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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目录一、工程概况二、控制程序三、控制目标四、组织结构五、职责权限六、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潜江市卫生服务综合楼工程,位于潜江市红梅路南侧。建筑物主楼为七层带架空层(局部为九层),屋顶为钢构架装饰(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为8733.22m2,架空层层高为2.9m,一层层高4.5m,二层层高4.2m,三、四、五、六层层高为3.6m,七层层高为4.8m,八层层高为3.6m,九层层高为3.0m,建筑总高度37.400m。±0.000标高以规划为准,室内外高差0.150m。本工程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属丙类抗震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耐火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防水层耐用年限为15年。二、控制程序分析本工程实际情况,本工程安全防护的重点是:1、土方工程;2、外脚手架工程;3、高空作业;4、大型机械;5、施工洞口及临边防护和立体交叉作业区的隔离;6、施工临时用电;7、中小型机具的使用安全;8、钢筋工程与模板工程的安装与拆除安全;9、消防安全;10、施工现场和周围人行道的防护隔离措施;11、雨季施工安全措施;12、冬季施工安全措施。针对以上安全防护重点,项目制订了有针对性的防护措施,详见本方案第七部分安全防护措施。每项措施均必须有计划、有落实、有验收。
三、控制目标(一)管理目标1、杜绝死亡、重伤事故;2、轻伤事故控制在3‰;;3、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与火灾事故;(二)目标责任分解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各项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经项目领导研究决定,安全管理目标和分解如下:项目经理:负责全面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总工: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种措施方案的制定,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对不符合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制定正确的技术措施。现场工长:负责栋号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及施工队伍的案例管理。机械设备部(电工班):负责现场施工用电、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管理。安全部:负责现场全面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制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种检查台怍,组织每半个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并对责任人进行考评,负责日常的监督检查和落实情况。
物资后勤部:负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所需的材料进出厂的全面管理及办公室生活区的管理。施工作业队: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落实工作,施工作业层的洞口及临边防护等安全防护设施的落实,首层及外围的文明施工。四、组织结构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本工程项目应配备1名专职安全人员,在项目经理、主抓安全的生产经理的领导下开始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专职作业安全中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100%,严禁无证上岗。五、职责权限(一)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其负责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1、对负责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项目上贯彻落实,在编制施工计划时,必须将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实施同时纳入计划。2、负责按照国家和企业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和负责体系。并领导其有效运行,贯彻执行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确保项目安全管理达标。3、组织对项目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
4、组织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设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5、及时报告基础上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安全事故现场保护和伤员救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1、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2、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严格落实安全技术标准规范。3、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4、组织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履行验收手续。5、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变更或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要及时上报,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并做好培训和交底。6、参加安全检查工作。7、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分析技术原因,制定防护措施。(三)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项目经理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检查督促执行。2、负责或参与制订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督促落实并检查执行情况。3、负责纠正和查处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安全生产纪律的行为和人员。
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负责组织编制事故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并及时检查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的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有权下达停工整改决定。4、负责组织项目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5、负责项目安全设备、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6、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四)工程部的安全生产职责1、在编制、检查和评价生产计划的同时,认真参与编制、检查和评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做好施工生产计划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衔接、配合,防止事故发生。2、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技术知识教育。3、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它有关规定。组织制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落实情况。4、参加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专项方案的审核,现场机械设备及防护设备的难以,及大型机具设备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5、组织并参与安全检查,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6、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7、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8、负责对项目各部门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工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行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9、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供应和产品质量、防护性能检查,监督有毒有害作业人员提到劳动保护。10、指导施工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人员会议,不断提高队组安全的素质。11、当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组织抢救、监督指导保护现场,清查人员伤害、资源损失情况,寻找证人、证物,汇集事故相关资料,填报事故快报,并督促报告政府有关部门,配合事故调查,按规定时限完成事故调查报告。监督事故现场复工前的整改、整顿,并负责实施验收。(五)物资供应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1、负责对购入(包括租赁的)的各类材料、机械设备和架设工具、配件等的质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2、负责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采购与管理,严格发放和使用制度。
3、按计划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需用的设备、材料。4、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并按标准发放。(六)工长安全生产职责工长是施工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其负责工号的安全负全责。1、认真学习施工规范、施工方案、施工图纸等技术文件,7熟悉掌握安全技术要点及质量标准。2、对分管片区的质量、安全、进度、现场文明、成本负直接责任。做好施工前的技术、安全交底和施工中的安全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安全指标的完成。3、负责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对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设施进行实施,随时检查安全防护和设施的完好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改。4、负责安全事故隐患方案的整改落实,对施工中存在的违规操作、违反安全生产纪律、事故隐患要及时纠正处置。5、参加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六、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安全管理制度是安全施工的保障,也是我们安全管理工作的依据。我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将针对本工程施工特点,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以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制度如下:(1)明确安全生产目标。(2)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程、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施工安全检查监督网络体系,分段分部做好安全检查与防护,使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3)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并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每一成员要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上级有关指示、文件、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系统学习,以便在管理中指导生产工人的施工。(4)项目经理与施工工程处和业主拟定分包商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目标和奖惩措施。(5)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在生产实践中切实搞好“三基”、“三个时间”、“三件事”、“三个结合”、“六防止”的教育,各工程处进场时,由项目经理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6)分项工程施工前,由工程处负责人、作业工长对工人进行岗前教育,使工人了解工种的安全注意事故事项,掌握安全操作要点。(7)建立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制度,每周由项目经理、安全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监察部对现场安全作一次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或未按操作规程施工,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各处罚,整改后要及时检查整改情况,安全监察部各专业安监工程师需每日在工地巡回检查并有记录。(8)对特殊工种,如架子工、电焊工、起重工、电工需持证上岗定期培训面试。定期对工种人员作体格检查,符合要求方准上岗。(9)安全措施经费实行专款和,及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10)调节好作业时间,不打疲劳战,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冬季做好防滑冻措施。(11)禁止违章作业,违章作业。(12)施工现场设置安全标识牌和标证牌,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保卫人员要认真负责,不得放非施工人员,车辆进入工地,经过允许的参观人员要戴安全帽并有专人引导。检查评价项目经理部至少每周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安全等专职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对重要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加大巡检周期密度;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全日巡检制度,对于高危险性的作业应实行旁站监督。项目经理部还要根据施工期间季节气候变化,及时增加防洪、防风、防冻、防煤气中毒等季节性安全检查,还应特别注意做好重大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项目应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将每次检查的情况、整改的情况详细记录在案、便于一旦发生事故时追朔原因和责任。凡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由检查组织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监督落实整改方案并进行复查。重大隐患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全部整改完毕。结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可能立即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安全检查人员有权责令立即停工,待整改验收后方可恢复施工。六、安全技术措施
(一)土方开挖1、土方开挖前应制定边坡支护和土方开挖方案,以上方案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2、土方开挖速度不能太快,开挖过程中应对周围建筑物、道路、管线等进行观测,并对所观测结果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3、开挖过程中,现场应有人指挥,夜间必须有足够的照明。4、基坑的周围设防水围堰,并准备好水泵,预防下雨浸泡土基。5、距基坑边500mm设防护栏杆,1.2高度,立杆间距1.8m,设置两道水平横杆,第一道距地30cm,第二道距地1.0m高,栏杆必须拾设牢固,栏杆边不能集中集中堆放各种材料,更不能将防护栏杆改为支撑架体使用,栏杆应刷黄黑警戒色,挂“禁止翻越”的标志牌,基坑周围应有专职安全员巡视。(二)脚手架工程1、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2008)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2008)中规定的3号普通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1700-2006)中Q235-A级钢的规定。钢管的最大长度不宜超过6.5m,每根钢管的最大重量不应大于25kg。钢管上严禁打孔。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2006)的规定。脚手架采用的扣件,在螺栓拧紧矩达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3、脚手架可采用木脚手架或竹脚手板,每块质量不宜大于30kg。木脚手架应采用杉木或松木制作,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3)中II级材质的规定。脚手板的厚度不应小于50mm,两端应各设直径为4mm的镀锌钢丝箍两道。竹脚手板宜采用毛竹或桶竹制作的竹串片板、竹芭板。3、脚手架设计3.1脚手架设计详见《脚手架设计与施工方案》。3.2主体施工阶段外脚手架上面的施工荷载不得超过3KN/m2;装饰装修阶段不得超过2KN/m2。3.3架子搭设和组装完毕,在投入使用前,应逐层、逐流水段由主管工长、架子班班长和专职技安人员一起组织验收。必须有主管审批架子施工方案一级的技术和安全部门参加,并填写验收单。验收时,要检查架子使用的各种材料、配件、工具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和部颁标准、各有关规范的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4、脚手架的验收。验收的具体内容为:a:如搭设悬挑式脚手架、悬挑梁的布置、间距、水平度、锚固长度是否符合方案要求;b:架子搭设和组装;c:连墙点或与结构固定部分是否安全可靠,剪力撑、斜撑是否符合要求。d:架子的安全防护是否安全可靠,扣件拧紧程度符合规定。
e:脚手架的斜拉钢丝绳等,必须安全可靠,脚手板的铺设应符合规定。f:脚手架的水平防护及垂直防护必须符合方案要求。落地双排脚手架的基础处理、做法、埋深必须正确和安全可靠。5、脚手架的拆除 5.1架子拆除时应划分作业区,周围设栏杆或竖立警戒标志,地面设有专人指挥,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5.2拆除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扎裹脚、穿软底鞋。5.3拆除顺序应遵循由上而下,后搭先拆的原则,严禁上下同时进行拆除作业。5.4连墙点应随扩除进度逐层拆除,拆抛撑前应设置临时支撑,然后再拆抛撑。5.5拆除时要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个有关的扣件前,应行通知对方,以防坠落。5.6在大片架子拆除前应将预留的斜道、转料平台、通道小飞跳等,先行拆除或加固。5.7拆除时,如附近有外电线路,要采取隔离措施,防止接触电线。5.8拆除时应注意成品保护,拆下的材料庆用绳索拴住,利用滑轮徐徐下运,严禁抛掷。
5.9在拆除架体过程中,不得中途换人,如必须换时,应将拆架的情况交待清楚后方可离开。5.10多立杆的脚手架或满堂内架拆除时,拆下的架料应用绳子拴住,传递给地面上的作业人员,按规定地点分灯堆放。6、卸料平台6.1卸料平台的加工与安装必须符合《悬挑脚手架设计与施工方案》。6.2卸料平台应标明限定荷载,使用过程中不得超载。6.3卸料平台每次安装后均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6.4平台上材料必须即码即吊,不得长时间放置。6.5大风、雨、雾天气及视线不清时严禁吊运。(三)高处作业1、高处作业的定义:GB3608-2008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2、高处作业的要求高处作业必须坚持“先防护、后施工,无防护、不施工”的原则。2.1高处作业要设置安全标志,持安全网,并逐级作好安全技术交底。2.2高处作业时,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可安排从事此类工作,严禁酒后作业。
2.3高处作业时,要衣着灵便,但决不可赤膊裸身。脚下要穿软底防滑鞋,决不得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操作时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2.4高处作业人员持证上岗。2.5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及时报告并立即处理解决,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不得毁损或擅自移动和拆除。确因施工需要而暂时拆除或移动的要报经项目安检部门同意后才能动手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后即行复原。3、安全网、安全帽与安全带3.1安全网的材料要求,要求其比重小,强度高、耐磨性好、延伸率大和耐久性较强,此外还有一定的耐气候性能,受潮湿后其强度下降就太大。同一张安全网所有网绳都要采用一种材料,禁止使用材料为丙纶的安全网。3.2安全网的尺寸3.2.1平网:应设首层安全网,每层网距小于10米,操作层脚手板下设一层。3.2.2立网起的作用与防护栏杆类似,其最低高度应为1.2m。3.2.3安全网目边长不得大于10cm。3.2.4安全网必须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3.3安全网的搭设3.3.1平网的搭设建筑物的转移处,阳台口和平面形状突出的部位,安全网要整体连接,不得中断,也不允许出现任何漏洞。
3.4安全网的拆除3.4.1安全网的拆除应在施工全部完成,作业全部停止后,经项目主管安全的经理同意,方可拆除,拆除过程中要有专人监护。3.4.2拆除的顺序,应自上而下依次进行,下方应设警戒区,度 设“禁止通行”等安全标志。3.5安全网的检验与管理3.5.1使用前的检查:安全网搭设完毕后,须经安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3.5.2使用过程中的检查:在施工过程中每两周或一月做一次检查。如某一安全网受到较大冲击后立即检查,每隔3个月按批号对试验绳进行强力试验一次,并做好试验记录。每年还应做抽样冲击试验一次。3.5.3安全网应由专人负责购置、保管、发放和收存,网体在入库及库存时,要查验网上在两个不同的位置所附的法定的永久性标牌。严禁采购使用无产品说明书或无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的安全网。且必须有建设安检站分布发的使用许可证。3.5.4在使用过程中,要配备专人负责保养安全网,并及时作检查和维修。网内的坠落物经常清理,保持网体干净,还要避免大量焊渣和其它火星掉入网内。当网体受到化学品的污染或网绳嵌入粗砂粒或其它可能引出磨损的异物时,即须进行清洗,洗后使其自然干燥。3.5.5使用过后拆下的网,要有安检部门作全面检验并签定合格使用的证明,方可入库存放或重新使用。
3.5.6安全网在搬运吵可使用铁钩带刺的工具,以防操作安全网。安全帽4.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4.2安全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2811-2007《安全帽》的规定。4.3戴安全帽高度为:帽箍底边至人头顶端的垂直距离为80-90mm,安全帽抵抗冲击的能力必须符合国家规定。4.4要正确使用安全帽,要扣好帽带,调整好帽衬间距(一般为4-5cm)。4.5购买安全帽,必须检查是否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准购买和使用不合格品。4.6安全带4.6.1安全带应符合国家标准GB6095-2009《安全帽》规定的构造形式、材料、技术和使用保管上的要求等。4.6.2使用时要高挂低用,防止摆动碰撞,绳子不能打结,钩子要挂在连接环上,当发现有异常时要立即更换,换新绳时要加绳套,使用3m以上的绳要加缓冲器。4.6.3在攀登和悬空等作业中,必须佩戴安全带并有牢靠的挂钩设施。
4.6.4安全带不使用时要妥善保管,不接触高温、强酸、强碱或尖锐物体,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使用两年后要做抽检,抽验过的样带要换新绳。安全带的检验应按GB6095-2009《安全带检验方法》进行,不得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产品。四、垂直运输机具1、塔吊1.1塔吊的安装和拆除应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1.2塔吊必须具有以下可靠的安全装置;起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高度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幅度限制器吊钩保险装置卷筒保险装置1.3四级风以上的天气不允许进行顶升作业。1.4两台塔机同时作业时,两塔高度差不小于5m。1.5顶升作业要专人指挥,由源液压系统等均要专人操作。1.6顶升前应把平衡重、起重小车移向塔吊中心,顶升过程中禁止旋转塔帽。顶升完毕,要检查电源是否切断,左右操作杆要回到中间位置,套架导轮与塔身脱离接触,各段螺栓要紧固。1.7顶升到一定高度要进行锚固拉杆安装。1.8塔吊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相互配合。参加高处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高空作业技术规程,安装作业区内禁止闲人逗留,拆除影响安全作业的电线(电缆)。
施工洞口吸临边防护和立体交叉作业区的隔离1、洞口的防护措施1.1楼板、屋面及平台等处平面的洞口的边长大于25cm,用坚实盖板加以盖设,盖板应防止挪动或移位。1.2楼板面等处边长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板作盖板加以盖设,盖板搁置时,四周要保持均衡,并设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防止发生牵动。1.3边长50-150cm的洞口。盖以用钢筋制作的网络,然后在网格上满铺竹笆或木板。另外,也可用贯穿于砼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上铺遮盖物,钢筋网格的间距不能大于20cm。1.4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必须在洞口的四周设防护栏杆,并在洞口下方张挂安全平网。1.5管道井施工中,除按上述办法防护外,还需加设明显的标志。如遇施工需要临时拆移设施时,必须请工地施工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拆移并由专人负责看守。当作业结束后,要立即恢复原状。1.6位于车辆行驶道旁边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等处,在其上面所加的防护盖板两侧,须有防止被任意拖动的措施。它的材质须能承受不小于挡在卡车后的额定有效承载力两倍的荷载,以防车辆偏向驶出道外冲压洞口板身。1.7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要加装工具式或固定式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应不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20-30cm的挡脚板或挡脚笆。
1.8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的高度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外侧落差大于2m时,就应在施工过程中加设高至1.2m的临时防护栏杆,这是为了防止人身冲翻下落。其它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的各种竖向孔洞,都应加以盖设或作一定的预防。这些防护设施都要固定其位置的措施,防止移位或被取走。2、立体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2.1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施工时,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都不允许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上下操作的横向距离,应大于上层高度可能坠落半径范围,在设置安全隔离层时,它的防穿透能力应不小于安全网的防护能力。2.2拆除模板、脚手架等时,下方不得有其它操作人员,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应不小于1m,其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m。任何拆卸下来的物品,都不允许堆放在楼层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处。2.3施工电梯、井字架等施工设备旁人员进出建筑物的通道口,搭设安全隔离棚。(六)施工临时用电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施工必须按施工方案和规范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2、施工现场的临时变电气的进线额定电压不宜高于10KV,变电所内设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变电器室应有防水、排水措施。
3、施工现场的临时变电所奕为施工现场专用,不得与(低压)外电线路联接。4、电缆配电路采用埋地和架空两种方法。埋地电缆应敷设于专用电缆沟槽内并每隔30m设“下有电缆”的提醒标志。5、室内配电线路应由绝缘导线、瓷瓶(塑料)夹等组成。接户档柜内不得有接头,进线离地面高度不小于2.5m。6、现场电气设备使用必须有合格证和经安全部门检查认可,电气设备必须按规定和要求接地。7、现场电气设备必须在线路上设漏电保护器,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8、施工中不得在高压线下施工,搭设作业棚或堆放物件、材料及杂物等,在建工程(含脚手具)的外侧边缘与高压线架空线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塔吊的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架空线路的边线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4m,对达不到上述安全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措施包括:屏障、遮栏、围栏、保护网以及警告标志牌等,防护措施的搭设应符合规定。9、塔吊必须按要求设置避雷装置,作业层脚手架上设置避雷装置与主体避雷装置连通。10、触电急救
人体触电伤害事故发生时,应采取急救措施,最首要的急救措施是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的方法有二种:一种方法是切断电源开关,另一种方法是用干燥的绝缘木棒、布带等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拔离,或者将触电者拔离电源,严禁救护者用手直接推、拉和触摸触电者,严禁救护者使用金属物品或其它绝缘性能差的物体(如潮湿的木棒、布带等)接触触电者。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必须采取急救措施。如果是一度昏迷,但尚未失去知觉,则应使保管员在空气清闲、流通的地方静卧休息;如果是肺部暂停止呼吸、心脏暂时停止跳动,或者肺部虽有呼吸,但呼吸比较困难,这时必须毫不迟疑地采用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进行抢救。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的方法如下:人工呼吸法将触电伤员身体伸直并仰卧在空气清新、流通的地方、解开衣服、裤带,再使其头部尽量后仰,鼻孔朝天,使舌根不致阻塞气道,接着救护者用一只手捏紧伤员鼻孔,用另一只手拇指和食指掰开伤员嘴巴,取出伤员嘴里的杂物(如脱落的假牙等)。然后救护者紧贴着伤员的口吹气约2秒钟。这样吹气和放松应持续不怕地进行下去,如果掰不开嘴巴,可以捏紧伤员的嘴巴,紧贴着伤员的鼻孔吹气和放松。在人工呼吸法进行中,若伤员表现出有好转象征(如眼皮闪动和嘴唇微动),应停止人工呼吸数秒钟,让其自然呼吸,若伤员还不能完全恢复自行呼吸,必须再进行人工呼吸,直至伤员能正常自行呼吸为止。人工呼吸法应坚持长时间进行下去,在没有呈现出明显的死亡症状前,切勿轻易放弃,死亡症状应由医生来判断。心脏按摩法
将触电伤员身体伸直在木板上,头部稍低。救护者应站在伤员一侧,将一只手的掌根放在胸骨下端,另一只手迭于其上,靠救护者上身的重量向胸骨下端适当用力加压,使其陷下30mm左右,随即放松,让胸部自行弹起,这样有节奏地压和放松,每分钟约60-80次。若伤员肤色恢复,瞳孔缩小,颈动脉博动可以摸到,自发性呼吸恢复,则说明急救奏效。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法可以同时进行。在无特殊医疗措施的情况下,抢救伤员严禁注射强心剂药物。