的,发包人应办理相应的使用手续,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约定的条件使用,并承担使用专利技术的相关试验工作。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12图纸和文件的保密1.12.1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和文件,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1.12.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和监理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2.发包人义务2.1遵守法律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2.2发出开工通知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第11.1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2.3提供施工场地2.3.1发包人应在合同双方签定合同协议书后的14天内,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场地范围图提交给承包人。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用地范围图应标明用地范围内永久占地与临时占地的范围和界限,以及指明提供给承包人用于施工场地布置的范围和界限及其有关资料。2.3.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用地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2.3.311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图纸和报告,以及地下障碍物图纸等施工场地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2.4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2.5组织设计交底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2.6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2.7组织竣工验收(组织法人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法人验收。2.8其它义务其它义务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补充约定。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利3.1.1监理人受发包人的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监理人的权力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工作,即使没有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立即遵照执行。监理人应按第15条的约定增加相应的费用,并通知承包人。3.1.2监理人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但监理人无权免除或变更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3.1.3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文件的审查或批准,对工程、材料和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3.2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将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通知承包人。总监理工程师更换时,应在调离14天前通知承包人。总监理工程师短期离开施工场地的,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人。3.3监理人员3.3.1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其他监理人员负责执行其指派的一项或多项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将被授权监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已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力。总监理工程师撤销某项授权时,应将撤销授权的决定及时通知承包人。114 3.3.2监理人员对承包人的任何工作、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未在约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已获批准,但不影响监理人在以后拒绝该项工作、工程、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权利。3.3.3承包人对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可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异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3.3.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3.5款约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确定的权力授权或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3.4监理人的指示3.4.1监理人应按第3.1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盖有监理人授权的施工场地机构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按第3.3.1项约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字。3.4.2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按第3.4.1项作出的指示后应遵照执行。指示构成变更的,应按第15条处理。3.4.3在紧急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或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临时书面指示后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书面确认函。监理人在收到书面确认函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的,该书面确认函应被视为监理人的正式指示。3.4.4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只从总监理工程师或按第3.3.1项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3.4.5由于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3.5商定或确定3.5.1合同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本款对任何事项进行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合同当事人协商,尽量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后审慎确定。3.5.2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商定或确定的事项通知合同当事人,并附详细依据。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有异议的,构成争议,按照第24条的约定处理。在争议解决前,双方应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按照第24条的约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作出修改的,按修改后的结果执行。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1遵守法律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承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4.1.2依法纳税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包括在合同价格内。4.1.3完成各项承包工作114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根据第3.4款作出的指示,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除第5.2款、第6.2款另有外,承包人应提供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4.1.4对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负责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4.1.5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承包人应按第9.2款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4.1.6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承包人应按照第9.4款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4.1.7避免施工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承包人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4.1.8为他人提供方便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他人在施工场地或附近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提供可能的条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提供有关条件的内容和可能发生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4.1.9工程的维护和照管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4.1.10其它义务其它义务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补充约定。4.2履约担保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布发后28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4.3分包4.3.1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4.3.2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分包给第三人。114 4.3.3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4.3.4按投标函附录约定分包工程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4.3.5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4.3.6分包工程分为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工程分包应遵循合同约定或者经发包人书面认可。禁止承包人将本合同工程进行违法分包。分包人应具备与分包工程规模和标准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在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分包工程施工的能力。分包人应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4.3.7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无力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中的应急防汛、抢险等危及公共安全和工程安全的项目,发包人可对该应急防汛、抢险等项目的部分工程指定分包人。因非承包人原因形成指定分包条件的,发包人的指定分包不得增加承包人的额外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形成指定分包条件的,承包人应承担指定分包所增加的费用。由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发包人负责,承包人不对此承担责任。4.3.8承包人和发包人应当签订分包合同,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分包合同必须遵循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满足相应条款的要求。发包人可以对分包合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包人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发包人和监理人。4.3.9除4.3.7项规定的指定分包外,承包人对其分包项目的实施以及分包人的行为向发包人负全部责任。承包人应对分包项目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计量和验收等实施监督和管理。4.3.10分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设立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管理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4.4联合体4.4.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4.4.2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4.4.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和监理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4.5承包人项目经理4.5.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应在更换14天前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承包人项目经理短期离开施工场地,应事先征得监理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4.5.2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按第3.4款作出的指示,负责组织合同工程的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人取得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监理人提交书面报告。4.5.3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权的施工场地管理机构章,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4.5.4承包人项目经理可以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职责,但事先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通知监理人。114 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4.6.1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各主要岗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资格,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状况。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施工场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4.6.2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承包人应向施工场地派遣或雇佣足够数量的下列人员:(1)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技工和合格的普工;(2)具有相应施工经验的技术人员;(3)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各级管理人员。4.6.3承包人安排在施工场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承包人更换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时,应取得监理人的同意。4.6.4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监理人有权随时检查。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进行现场考核。4.7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承包人应对其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进行有效管理。监理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的,承包人应予以撤换。4.8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4.8.1承包人应与其雇佣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发放工资。4.8.2承包人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按法律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4.8.3承包人应为其雇佣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以及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生活环境,在远离城镇的施工场地,还应配备必要的伤病防治和急救的医务人员与医疗设施。4.8.4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降低噪声、控制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劳动保护措施。其雇佣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的,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4.8.5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为其雇佣人员办理保险。4.8.6承包人应负责处理其雇佣人员因工伤亡事故的善后事宜。4.9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工程。4.10承包人现场查勘4.10.1发包人应将其持有的现场地质勘探资料、水文气象资料提供给承包人,并对其准确性负责。但承包人应对其阅读上述有关资料后所作出的解释和推断负责。4.10.2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查勘,并收集有关地质、水文、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为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当地资料。在全部合同工作中,应视为承包人已充分估计了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114 4.11不利物质条件4.11.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不利的物质条件是指在施工中遭遇不可预见的外界障碍或自然条件造成施工受阻。4.11.2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承包人应有权根据第23.1款的约定,要求延长工期及增加费用。监理人收到此类要求后,应在分析上述外界障碍或自然条件是否不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程度的基础上,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的约定办理.5.材料和工程设备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1.1除5.2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外,承包人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对其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负责。5.1.2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将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监理人审批。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其负责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5.1.3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查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并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指示,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检验和测试结果应提交监理人,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2.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等。5.2.2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安排,向监理人报送要求发包人交货的日期计划。发包人应按照监理人与合同双方当事人商定的交货日期,向承包人提交材料和工程设备。5.2.3发包人应在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7天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在约定的时间内,赴交货地点共同进行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运至交货地点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接收、卸货、运输和保管。5.2.4发包人要求向承包人提前交货的,承包人不得拒绝,但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5.2.5承包人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或地点的,应事先报请监理人批准。由于承包人要求更改交货时间或地点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5.2.6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由于发包人原因发生交货日期延误及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114 5.3材料和工程设备专用于合同工程5.3.1运入施工场地的材料、工程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未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5.3.2随同工程设备运入施工场地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应由承包人会同监理人按供货人的装箱单清点后共同封存,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启用。承包人因合同工作需要使用上述物品时,应向监理人提出申请。5.4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4.1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提供的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并要求承包人立即进行更换。监理人应在更换后再次进行检查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5.4.2监理人发现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即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改正,并禁止在工程中继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4.3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承包人有权拒绝,并可要求发包人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1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配置施工设备和修建临时设施。进入施工场地的承包人设备需经监理人核查后才能投入使用。承包人更换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设备的,应报监理人批准。6.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应由发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6.3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6.4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6.4.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运入施工场地的所有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时设施应专用于合同工程。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上述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中的任何部分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6.4.2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根据合同进度计划撤走闲置的施工设备。114 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合同工程的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上述手续。7.2场内施工道路7.2.1除本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人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包括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设施维修、养护和管理),并承担相应费用。7.2.2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发包人、监理人,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承包人使用。7.3场外交通7.3.1承包人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由承包人承担。7.3.2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7.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超重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发包人给予协助。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7.5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因承包人运输造成施工场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赔偿。7.6水路和航空运输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用于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包括河道、航线、船闸、机场、码头、堤防以及水路或航空运输中其他相似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包括船舶和飞机等。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8.1.1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施工控制网由承包人负责测设,发包人应在本合同协议书签订后的14天内,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相关资料。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资料后的28天内,将施测的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报批件后的14114 天内批复承包人。8.1.2承包人应负责管理施工控制网点。施工控制网点丢失或损坏的,承包人应及时修复。承包人应承担施工控制网点的管理与修复费用,并在工程竣工后将施工控制网点移交发包人。8.2施工测量8.2.1承包人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配置合格的人员、仪器、设备和其他物品。8.2.2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进行抽样复测,当复测中发现错误或出现超过合同约定的误差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修正或补测,并承担相应的复测费用。8.3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发包人提供上述基准资料错误导致承包人测量放线工作的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的,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上述基准资料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8.4监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网监理人需要使用施工控制网的,承包人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发包人不再为此支付费用。8.5补充地质勘探在合同实施期间,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进行必要的补充地质勘探和提供有关资料;承包人为本合同永久工程施工的需要进行补充地质勘探时,须经监理人批准,并应向监理人提交有关资料,上述补充勘探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为其临时工程所需进行的补充地质勘探,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1.1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部门规章,对承包人的安全责任改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监理人的监督检查不减轻承包人应负的安全责任。9.1.2发包人应对其现场机构雇佣的全部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但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人员工伤的,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9.1.3发包人应负责赔偿以下各种情况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1)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2)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9.1.411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负责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施工可能影响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拟建工程可能影响的相邻建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有关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满足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9.1.5发包人按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所列金额和合同约定的计量支付规定,支付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9.1.6发包人负责组织工程参建单位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工程开工前,就落实安全生产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进一步明确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责任。9.1.7发包人负责在拆除工程和爆破工程施工14天前向有关部门或机构报送相关备案资料。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执行监理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承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期限,以及监理人的指示,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提交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承包人。9.2.2承包人应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有毒与腐蚀性材料和其他危险品的管理,以及对爆破作业和地下工程施工等危险作业的管理。9.2.3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对承包人人员的安全教育,并发放安全工作手册和劳动保护用具。9.2.4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制定应对灾害的紧急预案,报送监理人审批。承包人还应按预案做好安全检查,配置必要的救助物资和器材,切实保护好有关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9.2.5合同约定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遵守有关规定,并包括在相关工作的合同价格中。因采取合同未约定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9.2.6承包人应对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包括分包人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但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人员工伤事故的,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9.2.7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9.2.8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包含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9.2.9承包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本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9.2.10承包人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施工现场应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9.2.11承包人应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9.2.12承包人应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人批准。对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其中专家1/2人员应经发包人同意。9.2.13114 承包人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构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9.3治安保卫9.3.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在现场建立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9.3.2发包人和承包人除应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维护施工场地的社会治安外,还应做好包括生活区在内的各自管辖区的治安保卫工作。9.3.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共同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暴乱、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尽量减少财产损失和避免人员伤亡。9.4环境保护9.4.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履行合同约定的环境保护义务,并对违反法律和合同约定义务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9.4.2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环保工作内容,编制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9.4.3承包人应按照批准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有序地堆放和处理施工废弃物,避免对环境造成破坏。因承包人任意堆放或弃置施工废弃物造成妨碍公共交通、影响城镇居民生活、降低河流行洪能力、危及居民安全、破坏周边环境,或者影响其他承包人施工等后果的,承包人应承担责任。9.4.4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维护排水设施,并进行水土保护,避免因施工造成的地质灾害。9.4.5承包人应按国家饮用水管理标准定期对饮用水源进行监测,防止施工活动污染饮用水源。9.4.6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和废油的控制,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9.5事故处理9.5.1发包人负责组织制定本建设项目的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9.5.2承包人应对易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的进行监控,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9.5.3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根据本工程特点制定施工现场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发包人备案。9.5.4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发包人、承包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9.5.5事故调查处理由发包人按相关规定履行手续,承包人应配合。9.6水土保持9.6.1发包人应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水土保持方案。9.6.2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水土保持的法律,履行合同约定的水土保持义务,并对其违反法律和合同约定义务所造成的水土流失灾害、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9.6.3承包人的水土保持措施计划,应满足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要求。9.7文明工地9.7.1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负责建立创建文明建设工地的组织机构,制定创建文明建设工地的规划和办法。9.7.2承包人应按创建文明建设工地的规划和办法,履行职责,承担相应责任。所需费用应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9.8防汛度汛9.8.1发包人负责组织工程参建单位编制本工程的度汛方案和措施。9.8.2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编制的本工程度汛方案和措施,制定相应的度汛方案,报发包人批准后实施。10进度计划10.1合同进度计划承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期限以及监理人的指示,编制详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及其说明提交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承包人,否则该进度计划视为已得到批准。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承包人还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编制更为详细的分阶段或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审批。10.2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第10.1款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均应在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申请报告后的14天内批复。当监理人认为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在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修订的合同进度计划,并附调整计划的相关资料,提交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进度计划后的14天内批复。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计划延迟,承包人均应按监理人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人应在向监理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同时,编制一份赶工措施报告提交监理人审批。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施工进度延迟,应按第11.3款的约定办理;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进度延迟,应按第11.5款的约定办理。114 10.3单位工程进度计划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的内容和期限,并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控制要求,编制单位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监理人审批。10.4提交资金流估算表承包人应在按第10.1款约定向监理人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同时,按下表约定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交按月的资金流估算表。估算表应包括承包人计划可从发包人处得到的全部款额,以供发包人参考。此后,当监理人提出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指定的期限内提交修订的资金流估算表。资金流估算表(参考格式)金额单位年月工程预付款完成工作量付款保留金扣留材料款扣除预付款扣还其他应收款累计应收款11开工和竣工(完工)11.1开工11.1.1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监理人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工期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承包人应在开工日期后尽快施工。11.1.2承包人应按第10.1款约定的合同进度计划,向监理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经监理人审批后执行。开工报审表应详细说明按合同进度计划正常施工所需的施工道路、临时设施、材料设备、施工人员等施工组织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工程的进度安排。11.1.3若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开工的必要条件,承包人有权要求延长工期。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书面要求后,按第3.5款的约定,与合同双方商定或确定增加的费用和延长的工期。11.1.4承包人在接到开工通知后14天内未按进度计划要求及时进场组织施工,监理人可通知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提交一份说明其进场延误的书面报告,报送监理人。书面报告应说明不能及时进场的原因和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11.2竣工(完工)承包人应在第1.1.4.3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工程。合同工程实际完工日期在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中明确。11.3发包人的工期延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114 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按照第10.2款的约定办理。(1)增加合同工作内容;(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3)发包人迟延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变更交货地点的;(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5)提供图纸延误;(6)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7)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1.4.1当工程所在地发生危及施工安全的异常恶劣气候时,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12条的约定,及时采取暂停施工或部分暂停施工措施。异常恶劣气候条件解除后,承包人应及时安排复工。11.4.2异常恶劣气候条件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坏,应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参照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1.3款的约定共同协商处理。11.4.3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1.5承包人工期延误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或监理人认为承包人施工进度不能满足合同工期要求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承担加快进度所增加的费用。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11.6工期提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完工,或承包人提出提前完工的建议能够给发包人带来效益的,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和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并向承包人支付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相应奖金。发包人要求提前完工的,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协议内容包括:(1)提前的时间和修订后的进度计划。(2)承包人的赶工措施。(3)发包人为赶工提供的条件。(4)赶工费用(包括利润和奖金)114 12.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因下列暂停施工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1)承包人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2)由于承包人原因为工程合理施工和安全保障所必需的暂停施工;(3)承包人擅自暂停施工;(4)承包人其他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5)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12.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均为发包人的责任:(1)由于发包人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2)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会因素引起的暂停施工。(3)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它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12.3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12.3.1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人作出暂停施工的指示,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暂停施工。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并提供安全保障。12.3.2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发生暂停施工的紧急情况,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承包人可先暂停施工,并及时向监理人提出暂停施工的书面请求。监理人应在接到书面请求后的24小时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同意承包人的暂停施工请求。12.4暂停施工后的复工12.4.1暂停施工后,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施工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人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收到复工通知后,应在监理人指定的期限内复工。12.4.2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原因无法按时复工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12.5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12.5.1监理人发出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未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除了该项停工属于第12.1款的情况外,承包人可向监理人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8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的工程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继续施工。如监理人逾期不予批准,则承包人可以通知监理人,将工程受影响的部分视为按第15.1(1114 )项的可取消工作。如暂停施工影响到整个工程,可视为发包人违约,应按第22.2款的约定办理。12.5.2由于承包人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如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不认真采取有效的复工措施,造成工期延误,可视为承包人违约,应按第22.1款的约定办理。13.工程质量13.1工程质量要求13.1.1工程质量验收按合同约定验收标准执行。13.1.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符合合同要求为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13.1.3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发包人应承担由于承包人返工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13.2承包人的质量管理13.2.1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期限,编制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包括质量检查机构的组织和岗位责任、质量检查人员的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实施细则等,提交监理人监批。监理人应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期限内批复承包人。13.2.2承包人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质量教育和技术培训,定期考核施工人员的劳动技能,严格执行规范和操作规程。13.3承包人的质量检查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对材料、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报送监理人审查。13.4监理人的质量检查监理人有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人应为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包括监理人到施工场地,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原始记录。承包人还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施工场地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样品、提交试验报告和测量成果以及监理人要求进行的其他工作。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13.5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13.5.1通知监理人检查经承包人自检确认的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检查。承包人的通知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应按时到场检查。经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修整返工后,由监理人重新检查。13.5.2监理人未到场检查114 监理人未按第13.5.1项约定的时间进行检查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并作相应记录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监理人事后对检查记录有疑问的,可按第13.5.3项的约定重新检查。13.5.3监理人重新检查承包人按第13.5.1项或第13.5.2项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监理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13.5.4承包人私自覆盖承包人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13.6清除不合格工程13.6.1承包人使用不合格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监理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13.6.2由于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合格造成的工程不合格,需要承包人采取措施补救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13.7质量评定13.7.1发包人应组织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确定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13.7.2工程实施过程中,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需要调整时,承包人应报发包人确认。13.7.3承包人应在单元(工序)工程质量自评合格后,报监理人核定质量等级并签证认可。13.7.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自评合格后以及监理人抽检后,由监理人组织承包人等单位组成的联合小组,共同检查核定其质量等级并填写签证表。发包人按有关规定完成质量结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手续。13.7.5承包人应在分部工程质量自评合格后,报监理人复核和发包人认定。发包人负责按有关规定完成分部工程质量结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核定)手续。13.7.6承包人应在单位工程质量自评合格后,报监理人复核和发包人认定。发包人负责按有关规定完成单位工程质量结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手续。114 13.7.7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和优良,应分别达到约定的标准。13.8质量事故处理13.8.1发生质量事故时,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报告。13.8.2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由发包人按相关规定履行手续,承包人应配合。13.8.3承包人应对质量缺陷进行备案。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对质量缺陷备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履行相关手续。13.8.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竣工验收时,发包人负责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处理的备案资料。14.试验和检验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14.1.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并为监理人对上述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按合同约定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14.1.2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派员参加试验和检验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可自行试验和检验,并应立即将试验和检验结果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14.1.3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试验和检验结果有疑问的,或为查清承包人试验和检验成果的可靠性要求承包人重新试验和检验的,可按合同约定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重新试验和检验的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重新试验和检验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符合合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14.1.4承包人应按相关规定和标准对水泥、钢材等原材料与中间产品质量进行检验,并报监理人复核。14.1.5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监理人组织发包人按合同进行交货检查和验收。安装前,承包人应检查产品是否有出厂合格证、设备安装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对在运输和存放过程中发生的变形、受潮、损坏等问题应作好记录,并进行妥善处理。14.1.6对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监理人实行见证取样。见证取样资料由承包人制备,记录应真实齐全,监理人、承包人等参与见证取样人员均应在相关文件上签字。14.2现场材料试验14.2.1114 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的现场材料试验,应由承包人提供试验场所、试验人员、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必要的试验条件。14.2.2监理人在必要时可以使用承包人的试验场所、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试验条件,进行以工程质量检查为目的的复核性材料试验,承包人应予以协助。14.3现场工艺试验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对大型的现场工艺试验,监理人认为必要时,应由承包人根据监理人提出的工艺试验要求,编制工艺试验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15.变更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应按照本条规定进行变更。(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它人实施;(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它特性;(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6)增加或减少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关键项目工程量超过其工程总量的一定数量的百分比。上述第(1)~(6)目的变更内容引起工程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和影响其原定的价格时,才予调整该项目的单价。第(6)目情形下单价调整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5.2变更权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可按第15.3款约定的变更程序向承包人作出变更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没有监理人的变更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15.3变更程序15.3.1变更的提出(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第15.1款约定情形的,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意向书。变更意向书应说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和发包人对变更的时间要求,并附必要的图纸和相关资料。变更意向书应要求承包人提交包括拟实施变更工作的计划、措施和竣工时间等内容的实施方案。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根据变更意向书要求提交的变更实施方案的,由监理人按第15.3.3项约定发出变更指示。(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第15.1款约定情形的,监理人应按照第15.3.3项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3)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发出的图纸和文件,经检查认为其中存在第15.1款约定情形的,可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变更建议。变更建议应阐明要求变更的依据,并附必要的图纸和说明。监理人收到承包人书面建议后,应与发包人共同研究,确认存在变更的,应在收到承包人书面建议后的14天内作出变更指示。经研究后不同意作为变更的,应由监理人书面答复承包人。(4114 )若承包人收到监理人的变更意向书后认为难以实施此项变更,应立即通知监理人,说明原因并附详细依据。监理人与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后确定撤销、改变或不改变原变更意向书。15.3.2变更估价(1)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或变更意向书后的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报价内容应根据第15.4款约定的估价原则,详细开列变更工作的价格组成及其依据,并附必要的施工方法说明和有关图纸。(2)变更工作影响工期的,承包人应提出调整工期的具体细节。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提交要求提前或延长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及相应施工措施等详细资料。(3)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监理人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的14天内,根据第15.4款约定的估价原则,按照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15.3.3变更指示(1)变更指示只能由监理人发出。(2)变更指示应说明变更的目的、范围、变更内容以及变更的工程量及其进度和技术要求,并附有关图纸和文件。承包人收到变更指示后,应按变更指示进行变更工作。15.4变更的估价原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15.4.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15.4.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15.4.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5.5.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以及其他方面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监理人。合理化建议书的内容应包括建议工作的详细说明、进度计划和效益以及与其他工作的协调等,并附必要的设计文件。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协商是否采纳建议。建议被采纳并构成变更的,应按第15.3.3项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15.5.2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缩短了工期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给予奖励。15.6暂列金额暂列金额只能按照监理人的指示使用,并对合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15.7计日工15.7.1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变更的零星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计价子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15.7.2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应从暂列金额中支付,承包人应在该项变更的实施过程中,每天提交以下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批:(1)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114 (2)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类别和数量;(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和凭证。15.7.3计日工由承包人汇总后,按第17.3.2项的约定列入进度付款申请单,由监理人复核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列入进度付款。15.8暂估价15.8.1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并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若承包人不具备承担暂估价项目的能力或具备承担暂估价项目的能力但明确不参与投标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若承包人具备承担暂估价项目的能力且明确参与投标的,由发包人组织招标。暂估价项目中标金额与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金额差以及相应的税金等其他费用列入合同价格。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招标组织形式、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5.8.2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或未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第5.1款的约定提供。经监理人确认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估价的金额差以及相应的税金等其他费用列入合同价格。15.8.3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或未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由监理人按照第15.4款进行估价,但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经估价的专业工程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估价的金额差以及相应的税金等其他费用列入合同价格。16.价格调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由于物价波动原因引起合同价格需要调整的,其价格调整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6.1.1采用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16.1.1.1价格调整公式因人工、材料和设备等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根据投标函附录中的价格指数和权重表约定的数据,按以下公式计算差额并调整合同价格。式中:△P--需调整的价格差额;P0--第17.3.3项、第17.5.2项和第17.6.2114 项约定的付款证书中承包人应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额。此项金额应不包括价格调整、不计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和支付、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第15条约定的变更及其他金额已按现行价格计价的,也不计在内;A--定值权重(即不调部分的权重);B1;B2;B3·····Bn--各可调因子的变值权重(即可调部分的权重)为各可调因子在投标函投标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Ft1;Ft2;Ft3·····Ftn--各可调因子的现行价格指数,指第17.3.3项、第17.5.2项和第17.6.2项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的前42天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Fo1;Fo2;Fo3·····Fon--各可调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指基准日期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以上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有关部门提供的价格指数,缺乏上述价格指数时,可采用有关部门提供的价格代替16.1.1.2暂时确定调整差额在计算调整差额时得不到现行价格指数的,可暂用上一次价格指数计算,并在以后的付款中再按实际价格指数进行调整。16.1.1.3权重的调整按第15.1款约定的变更导致原定合同中的权重不合理时,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后进行调整。16.1.1.4承包人工期延误后的价格调整由于承包人原因未在约定的工期内竣工的,则对原约定竣工日期后继续施工的工程,在使用第16.1.1.1目价格调整公式时,应采用原约定竣工日期与实际竣工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较低的一个作为现行价格指数。16.1.2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施工期内,因人工、材料、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人工、机械使用费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建设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成本信息、机械台班单价或机械使用费系数进行调整;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材料,其单价和采购数应由监理人复核,监理人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作为调整工程合同价格差额的依据。工程造价信息的来源以及价格调整的项目和系数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6.2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在基准日后,因法律变化导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中所需要的工程费用发生除第16.1款约定以外的增减时,监理人应根据法律、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需调整的合同价款。114 17.计量与支付17.1计量17.1.1计量单位计量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7.1.2计量方法结算工程量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约定的方法计算。17.1.3计量周期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单价子目已完成工程量按月计量,总价子目的计量周期按批准的支付分解报告确定。17.1.4单价子目的计量(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子目工程量为估算工程量。结算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约定的计量方法进行计量的工程量。(2)承包人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3)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对数量有异议的,可要求承包人按第8.2款约定进行共同复核和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监理人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4)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通知承包人共同进行联合测量、计量,承包人应遵照执行。(5)承包人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每个子目的工程量后,监理人应要求承包人派员共同对每个子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以核实最终结算工程量。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派员参加的,监理人最终核实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完成该子目的准确工程量。(6)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7天内进行复核,监理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复核的,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17.1.5总价子目的计量总价子目的分解和计量按照下述约定进行。(1)总价子目的计量和支付应以总价为基础,不因第16.1款中的因素而进行调整。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是进行工程目标管理和控制进度支付的依据。(2)承包人应按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对总价子目进行分解,并在签订协议书后的28天内将各子目的总价支付分解表提交监理人审批。分解表应标明其所属子目和分阶段需支付的金额。承包人应按批准的各总价子目支付周期,对已完成的总价子目进行计量,确定分项的应付金额列入进度付款申请单中。114 (3)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上述资料进行复核,以确定分阶段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形象目标。对其有异议的,可要求承包人按第8.2款约定进行共同复核和抽样复测。(4)除按照第15条约定的变更外,总价子目的工程量是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17.2预付款17.2预付款17.2.1预付款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分为工程预付款和工程材料预付款。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7.2.2预付款保函(担保)(1)承包人应在收到第一次工程预付款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工程预付款担保,担保金额应与第一次工程预付款金额相同,工程预付款担保在第一次工程预付款被发包人扣回前一直有效。(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担保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3)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可根据预付款扣回的金额相应递减。17.2.3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扣回,扣回与还清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前,由于不可抗力或其它原因解除合同时,预付款尚未扣清的,尚未扣清的预付款余额应作为承包人的到期应付款。17.3工程进度付款17.3.1付款周期付款周期同计量周期。17.3.2进度付款申请单承包人应在每个付款周期末,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价款;(2)根据第15条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3)根据第23条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4)根据第17.2款约定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5)根据第17.4.1项约定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6)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1)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14114 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监理人有权扣发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任何工作或义务的相应金额。(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28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3)监理人出具进度付款证书,不应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该部分工作。(4)进度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办理。17.3.4工程进度付款的修正在对以往历次已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漏或重复的,监理人有权予以修正,承包人也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双方复核同意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17.4质量保证金17.4.1监理人应从第一个工程进度付款周期开始,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直至扣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总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或比例为止。质量保证金的计算额度不止包括预付款的支付与扣回金额。17.4.2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14天内,发包人将质量保证金总额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在第1.1.4.5目约定的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时,发包人将在30个工作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保修责任。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支付给承包人。17.4.3在第1.1.4.5目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没有完成缺陷责任的,发包人有权扣留与未履行责任剩余工作所需金额相应的质量保证金余额,并有权根据第19.3款约定要求延长缺陷责任期,直至完成剩余工作为止。17.5竣工结算(完工结算)17.5.1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1)承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天内,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向监理人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完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完工结算合同总价、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工程价款、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应支付的完工付款金额。(2)监理人对完工付款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经监理人和承包人协商后,由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修正后的完工付款申请单。17.5.2竣工(完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1)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付款申请单后的14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14114 天内审核完毕,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完工付款证书。监理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核查,又未提出具体意见的,视为承包人提交的完工付款申请单已经监理人核查同意。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审核又未提出具体意见的,监理人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视为已经发包人同意。(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完工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第17.3.3(2)目的约定,将逾期付款违约金支付给承包人。(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完工付款证书有异议的,发包人可出具完工付款申请单中承包人已同意部分的临时付款证书。存在争议的部分,按第24条的约定办理。(4)完工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第17.3.3(4)目的约定办理。17.6最终结清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1)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终止证书签发后,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2)发包人对最终结清申请单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由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修正后的最终结清申请单。17.6.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时间(1)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的14天内,提出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14天内审核完毕,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最终结清证书。监理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核查,又未提出具体意见的,视为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已经监理人核查同意;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审核又未提出具体意见的,监理人提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视为已经发包人同意。(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最终结清证书后的14天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第17.3.3(2)目的约定,将逾期付款违约金支付给承包人。(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最终结清证书有异议的,按第24条的约定办理。(4)最终结清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第17.3.3(4)目的约定办理。17.7竣工财务决算发包人负责编制本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所需的相关材料。17.8竣工审计发包人负责完成本工程竣工审计手续,承包人应完成相关配合工作。18.竣工验收(验收)18.1验收工作分类本工程验收工作按主持单位分为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的类别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法人验收由发包人主持。承包人应完成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的配合工作,所需费用应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114 18.2分部工程验收18.2.1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发包人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18.2.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主持分部工程验收,承包人应派符合条件的代表参加验收工作组。18.2.3分部工程验收通过后,发包人向承包人发送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承包人应及时完成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载明应由承包人处理的遗留问题。18.3单位工程验收18.3.1单位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发包人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18.3.2发包人主持单位工程验收,承包人应派符合条件的代表参加验收工作组。18.3.3单位工程验收通过后,发包人向承包人发送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承包人应及时完成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载明应由承包人处理的遗留问题。18.3.4需提前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18.4合同工程完工验收18.4.1合同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发包人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18.4.2发包人主持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承包人应派符合条件的代表参加验收工作组。18.4.3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通过后,发包人向承包人发送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承包人应及时完成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载明应由承包人处理的遗留问题。18.4.4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通过后,发包人与承包人应3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人负责工程交接,双方交接负责人应在交接记录上签字。承包人应按验收鉴定书约定的时间及时移交工程及其档案资料。工程移交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递交工程质量保修书。在承包人递交了工程质量保修书、完成施工场地清理以及提交有关资料后,发包人应30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18.5阶段验收18.5.1工程建设具备阶段验收条件时,发包人负责提出阶段验收申请报告。承包人应派代表参加阶段验收,并作为被验收单位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阶段验收的具体类别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8.5.2承包人应及时完成阶段验收鉴定书载明应由承包人处理的遗留问题。18.6专项验收18.6.1发包人负责提出专项验收申请报告。承包人应按专项验收的相关规定参加专项验收。专项验收的具体类别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14 18.6.2承包应及时完成专项成果性文件载明应由承包人处理的遗留问题。18.7竣工验收18.7.1申请竣工验收前,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自查,承包人应派代表参加。18.7.2竣工验收分为竣工技术预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发包人应通知承包人派代表参加技术预验收和竣工验收。18.7.3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工程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承包人应提交有关资料并完成配合工作。18.7.4竣工验收需要进行质量检测的,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的除外。18.7.5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以及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和尾工处理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发包人负责将处理情况和验收成果报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申请领取工程竣工证书,并发送承包人。18.8施工期运行18.8.1施工期运行是指合同工程尚未全部完工,其中某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已完工,需要投入施工期运行的,经发包人按第18.2款或第18.3款的约定验收合格,证明能确保安全后,才能在施工期投入运行。需要在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8.8.2在施工期运行中发现工程或工程设备损坏或存在缺陷的,由承包人按第19.2款约定进行修复。18.9试运行18.9.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按规定进行工程及工程设备试运行,负责提供试运行所需的人员、器材和必要的条件,并承担全部试运行费用。18.9.2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试运行失败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保证试运行合格,并承担相应费用。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导致试运行失败的,承包人应当采取措施保证试运行合格,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18.10竣工(完工)清场1810.1工程项目竣工(完工)清场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中约定。18.10.2承包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恢复临时占地,或者场地清理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有权委托其它人恢复或清理,所发生的金额从拟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18.11施工队伍的撤离合同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的56天内,除了经监理人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外,其余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均应撤离施工场地或拆除。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时,承包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应全部撤离施工场地。114 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1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从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开始计算。在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若未投入使用,其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亦从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开始计算。若已投入使用,其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从通过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后开始计算。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期限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9.2缺陷责任19.2.1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担缺陷责任。19.2.2缺陷责任期内,发包人对已接收使用的工程负责日常维护工作。发包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已接收的工程存在新的缺陷或已修复的缺陷部位或部件又遭损坏的,承包人应负责修复,直至检验合格为止。19.2.3监理人和承包人应共同查清缺陷和(或)损坏的原因。经查明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应由承包人承担修复和查验的费用。经查验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应承担修复和查验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19.2.4承包人不能在合理时间内修复缺陷的,发包人可自行修复或委托其他人修复,所需费用和利润的承担,按第19.2.3项约定办理。19.3缺陷责任期的延长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某项工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原定目标使用而需要再次检查、检验和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19.4进一步试验和试运行任何一项缺陷或损坏修复后,经检查证明其影响了工程或工程设备的使用性能,承包人应重新进行合同约定的试验和试运行,试验和试运行的全部费用应由责任方承担。19.5承包人的进入权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为缺陷修复工作需要,有权进入工程现场,但应遵守发包人的保安和保密规定。19.6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投入使用验收后,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办理工程交接手续,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递交工程质量保修书。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颁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并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但保修责任范围内的质量缺陷未处理完成的应除外。19.7保修责任114 合同当事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保修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其保修期的起算日期相应提前。20.保险20.1工程保险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向双方同意的保险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其具体的投保内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等有关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20.2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20.2.1承包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承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其分包人也进行此项保险。20.2.2发包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发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其现场机构雇佣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其监理人也进行此项保险。20.3人身意外伤害险20.3.1发包人应在整个施工期间为其现场机构雇用的全部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缴纳保险费,并要求其监理人也进行此项保险。20.3.2承包人应在整个施工期间为其现场机构雇用的全部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缴纳保险费,并要求其分包人也进行此项保险。20.4第三者责任险20.4.1第三者责任系指在保险期内,对因工程意外事故造成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的工地上及毗邻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本工程除外),以及被保险人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和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等赔偿责任。20.4.2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以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第20.4.1项约定的第三者责任险,其保险费率、保险金额等有关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20.5其他保险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进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办理保险。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20.6.1保险凭证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向发包人提交各项保险生效的证据和保险单副本,保险单必须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条件保持一致。20.6.2保险合同条款的变动承包人需要变动保险合同条款时,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保险人作出变动的,承包人应在收到保险人通知后立即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114 20.6.3持续保险承包人应与保险人保持联系,使保险人能够随时了解工程实施中的变动,并确保按保险合同条款要求持续保险。20.6.4保险金不足的补偿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时,应由承包人和发包人各自负责补偿的范围和金额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20.6.5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1)由于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或未能使保险持续有效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对方当事人承担。(2)由于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某项保险,导致受益人未能得到保险人的赔偿,原应从该项保险得到的保险金应由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支付。20.6.6报告义务当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应按照保险单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及时向保险人报告。20.7风险责任的转移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人后,原由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责任,以及保险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同时转移给发包人,但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前造成损失和损坏情形除外。21.不可抗力21.1不可抗力的确认21.1.1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21.1.2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收集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合同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发生争议时,按第24条的约定办理。21.2不可抗力的通知21.2.1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21.2.2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21.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21.3.1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11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双方按以下原则承担:(1)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2)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3)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4)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发包人承担;(5)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1.3.2延迟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合同一方当事人延迟履行,在延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责任。21.3.3避免和减少不可抗力损失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21.3.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第22.2.5项约定撤离施工场地。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合同解除后的付款,参照第22.2.4项约定,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22.违约22.1承包人违约22.1.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况属承包人违约:(1)承包人违反第1.8款或第4.3款的约定,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其他人;(2)承包人违反第5.3款或第6.4款的约定,未经监理人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或材料撤离施工场地;(3)承包人违反第5.4款的约定使用了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又拒绝清除不合格工程;(4)承包人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5114 )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未能对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中所列的缺陷清单的内容或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发生的缺陷进行修复,而又拒绝按监理人指示再进行修补;(6)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7)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22.1.2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理(1)承包人发生第22.1.1(6)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立即解除合同,并按有关法律处理。(2)承包人发生除第22.1.1(6)目约定以外的其他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承包人应承担其违约所引起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3)经检查证明承包人已采取了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具备复工条件的,可由监理人签发复工通知复工。22.1.3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28天后,承包人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可派员进驻施工场地,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承包人施工。发包人因继续完成该工程的需要,有权扣留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但发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22.1.4合同解除后的估价、付款和结清(1)合同解除后,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的价值,以及承包人已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临时工程等的价值。(2)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暂停对承包人的一切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款金额,包括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3)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按第23.4款的约定向承包人索赔由于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4)合同双方确认上述往来款项后,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合同款项。(5)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而形成争议的,按第24条的约定办理。22.1.5协议利益的转让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将其为实施合同而签订的材料和设备的订货协议或任何服务协议利益转让给发包人,并在解除合同后的14天内,依法办理转让手续。22.1.6紧急情况下无能力或不愿进行抢救在工程实施期间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危及工程安全的事件,监理人通知承包人进行抢救,承包人声明无能力或不愿立即执行的,发包人有权雇佣其他人员进行抢救。此类抢救按合同约定属于承包人义务的,由此发生的金额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22.2发包人违约22.2.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发包人违约:114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或合同价款,或拖延、拒绝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的;(2)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3)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4)发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5)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其他义务的。22.2.2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发包人发生除第22.2.1(4)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的28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22.2.3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1)发生第22.2.1(4)目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书面通知发包人解除合同。(2)承包人按22.2.2项暂停施工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但承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发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22.2.4解除合同后的付款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28天内向承包人支付下列金额,承包人应在此期限内及时向发包人提交要求支付下列金额的有关资料和凭证:(1)合同解除日以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2)承包人为该工程施工订购并已付款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金额。发包人付还后,该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归发包人所有;(3)承包人为完成工程所发生的,而发包人未支付的金额;(4)承包人撤离施工场地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金额;(5)由于解除合同应赔偿的承包人损失;(6)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日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金额。发包人应按本项约定支付上述金额并退还质量保证金和履约担保,但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应偿还给发包人的各项金额。22.2.5解除合同后的承包人撤离因发包人违约而解除合同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竣工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承包人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承包人撤出施工场地应遵守第18.7.1项的约定,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22.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114 23.索赔23.1承包人索赔的提出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3)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23.2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1)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及时审查索赔通知书的内容、查验承包人的记录和证明材料,必要时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副本。(2)监理人应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42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3)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28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24条的约定办理。23.3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23.3.1承包人按第17.5款的约定接受了完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23.3.2承包人按第17.6款的约定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自接受最终结清证书时终止。23.4发包人的索赔23.4.1发生索赔事件后,监理人应及时书面通知承包人,详细说明发包人有权得到的索赔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细节和依据。发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和要求与第23.3款的约定相同,延长缺陷责任期的通知应在缺陷责任期届满前发出。23.4.2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发包人从承包人处得到赔付的金额和(或)缺陷责任期的延长期。承包人应付给发包人的金额可从拟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发包人。23.4.3承包人对监理人按第23.4.1114 项发出的索赔书面通知内容持异议时,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的14天内,将持有异议的书面报告及其证明材料提交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书面报告后的14天内,将异议的处理意见通知承包人,并按第23.4.2项的约定执行赔付。若承包人不接受监理人的索赔处理意见,可按本合同第24条的规定办理。24.争议的解决24.1争议的解决方式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或者提请争议评审组评审。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者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4.2友好解决在提请争议评审、仲裁或者诉讼前,以及在争议评审、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可共同努力友好协商解决争议。24.3争议评审24.3.1采用争议评审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开工日后的28天内或在争议发生后,协商成立争议评审组。争议评审组由有合同管理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24.3.2合同双方的争议,应首先由申请人向争议评审组提交一份详细的评审申请报告,并附必要的文件、图纸和证明材料,申请人还应将上述报告的副本同时提交给被申请人和监理人。24.3.3被申请人在收到申请人评审申请报告副本后的28天内,向争议评审组提交一份答辩报告,并附证明材料。被申请人应将答辩报告的副本同时提交给申请人和监理人。24.3.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争议评审组在收到合同双方报告后的14天内,邀请双方代表和有关人员举行调查会,向双方调查争议细节;必要时争议评审组可要求双方进一步提供补充材料。24.3.5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调查会结束后的14天内,争议评审组应在不受任何干扰的情况下进行独立、公正的评审,作出书面评审意见,并说明理由。在争议评审期间,争议双方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24.3.6发包人和承包人接受评审意见的,由监理人根据评审意见拟定执行协议,经争议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并遵照执行。24.3.7发包人或承包人不接受评审意见,并要求提交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应在收到评审意见后的14天内将仲裁或起诉意向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抄送监理人,但在仲裁或诉讼结束前应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114 24.4仲裁24.4.1若合同双方商定直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应签订仲裁协议并约定仲裁机构。24.4.2若合同双方未能达成仲裁协议,则本合同的仲裁条款无效,任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4 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填入发包人的名称)。1.1.2.3承包人:(签约后填入承包人的名称)。1.1.2.5监理人:(填入监理人名称)。1.1.4日期1.1.4.5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进入合同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顺序是。1.7联络1.7.2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填写文件送达地点)。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2.3.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为:。2.3.3承包人自行勘察的施工场地范围为:。2.8其它义务(根据发包人的合同管理要求补充)(1)……(2)……┇┇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 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力范围:(填写监理人须经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权力,以下示例供参考)114 (1)按第4.3条约定,批准工程的分包;(2)按第11.3条约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3)按第15.6条约定,批准暂列金额的使用;(4)……(5)……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10其他义务 (1)……… (2)………4.11不利物质条件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5材料和工程设备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2.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见下表:发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表(参考格式)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规格数量交货地点计划交货日期备注发包人提供的主要设备表(参考格式)序号工程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交货地点计划交货日期备注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1)发包人提供的的施工设备见下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表(参考格式)序号施工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交货地点计划交货日期备注114 注:设备状况栏内填写该设备的新旧程度、购进时间、已使用小时数和最近一次的大修时间。(2)发包人提供的临时设施:。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道路通行权及场外设施的约定:。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8.1.1施工控制网的约定:。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1.4发包人提供资料,其余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收集。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12下列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其中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9.7文明工地9.7.1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11开工和竣工(完工)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1.4.3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为:(1)日降雨量大于㎜的雨日超过天;`(2)风速大于m/s的级以上台风灾害;(3)日气温超过℃的高温大于天;(4)日气温低于℃的严寒大于天。(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6)其他异常恶劣气候灾害。114 11.5承包人工期延误(1)逾期完工违约金表(参考格式)序号项目及其说明要求竣工日期违约金(元/天)(2)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1.6工期提前工期提前的资金约定:无。12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5)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12.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3)发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13工程质量13.7质量评定13.7.4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13.7.7工程合格标准为:;优良标准为:。达到优良的奖金为:。13.8质量事故处理13.8.4工程竣工验收时,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处理的备案资料。14.试验和检验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14.1.5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的交货检查和验收中,承包人负责。14.1.6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114 15变更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6)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其项目工程总量的%,关键项目:,单价调整方式:。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5.5.2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为:。15.8暂估价15.8.1(1)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签约后填入);发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签约后填入)。(2)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暂估价项目供应商或分包人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16价格调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式:建设期内不调整。16.1.2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工程造价信息的来源:。价格调整的项目和系数:。17计量与支付17.2预付款一标段:工程开工后,根据形象进度拨付合同价的10%;工程进度达到30%,拨付至合同价的20%;工程进度达到50%拨付至合同价的40%;工程进度达到70%拨付至合同价的60%。工程完工验收后,拨付至合同价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合同价的85%;竣工验收合格1年后,无质量缺陷拨付至合同价的95%;竣工验收合格2年后,无质量缺陷按审计价付清余款。二标段:工程开工后,拨付合同价的10%;工程进度达到50%拨付至合同价的40%;工程进度达到80%拨付至合同价的60%;现场安装完工后,拨付至合同价的80%;本标段内容全部调试完成后,拨付至合同价的90%;竣工验收合格1年后,无质量缺陷拨付至合同价的95%;竣工验收合格2年后,无质量缺陷按审计价付清余款。114 三标段:工程开工后,根据形象进度拨付合同价的10%;工程进度达到30%,拨付至合同价的20%;工程进度达到50%拨付至合同价的40%;工程进度达到70%拨付至合同价的60%。工程完工后,拨付至合同价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合同价的85%;竣工验收合格1年后,无质量缺陷拨付至合同价的95%;竣工验收合格2年后,无质量缺陷按审计价付清余款。四标段:质检费费按照工程形象进度支付,项目完工验收后,质检费拨付至合同总额的80%;竣工验收后,拨付至合同总额的90%,验收合格1年后,无质量缺陷按审计价付清余款。17.4质量保证金17.4.1每个付款周期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为工程进度付款的%,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7.5竣工(完工)结算17.5.1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1)承包人应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一式份。17.6最终结清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1)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份。17.7竣工财务决算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18竣工验收(验收)18.1验收工作分类本合同法人验收包括:;政府验收包括:。验收条件为:,验收程序为:。18.2分部工程验收18.2.2本工程由发包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为,其余由监理主持。18.3单位工程验收18.3.4提前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包括:、、。18.5阶段验收18.5.1本合同工程阶段验收类别包括:、。18.6专项验收18.6.2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114 18.7竣工验收18.7.3本工程需要(需要/不需要)竣工验收技术鉴定(蓄水安全鉴定)。18.8施工期运行18.8.1需要在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为:、。18.9试运行18.9.1试运行的组织:;费用承担:。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1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计算如下:。20保险20.1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和(或)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人:;投保内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20.4第三者责任险20.4.2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20.5其他保险需要投保的其他内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20.6.1保险凭证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保险条件:。20.6.4保险金不足的补偿承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114 24.争议的解决24.1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14 第3节合同附件格式114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标段的施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4.承包人项目经理:。5.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标准。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8.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天。9.本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114 附件二: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的投标文件。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工程完工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无条件地在7天内予以支付。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注:委托代理人应附授权委托书。114 附件三:预付款担保函(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合同协议书,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发包人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发包人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发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无条件地在7天内予以支付。但本担保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中已扣回的金额。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注:委托代理人应附授权委托书。114 第5章工程量清单1.一、二标段工程量清单说明1.1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图纸及《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2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除另有约定外,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根据招标设计图纸按《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计算规则计算的用于投标报价的估算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工程量。最终结算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并符合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和《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计算规划等规定,按施工图纸计算的有效工程量。1.3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应符合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以及《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的规定。1.4工程价款的支付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2.一、二标段投标报价说明2.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组成一标段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由以下表格组成:1.投标总价。2.工程项目汇总表。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4.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机房部分以外占据价格权重比较大的分部分项,格式可自拟)。5.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附表1:机房部分)。6.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汇总表(附表1:机房部分)。7.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附表1:机房部分)。8.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附表1:机房部分)。9.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附表1:机房部分)。10.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附表1:机房部分)。11.材料价格表(附表1:机房部分)。12.不可竞争费用汇总表(附表1:机房部分)。二标段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由以下表格组成:1.投标总价。114 2.投标报价汇总表。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表。2.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填写规定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随意增加、删除或涂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内容。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写。未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则视为已包括在其它单价和合价中。2.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单价是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质量合格的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季节、夜间、高原、风沙等原因增加的直接费)、施工管理费、企业利润和税金,并考虑到风险因素。投标人应根据规定的工程单价组成内容,按招标文件和《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确定工程单价。除另有规定外,对有效工程量以外的超挖、超填工程量,施工附加量,加工、运输损耗量等,所消耗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用,均应摊入相应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内。3.投标金额(价格)均应以人民币表示。4.投标总价应按工程项目总价表合计金额填写。5.工程项目总价表中一级项目名称按招标文件工程项目总价表中的相应名称填写,并按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相应项目合计金额填写。7.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序号、项目名称按招标文件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相应内容填写,并填写相应措施项目的金额和合计金额。8.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序号、项目名称、金额,按招标文件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相应内容填写。9.计日工项目计价表的序号、人工、材料、机械的名称、规格型号以及计量单位,按招标文件计日工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相应内容填写,并填写相应项目单价。3.三标段投标报价说明3.1报价办法:投标单位依据招标文件及下列报价方式的具体要求自主报价:3.1.1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2017年)、设计文件、技术规范、施工现场状况以及与本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现行市场材料价格等。为保证青岛市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的推行,投标人在工程投标时,应将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安全施工费单独列出,并按本市发布的费率全额计取。以上费用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情况,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确保费用专款专用。建设单位在办理竣工备案时,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出具的费用支付认可证明。114 3.1.2投标价格:投标企业根据规定取费标准,同时应考虑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确定合理标价及协调服务费和协调内容。投标价格以投标函中报价金额为准,如果投标函中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若投标函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1.3投标人在确定工程投标报价时,各投标人应结合本企业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经济效益等因素,依据当地实际情况、施工场地情况自主确定工程投标报价,不得弄虚作假,以低于成本报价,骗取中标。投标人应自主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投标人自身原因(如对招标工作内容理解的偏差、市场价格的判断、取费等)而导致其报价的不充分、不完备或偏差的任何索赔。3.1.4投标人的报价为固定单价。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报全部单价、合计金额、资料并计算每行及每栏的金额和计算总价额,工程量清单内投标总计必须与投标函内的金额符合。三标段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由以下表格组成:1.投标总价;2.投标报价汇总表;3.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4.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6.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7.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8.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表;9.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10.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11.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表;12.不可竞争费用汇总表;13.措施项目报价汇总表投标单位清单报价即为综合各种优惠让利后的最终报价。在此基础上,投标单位不得对涉及工程价款方面的投标内容进行再次优惠。114 投标总价(项目名称)一标段蓄水防潮闸主体工程(标段名称)合同编号: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元(¥):元114 工程项目汇总表合同编号:(投标项目合同号)工程名称:(项目名称)一标段蓄水防潮闸主体工程(标段名称)项目编号工程项目名称金额(元)1第一部分建筑工程1.1土石方工程1.2砌石.砌砖工程1.3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1.4基础处理1.5其他工程1.6管理区工程(机房部分)1.7高压线路2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2.1设备购置4施工临时工程4.1导流工程4.2施工交通工程4.4房屋建筑工程4.5其他施工临时工程水土保持工程费环境保护措施费合计11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合同编号:(投标项目合同号)工程名称:(项目名称)一标段蓄水防潮闸主体工程(标段名称)项目编码工程或费用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万元)1345671第一部分建筑工程1.1一.土石方工程1.1.11.0m3挖掘机挖一般土(Ⅰ、Ⅱ类土)--可利用m345568.581.1.274kw推土机推Ⅰ、Ⅱ类土(推土距离60m)--直接利用部分m345568.581.1.3履带拖拉机压实(土料,干密度≤16.67kN/m³)m³实方42490.701.1.41.0m3挖掘机挖淤泥、流砂m312485.251.1.5拢堆土料翻晒m312485.251.1.61m³挖掘机挖装,Ⅰ、Ⅱ类土(运距2km,自卸汽车8t)m³12485.251.1.7挖掘机拆除水泥浆砌石m3砌体方8768.811.1.8挖掘机拆除干砌石m3砌体方3049.961.1.9风镐拆除钢筋混凝土m36605.471.1.101m3挖掘机装石渣,8t自卸汽车运输(露天,运距2km)--拆除砌石混凝土外运m313696.731.1.111m3挖掘机装块石、乱石,8t自卸汽车运输(运距1km)--拆除石利用40%m3成品堆方4727.511.2二.砌石.砌砖工程1.2.1{M10}浆砌乱石护底{32.5MPa水泥}m39655.341.2.2{M10}浆砌块石平面护坡{32.5MPa水泥}m31679.461.2.3{M10}浆砌方块石护坡镶面{32.5MPa水泥}m31632.37114 1.2.4{M10}浆砌块石挡土墙{32.5MPa水泥}m3369.191.2.5{M10}浆砌块石基础{32.5MPa水泥}m3531.091.2.6{M10}浆砌细料石压顶及台阶路沿石{32.5MPa水泥}m3189.141.2.7人工铺筑砂垫层m36425.7781.2.8人工铺筑碎石垫层m37108.011.2.9抛石防冲m3抛投方4027.691.2.10抛石防冲(利用拆除砌石量)m3抛投方4727.511.2.11碎石垫层m³261.2.123:7灰土垫层m³261.2.13级配碎石垫层m³313.81.2.14{M10}条石路沿石{32.5MPa水泥}m³9.391.3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1.3.1{C40}底板(厚度40cm)-铺盖{商砼}m32330.021.3.2{C40}底板(厚度200cm)-闸{商砼}m37307.391.3.3{C40}消力池{商砼}m36343.781.3.4{C40}墩{商砼}m37485.221.3.5{C40}排架(单根立柱横断面≤0.2㎡){商砼}m3202.101.3.6{C40}工作桥板{商砼}m3998.021.3.7{C40}墙厚60cm{商砼}m32597.001.3.8{C40}闸门槽二期混凝土{商砼}m3396.291.3.9{C15}垫层{商砼}m31554.72114 1.3.10{C20}垫层{商砼}m3125.241.3.11一般钢筋制作与安装t1882.081.3.12插筋t29.721.3.13机架桥梁接头钢板t2.11.3.14普通标准钢模板(板、梁、柱部位)㎡162091.3.15{C40}预制混凝土空心板(4孔以上){商砼}m3888.801.3.16{M10}预制混凝土板安装,50t履带起重机(单个构件体积0.6~2.0m3){32.5MPa水泥}m3888.801.3.17汽车运预制一般混凝土构件(运距1km)m3砼构件888.801.3.18{C40}桥面铺装{商砼}m3418.121.3.19{C40}混凝土桥梁{商砼}m3278.81.3.20{C40}混凝土铰缝/封端{商砼}m3129.001.3.21垂直面混凝土凿毛㎡1512.001.3.22{C40}栏杆基础{商砼}m3134.571.3.23{C40}混凝土塔板{商砼}m346.801.3.24预应力钢铰线(含套管锚具及配件)t31.821.3.25三涂FYT-1改进型防水层㎡1884.401.3.26一般钢筋制作与安装t265.581.3.27普通标准钢模板(板、梁、柱部位)㎡468.601.3.28公路路面(沥青混凝土,压实厚度6cm)㎡997.501.3.29公路路面(沥青混凝土,基础压实厚度6cm),每增减1cm㎡19951.3.30透层沥青油㎡1197.00114 1.4四.基础处理1.4.1冲击钻造灌注桩孔(粘土)(桩径1.0m)m7460.71.4.2冲击钻造灌注桩孔(岩石)(桩径1.0m)m7241.4.3{C40}灌注混凝土桩{商砼}m36429.041.4.4桩钢筋笼制作与安装t931.041.4.5钻机钻(高压喷射)灌浆孔(地层类别,土)m89721.4.6钻机钻(高压喷射)灌浆孔(地层类别,砂)m66371.4.7高喷灌浆(地层类别,土)m89721.4.8高喷灌浆(地层类别,砂)m66371.5五.其他工程1.5.1土工布平铺㎡24874.141.5.2PVC排水管(管外径75mm以内)m3082.231.5.3包塑钢管栏杆m1364.211.5.4栏杆钢管t761.5.5橡胶止水延米1573.281.5.6铜片止水m1573.281.5.7聚乙烯闭孔泡沫板㎡7692.091.5.8SY-KS多功能抗侵蚀防腐剂t1377.541.5.9混凝土表面纯聚脲涂层防腐㎡26306.091.5.10桥橡胶支座个480.0001.5.11C-40伸缩缝m37.5114 1.5.12玻璃钢箅子㎡1049.0001.5.13大小底板拉结钢筋制安kg6876.161.5.14Ф38PVC管购安m3201.5.15Ф75PE灌浆管购安m25601.5.16GBW膨胀止水条(20*50)购安m1227.41.5.17Ф25钢筋插筋制安kg25752.61.5.18750*500*20钢板制安kg16381.5.19400*200*20钢板制安kg1004.81.5.20800*400*20钢板制安kg998.41.5.21M24地脚螺栓,L580mm购安个2001.5.22L90*56*5角钢制安kg1341.011.5.23Ф12爪筋制安kg76140.751.6六.管理区工程(机房部分)1.6.1机房预算(详见附表一)项11.7七.高压线路km4.0002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2.1设备购置2.1.1电气一次投资(详见附表二)项1.0002.1.3工程观测系统(详见附表三)项1.0002.1.4推车式卤代烷灭火器(10kg)台10.0002.1.5手提式磷酸盐灭火器(2kg)只12.000114 2.1.6手提式取水泵台1.0004第四部分施工临时工程4.1一.导流工程4.2二.施工交通工程4.4四.房屋建筑工程4.4.2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4.5五.其他施工临时工程水土保持工程费(详见附表四)项1.000环境保护措施费(详见附表五)项1.000总合计114 附表1:机房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机房土建部分116010502001002矩形柱m3262.70117010503002002矩形梁单梁、连续梁C30m3316.20118010505001002有梁板C30m3395.03119010515001004现浇构件钢筋钢筋种类、规格t80.65120010401003003实心砖墙m3558.8912101B005外墙玻璃幕墙m2942.80122011407001002外墙喷刷弹性涂料m22061.60123011101001008地板砖楼地面m2878.40124011201002003内墙面装饰m22887.44125010807001003金属门窗m2418.40126010401001001砖砌台阶m347.00127011101001009室外散水m270.4012801B006防火门樘3.0012901B007刚爬梯m15.0013001B008扶手m121.60分部小计措施项目131011701002003外脚手架1.搭设方式:2.搭设高度:3.脚手架材质:m27463.20132011701006003满堂脚手架1.搭设方式:2.搭设高度:3.脚手架材质:m22530.40133011703001003垂直运输1.建筑物建筑类型及结构形式:2.地下室建筑面积:m22530.40114 3.建筑物檐口高度、层数:134011702002003矩形柱m22341.00135011702006003矩形梁支撑高度:m21745.90136011702014003有梁板支撑高度:m21360.15分部小计合计水电安装部分137031001006003UPVC110排水管安装m35.00138031001006004PPR40给水管安装m40.00139031004004002拖布池组2.00140031004003002洗脸盆1.材质:2.规格、类型:3.组装形式:4.附件名称、数量:组2.00141031004006002坐便器组2.00142031004014002"地漏1.材质:不锈钢2.规格:DN50"个(组)2.00143031003001003水龙头DN25个4.00144031003001004蝶阀DN32个4.00145030411001004"电气配管sc20管m500.00146030411004004管内穿线BV2.5mm2m1500.00147030411001005"电气配管PVC25管m1085.00148030411004005管内穿线BV4mm2m3625.00149030404019005控制开关单开暗开关个8.00150030404019006控制开关双开暗开关个25.00151030404019007五孔暗插座安装个77.00152030412004005吸顶灯安装套22.00153030412004006双管日光灯安装套55.00154030412004007单管日光灯安装套24.00155030412004008吊杆式金卤灯安装150瓦套136.00156030404017004照明配电箱(五回路)台10.00157030404017005照明配电箱(十回路)台2.00114 158030409008003等电位端子箱台3.00159030409003002避雷引下线m1346.80160030414011002接地装置系统调试系统/组1.00161030414002002"送配电装置系统系统1.00分部小计措施项目162031301010004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施工增加1.00163031301011004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增加1.00164031301012004工程系统检测、检验1.00165031301017004脚手架搭拆1.00166031302003004非夜间施工增加1.00167031302007004高层施工增加1.00分部小计合计114 附表2:青岛市北胶莱河新河蓄水防潮闸除险加固工程电气一次投资报价表序号名称型号及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设备安装设备安装一变电站工程1高压架空线路Km42高压电缆直埋YJV223X50m4003高压进线柜HXGN11-12台14PT柜HXGN11-12台15变压器柜HXGN11-12台16200KVA干式变压器(带外壳)SCB10-200KVA-10KV/0.4KV台17低压进线柜MNS台18低压馈线柜MNS台49低压补偿柜MNS台110柴油发电机组(带控制屏)150KW套1二动力配电箱11检修箱(宽X深X高)400X400X250台22照明配电箱AL01台5(灯具、开关、插座、电线)套1配电箱台5三电缆10.4KV电力电缆ZR-YJV22/13×240+1×120m50ZR-YJV2214×25m3000ZR-YJV2214×10m200ZR-YJV2214×6m100ZR-YJV2214×50m1002桥架米8003钢材吨84防火材料项15电缆沟米800总计114 附表3:北胶莱河新河蓄水防潮闸工程观测系统报价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工程量单价(元)合价(元)设备安装设备安装1表面变形观测1.1电子经纬仪台11.2水准仪台11.3工作基点个41.4综合标个581.5强制对中基板个41.6规标(固定)个21.7规标(移动)个22闸基渗流压力观测2.1振弦式孔隙水压力计支802.2振弦式孔隙水压力计传感器信号线缆m90003上、下游水位观测3.1水位标尺套383.2浮子水位计传感器电缆m20004流速测量4.1流速仪台15数据采集部分5.1智能模板(4线16通道)块25.2数据采集单元套25.3DAU机箱(含电缆防水接头、防潮部件、CPU、蓄电池及浮充器)个25.4防雷RS-232/485转换器个25.5稳压电源台25.6隔离变压器台25.7信号防雷个25.8电源防雷个25.9专用数据采集软件(DSIMS)套26合计114 附表4:水土保持工程报价表编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万元)第一部分施工临时工程1临时防护工程1.1主体工程区1.1.1编织袋土(石)填筑、拆除、填筑m³5801.1.2编织袋土(石)填筑、拆除、拆除m³5801.2施工临时道路区1.2.1人工挖土土类级别Ⅰ~Ⅱm³10001.2.2编织袋土(石)填筑、拆除、填筑m³3901.2.3编织袋土(石)填筑、拆除、拆除m³3901.2.4人工挖排水沟、截水沟、土类级别Ⅰ~Ⅱm³18001.2.5草籽kg601.2.6直播中草撒播撒播覆土hm²0.31.3施工生产生活区1.3.1人类挖土土类级别Ⅰ~Ⅱm³16001.3.2编织袋土(石)填筑、拆除、填筑m³6001.3.3编织袋土(石)填筑、拆除、拆除m³6001.3.4人工挖排水沟、截水沟、土类级别Ⅰ~Ⅱm³4201.3.5人工夯实土方夯实土方m³3401.3.6草籽kg1041.3.7直播种草(撒播、覆土)hm²0.5合计114 附表5:新河蓄水防潮闸工程环境保护投资报价表编号措施及费用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万元)环境保护措施费1施工区污废水处理1.1生产废水沉淀池个11.2隔油化粪池个11.3化粪池个12环境空气质量保护2.1简易洒水设备及运行费用项12.2道路清扫工具套203声环境保护3.1施工人员防护人5694固体废弃物处理4.1生活垃圾处理t96.385人群健康5.1灭蚊、蝇、鼠人5695.2施工区消毒㎡45000合计114 投标总价(项目名称)二标段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制作与安装工程(标段名称)合同编号: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元(¥):元183 投标报价汇总表合同编号:(投标项目合同号)工程名称:(项目名称)二标段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制作与安装工程(标段名称)项目编号工程或费用名称金额(元)2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2.1.2电气二次投资(详见附表)3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3.1设备购置与安装3.2启闭设备安装3.3其他合计18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合同编号:(投标项目合同号)工程名称:(项目名称)二标段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制作与安装工程(标段名称)项目编码工程或费用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万元)1345672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2.1.2电气二次投资(详见附表)项1.0003第三部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3.1设备购置与安装3.1.11.闸金属结构3.1.1.1工作闸门12*4.5(含安装、喷锌、涂料防腐)t4403.1.1.2工作闸门预埋件(含安装、喷锌、涂料防腐)t1003.1.1.3闭式2*250KN固定卷样式启闭机套203.1.1.4河道侧检修门12*1.2*3-3.6m(含安装、喷锌、涂料防腐)扇173.1.1.5河道侧检修门预埋件(含安装、喷锌、涂料防腐)t703.1.1.6临海侧检修门12*1.2*3-3.6m(含安装、喷锌、涂料防腐)扇173.1.1.7临海侧检修门预埋件(含安装、喷锌、涂料防腐)t703.1.1.8不锈钢闸门预埋件制安t7.63.1.1.92*50KN双速移动式电动葫芦套23.1.1.102*50KN自动挂脱梁购安套23.1.1.11检修门启闭机吊轨(含安装、喷锌、涂料防腐)套23.1.1.12锁定梁I热轧工字钢220*112*9.5-1200(含安装、喷锌、涂料防腐)t63.1.1.13工作闸门、检修闸门牺牲阳极阴极保护购安扇20183 3.1.1.14工作、检修闸门预埋件牺牲阳极阴极保护购安孔203.1.22.闸防冻系统3.1.2.1潜水泵(QS65-18-5.5)台11.0003.1.2.2射流管(热镀锌钢管φ108×4)购安m600.0003.1.2.3软管接头DN100购安个20.0003.1.2.4铠装胶管DN102购安m200.0003.1.2.5尼龙绳φ15购安m400.0003.1.2.6钢法兰DN100,0.6MPa购安只80.0003.1.2.7钢板φ150×6购安块40.0003.1.2.8吊钩φ12圆钢购安m100.0003.1.2.9铅丝10号购安m200.0003.2启闭设备安装3.2.1卷扬式启闭机安装(设备自重10t)台20.0003.2.2电动葫芦安装(起重能力≤10t)台2.0003.2.3水泵安装(设备自重1t)台11.0003.3其它项总合计183 附表:青岛市北胶莱河新河蓄水防潮闸除险加固工程电气二次投资报价表序号名称型号及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设备安装设备安装一管理区远方集中控制级1操作员工作站6AG40103AB12;CPU:双核≥4GHZ内存:≥2GB,硬盘:≥500G,光驱:DVD,100/1000M以太网卡,21〝TFT显示器套22通信工作站CPU:双核≥2GHZ内存:≥2GB,硬盘:≥500G,光驱:DVD,100/1000M以太网卡,17〝TFT显示器套13语音报警装置套14不间断电源UPS5KVA,供电>1小时套15网络设备套16接线箱、控制箱不锈钢个17集中控制台及家具套18GPS设备包括卫星天线套19黑白激光打印机A3,1200×1200dpi,30页/分台110组态软件套2二现地集中控制级1操作员工作站6AG4010-3AB12套12不间断电源UPS3KVA,供电>1小时套13集中控制台套14网络接口设备套15接线箱、控制箱不锈钢个4三现地控制级183 1闸门现地控制单元LCU西门子S7-300PLC及其配件、机柜、10英寸TFT彩色触摸屏套212闸门开度显示装置包括信号电缆套203闸门荷重显示装置包括信号电缆套404不间断电源UPS1KVA,供电>1小时套95光纤网接口设备套206水位计及测量显示装置包括信号电缆套27现地接线箱不锈钢个208测速仪和旋转编码器套20四配电监控系统1现地接线箱不锈钢个22电工试验设备套1五视频监控系统1视频服务器ADT-IPSAN1016(NVR),单机支持32路4M高清数字视频接入,48路高清直播、12路高清点播;8个SATA硬盘接口;2个千兆网口;16路报警输入4路报警输出;支持数字矩阵;网络传输:电话线/ISDN/DDN/局域网套12控制终端〝不低于INTELPVI3G,内存1GB,接口:100/1000M,显示器:19〝LED,含ADT-PEE438软件包套23TYCO/ADT磁盘阵列ADT-IPSAN1016,ISCSI磁盘阵列,3u16bayISCSItoSATA网络存储系统,内置硬件RAID控制器,16个硬盘热插拔托架,2个700W热更换冗余PFC电源及4个散热风扇模组套1183 4电视墙4×46吋含ADTMD880-V万能解码器,支持主流IP摄像机解码,提供4个VGA,支持4屏同时显示输出。解码总资源16路H.264D1/8路720P/4路1080P套15TYCO/ADT室外彩色球型体化数字摄像机ADTVSDS2MPX18PO,1/2.8〞SonyCMOS,20倍光学8倍数字变焦,65W(带加热器)台176TYCO/ADT室内彩色球型体化数字摄像机ADTVSDS2MPX18PI,200万像素1/2.8〞SonyCMOS台127卡轨式工业以太网交换机台68防雷模块中力防雷CPVFY,CPV220套17六通信1无线通信对讲机对32电话机只10七其他1控制及信号电缆ZRKVV22,ZRKVVP,ZRDJYPVPKm92六类线箱43光缆四芯单模Km34型材T2合计183 投标总价(项目名称)三标段管理区工程(标段名称)合同编号: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元(¥):元183 投标报价汇总表合同编号:(投标项目合同号)工程名称:(项目名称)三标段管理区工程(标段名称)项目编号工程或费用名称金额(元)1.6六.管理区工程1.6.1传达室1.6.2管理房1.6.3室外工程1.8八.消防水池(100m3)合计183 传达室、管理房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传达室土建部分1010101004001挖基坑土方1.土壤类别:2.挖土深度:3.弃土运距:m370.502010201001001换填垫层1.材料种类及配比:3:7级配砂石m340.003010501001001现浇C15商混垫层100厚m33.364010501002001带形基础1.混凝土种类:商混2.混凝土强度等级:C40m38.405010515001001现浇构件钢筋钢筋种类、规格t0.5116010503005001过梁1.混凝土种类:2.混凝土强度等级:C30m31.61287010502002001构造柱1.混凝土种类:2.混凝土强度等级:C30m31.81448010505004001现浇屋面板m36.249010515001002现浇构件钢筋钢筋种类、规格t0.62410010401003001实心砖墙1.砖品种、规格、强度等级:2.墙体类型:3.砂浆强度等级、配合比:m316.1011011101001001地板砖楼地面m231.1412011105001001水泥砂浆踢脚线m21.0013011101001002室外散水m220.4814011204001001外墙文化石贴面m257.8015011201002001内墙面装饰抹灰m256.0016011302001001吊顶天棚m231.1417010807001001金属门窗m215.4018010901001001瓦屋面(坡屋面)m213.80分部小计措施项目19011701002001外脚手架1.搭设方式:2.搭设高度:3.脚手架材质:m2111.00183 20011701006001满堂脚手架1.搭设方式:2.搭设高度:3.脚手架材质:m240.0021011702014001有梁板支撑高度:m293.50分部小计合计水电安装部分22030411001001"电气配管PE25管m35.0023030411004001管内穿线BV2.5mm2m120.0024030412004001双管日光灯安装套2.0025030404019001五孔暗插座安装个2.0026030404019002控制开关单开暗开关个2.0027030404017001照明配电箱台1.0028030409008001等电位端子箱台1.00分部小计措施项目29031301010001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施工增加1.0030031301011001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增加1.0031031301012001工程系统检测、检验1.0032031301017001脚手架搭拆1.0033031302003001非夜间施工增加1.0034031302007001高层施工增加1.00分部小计合计管理房土建部分35010101004002挖基坑土方1.土壤类别:2.挖土深度:3.弃土运距:m31633.5036010103001001沟槽人工夯填土m3544.5037010501001002现浇C15商混垫层100厚m361.8038010501005001桩承台基础1.混凝土种类:2.混凝土强度等级:m3170.3539010502001001矩形柱m340.6840010503002001矩形梁单梁、连续梁C30m397.5741010505001001平板C30m3155.254442010515001003现浇构件钢筋钢筋种类、规格t32.4143011101001003一层地板砖楼地面m2456.44183 44011101001004二、三层地板砖楼地面m2639.8045011101001005一层卫生间地面m228.0046011101001006二层卫生间地面m228.0047011105001002水泥砂浆踢脚线m108.4248011201002002内墙面装饰m22143.3149011301001001天棚装饰m21096.2450011302001002卫生间吊顶m256.0051011204003001卫生间墙面镶贴瓷砖m2243.9652010401003002实心砖墙m3179.313653011101001007室外散水m2100.8054010807001002金属门窗m2286.2055011407001001外墙喷刷弹性涂料m2687.0056011204001002外墙文化石贴面m2148.005701B001外墙护栏m40.205801B002楼梯扶手m45.005901B003廊架m24.206001B004卫生间隔断m36.0061010901001002瓦屋面(坡屋面)m2195.00分部小计措施项目62011701002002外脚手架1.搭设方式:2.搭设高度:3.脚手架材质:m21638.0063011701006002满堂脚手架1.搭设方式:2.搭设高度:3.脚手架材质:m23270.0064011703001002垂直运输1.建筑物建筑类型及结构形式:2.地下室建筑面积:3.建筑物檐口高度、层数:m21635.0065011702001002基础基础类型:m2466.5066011702002002矩形柱m289.6067011702016002平板支撑高度:m2648.0068011705001002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1.机械设备名称:2.机械设备规格型号:台次2.0069011704001002超高施工增加(措施费部分)1.建筑物建筑类型及结构形式:2.建筑物檐口高度、层数:3.单层建筑物檐口高度超过20m,多层建筑物超过6层部分的建筑面积:m21704.00分部小计183 合计给排水安装部分70031001006001UPVC110排水管安装m182.0071031001006002PPR40给水管安装m65.0072031001001001镀锌钢管消防给水管安装m55.007303B001消防箱个4.007403B002排气阀个1.007503B003灭火器个14.0076031004006001大便器1.材质:2.规格、类型:3.组装形式:4.附件名称、数量:组8.0077031004007001小便器1.材质:2.规格、类型:3.组装形式:4.附件名称、数量:组4.0078031004004001拖布池组2.0079031004003001洗脸盆1.材质:2.规格、类型:3.组装形式:4.附件名称、数量:组4.0080031003001001蝶阀DN32个10.0081031004014001"地漏1.材质:不锈钢2.规格:DN50"个(组)8.0082031003001002水龙头DN25个10.0083031004010001淋浴器1.材质、规格:2.组装形式:3.附件名称、数量:套3.00分部小计措施项目84031301010002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施工增加1.0085031301011002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增加1.0086031301012002工程系统检测、检验1.0087031301017002脚手架搭拆1.0088031302003002非夜间施工增加1.0089031302007002高层施工增加1.00分部小计合计电气安装部分90030411001002"电气配管sc15管m688.0091030411004002管内穿线BV2.5mm2m2475.0092030411001003"电气配管sc20管m537.00183 93030411004003管内穿线BV4mm2m1933.0094030409008002等电位端子箱台3.0095030404034001照明开关双开关安装个13.0096030404019003控制开关单开暗开关个27.0097030404019004五孔暗插座安装个50.0098030411006001接线盒安装个150.0099030412004002双管日光灯安装套53.00100030412004003吸顶灯安装套32.00101030412004004防爆灯安装套10.00102030412003001疏散指示器套7.00103030404017002照明配电箱(多回路)台3.00104030404017003总配电箱台1.00105030408002001YJV4*35+1*16mm2电缆m30.00106030408002002YJV5*6mm2电缆m5.00107030409003001避雷引下线m80.00108030414011001接地装置系统调试系统/组1.00109030414002001"送配电装置系统系统1.00分部小计措施项目110031301010003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施工增加1.00111031301011003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增加1.00112031301012003工程系统检测、检验1.00113031301017003脚手架搭拆1.00114031302003003非夜间施工增加1.00115031302007003高层施工增加1.00分部小计合计183 室外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绿化部分1050102001001栽植乔木黑松h>3.5mR>2mr=8cm株11.002050102001002栽植乔木雪松h>3.5mR>2.5m株17.003050102001003栽植乔木属桧h>3.5m株12.004050102001004栽植乔木大叶女贞h>3.5mR>2mr=10cm株15.005050102001005栽植乔木国槐h>4.5mR>2mr=10cm株20.006050102001006栽植乔木栾树h>4.5mR>2mr=10cm株14.007050102001007栽植乔木樱花h>2mR>1.5mr=6cm株29.008050102001008栽植乔木紫薇h>2mR>1.5mr=6cm株10.009050102001009栽植乔木紫玉兰h>2mR>1.5mr=6cm株2.0010050102001010栽植乔木紫叶李h>3mR>1.5mr=6cm株32.0011050102002001栽植灌木大叶黄杨球R>1m株13.0012050102002002栽植灌木连翘R>0.8m株37.0013050102007001栽植色带金叶女贞H=0.4mR=0.3mm2117.0014050102007002栽植色带龟甲冬青H=0.4mR=0.3mm241.1015050102007003栽植色带大叶黄杨H=0.4mR=0.3mm2367.6016050102006001栽植攀缘植物凌霄三年生株17.0017050102012001铺种草皮马尼拉草坪m2621.6018050101010001整理绿化用地,人工换土m21147.30分部小计措施项目分部小计合计铺装部分1905020100100130厚花岗岩铺装m2537.7620050201001002台阶30厚花岗岩铺装m214.902105B001无障碍坡道不锈钢护栏安装m14.0022040203006001沥青混凝土路面m2827.00183 23050201003001安装压顶石(150*220*600)m350.002405B002围墙m232.502505B003大门(包括电动双规伸缩门)组1.00分部小计措施项目分部小计合计安装部分29031001006001DN300HDPE排水管m199.0030031001006002DN200HDPE排水管m106.0031010101003001挖沟槽土方1.土壤类别:2.挖土深度:3.弃土运距:m3149.4532010103001001管沟人工回填沙m385.4033010103001002管沟人工回填土m364.0534010103002001余土弃置m364.0535010401011001雨污水检查井座14.0036010401011002雨水沉砂池座22.0037031001006003DN63HDPE给水管m55.0038010401011003给水阀门井座1.0039010401011004给水检查井座1.0040010101003002挖沟槽土方1.土壤类别:2.挖土深度:3.弃土运距:m326.9541010103001003管沟人工回填沙m315.4042010103001004管沟人工回填土m311.5543010103002002余土弃置m311.5544030408002001YJV4*95mm2电缆m100.0045030411001001"电气配管室外主线管FAZC50m45.0046030411004001室外管内穿线YJV22-5*10mm2m50.0047030411001002"电气配管室外照明PE25管埋地敷设m232.0048030411004002室外管内穿线YJV3*2.5mm2m242.0049030408002002电缆沟挖填m292.0050010401011005电气检查井座1.0051030404016001控制箱台1.0052030412004001庭院灯安装高4.5m套9.0053030412004002草坪灯安装套9.00183 54030414002001"送配电装置系统1.电压类别(交流或直流):2.电压等级(V或kV):3.供电形式(仅适用于10kV以下交流供电系统):"系统1.00分部小计措施项目55031301010001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施工增加1.0056031301011001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增加1.0057031301012001工程系统检测、检验1.0058031301017001脚手架搭拆1.00分部小计合计183 第二卷183 第6章图纸(招标图纸)详见附件183 第三卷183 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一、工程基本情况本工程位于青岛平度市新河镇,北胶莱河干流桩号75+775处,北距烟潍公路(即206国道)600米,左岸为潍坊昌邑市卜庄镇姚家村,右岸为平度市新河镇驻地。新河蓄水防潮闸最大过闸流量为3690m3/s,工程规模为大(2)型,工程等别为Ⅱ等,主要建筑物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水闸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相应流量3047m3/s,100年一遇洪水校核,相应流量为3690m3/s,闸址处设计排涝标准为5年一遇,相应流量859m3/s。施工期设计洪水为非汛期10年一遇,相应洪峰流量47.6m3/s。新河蓄水防潮闸防潮设计标准为50年一遇,相应的挡潮水位4.27米。北胶莱河入海口位于渤海莱州湾南岸,项目区多年平均高潮位1.64米,多年平均最高高潮位为2.41米,多年平均最低低潮位为-2.13米;汛期多年平均最高高潮位2.03米,50年一遇最高高潮位3.67米,下游10年一遇高潮潮水位3.29米。本区域降水主要集中在汛期6-9月,尤以7、8月份最多,约占全年的50%。冬春雨水稀少。项目区为河流侵蚀堆积地貌,闸址处季节性冻土标准冻深0.5米,工程区地表地层为第四系冲、洪积物,下伏元古界粉子山群明村组中深变质地层,具体地质情况详见招标图纸。场区河水、地下水不能作为施工和生活用水。对外交通条件良好。工程场区对外交通便利,通过北胶莱河堤顶路以及多条县、镇级道路可连通青新高速、新潍高速、潍莱高速、206国道、392省道和218省道等交通要道,同时周边还有多条县、镇、村级公路对外相连,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对外交通网络。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和设备等物资均可直接由汽车运抵现场。现状水闸右岸有12孔闸门可以适度调节闸前水位并具备一定挡潮功能,左岸其他闸孔闸门、机架桥启闭机等已经拆除,模袋围堰挡水。现状闸底板顶高程0.35米。导流工程可参考使用本资料。投标人在认真研究有关说明的基础上,并根据要求时间节点确定具体施工方案。二、各标段名称和工作主要内容一标段:工程名称:青岛市北胶莱河新河蓄水防潮闸除险加固工程(一标段:蓄水防潮闸主体工程)工作主要内容:1、拦河闸主体工程。旧闸拆除,新建新河蓄水防潮闸位于北胶莱河桩号75+775处,现状闸址上游35m,共20孔,单孔净宽12.0m,总净宽240.0m,闸室总宽268.50m,水闸顺水流方向长135.90m,主要由闸室、防渗排水设施、消能防冲设施及两岸连接建筑物组成。为满足水闸运行管理和交通要求,闸室上部设有交通桥、检修桥和工作桥。其中:闸主体工程,(1)进口段,水闸上游进口段设钢筋混凝土铺盖,混凝土铺盖长15.0m,厚0.5m,顶高程0.35m。混凝土铺盖前设浆砌石护底长30m,厚0.4m。水闸进口两侧设角墙式导流翼墙与上游河道护岸衔接,墙顶高程为8.70m,为C40钢筋混凝土扶壁式结构。(2)闸室,闸室采用分离式大、小平底板,小底板厚1.0m,宽7.50m,墩台厚2.0m宽6.0m,闸底板顺水流方向长度为15.90m,顶高程为0.35m。闸中墩厚为1.5m,墩顶高程为8.70m,闸墩前端采用半圆形,后端采用流线形。为了满足工程运行管理及交通要求,闸室上部设有交通桥、检修桥和工作桥交通桥位于闸室下游侧,桥面净宽6.50m,桥面高程为8.70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闸墩顶上、下游设检修桥,桥面宽分别为3.50m、2.50m,两侧设包塑钢管栏杆。闸室上部设有排架柱和工作桥,工作桥面宽5.40m,桥面顶高程16.00m,其上部设启闭机房。(3)出口段,闸后出口段设消能防冲设施。消力池采用底流式消能,消力池长19.0m,池深1.0m,采用C40钢筋混凝土结构。消力池后接浆砌石海漫和抛石防冲槽,其中M10水泥砂浆砌石海漫长35.0m,海漫后设抛石防冲槽,深度2.0m,底宽6.0m,顶宽10.0m。出口段两侧设导流墙与下游河道主槽边坡顺接,墙顶高程为8.70m,为C40钢筋混凝土扶壁式结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说明。2、交通桥工程。为便于工程管理和满足防汛交通要求,新建交通桥1座,采用桥、闸合建型式,交通桥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简支板桥,总长270.7m,共20跨,单跨跨径为13.8m,两侧设引路与堤顶道路顺接,交通桥路面宽7.0m,净宽6.0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高程8.70m。设计荷载标准为公路—Ⅱ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说明。3、工程观测。观测内容主要包括沉降、位移、水位、下泄流量观测等项目,水位监测包括上下游水位监测,在距离闸底板上下游100米处各布置一个超声波水位仪用于监测,水位标尺4183 个,直接在闸上进行巡查监测,位移观测设基点4个,水平位移点42个,沉降位移点16个,设置扬压力断面13处,52个点。数据采集采用自动化系统,具体包括监测中心站计算机、监测站数据采集单元(MCU)、传感器、通信系统等。监测中心站设在管理所办公楼内;监测站2个(MCU),设在闸站两侧。孔隙水压力计与数据采集单元之间采用RVVP、Φ8.6地埋水工信号通讯电缆。数据采集单元(MCU)与主控室计算机之间采用光纤通讯模式。工程安全监测数据采集系统软件提供一种友好的人机界面,完成计算机与软件之间的通讯,实现对NDA的控制。同时将采集到的电测量实时变换成物理量并自动检验入库保存,为最终进行资料分析提供可靠的原始观测数据。以上所配制的模块要与专用的数据采集软件配套使用。报价费用包括均包含设备购置和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和试运行等全部费用。4、电气一次工程:本工程位于北胶莱河干流上,具有防洪排涝功能,设计由一个外引10KV架空线路电源外加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应急备用电源进行供电。本次工程新建变电设施,距离高压供电线路4km“T”接至河道堤防处终端杆,高压电缆直埋至右岸桥头堡新建变电站。应急备用电源采用柴油发电机组,当电网停电时,柴油发电机可手动或自动开启供电。10KV高压架空线路至终端杆后电缆直埋至右岸桥头堡新建变电站,经高压进线计量柜、PT柜、变压器柜接至变压器高压侧,经变压器降压至0.4KV后馈电至低压配电室内的抽屉式低压配电屏,低压母线采用单母线方式供电,闸门启闭设备、管理区照明等用电均从该母线引接。数量型号详见清单。报价费用包括均包含设备购置和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和试运行等全部费用。5、启闭机房和桥头堡工程,含室内灭火器等消防设施。6、水土保持项目,包括主体工程区、临时道路区、施工生产生活区的水保措施。由监理单位进行专项监理。投标人根据清单列报,费用包死。7、环境保护工程,包括施工期环境监测措施费,环境保护临时措施费,由投标人根据清单自行列报,费用包死。8、临时工程。包括导流工程、施工交通工程、临时房屋建筑工程及其他临时工程等,由本标段中标人根据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负责实施,并负责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闸门、启闭机、轨道梁等设施)进场道路修建和日常维护。本工程主体工程规模较大,一个非汛期难以完成,为避免汛期施工影响河道行洪并确保施工安全,主体工程根据项目设计原则安排在非汛期施工,导流分两期,一起导流主要完成左岸12孔水闸的混凝体及土石方工程,二期导流完成剩余8孔的混凝体及土石方工程。导流标准为非汛期10年一遇洪水,流量47.6m3/s。工程施工期间当遭遇超导流标准洪水时,中标人应制定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施工围堰勘察范围内表层存在有机质低液限粉土为软土层,易液化,素填土、耕植土层为欠固结土,且含较多有机质,两者为不良地质土层,③-1低液限粘土层下存在埋深较浅的级配良好砂层,渗透系数(k)为2.11*10ˉ2cm/s,具有强透水性,一定程度存在围堰渗透问题,建议进行防渗处理,由投标人仔细阅读图纸确定措施,具体防渗措施费用应含在临时工程报价内;投标人不采取防渗措施,相应风险及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9、关于土建工程施工单位与金结机电制作安装单位的工作协调原则。金属机构及机电设备埋件(主轨、底轨、反轨和启闭机预埋件)由二标段中标人负责安装。一标段中标人在代建单位的统一协调下,应提前制定好土建施工计划和埋件使用计划,计划报监理单位批复后实施。金结机电制作安装单位亦应加强工作联系,主动提供预埋件相关技术资料和参数。所有中标人必须服从代建单位的统一协调,执行监理单位的工作调度。二标段:工程名称:青岛市北胶莱河新河蓄水防潮闸除险加固工程(二标段: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制作与安装工程)工作主要内容1、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青岛市新河蓄水防潮闸共20孔,上游正常蓄水位3.35m,下游挡潮水位4.27m,闸底高程0.35m。每孔设工作闸门1扇,并配备相应的启闭操作设备,为满足工作闸门、门槽埋件以及闸室的检修维护,上、下游各设检修闸门1道,共2套4节,供20孔共用,检修闸门的操作采用电动葫芦吊进行启闭。工作闸门采用露顶式平面定轮工作闸门,闸门尺寸为12.0×4.5-3.92(宽×高-设计水头,单位:m,下同),闸门采用实腹式双主梁焊接结构。主梁为变截面组合梁,闸门采用悬臂式滚轮支承,主轮为铸钢件,轴承采用自润滑复合轴承。止水采用双向止水。工作闸门采用新型闭式固定卷扬启闭机操作,计算最大启门力323kN,选用启闭机容量为2×250kN,扬程9m,吊点距7.5m,一门一机布置,电机功率15kW,共20台。每台固定卷扬机设1套闸门开度仪和荷载限制器。工作闸门的操作方式为动水启闭。工作闸门的上、下游各设1183 道检修门,检修闸门采用叠梁式平面钢闸门,设2套、4节,供20孔共用.检修闸门的孔口尺寸为12.0×3.5-3.0m(宽×高-设计水头),每套闸门由2节完全相同、可互换的门叶组成,单节高度1.75m,每节门重7.5t,共30.0t。每节检修闸门均设有水封装置,侧水封采用P型水封,底水封采用Ⅰ型水封,侧、底水封共同形成U型止水结构,所有水封材质均为SF6674。上、下游检修闸门各配置1根机械式自动抓梁,并各配备1台单电机同轴驱动移动式电动葫芦,容量为2×100kN,扬程9m,吊点距7.5m,起重用电机功率13kW,运行用电机功率4×0.8kW,电动葫芦采用工字型轨道,轨道型号I63a。闸门操作方式为静水启闭,平压方式为节间充水平压。叠梁检修闸门不用时锁定在闸墩顶部。考虑闸门和埋件在海水中锈蚀速度较快,为延长闸门和埋件的使用年限,工作闸门和埋件外露表面采用涂料+锌合金阳极块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防腐。锌合金阳极比铝合金阳极溶解更均匀,铝阳极钝化倾向大于锌阳极,故选用锌合金阳极。喷涂类型和厚度与检修门相同。检修闸门、抓梁外露非不锈钢表面采用喷锌加凃封闭油漆防腐,采用表面喷砂除锈使清洁度达到Sa2.5,粗糙度达到Ry60-100μm,喷锌200μm,然后喷涂一道环氧底漆,中间喷涂一道改性耐磨环氧漆,面漆喷涂两道聚氨酯面漆。喷涂油漆采用新型海洋轮船等设备用的防腐油漆,其底漆为环氧底漆PenguardPrimersea,中间漆为改性耐磨环氧漆Jotamastic87,面漆为聚氨酯面漆HardtopAs。启闭机、电动葫芦防腐由制造厂家完成。各项设备具体指标及要求以招标图纸设计及相关说明为准。2、防冻系统。为防止冬季冰冻对闸门造成危害,结合本工程的布置,拟采用射流法,在闸门与冰层之间,以压力水射流冲击形成一条不结冰的水域。新河蓄水防潮闸上、下游均需设置防冰冻系统,系统由潜水泵、射流管等组成。系统采用集中控制方式,每2孔闸门为1个控制单元,共设置10个控制单元,每个控制单元均配置1台潜水泵。共设置11台潜水泵,其中1台备用。射流管上设射流小孔,射流管的放设深度不超过水深30cm。3、电气二次:在距新河闸约100m处河道右岸设水闸管理所,在管理楼内设有远方集中控制室。在拦河闸机架桥上部设启闭机房,两侧设有桥头堡,做为现场操作和现地控制值班室。新河蓄水防潮闸共设20孔露顶式平面钢闸门,每扇闸门布置1台卷扬式启闭机,每台启闭机电动机功率约为15kW。20孔闸门在群控模式下控制开启方式为:首先开启中间一孔(11#孔),待水流稳定后再开启一孔(10#孔),然后依次将其左,右一孔闸门同时对称开启。本闸站监控系统为分层分布开放式计算机监控系统,采用现地控制和集中控制相结合的方式,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分为三级监控。第一级为现地控制级。每孔闸门设现地控制单元LCU一个,布置在各闸门启闭机房内,共20个。第二级为闸门现地集中控制级,布置在桥头堡现地控制室内。第三级为远方集中控制级,布置在北胶莱河新河蓄水防潮闸管理所中控室内。控制层实现操作权限闭锁,其优先顺序为:现地控制LCU第一(控制权限的切换在LCU上实现),现地集中控制级第二,远方集中控制级第二。各级之间采用总线形工业以太网络结构进行通信,接口标准符合IEEE802.3标准,数据传输速率为每秒100MB,传输介质采用光缆、电缆。通过局域网,实现与调度系统及其它计算机系统等进行通信,并具有远程控制的功能。各项设备具体指标及要求以招标图纸设计及相关说明为准。4、本标段报价均包含设备购置和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和试运行等全部费用。5、本标段制作单位中标后,应根据招标图纸及相关规范规程等规定和要求,完成闸门的制造详图和设计文件,闸门的制造详图和设计文件应通过工程设计单位审查,并经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投产,但审查并不免除制作商应付的责任。三标段:工程名称:青岛市北胶莱河新河蓄水防潮闸除险加固工程(三标段:管理区工程)工作主要内容:1、管理楼工程,原管理所建筑物拆除,新建综合办公楼一座,新建配套防汛仓库和车库,建筑面积310平方,建筑面积1181.9平方。设传达室一处30.69平方。2、室外工程,包括室外院墙、排水、院内道路、绿化、铺装等工作项目。3、消防水池,建设蓄水100立方米的水池一座。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说明,工程量清单。四标段:工程名称:青岛市北胶莱河新河蓄水防潮闸除险加固工程(四标段:工程质量检测)183 工程总投资16270万。质量检测项目包括一至三标段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检测工作量。三、各标段计划工期各标段中标人统一的开工时间为2019年2月10日。1、一标段工程名称:青岛市北胶莱河新河蓄水防潮闸除险加固工程(一标段:蓄水防潮闸主体工程),总工期:25个月,节点工期:2019年2月10日至2020年1月30日,完成左岸12孔水闸的土建主体工程建设任务,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10月30日,完成右岸8孔水闸的土建主体工程建设任务,2020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全面完成标段建设任务。2021年1月至4月,完成工程设备联合调试全部工作,具备下闸蓄水验收条件。2、二标段工程名称:青岛市北胶莱河新河蓄水防潮闸除险加固工程(二标段: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制作与安装工程),25个月,节点工期:2019年2月10日至2020年1月30日,完成左岸12孔水闸的制作、安装和调试任务,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10月30日,完成右岸8孔水闸的制作、安装和调试任务,2020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全面完成标段自动化控制设备等建设任务。2021年1月至4月30日,完成工程设备联合调试全部工作,具备下闸蓄水验收条件。3、三标段工程名称:青岛市北胶莱河新河蓄水防潮闸除险加固工程(三标段:管理区工程),建设总工期:16个月。节点工期:2019年2月10日至2020年4月30日,完成标段全部建设内容,并完成标段单项工程验收。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6月10日,完成标段交付使用验收工作。4、四标段:工程名称:青岛市北胶莱河新河蓄水防潮闸除险加固工程(四标段:工程质量检测),检测服务期:25个月,至2021年4月,完成下闸蓄水验收前的全部检测任务,出具相关验收报告。183 第四卷183 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183 附件一:一二三标段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格式青岛市北胶莱河新河蓄水防潮闸除险加固工程资格后审申请文件(X标段)投标人:(全称并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本人印章)年月日183 目录1.授权委托书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项目负责人员基本情况表4.承诺书5.安全生产人员基本情况表6.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7.投标人提交的资格预审资料一览表183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法人代表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183 1.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资格后审文件及投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183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企业性质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后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83 3.项目负责人员基本情况表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建造师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等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编号聘用企业建造师证书有效期技术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职称等级职称证书中专业颁发单位提供毕业证还是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中专业证书编号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编号建造师证书有效期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后附:项目经理国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技术负责人职称证、社保证明材料以及可能需要的毕业证、建造师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183 4.承诺书青岛市北胶莱河管理所: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青岛市北胶莱河新河蓄水防潮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83 5.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附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原始汇款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83 6.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审查材料内容备注1资质证书及等级提供,在有效期内并符合招标公告要求2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并在有效期3营业执照提供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和社保证明材料提供并体现招标文件要求5项目经理身份证明提供身份证6项目经理资格及专业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并符合招标公告要求7项目经理社保证明提供并体现三个月的缴费情况8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盖章签署并承诺无在建工程9技术负责人资格及专业提供职称证书并符合招标公告要求10技术负责人社保证明提供并体现三个月的缴费情况11投标保证金自基本账户按要求足额缴纳并到账12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人员)、项目经理(B类人员)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3其他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183 附件二:一二三标段商务部分格式青岛市北胶莱河新河蓄水防潮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项目投标文件商务部分(X标段)招标人:青岛市北胶莱河管理所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印章)投标人地址:日期:183 目录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X二、授权委托书…………………………………………………………………X三、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X四、投标保证金…………………………………………………………………X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六、项目管理机构表……………………………………………………………X七、主要人员简历表……………………………………………………………X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X九、工程业绩汇总表……………………………………………………………X十、项目经理荣誉汇总表………………………………………………………X十一、原件的复印件清单………………………………………………………X十二、其它材料…………………………………………………………………X(注:须将以上表格及要求附后的内容按顺序编列,并逐页标注页码。)183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后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    (全称并盖单位章)                                年  月  日183 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资格后审文件及投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说明:1、本招标项目的一个投标人只能委托一个代理人,以投标文件中的委托书为准,其他委托书无效;2、当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副本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代替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时,本委托书必须加盖其相应的个人印章。(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其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183 三、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青岛市北胶莱河管理所: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青岛市北胶莱河新河蓄水防潮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本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我方在此承诺,未参与任何形式的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7.           (其它补充说明)。                   投标人:            (全称并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工程造价人员:(盖资格章并签名)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183 (二)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工程名称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3项目经理姓名、专业、级别1.1.2.4姓名:专业:级别:4工期1.1.4.35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1.1.4.56分包4.37质量8投标保证金数额及方式数额:方式:9付款方式一标段:工程开工后,根据形象进度拨付合同价的10%;工程进度达到30%,拨付至合同价的20%;工程进度达到50%拨付至合同价的40%;工程进度达到70%拨付至合同价的60%。工程完工验收后,拨付至合同价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合同价的85%;竣工验收合格1年后,无质量缺陷拨付至合同价的95%;竣工验收合格2年后,无质量缺陷按审计价付清余款。二标段:工程开工后,拨付合同价的10%;工程进度达到50%拨付至合同价的40%;工程进度达到80%拨付至合同价的60%;现场安装完工后,拨付至合同价的80%;本标段内容全部调试完成后,拨付至合同价的90%;竣工验收合格1年后,无质量缺陷拨付至合同价的95%;竣工验收合格2年后,无质量缺陷按审计价付清余款。183 三标段:工程开工后,根据形象进度拨付合同价的10%;工程进度达到30%,拨付至合同价的20%;工程进度达到50%拨付至合同价的40%;工程进度达到70%拨付至合同价的60%。工程完工后,拨付至合同价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合同价的85%;竣工验收合格1年后,无质量缺陷拨付至合同价的95%;竣工验收合格2年后,无质量缺陷按审计价付清余款。四标段:质检费费按照工程形象进度支付,项目完工验收后,质检费拨付至合同总额的80%;竣工验收后,拨付至合同总额的90%,验收合格1年后,无质量缺陷按审计价付清余款。投标人:(全称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后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83 四、投标保证金(附投标保证金交款原始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83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符合第2章3.7.3条款商务标书和第5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有关要求)183 六、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项目名称: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颁发日期证号社会保险号投标人:(全称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83 七、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执业资格(注明资格名称、级别)工作年限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何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施工管理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质量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 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可按以上格式扩展为多页填写,但每一页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同时应将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全称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83 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分包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营业执照号码资质等级拟分包的工程项目主要内容预计造价(万元)已经做过的类似项目投标人:(全称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无分包内容时需在分包人名称和分包的工程项目中填写“无”字样。)183 九、工程业绩汇总表序号工程名称合同金额(万元)发包人竣工验收时间获奖名称获奖时间颁奖单位表彰文件文号投标人:(全称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表后须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鉴定书、获奖证书、表彰文件的顺序全文装订)183 十、项目经理荣誉汇总表序号工程名称荣誉名称获奖时间颁奖单位备注投标人:(全称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须将荣誉证书复印件附后并加盖单位公章)183 十一、原件的复印件清单序号名称备注1资质证书2营业执照3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社会保险证明6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社会保险证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并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社会保险证明8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同类工程业绩10近3年(2015年-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表11施工、质检、造价、材料、安全等现场管理人员专业岗位证、社会保险证明1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13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人员)、项目经理(B类人员)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4其它书面证明材料(注:此表内容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企业实际填写。)特别提醒:投标人应对其提供业绩和荣誉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公告和处罚。涉嫌私刻公章、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183 十二、其它材料183 附件三:一二三标段技术部分格式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件1: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件2:拟投入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件3:拟投入本标段的劳动力计划表附件4:计划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和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图附件5:施工总平面图183 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183 附表二:拟投入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183 附表三:拟投入本标段的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183 附表四:计划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和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图183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183 附件四:四标段投标文件格式【正(副)本】投标文件商务部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全称(盖公章):二〇年月日183 商务文件目录1、投标函(见附件1);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3);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5、报价一览表(见附件5);6、分项报价明细表(若有)(见附件6);7、营业执照、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8、投标人情况介绍(主要产品、技术力量、生产规模、经营业绩等);9、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见附件7);10、类似成功案例业绩证明(投标人同类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复印件)11、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见附件8);12、招标文件商务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3、招标文件其它规定或者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183 附件1:投标函(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5、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日。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183 附件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方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投标人没有被公开披露或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注明“无”即可。183 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183 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代理机构):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职务或者职称)为我公司本次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投标、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在我方未发出撤销授权委托书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委托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姓名: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183 附件5: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名称含税总报价(元)1总计小写:大写:注: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的:投标人报价中无需考虑此费用。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183 附件6:分项报价明细表(若有)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服务说明报价(元)备注123……服务项目费用合计大写:小写: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183 附件7: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单价合同金额(万元)附件页码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183 附件8: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投标人名称(公章):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响应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服务保障要求服务期限或者提供服务起止时间……质量管理、企业信用要求能力或业绩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年月日183 【正(副)本】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全称(盖公章):二〇年月日183 技术文件目录1、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2、近三年承担类似工程质量检测业绩(见附件9);3、投标人的信誉;4、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5、获奖情况;6、服务响应表(见附件10);7、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见附件11);8、资源配置9、质量检测方案的完整性10、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人认为其它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11、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1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183 附件9: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单价合同金额(万元)附件页码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187 附件10:服务响应表投标人名称(公章):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如实逐条一一对应填写响应情况,如有未响应服务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为负偏离;2、请投标人在“偏离情况”一栏详细描述存在正偏离或负偏离服务要求,并标明偏离情况;3、招标文件服务内容未做要求的,不视为正偏离。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日期:187 附件11: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投标人名称(公章):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劳动合同编号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后附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日期:187 附件12:投标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和封口格式投标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收件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邮政编码:20年月日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文件封口格式请勿在20年月日时之前启封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