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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式嵌入、蓄水式成长与村庄宗教传输镜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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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正式嵌入、蓄水式成长与村庄宗教传输镜像摘要:通过对皖南H县非正式宗教团体的分析研究,发现在非正式宗教团体嵌入村庄的过程中,缘于宗教传输载体,区域内生秩序以及宗教市场等因素的作用,加上缺乏必要的外在规制,出现了一种宗教三棱镜的现象。宗教伦理在经历了连续性的想象后变得支离破碎,每个传教者都根据自己所认可的伦理体系组织宗教团体,导致村庄中教派林立。各个宗教团体的成长路径类似于一个蓄水的过程,在宗教团体发展的初期,受组织能力的限制,均关注于组织内部事务。随着宗教团体的发展,各个宗教团体之间也逐渐呈现出差异,各团体因实力不同,组织目标也日趋异化,不同的团体为实践自己的组织目标而进入了新一轮的博弈,这一过程也伴随着宗教异化的现象。在宗教信仰自由的法律框架下,村庄宗教治理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开辟路径:第一,明确界定乡村传教资格。第二,通过大众媒介传输科学文化知识和宗教知识。第三,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机构的正确引导和有效介入。  关键词:非正式嵌入;蓄水式成长;宗教传输镜像;新农村文化建设。 一、思路与进路  1949年以后,中国政府依照苏联模式通过公共政策部分地解决了现代化所必需的正式组织要求,但不少政策却是限制真正利益团体与其他非正式团体的成长和发展。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少非正式组织都被视为“非法”甚至“异端”而加以遏制、排斥和打击。在民主制嵌入中国乡村以后,村民自治走上村庄政治舞台,国家公权对乡村的影响逐渐减弱,乡村基层组织开始了非组织化进程。同时,由于受市场经济的冲击,乡村社会本身也在发生着一定程度的裂变,比如宗族关系逐渐弱化、乡村“空巢”现象增加。在这样一种背景之下,农村的宗教团体在一些乡村迅速成长。  外来的教会团体在进入乡村之后,必然会对乡村的内生秩序产生影响,目前这一问题也受到了学界越来越多的关注。在可搜索的  “合一”的成本=负责人地位丧失+风险成本(即合一的结果可能发生偏向,不可预期)  “合一”的收益=基督教教义的广泛传播以及组织的正统化  对于第一种基督徒而言,“合一”的成本往往为传教的热情所掩盖,所以他们所在的组织是合一的坚定支持者。对于第二种基督徒而言,他们支持“合一” ,但在他们的观念中,风险成本被无限放大,因而为了确保他们的领导地位,他们赞成合一演化为兼并的模式。第三类基督徒对合一抱有天然的抵触情绪,在他们看来,收益是微不足道的、成本却是高昂,但若能保证他们的领导地位则可能转变立场。由于村庄中各教会彼此熟识,第一类和第二类基督徒是不可能接受第三类基督徒的领导地位的。通过这种分析,我们可以大致得出H县教会的合一进路:第一类与第二类会最先“合一”,第二类保持领导地位,合并后的组织与第三类基督徒所在的组织相对立。进而又出现两种结果:一是其中一方妥协,基督教会完成最终的“合一”,尽管“合一”的绩效并不明确;二是经过激烈对抗,政府规制与民众偏向等外在力量对博弈结果起到决定性的影响。  在我们的调查中,H县宗教局局长周美君强调,“信仰自由并不代表宗教活动自由,必须依据相关的条例对宗教事物进行管理。”关于“合一”,周局长的态度很正面,认为建一座像样的教堂也是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与名山名水相适应,政府会在土地上予以最大限度的优惠。同时,周局长强调政府不会直接介入宗教事务。在调查结束之时,修建中心教堂的计划尚未获得批准,但可以预见的是,随着各宗教团体竞争的加剧,“优胜劣汰”的达尔文主义法则会导致教派数量的减少。 (二)宗教异化:合作博弈困局下的传教行为偏差  作为一个熟人社会的村庄,面子哲学在处理日常事务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谁都不想撕破脸皮去激化矛盾,因此各个宗教团体的竞争更多的体现在“暗斗”上——一种貌似合作的团体博弈不可避免地出现。其中,博弈强度视距离远近而有所不同,一般而言,同一个村中,由于熟识程度高、博弈强度较弱,团体之间的博弈行为受到了本地价值伦理的约束往往会达成某种“地方性共识”,最先破坏规则的人会受到舆论的谴责。不同村庄之间,尤其是相邻的两个村庄之间的博弈程度最为激烈。而相隔较远的宗教团体的博弈程度又会很弱,因为远距离增加了博弈的成本,熟识度低又导致了宗教团体的吸引力下降,因而信徒一般会采取“就近原则”。  作为整体的村庄信仰被村庄内的群体信仰所解构,人情关系的牵引力以及地理吸引力引导村民加入何种宗教团体,结果就表现为宗教团体的人员皆为关系非常亲近的人员,也就是说,不同宗教团体都有它维持生存的固有资源,任何宗教团体在争夺其它团体资源时都面临着一种“先天性的困境”:很难再发展新的信徒,各团体只能维持现有的状况。为了打破这一僵局,各宗教团体都要求每一个信徒都发展自己身边的人入教,最终导致了在传教时行为出现偏差——宗教异化——宗教伦理与村庄传统的 “迷信”结合从而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了邪教的特征。  个案访谈5  周某,女,45岁,小学文化,H县弦瑞村村民  张某,女,41岁,小学文化,H县弦瑞村村民  周某丈夫因在工地做工不慎坠落而住院,其子考入大学,家里急需用钱。张某得知这一情况,立即到其家中劝她入教,认为只有神才能帮助她拜托困厄,并散发宣传资料。  劝教论据:自家猪栏在山边,因雨被埋,挖出后猪无事,年末宰杀后发现其体内有一大块腐肉,认为是神的保佑。  周:家里还有很多地要种,哪有时间啊?  张:这没有关系,神会帮你种好的。  个案访谈6  陈某,女,45岁,高中文化,H县耿城某家庭教会负责人,原建行职工  问:如果你生病了,你会首先选择去医院吗?  答:我会首先选择祈祷,听从神的意志,如果是神的安排,是对我的惩罚,那我就不会去医院。  问:你怎么判断是不是神的安排?  答:那我肯定知道啦(笑)。   由于宗教知识的贫乏以及本身素养普遍不高,信徒在向别人传教时,为了增强说服力,大多利用自己掌握的信息对一些实例进行加工,使得信息的传输失真,从而出现“宗教异化”的现象。(三)信仰中立:重叠性社会关联的策略选择  村庄的社会关联是指在村庄内村民因为地缘关系(同一自然村或同一居住区域内所产生的邻里关系),血缘关系(宗亲和姻亲关系),互惠关系(礼尚往来和生产互助关系),共同经历(同学,战友,生意上的合伙人)以及经济社会分层产生的社会契约关系和权威服从关系等等,所结成的人与人之间的联系的总和。[20]拓展费孝通先生关于农村“差序格局”的描述,我们可以形成这样一种印象,每一个投入湖中的石子都有其所能扩展的最大限度的社会关联,从而形成一定的场域(见图2、3)。图2个体的社会关联域图3重叠性社会关联   假设存在个体A与个体B,那么也就存在各以A、B为中心而扩展出来的场域。但在现实中,A与B的场域往往出现重叠的现象,即存在图3的阴影部分,我们称之为重叠性社会关联。在有限的区域内,很难存在各自独立的社会关联,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社会关联,同时他也是其它社会关联的一部分,村庄中的人情关系便是由许许多多的关联体系相互交织叠加而形成的一张大网。各宗教团体就是在这张大网中动员村民入教,因而也就出现了同一个村民会受到两个甚至多个宗教团体动员入教的情况。由于动员者均为与该村民较为亲近者,无论该村民是否真的信仰耶稣,为了不得罪任何一方,该村民最终会选择“信仰中立”的原则,最后的结果可能是“耶稣被抛弃了”。  个案访谈7  陶某,60多岁,女性,H县甘棠教会信徒,在访谈中表示自从其入教以后,身体大为好转,因而也希望别人接受这份信仰,一直动员身边的人入教。  李某,60多岁,女性,H县龙门教会信徒  胡某,陶某之女,李某的儿媳,陶某与胡某都曾劝说胡某加入自己所在的教会。  李:你加入她(指陶某)那教会每有用,神不会保佑你的  陶的反应:你可以劝她加入你那教会,但不能说我这教会没有用吧,这人没名堂。  结果:胡某感到非常为难,最终未加入任何教会。  宗教团体的引员竞争使得村庄中的重叠性社会关联部分处于两难的境地,于是传统的人情伦理时常出现微妙的局面。四、结论与讨论  自古以来,中国农民一直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 简单而又自然的生活,天然的自然资源、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落后的生产方式、熟人半熟人乡村共同体诠释着“民以食为天”的古训以及维系着传统血缘亲情、宗族情结与乡村伦理,依靠经验而非依靠文化、依赖自然而非依赖科学、逆来顺受而非主动求变的生命历练从一定程度上昭示着传统农民的价值信仰和精神寄托。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步伐的加快以及现代化生活方式的移入与跟进,许多地区农民的生产生活状况与村庄治理结构遭到了部分或者全部的肢解,乡里人开始比肩城里人的生活时尚和现代气息,现代生活元素的不断揉入与传统乡村公共空间的张力不断显现,于是,二元治理结构下中国农民某种程度的“精神分裂”不可避免。一些宗教团体在农村地区的“非正式嵌入”和“蓄水式成长”可以看作是村庄公共精神函数中因变量的扩张成果,村庄公共精神空间的博弈镜像反映出当下农村公共文化供给的缺位以及农民强烈的精神需求表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和原则,新农村建设必然要求农村政治、经济、文化风俗、生活方式等方面发生积极的、符合社会主义精神的传承与变革,为此,作为公共权力机构的政府必然需要做好配置“新设施”、提供“新服务”和培育“新农民”的工作。其中,通过义务教育、职业技术培训以及科技 推广、文化下乡、精神引导等方面的措施培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能管理、精神爽的新型农民显然是新农村建设中的首要任务。因为新农村建设最终要落实到农民本位上来,只有农民才是新农村建设的创造者、推动着和直接收益者。而农民的文化素养和精神状况规约着新农村建设的未来。  近些年来,农村地区的宗教热除了缘于其人际传播的特殊方式之外,亦与其它教派的退守相关,所谓“基督教从教堂走向民间,而佛教、道教等本土教派却从民间回到庙堂”,这个问题值得深思,再加上农村公共文化供给的非充分性、村庄社会保障机制的残缺性以及许多地区农耕方式的脆弱性和别有用心者的逐利性,地下非正式宗教团体在许多农村地区的“乘虚而入”不可避免。此外,基督教会人际传播的传教方式亦可作为农村宗教热的一个注解,。在“宗教信仰自由”的法律框架下,当下对于像H县非正式宗教团体的传输及其治理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开辟路径:第一,明确界定乡村传教资格,可由国家宗教事物局或者一些宗教学院等权威机构统一培训、考试 等途径获取传教资格,对于那些利用宗教传播干扰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予以打击并永久性吊销传教资格证;第二,通过大众媒介传输科学文化知识和宗教知识,或者创办农民公共课堂,以不断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提高农民的宗教知识水平和自我辨别能力;第三,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机构的正确引导和有效介入,防止非正式宗教团体的非正当性和破坏性,阻止其不当获利的活动与行为。我们知道,或者出于某种程度的宗教热情,或者出于宗教知识的匮乏,误读和曲解了的宗教伦理与传统的迷信思想相结合对于村庄良好精神空间的培植是非常有害的。  一直以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是不断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需要,是全面实施党和国家发展战略的需要,也是当前农村农民文化权益保障的需要。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必然需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培育村庄文明风尚,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开拓农民的精神空间和文化视野。同时,在新农村建设的政策语境下,只有加强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建立和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养老制度、医疗卫生制度,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才能走出二元结构背景下中国农村的“转型阵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