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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水务局卧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招标文件项目编号:DLTS[2015]002-3招标人:大连市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天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二○一五年六月
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4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7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二、投标人须知11(一)总则11(二)招标文件13(三)投标文件14(四)投标17(五)开标18(六)评标19(七)合同授予22(八)其它内容24第三部分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26(一)合同主要条款27(二)合同格式33第四部分项目需要及技术要求-35-一、项目需要-36-二、技术要求-36-第五部分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格式-39-一、投标函-40-二、投标保证金格式-41-三、投标报价表-42-四、技术服务响应表48五、商务条款和技术条款偏离表49六、资格证明文件50七、总体设计方案54八、组织机构配置、管理、投入设备计划56
(一)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汇总表(格式)57(二)拟投入本项目工作的主要人员表(格式)58(三)项目管理59(四)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设备表60九、服务承诺书61十、其他62九、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问题72开标一览表73第六章评标细则74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表78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大连天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水务局的委托,对大连市水务局卧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蓄水安全鉴定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1.1本项目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1.2项目名称:大连市水务局卧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蓄水安全鉴定1.3项目编号:DLTS[2015]002-31.4采购预算:15万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5招标内容:卧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二、投标人资格要求:2.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2.2报名其他条件:(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三)属于水利部《关于公布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名单的通知》(水建管〔2009〕396号)中规定的蓄水安全鉴定工作的单位备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3.1投标人申请购买招标文件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http://new.ccgp.dl.gov.cn/dlweb/)申请报名。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报名;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仍须进入大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获得报名回执码,投标人须携带报名回执码到招标代理人处购买招标文件。未获得报名回执码的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3.2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现场购买。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1)报名回执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所有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7月2日~7月8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30~16:30时(双休日除外)在大连天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大连市中山区雍景台雍华阁14楼B室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付60元特快专递费,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3.3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0.3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形式及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四、投标文件的递交4.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与地点:2015年7月23日13:00~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楼第(二)受理区,逾期不予受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与地点:2015年7月23日13:3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二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楼)。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五、招标人:大连市水务局六、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天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雍景台雍华阁14楼B室邮政编码:116000电话:0411-82302112、82311516传真:0411-82302112、82311516联系人:王凌东、骆经华电子邮箱:dltszbdl@126.com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1.1招标人名称:大连市水务局1.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大连天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雍景台雍华阁14楼B室联系人:王凌东、骆经华电话:0411-82302112、823115161.3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大连市水务局卧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蓄水安全鉴定项目编号:DLTS[2015]002-31.6采购预算人民币15万元。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招标内容卧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3服务时间、地点和方式3.1服务完成时间:2015年8月30日前完成。3.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3.3服务方式:按招标人要求4付款方式完成鉴定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验收后,支付全部工程款项。5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2.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2.2报名其他条件:(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三)
属于水利部《关于公布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名单的通知》(水建管〔2009〕396号)中规定的蓄水安全鉴定工作的单位备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1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3万元。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格式见附件3)等形式中的一种(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转账支票或汇票)。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投标保证金于2015年7月20日16:30,在此前自行到大连天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大连市中山区雍景台雍华阁14楼B室)递交(工作时间以内:北京时间每天08:30~11:30,13:00~16:30;公休、节假日除外)。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大连天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大连青泥洼桥支行账号:3400200319300027385联系人:刘思琪联系电话:0411-39804696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适用于谈判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银行预付款保函的担保;办理的详细流程请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窗口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0411)39917759传真:(0411)39917780注:1、有关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履约、融资引入担保机制办理流程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2、支票、汇票、电汇时间以到帐日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4、应注明单位名称及款项用途,注明字样:“DLTS[2015]002-3项目投标保证金”(以到帐时间为准,若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5、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投标保证金同地将以转账支票的方式予以退还,异地将以电汇的方式予以退还。办理退领时须提交投标人本企业出具的盖有财务专用章的收据。20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文件编制、数量及封装要求:1、投标文件必须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2、投标文件严禁使用塑料皮,拉杆夹等,必须胶装。3、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正本与副本分别包装后合并密封到一个包装袋内。2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时间:2015年7月23日北京时间13:30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1楼)24.1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15年7月23日北京时间13:30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1楼)第二开标室28.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对本项目实行国内公开招标。1.1招标人名称:大连市水务局1.2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天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3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联合体: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即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投标协议是投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6采购预算:15万元。2、招标内容:卧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3、服务时间、地点和方式:3.1服务完成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服务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付款方式:完成鉴定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验收后,支付全部工程款项5、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5.1投标人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其他要求:5.2.1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
5.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5.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5.2.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5.2.5投标人必须是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并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且登记备案。未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或未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5.2.6投标人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5.2.7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1)因重大经济问题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的;(2)正在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或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进行诉讼或仲裁的;(3)被有关部门列为政府采购不良投标人的。6、政府采购信用担保6.1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可为参加大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6.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6.3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供应商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6.4有关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事宜,供应商可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new.ccgp.dl.gov.cn)查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财采〔2013〕364号),或向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咨询,联系方式如下: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0411)399177597、促进中小企业发展7.1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7.2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7.2.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7.2.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7.2.3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7.3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7.4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7.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与小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与微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7.6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联合体中标的,按中小企业产品报价占联合体报价比例计算。8、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不承担任何费用。(二)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的组成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三部分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四部分项目需要及技术要求第五部分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格式第六部分评标细则9.1招标文件除上述各部分章节的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补充文件和其他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9.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需要任务等要求,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0、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当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预备会的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答复将送给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已充分了解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11、招标文件的修改11.1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l5个日历日之前,招标人可能会因种种原因,以发出补充文件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11.2补充文件将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发给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投标人收到补充文件后,应立即以书面或传真方式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11.3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三)投标文件12、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来往信函、文件均以中文为主导语言。13、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投标保证金(3)投标报价表(4)技术服务响应表(5)商务条款和技术规格偏离表(6)资格证明文件(7)设计方案(8)组织机构配置(9)服务承诺书
(10)其他(11)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问题(12)开标一览表(要求单独密封)14、投标报价14.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报一个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4.2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中提出的技术、质量、工期要求、工作范围、工程量清单,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报价,并结合企业自身潜力最后确定总投标报价。14.3投标总价中应包含投标人为开展项目所需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费用、购买资料费用、差旅费用、设备费用、印刷费用、专家咨询费用、会务费用等)。14.4投标人对每一单项费用均需认真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含漏项或数量错误等)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单价和合价中。14.4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5、投标货币投标报价均采用人民币报价。16、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文件16.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1)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2)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对所提供的服务项目质量、服务要求承担修正、整合、提高业务水平的义务。16.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资格证明文件”。17、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7.1投标人应提交本项目所有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2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服务内容及依据的声明。17.3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1)服务内容和依据的详细说明;(2)逐条填报的技术响应表及偏离表。18、投标有效期18.1投标从投标截止日期后90日历日内有效,如不满足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8.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如果投标人拒绝上述要求,投标保证金将予以返还。对于同意此要求的投标人,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在延长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9、投标保证金19.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9.2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19.3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致使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时可从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得到补偿。19.4投标保证金的货币为人民币,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1)银行汇票;2)支票(外地投标人除外);4)银行保函;5)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19.5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0411-39917759、传真:0411-39917780。投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进行融资。19.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人与招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并由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完案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19.7无论投标保证金来源何方,招标人只向投标人退还保证金(保证金退回收款单位的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相符)。19.8投标人在接到退还保证金通知后,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应持税务机关监制盖有投标人财务专用章的有效收款收据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到招标代理人处办理。19.9未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规定或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9.10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3)因中标人过错被废除授标;(4)投标人未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价格错误的修改;(5)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书;(6)中标人未能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严重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情形。20、投标文件的编制20.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部分“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格式”进行编写。20.2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份数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0.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采用A4纸黑色墨水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20.4除按投标须知第23条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沫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四)投标21、投标文件的递交2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1.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分别包装后合并密封到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必须使用内外两层封面套,并在内层封套上加盖封条,上有“正本”、“副本”标记。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是其授权委托人的签字和投标人的公章。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签字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1.1.2在外层封套上应写明:(1)采购项目投标文件;(2)投标单位的全称和详细地址;(3)开标截止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封。
21.1.3如果因投递地址未写清楚而使投标文件迟到或遗失;或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迟到或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予以拒绝,并退给投标人。21.1.4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必须将开标一览表按要求单独封装和标记,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22、投标截止时间22.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指定的接收人。22.2招标人可以按照投标须知第7条的规定发出补充文件,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在原投标截止时间前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22.3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回。2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3.1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以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统一签署。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投标文件撤回的要求可以传真方式通知招标人,但应随即补发一份正式的书面函件予以确认。更改、撤回的确认书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以前送达招标人签收。23.2更改的投标文件应同样按照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23.3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则按投标须知第l9.10款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3.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五)开标24、开标程序24.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投标代表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4.2按照第23条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24.3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折扣,评标时才能考虑。24.4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第24.3条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六)评标25、评标委员会的组成25.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从大连市财政局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25.2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26、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6.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6.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27、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28、评标原则及方法28.1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28.2评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8号)规定、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28.3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分方法详见评标细则。28.4对所有投标人的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8.5评标委员会将只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并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28.6评标委员会对经过初步评审为合格有效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打分时保留2位小数,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经综合打分后的最终得分,计算时保留2位小数。29.7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分别计算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特定投标人非价格因素评分的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该投标人的“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
价格因素得分与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之和即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相同,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在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9、投标文件的审查29.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详细内容参见“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表”。29.2经评标委员会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和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原件);(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重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不清的;(3)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4)同一份投标文件中,有两个以上不同投标报价,且未注明何者有效的;(5)服务期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6)投标服务项目漏项或投标文件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业绩、获奖证书等证明资料企图骗取中标的;(7)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等方面实质上不响应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的;(8)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数据大量雷同的;投标人恶意哄抬标价或低于成本价竞标的;(9)提出与招标文件中相悖的不合理要求;(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9.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9.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9.5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数字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的,以文字数额为准;(2)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的,以合价为准,修正总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5)文字与图表不一致的,以文字为准;(6)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报价不一致的,应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9.6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9.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30、中标候选人的推荐30.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30.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确认(包括资质、业绩等),如发现舞弊行为,即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30.3招标代理人将评标情况形成书面评标报告,送至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备案。31、定标(1)评标委员会将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确定中标人;(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3)保证质量、保证供货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售后服务。(七)合同授予32、合同授予标准招标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义务的中标候选人。33、资格后审33.1如果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能力进行确认,可以进行资格后审,包括实地考察或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果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资格后审后认为其无履行合同能力,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进行复会审议。
33.2上述审查将考虑中标候选人的财务、技术能力并基于中标候选人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的证明文件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他资料。33.3如果有必要,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技术询问,或对其所选货物、竣工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33.4招标人还可以对中标候选人同类项目有关价格进行考察。如果在质量和服务要求相同的不同项目中,相同的货物价格偏差很大,招标人有权利质疑和询问,并提请评标委员会进行复会审议。33.5如果中标候选人被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将被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33.6在中标候选人被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并被取消其中标人资格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将重新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由招标人重新组织采购。34、中标通知书34.1招标代理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交招标、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备案资料,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发放中标通知书。34.2中标通知书经备案后,招标代理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4.3中标公告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和《大连日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不对未中标的投标人做任何未中标原因的解释。35、废标35.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招标人若查实中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仍然可以废标:(1)经查实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的;(2)于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撤回投标文件的;(3)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和提交履约担保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明显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35.2中标人因35.1被废除资格,招标人将依排名顺序选择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招标。35.3中标人因35.1被废标,至少将要承担下列违约责任:(1)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2)按招标文件规定,重新确定中标人的中标价若高出弃标人的中标价,其差价部分视为弃标人违约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弃标人应予赔偿;(3)承担因此可能给招标人造成的其它损失。36、签订合同
36.1招标人及中标人双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资料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共同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作为该书面合同的附件。36.2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6.1条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此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可依序推荐其他候选人或由招标人重新组织采购。36.3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6.1条款要求与中标人订立合同的,应当返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的损失超过返还的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4招标人、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为避免“黑白合同”,在协议书合同双方签署页中要求必须加入下列条款:合同双方确认:本协议书及本协议约定的其它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36.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37、履约保证金37.1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之前或同时应当向招标人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37.2履约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或银行汇票或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或有资质的担保公司出具的履约担保函。37.3如果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并给招标人造成损失,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付给招标人。37.4履约保证金将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38、招标代理人服务费38.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类别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
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1000-500)万元×0.8%=4万元(2000-1000)万元×0.5%=5万元合计收费=1.5十4.4+4+5=14.9(万元)38.2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服务招标计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38.3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同时,须向大连天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次性缴纳代理服务费。(八)其它内容39、其他注意事项39.1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39.2投标人应遵守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39.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第三部分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一)合同主要条款1、合同双方(1)甲方:大连市水务局(2)乙方:2、词语涵义(1)合同文件:指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招标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技术条款:指本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3)投标文件:指本项目乙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甲方提交的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电子文档及其他文件。(4)中标通知书:指甲方委托代理单位通知乙方中标的函件。(5)双方有关项目的工程变更单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6)合同价款:指根据合同约定,在供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应支付给供方的款项。3、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1)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函电以及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2)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合同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4.1甲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2)发布开工通知;(3)提供工作现场;(4)支付合同价款;(5)组织验收;(6)办理保险。4.2乙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2)乙方应全面、按时发行合同;
(3)提交履约担保证件;(4)及时提交进度报告;(5)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技术方案论证,在论证期间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6)办理保险和理赔;(7)保证报告质量;(8)乙方需保护本项目工作的技术权益,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公开和转让,也不得将甲方技术文件等向与本合同无关的单位或个人提供;(9)乙方应按政府部门规定纳税。5、履约担保乙方应在正式签订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履约担保函。担保金额招标文件规定执行。6、技术文件6.1技术文件的提交(1)甲方向乙方提供技术要求;(2)除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项目有关的工作细则及有关技术资料。(3)如本条款所述资料寄送不完整或丢失,乙方应免费另寄。6.2技术文件的提交时间及介质项目需求分析完成后,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的技术文件及时间安排为: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技术文件,甲方对乙方提供提交的技术文件进行论证审核,在7个工作日内签字确认或提出书面修改意见。根据甲方的修改意见,乙方应及时予以修改并再次提交审核。甲方无正当理由怠于审核的,延误的工期应相应顺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6.3技术文件的保密(1)由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和其他文件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用于其他工程或转给第三人。(2)由乙方提出的涉及乙方商业秘密的图纸及资料,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及其它相关单位不得公开或泄露给其他方。7、联络合同签署时,双方应各自明确并提交双方的联络人名单,以后联络人的变动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8、转让和分包(1)除甲方事先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2)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肢解后分包出去。9、评审验收(1)项目完成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评审验收申请;(2)评审时间由甲方和乙方协调确定;(3)由乙方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审,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4)评审通过后,由甲方向乙方出具验收报告并签字确认。10、质量保证(1)项目进行期间定期举行专家会审,对各项工作情况进行鉴定评价;(2)对不合格部分,乙方承诺无条件进行修改完善;(3)最终出具报告,必须是经专家委员会鉴定评审通过后的。11、合同价款及支付11.1除另有规定外,可采用下列付款方式之一付款:(1)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付款;(2)托收付款;(3)电汇付款。11.2合同总价款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金额)。11.3款项支付方式完成技术大纲并通过专家审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课题完成提交研究成果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研究成果经评审通过验收后,支付剩余20%合同价款。12、价格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乙方为其所供物品和服务而要求甲方支付的金额应与其投标所报单价乘以实际供货数量一致。13、索赔13.1乙方对最终成果与合同要求不负有责任,并且甲方已于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13.2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己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需方提出索赔通知的30天内或需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甲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货款或供方提供的履约保证命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14、延期验收与误期赔偿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完成(本合同第15款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每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支付违约金予甲方。15、不可抗力15.1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系指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15.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予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5.3签约双方都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力将损失降到最小。16、税费16.1本合同的全部税费由乙方负责。16.2本合同的完税发票如甲方需要,乙方必须提供发票予甲方审查。17、争端的解决17.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仲裁。17.2甲乙双方提交仲裁的争端,均应由仲裁委员会按该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中国辽宁省大连市。17.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17.4除非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17.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18、违约终止合同18.1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若发生违约情况,且违约方收到另一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日历天内(或经需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另一方可向违约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甲方准许的任何延期内完成合同规定任务。(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18.2一旦甲方根据第18.2
款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甲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完成未完成任务。但是,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8.3在合同终止的情况下,双方应通过协商,考虑双方遭受的实际损失合理地对已执行合同部分进行清算。甲方在合同终止日之前付给乙方的金额应从甲乙双方商定的结算额中扣除。若甲方已付金额超出结算额,供方应将超出部分退还需方。19、破产终止合同当一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破产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以不损害或影响另一方已采取或将采取补救措施的任何权利为条件。20、变更指示20.1甲方可以随时向乙方发出书面指示,在合同总体范围内对如下一点或几点提出变更:(1)合同项下需要为甲方提供的特殊技术要求及参数、文件;(2)供方须提供的服务。20.2若上述变更导致了乙方履行合同项下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应对合同价格或验收时间进行合理的调整,同时相应地修改合同。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变更指示后10天内根据本款提出调整的实施意见。21、合同修改对合同条款做出的任何改动或偏离,均须由甲乙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或补充协议。22、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解释。23、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电报、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4、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1)除了乙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技术需求及参数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乙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第24.1款中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3)除合同本身外,24.1
条款列明的所有资料始终为甲方的财产,若甲方要求,乙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甲方。25、合同生效及其他(1)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在需方收到供方的履约保函或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2)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20天内付清。(3)招标文件及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5)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及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送达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确认备案,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立即将验收报告(一份)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二)合同格式大连市水务局就大连市水务局卧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蓄水安全鉴定(项目编号:DLTS[2015]002-3),接受了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的投标,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于年月日签订了本协议书,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1、本协议书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2条所列的专用合同条款和通用合同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2、本合同包括下列文件:(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人应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对投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说明;(4)投标函;(5)合同条款;(6)技术条款;(7)投标报价清单;(8)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上列文件汇集并代替了本协议书签订前双方为本合同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记录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3、乙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合同内各项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乙方的合部义务和责任。4、甲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并承担合同规定的甲方的全部义务和责任。5、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分别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6、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及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送达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确认备案,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立即将验收报告(一份)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本合同仅作为甲乙双方拟订合同时的参考样本。
第四部分项目需要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1、工作范围本次大连市水务局卧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蓄水安全鉴定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土坝、浆砌石重力坝、溢流坝、溢洪道尾水渠、坝基帷幕灌浆、工程安全监测设施等与蓄水安全有关的工程项目。2、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2.1基本要求1)检查工程形象面貌是否满足安全运行条件。2)检查工程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影响工程安全的因素,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现的影响工程安全的问题是否得到妥善解决。重点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大设计变更、事故处理或质量缺陷处理、工程监测资料分析成果进行评价。3)对影响工程安全的地质、设计、施工和运行的有关工程问题进行分析评价,提出工程安全运行的意见和建议。4)对土建工程及设备制造安装的缺陷、质量事故检查处理报告进行检查评价。5)对关键部位、出现过质量事故的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包括抽查工程原始资料和施工、设备制造验收签证等,并进行安全评价。6)评价工程是否具备蓄水验收条件。2.2主要工作内容
1、检查工程形象面貌是否符合蓄水要求。 2、检查工程质量(包括设计、施工等)是否存在影响工程安全的隐患。对关键部位、出现过质量事故的部位以及有必要检查的其他部位要进行重点检查,包括抽查工程原始资料和施工、设备制造验收签证,必要时应当使用钻孔取样、充水试验等技术手段进行检测。 3、检查洪水设计标准,工程泄洪设施的泄洪能力,消能设施的可靠性,下闸蓄水方案的可靠性,以及调度运行方案是否符合防洪和度汛安全的要求。 4、检查工程地质条件、基础处理、滑坡及处理、工程防震是否存在不利于建筑物的隐患。 5、检查工程安全检测设施、检测资料是否完善并符合要求。6、制定卧龙水库蓄水安全鉴定工作大纲,组织蓄水安全鉴定专家组进行蓄水安全鉴定工作。进行现场调查,收集资料,提出评价意见,汇总编写形成卧龙水库蓄水安全鉴定报告书。2.2.1工程基本情况检查了解工程勘测设计与审批过程(审批文件)及工程建设完成情况,掌握工程形象面貌,了解施工期度汛方案、各类设备试运行情况及调度运用方案,检查安全防护等是否落实,提出评价意见。2.2.2工程防洪安全性评价1)根据设计依据的水文系列资料,对原设计洪水成果进行评估复核;当施工期发生较大洪水时,对延长水文系列后的洪水成果进行评价。2)了解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情况,对工程防洪设计标准及泄水建筑物的泄洪能力、洪水控制运用方案的可靠性进行评价。3)根据洪水复核成果,对各挡水建筑物的安全超高进行评价。4)检查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专项设施改建及淹没影响区处理等是否满足工程运用和防洪要求。5)评价施工期度汛方案是否符合防洪安全度汛及综合利用要求。
2.2.3工程地质条件评价1)对工程区域地质构造、地震动参数变化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2)了解各建筑物施工开挖后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及变化情况,评价是否满足建筑物设计要求。3)对天然建筑材料是否满足工程建设要求进行评价。2.2.4土建工程安全评价1)评价水库工程等级及设计标准是否符合现行规范要求。2)评价土坝削坡培厚工程布置、结构型式的合理性、安全性。3)对初步设计审定后的主要设计变更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并检查重大设计变更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4)对土坝、浆砌石挡水坝、溢流坝及溢洪道尾水渠等项目的稳定、渗流、结构及地基设计成果进行评价;对建筑物抗震设计成果进行评价。5)评价土坝、浆砌石挡水坝、溢流坝及溢洪道尾水渠等项目运行的安全可靠性。6)对土坝、浆砌石挡水坝、溢流坝及溢洪道尾水渠等项目建筑物的土建工程施工质量及单位工程验收情况进行评价。2.2.5工程安全监测1)检查评价工程安全监测设计成果的合理性。2)对监测设备的安装埋设(包括设备率定、埋设施工、初始值测定、设备完好率检查、建设期监测工作及资料整编)与监测系统情况进行评价。3)检查评价建筑物施工期安全监测资料分析成果,对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完整性及监测成果反映的建筑物运行安全状态进行评价。
2.2.6工程总体安全性评估1)根据工程形象面貌、工程防洪、地质条件、土建工程、安全监测有效性等评价结果,对工程总体安全性进行评估,提出安全鉴定结论意见,评价工程是否具备蓄水验收条件。2)提出对工程遗留问题处理、调度运行以及后续未完工程安排的建议。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格式
附件1:一、投标函致:根据贵方为项目(项目编号:)招标采购(货物名称)货物的公开招标,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正式授权签字人(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a)投标函;b)投标报价表;c)资格证明文件;d)开标一览表;e)由银行开具的金额为(大写)元的投标保证金;f)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服务的投标总价为(大写)万元(小写)万元人民币。服务时间。(2)我们承担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3)我们己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若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4)其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7)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
附件2:二、投标保证金格式致:根据号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名称)参加大连市水务局的投标,向贵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付款形式:支票、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其金额为:(大写)元人民币。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三、投标报价表
附件3:(一)报价汇总览表序号报价项目金额1资料收集2鉴定报告3人工费4其他项目费5总报价【1+2+3+4】注:1.所有价格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元。 2.投标报价直接转入到投标函中作为投标人的最终报价(有调价函时,以调价函中报价为投标人最终报价)。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日 期:
附件4:四、技术服务响应表服务项目名称参考要求投标要求备注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附件5:五、商务条款和技术条款偏离表服务项目名称招标内容投标内容偏离说明说明:如有偏离需投标人详细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六、资格证明文件以下文件请按顺序装订:(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二)税务登记证副本;(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见格式);(四)资信证明文件(如有,复印件);(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附件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为(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公司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的投标及合同的执行,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职务:被授权人电话:
附件8: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及后续保障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____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一式_____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注:1、联合体牵头人应对招标人负总责。2、本协议书由委托人代理人签名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附件9:项目经理简历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务职称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年限资格证书编号身份证号码所承担的项目业绩业务水平及科研成果等方面的介绍说明注:需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职称证明、业务水平及科研成果方面的介绍说明(如有)等证明材料。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七、鉴定报告实施方案(格式自拟)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日 期:
八、组织机构配置、管理、投入设备计划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建设内容及专业特点合理安排项目组织架构。说明投标人项目实施小组的总体情况,包括上层领导和公司总体技术支持后台成员的职责。说明在合同、计划和技术等方面主要的联系人。说明投标人拟参与项目的人员情况,包括技术知识、行业经验等,并附上关键人员的简历及相关证书,并设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的职位。如果参与人员无法胜任工作,招标人保留要求更换任何参与人员的权利。中标人若需要更换参与项目人员,需事先得到招标人同意。表格格式如下表
(一)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汇总表(格式)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参与项目阶段在本项目拟任职务备注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需标注人员所在单位。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日 期:
(二)拟投入本项目工作的主要人员表(格式)(每个人员单列一表)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职称身份证单位名称参加类似本合同经历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特征描述合同价格担任职务中标后拟安排在本合同担任的职务此处应附身份证复印件注:需随此表附上主要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相关业绩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并有相关经验的简要证明。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日 期:
(三)项目管理格式自拟:需说明项目实施计划方案、进度计划方案等。
(四)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设备表名称设备名称型号数量主要技术性能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日 期:
九、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备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按所承担的内容和负责对投标人作出相应承诺。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日 期:
十、其他(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公司名称:电话号码:(2)地址:传真:(3)注册资金:经济性质:(4)法定代表人:(5)公司经营及资金状况:(6)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地址:(7)营业注册执照号:(8)其他说明: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二)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致:本投标人愿意针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本投标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保证不参与陪标、围标行为。否则,同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最严厉的处罚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日期:
(三)近五年(2010年至今)投标人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招标人采购时间数量金额单位联系人电话注:1、需提供技术服务合同,业绩以技术服务合同为准。2、类似项目业绩指本项目相同或类似的水资源规划与调控类项目项目。3、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有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将按废标处理,并报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鉴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___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年月日
(五)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_______(以下简称供应商)于__年__月__日签定编号为的____《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__年__月__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_________________。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数额为(大写)______元,币种为___。(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___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___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
(六)中小企业声明书格式中小企业声明书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小型和微型企业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的,评标时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
(七)其他文件和资料
九、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问题投标人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更合理的建议方案或其技术偏离可以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理由,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维护、检修、等方面的影响。
附件9: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年月日投标总报价(人民币/万元)服务完成时间(大写)(小写)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注: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如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第六章评标细则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1、评标委员会分别计算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特定投标人非价格因素评分的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该投标人的“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价格因素得分与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之和即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相同,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在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一)评分分值的设定分项评分因素满分权重评分标准说明价格投标报价10030%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注解:1、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2、投标人报价为投标函中投标总价。技术部分鉴定报告实施10040%1、投标人的技术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甚至更为优越(得100-90分);2、投标人的技术要求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得89-60分);3、基本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有很小部分偏差,整体方案不影响需求(得59-40分)。10010%①
技术部分组织机构项目组织机构配置根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的资历、工作经验等因素,优(得100-90分),良得(得89-60分),一般(得59-40分);②项目部组织架构合理,人员配备充足,优(得100-90分),良得(得89-60分),一般(得59-40分)。③项目负责人及参与者专业性强,科研实力强,优(得100-90分),良得(得89-60分),一般(得59-40分)。项目管理1008%项目计划、进度安排、质量的管理科学合理,优(得100-90分),良得(得89-60分),一般(得59-40分)。拟投入设备1008%根据拟投入的设备合理、完整性,优(得100-90分),良得(得89-60分),一般(得59-40分)。商务部分企业信誉1004%获得水资源相关项目省部级以上奖项者,每有一项得0.5分,总分2分。(二)其他说明: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2、评委评分=商务得分×商务权重+技术得分×技术权重+价格得分×价格权重+加分项得分之和。投标人综合得分=根据相关规定计算后的评委有效评分之和÷有效评委人数。3、获得综合最高得分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4、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1)投标价低的;(2)技术评估得分高的;(3)商务评估得分高的。
5、投标人加分项相应产品投标报价之和以评标委员会复核结果为准。6、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供与以上评分因素相关的证明材料,评委会只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判断投标人是否满足招标要求,而不自行寻找相关的证据。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审查内容投标人1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按规定签署,投标人按规定盖有公章;3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投标函件、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中主要内容齐全,字迹清晰可辨。4按照报价表要求填报了单价和总价,未发现修改报价内容问题,投标总价等格逻辑关系一致,无重大偏差5按照规定报价、没有漏项,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6未发现三个及以上未响应非实质性条款或者出现无重大偏差;7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8未发现有明显的串标、围标行为;9未发现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10未发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11未发现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审查结论备注:评委签字:注:合格项打√,不合格项打×,一项打×即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